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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8篇

时间:2022-10-13 07:12:31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1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互金整治方案”)。该方案是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的牵头文件,对于包括P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在内的互金子行业明确了整治机制。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互金整治方案就已确立,但彼时并未立即公开。在清理整顿的攻坚阶段重磅披露整治方案,显示出监管部门加速推进整改工作的决心,也使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再度审视金融创新的合规性。

“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认识到,‘球’只是一时之计,随着行业规范的不断完善,灰色空间只会不断压缩。”京东金融方面表示,守不住“政策风险”的底线思维,将难以在市场上赢得竞争力。

陆金所联席董事长兼CEO计葵生认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整顿,在不影响行业向前发展的前提下,互联网金融行业野蛮生长的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互联网金融全方位整治

与互金整治方案同时的还有,《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对互联网金融各领域的金融创新加以界定。

对于备受关注的资金存管问题,央行称,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既不利于对客户备付金进行有效监测,也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通过制定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有助于加强账户资金监测,防范风险。

银监会指出,根据《指导意见》和有关监管要求,甄别判断网贷机构在信息中介定位、业务合规性、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及网络设施安全性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结合风险程度、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大小、处理方式等因素,将网贷机构划分为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三大类,制定差别化措施实施分类处置。

互联网金融广告禁止利用第三方做推荐。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依法合规、真实可信,不得含有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内容。同时,禁止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推荐、证明。

网贷行业合规“生死劫”

自今年4月开始提出互金整治方案,按照时间计划,互金整治摸底排查已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督查和评估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和区域报告2017年1月底前完成,总体报告上报国务院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认为,根据《实施方案》,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完成了信息排查、职责界定阶段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清理整顿工作。2017年一季度,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将进入收官阶段,可以预见,整个行业将进入新一轮洗牌期,不合法合规的平台会被逐渐淘汰,行业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行业内之前确实有不少机构异化为信用中介,但随着监管层面对背离信息中介行为的规范,网贷市场环境将不断净化。”金信网副总经理李玉维表示。

在他看来,《方案》要求严格网贷准入管理、强化资金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再次强调银行存管。银行存管已然成为网贷平台的“标配”。

有利网CEO吴逸然认为该方案的实施对于投资者有一定的益处。从《实施方案》和银监会的文件看,网贷行业将会形成从准入、合规、风险等方面有完备的长效机制。这意味着,合规的公司会更好地凸显出来,不久之后投资人在识别好公司的成本会大大降低。

“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政府密集出台监管规定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表明政府决心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国家大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来,不让互联网金融游离于整体金融体系监管之外,防止系统性风险从非常规领域爆发。”拍拍贷CEO张俊指出,互联网金融行业洗牌将提速,是否合规成为平台“生死劫”。

细节规范拒绝“球”

互金整治方案还规定,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

对于打“球”的房地产金融业务,方案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同时,要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2

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综观近几十年国外商业银行发展和监管部门监管历程,可以看出,国外商业银行及其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内部控制。由于内部控制脆弱带来的后果是经营行为的低效率、短期化和高风险,甚至倒闭的案例屡见不鲜。基于此,巴塞尔委员会对内部控制高度关注,于1998年了《银行机构的内部控制体系框架》。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关键点就是要健全内部控制,降低营运风险,提升经营绩效,增强竞争能力。银行内部控制需要行长、高管层、中层干部和各级行员工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强调“三大目标”:业绩目标、信誉目标和合规性目标。内部控制的基本作用在于对风险控制的信息及时反馈和自我调整,以确保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的贯彻执行,实现银行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银行只有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对各项业务进行合理内部控制,才能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内控制约是防范银行案件的有效措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内控制约措施,是保护银行资金安全的重要屏障。因此,内控建设是固本强基,是保证银行经营安全稳健运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案防形势分析

(一)当前面临的案防形势

1、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银行业案件情况和案防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银行业案件层出不穷,案防形势相当严峻。特别是近几年,在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不断推进的同时,一些大要案频频曝光,再次引起人们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关注。从X年以来发生的银行案件来看,主要是操作风险领域的案件,涉案金额大、案件集中在基层。如X年X月X日,X银行X省分行发现诈骗案件线索,不久又相继发现多家银行分支机构涉及其中。犯罪分子给付一定比例费用,要求出资企业将资金存入其指定的银行,然后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盗用资金。该案共涉及X省X家银行多家基层网点,多家银行内部人员参与作案,涉案金额X亿元,预计损失达X亿元。案件隐蔽时间较长,有的长达X年。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抓捕归案,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又如X年X月X日,X银行X支行发现诈骗案,形成风险资金X亿多元。案件涉及X支行原行长X等人。以上2件大案暴露出的银行问题一是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有章不循、违章不究;二是内控制度和流程设计不完善;三是银行业考核机制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四是对基层行负责人监督不力。通过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这些案件发生,是旧体制的弊端以及当前复杂的社会矛盾、较差的社会信用环境、不良的银行传统文化等多种因素相互交织与作用的结果;也是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制度不完善,基本制度执行不力、内控制度不落实和对基层机构特别是对机构负责人管控不到位造成的。而通过对“X特大金融诈骗案”等一系列案件的深入分析发现,金融犯罪有比内部管理不严更为深层的原因:那就是商业银行在配置社会金融资源方面效率严重不足,客观上存在金融犯罪的“土壤”。

2、国家及监管当局对案防工作的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目前银行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案件形势依然严峻。为此,银监会决定,20__年继续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各银监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案件专项治理的批示精神,增强对案件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加强整改,保持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以及目前案件的形势和特点,20__年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继续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成功堵截率,严惩犯罪分子,重处违规行为。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查防结合,重在防范;坚持改革管理并举,重在加强内控。

(二)本行系统案防的情况

与其他商业银行一样,目前X银行系统的案防形势仍然非常严峻。特别是20__年X省部分二级分行连续发生案件,充分暴露了部分行抓内控制度落实、管理工作不到位等漏洞。这些案件的起因一是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二是一线监督和业务部门自律监管不到位,事中、事后监督流于形式;三是少数员工素质偏低。

(三)本行的现状及思考

我行的案防形势也不容乐观,近年来共发生了X起案件。

“十案十违章”。通过对我行X起案件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些案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是我行当时不重视员工的法制教育和规章制度教育、忽视内控管理、对案件疏于防范必然带来的恶果。活生生的事例告诉我们,只有做好案防工作,才能取得经营效益;只有杜绝案件的发生,才能保证我行的各项业务稳健经营。因此当前我行内控的重点就是“案防”。

二、近几年我行案防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几年我行始终坚持以案防为重点,强化内控建设;通过大力构建内控体系,不断完善有关规章,科学优化业务流程,积极培育全员内控文化意识,大力查处各类违规违章操作和违纪问题,不断提高监督效率,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降低案件发生机率,确保稳健运行,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党委重视,一把手“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三道防线”,齐抓共管。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今年省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后,分行党委、纪委迅速行动抓贯彻落实,先后召开了党委会、纪委会和相关部门联席会议,专题讨论贯彻落实省行纪检监察会议精神。X年X月X日召开全市农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各支行行长、纪委书记,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各支行中层干部,分行

机关副科长以上参加,规模之大为历年之最,表明分行党委高度重视案防工作。

二是落实好各级行一把手“一岗双责”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各级行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人和经营主责任人的“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牢记“两个务必”的宗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增强勤政、廉政的自律意识,全面提升各级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针对当前的案防严峻形势,着力抓好三道防线建设。加强三道防线建设是防范案件的基础工程,我行党委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该项工作,分支行建立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对本行案件防范工作进行综合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防范;做好员工异常思想行为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从制度层面抓源头治理。(1)强化员工风险意识、合规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解决“不想为”的问题。不仅自己不违规,而且还要抵制上级和别人的违规行

为,并积极举报,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自己。认真执行总行制定的“四个一律”和“举报奖励办法”两项制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2)狠抓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解决“不能干”的问题。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及协调合作机制,做好横纵向的协调配合,深入解剖每一制度的操作环节,从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等方面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积极消除风险隐患。(3)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再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解决“不敢为”的问题。对内控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再监督部门高度关注,落实防范措施,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今年,分行已开展对公司业务部、信贷管理部、个人业务部20__年履行自律监管职责情况检查,并借鉴兄弟行经验,从监管内容、周期、备案、报告质量和下发整改通知书、后续检查等6个方面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业务部门履行自律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建立完善的齐抓共管查防机制。进一步明确将营业网点负责人落实为所辖网点防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支行同X个营业网点签订了案件防范责任书,明确各自的防范责任。各支行领导班子成员按分片包干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分片管辖范围内的查防责任。

2、建立内部监督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开展工作

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内部监督机制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为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内部监督,防范和化解风险,成立了“X分行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行长担任,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内监会的主要职能一是研究确定全行内部监督控制和防范风险的战略、方针和政策;二是对全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听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自律监管情况和内部监督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自律监管工作;三是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分析和对策性研究。

内监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内监会的日常事务。内监会办公室原设在审计科,审计职能上收后改为监察室,现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室负责人兼任。内监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是收集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全行经营风险防范问题的建议;二是提交全行内部控制和监督工作情况的分析报告,对全行经营管理风险进行监测分析。内监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

3、制定各种案防方案,深入推动。如X分行再监督检查方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整肃行风行纪教育活动方案、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

4、建立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我行通过抓好案件问责制的落实,改变了对案件防范的被动局面,落实关口前移以查促防等各项措施,全面履行防范职能。一是明确办案责任。把各支行一把手列为办案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办案组织责任人,具体承办部门负责人为办案直接责任人。二是加强对已发案件分析。对已发案件做到一案一分析,对存在问题和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切实落实整改,完善内控制度。三是构建有效的查防机制。进一步明确将营业网点负责人落实为所辖网点防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明确各自的防范责任。四是做好举报的查核工作。我行党委、纪委高度重视举报查核工作,对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条线索都进行认真梳理、仔细分析、深入调查、如实反映,对查实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五是完善监督渠道。为拓宽反映问题的收集渠道,分行聘请了X名党性原则、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为党风廉政兼职监察联络员,负责收集基层员工对分行领导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的意见及建议,同时,分行纪委监察室在内部网设立举报电子邮箱,并将网址对全行员工公布,广泛听取对领导干部的意见,接受群众举报,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五是加大对责任的追究力度。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促使各级行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遏制大案要案的发生。

(二)与时俱进,转变观念

1、以防为主,加强思想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法纪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我行通过制定教育活动方案,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教育,用马列主义、 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一级法人观念和全局观念,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使全行员工不想作案、不敢作案、不能作案。

2、抓思想行为、特别是8小时以外的排查。我行通过加强对员工异常思想行为的排查,力争全面了解和掌握全行员工行为动态,做到既要掌握工作表现,也要对8小时以外的社会情况(生活圈、交友圈)有所侧重地重点掌握,对有经商、等异常行为的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防范,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该项排查工作每季进行一次。

3、全员防范,群防群治。反腐倡廉、防范案件不单是纪检监察部

门的事情,也是全体员工必须重视的事情。分、支行同每位员工都签订了案件防范责任书,要求每位员工在做到洁身自好的同时,共同配合做好案防工作。只有大家共同参与其中,投身其中,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才能有效实现群防群治,将反腐倡廉和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因应审计改革,及时补位,防止监督职能缺失。今年省行系统推行了审计垂直化改革,撤消各二级分行的审计部门,审计职能上收省行集中管理,按片区设立审计特派办。审计体制改革整合了系统内审计资源,实现了审计的相对独立,增强了审计的权威性,各审计特派办直接对省行行长负责。我行因应审计改革,及时补位,内部业务经营和管理的监督检查改为分行监察室来承担,防止监督职能缺失。另外,外部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督查处力度,也要求我们必须在抓业务的同时,加大对案件防范和查处的力度,这也必须由监察部门来承担。

(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1、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确保业务操作合法合规。制度是管理的灵魂,是法律法规在业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应该说,X银行发展到现在,各项规章制度已经日趋完善了。从近年来农行系统案件发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是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内外勾结作案等。哲人培根曾说过:“没有执行的制度比没有制度更可怕。”没有制度,可以制定;有制度形同虚设,一切监督便成空话。因此,我行在X年全辖开展规章制度宣讲教育的基础上,继续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一是加强部门自律监管,强化落实部门自律监管责任。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本线条业务自律监管的职责要求,切实做好和加强对本线条的内控防范工作,按照自律监管的规定要求每半年对本线条制定下发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律监管检查,并按规定要求书面报告再监督部门存查,发现重大案件或问题要形成个案的整改落实情况材料报审计、监察部门备案。二是加强再监督检查,形成防范合力。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加强了对业务部门的再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职责,同时,监督部门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创新,不断改进监督手段,完善检查记录登记等制度,按照“统一方案、联合调查、就地取证、当场认定、按照程序、及时处理”的方式,做到业务检查、落实整改和责任追究“三位一体”,有效地提高了监督效率。

2、规范管理。今年以来,全行认真落实执行分行党委提出的工作思路,转变观念和作风,切实更新经营管理理念,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业务经营管理行为和操作程序。通过组织各项专项检查,强化部门自律监管,落实从严治行,夯实基础,堵塞漏洞,内控水平明显提高,确保了安全稳健经营。

