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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学论文8篇

时间:2022-02-19 14:26:17

法理学教学论文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1

【论文摘要】在法学教学模式中导入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架构,构建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是深化法学本科教学改革、丰富和发展法学教学理论和实践的必然要求。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就是要饺法学教学做到强烈关注学生的需要。完善教学内容;持续改进,不断革新法学教学方法;实施过程管理,以追求教学质量得以全程检控;同时将法学课堂延伸至社会,调动全员参与法律人才的培养,从而实现本科教育质量的提升,推进法学本科的教学改革

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十一五”规划纲要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而教学模式是本科教学有效实施的依托,故本人拟就法学本科教学导人全面质量管理(rQM)理念,通过对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以期能够提升法学本科教育质量,推进法学本科的教学改革。

一、构建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一)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是契合时代要求,深化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历年的工作要点,可知高校本科大学生的教育质量要求。①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有高等教育的普遍性,也具有法学教育自身的特质。因此,在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在遵照高校本科大学生教育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司法部《法学教育“九五”发展规划和2010年发展设想》对中国法学教育提出的发展目标,可将法律人才的质量目标具体化为培养“高素养、宽基础;懂法律、通经济;有专攻、能应变”的复合型法律人才。而如何培养呢?正如教育部原部长周济在“质量工程”启动视频会议上强调指出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人才培养是核心,本科教学是关键。

目前我国的法学本科教学,更多的是采用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教学模式,近几年也普遍了多媒体教学,然这种教学模式还是无法突破传统的教学地点——课堂,且没有形成体系化;同时对学生自学能力、实际应用法律条文的能力训练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力度不够。因此,对法学这种教学模式予以改革和创新,在法学教学模式中导入全面质量管理(rQM)理念和架构,以契合社会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这种研究和实践不仅必要,而且急需,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二)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是应合法学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对法学教学理论弄口实践予以丰富和发展的需要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全国几乎所有法学院系都开始了对法学教学模式的改革,并在教学实践中努力改变传统教学方法模式化、简单化和教学手段单一的弊端。而我国学界对适应时代需要的法学教学模式的探讨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也方兴未艾。此时学者们普遍认为,要通过教学实践方法,打破封闭式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科学研究的能力,教学模式具体可由案例式、辩论式和法庭模拟式三种小的模式共同构成。

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网络科技广泛应用,有学者提出多媒体教学模式,认为可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成果,对“PTP”(即讲授—技能训练—实践)教学模式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完善;同时,学者们普遍认为,鉴于我国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步入学科化和学院化的模式,以及没有传授成熟的系统职业技能的传统和模式,在我国人世和司法改革的背景下,为了培养出复合型法律人才,我国的法学教学模式宜对美式案例分析法进行移植与改造,将案例教学法与讲授法有机结合,引入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法律诊所模式、情景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同时引入双语教学——渐进式综合型双语教学模式;更有学者认为法学专业实习是法学教学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认为应构建起立体实践教学模式。

如果说,之前学者对法学教学模式的探索,都是对个别的、单一的教学方法的思考,从近两年开始,有学者开始把视线转向对各种有效的教学模式的整合,比如基于心理学的视角对法学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的创新进行探讨:提出情景体验式教学方式、科研式教学方式、交流互动式教学方式,以及思考着如何创建一个培养学生综合法学素质的体系化的实践教学模式。

综上可见,关于法学教学模式的探索和思考,无论是实践还是理论领域,都是契合着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而展开,并且呈现出教学方法的运用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教学场所由以课堂为唯一朝以课堂为点,向课堂外全方位辐射发展的趋势。

应合法学教学模式上述的这种趋势,在法学教学模式中导入全面质量管理(TOM)的理念和架构,就是试图建构一种系统的、全面的、综合的教学模式。因为在统计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技术方法——全面质量管~(TQM),其经典理论和模式的一些基本精神,就是突出强调以顾客为焦点、过程管理、持续改进、团队方法、以人为本以及系统原则等,而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构建,就是要使法学教学做到以学生为本,强烈关注学生的需要,有的放矢完善教学内容;持续改进,不断革新法学教学方法;实施过程管理,以追求教学质量得以全程检控;同时将法学课堂延伸至社会,让全员参与法律人才的培养。

二、对法学全面质量管理教学模式的具体设计

(一)洞悉需要,完善教学内容

满足顾客需求和让顾客满意的顾客观,是全面质量管理首要的—个核心理念。而顾客,既包括外部顾客,也包括内部顾客。基于教育这个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学生既是提供给外部顾客的“产品”,同时其在内部层面上,又成为教育的直接顾客。因此,强烈关注学生的需要,必然也是法学教学活动展开和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只有以学生为本,施行个性化培养,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内在需求和个性特点,有的放矢地调动学生的内驱力,才能既令内部顾客——学生满意,同时又使之成为令外部顾客满意的“产品”。

而基于来自不同地区的学生对学业以及成才的具体期望不同,故教师不仅要对作为授课对象的学生予以真心关怀和密切的关注,通过询问、调查、访谈等方式,动态地掌握他们现时的、真实的、迫切的需要;而且同时也要深入调查和了解已毕业学生的就业去向,以及和他们探讨该门课程经过他们在工作中的检验,而产生的切身感受:即哪些知识内容是实际工作中能经常运用,而应作为重点被课堂教学所强调;哪些知识点是比较容易混淆,而在教学中应作为难点予以注意;以及在哪些知识层面上可能存在的欠缺,等等。此外,教师还需就学生就业集中的工作领域,选取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单位,通过调查问卷,或走访调查,密切了解和关注实践部门的需要。

通过上述这种全方位的调查了解之后,教师即能够在对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进行诠释分析之后,非常明了学生的真正需要,从而在遵循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的基础上,有的放矢的完善相关教学内容。

(二)持续改进,整合和创新教学方法

从全面质量管理的经典理论和模式中可知,质量的提升、内外顾客的持续满意和利益增长通过持续改进达成。所谓持续改进,按照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斯蒂芬.P.罗宾斯(StephenP.Rob—bins)的观点,即TQM是一种永远不能满足的承诺,非常好还不够,质量总能得到改进。对于法学教学,正如哈佛大学校长CharlesEliot指出:法律教育需实际解决的问题并非是教什么,而是如何教日。因此不断整合和创新法学教学方法,应成为一种永恒的目标。

