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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国际部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2-08-30 17:07:46

银行国际部工作总结

银行国际部工作总结篇1

邹定斌(1966-),博士,男,贵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是金融与投资。

摘要:国际竞争力是一种综合竞争力,由一组竞争力因子组成。现阶段对国有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影响较大的因素首先是政府,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定性至关重要,行业竞争态势的变化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并不十分有利,银行国际化程度不高,银行战略、银行结构等方面需要扬长避短。要尽快建立国内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培养衍生金融市场人才队伍,提高金融产品的创新设计能力。

关键词:国内国有银行;国际竞争力;银行业务国际化

一、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是商业银行在国际银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银行的竞争过程贯穿银行的整个生命周期,在不同时期,一个经济主体的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都在不断地变化,支撑其竞争力的因素的相对强弱也在发生改变,在不同的时期起主导作用的因素不同,可以将在一定时期内起主导作用的因素看着是该经济主体在这个时期的核心竞争力,而贯穿银行生命周期的、在不同时期均或多或少起着支撑其竞争力的作用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则构成综合竞争力——即综合竞争力是一组竞争力因子的集合,在不同的时期,总有其中几个起主导作用,各个因子共同作用的结果,使得一国、一个产业、一个银行或个人能保持一定的竞争力。构成银行综合竞争力的主要因素有:政府的干预限制与投入、机遇、生产力要素、需求要素、银行战略和银行结构。

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是一种综合竞争力,同样由上述因素构成。在当前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处于难得的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机遇期;政府因素主要体现在监管、货币政策、法律体系、经济政策等方面;生产力要素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源、机构网点数量和分布、技术水平、客户资源、资金来源与运用等方面;银行战略和银行结构亦起着重要的作用。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国商业银行抓住了难得的机遇,但仍面临着如何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现实问题。从全球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内一直处于主导地位,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生存、发展、壮大,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中国商业银行按照资产总值和利润总额排名已经进入世界前列,然而在国际竞争力方面并没有显示出太大的优势,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还有待提高。

二、国有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的分析

1.国有商业银行在成功上市后凸现一定的优势

按照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外部环境的主要优势在于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规模已经排名全球第二,银行对资金的需求旺盛,国内储蓄率居世界前列,在人民币大幅升值的背景下,银行和个人开始不断向海外投资,单纯吸引外资的模式正在改变;在银行内部,公司股权明晰,总资产和总利润在全球银行中名列前茅,工行、农行、建行在国内有较大的网点优势,中行、工行在国外的网点设置已初具规模。

2.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程度不高

从银行结构和银行战略的角度看,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还不能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目前中农工建交五大行中,部分缺乏明确的国际化战略,国际化进程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海外网点较多,其他三大银行则主要专注于国内业务。截至2012年末,国内共有16家银行在海外设立了1000余家分支机构,覆盖了亚洲、欧洲、南北美洲、非洲和大洋洲的49个国家和地区,海外资产达到1万亿美元的规模。其中工行已在全球近4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大约380个分支机构,有超过一万名员工;中国银行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的境外分支机构大约1000家;农行在11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3家境外分支机构;建行在海外14个国家和地区设有15家一级机构,交通银行有12家境外分支机构。

中国银行过去曾经是外汇专业银行,海外网点较多,且由于传统上注重国际业务,在国际化战略方面明显领先;中国工商银行在上个世纪就开始相应的人才储备和其他方面的战略部署,在中国加入WTO前后,工行即开始海外布局,在工行上市后,国际化进程不断加速。中国工商银行海外网点近几年发展较快,其他银行则处于海外网点的布局的初步阶段。银行业的服务具有地域性,即使网络金融非常发达的今天,银行的实体网点也是必不可少的、无法取代的。规模和产品以及专业化的知识的不同、技术水平的差别也是他们不能被完全替代,也就是说,存在锁定效应,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成为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环境的大型跨国商业银行,必须要建立一定规模的海外经营网点,而海外网点的发展,对银行人力资源、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银行文化、国外法律体系的适应等都有较高的要求。

3.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和政府干预的影响较大

银行国际部工作总结篇2

以交、建、中、工四家银行相继成功上市为标志,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从目前情况看,银行改革的纵深推进的力度不够,分支机构改革进展缓慢。在现代公司治理条件下,银行(及其他公司组织形式)内部高效运作的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的组织结构,而矩阵式结构则代表了当前公司组织结构发展的最新趋势。借鉴国际经验,逐步构建矩阵式的组织结构,对于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问题的提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反差

近年来,交、建、中、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着“财务重组――公司治理改革――资本市场上市”三步曲,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革,改革成效已经显现。四家改革银行通过引入政府外汇注资增强资本金实力,并充分利用市场化原则剥离和处置不良资产,弥补财务缺口,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一直困扰银行发展的历史包袱问题。在此基础上,四家银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顺利实施了机构改组,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引入了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银行内部组织机构之间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机制初步形成。

经过改革,四家改革银行的财务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善。按照国际通行的财务指标及测算口径,四家银行在经营绩效、资产质量和审慎经营水平等方面都接近甚至超过了国际先进银行的平均水平,银行的财务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见表1)。为此,穆迪、标普等国际知名评级机构也随之调高了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评级,银行的国际声誉和市场形象大为改善。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成就在资本市场上得到了进一步验证。交行、建行、中行、工行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陆续上市,引起了市场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在境内外经济金融界和资本市场产生巨大影响。四家银行的IPO表现不断刷新内地企业和银行改制上市的新记录,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突出亮点(见表2)。

但是,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中财务报表和上市表现不相称的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力度不够,分支机构改革进展缓慢。在崭新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之下,改革银行的多数分支机构还未根据现代银行制度的要求进行市场化改造,改革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上热下冷”的现象。具体表现在:分支机构设置仍不尽合理,没有完全根据效益最大化原则对机构网点进行合理布局,低效、无效网点仍然过多;机构扁平化改革效果不尽如人意,存在着管理层级过多、职责交叉的现象;银行规模扩张的冲动仍然难以遏止,风险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没有建立起与现代商业银行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部分基层行在改革中甚至出现了矛盾和对立的现象;银行内控还存在薄弱环节,银行大案要案仍时有发生等等。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外在表现和内部推进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也充分反映了当前银行改革的客观状况。良好的财务指标、现代化的公司治理架构和强劲的市场表现均表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为银行的长期稳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分支机构改革滞后也表明,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运行机制与国际先进银行还相去甚远,银行自我发展、“自我造血”的机制还未真正形成,改革要真正取得成功还任重而道远。2006年底,中国银行业加入WTO后过渡期已正式结束,国有商业银行将直面国际先进银行的竞争和挑战。在此情况下,借鉴国际先进的公司治理及管理经验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分支机构改革,确保新体制、新机制的有效运行,进而真正提高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已成为当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首要任务。

现代公司治理下的组织结构形式

根据现代公司理论,公司治理由于旨在协调各利益相关者(具体包括股东、高管层、员工、存款人、社会公众等)之间的责任和权利关系,而成为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础,同时也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在银行内部一系列纷繁复杂的委托――关系中,良好公司治理的精髓集中体现在有效的权力制衡和激励约束机制,它通过对所有利益相关者责、权、利进行科学匹配,实现银行的良好运作和科学管理,促进银行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由此可见,现代公司治理不仅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制度,同时也要求银行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确保改革自上而下向纵深推进。

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理念,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向纵深推进首先要求全行上下形成一个整体,共同服务于银行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在此基础上,银行所有的分支机构、部门、岗位和个人都要职责明确,并建立相应的权力制衡和激励约束机制。要实现这一要求,关键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总行和分支机构信息和指令的上传下达,确保上级单位的管理理念及意图能够贯彻到分支机构,下级单位有明确的报告对象和路径;二是各部门、各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前、中、后台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各业务条线之间的互相补充和配合。这两个问题,均属于银行内部工作之间的传递和转移关系,本质上就是银行组织结构的设置问题。在现代银行制度下,科学的组织架构设置是维系银行高效运转的基础,是银行公司治理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纵深推进的关键切入点。

从历史上看,企业组织结构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其具体形式随着企业规模和经营管理的发展而变化,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在工业革命时代,业主制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组织结构表现为直线式,业主直接管理,通过授权实现垂直控制;到大工业机械化时代,出现了流水线作业和规模化经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管理职业化的要求提高,于是在垂直管理的基础上设立了各职能部门,直线职能式结构由此产生。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适合于规模有限、相对简单的生产和销售,各职能部门可以进行专业分工与协作,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但在公司规模迅速扩大、专业分工日趋复杂的情况下,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下的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难度不断增加,部门利益冲突开始出现。除此之外,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型,组织层级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不断增加,使信息传递漏损更加严重,公司对市场的反应显得迟钝。