3、重视技防,利用现有监控、监管设备加强监督。在技防上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提高技防水平。在强调人防的同时,运用科技手段加强非现场技术监督,逐步探索电子防控系统,解决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执行中存在弹性的问题。一是推广总行开发的会计监控系统,发挥“风险控制、辅助管理”的监管作用。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可以解决X银行综合应用系统应用过程中,柜员能力问题和道德问题所带来的操作风险,实现由规范性监管为主向风险监管为主转变,由事后监管为主向事前、事中监管为主转变,由现场监管为主向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并重转变。二是利用现有的各项业务的电子监控系统,进行在线实时监控。目前,信贷、审计、保卫、法律、财务、人事等部门都有本业务的管理和监控系统。我行充分发挥这些系统在内控管理中的作用,分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录像抽查制度、并对抽查与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移送,保证监督及时有效和责任落实,构建立体网络式防范体系,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真正达到想作案也不能作案的效果。

(四)抓住重点,落实措施

1、抓住重点,开展风险提示和检查。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以实地实时检查和监控设施回放抽查的方式,加强“领域”风险点检查和监督。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落实处罚。

2、围绕案防抓落实

(1)抓领导干部道德风险防范落实:领导干部重点学习《领导干部道德风险防范指引》,既用于规范、约束自身从业行为,预防道德风险,又把学习精神浸润到银行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中,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级行领导班子将其列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使制度建设入心入脑,形成“做人讲诚信,做官讲清廉,做事讲规矩”的良好文化氛围。在学习的基础上,强化监督,严肃党纪,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监督的各项制度,狠刹“五股歪风”,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管理,强化信贷和财会监管,完善行务公开,抓好举报工作,继续抓好反腐败抓源头工作。

(2)抓各个风险点防范落实:一是各业务主管部门和一线操作岗位的员工重点学习《防范案件工作指引》,学好、牢记与自己岗位相关的业务活动风险点及其防范手段,把各项规章制度熟记于心,用于实践,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级行组织员工广泛深入学习各项金融规章,保证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使每一个员工熟知并准确把握本岗位业务操作中的主要风险点和控制办法,牢固树立“合规操作是岗位工作的第一要义”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关注新风险点的防范,把总行“三个指引”列出的风险点作为监督的重点,关注新业务、新品种的风险点,重点关注票据诈骗风险、集团客户与关联交易风险、存款及柜台业务风险、网上银行业务风险、不良资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及道德风险等。

(3)抓监督查处、从严治行

纪检监察、保卫部门人员重点学习《查办案件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查办案件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新修订的《X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做到规章面前人人平等。我行积极落实办案责任,重视案件分析,加大查处力度,努力构建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三位一体” 的查防体系。同时,积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职能部门自律监管的再监督,抓好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防范操作风险,严肃违规责任追究,保障业务经营依法合规。

3、开展案件综合治理回头看、操作风险专项大检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合规文化教育活动,深化案防,提升案防。

(1)深化案件专项治理,开展案件“回头看”检查活动。根据国务院、银监会的要求,按照省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案件“回头看”检查,对X年经营机构操作风险大检查、信贷法人客户业务专项检查和个人贷款操作风险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各级行党委切实按照上级行的要求,加强“回头看”检查和重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查防并举,重在防范;坚持改革管理并举,重在加强内控;坚持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治理”的四大原则,扎实推进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和重点治理工作,努力实现“遏制大要案件发案率,降低案件发案率,提高案件成功堵截率和追赃率,严处违规行为”的四大工作目标。

(2)扎实有效地开展操作风险大检查,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X年X月份,按照省行的统一部署安排,开展操作风险大检查活动。我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财会等有关部门抓好该项检查工作,本着防范案件的目标,从业务操作、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等各个环节着手,排查柜台风险点,对重点岗位、重点业务进行重点检查。一是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邮箱,在全辖X个营业机构营业厅内悬挂“举报奖励办法”制度公示牌,以发现苗头漏洞,加强检查的针对性;二是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确保案件苗头得到及时查处;三是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的责任。

(3)认真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

根据省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行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迅速行动,抓好贯彻落实。X年X月X日分行在总行、省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马上进行了工作部署:一是坚决按照总、省行党委的要求,迅速行动,责任到位,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二是明确重点、把握政策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三项任务、抓好五个关键环节,强化三项内容的学习;三是按照省行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通过专项治理,使全行作风有了一个明显的转变,“打好两个基础”、“树立一个形象”,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防范各类案件,确保我行人力资源综合改革和业务发展顺利推进。(二)召开党委、纪委会,部署开展专项工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当天下午我行党委立即召开了党委会,研究贯彻落实上级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全辖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决定成立由分行党委书记任组长的“X分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组织全辖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同时分行纪委也马上召开了会议,对贯彻落实意见及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强调要迅速行动,责任到位,要按照“法人负责、分级自查、双线问责”的原则,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本行实际确定治理工作措施和重点。(三)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分行党委、纪委于X年X月X日召开了我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辖属各支行行长、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分行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市区营业网点负责人参加会议,强调从思想教育、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行为惩处四个方面扎实抓好本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支行按照分行的部署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到位。(四)明确重点,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银监会、上级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按照“法人负责、分级自查、双线问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责任制,一级检查一级,各支行、各部门负责人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采取分级按线条负责落实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和排查商业贿赂案件。从各支行、各部门的自查情况来看,现阶段我行未发现重大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下一步我行将严格按照银监会、上级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对各支行、各部门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

(4)大力开展合规文化教育

按照省行的部署,为增强全员合规意识,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我行认真部署大力开展以学习“三个指引”,即领导干部道德风险防范指引、防范案件工作指引和查办案件工作指引为主要内容的合规文化教育活动。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合规文化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分行合规文化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一把手挂帅,纪委书记主抓,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制度和安排,确保机构、人员、措施三个到位。二是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合规文化教育活动是我行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推进合规文化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认真总结过往教育活动的经验,丰富创新教育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和专家授课等形式,不断增强教育效果。分行党委中心组于X年X月X日组织了学习,学习内容有《X银行领导干部道德风险防范指引》、《广东省十一五建设计划》、《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等,会议要求广大领导干部要以十六届五中全会为导向,转变思想观念,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积极谋求我行各项业务经营的稳步、有效发展。(3)各层面认真学习。机关员工由部门组织学习,机关员工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周;一线员工的集中学习则根据工作需要作出适当安排,由各营业网点负责人按要求抓好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前班后时间组织员工开展“案件防范工作指引”和“四个一律”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操作风险的发生。(4)专题研究部署抓好教育活动。X年X月X日分行纪委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抓好以学习“三个指引”为主要内容的合规文化教育活动,强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抓好正反典型教育,并针对本行实际,提出近期重点抓好作风教育和责任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教育,促使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做到中纪委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总行党委提出的“七条禁令”,培育和树立勤俭办行、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作风;加强对领导干部尽职尽责和“责任重于泰山”教育,使之做到恪尽职守,忠实而严格的履行职责。

我行通过最近几年的努力,内控制度建设已有了较大的改善,内控管理不断强化,内控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违规违章问题逐步减少,从根本上改变了重业务轻管理、重外延扩张轻内控建设的局面,确保了银行安全营运。

三、不足与教训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行当前存在的问题与金融改革发展的要求,与系统内整体形势和群众的期望还有相当的距离。去年系统内自查发现的问题还未整改纠正到位,而且部份操作违规问题是屡查屡犯。由此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和合规经营的有关规定还不严格,在处理了一些违纪干部后,领导干部自我保护意识整体增强,但也存在被动地强调风险防范,个别甚至有消极情绪。反映出科学发展观在各级行特别是基层领导中还落实不够,经营与管理、速度与效益的关系还未处理好,畸轻畸重的现象还存在。一些基层经营单位内控监督还不够有力,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够坚决,对员工思想行为的排查不够到位,操作风险引发案件的隐患仍得不到 有效控制。银行内控文化尚未真正建立,控制分散与控制不足并存,特别是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不容乐观。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自律监管能力和监督制约能力还有待加强,与基层存在大量操作风险相比,监督、制约力量及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明显不足,检查频度和力度不够。监督部门对风险点研究分析不够,指导防范不力。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和落实。

四、对今后案防工作的看法和设想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3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执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及“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第九次会议”精神,我部从建立案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强化对操作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积极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推动,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案防会议精神

今年初,总行印发了《关于转发银行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渝银监办发[20****]135号)后,7月份又转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8月30日召开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行长在会上传达了银监会关于案件专项治理的视频会议精神。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部及时传达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从维护我行形象和保障全行安全运营的角度,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员工对案件防范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通过传达和学习,使我部信贷管理人员提高了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大家认为:加强案件防范、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我行深化改革、促进上市、确保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把案件防范、治理商业贿赂同自己的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合规意识,严格执行信贷管理的内控管理规定,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行形象,全面提升我行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我行引资上市和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为了明确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制,保障案件防范工作的有序、有效,我部由总经理全面负责的同时,落实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具体跟踪,狠抓督促、自查、整改和“回头看”工作,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摆上了信贷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清理规章制度,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

我部依据总行文件精神和部门工作实际,按照“严格政策、明确重点、标本兼治”的总体原则,对涉及授权、授信及内部控制的重点岗位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寓于信贷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同时,为了加大信贷环节防范操作风险的工作力度,我部对商业银行成立以来的有关信贷管理规定和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其中,清理出《××商业银行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办法》等作废文件10个,《××商业银行低风险业务授权的通知》等将在近期作废的文件20个,《××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等需要部分修改的文件15个。目前已经修改了《××商业银行法人客户公开授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4个,制订了《××商业银行授信客户进入退出标准》等10个制度和规定。此外,为了加强制度配套和联动工作,我部正在编制《授信后管理手册》,以进一步落实信贷三查档案管理的责任制,严控操作风险。

三、加强业务管理,狠抓重点贷款的风险防范工作

为了贯彻银监会领导在九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我部对按揭贷款、委托贷款、公路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等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排查,同时,加强了按揭贷款、委托贷款、公路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等贷款项目的借款人、借款用途、履约能力以及担保方式的审查,还制定了风险控制的措施,以确保贷款操作合规、主体合法、风控措施到位、还款来源有保障,风险可控。

四、加强贷后检查,大力防范操作风险

今年,为了防范操作风险,我部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大额授信业务、房地产授信业务、个人类信贷业务的贷后检查力度,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检查出各类问题授信69笔,涉及金额255480万元。从问题的类型看,一是第一还款来源不足,共计47笔,金额142254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56%。二是第二还款来源存在问题,共计2笔,金额10800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4%;三是授信业务存在法律瑕疵,共计15笔,金额83986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33%;四是业务承办行管理不到位导致产生风险隐患或问题,共计5笔,金额18440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7%。

五、加大整改力度,积极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

为促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早解决和处理,我部加大了整改工作力度,开展了“回头看”检查工作,并采取发《整改通知书》、实施重点监控、落实专人跟踪等几个方面的措施。通过“回头看”检查,目前,有82%的问题得到了整改或正在整改过程中,有关整改情况如下:

1.已整改并落实到位的共计41笔,金额165477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65%。其中:现金收回32笔,金额100851万元,占39%;

2.正在整改的共计9笔,金额42960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17%。其中:现金收回9笔,金额17****3万元,占7%

3.未整改落实的19笔,金额47****3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18%。

六、着眼未来,努力构建信贷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遏制案件发生,下一步,我部将着眼未来,努力构建案件防范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是:

1.按照“横向平行制衡、纵向权限制约”的原则,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信贷管理体系和岗位制衡的操作流程。

2.进一步清理和完善商业银行在授信调查、审查及审批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规范授信业务贷前、贷中、贷后的操作和管理,切实防范授信工作中的操作风险,其中,重点修改《××商业银行关于将授信及额度管理项下信贷业务有条件授权支行(部)办理的通知》等9个规章制度。

3.继续实行A、B角制度,对部门内所有涉及授权、授信的各个岗位均实行A、B角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控制操作风险。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暂行规定》,规范授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防范不正当交易行为。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4

一、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提高市场适应能力

(一)加强改革指导,完善“三会一层”框架。在20*年顺利召开创立大会的基础上,协助*市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以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体制改革的指导工作,确保了改革期间的金融稳定。严把改革政策辅导关,重点讲解容易出现错误的环节和容易疏忽的细节,提高农村信用社对改革各项政策和规定的理解,避免改革试点工作“走弯路,拖进度”。仔细审核浙江*农村合作银行及下属支行、分理处申报开业资料,实现一次性成功申报,并按时召开了浙江*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大会,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督促农合行严格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以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针对个别高管人员存在等待观望和畏难情绪,对该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见谈话,有效消除了种种顾虑思想,促使打破传统管理模式和框架,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界定各自分工,杜绝了履职错位、越位、缺位。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契机,督促建立健全授权体系,及时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年度会计决算和分配方案、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内设机构设置和支行行长聘任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三会一层”的职能和作用。通过一系列持续有力的监管措施,*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逐渐步入正轨,促进了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至10月末,各项存贷款余额42.58亿元和31.87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12.2%和12.0%;不良贷款余额7134万元,不良率为2.2%,比年初下降0.2个百分点。