由于当前大学本科的在校学生,出生年龄基本是介乎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具体可根据80后90后学生不同年龄特点对教学手段的期望,以及不同年级在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结合教学内容的需要,对基础性教学方法(女Ⅱ讲授式教学、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专业技能性教学方法(如模拟式教学、诊所式教学等)和综合性教学方法(女Ⅱ法律问题的社会调研及调研报告的撰写等)给予精心选择、糅合、创新和应用,使学生不仅能充分、扎实地掌握和领悟理论知识,且能贴近法学实务问题、实际接触真实案件,从而达到夯实理论基础,训练和提升学生的法律技能的目的。

此外,为充分调动学习主体—一学生彼此之间对于多样化的学习方法、学习心得等学习经验的交流、切磋、促进,培养学生的民主与合作精神,在教学过程中,还可全程引入团体探究法(groupinvestigation);而为了调动学生自主进行更深入地学习,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使教学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还可为学生提供—个能够自主深入学习的便利的、系统的学习平台,通过采用网络课程等数位教学模式,令课堂教学和网络学习互补共进、相得益彰。

(三)实施过程管理,丰富和完善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途径

从教育组织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理念可知,实施过程管理,则意味着不再是将注意力仅仅在最终的成绩测试或终结平价上,而是要对教学过程进行全程质量控制,通过整个教学过程的效果反馈信及数据,不断对教学全过程作出调整和改进。因而,如何丰富和完善教学质量信息反馈途径是这一环节的关键。

作为教学质量信息及数据的反馈途径,最直接和常用的莫过于作业和测试。对此两种重要的、有效的反馈途径,应该注意不要将其变成对课本内容的复制活动,而是应该将其设计成重在训练、培养学生对法律思维方法的掌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且同时能使学生在对问题的思考过程中,帮助他们牢固的掌握、总结和拓展所学的知识、方法和技能。比如对于作业的设计。则可通过给出某些彼此存在联系或冲突的法律条文,让学生从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或者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实际操作、一些课程小论文的撰写等来达到此种目的;而对于测试,则除了采用传统的纸质考试之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课程特点,采用诸如模拟法庭或者法律诊所的活动等实战测试形式。

此外,作为教学质量信息及数据的反馈途径,教师除采用传统的随堂交流、课后面谈等沟通途径之外,还应积极借助网络技术,通过电邮、QQ或开设博客等方式,随时收集学生对课堂教学效果、疑难问题等等情况的反映、建议和要求。从而基于在及时的互动中、在作业和测试中,多层面、全方位的采集数据和信息,认真对待,及时改进,以期最优化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

(四)延伸课堂,调动全员参与法律人才的培养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2

准备进行PBL教学的是“影响尿生成的因素”这次实验,先让学生动手操作完成本次实验课的内容,观察各种因素对家兔尿生成的影响,然后将关于本次实验课内容的题目布置给同学,5人一组,共10组,共5题,其中2组同学内容一致,每组的题目由抽签决定,如: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后观察到家兔尿量有何变化,机制是什么?……指导老师提供一些查找资料的方法,如登陆校园图书馆网络数据库等,积极引导学生针对问题钻研教材、搜集资料、查阅文献,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教学资源(特别是丰富的网络资源)查找资料。

2PBL教学过程

在布置题目一周后,请各组同学派一名代表进行PPT汇报,阐述本组的观点,汇报时间为十分钟,在汇报过程中有不足的地方,本组其他同学可以随时补充,其他组同学积极发言的可为其所在组适当加分,以提高学生思考问题,回答问题的积极性。

3教师归纳总结

教师根据学生的讨论结果,总结与该内容相关的理论知识,找出不足之处,进行详细的讲解,以加深学生对该部分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对学生的整个PBL学习情况作出评价,对学习情况优秀的组进行表扬,希望其他组向其学习,以调动各组学习的积极性。

4PBL课后要求

学生在课后除了以PPT的形式回答主要问题外,还要记录自己以及本组在讨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详细纪录解决问题的过程。通过反思,巩固所学知识,评估自己的学习方法。

5教学效果评价

为客观评价生理学应用PBL教学的效果,本次课内容结束后,我们对本次实验教学改革进行了教学效果的评价。我们向每人发放了一份调查问卷。问卷是对PBL教学法的看法,其中89.2%的学生认为,该教学法提高了学习兴趣,调动了学习积极性;80.7%认为提高了自学能力;91.2%认为能拓宽知识面,培养创新思维能力;85.4%认为增加了相互合作和沟通能力。讨论:生理学的特点是知识抽象,学生难理解,难掌握。而传统教学中又是“以教师为主体,以讲课为中心”,采用满堂灌的教学形式,学生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飞速发展,传统的教学方法越来越不适应医学知识的更新,如何提高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为将来走上临床打下坚固的知识基础是目前国内医学院院校面临的严峻问题,而PBL教学法则弥补了传统医学教育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不足,它具有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特点,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当然,PBL教学法在生理学教学中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我国学生在高中阶段已经养成了“老师讲,学生听”的这种被动学习的习惯,因此有些学生很难适应这种全新的教学方法,不能积极主动的参与,这样就达不到主动学习的目的;另外PBL这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对教师要求比较高,教师除了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外,还要掌握实施PBL所必需的知识、技巧和经验,所以教师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并且能把新知识熟练应用于PBL教学中;目前国内还尚未设计出适合各医学院校学生的病例;还有经费投入、教学场地、图书馆资源的完善等等,这些都是在PBL教学中需要考虑到的问题。尽管PBL教学法还存在一定的限制,但它在生理学实验教学中的效果良好,不仅充分体现了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全新教学理念,还能提高生理学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学生自学能力,希望以后随着PBL教学法的逐渐完善,这种新的教学法可以用于生理学的理论教学中。