随着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多元化经营模式发展,矩阵式结构开始逐步成为国际化大公司主要的组织结构模式。现代公司的矩阵式组织结构主要由纵横两个纬度组成。从纵向看,采取战略事业部(SBU)制。公司按照所经营的事业(包括按产品、地区和顾客等要素)来划分部门,设立若干事业部,各事业部之间独立核算,在经营管理决策上拥有自,从而使组织层级减少,对市场的反应加快。战略事业部制的最大特点就是集中决策,分散经营。各事业部既是受总公司控制的利润中心,又是产品责任单位和市场责任单位,每一个事业部都是一个利润点。从横向看,采取流程化模式。公司对业务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整合,形成前台、、后台既清晰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流程线,其中前台是客户营销部门,是前台的控制和监督部门,后台是服务和保障部门。流程模式以客户和市场的需要为起点,前台部门通常都采用了战略事业部制,通过促进业务流程的完整、顺畅运行,为客户提供量体裁衣、迅速响应的精细化服务。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迅速发展,许多国际性金融集团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务种类日趋复杂,业务机构覆盖全球,通过采用矩阵式组织结构强化内部管理的方式得到了普遍推广。不难看出,矩阵式组织结构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网络式架构,在充分考虑业务个性化特征的情况下,将整个银行的所有机构和业务联成一个整体,共同服务于银行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一方面,事业部制提高了业务管理的专业化程度,有利于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可以强化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并对市场和技术的不断变化及时做出响应;另一方面,流程化模式强化了银行内部运行的“生产线”意识,有利于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可以有效地降低内部运行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组织结构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基本上属于直线职能型与地区事业部型的结合模式,与中国政府的组织结构极其相似:总行各职能部门相当于中央各部委,地区分行相当于各省,支行相当于县级政府。这种组织结构的形成有其历史根源,因为国有银行最初宗旨就是为国有企业和政府服务,与政府组织结构相匹配有利于早期银行业务的开展。随着金融市场化趋势的发展,这种组织结构的弊端日渐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总行业务管理部门与分行之间的存在利润冲突

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业务部门,如零售银行部、公司银行部都只是管理中心,而各分行才是利润中心。因此,管理部门会更多强调风险控制,而分行则更注重经营绩效,由此产生了经营绩效与风险控制之间的矛盾,因为分行要实现更大利润就必须拓展业务,而管理部门要控制风险则需要对高风险的业务或项目进行压缩。另外,在各分行既相互分割又自成体系的情况下,一方面,分行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总行政策进行变通,导致总行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形成了事实上的各自为政;另一方面,分行作为综合性的经营实体,在业务发展时也难以对各项业务进行平衡,在业务拓展时针对性不足,不利于资源的统一调整和配置。

分支机构负责人权力缺乏有效制衡

在现行组织结构下,银行各分支机构属于综合性的经营实体,实际上自成体系,近似于独立的法人。总行各部门作为管理中心,无法对分支机构的业务资源进行整合,也难以对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导致分支机构负责人集人事、财务和风险管理大权于一身,分支机构内设的监督、制衡作用无法发挥,为违法犯罪行为埋下了隐患。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案件频发即证实了这一点。

激励机制不甚合理

在金字塔型组织结构下,缺乏通过市场业绩和岗位竞聘等多渠道提高收入水平的机制,国有商业银行员工只能按照“行政”级别进行升迁,由此才能提高福利待遇,而越往上走职位就越少,这使得大批人才得不到激励。另外,由于各业务条线不实行独立核算,因而也难以进行业绩考核,无法实施与各部门业务特点相适应的激励机制。

组织结构的垂直层级过多

在基层的支行行长和客户经理与总行领导之间隔着众多层级,加之中国地域广阔进一步加长了这种信息链条。据考察,从总行行长到基层客户经理的层级约7~9层,从总行管理部门到客户经理需要经过5~7层,假设信息在各层级传递的漏损率为10%,则经过7层的信息传递质量为47.83%,即超过50%的信息被漏损。显然,在垂直层级过多的情况下,无论是自上而下的政策推行效果还是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真实性都会受到影响。

国有商业银行构建矩阵式组织结构的设想

矩阵式组织结构代表了当前国际银行业组织结构发展的最新理念,无疑也是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改革的方向。但是,鉴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总体管理水平和经营环境还不成熟,全面引入矩阵式组织结构还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应本着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选择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广。事实上,我们目前采取的项目经理制、产品经理制、客户经理制就是借鉴了矩阵式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国有商业银行构建矩阵式组织结构可

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逐步推行战略事业部制

战略事业部制是矩阵式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也是银行强化对分支机构的控制、加快各项业务发展的关键。国有商业银行可先在总行内部分类设置一些事业部,如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和资金业务等(目前各行也都开始进行相关试点改革)。在此基础上,再对分支机构相应部门实施垂直化管理,切实推进机构扁平化和营运集中管理,纵向层级可以简化为事业部总经理――分行总经理――支行经理――客户经理,并在此基础上实施网点撤并,优化机构布局。

有选择地进行流程化改革试点

在事业部制实施相对成熟的城市,根据业务的相关性程度调整内设部门的职责范围,进行前、中、后台的分设与衔接,进行流程化改革。流程化改革试点的关键在于建设,具体包括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职能,具体可形成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两大管理板块。在此基础上,建立业务协作的科学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在部门间建立良好的协调和沟通机制,强化业务间的协作关系。

为全面构建矩阵式组织结构创造条件

构建全行统一的矩阵式组织结构并非是战略事业部制和流程化模式的简单叠加,而是需要具备相应的前提条件。一是强大的科技信息系统,鉴于矩阵式结构管理对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有较高的要求,因此银行应实现信息科技系统大集中,并建立良好的商业银行的数据中心、客户管理系统和完备的账户交易信息系统;二是完备的内部转移定价机制,通过制定科学的内部转移价格,使各业务部门的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做到公平、合理、有章可循,以防范矩阵式管理可能造成的管理责任不清、业务部门相互推诿的现象;三是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要建立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考核评价制度,营造科技兴行、效益兴行的先进经营文化,摒弃存款立行、市场份额的传统观念,通过风险和绩效考核在全行树立起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以此为矩阵式结构的有效运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构建全行统一的矩阵式组织架构

银行国际部工作总结篇3

一、国际结算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类型

国际结算业务(InternationaISettlement Buslness)是商业银行为从事国际贸易、投资、往来等涉外经济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国际间支付手段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汇款、信用证、托收等结算方式,及与这几种结算方式相关的贸易融资业务和将外币与人民币相互兑换的结售汇业务。按照巴塞尔协议对风险的定义和所列举的风险表现形式,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操作风险形式有:

1、客户、产品和业务操作类型的风险

其表现形式是国内客户和国外银行信用违约、违反国家外汇管制政策、涉嫌洗钱、超范围经营业务、错误选择和使用产品。其来源是分行为完成业务指标而降低对客户及国外银行资信的要求、违反外汇管制政策、为客户从事总行和监管机构禁止的业务:业务员对客户和国外银行了解不足;业务员对产品本身隐含的风险认识不足,对国家政策不熟悉,错误处理业务。

该类风险是国际结算业务最主要的操作风险,原因是:(1)市场压力。国际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中间业务之一,其业务考核其一是中间业务收入或与贸易融资相关的利息收入:其次是业务量或市场份额,中间业务收入和利息收入一定要靠业务量才能带来收入,而国内市场竞争已经很激烈,加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届满五年的保护期,外资银行不断进入中国市场的各个领域,分行为完成下达的业务指标(收入和市场份额),开拓新客户很容易降低对客户的信用要求,或者在业务上的手续要求进行过度简化或灵活以换取老客户更多的业务量,因此产生手续不齐或违规风险。

(2)业务特点。国际结算业务具有复杂性、政策性、涉外性,分行业务人员在熟练掌握业务方面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大量的持续的培训。在培训不足,人员素质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误操作;即便业务员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但对于国外银行和客户的了解程度也不足,容易产生意外的问题和风险。国家的外汇管理政策条目繁多,经常变化,而银行必须代位履行国家给予的审核外汇政策的职责。

(3)责任的非对称性。分行考核的不对称性体现在绩效的直接性和操作风险的隐蔽性和外在性。所谓绩效的直接性是分行业务量和收入的每一笔或每一元的增加都会直接计算到绩效中,而风险在当期则不被计量,直到风险发生、带来银行的损失或不良的影响时才计入考核结果。信用证业务是以银行的整体信用作为担保为国内外双方的客户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的,国际商会也把信用证业务中的分布在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分行视同一家银行整体看待,当某家分行不恰当地拒了一笔信用证,会对整个银行产生不良的信誉和形象损失。对于这种不良影响的后果,肇事者分行通常承担少,而银行整体承担多。因此,分行存在冒险的倾向。

2、执行、交付和流程管理类型的风险

该类风险的表现如数据录入错误、保证金没有落实、抵押管理失败、业务申请书和合同有缺陷、国外客户过失和客户之间纠纷。风险来源是业务员因专业水平不足而错误录入;业务员因粗心错误录入并且未被检查发现和改正:分行为贪图方便和迎合客户,客户的保证金还没有交足就办理业务:为图方便与客户的合同及业务申请书不完整,手续不齐备:国内客户对国外客户了解不足、对于贸易流程不尽熟悉,而银行未能纠正。该类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重大,这是因为国际结算业务的特点所决定的:

(1)流程长,环节多。以信用证业务为例,流程的主要环节有二十来个:客户申请开证、授信审核、_收取保证金、开出信用证、国外银行审核信用证并通知客户、第三家银行加保、国外银行融资、交单议付、提出不符合、不符合答复、来单和审核、提货担保、承兑、付汇、收汇、转让、修改、多次到单和付汇、开证行融资、融资还款、闭卷和归档等。

(2)当事人多。信用证业务主要当事人有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通知银行、议付银行、受益人、中介的运输公司、保险公司、商品检验机构、商会或贸易促进机构、当地监管部门等,有时还加上偿付行、保兑行、第二受益人、担保人等。

(3)文件和单据多。信用证业务的主要文件和单据有开证申请书、授信审批文件、信用证、全套单据(发票、提单、装箱单、保险单、受益人声明、产地证、商检证)、汇票、往来函电、融资文件等。在提单、发票等多个种类的单据通常都要求多份。这种文件和单据都要进行远程邮寄、签收、拆分、扫描、签批、更改、换单、审单等处理动作和交换。