(二)积极发挥引农村金融生力军作用。督促合作金融机构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市政府农业政策,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贷投放力度。引导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走访农户,安排资金,上门办贷。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支农方式,指导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至10月末,农业贷款余额23.53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34*万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1*2万元,共创建信用村40个,评定信用农户28200户,建立农户档案31500户。

二、实践审慎监管新理念,切实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银行业监管作为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我监管办立足于*经济金融实际,更新监管理念,以防范金融风险为主线,以法人监管为重点,力求监管实效,推动了银行业可持续发展。

(一)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努力揭示辖内银行业风险底数,切实巩固国家宏观调控效果。一是分层次召开辖内各机构负责人会议和监管联络员会议,专题部署风险评估工作程序,逐条讲解风险评估的各项要求,促使各机构建立了与之匹配、行之有效的系统性风险防火墙,拓宽了监管信息获取渠道。二是注重经济信息、金融信息、监管信息的关联性和互补性,着重围绕治理结构、内控机制、违规行为、潜在风险、监管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按季召开办事处监管例会,分块做好了辖内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农信社、邮储、“两非”等专题风险评估工作,初步形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评——监管员初评——办事处联评”的三级风险评估体系,畅通了“收集信息——分析风险——整合意见——提出措施”的监管信息流,为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奠定了基础。三是配合*市政府召开*市金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年度有关监管思路,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审慎经营意识,致力创造良好金融环境。四是及时召开监管通报会,通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当前辖内潜在的风险隐患,起到了监管警示和风险提示等双重效应,促使各机构加快信贷结构调整力度,切实巩固国家宏观调控成果。五是针对当前资金供求紧张局面,实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两非”动态,提高“两非”预警处置能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辖内一起非法集资额达4696万元的案件,以《情况专报》形式及时报告分局和地方政府,并提出了相应处置意见。

(二)狠抓案件专项治理,严防操作性风险。针对近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发生违法违规案件,给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及时告诫各高管要深刻认识防范操作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析和吸取各类案件的教训,反思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深层原因。召开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督促加强内控管理,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贯彻“十三条”意见,于20*年8月底将落实情况报告我监管办。根据各银行业机构的业务特点和管理体制,突出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个性和共性,达到了分类监管的目的。以实地走访、现场督查等形式,指导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帮助其及时纠正了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的倾向。以个案讲解、政策引导等形式,动态掌握辖内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约见谈话、明察暗访、全面自查、现场检查等形式,指导合作金融机构及时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督促其牢固树立“制度先行,内控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暂行办法》(浙银监办[20*]269号)执行,建立健全操作性风险防范体系,巩固体制改革成果。通过扎实有效的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农村合作银行分别梳理、修订、废止、新增制度116个、59个、11个、46个;逐一排查各岗位、各部门的风险点,形成小册子,分层次对员工进行培训辅导,使风险管理意识深入人心;试点实行分理处级信贷员集中调配制度,有效解决了贷款“一手清”的问题;查找问题437条,已解决418条,未解决19条,并已着手分析,探索解决办法,以建立完善十项长效机制。由于案件专项治理开展及时,措施到位,还制止了*市邮政局*支局被预谋抢劫案的发生;各银行业金融金融机构已连续多年实现无大案要案,以良好的行业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同,促进了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至10月末,辖内各项存贷款余额239.15亿元和203.72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22.79亿元和18.21亿元。

(三)加强合作金融监管,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实时提供监管指引。针对合作金融机构经营和内部管理现状,于年初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谈会,宣传20*年合作金融监管重点,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发送《监管意见书》,提出了内控制度、法人治理、案件专项治理等环节存在的风险源和相应的监管意见,要求以书面形式定期报告落实情况,并视其监管落实情况,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二是强化风险监管。依据农信联社20*年度综合风险评价报告,按月动态监测农合行经营运行和资产质量的变化,分析不良资产(包括已核销呆帐贷款)形成的原因,帮助其提高识别、计量、监测、控制风险能力。建立了新增不良贷款台帐,按月跟踪监控单笔30万元以上的新增不良贷款,包括贷款方式、责任人、审批程序、清非措施、风险程度等,为做好“抓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要求提供机构网点三年调整规划,及时完成了2个机构迁址、4台ATM机设置的调查和初审工作,有效地杜绝了盲目设立或变更机构,使网点布局更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四是建立健全台帐,严密监测大额贷款和单户超比例贷款。至10月末,前十户和最大一户大额贷款余额10750万元和3400万元,占全辖资本金32%和10%,均符合规定比例。

(四)以非现场监管为依托,强化现场检查的合理性、针对性和严肃性。现场检查作为三大监管职能之一,其执行能否有效到位将直接影响到对辖内银行业风险的真实状况的了解。为此,我办事处根据日常非现场监管所掌握的信息,细分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反馈和检查档案整理等各个阶段,规范现场检查行为,提高检查效能。

一是针对国有银行的部分贷款分类偏离度情况及土地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情况等三个现场检查项目,根据其信贷管理相对规范的特点,着重从风险控制入手,制定《现场检查实施方案》,克服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检查分析了部分信贷资金实际用途,提出了12条监管意见。

二是对于*市邮政储蓄新增资金调拨管理及内部控制状况后续检查项目,在深入分析上次内控检查实施情况和整改反馈情况,根据邮政储蓄业务单一、员工业务素质偏低、会计出纳基础薄弱的现状,确定以合规性检查为重点,全面检查内控制度建立落实情况。针对该局个别网点存在通过个人活期储蓄帐户进行资金调拨、部分网点库存现金有超比例等现象,结合案例分析,详细描述相应的风险点,提出了5条监管建议,使其充分认识到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差距,既达到了边检查、边辅导的作用,又使持续性监管得以充分体现。

三是结合辖内合作金融机构的网点布局情况和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方式,经过充分论证,选择*农村合作银行下属2家分理处信贷管理情况,作为办事处年度自查项目,实现了法人监管和风险监管有机结合的目标。同时积极派员配合分局参加各类现场检查活动,共计6人次,达到交流监管经验、提高检查技能的目的。

(五)强化“抓降”工作,突出“抓降”实效。针对辖内整体资产质量较高及部分机构不良贷款反弹压力较大的实际,及时督促辖内机构克服“抓降”惯性思维和麻木自信心理,深入开展“结构性抓降”工作。一是重点监管不良资产波动幅度较大的机构,要求定期汇报经营状况和不良资产变化情况。二是实行不良贷款“双降”的行长负责制,将“抓降”工作纳入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范围,进一步督促落实贷款责任制。截止20*年9月末,全辖不良资产余额1.51亿元,比年初减少0.55亿元,不良率0.73%,比年初降低0.41个百分点,持续实现了“双降”目标。

(六)大力开展特色调研,积极拓展监管视野。一是开展贷款流向情况专项调查,定量分析辖内142家企业的贷款流向,初步掌握了我市企业外迁、资金外流等基本情况。二是专题调查辖内5家民营学校流动资金贷款情况,采取现场调阅信贷资料、实地走访部分学校等,摸清25笔、共计7451万元贷款的实际用途和资金运作情况,系统掌握了当前民营学校筹资途径和经营模式。三是积极开展对辖内传统支柱行业和经济新增长点的调研,专题调查了多元化经营形势下的柳市低压电器行业和转型期间的*造船业,初步掌握了各行业信贷资金情况、民间资金介入情况、集团化运作模式。四是持续跟踪调查中弛财团运作情况,重点分析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形势下的财团融资变化情况。同时还积极发挥信息直报点作用,协助分局开展快速调查9次,发送调研文章4篇,其中被省局录用2篇,切实发挥了调研为有效监管、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

三、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深化文明创建活动

(一)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主动将入党积极分子纳入学习体系,统筹安排学习活动,做到活动准备充分、动员及时、部署到位、措施有力,确保了活动时间不减、学习内容不少、规定环节不漏。专题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本着以工作和大局为重的态度,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梳理出党支部和党员个人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群众满意率达100%。结合传统教育和形势教育,瞻仰了“红十三军”革命遗址;接连遭受“海棠”、“麦莎”等五次强台风的重创后,立即组织有关党员同志走访了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察看了*农村合作银行,叮嘱其一边要抓紧抓好恢复正常营业,一边要为受灾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生产自救资金,以抗台救灾的实际行动时刻体现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通过系统性的集中学习活动和日常性党性教育,增强了党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坚定了全体监管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决心;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党员长期受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出了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极大地促进办事处各项中心工作,切实扭转了上半年调研信息任务落后局面。

(二)积极开展学习研究型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统筹制订了年度学习计划,注重采取灵活的学习方式,将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相结合,通过听报告、看录像、写心得、谈体会等,既充实了学习内容,又解决好工学矛盾,确保了学习不走过场。通过多种途径的系统学习,全办员工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意识,工作责任心陡然增强,既充分保持了党员同志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又使其他员工始终保持了高昂的斗志和积极向上的心态。一位同志已顺利进入了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两位同志被推荐为分局学习研究型组织成员;按时完成了分局布置的两大调研课题。

(三)狠抓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廉政服务意识。开展全办述廉大会,要求各监管员向办事处汇报年度执法执纪、廉洁自律情况。及时聘请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向监管对象征廉,通报“约法三章”等有关廉政自律规定,及时发放《现场检查廉政卡》,实时收集廉政信息,进一步充实了员工廉政档案。开展履职违纪、违规、违法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办事处监管履职情况和监管员行为动态进行了综合评价。通过在“两节”期间向全办干部职工敲响“廉政警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方式,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努力推进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银行业系统,有效维护了银行业机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共已核查5份问资料。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5

一、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提高市场适应能力

(一)加强改革指导,完善“三会一层”框架。在**年顺利召开创立大会的基础上,协助**市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以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体制改革的指导工作,确保了改革期间的金融稳定。严把改革政策辅导关,重点讲解容易出现错误的环节和容易疏忽的细节,提高农村信用社对改革各项政策和规定的理解,避免改革试点工作“走弯路,拖进度”。仔细审核浙江**农村合作银行及下属支行、分理处申报开业资料,实现一次性成功申报,并按时召开了浙江**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大会,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督促农合行严格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以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针对个别高管人员存在等待观望和畏难情绪,对该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见谈话,有效消除了种种顾虑思想,促使打破传统管理模式和框架,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界定各自分工,杜绝了履职错位、越位、缺位。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契机,督促建立健全授权体系,及时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年度会计决算和分配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内设机构设置和支行行长聘任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三会一层”的职能和作用。通过一系列持续有力的监管措施,**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逐渐步入正轨,促进了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至10月末,各项存贷款余额42.58亿元和31.87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12.2%和12.0%;不良贷款余额7134万元,不良率为2.2%,比年初下降0.2个百分点。

(二)积极发挥引农村金融生力军作用。督促合作金融机构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市政府农业政策,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贷投放力度。引导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走访农户,安排资金,上门办贷。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支农方式,指导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至10月末,农业贷款余额23.53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3404万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1062万元,共创建信用村40个,评定信用农户28200户,建立农户档案31500户。

二、实践审慎监管新理念,切实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银行业监管作为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我监管办立足于**经济金融实际,更新监管理念,以防范金融风险为主线,以法人监管为重点,力求监管实效,推动了银行业可持续发展。

(一)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努力揭示辖内银行业风险底数,切实巩固国家宏观调控效果。一是分层次召开辖内各机构负责人会议和监管联络员会议,专题部署风险评估工作程序,逐条讲解风险评估的各项要求,促使各机构建立了与之匹配、行之有效的系统性风险防火墙,拓宽了监管信息获取渠道。二是注重经济信息、金融信息、监管信息的关联性和互补性,着重围绕治理结构、内控机制、违规行为、潜在风险、监管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按季召开办事处监管例会,分块做好了辖内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农信社、邮储、“两非”等专题风险评估工作,初步形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评——监管员初评——办事处联评”的三级风险评估体系,畅通了“收集信息——分析风险——整合意见——提出措施”的监管信息流,为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奠定了基础。三是配合**市政府召开**市金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年度有关监管思路,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审慎经营意识,致力创造良好金融环境。四是及时召开监管通报会,通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当前辖内潜在的风险隐患,起到了监管警示和风险提示等双重效应,促使各机构加快信贷结构调整力度,切实巩固国家宏观调控成果。五是针对当前资金供求紧张局面,实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两非”动态,提高“两非”预警处置能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辖内一起非法集资额达4696万元的案件,以《情况专报》形式及时报告分局和地方政府,并提出了相应处置意见。