6结语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3

教育教学实践证明,教学内容是教学的核心,直接影响着学生的知识素质结构。药事管理学属交叉学科,是基于药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与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原理与方法,研究“药事”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体系[1]。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性质决定了其教学内容涵盖面广、更新变化快、综合性强、知识点多等特点,教师不仅要认真组织好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法规教学,而且要不断汲取实践中的“活水”,认真优化授课内容,在有限的课时内向学生传递最有价值的信息。一方面,要及时更新教材内容。随着我国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药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修订完善,使得药事管理学教材建设相对滞后,内容更新迟缓。比如,最新《药事管理学》(第五版)教材是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7月出版的,其中有关“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内容都是2011年以前的标准。但是,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卫生部于2011年、2012年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1063中国药事2014年第28卷第10期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了抗菌药物的购用管理,加大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对综合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等不同类型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等做出了新的限制性规定。因此,教师要及时关注和引入药事管理领域的新问题、新动态、新案例与新成果,及时更新教材内容,始终保持传授知识的时效性、新颖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要紧扣《执业药师考试大纲》。高等教育都是具有职业针对性的,其学科专业设置、教育教学内容设定、人才培养规格设计都是按照社会不同职业应用所确定的。药事管理学是国家执业药师考试的必考科目,《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是执业药师考试命题的依据,其中的药事管理部分内容是“药事”从业人员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理应成为药事管理学教学的指挥棒。教师要以《执业药师考试大纲》为指导,推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2],帮助学生对相关知识点进行重点掌握,为学生通过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奠定基础,努力实现专业与行业、企业岗位的无缝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无缝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无缝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无缝对接[3]。

2、创新教学方法

曾告诫我们:“不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4]“不讲究报道的方式、方法和技巧,不研究读者的心理和接受能力,人们就不愿听、不愿看。”[5]教学方法改革是实现教育目的的有效保证,但当前的高校课堂上,填鸭式、满堂灌,“我说你听,我打你通”的做法仍然大行其道[6],要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7]。近年来,“百家讲坛”架起了一座通向大众的桥梁,使一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古代历史得以家喻户晓,较好地发挥了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作用,这其中固然有演讲者的知识积淀和人格魅力因素,但新鲜活泼、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也功不可没。药事管理学文字叙述多、法律条文繁琐、政策性强、语言抽象,很容易使学生产生枯燥乏味的感觉,教育者需要研究教学内容和教育对象,采取理论讲授、案例剖析、情景演练、讨论点评、跨专业实践、课外阅读等有针对性的教学方式方法。例如,讲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时,采用实物展示教学法,收集市售药品的包装盒、说明书等实物,进行教学展示,使教学更加直观、形象、生动,使教学内容更真切、更贴近生活实际,提高教学效果。讲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时,采用案例教学法,以现实问题为牵引,将典型案例引入课堂。可以选取“齐二药事件”和“欣弗事件”等有代表性的案例,运用文字和视频,介绍“毒”药的严重危害,让学生通过鲜活的实例与惨痛的教训,深刻领会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监管的重要意义,明晰自己将来的社会角色和工作责任与使命。讲授药品广告管理时,可以采用小组讨论、汇报交流的方式,让学生分组收集药品广告,对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分析其真实合法性、宣传指导性、思想性和艺术性,形成小组意见,然后各小组代表在课堂上汇报发言,教师进行点评。实践证明,多样化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不仅有利于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加深对药事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而且能够引导学生掌握理论的运用场合、条件和方法,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3、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读书是学习,实践也是学习,实践教学是育人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知识、积累能力、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高校要注重知行合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整合利用校内外实践育人资源,目前,实践育人特别是实践教学依然是高校人才培养中的薄弱环节”[8]。为此,2012年1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实践育人作出新的要求和部署。2014年3月,《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又强调:“高校要把实践教学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9]药事管理学教学要注重体验,讲求感悟,立足平时,重点利用寒暑假期,设计开展实践教学,突显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当事人”身份,让学生置身情境之中,锻炼和培养“学以致用”的能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熔炉中,掌握真才实学,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材。”[10]例如,在讲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时,可以带领学生到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教学,通过在规模化、标准化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现场参观考察,亲身感受药品种植养殖氛围,听取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讲解,让学生较直观地理解中药材种植养殖在中药产品质量中的“源头”和“龙头”作用。在讲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时,可以组织学生分组到医院参观学习,访问患者,随临床药师参与临床查房、会诊、抢救和病历讨论,开展处方分析和用药情况调查,提高对临床药物治疗监管意义和途径的认识,增强学生的职业使命感。建立模拟药房,让学生模拟经营,给学生提供“荷枪实弹”的锻炼机会,帮助学生准确理解《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对于保障药品安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GSP。假期,鼓励学生紧密围绕一个主题、集中一个时段,深入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和销售终端见习实习实训,广泛开展调研、宣讲和服务,了解各类企业的组织结构以及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有利于学生了解未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职责,提高运用药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4、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4