(4)系统操作多。信用证业务和贸易融资通常要在SWIFT电讯系统收发电文、有时需要加密押拍发电传电报,银行还需要在业务系统进行录入、登记、计算,在信贷系统进行融资和还款的登记,在会计系统进行记账等。多种单据的制作也需要大量的人工录入操作。因而录入操作较多不可避免带来风险的增加。基于业务的特点,执行、交付和流程管理类型的风险列为国际结算业务的第二大风险。

3、外部欺诈风险

表现为信用证诈骗、伪造支票、不当得利,其风险来源是蓄意欺诈,但银行因专业水平不足而未能引起注意或警惕;蓄意欺诈,但分行为完成业务指标放松警惕性:国外当事人不当得利,但因银行影响力或法律手段不足不得已归还。除接触国内客户之外,银行还同时与国外银行、国外客户、运输等中介有直接或问接往来,汇票、信用证、提单等是可以流通或转让的,在转让过程中会出现多个难以意料的当事人和结果。在国外银行业务中,外部欺诈被列为银行国际贸易结算的头号操作风险,而在我国。相对于前述两类风险,外部欺诈发生的频率要少得多。

4、内部欺诈风险

表现为挪用和盗取客户及银行资金,风险来源是人员众多,管理不好;系统控制不足,流程有缺陷。国际结算业务所涉及的人员众多,管理不易,容易出现道德风

险,但是这与银行的其他业务有共同点,与国际结算业务本身的特点关联度较低。

5.系统风险

表现如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停用、通讯不畅、供电中断。来源于技术人员和支持力量薄弱;系统陈旧欠维护;安全备份不足。国际结算业务依赖于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如业务系统、通讯系统、会计系统、信贷系统、打印设备、传真设备等,对国际结算业务有一定影响:

此外,还有其他风险,如实物破坏、雇佣关系、场所安全等,这些风险对于银行较少发生,对于国际结算业务影响不大。

二、国际结算业务的分散操作模式及缺陷

我国主要的国有银行柜台业务大多采用分散的业务处理模式,在营业柜台后面设有后台处理岗位,处理前台业务。对于国际结算业务,因其专业性较强,需要使用较复杂的系统,业务量相对较小,则集中到分行进行后台处理。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将部分国际结算业务集中到较大分行或省一级分行进行处理,进行小规模的集中处理。但与国外银行的实践相比,这种小范围的集中也仍然属于分散处理,没有达到可观的集中操作规程,尚处于高度自动化和集中化之前的分散操作模式,而国内中小银行则开始探索业务操作的集中模式。截止2006年9月,13家全国性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中,5家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方面进行不同程度的集中,设立名为单证中心或贸易服务中心等后台操作中心,各行业务集中范围不尽相同,业务集中程度较高的银行有浦发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见右表:

现行分散操作模式在风险控制方面的缺陷体现在:一是监督独立性不足,管理不力:二是分支机构权力过大,过于自由,难以规范操作:三是各分支机构各自为政,缺乏战略协调性。国有大银行虽然设立审计部门,但几千人的队伍却难以应付数以二、三十万的队伍的检查工作,尤其其中来自各分行审计部门的因受分行管理层的影响而独立性不足,监督不到位。国有大银行分散操作管理模式,使得分支机构具有相当大的权力、自由度和灵活度,分支机构对外有直接的处置权:部分分行以省级机构为单位进行局部的集中操作,但操作部门所处理的也是该区域的业务,工作考核上对该省级机构报告,而不是与其他省级操作机构进行交叉处理业务,其独立性仍然不充分,其业务集中的范围和品种也不彻底:各分支机构的管理模式不尽相同,过多地强调地区差异,缺乏战略协调性,总部在对下属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组织时,无法协调统筹而只能放权,导致管理松散和混乱。

三、风险控制模式的转变――前后台分离模式

商业银行的业务通常都是为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同业进行交易。与客户进行直接接触,受理客户申请,或者与同业进行直接交易的工作都是前台工作(front end)。根据前台接到的业务或已达成的同业交易指令,进行后期处理、交割,以便完成为客户提供服务和与同业的交易。这些工作划分为后台工作(backend)。前后台分离是指将前台的工作与后台的工作进行分离,分别设置独立的岗位,由不同的人员负责完成。将前后台分离作为一项业务政策贯彻起来,应用到业务中就形成前后台分离的业务处理模式,在操作风险控制方面,可称为前后台分离的风险控制模式。

1、前后台分离模式的风险控制机制

前后台分离的业务模式将业务的操作从业务的发起部门(银行基层单位)分离出来,转移并集中到一个新的部门(银行总部操作中心),从而实现组织结构上的变革和组织风险的控制目的,其风险控制机制是组织职能的分离和权力的约束。

(1)职能上的分离:在职能分离之前,银行的分行机构具有市场开拓、客户服务、预处理和业务处理。按我们的界定,市场开拓、客户服务和预处理属于前台职能,业务处理属于后台操作职能。在职能分离之前,分行兼有前台和后台职能,分离之后,将后台职能移交给总部,如下图:

对于每一笔国际结算业务,前后和后台是构成完整业务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后台操作的分离意味着分行不可能独立完成任一笔国际结算业务的处理。在分离之后,每一笔国际结算业务都仍然属于某个具体的分行所有,每一个分行的业务的完成都离不开总行后台操作中心的工作,这就构成分行对总部的依赖。在这种分离和依赖的基础之上,分行想脱离总行自行处理业务是不可能的。

(2)权力上的约束:随着后台操作与前后工作的分离,业务处理的权力、业务处理的标准上收总部,分行不再具备独立处置业务、自定业务标准的权力,在发生业务纠纷或隐藏风险的时间后台操作部门可依据自身的职权进行自主处置或拒绝处理,不受前后的左右。前台的分行,为使其业务能够完成处理,就必须满足后台操作部门的要求。后台操作部门在风险决策上独立于前台的分行,不受其影响,当然银行对后台部门应进行效率的考核。操作中心对分行权力的约束能力来自于操作中心的独立性,因此分离是权力约束的基础,权力约束是分离的结果。

前后台分离模式通过职能的分离和权力的约束,实现其风险控制的机制,这是组织结构上的安排,是风险控制比较可靠的模式。

2、前后台分离模式对于国际结算业务风险控制的优势

前后台分离的风险控制机制实质是,后台操作中心有权拒绝前台提交的业务,同时操作中心受到操作效率的约束,双方制衡机制能够更能做到公平公正处理,有效扼制操作风险,提高基层加强风险控制的意识,同时保证业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基于前后台分离模式的特性,结合国际结算业务的操作风险来源,可以总结前后台分离模式对于风险控制的优势。

(1)有利于控制客户、产品和业务操作的风险:前后台分离模式由总行操作中心处理,分行难以控制总行操作中心降低标准、违反政策和从事禁止业务;操作中心专业人员对于国外银行、产品、国家政策更为熟悉和了解:虽然对于客户的了解可能不如分行,但具有横向比较的优势,对客户异常情况的觉察更为敏锐:

(2)有利于控制执行、交付和流程管理的风险:操作中心有更为熟悉、专业的业务员:操作中心有条件实行质量管理;后台不会迎合客户而不收保证金、手续不齐备、申请书不完整;操作中心在国内客户和国外客户之间更具有桥梁作用:

(3)有利于控制外部欺诈风险:操作中心的专业操作比分行更有能力识别和防范欺诈:独立的后台没有分行业务指标的压力,反而有风险控制的压力:总行比分行对国外不当得利当事人更具有影响力和处理手段:

(4)有利于控制内部欺诈风险:前后台分离模式的岗位相互制约,人员减少并且集中监控:系统集中控制;前后台分离,前台人员难以利用系统或虚假业务钻空子。

银行国际部工作总结篇4

关键词:国际金融中心:银行总部圈:战略突破口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0)11-0005-07

一、视点:银行总部是金融中心的标志

目前为止,人们认可的各类金融中心,不管已经成为历史的,还是仍在领跑的,也不管是国内、区域还是国际性的,无一例外都是以大型银行总部的集聚和金融市场作为主要标志(倪鹏飞,彼得,卡尔,卡拉索,2010)。银行总部是机构体系的支柱、市场体系的主角、业务体系的引擎,是金融中心实力的象征,是衡量和判别金融中心地位作用的根本依据之一。

历史是一面镜子。上海从二三十年代的远东金融中心到九十年代重新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反映出中国历史的巨大变迁。当时经济并不发达,有利因素是一次大战之后发展经济和对外贸易成为世界主流。中国是被开放的国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以及南京政府的统治中心在长三角,使上海成为经济、金融、商贸、交通、文化中心和最大对外口岸。

中国的“四行两局一库”,即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和中央合作金库,总部多数设在上海。较有影响力的商业银行“北四行”、“小四行”和“南三行”总行也在上海,还有很多保险公司总部、钱庄、典当行。据统计,1936年。上海共有本国银行86家,其中总行设在上海的58家,占到67%。外资银行27家,其中汇丰银行虽然总部在香港,但上海分行是它在大陆的管辖行,统辖所有在大陆的分支机构,是调度资金的枢纽。花旗银行上海分行也是花旗在华的管辖行,负责全部资金的调剂与调度。美国的友邦银行1938年改为远东分行,远华银行在远东金融界有一定地位。(上海金融志编委,2003,洪葭管,2004)。由此可见,60多家的中外资银行业总部、100多家的财险、寿险总部以及最多时达百余家的证券、物品交易所,资金、证券、外汇、黄金以及面纱、布匹、粮食油类等大宗物品交易活跃,具有全国性吸引力和辐射力。银行业的参与和支持,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各地利率、汇率及其他金融行市以上海行市为基准,上海成为交易、定价和信息管理中心,不仅是国内最大的金融中心,而且成为远东金融中心。

