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食品贸易论文8篇

时间:2023-03-29 09:19:53

食品贸易论文

食品贸易论文篇1

摘 要: 本文从绿色贸易壁垒、绿色食品的内涵入手,阐述了我国绿色食品出口的现状,分析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绿色食品出口的具体影响表现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能对我国绿色食品出口企业起到一些借鉴作用。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绿色食品 对外贸易 影响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人们越来越关注健康问题。食品因为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所以其安全性在近年来倍受关注,这也是体现社会进步的一个积极方面,毫无疑问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世界上有些国家却借此大做文章,在国际贸易中以食品安全为借口,制定各种超越安全需要的食品安全生产检测技术标准,阻挡他国食品进入其国内市场,这就是在最近二三十年来愈演愈烈的绿色贸易壁垒现象。 一、绿色贸易壁垒和绿色食品的内涵 1.绿色贸易壁垒的内涵。绿色贸易壁垒,亦称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进口国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或采用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和绿色补贴制度等,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贸易保护措施。目前,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主要是通过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和绿色补贴制度来进行。与其他贸易壁垒相比,绿色壁垒在内容上更具合理性,在形式上更具合法性,其保护的对象更具广泛性,实施效果也更具歧视性。许多发达国家往往利用绿色壁垒的这些基本特征来为其进口产品设限,以最大限度的保护本国利益。 2.绿色食品的内涵。绿色食品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的营养类食品的统称。国际上多称为生态食品、有机食品或自然食品。称谓虽然不同,但都是为限制产品生产过程中化学肥料、农药和其他化学物质的使用而生产的食品。现在我国将绿色食品分为A和AA两个级别。A级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某些化肥、农药、合成添加剂等;AA级绿色食品是指吸收了传统农业和现代生物技术,与国际有机食品接轨的产品。 绿色食品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符合以环保、安全、健康为目标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代表着未来农业和食品发展的方向,其要点是通过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维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规定,绿色食品必须符合以下四条标准:(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4)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二、我国绿色食品出口的现状 我国从1990年开始发展并正式出口绿色食品,并于2000年绿色食品 AA级和 A级标准 ,其中AA级绿色食品相当于国际上的有机食品,为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扩大了绿色食品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中国绿色食品在国际上的影响,为绿色食品出口创汇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的绿色食品主要用于出口,出口市场遍及日、韩、俄、欧盟、美、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显示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从绿色食品出口结构上来说,我国绿色食品产品出口现已形成了以粮油类、畜禽蛋奶类、蔬菜类、饮品类为主,各类初级、加工产品均有出口的基本格局。另外也应看到,目前出口的绿色食品主要以AA级绿色食品为主,而占绝对数量的A级绿色食品由于允许施用农用化学品而难以被国外视为有机食品接受,致使我国A级绿色食品还不能很顺利地走向国际市场,出口较少。 从绿色食品出口区域结构上来说,绿色食品出口企业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和东北三省。其中又以山东和黑龙江绿色食品出口规模最大,两省绿色食品出口量之和占全国绿色食品出口总量的一半以上。黑龙江、河北、山东、内蒙古、江西、 福建、云南等省的一些地方已成为稳定的 AA 级绿色食品出口基地,其规模还在继续稳步扩大。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绿色食品出口的具体影响表现 加入WTO以来,我国的绿色食品出口比重小的主要原因在于绿色食品出口受到国外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当前,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强化了农业环保技术标准,提高了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而我国的绿色食品,大约只有10%属于AA级的绿色食品,才能与国际标准相接轨,其余90%的A级绿色食品一时还难以领取“绿色护照”使其出口受阻。可见,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绿色食品出口的最大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出口成本大幅增加。发达国家虽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通过绿色技术标准的设置使我国出口产品成本大为增加,削弱了产品国际竞争力。我国外贸企业为了获得国外“绿色通行证”,一方面要花费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费用,另外还要支付较高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使用费。在成本及反补贴措施的影响下,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绿色关税”,使这些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丧失价格优势,制约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2.技术难度大大提高。如美国在进口管理上,除了多年来实行的进口产品卫生许可证制度和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GMP等注册认证制度外,近年来又实行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和水产品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认证制度。而欧盟的要求则更加严格,2002年初停止从我国进口鸡肉、兔肉和冻虾等产品,原因是从这些产品中检出残留抗生素,含量是200mg/kg氯霉素,而这个检测数据在国内是无法检测出的。3.检验认证程序繁琐。实行绿色壁垒的国家和地区,不仅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苛刻的绿色技术标准,而且实行严格而又繁琐的进口检疫制度。如美国对进入该国的禽肉要求,必须经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认可的国家和厂家。无论哪个国家要想获得禽肉出口到美国的资格,FSIS都要对该国的检测系统进行评估以保证禽肉安全、卫生和标签正确。文件审核由技术专家对申请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书面材料进行评估。面对繁杂的程序,我国能达到要求的企业还不多。 4.实施食品安全检查的范围不断扩大。发达国家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的范围已包括粮食、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禽产品、茶叶等大部分农产品。 四、我国绿色食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我国的绿色食品出口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建立绿色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重点围绕我国优势主导产业和外贸工作的发展需求,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及各成员方WTO/TBT咨询信息与数据的交换和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贸易壁垒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构筑预警模型,初步建立跟踪全国重点出口企业的预警监测网络,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的有效通报途径,最大程度地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企业产品出口造成的障碍。 2.积极推广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度等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基础性工作。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是出口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必须跨越的环境标准,也是出口产品进入 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它不仅有利于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且从根本上推动我国环境整体水平上升。今后我国推广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度,重点应放在:(1)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出击。宣传动员企业实施 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和进行环境标志认证。(2)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我国 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要与 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接轨。环境标志中产品生产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性能标准等应与国际接轨。(3)抓好我国环境标志的双边、多边国际互认,增强 我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国际有效性,使我国通过认证的企业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国内生产商应从有害物质材料测试、建立物料控制系统、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不受污染等方面加强产品绿色预警能力。 3.健全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我们应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应积极制定有关防止化学品污染、生物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农药环境安全、转基因生物体进出口管理等环保部门规章。根据世贸组织要求,提高我国环境政策法律的透明度,及时全面公布相关法规,使环境管理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律基础上。 4.充分利用WTO规则,扩大绿色食品出口贸易。一方面,政府和企业应该认真研究并掌握我国绿色食品出口重要贸易伙伴的相关技术规定和检测标准及方法,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充分利用市场准入规则,吸引国外著名的农业公司到中国来组织生产绿色食品,从而在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借助国外公司的网络和市场品牌,更顺利地进入国际市场;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WTO“绿箱”政策,增加政府对绿色食品产业的投入,建立绿色食品产业保护框架,为促进绿色食品出口创造条件。