1.1PBL教学法PBL教学法是美国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于1969年在加拿大首创。该模式以临床问题为切入点,以探究自学为主要方式,进一步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PBL教学法分两种:一种是纯PBL教学法,也叫经典PBL教学法,即整个课程只设置一种教学方法;另一种是混合型PBL教学法,也叫非经典PBL教学法,课程设置以PBL教学策略为主的两种以上教学方法,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学生需求。PBL教学法在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我国,近些年一些护理教育者将该法引入内科护理学教学中,收到了良好效果。在普招专科护理专业内科护理学教学中应用PBL教学法后,学生期末成绩、病例分析题成绩均明显高于接受传统教学法的学生,对PBL教学满意度也高于传统教学法。护理本科生同样也对PBL教学法评价较高,认为该教学法使他们查阅资料、分析和口头表达等能力得到提高,对学习内容更容易理解及掌握。赵莉萍对高职护理专科班两个组的内科护理学教学分别采用传统教学法和PBL教学法。结果显示,PBL教学组在提高学习兴趣、沟通技能、分析推理能力及师生交流能力等方面明显优于传统教学组,但学习节奏及学习系统性的认可度低于传统教学组。因此,PBL教学法虽然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但也存在耗时、节奏慢等不足。熊良圣等也指出,接受PBL与LBL结合教学的学生在考试成绩及对教学法的评价方面高于单纯接受LBL或PBL教学的学生。PBL教学法最近几年得到众多研究,普遍的结论是有益于教学,起到教学相长作用,但也存在不足之处。西方发达国家的部分院校已逐步放弃了单纯的PBL教学法,而采用在PBL教学基础上增加理论教学内容的教学模式。我国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倾向于非经典PBL教学法,认为与其他教学方法结合的PBL教学,能够互补增益,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中职生年龄较小、自学能力和自律性较差,机械套用PBL教学法不能取得良好教学效果。同时PBL教学法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领导和组织能力、丰富的专业知识、熟练的操作技能,并有充足的课前备课时间;要求学生有充足的学习时间与查阅文献及归纳总结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学习计划有效地实施和完成。在实际教学中根据教学内容灵活使用PBL教学法,可以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1.2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由美国哈佛商学院倡导,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案例都来自真实情境或事件,教师在教学中扮演设计者和激励者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该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主动学习意识。案例教学法到了20世纪80年代才受到重视,尤其是1986年美国卡内基小组(CarnegieTaskForce)在《准备就绪的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教师》(《ANationPrepared:Teachersforthe21stCentury》)一书中,特别提出案例教学法在师资培育课程中的价值,并将其视为一种相当有效的教学模式。而国内开始探究案例教学法,则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栾娈在中专生内科护理学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通过与传统教学法比较,发现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兴趣及教学参与程度,调动学生学习能动性。在护理本科生中应用案例教学法也取得显著成果,案例教学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因此,应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法。但案例选择要经典和难易适度。李健芝等指出案例编写要具有真实性、客观性,有利于启发学生临床思维;要有明确的目的性,突出教学内容;要与时俱进,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过程,注重培养其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案例教学法成功的关键是案例的选择与设计。案例要具有科学性、典型性和多样性,要紧扣内科护理学重点和难点,以保证内科护理学课程授课效果。教师在选择案例之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精心设计案例讨论的每一个问题,保证问题间的联系性;教师要经常到临床收集病例,斟酌选取适合的教学案例,避免随意性和不完善性,且表述清楚,保证学生听得明白,以达到互动效果。在案例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学生是分析资料、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体,教师仅仅起引导和鼓励作用。教师要引导学生梳理思维过程,鼓励学生主动参与病例讨论,调整讨论内容和深度,争取获得最佳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能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受到自己已经在以“准护士”身份参与真实病案的护理讨论,有助于其工作后的角色转换。

1.3情景教学法情境学习理论是1990年前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JeanLave教授和独立研究者EtienneWenger提出的一种学习方式。情景教学法是由教师组织、学生配合,以护理某一情景患者为内容的教学方法。在该教学过程中,师生间有双向或多向信息传递,从而实现交流和相互促进。情景教学法通过实物演示、角色扮演等模拟医院的护理场景,力争做到学习与临床实践零距离。李云丽对情景教学法在中专生内科护理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显示,学生对情景教学法满意度较高,基础知识成绩及综合素质均得到显著提高。情景教学法符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护理人才的要求,是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效方法。该教学法应用于专科内科护理学教学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部分学生认为情景教学法可以提高其学习兴趣,促进知识掌握,提升临床应变能力,因而支持在内科护理学教学中引入该教学法,并积极参与演示。王思婷等的研究表明在本科护理专业内科护理学教学中采用情景模拟教学法,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大部分学生经历了由生疏到熟练的进步,能够记忆所学技能的要点,学生均反映,亲身体会和实践如何在模拟人和患者家属身上收集资料、进行系统评估和护理技能操作,比在课堂上单纯学习理论知识收获更大。情景教学法成功的关键是情景设立和角色扮演。现代高科技电子产业为高端模拟技术提供了保障,学生轮流扮演患者和护士,模拟临床场景进行护理评估,总结护理诊断,拟定护理措施。这就要求学生有一定表演能力,所以课前教师应让表演能力强的学生指导其他学生扮演患者。教师既要熟悉患者习惯的表达方式,也要熟悉护士护理患者的程序和沟通技巧。情景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评判性思维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能力,因此,应注意调控课堂节奏,学生会因认知能力不足而导致课堂纪律散乱。

2临床实践教学方法研究进展

2.1临床路径教学法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而制订的一个有时间限定的诊疗计划。20世纪80年代美国第一次将其应用于健康照顾系统,1995年哈佛医学院首次将临床路径理念与临床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为患者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医疗护理。2005年引入我国,2009年我国正式启动临床路径管理模式,以临床路径为平台对医院实习生进行教学,该教学法称为临床路径教学法。张园园等将临床路径理念引入护理本科生临床实习带教管理中,取得了较满意的效果。临床护理路径规范了临床带教模式,更新了教学思路与方法,调动了护生学习的主动性,增强了护生护理工作的法律意识。临床路径管理模式目前固定在112个病种,临床路径带教模式的应用没有规范化,缺少成熟的标准,一些临床路径带教只是根据本医院情况自行拟定的,特别是缺乏对不同学历护生临床路径带教的研究。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临床路径带教模式,统一标准,规划不同学历护生临床路径带教模式。

2.2循证护理教学法20世纪90年代初Albadicenso教授在循证医学基础上提出循证护理的观点。循证护理教学可提高护生评判性思维能力,帮助护生转变护理观念,在护理实践中自觉运用批判性思维对现存的实践模式寻求实证,展现更多的理性思考,用科学证据而非经验和直觉决定护理行为。国内循证护理教学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这方面正规的师资培训,也没有统一的教学计划和教材。目前都是小范围开展,研究时间和研究对象都有很大局限性,应用效果可行性评价和反馈依据不够充足,这都给本研究带来很大困难。笔者认为应该扩大研究范围,探索出可行的循证护理教学方案。