(二)狠抓案件专项治理,严防操作性风险。针对近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发生违法违规案件,给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及时告诫各高管要深刻认识防范操作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析和吸取各类案件的教训,反思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深层原因。召开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督促加强内控管理,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贯彻“十三条”意见,于**年8月底将落实情况报告我监管办。根据各银行业机构的业务特点和管理体制,突出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个性和共性,达到了分类监管的目的。以实地走访、现场督查等形式,指导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帮助其及时纠正了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的倾向。以个案讲解、政策引导等形式,动态掌握辖内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约见谈话、明察暗访、全面自查、现场检查等形式,指导合作金融机构及时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督促其牢固树立“制度先行,内控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暂行办法》(浙银监办[**]269号)执行,建立健全操作性风险防范体系,巩固体制改革成果。通过扎实有效的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农村合作银行分别梳理、修订、废止、新增制度116个、59个、11个、46个;逐一排查各岗位、各部门的风险点,形成小册子,分层次对员工进行培训辅导,使风险管理意识深入人心;试点实行分理处级信贷员集中调配制度,有效解决了贷款“一手清”的问题;查找问题437条,已解决418条,未解决19条,并已着手分析,探索解决办法,以建立完善十项长效机制。由于案件专项治理开展及时,措施到位,还制止了**市邮政局七里港支局被预谋抢劫案的发生;各银行业金融金融机构已连续多年实现无大案要案,以良好的行业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同,促进了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至10月末,辖内各项存贷款余额239.15亿元和203.72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22.79亿元和18.21亿元。

(三)加强合作金融监管,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实时提供监管指引。针对合作金融机构经营和内部管理现状,于年初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谈会,宣传**年合作金融监管重点,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发送《监管意见书》,提出了内控制度、法人治理、案件专项治理等环节存在的风险源和相应的监管意见,要求以书面形式定期报告落实情况,并视其监管落实情况,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二是强化风险监管。依据农信联社**年度综合风险评价报告,按月动态监测农合行经营运行和资产质量的变化,分析不良资产(包括已核销呆帐贷款)形成的原因,帮助其提高识别、计量、监测、控制风险能力。建立了新增不良贷款台帐,按月跟踪监控单笔30万元以上的新增不良贷款,包括贷款方式、责任人、审批程序、清非措施、风险程度等,为做好“抓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要求提供机构网点三年调整规划,及时完成了2个机构迁址、4台ATM机设置的调查和初审工作,有效地杜绝了盲目设立或变更机构,使网点布局更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四是建立健全台帐,严密监测大额贷款和单户超比例贷款。至10月末,前十户和最大一户大额贷款余额10750万元和3400万元,占全辖资本金32%和10%,均符合规定比例。

(四)以非现场监管为依托,强化现场检查的合理性、针对性和严肃性。现场检查作为三大监管职能之一,其执行能否有效到位将直接影响到对辖内银行业风险的真实状况的了解。为此,我办事处根据日常非现场监管所掌握的信息,细分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反馈和检查档案整理等各个阶段,规范现场检查行为,提高检查效能。

一是针对国有银行的部分贷款分类偏离度情况及土地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情况等三个现场检查项目,根据其信贷管理相对规范的特点,着重从风险控制入手,制定《现场检查实施方案》,克服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检查分析了部分信贷资金实际用途,提出了12条监管意见。

二是对于**市邮政储蓄新增资金调拨管理及内部控制状况后续检查项目,在深入分析上次内控检查实施情况和整改反馈情况,根据邮政储蓄业务单一、员工业务素质偏低、会计出纳基础薄弱的现状,确定以合规性检查为重点,全面检查内控制度建立落实情况。针对该局个别网点存在通过个人活期储蓄帐户进行资金调拨、部分网点库存现金有超比例等现象,结合案例分析,详细描述相应的风险点,提出了5条监管建议,使其充分认识到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差距,既达到了边检查、边辅导的作用,又使持续性监管得以充分体现。

三是结合辖内合作金融机构的网点布局情况和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方式,经过充分论证,选择**农村合作银行下属2家分理处信贷管理情况,作为办事处年度自查项目,实现了法人监管和风险监管有机结合的目标。同时积极派员配合分局参加各类现场检查活动,共计6人次,达到交流监管经验、提高检查技能的目的。

(五)强化“抓降”工作,突出“抓降”实效。针对辖内整体资产质量较高及部分机构不良贷款反弹压力较大的实际,及时督促辖内机构克服“抓降”惯性思维和麻木自信心理,深入开展“结构性抓降”工作。一是重点监管不良资产波动幅度较大的机构,要求定期汇报经营状况和不良资产变化情况。二是实行不良贷款“双降”的行长负责制,将“抓降”工作纳入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范围,进一步督促落实贷款责任制。截止**年9月末,全辖不良资产余额1.51亿元,比年初减少0.55亿元,不良率0.73%,比年初降低0.41个百分点,持续实现了“双降”目标。

(六)大力开展特色调研,积极拓展监管视野。一是开展贷款流向情况专项调查,定量分析辖内142家企业的贷款流向,初步掌握了我市企业外迁、资金外流等基本情况。二是专题调查辖内5家民营学校流动资金贷款情况,采取现场调阅信贷资料、实地走访部分学校等,摸清25笔、共计7451万元贷款的实际用途和资金运作情况,系统掌握了当前民营学校筹资途径和经营模式。三是积极开展对辖内传统支柱行业和经济新增长点的调研,专题调查了多元化经营形势下的柳市低压电器行业和转型期间的**造船业,初步掌握了各行业信贷资金情况、民间资金介入情况、集团化运作模式。四是持续跟踪调查中弛财团运作情况,重点分析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形势下的财团融资变化情况。同时还积极发挥信息直报点作用,协助分局开展快速调查9次,发送调研文章4篇,其中被省局录用2篇,切实发挥了调研为有效监管、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

三、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深化文明创建活动

(一)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主动将入党积极分子纳入学习体系,统筹安排学习活动,做到活动准备充分、动员及时、部署到位、措施有力,确保了活动时间不减、学习内容不少、规定环节不漏。专题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本着以工作和大局为重的态度,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梳理出党支部和党员个人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群众满意率达100%。结合传统教育和形势教育,瞻仰了“红十三军”革命遗址;接连遭受“海棠”、“麦莎”等五次强台风的重创后,立即组织有关党员同志走访了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察看了**农村合作银行,叮嘱其一边要抓紧抓好恢复正常营业,一边要为受灾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生产自救资金,以抗台救灾的实际行动时刻体现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通过系统性的集中学习活动和日常性党性教育,增强了党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坚定了全体监管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决心;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党员长期受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出了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极大地促进办事处各项中心工作,切实扭转了上半年调研信息任务落后局面。

(二)积极开展学习研究型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统筹制订了年度学习计划,注重采取灵活的学习方式,将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相结合,通过听报告、看录像、写心得、谈体会等,既充实了学习内容,又解决好工学矛盾,确保了学习不走过场。通过多种途径的系统学习,全办员工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意识,工作责任心陡然增强,既充分保持了党员同志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又使其他员工始终保持了高昂的斗志和积极向上的心态。一位同志已顺利进入了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两位同志被推荐为分局学习研究型组织成员;按时完成了分局布置的两大调研课题。

(三)狠抓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廉政服务意识。开展全办述廉大会,要求各监管员向办事处汇报年度执法执纪、廉洁自律情况。及时聘请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向监管对象征廉,通报“约法三章”等有关廉政自律规定,及时发放《现场检查廉政卡》,实时收集廉政信息,进一步充实了员工廉政档案。开展履职违纪、违规、违法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办事处监管履职情况和监管员行为动态进行了综合评价。通过在“两节”期间向全办干部职工敲响“廉政警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方式,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努力推进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银行业系统,有效维护了银行业机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共已核查5份问资料。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6

一、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提高市场适应能力

(一)加强改革指导,完善“三会一层”框架。在20*年顺利召开创立大会的基础上,协助*市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以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体制改革的指导工作,确保了改革期间的金融稳定。严把改革政策辅导关,重点讲解容易出现错误的环节和容易疏忽的细节,提高农村信用社对改革各项政策和规定的理解,避免改革试点工作“走弯路,拖进度”。仔细审核浙江*农村合作银行及下属支行、分理处申报开业资料,实现一次性成功申报,并按时召开了浙江*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大会,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督促农合行严格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以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针对个别高管人员存在等待观望和畏难情绪,对该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见谈话,有效消除了种种顾虑思想,促使打破传统管理模式和框架,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界定各自分工,杜绝了履职错位、越位、缺位。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契机,督促建立健全授权体系,及时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年度会计决算和分配方案、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内设机构设置和支行行长聘任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三会一层”的职能和作用。通过一系列持续有力的监管措施,*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逐渐步入正轨,促进了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至10月末,各项存贷款余额42.58亿元和31.87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12.2%和12.0%;不良贷款余额7134万元,不良率为2.2%,比年初下降0.2个百分点。

(二)积极发挥引农村金融生力军作用。督促合作金融机构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市政府农业政策,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贷投放力度。引导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走访农户,安排资金,上门办贷。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支农方式,指导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至10月末,农业贷款余额23.53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34*万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1*2万元,共创建信用村40个,评定信用农户28200户,建立农户档案31500户。

二、实践审慎监管新理念,切实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银行业监管作为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我监管办立足于*经济金融实际,更新监管理念,以防范金融风险为主线,以法人监管为重点,力求监管实效,推动了银行业可持续发展。

(一)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努力揭示辖内银行业风险底数,切实巩固国家宏观调控效果。一是分层次召开辖内各机构负责人会议和监管联络员会议,专题部署风险评估工作程序,逐条讲解风险评估的各项要求,促使各机构建立了与之匹配、行之有效的系统性风险防火墙,拓宽了监管信息获取渠道。二是注重经济信息、金融信息、监管信息的关联性和互补性,着重围绕治理结构、内控机制、违规行为、潜在风险、监管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按季召开办事处监管例会,分块做好了辖内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农信社、邮储、“两非”等专题风险评估工作,初步形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评——监管员初评——办事处联评”的三级风险评估体系,畅通了“收集信息——分析风险——整合意见——提出措施”的监管信息流,为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奠定了基础。三是配合*市政府召开*市金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年度有关监管思路,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审慎经营意识,致力创造良好金融环境。四是及时召开监管通报会,通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当前辖内潜在的风险隐患,起到了监管警示和风险提示等双重效应,促使各机构加快信贷结构调整力度,切实巩固国家宏观调控成果。五是针对当前资金供求紧张局面,实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两非”动态,提高“两非”预警处置能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辖内一起非法集资额达4696万元的案件,以《情况专报》形式及时报告分局和地方政府,并提出了相应处置意见。

(二)狠抓案件专项治理,严防操作性风险。针对近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发生违法违规案件,给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及时告诫各高管要深刻认识防范操作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析和吸取各类案件的教训,反思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深层原因。召开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督促加强内控管理,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贯彻“十三条”意见,于20*年8月底将落实情况报告我监管办。根据各银行业机构的业务特点和管理体制,突出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个性和共性,达到了分类监管的目的。以实地走访、现场督查等形式,指导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帮助其及时纠正了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的倾向。以个案讲解、政策引导等形式,动态掌握辖内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约见谈话、明察暗访、全面自查、现场检查等形式,指导合作金融机构及时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督促其牢固树立“制度先行,内控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暂行办法》(浙银监办[20*]269号)执行,建立健全操作性风险防范体系,巩固体制改革成果。通过扎实有效的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农村合作银行分别梳理、修订、废止、新增制度116个、59个、11个、46个;逐一排查各岗位、各部门的风险点,形成小册子,分层次对员工进行培训辅导,使风险管理意识深入人心;试点实行分理处级信贷员集中调配制度,有效解决了贷款“一手清”的问题;查找问题437条,已解决418条,未解决19条,并已着手分析,探索解决办法,以建立完善十项长效机制。由于案件专项治理开展及时,措施到位,还制止了*市邮政局七里港支局被预谋抢劫案的发生;各银行业金融金融机构已连续多年实现无大案要案,以良好的行业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同,促进了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至10月末,辖内各项存贷款余额239.15亿元和203.72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22.79亿元和18.21亿元。

(三)加强合作金融监管,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实时提供监管指引。针对合作金融机构经营和内部管理现状,于年初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谈会,宣传20*年合作金融监管重点,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发送《监管意见书》,提出了内控制度、法人治理、案件专项治理等环节存在的风险源和相应的监管意见,要求以书面形式定期报告落实情况,并视其监管落实情况,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二是强化风险监管。依据农信联社20*年度综合风险评价报告,按月动态监测农合行经营运行和资产质量的变化,分析不良资产(包括已核销呆帐贷款)形成的原因,帮助其提高识别、计量、监测、控制风险能力。建立了新增不良贷款台帐,按月跟踪监控单笔30万元以上的新增不良贷款,包括贷款方式、责任人、审批程序、清非措施、风险程度等,为做好“抓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要求提供机构网点三年调整规划,及时完成了2个机构迁址、4台ATM机设置的调查和初审工作,有效地杜绝了盲目设立或变更机构,使网点布局更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四是建立健全台帐,严密监测大额贷款和单户超比例贷款。至10月末,前十户和最大一户大额贷款余额10750万元和3400万元,占全辖资本金32%和10%,均符合规定比例。

(四)以非现场监管为依托,强化现场检查的合理性、针对性和严肃性。现场检查作为三大监管职能之一,其执行能否有效到位将直接影响到对辖内银行业风险的真实状况的了解。为此,我办事处根据日常非现场监管所掌握的信息,细分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反馈和检查档案整理等各个阶段,规范现场检查行为,提高检查效能。

一是针对国有银行的部分贷款分类偏离度情况及土地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情况等三个现场检查项目,根据其信贷管理相对规范的特点,着重从风险控制入手,制定《现场检查实施方案》,克服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检查分析了部分信贷资金实际用途,提出了12条监管意见。