银行总部也是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的共同标志。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在泰晤士河北岸一块一平方英里,的地方,集聚500多家外国银行、180多家外国证券交易所,世界500强企业中有75%在这里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英格兰银行、汇丰银行、巴克莱银行以及花旗、瑞士信贷、德意志、巴黎银行等集聚一起。这就是伦敦的金融城。纽约国际金融中心,集中了美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其他专业银行总部,也集聚了世界各国大型银行北美区总部。尽管美联储在华盛顿,但纽约联储是美联储系统中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储备银行,在执行美联储的三大职能上,起着无与伦比、马首是瞻的桥头堡作用(卢菁,2007)。这些总部机构几乎都集中在中央商务区(CBD)。纽约曼哈顿华尔街其实只是一条狭长的墙街,除了高盛等总部还在外,许多银行总部移到了下城和中城金融区,但华尔街仍是金融总部机构的象征。日本东京国际金融中心新宿,集聚了日本的主要银行总部以及北美、欧洲的跨国大银行的区域总部。香港作为亚太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集聚了国际上的主要大银行,是地区总部高度密集的地方。

21世纪,国际金融中心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亚太和中东地区出现了包括首尔、孟买、悉尼、迪拜、卡塔尔、巴林等新兴经济体国际金融中心,其中有些是以石油生产国家或城市为代表,并在国际金融新格局中崭露头角(陆红军,2007;薛波、杨小军,2009)。这些城市的发展速度以及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有竞争优势,其核心力量仍然是银行,本国的主要银行总部和全球跨国银行是这些金融中心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和支持者。银行和市场互为条件,互相联系、合作、促进。共同推动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

百余年来,国际金融中心的格局和影响力不断调整,银行服务功能和竞争力也在不断嬗变。源自美国的全球金融危机,各大金融中心都受到较大打击,但金融中心对经济发展、资源配置、金融创新,对迎接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金融的迅速发展都是受益极大的(周小川,2009)。盎格鲁模式的交易型金融体系成为全球金融主导模式,比之于日德模式或其他模式固然有其系统风险的问题,但其主导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不可能逆转(朱纯福,2001)。并不是金融市场排斥了银行体系,取代银行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依托(任建新,肖林,2010),而是推动和促进了银行体系的改革和转型。欧元区的银行信贷占GDP的6至7倍,美国约占133%。银行间接融资是金融中心融资规模的重要基础,银行金融工具和业务创新参与和促进直接融资活动。很难想象,没有银行转型,没有大型银行总部集聚,还会有金融市场如此快速的成长性,还会有现代国际金融中心的崛起。

二、框架:银行总部圈的构成与运作

银行总部圈由多个银行总部构成,是点、线、面的动态结合。一个点代表一个总部,上百个点就是上百个总部、点越多银行总部圈规模越大,能量越大。总部之间一旦有了业务往来,就形成了点与点相连接的业务线,银行同业间的业务往来是金融中心业务活动的重要领域。覆盖面指银行总部参与和支持市场发展,带动周边地区,乃至更广范围,产生卓有成效的集聚和辐射效应。银行总部圈概念不仅是理论解释的需要,更是指导实践的需要。

(一)银行总部处于点状形态

银行总部也称总行,指一家银行的领导、决策、管理机构,在银行总部圈中处于点状形态,是人格化的行为主体。有这样几层含义:首先,总部是个组织的概念,在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监事会和以总经理、总裁为代表的高级经营管理层都在总行设有办公室,成为一家银行的最高权力组织。总部是首脑机关,有决策权,而分支机构职责是执行决策,实现决策目标。其次,总部是个地域的概念,表明法定注册地,遵循所在地国家、城市法律法规,包括金融监管、工商经营许可登记和税法等。银行总部所在地几乎都是国内、国际的一流大城市,银行总部圈就是现代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第三,总部拥有全行的资源配置权、金融交易决策

权以及全行最优秀的管理团队和专业人才,显示经营实力,体现一家现代银行的品牌和形象。

在单一银行体制下,一家银行只有一个机构、一个营业地点。分支行制模式,一家银行有一个总部,几个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有在同城的,有在异地和异国的。当跨区域、跨国界发展成为重点战略的时候,实力雄厚的大型银行实行组织管理变革,采取的措施和方法有,一是将总部搬迁,设到经济金融贸易发达的城市,从小市场到大市场,增强总部决策的及时性和正确性,赢得客户和商机。二是设立地区总部。地区总部管理层级次于总行,但管辖区域分支机构,拥有总行授予的决策、管理、控制权,成为总行在区域的总代表、总、总执行人,总责任人。三是通过购并拓展业务空间。

如果银行总部在金融中心城市,那么该中心就有了集聚和辐射的功能。当一个城市不但集中了国内主要银行总部。而且还集聚了世界跨国银行地区总部的时候,就成为了国际金融中心,其集聚和释放的能量是一般国内金融中心所不可比拟的,其活动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具有很强的可延伸性。从银行发展战略来看,只有把总部设在信息、资金、业务、机构、市场和人才资源充沛的地方,才能占领市场战略制高点(李大垒,2010)。掌握国际国内最新金融业发展变化动向,及时捕捉每个有价值的竞争合作机会。以较少的风险成本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力求在更多领域处于领先者地位。

(二)业务线交织成网络关系

银行总部从点状到线状,进而形成网络关系,需要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数量的增加,银行总部不是一二个,至少好多个;二是银行总部之间发生了业务往来,使各自独立的银行互相连接起来,从而形成了线状关系和网络分布。业务线实质是一种业务机会。不是所有总部之间必定有业务往来,但它提供了业务交易可能性,有了更多的决策选择。

融资业务线。银行总部承担着整个系统的资金调剂和调度职能。通过货币市场交易操作,资金多寡不匀的银行,在约定的时点上进行拆入和拆出,从而满足了各自的资源配置需要,平衡资产负债表。这种市场融资行为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了银行总部资金管理的集中,分支机构的资金全部上存到总部,所需要的贷款资金由总部统一配置。银行总部拥有资金定价权、资金筹集和运用的配置权,能够有效减少融资成本,对资金投向和行业结构可以分析比较择优,控制经营风险。既是金融中心带给银行总部的好处,又是银行总部推进金融中心发展的重要载体。

支付业务线。银行是现代支付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以支付工具的介质为依据,银行间支付系统一般分为纸支票清算(CLG)、电子清算(ECG)和清算所自动转账系统(CHAT)。银行总部间的清算业务比之于其他机构、网络的支付方式,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假若某一银行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补足源于批量清算的债务,在批量处理中与该银行相关的交易将被解退。电子清算系统被设计成用来处理小金额、大批量的交易,包括广泛安置在商场等消费点的POS机,自动取款机(ATM)等。目前,实时全额结算系统正在代替行间资金转账系统。与全球性的利用实时全额结算系统来减少支付风险的趋势相一致。

合作业务线。银行总部间的合作表现为战略合作、项目合作和业务合作。战略合作是指双边或多边的整体合作、全面合作,包括市场、客户、技术、信息和人才资源交流和共享,发挥各自特点,优势互补,实现双赢或多赢。项目合作比如银团贷款、共同承销政府债和企业债、策划大的营销活动等。业务合作指更加具体、经常性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分析、产品研发和定价销售上的配合和支持。银行间合作有利于避免无序竞争、过度竞争带来的消极影响。提高精耕细作水平。银行总部集聚在一个相对有限空间,有各种会议、沙龙、拜访等便利进行密切接触(海斯,乌里希,德瑞克,1996),最容易促成合作行为。

风险管理线。银行总部之间在风险管理上,特别在应对突发性的重大风险事件上采取统一的立场和统一的措施。国外银行风险分类五花八门,但大同小异。一般划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每家银行总是十分关注彼此风险情况,包括对银行所在国家地区出现显著的政治、经济、金融危机,或有关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存款规模显著下降,存贷比上升;大额资产损失,导致资本充足率下降甚至低于国际监管要求;不良贷款突然出现大幅上升:与同业交易或在公开市场出现严重违约违规行为:在反洗钱、反恐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出现重大负面影响等,同业互相合作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覆盖面反映广度和深度

银行总部圈的覆盖面是在点、线基础上产生、形成并且外在化了的业务活动范围,标明一定地理空间和时间长度,体现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规律。国际金融中心的集聚和辐射范围与银行总部圈的覆盖面一致,总部圈覆盖面呈现立体式多维度覆盖:

从空间维度来看,银行总部业务活动范围可分为核心区域、区域和远程区域。核心区域指有着明确地理标志的城市空间,是国际金融中心所在地,银行总部集聚在这里,各类金融市场在这里,为银行总部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交易平台。以核心区域为原点向外映射,形成一个银行总部的区域。领土面积不大,且主要银行总部设在金融中心,所谓区域其实就是金融中心之外的国内所有地区。但对外国银行总部来说,其区域往往是周边国家地区。如果是一个区域面积很大,地区差异明显的国家,银行总部的区域不一定是全国,而是金融中心的周边地区,也称为经济腹地。区域之外就是远程区域,也可称为国际区域。这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理论上说跨国银行总部的势力范围是全球性的,但实际上就每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地理位置和经营范围划分来说,不可能覆盖全球,而是区域的延伸。