3小结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5

二者的统一关系

专业教育的开展离不开通识理念的渗透,要真正实现对一个专业的全面掌握,不仅需要知识背景的积累,更需要多方面的能力和素养的提高。知识基础越宽厚越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多元思维能力,扩大学生的学术视野,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同时,专业的分化是人类清晰认识客观世界的需要,但分化后的认识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整合起来,才能取得较完善的认识。通识教育理念便承载着这一神圣的使命。实施通识教育,并不是完全排斥专业教育,它需要依托专业教育才能达到其目标。在知识总量急剧增长的今天,高校能够带给学生的只能是一定专业背景下的通识教育。同时,在培养专业人才的时候渗透通识教育理念,构建通识教育平台,可以防止单纯灌输知识或训练技能的局限和弊端。综上,我国应建立一种集二者之长,避二者之短,促使二者相互融合的模式。

法学专业通识教育的实现模式

(一)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是否应该施行通识教育

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是否该实行通识教育?这一问题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2001年9月《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战略研究》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对现代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基本形成共识:现代法律人才不仅应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还必须具有很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科学素质,应该以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基础,培养适应社会职业需要的、具有个性和创造性的法律人才。如何将法学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有机结合,是目前法学教育改革的关键所在。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只有一技之长。我国曾于1998年将原来的三个本科专业合并为一个法学专业,以适应教育部关于“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然而,近年来,有些院校为适用职业化的需要,在法学专业基础上增加了专业方向(如经济法、律师实务、法律文秘方向等)。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仅局限于法律职业上。法学教育属于人文社会科学的范畴,它专注社会现实,以追求自由、平等、正义等人之最核心的价值理念为使命,因此研习法学者不但应具有深厚的知识底蕴,还必须具有强烈的人文关怀,要真正参透法律的精髓,就需要对社会生活有真正的了解和认识,因此法学教育更为倚重通识教育。

(二)通识教育与法学专业教育的整合模式

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来看,美国的法学教育属于本科后教育,其J.D学程以提供三年美国基础法学教育为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学士以上的学位,原则上不具有法律背景。日本的做法是大学法律教育侧重于通才教育,专才教育由司法研修所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澳大利亚的做法是大学法律教育实行双学位,在修习法律专业的同时,学习另外一门本科学位。如:商学/法学、人文学/法学、科学/法学、经济学/法学等。澳大利亚的模式对于我国法学教育改革颇具启发意义。

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过程中,如何使二者有机融合?有两种模式:第一,渗透模式,即只开设某一类课程,在每门课程的讲授过程之中向另一类课程渗透。如在讲授法理学课程时掺入方法论内容,或在讲授诉讼法时掺入职业应用的内容。第二,板块模式,即同时开设两类课程,学生获得以通识教育为经、专业教育为纬的网络状结构的知识。笔者认为,可以选择介于两者之间的过渡性模式,一方面在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方面,加大通识课程的比例;另一方面,在开设专业课程时渗透通识理念。在表1中,以法学相关课程为例,探讨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融合实践。表1法学专业相关课程与通识教育融合的内容

通识教育基础上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

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对于法学专业而言尤为重要。如前所述,法学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融合的其中一种模式为板块模式,这就需要构建能够整合两类课程的体系。国外对于通识课程体系的设定各有不同。例如:哈佛大学建立由8个板块课程组成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它们分别是(:1)美学的和阐释的理解;(2)文化和信仰;(3)实证的和数学的推理;(4)道德推理;(5)生命系统科学;(6)宇宙物理科学;(7)全球社会;(8)全球环境中的美国[5]。斯坦福大学要求在9个方面修习11门科目:(1)文化、理念与价值;(2)世界文化;(3)美国文化;(4)数学;(5)自然科学;(6)技术与应用科学;(7)文学与艺术;(8)哲学、社会与宗教思想;(9)社会与行为科学[6]。法学专业通识课程应力求在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三方面均衡兼顾。这就需要在设置法学专业课程时,将专业课与通识课程有机统一起来。法学专业所涉及的通识类课程可分为通识类必修与通识类选修两类,本文建议对法学专业通识类课程体系作如下设置。

1.法学专业通识类必修课中开设外语、计算机、体育、数学、大学语文等课程。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6

关键词:法制教育;法治;法律素质;依法治校

现代学校教育是一个复杂而又开放的社会系统。作为这一系统基本要素的教育内容,会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社会成员素质提高而不断地吐故纳新,保守的、甚至反动的教育内容将逐渐地排除出系统之外,科学的、进步的教育内容又会被系统主动吸收。1999年3月,“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正式写进现行宪法,法制教育作为实现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途径而被吸纳到现代学校教育系统当中,成为现代学校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法制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法制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是由现代学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决定的。我们认为,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彻底摒弃“人治”思想的基本途径。法治精神是指尊崇法律、维护法律的勇气和毅力。“假定人人都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经过相当时间,便可形成一种风气。风行既久,便会变成习惯。这种习惯一日不形成,法治之实现便一日靠不住,真正的法治是把这种习惯作为条件的”(蔡枢衡)。法治精神是推动法治化进程的源动力,是一种可以沉积的民族文化。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专制传统,却没有民主法治的文化遗产,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演绎下来的中国现代文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残余,如果再不强化法制教育,法治精神就无从谈起,法治国家就难以实现。现代学校教育的系统性、有组织性、规模性和科学性等显著特点,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在培养受教育者的法治精神中具有特殊的作用。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向社会输送一批又一批具有法治精神的社会成员,就能使整个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逐步消除封建人治思想,为最终实现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现代学校法制教育为国家造就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法治国家是法律主治而不是权力主治的国家,是法律操作者主导而不是行政官僚主导的国家。西方社会几百年的法治实践经验和现代中国二十多年的现代法治建设历程表明,法治需要执法公仆,需要护法忠臣,需要弘法良才,“必须造就一大批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而所有这些法律人才的摇篮就在学校,根本途径就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包括法律教育)。同时,开展法制教育,使社会成员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尽管自1986年开始的三次全国性的普法宣传和正在进行的“四五”普法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最富有实效的途径仍然是学校的法制教育,无论从“英才教育”意义上,还是从“普及教育”意义上,唯有学校法制教育才能持久而有效地担当起培养“法治英才”与“法治公民”这一历史使命。