二是对于*市邮政储蓄新增资金调拨管理及内部控制状况后续检查项目,在深入分析上次内控检查实施情况和整改反馈情况,根据邮政储蓄业务单一、员工业务素质偏低、会计出纳基础薄弱的现状,确定以合规性检查为重点,全面检查内控制度建立落实情况。针对该局个别网点存在通过个人活期储蓄帐户进行资金调拨、部分网点库存现金有超比例等现象,结合案例分析,详细描述相应的风险点,提出了5条监管建议,使其充分认识到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差距,既达到了边检查、边辅导的作用,又使持续性监管得以充分体现。

三是结合辖内合作金融机构的网点布局情况和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方式,经过充分论证,选择*农村合作银行下属2家分理处信贷管理情况,作为办事处年度自查项目,实现了法人监管和风险监管有机结合的目标。同时积极派员配合分局参加各类现场检查活动,共计6人次,达到交流监管经验、提高检查技能的目的。

(五)强化“抓降”工作,突出“抓降”实效。针对辖内整体资产质量较高及部分机构不良贷款反弹压力较大的实际,及时督促辖内机构克服“抓降”惯性思维和麻木自信心理,深入开展“结构性抓降”工作。一是重点监管不良资产波动幅度较大的机构,要求定期汇报经营状况和不良资产变化情况。二是实行不良贷款“双降”的行长负责制,将“抓降”工作纳入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范围,进一步督促落实贷款责任制。截止20*年9月末,全辖不良资产余额1.51亿元,比年初减少0.55亿元,不良率0.73%,比年初降低0.41个百分点,持续实现了“双降”目标。

(六)大力开展特色调研,积极拓展监管视野。一是开展贷款流向情况专项调查,定量分析辖内142家企业的贷款流向,初步掌握了我市企业外迁、资金外流等基本情况。二是专题调查辖内5家民营学校流动资金贷款情况,采取现场调阅信贷资料、实地走访部分学校等,摸清25笔、共计7451万元贷款的实际用途和资金运作情况,系统掌握了当前民营学校筹资途径和经营模式。三是积极开展对辖内传统支柱行业和经济新增长点的调研,专题调查了多元化经营形势下的柳市低压电器行业和转型期间的*造船业,初步掌握了各行业信贷资金情况、民间资金介入情况、集团化运作模式。四是持续跟踪调查中弛财团运作情况,重点分析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形势下的财团融资变化情况。同时还积极发挥信息直报点作用,协助分局开展快速调查9次,发送调研文章4篇,其中被省局录用2篇,切实发挥了调研为有效监管、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

三、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深化文明创建活动

(一)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主动将入党积极分子纳入学习体系,统筹安排学习活动,做到活动准备充分、动员及时、部署到位、措施有力,确保了活动时间不减、学习内容不少、规定环节不漏。专题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本着以工作和大局为重的态度,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梳理出党支部和党员个人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群众满意率达100%。结合传统教育和形势教育,瞻仰了“红十三军”革命遗址;接连遭受“海棠”、“麦莎”等五次强台风的重创后,立即组织有关党员同志走访了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察看了*农村合作银行,叮嘱其一边要抓紧抓好恢复正常营业,一边要为受灾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生产自救资金,以抗台救灾的实际行动时刻体现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通过系统性的集中学习活动和日常性党性教育,增强了党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坚定了全体监管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决心;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党员长期受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出了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极大地促进办事处各项中心工作,切实扭转了上半年调研信息任务落后局面。

(二)积极开展学习研究型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统筹制订了年度学习计划,注重采取灵活的学习方式,将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相结合,通过听报告、看录像、写心得、谈体会等,既充实了学习内容,又解决好工学矛盾,确保了学习不走过场。通过多种途径的系统学习,全办员工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意识,工作责任心陡然增强,既充分保持了党员同志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又使其他员工始终保持了高昂的斗志和积极向上的心态。一位同志已顺利进入了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两位同志被推荐为分局学习研究型组织成员;按时完成了分局布置的两大调研课题。

(三)狠抓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廉政服务意识。开展全办述廉大会,要求各监管员向办事处汇报年度执法执纪、廉洁自律情况。及时聘请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向监管对象征廉,通报“约法三章”等有关廉政自律规定,及时发放《现场检查廉政卡》,实时收集廉政信息,进一步充实了员工廉政档案。开展履职违纪、违规、违法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办事处监管履职情况和监管员行为动态进行了综合评价。通过在“两节”期间向全办干部职工敲响“廉政警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方式,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努力推进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银行业系统,有效维护了银行业机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共已核查5份问资料。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7

从银行诞生之日起,银行安全与保卫就像一对孪生子,也同时诞生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银行业加快市场化和金融创新步伐的同时,作为高风险行业由于诸多原因日益成为经济犯罪的首选目标,银行犯罪逐年递增,犯罪活动之猖獗,影响之大可以说居各类经济犯罪之首。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社会影响极坏,给广大群众的生活带来强烈的不安全感,银行信用、利益受到极大的威胁。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稳定事关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银行犯罪刻不容缓。鉴于罪犯处于主动态势,而与犯罪斗争处于被动态势,有效地预防和调查这些犯罪,是对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公检法有关方面的严峻挑战。违法犯罪行为是侵害银行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也是保卫力量与之斗争的主要对象。因此,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新形势、新任务对现代银行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宽,难度更大。而同银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最有效手段是防范。结合工作实践加强理论研究,对于执法打击和预防这类犯罪有重要作用。笔者不揣冒昧以防范为出发点和归宿,针对银行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特点、上升的主要原因及如何依法防范控制等四个方面,以期探求标本兼治良策,提出粗浅的看法,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关键词:银行犯罪金融犯罪经济犯罪市场经济金融法制风险防范

一、银行犯罪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一)“银行犯罪”的概念

针对银行的犯罪并不是一种普通的犯罪,而往往属于金融犯罪。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一次使用了金融犯罪的概念,金融犯罪应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破坏金融秩序,侵犯金融财产利益,依照刑法的规定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并在第一段开宗明义地表明了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惩治伪造货币和金融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非法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典对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又做了重要修改,在第三章中用两节的篇幅分别规定了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和金融诈骗罪,加上后来的刑法修正案,目前关于金融犯罪的罪名达33个。[1]

顾名思义,银行犯罪就是围绕着银行所发生的犯罪,包括危害银行管理秩序和诈骗银行的犯罪。将此类犯罪称之为银行犯罪,主要是从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角度考虑。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决定犯罪性质。这类犯罪与其他犯罪的最大区别也在于犯罪客体以及犯罪对象的不同。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都是银行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财产权利等利益。还有一个共同特征是,都以银行为犯罪的目标和犯罪对象。

法学理论研究中,设概念、下定义通常采用属加种差的逻辑方法。依此方法给银行犯罪下概念,我们看到,银行犯罪的属是犯罪。它与其他种类犯罪的差别(种差)主要是犯罪对象的不同,银行犯罪的绝大多数是故意犯罪。据此,可以下这样一个概念:银行犯罪,是指行为人为牟取非法利润,违反银行管理法规,妨碍银行正常业务,破坏银行管理秩序,损害银行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

(二)“银行犯罪”的法律特征

与其他犯罪相比较,银行犯罪的最显著特征(或称本质特征)就在于它的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所谓犯罪客体,就是被犯罪所侵害的、而为国家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由于稳定、合法的社会关系遭受破坏时,总是伴随着关系主体(个人、组织、国家)的各种合法权利和利益的被损害,因此犯罪客体往往又被理解为遭受犯罪侵害的、刑法保护的利益和权利。银行犯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管理银行的活动所形成的银行管理秩序和因此产生的利益以及银行的财产权利,犯罪行为对犯罪客体的侵害总是通过对具体的人、具体的物的侵害和破坏来实现的。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与物就叫做犯罪对象。银行犯罪的犯罪对象限于银行及其财产。

在犯罪主体的特征方面,实施银行犯罪的行为人大多是自然人,也有单位犯罪。有几种银行犯罪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要求行为人具备特定的身份条件。例如违法发放贷款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只限于银行或其工作人员,其他人不能单独构成该罪。但是,如果银行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行为人,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勾结,利用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便利共同作案,则因成为共犯,因而也可构成该种银行犯罪。近年来,金融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与社会上不法分子相勾结、合伙作案逐渐增多。许多罪犯是熟悉银行业务知识、工作程序和管理法规,掌握计算机技术等高科技技能的智能化、专业化人员。

银行犯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实施破坏银行管理制度、侵害银行利益、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犯罪手段特征明显,且带有一定行业性和普遍性特点,社会危害性特别大。

二、当前银行犯罪的趋势及其特点

(一)银行犯罪的趋势

银行案件的发展趋势和社会治安案件的发展趋势是紧密相联的。社会犯罪的发展趋势受着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历史的、国内国外等复杂因素影响。因此对银行犯罪发展趋势的分析,必须在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中进行。

自1985年以来,全国刑事案件的发案状况出现了引人注目的变化,即一般案件持平或稳中有降,而大案却逐年增加。

在全国刑事案件中,大案要案逐年增加的趋势下,银行案件大幅度上升之后,一直居高不下,持续上升,犯罪分子的胆子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多;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残忍。那么,今后银行的案件是一个什么样的发展趋势呢?据有关研究社会治安的犯罪学专家的预测: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一般刑事案件的情况比较平稳,或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重大刑事案件将持续上升,可能将呈居高不下的趋势。因此,我们认为,银行的案件,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会居高不下,并很可能日趋上升。种种迹象显示,金融案件正在朝着“高职务、高科技、高案值;发案数量基层多、内外勾结作案多、作案手法多”的“三高三多”趋势发展,并呈现出“同类案件屡次发生”的特点[3]。面对银行界问题,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总结出“三个80%”和“三个一”现象,即职务犯罪80%,尤其是一把手犯罪问题严重,案发在基层的80%,内外勾结作案的80%;一把手纷纷落马,内部环节一路打通,犯罪分子一跑了之。[4]

(二)银行犯罪的特点

以侵害银行巨额资金为目标的犯罪分子,作案目的和动机十分明确,就是为了钱。因此,从案件到作案分子都具有鲜明的特点。

1、贪婪性。这是侵害银行的犯罪分子突出的特点之一。由于西方生活方式的影响,加上“高消费”、“超前消费”意识的影响,几十元,几百元乃至上千元的“小钱”已满足不了极少数人挥霍无度的贪欲。于是,他们对银行的巨额资金垂涎欲滴,作案一旦得逞,将是“终身受用”。因此,几万元、几十万元的银行现金遭抢、被盗案件屡见不鲜。

2、残忍性。犯罪分子受金钱欲的驱使,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孤注一掷。为抢劫、盗窃银行的现金,极其残忍地杀死、杀伤银行职工,甚至焚尸灭迹。

3、预谋性。从已破获的案件看,绝大部分都有较长时间的犯罪预备阶段,是经过深思熟虑,周密计划的。有的甚至为选定作案目标,对几个、几十个营业网点进行观察、比较和了解。

4、突发性。犯罪分子预谋已久,一旦付诸行动,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完成作案的全过程。如有两个犯罪分子,抢劫一个储蓄所的上万元现金,仅用了两分多钟,这么快的速度,要目击者提供案犯特征是十分困难的。

5、向智能型发展。有些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减少作案风险,开始利用智能作案。诈骗银行案件的增多就是例证。诈骗的基本手段是伪造、涂改凭证。就其手法来看,大部分比较低劣,但有些手段诡秘,几乎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近年来国内连续发生的多起利用计算机作案贪污现金的案件就是有力的例证。

6、内部作案或内外勾结作案。由于银行职工对银行的情况比较熟悉,掌握银行业务活动规律,而且易出易进,不易防范。不论是内部还是内外勾结作案,成功率高,危害性更大。[5]

三、银行案件大幅度上升的主要原因

从犯罪学的角度看,犯罪有激情(偶然)犯罪和预谋犯罪之分,犯罪原因有犯罪分子的主观原因和外部环境原因共同促成。外因是促使银行犯罪的重要条件。只有犯罪动机而没有犯罪的条件,不会有犯罪的发生。犯罪心理的形成正是客观世界消极因素在主体行为上的反映,并从而借助于自身的和外部的条件去侵犯自己需要的对象和客体。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巨额金钱的主观原因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外部原因,包括银行自身体制、管理制度、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等多方面存在着严重漏洞,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一)社会经济条件方面的原因

1、金融体制转型时期法律规章制度的缺陷,是滋生银行犯罪的直接原因。在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银行系统由机关式的工作体制转向市场经济,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一些脱节、不适应现象,甚至会出现一时的紊乱,给不法分子进行犯罪活动留下可乘之机,从而诱发案件的大量增加。

2、市场经济的消极因素是滋生银行犯罪的温床,是诱发犯罪的主观原因。在商品经济生活中,货币成为衡量一切商品的价值尺度,从一定意义上讲,占有货币量的多少往往成为社会评价个人能力、地位或成功与否的标准,货币在这个时候就充满了铜臭味,这就使一些人的心理天平失去平衡,向金钱物质方面倾斜,受拜金主义的影响,投机心理增加,非法占有欲望恶性膨胀,大肆从事犯罪活动,试图在短期暴富。一旦得逞,往往将资金转移到境外、国外,不法分子即逃往国外,以逃避打击。