食品贸易论文篇2

[摘 要] 本文从绿色贸易壁垒、绿色食品的内涵入手,阐述了我国绿色食品出口的现状,分析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绿色食品出口的具体影响表现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能对我国绿色食品出口企业起到一些借鉴作用。 【论文关键词】 绿色贸易壁垒 绿色食品 对外贸易 影响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人们越来越关注健康问题。食品因为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所以其安全性在近年来倍受关注,这也是体现社会进步的一个积极方面,毫无疑问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世界上有些国家却借此大做文章,在国际贸易中以食品安全为借口,制定各种超越安全需要的食品安全生产检测技术标准,阻挡他国食品进入其国内市场,这就是在最近二三十年来愈演愈烈的绿色贸易壁垒现象。 一、绿色贸易壁垒和绿色食品的内涵 1.绿色贸易壁垒的内涵。绿色贸易壁垒,亦称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进口国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或采用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和绿色补贴制度等,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贸易保护措施。目前,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主要是通过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和绿色补贴制度来进行。与其他贸易壁垒相比,绿色壁垒在内容上更具合理性,在形式上更具合法性,其保护的对象更具广泛性,实施效果也更具歧视性。许多发达国家往往利用绿色壁垒的这些基本特征来为其进口产品设限,以最大限度的保护本国利益。 2.绿色食品的内涵。绿色食品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的营养类食品的统称。国际上多称为生态食品、有机食品或自然食品。称谓虽然不同,但都是为限制产品生产过程中化学肥料、农药和其他化学物质的使用而生产的食品。现在我国将绿色食品分为A和AA两个级别。A级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某些化肥、农药、合成添加剂等;AA级绿色食品是指吸收了传统农业和现代生物技术,与国际有机食品接轨的产品。 绿色食品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符合以环保、安全、健康为目标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代表着未来农业和食品发展的方向,其要点是通过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维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规定,绿色食品必须符合以下四条标准:(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4)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二、我国绿色食品出口的现状 我国从1990年开始发展并正式出口绿色食品,并于2000年绿色食品 AA级和 A级标准 ,其中AA级绿色食品相当于国际上的有机食品,为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扩大了绿色食品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中国绿色食品在国际上的影响,为绿色食品出口创汇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的绿色食品主要用于出口,出口市场遍及日、韩、俄、欧盟、美、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显示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从绿色食品出口结构上来说,我国绿色食品产品出口现已形成了以粮油类、畜禽蛋奶类、蔬菜类、饮品类为主,各类初级、加工产品均有出口的基本格局。另外也应看到,目前出口的绿色食品主要以AA级绿色食品为主,而占绝对数量的A级绿色食品由于允许施用农用化学品而难以被国外视为有机食品接受,致使我国A级绿色食品还不能很顺利地走向国际市场,出口较少。 从绿色食品出口区域结构上来说,绿色食品出口企业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和东北三省。其中又以山东和黑龙江绿色食品出口规模最大,两省绿色食品出口量之和占全国绿色食品出口总量的一半以上。黑龙江、河北、山东、内蒙古、江西、福建、云南等省的一些地方已成为稳定的 AA 级绿色食品出口基地,其规模还在继续稳步扩大。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绿色食品出口的具体影响表现 加入WTO以来,我国的绿色食品出口比重小的主要原因在于绿色食品出口受到国外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当前,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强化了农业环保技术标准,提高了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而我国的绿色食品,大约只有10%属于AA级的绿色食品,才能与国际标准相接轨,其余90%的A级绿色食品一时还难以领取“绿色护照”使其出口受阻。可见,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绿色食 品出口的最大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出口成本大幅增加。发达国家虽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通过绿色技术标准的设置使我国出口产品成本大为增加,削弱了产品国际竞争力。我国外贸企业为了获得国外“绿色通行证”,一方面要花费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费用,另外还要支付较高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使用费。在成本及反补贴措施的影响下,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绿色关税”,使这些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丧失价格优势,制约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2.技术难度大大提高。