从时间维度来看,银行总部经营的业务涉及过去、现在和未来,与空间结合,构成了复杂的时空关系,体现的是货币和金融产品的时间价值。所谓过去的业务指金融存量产品,是在过去一定时点上出售或持有的产品,当时的成交价与当前的市场价,两者之差,正的称为增值,负的就是亏损。所谓现在的业务,是当前经营着的产品和服务,考验精准营销能力,细分目标市场,加强个性化服务。规模经营,提高市场占有率。所谓未来业务,是指代表今后发展方向,具有很大潜力的新兴业务、前沿业务和高端业务。也许现在不能当饭吃,但将来一定是主导业务、核心业务。银行总部覆盖三种业务,也就是从时间上把握所有业务的营销和管理,拓展持续赢利新空间,管住经营风险。

从业务维度来看,进入21世纪后,现代金融服务正向着综合化、国际化方向迅速发展,适应并促进经济全球化、金融证券化、交易电子化的趋势。代表间接融资模式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比重在下降,但仍是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投资银行业务、债券及证券服务、资产管理业务、公司和私人股权投资服务、信用卡、电

子银行等业务模块发展迅猛。即便是美国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之后,这些新兴业务并没有减弱,需求旺盛,成为扭亏为盈的重要收入源泉。处于领先地位的跨国银行已经完成模式转变,从传统的融资中介转变为注重价值创造的金融服务供应商。

三、推断:着力发展银行总部圈体现国家战略

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上海金融中心建设正处于从国内金融中心向国际金融中心转变的重要历史阶段。以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设立上海总部为突破,着力发展银行总部圈,尽快建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急切需要,有利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人民币国际地位,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

着力发展银行总部圈任务紧迫。国际金融中心是世界经济的枢纽,银行总部圈是金融中心的核心和市场制高点。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但金融体系正在不断发展完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银行总部问题亟待列入决策议程。国际金融危机对北美和欧洲的许多发达国家来说是一场大灾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9),对我国和一些新兴发展中国家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全球性、区域性的国际金融中心,老的在完善,新的在追赶,竞争十分激烈。纽约、伦敦、东京这类成熟型金融中心是世界顶级梯队,已进入内生驱动模式,以金融业发展为龙头,带动相关服务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上海的金融市场和成长发展表现出色,被当作新兴发展型国际金融中心。属于第二梯队,但与第一梯队有着绝对的差距,赶上去很不容易,后面追赶的有一批发展强劲,多是兼具政治中心和金融中心双重角色的综合型金融中心(新华社,中经股份有限公司,2010)。着力发展银行总部,形成银行总部圈,是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必要和有效的关键性战略举措。如果不尽快实施总部发展战略,引导和鼓励中外资银行、尤其是各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上海总部,就会影响上海金融中心建设进程,就会错失机会,处于被动地位。

着力发展银行总部圈已具备良好基础条件。上海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基础好,起点高,总部云集。2009年,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60家,新增36家,外商投资性公司191家,新增13家,外资研发中心304家,新增30家。在沪经营性外资金融机构170家(上海统计年鉴,2010)。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业务体系国内最完善。现代航运基础设施网络发达,将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信息港。京沪高铁以及长三角地区城间列车运行,交通枢纽作用和区位优势更加突出。2005年8月,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正式挂牌成立。几年来,在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电子化支付结算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发展银行总部圈奠定了制度框架。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上市后,正在发展成为国际性金融控股集团,资本充足率基本达到巴塞尔协议标准,资产质量和盈利情况好转,产品创新、服务改进、风险和内控管理以及信息管理技术应用日新月异。同时,多家银行在上海建立业务运行中心,包括票据营业部、信用卡中心、资金交易中心等,有的已形成较大规模。2009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上海市政府出台一系列贯彻落实的意见、条例和办法(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小组,2009),并分别与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各大银行上海总部的条件基本具备,时机已经成熟,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入了一个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新阶段。

着力发展银行总部圈重在建立大型银行上海总部。各国金融中心表明,银行总部和市场的性质决定金融中心的级别。属于国内主要银行、主要市场,就是全国金融中心;属于跨国银行、跨国市场,就是国际金融中心。目前,上海中外资银行类机构132家,营业网点3000多个。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外,属于总部机构且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只有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四大银行总行都不在上海(上海金融年鉴,2009)。金融市场是全国性的,但银行机构是地区性的,市场和机构不匹配,市场腿长,机构腿短。由此带来许多矛盾和问题,比如不少外资银行区域总部在上海,他们的融资业务线、合作业务线以及各种项目必须由上海分行向各自总行请示同意后才能办理,往往影响信息充分沟通和办事效率。银行监管主体与经营主体不对等也产生诸多不便。国有控股大银行设立上海总部会有巨大的国际影响,有利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更好发挥所承担的公开市场操作、金融产品研发和交易以及区域金融合作等职能,也有利于大型银行的创新发展,加快综合化、国际化步伐,提高核心竞争力。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畏难情绪,突破认识上和实践上的局限性,把市场体系建设与设立银行总部统一起来,把建设银行总部圈与人民币国际化结合起来,把金融中心业务产品创新与支持银行经营转型协调起来。既要在国家战略层面上依靠中央部署和支持,又要充分调动发挥地方政府、大型银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银行总部圈列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集全球智慧,用全国资源,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四、选择:以四大银行建立功能总部为突破

发展银行总部圈关键是建立银行总部,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上海总部是重中之重。比较总行搬迁、地区总部、混合型总部等模式,功能型总部,尤其是市场交易型和产品服务创新型的功能总部,更具有指导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以四大银行建立功能型总部为突破,加快形成中外资银行共同参与竞争合作的高层次银行总部圈。是破解难题的重要改革举措(戴相龙,2002),将给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带来重大变化。各家银行可以结合实际有自己时间表和路线图。

(一)总行搬迁

这是一个彻底和理想的方案。一旦总行搬到上海,其决策、管理、控制功能就在上海,真正的国内金融中心也许可以一夜之间建立起来。据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朱基任上海市市长,曾动员工商银行总行搬到上海,愿意将当年的市政府办公大楼,即曾是汇丰银行大楼,现在是浦发银行总部让给工商银行。不管是否确有其事,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启示是,各大银行将总行整体搬迁到上海仍不失为一种有效路径。但就其现实性考虑,此方案难度极大。说到底,银行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工具,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调节、配置及其利用上。发挥重要杠杆作用。至少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四大银行总行南迁上海的可能性不大。只有当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管理手段主要依靠市场而行政手段成为辅助工具的时候,或者说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四大银行总行必须设到上海,不搬迁对经济金融发展不利,对各大银行自身发展也不利的时候,四大银行总行才有可能搬迁到上海。

(二)地区总部

银行地区总部是一个区域性的概念。国务院已同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构筑江浙沪两省一市“一

核九带”的发展格局。各大银行的上海总部主要管辖长三角地区,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吻合起来。这一方案需要面对和处理来自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处理与总行的关系,性质上仍属分支机构,但其授权大于其他一级分行。二是处理长三角地区内部行际关系,上海总部对江浙地区的一级分行行使决策、管理和控制职能。但不改变各一级分行与总行的行政隶属关系,包括会议、文件、干部人事等一切不变。三是处理上海总部与上海分行的关系。地区总部在三方面的关系处理上有一定矛盾和难度。但最大难度是在开放和市场化的改革发展导向下,各大银行统一法人的治理结构以及无纸化的统一操作流程和内控管理体系,把一个拥有相当经营规模体量和关联性的区域独立出来,这在体制、政策、流程和监督管理协调上显然存在很大困难,因此也不是最好的方案。

(三)功能总部

设立功能总部是个富有创意和实践品格的方案。市场不应分割,但功能可以垂直化分解,并且与总行合理分工,职能不重复,实行专业化经营管理,能够有效覆盖核心区域,带动区域,特别是长三角地区金融发展,扩大影响到远程区域(朱纯福,2006)。有三种功能可以考虑,一是市场交易功能。总行的市场部、资金部的交易职能划归上海总部,凡属于市场交易业务,包括债券、外汇、资金、贵金属和各类衍生品交易,都由上海总部承担,并负责管理全国的交易业务。二是产品创新功能。银行卡、电子银行和机构托管、年金以及投行等新兴业务划归上海总部,并负责本系统的创新规划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以及考核评价。国家已批准上海作为创新型城市。以银行创新推动城市创新和金融中心创新,并把创新成果扩散到系统和全国各地。三是数据运行功能。成为金融信息中心、支付清算中心和网络银行中心,并与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无缝连接。上海总部可以是三种功能的集成,也可以选择其中一项或二项职能,进行不同组合。

这一方案避免了地区总部与辖区内分行之间的矛盾,避免了市场经济要求统一与区域特点之间的矛盾,能妥善处理一般和特殊、整体和局部之间关系。尽管位于上海,但与总行构成整体,是有机组成部分,其依存度、结合度和功能张力明显超过地区总部。功能总部,或者说交易和创新型总部需要面对和处理的问题,首先是市场准入,申请获得各种交易会员资格;其次是总行创新审批权限授予上海总部,“一行三会”也把创新审批权限授予在沪监管机构,缩短距离,便于信息沟通和协调处理:三是需要统一先进高效的信息技术平台支撑,加快信息管理和交易清算所必须的机构、公司和个人客户征信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引进和培养大批高素质金融人才,包括资深银行家、交易员、分析师、基金经理、经纪人等中高端紧缺人才。迄今为止,工商银行在上海已先后设立私人银行、贵金属等六个面向市场具有很强创新特点的业务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年鉴,2009),功能与总行不重复,能够决策、管理和控制整个系统。所以,工行最有条件率先成立上海功能总部。