(二)社会环境因素方面的原因

1、损人利已,化公为私的主观动机是银行犯罪的思想根源。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人、财、物处在大流动的状态中,在商品经济流通中表现出来的形形的利益,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刺激,以及一段时期内宣传媒介不适当地进行高消费宣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诱发了一些人产生极强的金钱和物质欲,已致利令智昏。他们置道德规范及国家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致使追求金钱物质的侵财型违法犯罪急剧增加,这是几年来银行案件上升的基本原因之一。

2、社会不良现象、不良文化的影响是银行犯罪的客观因素。随着国际经济技术、文化的交流,反映国外一些腐朽文化及剥削阶级生活方式的书刊、画报、影视等源源不断传入我国,侵蚀了一部分人的思想,为造成犯罪创造了一定的思想条件。由于我国国民文化素质比较差,对腐朽文化、没落意识缺乏辨别和抵御能力,特别是青少年很快被卷入其中,深受那些渲染暴力,鼓吹金钱至上的影视、书刊的影响,为他们仿效提供了“样板”。凡此种种,腐蚀了人民,毒害了社会,毒害了人们的心灵,这是导致银行案件上升的又一因素。

3、新旧体制交替所产生的负效应成为诱发银行业金融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新旧体制的交替,必然冲击原有的经济体制和人们传统的价值观念,带来不同阶层和社会集团利益的再分配,出现了机会不均等,收入差别大,导致辞职以及被解聘、解雇等现象的大量发生;一些人的投机、造成了经济上的畸贫畸富等等,必然产生大量的新的社会矛盾。同时,新体制尚未完善,旧体制又在许多方面失去效应,结果使社会宏观控制难度增大,微观调节机制不顺,势必出现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某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个机会和条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目前银行转型期,原有的传统企业文化在削弱或流失,而现代银行文化体系的建立又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就会出现“企业文化真空”。使高犯罪率成为转型期银行的明显特征。[6]

(三)社会管理因素方面的原因

1、市场机制不健全,金融法制建设尚需加强。当前我国金融创新活跃,金融业竞争加剧,尽管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但金融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执行方面仍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与国际金融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某些金融业务的监督无法可依,这给不法分子以有机可乘。政府等有关部门存在疏于管理,监控不力的问题。一些行政领导特别是少数地方政府的领导缺乏金融知识,以行政手段干涉金融业务,往往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2、少数金融机构的领导对于打击和预防金融犯罪重视不够,重经营、轻防范,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规章制度不落实,业务操作不规范,使银行犯罪屡屡得逞。出现的腐败之风、为金融犯罪推波助澜,这是金融犯罪的又一重要原因。

3、银行职工队伍不纯。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开拓,营业网点不断增加,银行职工队伍日益扩大。由于用人把关不严等原因,难免有少数政治素质差:甚至有前科劣迹的人员混入,这必然造成“家贼”潜伏。这也是当前银行案件上升不可忽略的一个原因。特别是有的机构的领导素质不高,用人不当,重业务、轻队伍建设,重使用、轻管理,成为案事件的隐患。

(四)防范机制不健全这是导致银行犯罪有增无减的根本原因

由于银行的个别领导对银行的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疏于防范,疏于管理,加之少数职工的防范意识和遵章意识淡薄,思想麻痹,有章不循,安全设施不牢固,因而不能有效地阻止和预防犯罪。凡此种种,强化了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使其胆大妄为,屡屡得逞。

四、银行犯罪的防控对策

开创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新局面,就是要继续狠抓银行业案件治理和防范工作。银行对犯罪的预防是全社会预防犯罪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全社会预防犯罪的基础上进行的局部性预防。只有预防工作做得好,才能将各种案件、事故降到最低限度,保证银行工作的安全开展。

(一)预防犯罪的可能性和科学依据

犯罪能否预防?预防犯罪是否有科学依据?建国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犯罪案件是能够预防的。只要掌握了犯罪案件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有的放矢地采取综合治理手段超前预防,相当数量的案件是可以预防和减少的。必须树立信心,摸索规律,采取措施,减少和杜绝侵害银行的重大恶性案件。为什么犯罪案件可以预防呢?这是因为:

1、预防犯罪有规律可循。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犯罪也是一样,不管这种现象多么复杂,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我们抓住规律,就可以找到预防的办法。从安全保卫工作的角度来看,侵害因素基本上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可防范和制止。其主要原因是,侵害因素具有可认识性、可防备性及可转化性,所以存在可以防范和制止的一面。二是难以消除和杜绝的方面,这也是我们要重点研究、探讨的方面。

(1)作案时间。抢劫案件多发生在休息时间和取送款途中。

(2)作案地点。特大抢劫案件多发生在偏僻地区的储蓄所或地处闹市疏于防备、易于乘机逃窜的营业部门。

(3)作案人员。特大抢劫案件的作案分子都是有犯罪前科的劳改、劳教释放人员。银行职工内外勾结作案也十分突出。

(4)作案目的。犯罪分子的作案目的一是盗抢现金和债券。二是盗抢枪支弹药。

(5)发案原因。公安部门在分析银行历年发生的特大案件原因时,认为银行方面的原因是:一是有些领导重业务轻安全,安全防范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二是有些职工防范意识淡薄,有章不循,安全防范设施不落实,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三是少数单位内部人员严重不纯,监守自盗或勾结社会上不法之徒作案。

2、国家权威的威慑性。犯罪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国家专门设置了预防犯罪、震慑和处置犯罪的司法机构及相应的法律规范。这些震慑性机构,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以及完备的法律、法令、法规等。

3、社会的戒备性。犯罪行为侵害受我国法律所保护的各种社会关系。被害人、受害单位均会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严重的甚至酿成重大的、无可挽回的损失,给个人、家庭、单位甚至国家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正因为如此,全社会成员都对犯罪深恶痛绝,因而会自发地采取防范措施,预防各种犯罪分子的侵害。这种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行为,构成了预防犯罪的社会屏障。一旦社会成员发现犯罪苗头,就会采取遏制措施,同时也使犯罪分子的侵害行为难以实施,使预防犯罪工作成为现实。

4、银行内部有较强的防范能力。银行的特殊性,要求必须确保安全。为了达到这个要求,各级银行机构都在安全保卫工作上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保障银行运营机制的正常运转。其主要原因是:

(1)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力量较强。近几年由于银行功能不断完善,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各级金融机构的领导对安全保卫工作十分重视,增加了对保卫工作的各种投入,都能采取得力措施提高银行的安全系数,使银行保卫工作大大加强,抵御犯罪侵害的能力也有所提高,为预防犯罪奠定了基础。

(2)银行职员素质较高。银行属于国家重要的经济调节部门,是要害部位,银行职员知识结构较高。所以,银行职工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好,加之思想政治工作、党团建设等各项工作较为活跃,使银行职工在教育中思想觉悟不断提高。绝大多数人能够遵纪守法,自觉同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作斗争,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制止犯罪,保卫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3)严密的规章制度。为了保证银行运营机制的正常运转,有效地预防犯罪,各级金融机构都普遍制定了严密而完整的规章制度,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这些规章制度的落实。这些严密完整的规章制度,有效地堵塞了可能发生各种案件和事故的隐患和漏洞,为预防犯罪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银行具有犯罪预防的物质基础。银行对安全保卫工作具有特殊的要求,并且为了满足确保安全的需要,各级金融机构都对安全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购置技术防范设施,拨出必需的安全经费等等。这些措施都大大地提高了银行预防犯罪侵害的能力,使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犯罪预防的指导思想

犯罪预防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为了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在预防工作中必须注意合法性、整体性、主动性,以及与社会治安的相适应性,这样才能真正做好预防犯罪的工作。

1、犯罪预防的合法性。银行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在预防犯罪工作中采取的一切措施、手段和方法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法律范围。为了严格依法办事,银行保卫部门必须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悉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所涉及到的所有法律法规,凡是把握不住的地方,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咨询,确认无误后方可行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预防犯罪工作的合法性、落实预防工作。

2、犯罪预防的整体性。所谓整体性,就是使防范工作的措施、方法等手段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补充,以提高防范工作的有效性。要做到防范工作的整体性,首先要充分熟悉整个防范体系,明确防范工作的重点,有的放矢地采取防范措施。其次,要在微观防范上做到周密、细致,对每一个要害部位,每一个重要环节,每一个细微末节都不得有一丝一毫的粗疏,以确保万无一失。再次,要注意发现体系的缺陷,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体系的完整性。

3、犯罪预防的主动性。犯罪预防切忌消极被动,它必须是积极主动的预防。只有这样才能把握预防工作的主动权,否则就防不胜防。为了掌握预防工作的主动权,一是要严密掌握犯罪动态信息,及时采取超前防范措施;二是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不能有丝毫的懈怠粗疏。

4、预防犯罪要与社会治安工作相适应。银行预防犯罪工作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预防水平必须与社会治安水平相同,只能超前,不能落后。防范水平落后于社会治安水平,就不可能有效的预防犯罪。而过于超前,则超过了银行所能负担的人力、财力,增大投入,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防卫投资效益。

(三)犯罪预防的方法和措施

针对银行犯罪的不同种类、表现形式、特点和成因,有的放矢地采取防范措施,对防范和打击犯罪是非常必要的。防范的主要措施有:

1、战略性预防。所谓战略性预防,通常指整个系统,以总行或省行为整体的预防规划。包括预防的方针和政策的确定以及预防措施中总体应达到的水平: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安全设施、器材装备、机动能力等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使预防工作纳入计划轨道。在制定战略性预防规划时,一是要注意规划的整体性,使规划的各个要素协调发展,防止偏重某一个方面而产生疏漏、空缺的现象,从而失去了计划的有效性;二是要注意规划的层次性,上级行制定的规划要注意根据各级行在金融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在计划中实行分层次管理。下级行要根据上级行的部署,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的职责,使规划切实可行。三是要注意规划的结构性,使规划内容结构搭配合理,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确保重点。

2、加强对银行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防范银行犯罪的能力。银行保卫工作牵涉面很广,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仅仅依靠银行保卫部门是不够的,必须依靠行内的综合力量和社会力量,才能确保安全。把保卫工作与金融业务融为一体,两项工作一起抓,做好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以人为本,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银行职工政治思想素质,筑起坚实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职工思想道德的纯洁性。要充分认识到防范和打击银行犯罪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克服松懈和厌战情绪,把防范工作与金融机构的改革、管理、班子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并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7]

(2)加强银行职工的金融业务学习,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增强识别银行犯罪的能力。通过对金融典型案件的分析说明,某些案件之所以能够得逞,除不法分子手段狡诈外,银行职工责任心不强,业务生疏是直接原因。因此,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鼓励从业人员钻研业务,苦练其基本功,掌握精湛的业务技能,是预防工作的重要环节。

(3)制定防范预案,提高处置金融案件的能力。统计表明,银行案件大多发生在金融机构的基层,因此,要结合有关金融业务的开展,制定缜密的防范预案,要把防范金融案件的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到经营部门,特别是基层营业网点,提高一线职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是各级金融机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3、加强银行现代化建设,提高运用高科技手段防范银行案件的能力。现代化建设是金融事业发展的方向,也是从技术上实现防范的有效途径。银行要加快金融现代化建设。要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建立完整的技术防范网络系统,使预防工作迈向现代化。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银行位于城市的各个角落,属于国家的重点安全防范单位,它具有规模多样、重要设施繁多、出入人员复杂、管理涉及领域广等特点。它作为当今社会货币的主要流通场所、国家经济运作的重要环节,以其独特的功能和先进的技术广泛服务于国内各行业中,因此,提高银行系统的科学性和安全防范能力显得尤为重要。[8]

4、银行要与公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是做好预防、打击银行犯罪的重要保障。

(1)银行保卫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经常分析研究金融系统的治安情况,摸索银行犯罪新的规律和特点,从而超前预防,增强银行反击银行犯罪的能力。

(2)银行要做到及时报案,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赢得时间,争取工作主动权。银行单位一旦怀疑或已发现疑点,就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及时报案。只有及时报案,公安机关才能迅速依法采取措施,积极侦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3)银行要积极、及时地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侦破案件,配合调查取证,控制资金的转移,特别是对涉及金额巨大和国际案件,银行可以和公安机关组成专门班子,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办案。凡犯罪案件涉及银行单位的,单位应依法给予协助,深挖违法犯罪分子,给予违法犯罪分子以应有的惩罚和处理,以震慑罪犯,教育群众。

(4)网络式预防,即以银行为中心,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组织毗邻的公安、武警、部队、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网络,使银行有一个安全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在突遭犯罪侵害的情况下,这些单位能够迅速支援银行的抗灾制敌斗争,共同保护银行的安全。

5、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对金融犯罪的预防和打击能力。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环境的改善。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健全的金融法治环境,不仅体现在立法完备、司法独立、执法有效方面,还包括广大民众法治精神与法律意识的提高。[9]

(1)从立法进程看,我国金融法治建设是与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的发展同步进行的,这些年金融法制建设的最大成就是为整个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法律框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金融行政、刑事法律体系,实现了由无法可依到基本有法可依的重大转变。但是,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金融市场化和国际化加深,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不断变化,新的法律问题将会越来越多。建立一个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仍然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和持久的使命。

(2)密切关注并积极改善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法律环境。从完整的意义上看,金融法律制度包括三个方面,即维系金融市场正常运作的金融监管法律规范、各种民商事法律规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后两者是金融部门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金融法治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6、加强国际合作,共同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活动。为有效打击国际金融犯罪,加强国际合作非常必要。近年来,我们通过与国际合作,有效地打击了国际金融犯罪活动。随着我国加入WTO后,这种国际合作应进一步地加强,开展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的信息交流和人员培训,分析研究国际金融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借鉴、学习其他国家防范金融犯罪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金融工作的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我国已经加入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是还需要国内法的衔接、配合,需要处理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因此,加强刑事法律与国际的合作和接轨,是当前打击金融犯罪特别是涉外金融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

总之。在整个预防金融犯罪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中,银行内部监管是基础,外部监管是关键,刑法制裁是后盾。随着金融形势的发展,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和强化金融监管职能,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案件治理成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防范在先”的要求,制定全面系统的内控政策、制度和程序,保证内控制度覆盖所有风险点。要把各项工作的应对应急措施制度化,切实做好推进银行业建立防范案件的长效机制的工作。行政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应该形成打击和预防金融犯罪的共识,形成合力,做到行政和司法手段并重,共同狙击金融犯罪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风险。[10]

注释与参考文献:

[1]游小勇:金融犯罪案件的特点及其侦防对策,中国法律信息网,2004年07月.