如美国在进口管理上,除了多年来实行的进口产品卫生许可证制度和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GMP等注册认证制度外,近年来又实行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和水产品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认证制度。而欧盟的要求则更加严格,2002年初停止从我国进口鸡肉、兔肉和冻虾等产品,原因是从这些产品中检出残留抗生素,含量是200mg/kg氯霉素,而这个检测数据在国内是无法检测出的。 3.检验认证程序繁琐。实行绿色壁垒的国家和地区,不仅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苛刻的绿色技术标准,而且实行严格而又繁琐的进口检疫制度。如美国对进入该国的禽肉要求,必须经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认可的国家和厂家。无论哪个国家要想获得禽肉出口到美国的资格,FSIS都要对该国的检测系统进行评估以保证禽肉安全、卫生和标签正确。文件审核由技术专家对申请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书面材料进行评估。面对繁杂的程序,我国能达到要求的企业还不多。 4.实施食品安全检查的范围不断扩大。发达国家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的范围已包括粮食、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禽产品、茶叶等大部分农产品。 四、我国绿色食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我国的绿色食品出口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建立绿色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重点围绕我国优势主导产业和外贸工作的发展需求,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及各成员方WTO/TBT咨询信息与数据的交换和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贸易壁垒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构筑预警模型,初步建立跟踪全国重点出口企业的预警监测网络,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的有效通报途径,最大程度地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企业产品出口造成的障碍。 2.积极推广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度等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基础性工作。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是出口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必须跨越的环境标准,也是出口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它不仅有利于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且从根本上推动我国环境整体水平上升。今后我国推广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度,重点应放在:(1)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出击。宣传动员企业实施 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和进行环境标志认证。(2)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我国 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要与 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接轨。环境标志中产品生产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性能标准等应与国际接轨。(3)抓好我国环境标志的双边、多边国际互认,增强我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国际有效性,使我国通过认证的企业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国内生产商应从有害物质材料测试、建立物料控制系统、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不受污染等方面加强产品绿色预警能力。 3.健全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我们应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应积极制定有关防止化学品污染、生物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农药环境安全、转基因生物体进出口管理等环保部门规章。根据世贸组织要求,提高我国环境政策法律的透明度,及时全面公布相关法规,使环境管理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律基础上。 4.充分利用WTO规则,扩大绿色食品出口贸易。一方面,政府和企业应该认真研究并掌握我国绿色食品出口重要贸易伙伴的相关技术规定和检测标准及方法,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充分利用市场准入规则,吸引国外著名的农业公司到中国来组织生产绿色食品,从而在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借助国外公司的网络和市场品牌,更顺利地进入国际市场;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WTO“绿箱”政策,增加政府对绿色食品产业的投入,建立绿色食品产业保护框架,为促进绿色食品出口创造条件。 业,2005,12 陈和午:我国绿色食品出口现状和问题分析[J].农业科技通讯,2004,10 张 坤:中国绿色食品出口现状和问题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11 张 梅: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绿色食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探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8,36 徐文燕 徐立新:绿色壁垒对我国绿色食品出口的影响与对策[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12 常进雄 张德远:绿色贸易壁垒与我国绿色食品的发展[J].科技导报,2004,11