第三,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增长,在九十年代一个时期以来曾经高达73%。他们以“财”、“色”、“霸”为作案目的,以暴力型、故意型、团伙型为主要方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犯罪趋于低龄化,在校学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同志在2000年初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所举的几个实例,更让我们对在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充满忧虑。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但更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我国学校多年来忽视甚至放弃法制教育的结果。“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因此,只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也是现代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

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是否具备法律素质,有无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衡量个体社会化程度的一项基本标准。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个体受教育年限的逐渐增长,学校已成为个体社会化必经环节。法制教育应当成为现代学校教育的一个重点,强化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提高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现状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它直接影响了中国法治化进程。

1.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一个组成部分。除大学有专门的法律教材外,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仅少得可怜,而且全部散见于德育类教材中,作为学校德育内容的一个相对次要的组成部分,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孰不知,“道德人”与“法律人”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法。邓小平同志在讲到“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才时,也是把有道德和有纪律(合理理解就是有法纪)并提的,而且特别强调纪律的重要性,丝毫没有把纪律纳入道德范畴之意。同时,德育概念本身也没有包括法制教育,学校德育广义理解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狭义理解仅指品德教育。政治教育主要指政治立场、观点、态度以及政治鉴别力等方面的教育,思想教育仅指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而品德教育旨在培养教育者良好的道德品质。德育的三大组成部分本身并不涵盖法制教育内容。另外,比较美国、德国与瑞士等国的学校教育,尽管也强调道德或宗教教育,但法制教育却是这些国家学校教育的传统,它与道德或宗教教育无论从教材编写、专业设置还是教师配备上都有区别。可见,把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变相为德育内容,这种做法从理论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同样,在学校教育实践中,德育实践本身就在以分数和升学率为杠杆、以智育为中心的教育体制面前毫无地位可言,再把法制教育纳入德育范畴,无疑于彻底否定了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

2.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如前所述,在法律已经遍布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法律素质已成为个体社会化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然而,一直以来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中,法律素质的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即没有明确提出“法律素质”概念,也没有对法律素质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培养受教育者法律素质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当前的学校素质教育也没有突破传统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认识上只承认“法律意识”或“法制观念”的存在,在实践中忽视甚至放弃对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熟不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政治理想。教育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为政治服务的,当今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同样要为实现政治理想服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推进器,这种作用的集中表现就是培养法律职业群体和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综合素质人才。如果素质教育理论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水平,无视法律素质的存在,不重视法律素质的研究,学校教育实践仍然沿用原来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加强法律素质教育,就必然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3.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当然,法律知识教学是法制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两者有着重要区别,法律知识教学不能代替法制教育,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现在知法犯法青少年大有人在,有两点可以说明,一是模仿犯罪,不少青少年模仿影视小说中罪犯的犯罪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二是反侦查,比如作案时带手套,伪造证件,破坏现场等等。所以,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已是现代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三、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构建

法制教育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的重大功用与现代学校教育忽视法制教育、不重视法律素质培养的现实形成了鲜明对比。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理所当然地要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培养大批的民主法治人才和守法护法公民。现代学校教育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改革那些与民主法制建设不相适应的教育教学体制,把法制教育摆在应有的地位并真正落到实处。我们认为,当前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和提高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必须着手以下几方面的构建。

(一)完善素质教育理论,把法律素质作为重要的素质教育内容加以研究。九十年代初期,国家以法律性文件的形式大力倡导“改革人才教育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在全国形成了“素质教育”的理论研究高潮。从实质意义上讲,素质教育应该认为是对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教育”的进一步诠释和具体化,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全面培养和发展所有学生的各种素质,而“全面发展教育”是它的基本实现途径。传统学校教育中的德育、智育和体育是素质教育的几个重要途径,但决不是全部途径,80年代教育改革增加了美育和劳动教育,九十年代又大力推行心理教育。素质教育的途径随着社会进步以及科技文化和教育事业本身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完善,九十年代末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又为学校素质教育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那就是法律素质教育,这是社会、教育和人的发展的共同要求和必然选择。加强法律素质方面的理论研究,明确法律素质在个体综合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揭示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含、层次和养成规律,对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从小学到大学都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之所以没有地位,得不到应有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没有法制教育课程,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使法制教育成了可有可无的“软任务”。比如,许多学校仅仅是每一学期或学年请校外的“法制辅导员”举办一至二次法制讲座。其实,法制教育与其它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没有相应的课程就难有法制教育实效。因此,教育决策部门应当及时修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把“软任务”变成“硬任务”。这不仅是法制教育地位使然,也是课程现代化的一个客观要求。同时,要加快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法学院校开设一定比重的教育学科,在师范院校增加一定比重的法律课程,从而使法律专业人员能够有机会进入教师队伍,使师资队伍具有相应的法律素质,最终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具有可靠的智力资源保证。

(三)努力探索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法制教育实效。法制教育与学校德育一样,不能只注重知识的灌输和概念的掌握,而应把重心放在素质的提高上,养成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守法用法行为习惯。为此,在认真完成正规法制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还需要努力探寻其他富有实效的途径和方法。我们通过对多所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调查和思考,认为法制教育活动应该可以是丰富多彩和富有成效的,除了正规课程教学外,还可以包括:1.利用学校部分教师和校外司法专业人员的法律智力资源,开展“周末法制教育系列讲座”,制定计划并严格执行;2.帮助学生建立法律协会,进行有关法制方面的学习讨论和实践;3.组织青少年学生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切身感受违法与制裁、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4.在法官和检察官的协助指导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实践提高素质;等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丰富了校园生活,减少了违法违纪行为,对建设良好校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实行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种生动体现,同时也是学校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行依法治校,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就能在校园内形成讲求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课程,它能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学生,在潜移默化当中,不知不觉地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最终实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田克勤:《邓小平理论概论》,高考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程燎原:《从法制到法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叶澜:《教育概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4]教育部:《邓小平教育理论学习纲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童星:《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处版;