(四)混合型总部

既有地区性质,又有功能特点,是两者的结合或者说折中。有部分职能是上海总部独有的,但大多数职能与总行重复,同时行使上海总部的区域管理职责。长三角地区一体化为上海区域总部提供有利条件。拓宽腹地可以更好发挥总部直接决策、管理和控制的效率优势。同时,充分利用上海金融市场体系、机构体系和业务体系比较完善以及各项优惠鼓励政策,承担市场交易和金融创新管理职能,成为综合经营和国际化的先行者、试验田和加速器,率先实行经营转型、升级和优化。

五、总结:回顾与展望

只有转型才能跨越。面对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浪潮,以及云诡波谲的后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必须激流勇进,突破体制机制难题,发展得更快更好更强,因为它寄托了几代人的希望和理想,承载着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近二十个年头的建设历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银行业一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力军作用:

第一阶段,1991年至2001年,决策起步。根据邓小平关于上海要成为金融中心的讲话,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一个龙头三个中心”。即以浦东为龙头,尽快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2001年国务院批准上海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这些重大决策推动了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发展,也吸引了世界跨国银行纷纷进入。

第二阶段,2001年至2008年,全面推进。上海市政府制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规划,提出以金融市场为核心,以金融创新和环境建设为重点的战略思路,并出台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和金融机构多元化等方面成绩显著,银行、证券、基金和保险行业发展快速。人民银行率先设立上海总部,开了新体制的先河,影响深远。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建立运行中心,在现有监管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为加强间接融资管理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阶段,2009年以后,重点突破。200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上海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上海市政府分别与各大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这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里程碑,是破解核心难题的重要一步,为建立大型银行上海总部机构铺平了道路。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实现从国内中心到国际中心的转型发展,揭开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一页,展示了令人鼓舞的灿烂前景。

现在处于第三阶段的头部,与十二五规划衔接,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时间紧迫,任务十分艰巨。观察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人们不难发现,以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为切入点,加上外汇制度进一步完善、居民小额外汇自由兑换,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如果同时以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上海功能总部为突破口,加快建立代表全国和世界水平的大型银行总部圈,必将大大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步伐。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和四大银行设立上海总部正是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两个不能回避、必须解决的难题。

建立功能型总部是体制机制突破。各大银行总行仍在北京,金融管理决策、资金调度等方面的领导地位不变。上海总部负责交易、创新等职能,与各类全国性的金融市场配套连接,与外资银行和机构投资者合作,参与承销境内外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股票、存托凭证以及各种衍生产品。开拓发展富有知识、技术和智慧含量的新兴业务、前沿业务和尖端业务,例如包括飞机船舶、成套机电设备、精密医疗仪器等的融资租赁项目,服务于企业“走出去”战略的跨国银团贷款以及全球企业收购兼并业务,推动经营结构转型,提高综合化、国际化水平。充分认识经济全球化、低碳化和信息技术革命所带来的强烈冲击和深刻影响,以前瞻性的战略思维,加强金融信息中心、金融产品中心和金融人才中心建设,并努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使

上海总部成为经营转型的示范、改革创新的先锋、国际化发展的标杆。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建立功能总部条件基本具备,关键是敢于解放思想,尊重和顺应客观规律,成为“十二五”期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行动纲领。这是贯彻国家战略的需要,是实现2020年目标的重要保证,将给加快建设进程带来新支点、新格局和新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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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国际部工作总结篇5

一、出口卖方信贷的定义

出口卖方信贷是一种国际信贷方式,它是一国政府为支持和扩大本国大型设备等产品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对出口产品给予利息补贴、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及信贷担保,鼓励本国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本国出口商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以解决本国出口商资金周转困难的一种国际信贷方式。

我国的国际工程出口卖方信贷是指我国有资格办理出口信贷业务的银行对我国企业在境外承接的能带动国产设备、施工机具、材料、技术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发放的本、外币贷款。企业将申请到的银行贷款用于承包工程项目,对于承包工程款则允许业主延期支付,并支付相应利息。

二、项目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成本不完整

非项目工期内的专项借款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导致项目成本不完整。笔者认为,企业从银行借入的款项属于专项借款,专款专用,完全用于项目,利息费用应全部由项目承担,但由于借款期限和项目工期不一致,很多企业只是将工期范围内的利息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而将项目工期之外的财务费用由企业总部负担,导致项目成本不完整。

例:2005年7月1日企业从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4 000万美元用于某出口信贷项目,贷款年利率为4%,贷款期限为9年,每半年计息一次。同时,企业与项目业主签署了工程承包合同和延期付款合同,项目工期3年,开工日期为2005年7月1日,合同总额为6 300万美元,80%采用延期付款的方式,延期付款利率为2%,宽限期3年,延期付款合同金额将从2008年6月30日开始分9年18次支付,由项目所在国财政部对项目还款提供担保。具体付款计划见表1。

工程项目部实行独立核算,企业与工程项目部之间的款项往来分别通过“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

该笔贷款的全部利息费用(假设贷款期间的利率4%维持不变):4 000×4%×9=1 440(万美元)

1.企业总部在2005年12月31日向银行支付半年期利息并结转工程项目部,具体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电站项目部 $800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800 000

在项目工期(2005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内,公司总部共通过上述分录向工程项目部结转利息费用480万美元(4 000×4%×3)。工程项目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将该部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予以资本化,具体分录:

借:工程施工――工程成本――间接费用――资本化利息$480 000

贷:其他应付款――企业总部往来 $480 000

2.2008年7月1日,工程全部结束,企业总部不再向工程项目部结转利息费用,而是在支付利息的当期作为企业总部的财务费用。具体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800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800 000

工程结束之后,企业总部总共承担了应该由工程项目部承担的利息费用960万美元(1 440-480),这960万美元没有计入工程项目成本。

(二)配比原则运用不当

业主延期付款利息收入作为借款利息支出的补偿,不符合配比原则。应该说,业主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与企业支付银行的贷款利息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业主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是企业因延期收取工程款而得到的融资收益。企业应在收到业主按期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时,冲减“财务费用”。但企业现行的做法是将业主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作为对银行贷款利息的补偿处理。企业在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时,将贷款利息与业主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相配比,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在以后年度收到业主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时再冲减“其他应收款”科目。

接上例,2005年12月31日,企业支付银行贷款利息80万美元(4 000×4%×6/12),企业总部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其中的40万美元[4 000×(4%-2%)×6/12]转账到工程项目部,由工程项目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40万美元作为“其他应收款”。

企业总部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电站项目部$400 000

其他应收款――××国家电力公司$400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800 000

工程项目部账务处理为:

借:工程施工――工程成本――间接费用――资本化利息$400 000

贷:其他应付款――企业总部往来$400 000

三、具体会计处理建议

上述两个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按照配比原则处理贷款利息、业主延期支付利息以及项目成本的关系。贷款利息与业主延期支付利息没有任何关系,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贷款利息,企业总部应转账到工程项目部,由工程项目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对于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贷款利息,企业总部应通过预提方式提出并转账到工程项目部作为期间费用;业主延期支付利息与项目成本没有关系,是企业延期收回工程结算款而获得的融资收益,应在收到业主按期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时,冲减“财务费用”。

(一)专项借款利息支出的会计处理

1.在资本化期间(2005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每半年支付银行借款利息。

企业总部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电站项目部$800 000

贷:银行存款―― 美元户$800 000

工程项目部账务处理为:

借:工程施工――工程成本――间接费用――资本化利息$800 000

贷:其他应付款――企业总部往来$800 000

2.企业总部在2008年6月30日,预提非资本化期间(2008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借款利息并转账到工程项目部,以便工程项目部能按时办理竣工决算。

企业总部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电站项目部$9 600 000

贷:预提费用――××电站项目借款利息 $9 600 000

工程项目部账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9 600 000

贷:其他应付款――企业总部往来 $9 600 000

3.企业总部在2008年12月31日支付半年期银行借款利息。

借:预提费用――××电站项目借款利息 $800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800 000

(二)业主延期付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总部在2008年12月31日,收到电站项目业主支付的延期支付工程结算款和利息3 276 000美元,其中本金2 800 000美元,利息476 000美元。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3 276 000

银行国际部工作总结篇6

而现在,工商银行把自己的触角伸向了人民币离岸中心清算行。近日,中国银行一位中层向记者证实,工商银行正在向监管层申请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清算行,有此“野心”的还有汇丰银行。

而正在推广的人民币国际化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意味着商业银行国际化业务商业模式、经营机制、产品开发、服务构架的重构。谁能赶上这波国际化浪潮,谁将占得先机,从而在未来的金融竞争中成为王者。

很显然,战争已经打响了。

挑战老大

中国银行曾是国内最大的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但随着近年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开放,中国银行在国际业务上的老大地位正在被逐渐削弱。

中国银行是香港唯一的人民币清算行。“做一个清算行是有好处的,所有头等银行都要去他那儿开户。”一位国有银行从事国际业务的人士说。不过,中国银行在人民币清算方面的垄断地位早就被工商银行盯上了。中行一位中层透露,从2009年开始,工商银行就有意从事这项业务。

2012年,新加坡争取成为继香港之后的又一个人民币离岸中心,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就在争夺新加坡唯一人民币清算行的地位。近日,工商银行被指定为老挝唯一的人民币清算行。

这位国有银行的人士表示,我们也在积极与人民银行磋商,人民银行也想过是否让其他银行成为人民币清算行。“当然这中间存在着商业竞争问题。我认为,在香港,清算行给两家以上的银行,会造成很多麻烦和困难,而且人民银行或者中国政府的一些意图很难实现,因此,在一个地区只选一家是正确的。”

人民币清算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行模式,国外的企业要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一个账户,人民币就放在这个账户,要支付人民币只要给该行发个指令调拨就行了。