食品贸易论文篇3

论文摘要:随着农产品贸易全球化,食品安全问题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变的越来越重要。在我国蔬菜出口迅猛增长的背景下,我国蔬菜出口遭遇了进口国食品安全限制。分析了食品安全限制以及SPS协议对我国蔬菜出口贸易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我国政府和企业保障蔬菜质量安全、促进我国蔬菜贸易发展的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食品安全;蔬菜出口;SPS协议 随着农产品贸易全球化,食品安全问题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变的越来越重要。世界各国对农产品进口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尤其是生鲜产品。近年来,我国蔬菜出口,相对于大宗农产品而言,呈现急剧增长势头(陈永福,2001)。在蔬菜出口数量迅速增加的背后,也遭遇了进口国食品安全管制的影响,贸易摩擦增多。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的提高和不断涌现的新标准对我国蔬菜出口形成了潜在的威胁。加入WTO以后,我国蔬菜产业应根据《卫生及动植物检疫协定》(SPS协议)和WTO争端解决机制,适应进口国食品安全标准,并利用自身条件改善和提高蔬菜产品质量,满足进口国政府和消费者需要,增强蔬菜产业竞争力。 1中国蔬菜出口现状  近年来,我国蔬菜出口量逐年增加,占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比重也越来越大,2003年我国蔬菜出口达485万吨,出口产值达21.8亿美元,占农产品总出口产值的约20 %。2011年我国蔬菜出口496万吨,比2003年增长2.3%,出口金额为25.37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16.4%(见表1)。总量上看,从2000年到2011年我国蔬菜出口数量增幅逐年降低,2011年同2003年相比绝对数量量上虽然有所增加,但增幅远远低于其它年份,增长仅2.3%。我国蔬菜出口主要流向亚洲和欧洲,其中日本、印尼、韩国、马来西亚、意大利、美国、俄罗斯、荷兰和德国等国家是我国蔬菜的重要流向地,占到我国蔬菜总出口量的70%以上。 总之,我国蔬菜出口总量近几年持续增长,出口金额也有较大幅度提高,出口结构同样发生了变化,加工产品出口有所增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出口数量增幅减缓;出口流向地比较单一,主要为日本、东盟和美国等地区,贸易依存度较高,一旦这些国家提高进口标准,将会严重阻碍我国蔬菜出口;出口结构仍然是以初级的生鲜和冷冻产品为主,附加值低,保险难度大,受食品安全标准影响深;同时出口数量增长幅度下降,金额增长幅度波动较为明显;此外我国蔬菜的平均出口单价也呈现下降趋势。 2食品安全问题对中国蔬菜出口的影响 为保持和提高消费者健康,维护生存环境,各国政府,特别是发达国家,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日趋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已成为食品贸易的潜在障碍,而食品安全问题在蔬菜产品贸易中比其它农产品贸易(如大宗农产品贸易)更受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对我国蔬菜贸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口国不断升级的食品安全标准内容限制了我国蔬菜出口。2002年初,日本以我国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借口,大大提高进口蔬菜的技术标准,将蔬菜安全卫生指标由6项增加到40多项。并且日本蔬菜农药残留标准在不断增加,涉及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这对我国蔬菜对日出口贸易带来很大影响(见下图1)。2001年以前我国对日本蔬菜出口数量和金额呈现较快增长速度,2002年我国对日蔬菜出口大幅度下降。美国对蔬菜进口的农药残留也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且还时常发生变化。下表2是2005年5月到12月,我国蔬菜及其制品对美出口,被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拒绝的情况。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因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被拒绝蔬菜及其蔬菜产品的出口最多。从2005年5月到2005年12月,被美国FDA拒绝的案例记录有183例,其中因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被拒绝的出口案例为117例,占总数约64%,另外由于产品不干净(flith)的缘故,被拒绝的出口案例为33例,也超过因其它原因(如不符合标签规定,无厂家地址等)被拒绝的。因农药残留超标和不干净的原因被拒绝的出口案例总共有150,占总数的82%,而因其它原因被拒绝的仅占18%。这一方面说明我国蔬菜生产及加工存在一定的问题,另一方面说明发达国家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非常严格,已成为限制我国蔬菜及其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 (2)国内蔬菜质量安全检验技术和手段以及检测体系、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无法适应国际贸易的要求,从而限制蔬菜出口产品出口。