[6]赵洪海:《中小学素质教育论纲》,山东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7]舒达,蒋长好:《素质教育全书》,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年版;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7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综合学科。法学教育的根本目的之一,在于提高学生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对实现这一目的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不少专家学者强调在高校法学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对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已成为共识,本文就对案例教学的有关问题作简要的分析,与同行交流。 一、传统教学法的优势及缺陷 教学方法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方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得身心发展共同活动的方法。要有效地完成教学任务,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必须根据学科特点,正确选用教学方法。 (一)传统教学方法主要是单向的理论灌输式的教学方法 传统教学活动主要围绕着教师讲授某种专门理论知识而展开。教师对教学进程能给予较好的控制,能有条不紊地组织教学,帮助学生较好地理解法律概念、原理以及现行的法律条文。特别是由于法律规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教学内容以及教材也就具有了较好的稳定性,教师准备一门课程几年内都可以保持基本结构上的稳定性,有利于教师熟练地系统地传授法律知识。这种教学方法在象我国这种属于成文法体系的国家中的确有其特定意义,也是其优点所在。但这种教学方法忽视了法律的应用性和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有其固有的缺陷。由于课程设计是以讲授理论为主要内容的,教学强调按计划进行,讲求传授知识的系统性、逻辑性、条理性,因而教师囿于规范化教学的要求,很难充分调动学生积极主动性,尽管教学中也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可实践中往往偏离这一原则,忽视了知识如何运用环节和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造成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 (二)传统教学方法存在重教学内容、轻教学方法的倾向,重教师的主导作用,忽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倾向 从教师方面来看,教学过程以教师满堂灌为主,教师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中心,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和控制者。从学生方面来看,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在课堂上很少甚至完全不能主动参与教学过程。教学是一种典型的“讲—听—记”模式,教师讲授时津津乐道,可学生只是被动接受。教与学的互动关系很难有效地开展。久而久之,教与学自然形成“两张皮”的现象。学生“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私学”现象严重,使得教师的积极性受到挫伤。 传统教学方法显露出许多难以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需求的弱点,亟需进行改革。在指导思想上,应进一步倡导以启发式代替灌输式,在功能上实现由教给学生法律知识向教会学生应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方向转变。在教学方法上,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独立性、应用性等。在法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 二、案例教学法有别于判例教学 为了改革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增强教师课堂讲授理论的可操作性,不少教师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有人主张大胆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教学法。 美国法学院校主要采取判例教学法,又称哈佛教学法。它是运用具体案件分析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将法律专业理论与律师办案实际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判例教学法的基本方式是问答式或讨论式。教师上课不是采用课堂讲授的方法,一般不讲序言、概论、定义之类抽象的东西。一上课就开门见山地组织、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提出问题和学生共同讨论。课堂上不仅教师可以提问这生,也允许学生提问老师,允许学生打断老师讲述,进行争论。这种问答式教学也称为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其目标就是训练学生的职业技巧和技能,促进学生积极思维、个人钻研、独立思考,发挥学习的积极性,掌握广泛的法律知识和规则。 美国法学院校所以实施判例教学法,原因之一是美国是一个普通法系国家,判例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判例教学对于学习和研究美国法律的形式和内容有重要意义。原因之二是判例教学法确实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推理和表达能力。但判例教学法不适合我国法学教育。首先,判例教学法是与判例制度紧密联系的,是不能脱离判例法而存在的一个独立教学方法。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只 有案例,没有判例”,法律传统基本沿袭了大陆法系国家成文法形式,所以不能完全照搬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教学法。其次,由于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学教育仍应以解释成文法规则、法律理论及运用问题为主,在整个课堂教学中不可能完全采用问答法授课。再者,判例教学法主要适用于职业律师的培养,单纯的判例教学法不适合我国法学教学的培养目标要求。根据我国法律传统,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法律文化传统,在法学教育领域,可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经验,采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学中,通过分析和研究现有的案例,解释成文法内容并推动成文法的发展与完善的一种辅助性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案例教学法有多种表现形式。在法学教学过程的不同阶段,适时地运用现有案例解释和研究成文法,其具体形式包括课堂讲授理论中评析案例,专门组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处理,课堂讨论等。 2.案例教学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学生参与的主动性。不仅可以使理论讲授变得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而且有利于学生尽快掌握抽象的法学原理,并能灵活运用,举一反三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3.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过程中,一方面用来解释成文法,另一方面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从中可以发现立法的成功与不足,进而针对立法漏洞寻求填补方法,以推动成文法的发展与完善因此,通过案例教学既可以把握成文法的精髓也能够增强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三、案例教学的组织过程 在法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还涉及到如何组织课堂教学的问题。案例教学实际上是一个师生之间以及学生之间的交流过程,要保证教学效果,课前准备相当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师的准备工作 案例教学离不开案例,司法案例非常多,但并不是所有的案例都适合课堂教学,这就要求教师在案例选择方面下功夫。这是引入案例教学的第一步。包括搜集案例和选择案例。搜集案例可以从国内外各种信息渠道中间搜集案例资料。 搜集资料是选择案例的前提。教师不拥有较丰富的资料,无以保证教学效果。用于案例教学的案例一般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典型性。所谓典型性,不在于案件当时所产生的新闻效应,而在于案情与法律规则内涵的联系性。被选案例分析要有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例如,在讲授《合同法》“要约与承诺”问题时学生感到很抽象,不易理解。通过讲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关于“悬赏广告”的典型案例学生兴趣大增,思维极易调动。二是适当性。即所选案例要难易适中。案例太简单,容易得出答案,难以提起学习兴趣。太难可能超过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理解力,无以使学生入手分析,会打击其学习的积极性。三是综合性。即案例的搜集有时不能只限于某门专业课的内容,还可考虑综合其他法律知识的内容,这样的案例搜集虽有一定的难度,但有助于学生分析和学以致用。 案例选择好后,紧接着第二步就是教师要分析案例。在将案例交给学生之前,教师必须先将案例精髓吃透,作深刻剖析,把握好案例的关键点,既要指出司法案例的优点,也可指出其不妥之处。以利于课堂教学时有效地启发、引导学生思路。对篇幅和难度较大案例,也可以要求学生提前准备,做到有的放矢。 (二)学生的准备工作 案例教学改变了以往课堂上以教师为主的传统,更多地强调学生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因此,学生的准备工作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主要从两个方面去做。一是布置案例,让学生课前预习。由于课堂教学时间有限,不应该让学生在课堂上再花时间看案例,这一过程应在课前完成。并明确提出预习的要求,使学生熟悉案情,带着问题上课,实现由被动向主动角色的转变。二是注意选择提供给学生的材料的范围。案例教学目的重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案例本身可能并无绝对正确的答案。因此,在给学生提供案例材料时,可以将案例结论部分隐去,允许学生自己分析得出各种结论性意见,将讨论和参与的空间留给课堂教学,从而给学生开辟一 个广阔的思维空间,避免采用单一化和模式化的僵硬思维方式,培养创新的思维能力。