还有一种是清算行模式,只有港澳地区有,中国银行是这两个地区的清算行。中国银行在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开一个户,使中国银行的清算系统跟央行的实时清算系统和大额清算系统相连接。“在国内,所有银行都跟央行的系统相连。但在海外,只特许中银香港直连央行,其他行就不行了。”他说。

不要小看离岸中心人民币清算行地位,这个资格将对一家银行的国际化业务起到关键性作用。

自从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至今,中行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突破3万亿元。今年上半年,中国银行境内机构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实际收付金额超过5000亿元,同比增长70%以上。24家海外机构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近5000亿元,其中,中银香港以参加行身份办理2300多亿元。目前,中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客户遍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行的人民币清算业务做得最大,到底赚不赚钱?业内人士坦承,还真不好说,因为进出口都用人民币了,不用美元,汇差收入没有了,银行主要是赚汇差的,这等于是银行的收入减少了。

这个损失能不能从人民币业务补回来呢?答案是肯定的:“到2010年,中国银行的人民币业务赚了很多钱,卢森堡和巴黎分行的收益一半以上是人民币业务带来的。”这位人士表示,对于商业银行来讲,人民币国际化带来了机会,通过人民币业务带来了很多客户。比如德国大众以前只跟德国的银行往来,跟中国银行往来很少。自从中行成为人民币清算行之后,大众就通过中国银行做人民币业务,成为了中国银行的客户。

国际化商机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不仅为企业规避了汇兑损失,而且为商业银行带来了巨额的中间业务收入。

有分析认为,就现阶段而言,人民币国际化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开放资产账户,对中国经济金融体系产生利弊参半的影响,也将深刻变革中国商业银行未来的管理和经营模式,是商业银行体系在人民币国际化舞台上面临的主要挑战。二是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商业银行作为跨境人民币业务最重要的环节,通过创新业务服务中外企业跨境贸易与投资,构建实质的人民币境内外双向流动渠道,沟通在岸和离岸市场。同时,商业银行也需要思考推广跨境人民币业务对既有经营和管理机制的冲击,结合当前实际以探索形成最优的业务模式。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之后,套利商机就出现了。比如一家外贸企业,2010年10月,可以用人民币在香港换美元,再把美元通过贸易渠道进入内地以后换成人民币,然后再用人民币打到香港后再换美元;2011年9月后,可以反过来操作。当时有大量企业在商业银行的指导下,做着套利生意。

中行的这位中层表示,当时有很多企业抓住了机会,赚了不少钱,银行也赚了不少。

当时人民币在境外是非常便宜的,香港人民币利率在今年年初时是2.2%,现在在3%右,而国内是4%~5%。

中国银行今年年初曾给宝钢在香港离岸市场发了27亿人民币债券,中行国际部做了测算,宝钢发债如果在国内市场的话,能高出150个基点。

人民币离岸、在岸两个市场形成的利差,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2010年,在英国和新加坡等地,人民币一年期利率只有零点几,如果商业银行在香港地区发大额定期存单,当时的成本也就0.7%,然后用5%在国内做贷款,这个利差是相当可观的。

这位人士还说,人民币国际化试点以来,企业进出口选择用人民币,汇兑损失就很少了,去年如果用欧元签出口合同的话,亏损将非常大。

现在香港人民币利率在上升,这是因为国外人民币市场越来越大,人民币流动性也越来越好,大家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也越来越高,很多人愿意借人民币了。

保守与激进

银行国际部工作总结篇7

一、以建立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股份制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国有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分散化、社会化

现代企业制度以"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特征和要求。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必然要具备这样的特征和要求。国有商业银行是由计划经济"大一统"的国家银行改组而来的,虽然其经营性质发生了变化,但单一的国家资本结构和性质没有改变,政府承担无限责任,对银行财产具有直接支配权,银行的行为目标具有相当的社会性特征。与其它产业部门相比,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已明显滞后。产权关系模糊,银行功能财政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资产质量和效率低下等产权制度性矛盾日益突出,其基本症结是国有独资的产权结构与商业银行的产业性质安排错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创新,就是要实现以市场关系形成的产权结构与竞争性、盈利性的银行产业特征相吻合,构建以微观利益为基础的现代银行制度。

改革实践表明,构建以产权明晰为基础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必须以资本结构的多元化为前提。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市场化的产权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受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水平、管理机制、金融市场、货币政策、监管机制、银行家市场等方面因素不健全的制约,以建立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作为产权改革的突破口有其合理性。首先,它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在政策上消除了个人资本或外国资本向国有银行投资的障碍;第二,以资本多元化为切入点有利于激发国有商业银行的利益机制,为产权制度改革的纵深发展创造条件;第三,能对充实国有商业银行资本、扩展经营规模、实行混业经营等方面产生积极的现实作用;第四,在思想上、理论上、实践上实现新的突破,为全面市场化的改革奠定基础。

但是,国家控股的银行股份制将资本多元化限定在政府资本控制的框架下,与国有独资的产权性质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改革的实践证明,在国家资一股独大"的资本结构下,国有企业无法真正实现产权关系明晰和效益最大化。当前,国有资本要从竞争性产业部门大规模退出,国有股减持却成为改革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客观上要求国有资本必须从竞争性行业退出。商业银行作为盈利性、竞争性的产业部门,股权结构也要从国家控股逐步实现分散化、社会化。至于商业银行直接影响公众利益、物价水平、经济运行状况、国家经济安全及自身经营高风险性等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两种主要途径来解决:一是在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中,设立国家持有、具一票否决权"性质的"黄金股(或叫金边股)"。"黄金股"仅为一股,但是,国家派独立董事行驶特有的权利,即在重大决策问题上拥有"一票否决权",从而保证银行的决策不偏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方向,不违背国家的人民的根本利益。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首先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中采取了这一办法,在实践中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二是加快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

二、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建立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原因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它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如何处理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关系。其目标是降低成本,使所有者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同时又保证经理层能以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Governance有的译为法人治理结构)概念的产生是近20年的事,最早从英国开始,近几年才受到广泛重视。其原因:一是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兴起,股东的力量增强。二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的发展,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加大,公司经理层出于自身声誉及经济利益的考虑,也需要加强内部治理。三是随着公司经理人员薪酬中现金和福利不断下降,股票和期权不断增加,与股东利益的一致性逐渐提高,中小股东、银行、债券持有者等公司其他的利益人要求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呼声也不断高涨。四是各种腐败、丑闻、公司倒闭等案件的增多,使得监管者、社会公众和国际社会也更加关注公司的治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使得世界经合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清算银行等都为此不断努力,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公司治理结构也成为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

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单一的模式,但从公司发展的实践看,应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共同内容:一是问责机制和责任(Accountability&Responsibility),包括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强化董事的诚信与勤勉义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公平性原则(Fairness),主要指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认公司利益相关者(债权人、雇员、供应商、客户)的合法权利。三是透明度原则(Transparency),一个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对公司进行市场监督的典型特征,是股东具有行使表决能力的关键。

(三)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

根据1999年9月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的《增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具体规定,结合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及自身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性质等实际情况,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由董事会提出的公司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选举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公司预算、决算、分配等方案;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修改公司章程。

2、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经营决策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负最终责任,由其提出公司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通过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对经理层的日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的监督。董事会设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为便于董事会的工作,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协助其进行经营决策并行使监督职能:一是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在管理银行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其它风险等方面的活动提供监督作用。二是审计委员会。对银行内部与外部的审计活动提供监督,审批内外部审计人员或机构的任免,审批审计范围与频率,接受审计报告。在审计机构发现银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不足,遵守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或其他方面存在问题时,确保银行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地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三是薪酬委员会。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薪酬情况提供监督,确保其薪酬的确定符合银行的企业文化、经营目标、经营战略和行业状况。

3、经理层。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领导、监督之下,执行由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主持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经理层由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是银行的一组核心官员,其中应包括首席财务官(CFO,或叫财务总监)、业务部门总经理和首席审计官。这些官员要具备高级经营管理技能,同时要对分管部门的关键职员实施有效的监控。

4、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监督董事会成员的连任和更换;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当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予以纠正。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还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一是在整个银行内部要建立并实施明确的逐级负责和问责机制;二是要确保董事会成员具备任职资格,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对业务部门经理的工作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三是要有较高的透明度,要有效利用内外部门的审计报告;四是要处理老三会"和"新三会"之间的关系,保证党委会的政治核心地位,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的合法地位,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作用;五是明确政府的角色,建立一个良好的商业与法律环境,以此支撑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其他监管措施的实施。

三、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模式

(一)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产权制度应遵循这样几条基本原则:一是真正体现"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打破国界、所有制界限,以全球化、国际化的战略目光,实现国有产权的优化重组;二是尊重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不能搞政府行为、拉郎配;三是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不能急于求成;四是因地制宜、一行一策的原则,切不可搞"一刀切",一种模式;五是把产权重组与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金融产品、服务手段和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后发优势,缩短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二)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模式

国有商业银行规模庞大,分支机构众多,改革的模式可做多种选择。从程序和范围上考虑有三种可供选择的模式:一是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即总行整体改制的模式,总行整体改制,大部分分支机构仍在总行一级法人的授权下经营,适合改制的分支机构按照总行的要求进行改制;二是自下而上的改革模式,即选择部分适合改制的分支机构,按照适应各自不同情况的方式进行改革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最后实现全国一级法人的整体改制;三是局部改革的模式,即保持总行的现行体制不变,以部分分支机构为依托,吸收其它投资,在局部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国有商业银行控股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从而在总体上体现产权结构多元化。