首先,在蔬菜安全检测技术方面,安全检测技术落后。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呈现出快速化、系列化和标准化、精确化特征。如美国多残留方法可检测360多中农药,德国多残留方法可检测325种农药,加拿大多残留可检测251种农药;而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检测机构拥有一次进行上百种药物的多残留检测分析技术。出口检验过程中,落后的检验方法和手段,可能无法达到进口国的检验要求,而导致出口受阻。其次,国内蔬菜安全控制体系建设尽管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发达国家要求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质量控制体系在发达国家已得到广泛应用;而目前我国蔬菜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程度比较低,无法建立有效的安全控制体系,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影响出口。如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等对进口的蔬菜加工品要求经HACCP控制,而我国很多蔬菜企业都没有获得HACCP认证。再次,国外发达国家产品溯源体系完善,一旦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很快能查明其来源,识别责任。而我国溯源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上我国蔬菜生产的分散性和小规模性,溯源的难度较大。 (3)进口国设置的食品安全标准增加了我国出口蔬菜的生产成本,降低了出口蔬菜的竞争力。蔬菜生产和低附加值加工都属于劳动力密集型的,这恰好可以利用我国农村丰富的廉价劳动力,降低成本,而且我国蔬菜在肥料、农药、农机、水利、电、热等方面的成本都较低,从而使我国蔬菜获得价格上优势(王立鹤,2002)。以我国大葱为例,我国大葱的生产成本在考虑劳动力成本的情况下,比日本低8.6元/公斤;在不考虑劳动力成本的情况下,比日本低3.1元/公斤。而随着食品安全标准的提高和增加,农户和企业不得不增加额外的成本(或产出减少)来保障蔬菜质量安全,以符合进口国的食品安全标准。有时,这种增加的额外成本非常高,有可能导致零出口(吴秀敏,林坚,2004)。根据张涛的计算受到食品安全标准影响后,我国蔬菜的生产成本增加(见表),从预测结果来看,食品安全标准限制增加了我国蔬菜产品的生产成本,西红柿、黄瓜、马铃薯、菜椒、茄子等五种蔬菜的国内资源成本系数都上升了,上升比较大为黄瓜和菜椒,可见我国蔬菜产品的成本优势下降。 3SPS协议对我国蔬菜出口影响实证分析 WTO框架下动植物卫生检疫协议(简称SPS协议),允许世界各国为对进口产品制定一系列措施以维护国民身体健康、以及保护动植物安全。理论上,SPS标准通过减少交易成本,保证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降低因衡量食品质量而导致的成本而促进贸易发展(Prema-Chandra Athukorala & Sisira Jayasuriya, 2003)。并且接受SPS标准,使得出口商容易获得进口国的信任,减少贸易摩擦;此外SPS标准能够增加买卖双方的信息对称(Sykes, 1995; Kindleberger, 1983)。实际上,SPS措施在保护公众健康以及动植物生命安全时,发展成为一种新贸易壁垒,限制贸易发展和贸易自由化。为了明确SPS协议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许多研究对此进行了实证研究。董银果等(2005)通过BOX-COX函数测算了SPS对我国猪肉出口贸易的影响,结果表明SPS协议正式实施以后,对我国猪肉出口造成了负的影响。此外,许咏梅等(2006)采用回归分析研究了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茶叶出口的影响,结果表明发达国家利用SPS协议使我国茶叶出口受限。 由于蔬菜品种繁多,各品种之间的价格差异很大,并且出口到各个国家的蔬菜品种也不一样,因此很难构建一个统一的模型来衡量SPS协议对我国蔬菜出口的影响,但从发达国家提高农产品进口安全标准以来,蔬菜出口数量和金额的变化也能看出SPS协议对我国蔬菜出口的影响。以欧盟为例,SPS协议于1995年正式实施,从下图蔬菜出口数量和金额的增长曲线来看,波动较大。特别是2001年底我国正式加入WTO,蔬菜出口数量和金额的增长速度下降很快,2003年金额增长为负。 由此可见,SPS措施已成为发达国家限制我国蔬菜出口的主要贸易壁垒。首先我国蔬菜企业为达到进口国设定的SPS标准,而增加蔬菜生产和贮运等相关成本,降低了我国蔬菜出口的竞争力;或者因为根本无法达到设定的SPS标准,而停止出口。其次,当进口国对我国应用SPS措施时,也会因在制度遵守方面的成本差异,从而阻碍我国蔬菜出口。 总之,目前滥用SPS措施达到限制进口限制进口的目的在发达国家越来越普遍,特别是在蔬菜等农产品贸易中。相对于传统贸易壁垒,SPS标准和协议还存在诸多有歧义地方,实施SPS协议更具灵活性,这就有利于通过SPS协议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SPS协议一方面规定对进口蔬菜的检疫措施必须以国际标准为基础,但另一方面又允许在某些条件下实施比国际标准更高的SPS保护水平。 4政府和企业的应对措施 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各国政府和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如何有效保障蔬菜产品安全是促进我国蔬菜出口贸易的关键因素之一。