[2]何全民、姜纪元:银行犯罪刍议[J],《财经问题研究》(大连),2000,6.

[3]张吉光:银行操作风险认识五大误区(关注国内银行业操作风险之一)[J],《国际金融报》,2004年11月05日第八版.

[4]谢久:谁来堵住银行的漏洞?[J],《三联生活周刊》总350期2005-08-29出版.

[5]周福玉:现代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手册[M],银声音像出版社2003年4月.

[6]注:银行转型时期金融犯罪问题研究,中国经济时报.

[7]周仲非:“以人为本”:金融立法的基本价值观[J],《政治与法律》,第期第2页.

[8]注:银行监控报警解决方案,中国安防网.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8

从银行诞生之日起,银行安全与保卫就像一对孪生子,也同时诞生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银行业加快市场化和金融创新步伐的同时,作为高风险行业由于诸多原因日益成为经济犯罪的首选目标,银行犯罪逐年递增,犯罪活动之猖獗,影响之大可以说居各类经济犯罪之首。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社会影响极坏,给广大群众的生活带来强烈的不安全感,银行信用、利益受到极大的威胁。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稳定事关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银行犯罪刻不容缓。鉴于罪犯处于主动态势,而与犯罪斗争处于被动态势,有效地预防和调查这些犯罪,是对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公检法有关方面的严峻挑战。违法犯罪行为是侵害银行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也是保卫力量与之斗争的主要对象。因此,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新形势、新任务对现代银行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宽,难度更大。而同银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最有效手段是防范。结合工作实践加强理论研究,对于执法打击和预防这类犯罪有重要作用。笔者不揣冒昧以防范为出发点和归宿,针对银行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特点、上升的主要原因及如何依法防范控制等四个方面,以期探求标本兼治良策,提出粗浅的看法,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关键词:银行犯罪 金融犯罪 经济犯罪 市场经济 金融法制 风险防范

一、银行犯罪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一)“银行犯罪”的概念

针对银行的犯罪并不是一种普通的犯罪,而往往属于金融犯罪。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一次使用了金融犯罪的概念,金融犯罪应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破坏金融秩序,侵犯金融财产利益,依照刑法的规定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并在第一段开宗明义地表明了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惩治伪造货币和金融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非法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 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典对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又做了重要修改,在第三章中用两节的篇幅分别规定了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和金融诈骗罪,加上后来的刑法修正案,目前关于金融犯罪的罪名达33个。[1]

顾名思义,银行犯罪就是围绕着银行所发生的犯罪,包括危害银行管理秩序和诈骗银行的犯罪。将此类犯罪称之为银行犯罪,主要是从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角度考虑。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决定犯罪性质。这类犯罪与其他犯罪的最大区别也在于犯罪客体以及犯罪对象的不同。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都是银行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财产权利等利益。还有一个共同特征是,都以银行为犯罪的目标和犯罪对象。

法学理论研究中,设概念、下定义通常采用属加种差的逻辑方法。依此方法给银行犯罪下概念,我们看到,银行犯罪的属是犯罪。它与其他种类犯罪的差别(种差)主要是犯罪对象的不同,银行犯罪的绝大多数是故意犯罪。据此,可以下这样一个概念:银行犯罪,是指行为人为牟取非法利润,违反银行管理法规,妨碍银行正常业务,破坏银行管理秩序,损害银行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

(二) “银行犯罪”的法律特征

与其他犯罪相比较,银行犯罪的最显著特征(或称本质特征)就在于它的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所谓犯罪客体,就是被犯罪所侵害的、而为国家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由于稳定、合法的社会关系遭受破坏时,总是伴随着关系主体(个人、组织、国家)的各种合法权利和利益的被损害,因此犯罪客体往往又被理解为遭受犯罪侵害的、刑法保护的利益和权利。银行犯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管理银行的活动所形成的银行管理秩序和因此产生的利益以及银行的财产权利,犯罪行为对犯罪客体的侵害总是通过对具体的人、具体的物的侵害和破坏来实现的。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与物就叫做犯罪对象。银行犯罪的犯罪对象限于银行及其财产。

在犯罪主体的特征方面,实施银行犯罪的行为人大多是自然人,也有单位犯罪。有几种银行犯罪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要求行为人具备特定的身份条件。例如违法发放贷款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只限于银行或其工作人员,其他人不能单独构成该罪。但是,如果银行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行为人,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勾结,利用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便利共同作案,则因成为共犯,因而也可构成该种银行犯罪。近年来,金融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与社会上不法分子相勾结、合伙作案逐渐增多。许多罪犯是熟悉银行业务知识、工作程序和管理法规,掌握计算机技术等高科技技能的智能化、专业化人员。

银行犯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实施破坏银行管理制度、侵害银行利益、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犯罪手段特征明显,且带有一定行业性和普遍性特点,社会危害性特别大。

二、当前银行犯罪的趋势及其特点

(一)银行犯罪的趋势

银行案件的发展趋势和社会治安案件的发展趋势是紧密相联的。社会犯罪的发展趋势受着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历史的、国内国外等复杂因素影响。因此对银行犯罪发展趋势的分析,必须在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中进行。

自1985年以来,全国刑事案件的发案状况出现了引人注目的变化,即一般案件持平或稳中有降,而大案却逐年增加。

在全国刑事案件中,大案要案逐年增加的趋势下,银行案件大幅度上升之后,一直居高不下,持续上升,犯罪分子的胆子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多;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残忍。那么,今后银行的案件是一个什么样的发展趋势呢?据有关研究社会治安的犯罪学专家的预测: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一般刑事案件的情况比较平稳,或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重大刑事案件将持续上升,可能将呈居高不下的趋势。因此,我们认为,银行的案件,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会居高不下,并很可能日趋上升。种种迹象显示,金融案件正在朝着“高职务、高科技、高案值;发案数量基层多、内外勾结作案多、作案手法多”的“三高三多”趋势发展,并呈现出“同类案件屡次发生”的特点[3]。面对银行界问题,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总结出“三个80%”和“三个一”现象,即职务犯罪80%,尤其是一把手犯罪问题严重,案发在基层的80%,内外勾结作案的80%;一把手纷纷落马,内部环节一路打通,犯罪分子一跑了之。[4]

(二)银行犯罪的特点

以侵害银行巨额资金为目标的犯罪分子,作案目的和动机十分明确,就是为了钱。因此,从案件到作案分子都具有鲜明的特点。

1、贪婪性。这是侵害银行的犯罪分子突出的特点之一。由于西方生活方式的影响,加上“高消费”、“超前消费”意识的影响,几十元,几百元乃至上千元的“小钱”已满足不了极少数人挥霍无度的贪欲。于是,他们对银行的巨额资金垂涎欲滴,作案一旦得逞,将是“终身受用”。因此,几万元、几十万元的银行现金遭抢、被盗案件屡见不鲜。

2、残忍性。犯罪分子受金钱欲的驱使,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孤注一掷。为抢劫、盗窃银行的现金,极其残忍地杀死、杀伤银行职工,甚至焚尸灭迹。

3、预谋性。从已破获的案件看,绝大部分都有较长时间的犯罪预备阶段,是经过深思熟虑,周密计划的。有的甚至为选定作案目标,对几个、几十个营业网点进行观察、比较和了解。

4、突发性。犯罪分子预谋已久,一旦付诸行动,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完成作案的全过程。如有两个犯罪分子,抢劫一个储蓄所的上万元现金,仅用了两分多钟,这么快的速度,要目击者提供案犯特征是十分困难的。

5、向智能型发展。有些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减少作案风险,开始利用智能作案。诈骗银行案件的增多就是例证。诈骗的基本手段是伪造、涂改凭证。就其手法来看,大部分比较低劣,但有些手段诡秘,几乎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近年来国内连续发生的多起利用计算机作案贪污现金的案件就是有力的例证。

6、内部作案或内外勾结作案。由于银行职工对银行的情况比较熟悉,掌握银行业务活动规律,而且易出易进,不易防范。不论是内部还是内外勾结作案,成功率高,危害性更大。[5]

三、银行案件大幅度上升的主要原因

从犯罪学的角度看,犯罪有激情(偶然)犯罪和预谋犯罪之分,犯罪原因有犯罪分子的主观原因和外部环境原因共同促成。外因是促使银行犯罪的重要条件。只有犯罪动机而没有犯罪的条件,不会有犯罪的发生。犯罪心理的形成正是客观世界消极因素在主体行为上的反映,并从而借助于自身的和外部的条件去侵犯自己需要的对象和客体。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巨额金钱的主观原因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外部原因,包括银行自身体制、管理制度、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等多方面存在着严重漏洞,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一)社会经济条件方面的原因

1、金融体制转型时期法律规章制度的缺陷,是滋生银行犯罪的直接原因。在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银行系统由机关式的工作体制转向市场经济,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一些脱节、不适应现象,甚至会出现一时的紊乱,给不法分子进行犯罪活动留下可乘之机,从而诱发案件的大量增加。

2、市场经济的消极因素是滋生银行犯罪的温床,是诱发犯罪的主观原因。在商品经济生活中,货币成为衡量一切商品的价值尺度,从一定意义上讲,占有货币量的多少往往成为社会评价个人能力、地位或成功与否的标准,货币在这个时候就充满了铜臭味,这就使一些人的心理天平失去平衡,向金钱物质方面倾斜,受拜金主义的影响,投机心理增加,非法占有欲望恶性膨胀,大肆从事犯罪活动,试图在短期暴富。一旦得逞,往往将资金转移到境外、国外,不法分子即逃往国外,以逃避打击。

(二)社会环境因素方面的原因

1、损人利已,化公为私的主观动机是银行犯罪的思想根源。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人、财、物处在大流动的状态中,在商品经济流通中表现出来的形形的利益,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刺激,以及一段时期内宣传媒介不适当地进行高消费宣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诱发了一些人产生极强的金钱和物质欲,已致利令智昏。他们置道德规范及国家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致使追求金钱物质的侵财型违法犯罪急剧增加,这是几年来银行案件上升的基本原因之一。

2、社会不良现象、不良文化的影响是银行犯罪的客观因素。随着国际经济技术、文化的交流,反映国外一些腐朽文化及剥削阶级生活方式的书刊、画报、影视等源源不断传入我国,侵蚀了一部分人的思想,为造成犯罪创造了一定的思想条件。由于我国国民文化素质比较差,对腐朽文化、没落意识缺乏辨别和抵御能力,特别是青少年很快被卷入其中,深受那些渲染暴力,鼓吹金钱至上的影视、书刊的影响,为他们仿效提供了“样板”。凡此种种,腐蚀了人民,毒害了社会,毒害了人们的心灵,这是导致银行案件上升的又一因素。

3、新旧体制交替所产生的负效应成为诱发银行业金融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新旧体制的交替,必然冲击原有的经济体制和人们传统的价值观念,带来不同阶层和社会集团利益的再分配,出现了机会不均等,收入差别大,导致辞职以及被解聘、解雇等现象的大量发生;一些人的投机、造成了经济上的畸贫畸富等等,必然产生大量的新的社会矛盾。同时,新体制尚未完善,旧体制又在许多方面失去效应,结果使社会宏观控制难度增大,微观调节机制不顺,势必出现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某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个机会和条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目前银行转型期,原有的传统企业文化在削弱或流失,而现代银行文化体系的建立又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就会出现“企业文化真空”。使高犯罪率成为转型期银行的明显特征。[6]