从投融资方式上考虑也有三种可供选择的模式:一是吸纳式,即打破国家、所有制和行业界限,吸收外来投资,实现产权多元化;二是投资控股式,即对中、外银行、证券、保险及其它金融企业、相关产业部门投资或发起,形成国有商业银行控股的金融股份公司;三是拆分式,即将分支机构拆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改制成为由当地政府、其它法人和投资者参股,总行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以上从两个方面提出的几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相互交叉的。本人认为,在起步阶段,由于几家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都很庞大,整体改制难度较大。相比之下,拆分部分分支机构进行局部改制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一是分支机构资本规模较小,有利于增加外来投资在股权结构中的占比,可以较大程度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二是资产规模较小,容易上市,吸引众多的中小投资者;三是消化原有机构自身存在的诸如不良资产占比较高、人员机构臃肿等问题的难度相对较小,有利于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的优化调整,形成精干高效的内部经营运行机制。

(三)把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改革的重点

银行国际部工作总结篇8

一、人民银行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全球的产品、服务、资本等通过国际化大生产、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跨国界流动,各种资源的利用也超越了国界,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世界市场形成一个整体,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和交往更加紧密。资本的国际流动是推进经济全球化的最活跃因素,而资本流动是通过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实现的,因此,也加速了金融全球化的历史进程。我国经济、金融呈现出明显的国际化趋势,已成为参与经济、金融全球化的重要力量。因此,充分认识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影响,强化对有关问题的研究,以应对挑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金融全球化加快了金融风险的传播,加大了监管的难度,给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全球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加大了国家宏观调控的难度,将促使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多地考虑国际市场因素。跨国银行的进入,国内银行业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强大压力。外资银行将与中资银行抢夺市场,争揽客户,一批优质客户可能被流失,业务市场份额将出现重新划分;金融人才的流失也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

面对国际金融业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将融入金融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不仅要防范内部风险,还要防范外部带来的风险。同时,对我国的监管制度、监管方式、监管理念、监管体制带来严重的冲击,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如何确保我金融体系不受国际金融风险的冲击,金融监管工作必须适应入世后金融全球化的要求,提高参与金融全球化并获益的能力,已成为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对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国内外银行业的发展变化、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对银行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综观国内外银行业发展的趋势,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迎接金融全球化的挑战,国际银行业如此,国内银行业更应增强紧迫感。面对银行业的发展变化,金融监管工作不能″削足适履″,而脚长大了,就应把鞋做得大一点。

(三)从金融监管的主体看,国内外金融监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对银行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国际金融市场新的发展趋势,各国的金融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监管内容、监管模式、监管体系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

二、对人民银行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

2002年2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监管工作努力的方向。对金融监管的目标概括为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出,加强监管是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充实监管力量,转变监管理念,切实把工作重心从审批事务转移到对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上来。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把监管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从我国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应对金融全球化、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在国际金融体系经历了几次大的风波之后,加强金融监管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课题,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全局的关键。监管是金融工作重中之重的命题是在金融监管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新时期对人民银行监管工作的新要求。

(一)按照国际统一的监管规则,调整和改进人民银行监管工作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组织在推动金融监管的国际化方面了各类指导监管实践的文件,引导各国采用统一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标准,运用先进的监管经验,国际组织出台的这些文件为各国监管当局广泛认可并接受,就成为金融监管的国际惯例。如,《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附录、《全球金融服务协议》、《巴塞尔协议》等。这些文件涉及金融监管的方方面面,对各国金融监管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把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三大要素结合起来,体现了以指标为核心的数量型监管模式向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质量监管模式的转变。

为提高人民银行监管工作水平,必须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向国际监管标准靠拢。对照国际监管规则和惯例,我们在监管上的主要不足与差距表现在: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有的没有实施细则,缺乏操作性;国内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没有达到国际监管标准;监管范围和内容还比较窄,风险监管不全面,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全面风险监管还不到位;监管方式单一、落后,不能适应有效监管的需要;监管指标体系还不完善,预防性、超前性不够;监管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按照国际金融监管规则进行有效监管,对我们开展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完善银行监管法规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做到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依法维护金融秩序

加强金融法规建设。首先,要加快完善与世贸组织规则和银行监管国际惯例相符合的法规。去年以来,国务院、人总行先后颁布了《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金融法规,这些金融法规充分体现了加入世贸组织后,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中外资金融机构平等竞争的基本原则。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还要进一步修订。在法治社会,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监管,对金融机构的任何处理、处罚,都要有确切的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制度依据。在监管工作中,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地处理监管中遇到的问题,要做到依法监管,依法维护金融秩序。

(三)建立现代银行制度,从体制、机制上建立起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制度

国际金融监管理念有一个重大变化,就是金融监管当局不再包揽一切,而是让银行自身、市场承担一部分监管职能。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金融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着为金融企业提供″公共产品″,包括先进的银行机制、先进的经营理念,也就是″铺路架桥、设置路标″等特殊任务,从体制上、机制上改革国有银行制度,也是我国银行监管的百年大计。

一是要大力支持国有银行改革,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是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重要内容。可以说,现在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体制、制度、经营管理方式不能适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一样存在着产权不清、所有者缺位问题。在对基层商业银行调查时,甚至许多职工不知道本行最大十家贷款户是谁,职工也就谈不上关心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因此,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

二是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过去,我们在监管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效果并不理想。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外部监管不能代替商业银行的内部有效控制,因此,监管的重点应是完善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是管理和控制公司的系统,也就是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以及股东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它所要解决的是所有者、管理者、监督者和经营者等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受益、决策、监督、激励和风险分配问题。可以说,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内银行业针对历史积弊和面临的现实挑战提出来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是长期以来经营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如果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将会损坏银行的竞争力,增大银行风险。目前,我国银行业内部治理结构还有很大的差距,有的流于形式、有的董事会没有发挥作用。当前,作为监管的重点,迫切需要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一个负责任的董事会,董事会的构成要独立于管理层、以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同时,要提高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重。

三是继续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建设,从源头上遏制风险。内控制度是防范风险的基础性制度,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前提。去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辖区开展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依然发现内控方面存在大量的问题,说明内控制度建设是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完善内控机制,提高银行业本身对各种风险的抵御能力。同时,要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提高国内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以提高资本充足率为目标,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调整、优化资产结构

加强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是一项重要任务。从今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传来信息,就新资本协议的有关问题已达成一致,决定于2003年第4季度确定新资本协议,各成员国将于2006年开始实施,并完全取代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新资本协议仍维持了巴塞尔协议原有的资本水准不变,也就是资本占风险总资产的比重仍然保持在8%。新资本协议将更加全面评估银行风险,包括评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提出了比1988年资本协议更为复杂、更加具有风险敏感性的框架和管理规则,强调了“三个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监管评估过程和市场约束规则)在现代监管体制中的作用,对银行监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银行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金融风险复杂多变的形势,我们必须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实施严格的监管。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从分子对策看,一是提高金融企业盈利能力,通过留存利润进行资本积累,这是增加核心资本的主要方式;二是财政注资,在国家财政困难较大的情况下,继续实行财政注资困难较大。三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经过股份化后,通过发行上市股票,可以募集资本金。四是提高附属资本的途径,主要是改革呆账准备金、发行长期金融债券、部分债权转换为股权等。从分母对策看,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不突破资本要求的底线,就是将高风险资产向低风险资产转移,降低高风险资产在资产总额中的比重。因此,我们要督促金融机构继续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使不良贷款每年要下降2-3个百分点,到2005年,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降到15%左右。

(五)改进金融监管方式,推行全面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当前,人民银行监管工作在做好合规性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应加强对金融企业法人的风险监管,在不断完善对传统业务监管的同时,逐步加强对创新业务的监管。在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中,各种风险是相互联系、共同作用的。长期以来,对风险的认识和监管有个过程。过去,我们侧重对信用风险的监管,后来逐步发展到对市场风险的监管。随着形势的变化,《新资本协议》力求能反映潜在的风险,转变为实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利率风险等,反映了对金融风险演变规律的认识。

全面风险监管是由事后检查向事前监测,事后发现向事前预警,事后纠正向事前防范转变,具有更强的风险监测、识别和化解能力,因此,是更有效的银行监管。在风险性监管方面,我们必须看到与国际水平的差距,对国际上一些比较成熟的风险监管办法,我们都要积极研究和借鉴。过去,在银行监管工作中考虑信用风险多些,基本上没有考虑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波动将会更多;在操作风险方面,近年来也比较突出,如违规和账外经营,乱用会计科目等。因此,我们要学会识别、控制、化解各类风险的本领。

(六)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加强市场约束和社会监督

市场约束是保障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手段。现在越来越重视市场参与者对金融机构的监督,这是因为投资者、债权人、存款人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时时盯着银行的一举一动,其效果要比监管者的作用有效得多,与中央银行监管相比具有更强的主动性。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是银行经营的透明度,也就是建立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这项工作我国刚刚开始,与国际惯例比,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如何看待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信息披露?长期以来我们是家丑不可外扬,现在要向社会公布了,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我与商业银行的同志交换看法,普遍反映是压力很大,要比人民银行通报几次作用大。为什么?公众是最好的监督者,如果不良资产压不下来,客户就有个比较选择银行的问题。当前,我们要认真执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规范信息披露的原则、标准、内容和方式,创新披露的手段,逐步达到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的要求。同时,应重视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七)完善金融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一是金融监管责任制的落实。按照法人集中监管的原则,把金融监管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人。二是按照国际惯例,逐步建立和完善会计制度、外部审计和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对各类金融企业的监管指标体系、风险监测考评体系和金融系统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三是继续完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制度。四是加快金融电子化步伐,在监管工作中广泛运用计算机,进一步搞好“一网两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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