对于蔬菜生产而言和低附加值的蔬菜加工产业而言,对从蔬菜生产到消费整个过程进行控制和监测,代价非常昂贵。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蔬菜贸易发展应从政府和企业两方面着手。 4.1政府方面 (1)加强蔬菜等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我国蔬菜等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设还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如标准制订部门较为分散,分工不明确,难以统一协调;标准的实用性较低,不符合市场需求;标准复审和修订不及时,时效性差;与国际标准体系和发达国家标准体系存在较大的差距。今后要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多层次的标准化、系统化的标准体系,缩小与国际标准体系的差距,促进我国蔬菜出口,减少因蔬菜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贸易摩擦。(2)改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检验技术和手段。我国蔬菜检测检验技术和手段落后,仪器设备老化,检测速度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出口贸易中无法有效、及时地对蔬菜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政府应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加强蔬菜检验技术和手段的研究,突出高精、快速检测能力和技术标准研制能力的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研究和制定力度。(3)加强蔬菜生产和加工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蔬菜生产和加工过程对蔬菜质量安全至关重要。政府应积极加强蔬菜生产和加工技术的研究,积极推广无公害、绿色以及有机蔬菜的生产和技术规范,引导企业采用标准化的生产、加工技术,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4)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利用各种国际贸易规则,改善中国蔬菜出口环境,减少贸易摩擦。尤其是要利用SPS协议中有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条款,冲破进口国根据SPS协议对我国设置绿色贸易壁垒,并根据SPS第3条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 4.2企业方面 (1)加强蔬菜生产和加工过程控制。蔬菜质量安全保证最终要靠企业来实现。我国蔬菜生产和加工出口企业,应积极应对进口国制定的各种不利于蔬菜出口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从产品质量着手,通过生产、加工的过程控制,来改善蔬菜产品质量,保障蔬菜安全。由于我国在质量安全控制过程中,技术和管理手段都比较落后,因此出口企业应加大对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引进和吸收,并且与科研院所开展广泛合作,寻求有效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的途径。(2)建立有效的产业链管理模式。目前食品行业中普遍采用食品安全危害控制等手段来保障食品安全。这种控制涉及到从田头到餐桌的整个过程。产业链管理将通过各种组织形式把蔬菜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组织起来,实施有效的协调和控制,有利于保障产品安全。HACCP、TQM等质量管理模式,都强调食品链中节点企业的协调与合作,建立统一有效质量保证体系。因此蔬菜出口企业应与上下游企业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与各个节点企业紧密协调,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蔬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实施产业链管理能够有效降低蔬菜质量安全控制的成本,避免因投入过大导致的产品价格竞争力下降。(3)加强对国际贸易规则和SPS协议的培训。出口企业要充分了解相关国际贸易规则和SPS协议规则,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育与教育,以便积极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ements: Problems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J]. The World Economy, Special Issue on Global Trade Policy, 24(9), p10971108. [2]Kindleberger, C. P. (1983), “Standards as Public, Collective, and Private Goods”[J], Kyklos, 36(3), p377395. [3]PremaChandra Athukorala & Sisira Jayasuriya, (2003), “Food Safety Issues, Trade and WTO Rules: A Developing Country Perspective”[J], World Economy, 26(9), p13951416.