法理学教学论文篇8

【关键词】物理教学方法初探

一、掌握研究物理问题的基本方法

1.掌握观察实验的方法

要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中注意引导学生掌握有意观察。并养成综合分析观察习惯。在观察实验现象时善于根据观察的目的发现现象的特征,这才是有意观察,然而不是所有的学生都会有意观察。测试表明,未经过训练的学生中能够有意观察实验现象的约占10%-15%。例如:我在课堂上做了一个试管装水烧小金鱼的实验,让同学们观察,学生们看到水开了,小金鱼还活着。然后我发给学生每人一只试管,让学生自己做这个实验,结果90%以上的学生将小金鱼烧死了。这说明只有少数学生在观察中有意识地发现了现象的特征,火在试管上端烧上端的水开了,试管下端水温度不高,所以鱼才能活。此实验证明水是热的不良导体。可见有意观察是需要培养训练的。每次观察实验现象均要求学生说出看到了什么,说明什么,引导学生逐步养成有意观察的习惯。同时又要引导学生观察实验现象的全过程,不仅看结果,还要注意观察现象如何随时间变化,注意现象出现的条件,边看边想,养成综合分析的观察习惯。

2.掌握实验方法,提高实验的技能技巧

实验是研究物理问题的基本方法,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实验设计思路和实验技能技巧的训练是非常重要的。

在中学物理教材中,实验可分为物理量测量和规律的探索与验证两类。无论对科学家做过的还是现在不能再现的探索性实验,还是现在可做的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我在教学中都注意实验原理的分析和实验设计思路的剖析,以便加强对学生进行设计思路和方法的训练。尽量创造条件让学生根据研究课题的需要独立设计实验。在分组实验中,注意收集有独到见解和实验操作巧妙的学生的经验,用以启发提高其他学生的实验技能技巧。

我将设计实验的基本方法归纳为下面几种:(1)平衡法。用于设计测量仪器。用已知量去检验测量另一些物理量。例如天平、弹簧秤、温度计、比重计等。(2)转换法。借助于力、热、光、电现象的相互转换实行间接测量,例如打点计时器的设计,电磁仪表、光电管的设计等。(3)放大法。利用迭加,反射等原理将微小量放大为可测量,例如游标尺、螺旋测微器、卡文迪许的倒T形架和库仑扭秤等。

3.掌握理想化模型法

将复杂的物理过程、物理现象中最本质的具有共性的东西抽象出来,将其理想化、模型化,略去其次要因素和条件,研究其基本规律,这是研究物理问题的重要思想方法。在中学物理中应用的理想化模型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1)实体模型:质点、系统、理想气体、点电荷、匀强电场、匀强磁场。(2)过程模型:等温、等容、等压过程;抛体运动;简谐振动等。(3)结构模型:分子电流、原子模式结构、磁力线、电力线等。

指导学生掌握此研究方法时要特别注意指出理想化模型不是实际存在的事物,是有条件、有范围、有局限性的抽象,所以在运用时要十分注意其规律的适用范围和运用条件。4.掌握等效思想方法

等效方法是研究物理问题的又一重要方法。中学物理教材中体现出的等效思想方法有下面几种:(1)作用效果等效:力的合成与分解,速度、加速度的合成与分解;功与能量变化关系;电阻、电容的串、并联计算。(2)过程等效:将变速直线运动通过平均速度等效为匀速直线运动;将变加速直线运动通过平均加速度等效为匀变速直线运动;交流电有效值的定义;抛体运动等效为两个直线运动的合成等等。

总之,在学生学习掌握物理概念和规律的时候,还要将研究问题的重要思想方法揭示出来,以帮助指导学生掌握这些正确的思考方法。

5.掌握数学方法的应用

研究物理问题离不开数学工具,数学方法在物理上的应用很多,如比例,一次、二次函数方程,三角函数、指数、对数及正、负号,数学归纳法,求极值等等。

值得突出提出的是函数图像在物理上的应用,用图象描述物理过程和物理规律,在力学中有:S-t图,V-t图,振动图像。热学中有:P-V图,P-T图。电学中有:I-V图。可以用图象处理实验数据,导出表示物理规律的函数式;可依据物理图像求解物理量,对物理问题进行判断论证。以上所述为研究处理问题的五种基本方法。在平时章节教学中分散训练,贯彻始终,

总复习时可分专题总结归纳,以达到使学生条理清晰的目的。

二、学习过程中的具体指导方法

掌握了正确的学习方法才能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能力。我在平时教学中采用“单元自学总结式”教学法。力图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学习方法的训练。“单元自学总结式”教学方法有如下四个环节,对学生进行有计划的训练和指导,使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1.自学质疑课

按照老师下发的单元教学计划,在指定的课堂时间内进行自学,将自学中的疑难问题写在质疑小本上交给老师。初期为了帮助学生质疑,在课堂上专门安排一定时间提问,促进学生思考。

2.讨论研究课

由老师依据学生的疑点及大纲要求确定适当的讨论题目,引导学生各抒己见,通过互相争辩加强对基本概念和规律的理解。对于可以通过实验研究的课题,引导学生根据研究课题设计实验方案(方案中包括原理、器材选择、实验步骤、记录表格和数据处理方法),经过讨论和完善后,学生按自己设计的实验方案动手实验,并分析实验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得出实验结论。这不仅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而且对学生进行了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

3.教师讲课

引导学生按照知识的逻辑关系整理单元知识(其中包括:概念、规律、方法),指导学生理解重点、难点知识,归纳总结掌握规律概念需要注意的问题。

4.习题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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