(三)社会管理因素方面的原因

1、市场机制不健全,金融法制建设尚需加强。当前我国金融创新活跃,金融业竞争加剧,尽管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但金融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执行方面仍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与国际金融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某些金融业务的监督无法可依,这给不法分子以有机可乘。政府等有关部门存在疏于管理,监控不力的问题。一些行政领导特别是少数地方政府的领导缺乏金融知识,以行政手段干涉金融业务,往往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2、少数金融机构的领导对于打击和预防金融犯罪重视不够,重经营、轻防范,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规章制度不落实,业务操作不规范,使银行犯罪屡屡得逞。出现的腐败之风、为金融犯罪推波助澜,这是金融犯罪的又一重要原因。

3、银行职工队伍不纯。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开拓,营业网点不断增加,银行职工队伍日益扩大。由于用人把关不严等原因,难免有少数政治素质差:甚至有前科劣迹的人员混入,这必然造成“家贼”潜伏。这也是当前银行案件上升不可忽略的一个原因。特别是有的机构的领导素质不高,用人不当,重业务、轻队伍建设,重使用、轻管理,成为案事件的隐患。

(四)防范机制不健全这是导致银行犯罪有增无减的根本原因

由于银行的个别领导对银行的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疏于防范,疏于管理,加之少数职工的防范意识和遵章意识淡薄,思想麻痹,有章不循,安全设施不牢固,因而不能有效地阻止和预防犯罪。凡此种种,强化了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使其胆大妄为,屡屡得逞。

四、银行犯罪的防控对策

开创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新局面,就是要继续狠抓银行业案件治理和防范工作。银行对犯罪的预防是全社会预防犯罪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全社会预防犯罪的基础上进行的局部性预防。只有预防工作做得好,才能将各种案件、事故降到最低限度,保证银行工作的安全开展。

(一)预防犯罪的可能性和科学依据

犯罪能否预防?预防犯罪是否有科学依据?建国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犯罪案件是能够预防的。只要掌握了犯罪案件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有的放矢地采取综合治理手段超前预防,相当数量的案件是可以预防和减少的。必须树立信心,摸索规律,采取措施,减少和杜绝侵害银行的重大恶性案件。为什么犯罪案件可以预防呢?这是因为:

1、预防犯罪有规律可循。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犯罪也是一样,不管这种现象多么复杂,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我们抓住规律,就可以找到预防的办法。从安全保卫工作的角度来看,侵害因素基本上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可防范和制止。其主要原因是,侵害因素具有可认识性、可防备性及可转化性,所以存在可以防范和制止的一面。二是难以消除和杜绝的方面,这也是我们要重点研究、探讨的方面。

(1)作案时间。抢劫案件多发生在休息时间和取送款途中。

(2)作案地点。特大抢劫案件多发生在偏僻地区的储蓄所或地处闹市疏于防备、易于乘机逃窜的营业部门。

(3)作案人员。特大抢劫案件的作案分子都是有犯罪前科的劳改、劳教释放人员。银行职工内外勾结作案也十分突出。

(4)作案目的。犯罪分子的作案目的一是盗抢现金和债券。二是盗抢枪支弹药。

(5)发案原因。公安部门在分析银行历年发生的特大案件原因时,认为银行方面的原因是:一是有些领导重业务轻安全,安全防范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二是有些职工防范意识淡薄,有章不循,安全防范设施不落实,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三是少数单位内部人员严重不纯,监守自盗或勾结社会上不法之徒作案。

2、国家权威的威慑性。犯罪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国家专门设置了预防犯罪、震慑和处置犯罪的司法机构及相应的法律规范。这些震慑性机构,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以及完备的法律、法令、法规等。

3、社会的戒备性。犯罪行为侵害受我国法律所保护的各种社会关系。被害人、受害单位均会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严重的甚至酿成重大的、无可挽回的损失,给个人、家庭、单位甚至国家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正因为如此,全社会成员都对犯罪深恶痛绝,因而会自发地采取防范措施,预防各种犯罪分子的侵害。这种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行为,构成了预防犯罪的社会屏障。一旦社会成员发现犯罪苗头,就会采取遏制措施,同时也使犯罪分子的侵害行为难以实施,使预防犯罪工作成为现实。

4、银行内部有较强的防范能力。银行的特殊性,要求必须确保安全。为了达到这个要求,各级银行机构都在安全保卫工作上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保障银行运营机制的正常运转。其主要原因是:

(1)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力量较强。近几年由于银行功能不断完善,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各级金融机构的领导对安全保卫工作十分重视,增加了对保卫工作的各种投入,都能采取得力措施提高银行的安全系数,使银行保卫工作大大加强,抵御犯罪侵害的能力也有所提高,为预防犯罪奠定了基础。

(2)银行职员素质较高。银行属于国家重要的经济调节部门,是要害部位,银行职员知识结构较高。所以,银行职工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好,加之思想政治工作、党团建设等各项工作较为活跃,使银行职工在教育中思想觉悟不断提高。绝大多数人能够遵纪守法,自觉同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作斗争,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制止犯罪,保卫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3)严密的规章制度。为了保证银行运营机制的正常运转,有效地预防犯罪,各级金融机构都普遍制定了严密而完整的规章制度,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这些规章制度的落实。这些严密完整的规章制度,有效地堵塞了可能发生各种案件和事故的隐患和漏洞,为预防犯罪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银行具有犯罪预防的物质基础。银行对安全保卫工作具有特殊的要求,并且为了满足确保安全的需要,各级金融机构都对安全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购置技术防范设施,拨出必需的安全经费等等。这些措施都大大地提高了银行预防犯罪侵害的能力,使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犯罪预防的指导思想

犯罪预防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为了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在预防工作中必须注意合法性、整体性、主动性,以及与社会治安的相适应性,这样才能真正做好预防犯罪的工作。

1、犯罪预防的合法性。银行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在预防犯罪工作中采取的一切措施、手段和方法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法律范围。为了严格依法办事,银行保卫部门必须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悉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所涉及到的所有法律法规,凡是把握不住的地方,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咨询,确认无误后方可行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预防犯罪工作的合法性、落实预防工作。

2、犯罪预防的整体性。所谓整体性,就是使防范工作的措施、方法等手段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补充,以提高防范工作的有效性。要做到防范工作的整体性,首先要充分熟悉整个防范体系,明确防范工作的重点,有的放矢地采取防范措施。其次,要在微观防范上做到周密、细致,对每一个要害部位,每一个重要环节,每一个细微末节都不得有一丝一毫的粗疏,以确保万无一失。再次,要注意发现体系的缺陷,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体系的完整性。

3、犯罪预防的主动性。犯罪预防切忌消极被动,它必须是积极主动的预防。只有这样才能把握预防工作的主动权,否则就防不胜防。为了掌握预防工作的主动权,一是要严密掌握犯罪动态信息,及时采取超前防范措施;二是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不能有丝毫的懈怠粗疏。

4、预防犯罪要与社会治安工作相适应。银行预防犯罪工作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预防水平必须与社会治安水平相同,只能超前,不能落后。防范水平落后于社会治安水平,就不可能有效的预防犯罪。而过于超前,则超过了银行所能负担的人力、财力,增大投入,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防卫投资效益。

(三)犯罪预防的方法和措施

针对银行犯罪的不同种类、表现形式、特点和成因,有的放矢地采取防范措施,对防范和打击犯罪是非常必要的。防范的主要措施有:

1、战略性预防。所谓战略性预防,通常指整个系统,以总行或省行为整体的预防规划。包括预防的方针和政策的确定以及预防措施中总体应达到的水平: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安全设施、器材装备、机动能力等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使预防工作纳入计划轨道。在制定战略性预防规划时,一是要注意规划的整体性,使规划的各个要素协调发展,防止偏重某一个方面而产生疏漏、空缺的现象,从而失去了计划的有效性;二是要注意规划的层次性,上级行制定的规划要注意根据各级行在金融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在计划中实行分层次管理。下级行要根据上级行的部署,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的职责,使规划切实可行。三是要注意规划的结构性,使规划内容结构搭配合理,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确保重点。

2、加强对银行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防范银行犯罪的能力。银行保卫工作牵涉面很广,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仅仅依靠银行保卫部门是不够的,必须依靠行内的综合力量和社会力量,才能确保安全。把保卫工作与金融业务融为一体,两项工作一起抓,做好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以人为本,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银行职工政治思想素质,筑起坚实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职工思想道德的纯洁性。要充分认识到防范和打击银行犯罪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克服松懈和厌战情绪,把防范工作与金融机构的改革、管理、班子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并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7]

(2)加强银行职工的金融业务学习,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增强识别银行犯罪的能力。通过对金融典型案件的分析说明,某些案件之所以能够得逞,除不法分子手段狡诈外,银行职工责任心不强,业务生疏是直接原因。因此,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鼓励从业人员钻研业务,苦练其基本功,掌握精湛的业务技能,是预防工作的重要环节。

(3)制定防范预案,提高处置金融案件的能力。统计表明,银行案件大多发生在金融机构的基层,因此,要结合有关金融业务的开展,制定缜密的防范预案,要把防范金融案件的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到经营部门,特别是基层营业网点,提高一线职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是各级金融机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3、加强银行现代化建设,提高运用高科技手段防范银行案件的能力。现代化建设是金融事业发展的方向,也是从技术上实现防范的有效途径。银行要加快金融现代化建设。要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建立完整的技术防范网络系统,使预防工作迈向现代化。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银行位于城市的各个角落,属于国家的重点安全防范单位,它具有规模多样、重要设施繁多、出入人员复杂、管理涉及领域广等特点。它作为当今社会货币的主要流通场所、国家经济运作的重要环节,以其独特的功能和先进的技术广泛服务于国内各行业中,因此,提高银行系统的科学性和安全防范能力显得尤为重要。[8]

4、银行要与公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是做好预防、打击银行犯罪的重要保障。

(1)银行保卫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经常分析研究金融系统的治安情况,摸索银行犯罪新的规律和特点,从而超前预防,增强银行反击银行犯罪的能力。

(2)银行要做到及时报案,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赢得时间,争取工作主动权。银行单位一旦怀疑或已发现疑点,就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及时报案。只有及时报案,公安机关才能迅速依法采取措施,积极侦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3)银行要积极、及时地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侦破案件,配合调查取证,控制资金的转移,特别是对涉及金额巨大和国际案件,银行可以和公安机关组成专门班子,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办案。凡犯罪案件涉及银行单位的,单位应依法给予协助,深挖违法犯罪分子,给予违法犯罪分子以应有的惩罚和处理,以震慑罪犯,教育群众。

(4)网络式预防,即以银行为中心,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组织毗邻的公安、武警、部队、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网络,使银行有一个安全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在突遭犯罪侵害的情况下,这些单位能够迅速支援银行的抗灾制敌斗争,共同保护银行的安全。

5、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对金融犯罪的预防和打击能力。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环境的改善。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健全的金融法治环境,不仅体现在立法完备、司法独立、执法有效方面,还包括广大民众法治精神与法律意识的提高。[9]

(1)从立法进程看,我国金融法治建设是与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的发展同步进行的,这些年金融法制建设的最大成就是为整个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法律框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金融行政、刑事法律体系,实现了由无法可依到基本有法可依的重大转变。但是,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金融市场化和国际化加深,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不断变化,新的法律问题将会越来越多。建立一个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仍然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和持久的使命。

(2)密切关注并积极改善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法律环境 。从完整的意义上看,金融法律制度包括三个方面,即维系金融市场正常运作的金融监管法律规范、各种民商事法律规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后两者是金融部门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金融法治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6、加强国际合作,共同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活动。为有效打击国际金融犯罪,加强国际合作非常必要。近年来,我们通过与国际合作,有效地打击了国际金融犯罪活动。随着我国加入WTO后,这种国际合作应进一步地加强,开展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的信息交流和人员培训,分析研究国际金融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借鉴、学习其他国家防范金融犯罪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金融工作的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我国已经加入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是还需要国内法的衔接、配合,需要处理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因此,加强刑事法律与国际的合作和接轨,是当前打击金融犯罪特别是涉外金融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

总之。在整个预防金融犯罪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中,银行内部监管是基础,外部监管是关键,刑法制裁是后盾。随着金融形势的发展,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和强化金融监管职能,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案件治理成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防范在先”的要求,制定全面系统的内控政策、制度和程序,保证内控制度覆盖所有风险点。要把各项工作的应对应急措施制度化,切实做好推进银行业建立防范案件的长效机制的工作。行政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应该形成打击和预防金融犯罪的共识,形成合力,做到行政和司法手段并重,共同狙击金融犯罪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风险。[10]

注释与参考文献:

[1]游小勇:金融犯罪案件的特点及其侦防对策,中国法律信息网 ,2004年07月.

[2]何全民、姜纪元:银行犯罪刍议[J],《财经问题研究》(大连),2000,6.

[3]张吉光:银行操作风险认识五大误区(关注国内银行业操作风险之一)[J],《国际金融报》,2004年11月05日 第八版.

[4]谢 久:谁来堵住银行的漏洞?[J],《三联生活周刊》总350期 2005-08-29出版.

[5]周福玉:现代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手册[M],银声音像出版社 2003年4月.

[6]注:银行转型时期金融犯罪问题研究,中国经济时报.

[7]周仲非:“以人为本”:金融立法的基本价值观[J],《政治与法律》,第期 第 2 页.

[8]注:银行监控报警解决方案,中国安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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