食品贸易论文篇4

关键词:有机食品贸易;绿色壁垒;认证标准

一、我国有机食品贸易现状

有机食品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如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FOAM)认证的食品。有机食品含有机食品原料(有机农产品)和有机加工食品两个层次,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禽畜产品、水产品、奶制品、加工食品、调料等。

我国1990年通过向荷兰出口浙江省临安县生产的红茶和绿茶开始有机食品的出口,其出口额一直呈逐年增加的态势。从1995年的30万美元,上升至2006年的3.5亿美元,年出口增长率在50%以上。出口的主要种类有大豆、茶叶、蔬菜、杂粮等,出口的主要对象是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目前,国内主要有南京国环、中绿华夏、圆通认证、万泰认证等27家认证机构,认证受到环保部、农业部、认监委的多方管理。2007年新认证有机食品企业285家,产品1,113个,分别比2006年增加35%和9.2%,有机食品企业总数达到692家,产品总数达到3,010个,分别增长33.1%和32.1%。

目前,全球有机食品市场正在以年均20%~30%的速度增长,预计2010年将达到1,000亿美元。与此同时,我国有机产品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需求量逐年增加,我国的蔬菜、有机稻米、杂粮、茶叶等农副产品和核桃油、山茶油、蜂蜜等加工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供不应求。2006年我国有机食品出口额3.5亿美元,仅占国际有机市场份额的0.7%。据统计,我国有机食品占全部食品的市场份额还不到0.1%,远远低于2%的世界平均水平,而在有些发达国家,其市场份额已达到5%~10%。据有关专家预测,到2015年,我国的有机食品占国内食品市场的比例有望达到1.0%~1.5%,出口的有机食品占全球有机食品国际贸易的份额则有望达到3.0%,甚至更高。

二、我国有机食品贸易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有机食品发展正处于向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全面推进阶段,市场环境越来越好,市场覆盖面也越来越大,而且有机食品在质量标准和品牌影响力上都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具备了扩大出口的技术条件。因此,我国有机食品有着巨大的国际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但是,由于我国发展有机食品事业只有十多年的历程,经验、技术等各方面都还存在许多不足,使得有机食品出口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有机食品贸易面临国外“绿色壁垒”的威胁。目前,我国的主要出口贸易伙伴如日本、美国、德国、韩国、新加坡、英国等,大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成员”,也是绿色贸易保护主义最为盛行的地区。他们凭借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垄断优势,以保护资源和环境为由,先后制定了严格的环境标准,并通过WTO将贸易与环保紧密挂钩,以抵消由于劳动力价格、运输和原材料价格等其他国际贸易竞争因素给本国产品带来的不利影响。由于我国出口产品很难在短期内达到发达国家的环境质量标准,这将使我国的外贸出口市场面临缩小的可能。由于达不到进口国技术条件和安全性指标的要求,在有机食品中,只有约占10%的AA级绿色食品才能达到国外的有机食品标准,才与国际标准相接轨;其余90%的A级绿色食品,难以被国外市场广泛接受,使我国近几年来有大量有机食品(主要是A级绿色食品)出口受阻。

(二)有机贸易出口企业治理机制不规范。我国有机贸易出口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有机品牌经营的理念和能力较弱,呈现出了“小规模、大群体,小生产、大市场”的格局。在出口贸易中,许多企业缺少技术力量的支撑,大部分企业采取的是“以量取胜”、“靠出口数量扩张为主”的低价战略;而我国有机食品本来具有比较优势,但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绿色食品市场的深度调研和总体把握,相互之间盲目竞争,自相压价,客观上存在倾销倾向,给我国有机食品出口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有机食品出口的产品结构不合理且缺乏创新品种。目前,有机食品产品、销售额都有大幅上升,但是相对于农产品和食品总量来说,有机食品发展的规模、生产总量和开发面积都比较小,只占全国大宗农产品种植面积和总产量的2%左右。而且有机食品的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品种单一,粗加工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同类产品品牌繁杂、著名品牌少等,无法满足人们对食品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对我国绿色食品产品出口多样化形成了障碍。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新品种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大多数企业出口产品中传统产品多、创新产品少,深加工能力不足,不能满足国际市场消费多样化的需要。

(四)有机食品认证标准体系不完善,且现行出口体制不顺。我国目前的认证体制存在认证过程复杂、技术落后、对认证企业和生产企业监督不力以及认证诚信问题。这些问题使得我国的认证标准至今仍未得到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的认可,难以与国际接轨,使得有机食品出口渠道不畅。同时,我国对外开放政策使得出口体系仍不能适应开放的市场经济的要求,造成生产与贸易相分离,这也使得绿色食品出口难度增加。

三、对我国有机食品出口的建议

随着国际市场对有机食品需求量的加大、我国政府及消费者对环境保护和食品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以及我国生态农业和生态建设的良好基础,我国的有机食品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潜力。随着我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有机食品产业的竞争将成为农产品竞争的焦点。

第一,破除绿色贸易壁垒,扩大有机食品出口贸易。一方面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对绿色贸易壁垒信息的收集和对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的有机食品法规、标准、认证体系的研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另一方面企业应转变观念,通过实行绿色生产、绿色管理、绿色营销,从而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第二,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推广力度,调整有机食品产品结构。加强有机食品的基础研究,对有机食品的生产技术、加工技术进行攻关,开发新的符合国际标准的有机食品。在开发AA级绿色食品的同时,推进A级绿色食品与国际有机食品接轨;同时,政府应加大技术的推广,提高有机食品产业化标准。

第三,规范出口企业管理,实施有机品牌战略。加大政府对有机食品产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扩大有机食品企业规模,提高我国有机食品国际竞争力。同时,有机食品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有意识地扩大和宣传产品商标,以进一步提高我国绿色食品标志的国际知名度,为我国绿色食品进入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第四,坚持和完善有机食品认证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有机食品国际认证步伐。我国要参照国际标准和法规,加快健全我国有机食品管理的办法和法规体系,对外与外国政府的有机食品相关法规对接互认,对内规范有机食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由于只有通过进口国标准的认证才可以出口其他国家,所以我国标准应该保持与国外标准一致性,从而提高企业认证的效率,提高绿色食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要通过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市场推介、品牌整体形象宣传等,使我国绿色产品标准和认证准则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为绿色食品的国际化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晓钟,张小蒂.我国绿色食品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生态经济,2007.12.

食品贸易论文篇5

关键词:江苏省食品产业内贸易

产业内贸易是指同一产业部门内相同或相似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双向流动,即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出口又进口某种产业产品的现象。它是相对同一产业产品或者出口或者进口这种单向流动的产业间贸易而言的。产业间贸易以传统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理论为基础,而产业内贸易的理论基础是规模经济和产品的差异化。因此产业内贸易更能有效反映一国或地区参与国际分工的水平,是衡量其经济发展和产品竞争的重要指标。

目前,国内产业内贸易相关研究尚局限于制造业和农产品产业,本文试图运用产业内贸易理论,对江苏食品产业内贸易进行实证分析。

一、分析对象和分析方法

(一)分析对象

在贸易领域,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分类标准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联合国编制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简称SITC)。每个商品的编号由第一位数字“部门”、第二位数字“类”、第三位数字“组”、第四位数字“分组”和最后一位数字“基本目”所构成;另一类是世界海关组织编撰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或HS)。每个商品的编码由前两位的“章”、第三和第四位的“顺序号”、最后两位的“子目”所组成的六位数编码。鉴于《江苏统计年鉴》在统计进出口商品细分类总额时是按照SITC分类的,根据数据来源的可获得性,本文采用SITC分类法。在SITC分类目录中,食品位于第一位数字是“0”的部门,以下细分“类”依次为:肉及肉制品(01);乳品及蛋品(02);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03);谷物及制品(04);蔬菜及水果(05);糖、糖制品及蜂蜜(06);咖啡、茶、可可、香料及制品(07);饲料(08);杂项食品(09)。下文在分析食品各门类产业内贸易时分别用01― 09数字表示。

(二)分析方法

本文采用格鲁贝尔―劳埃德指数(简称G-L指数),对所得数据加工整理并计算分析江苏食品产业内贸易水平。G-L指数是由格鲁贝尔(Grubel)和劳埃德(Lloyd)于1975年共同提出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GLIi表示第i类食品的G-L指数,Xi和Mi分别表示第i类食品一定时期内的出口值和进口值。通常情况下,GLIi在0―1之间变动:愈接近1表明该类食品产业内贸易程度愈高;愈接近0则意味着该类食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愈低。当Xi=Mi时,指数为1,说明该类食品是完全的产业内贸易;愈接近0则意味着该类食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愈低。当Xi=0,Mi≠0(或Mi=0,Xi≠0)时,指数为0,说明该类食品是完全的产业间贸易。一般认为,G-L指数大于0.5,视为产业内贸易为主,小于0.5视为产业间贸易为主。

一定时期内整个食品行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可由各类食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加权平均求得,计算公式为:

式中GLI表示整个食品行业产业内贸易指数,n表示食品的类别,取值为0 ― 9。其他字符含义与公式(1)相同。

二、江苏食品产业内贸易分析

利用公式(1)和(2),可以计算出2000―2009年江苏各类食品及加权总体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江苏九大类食品存在产业内贸易和产业间贸易并存现象,但贸易水平极不稳定。01类食品10年来平均指数稍大于0.5,主要原因在于2005和2006年指数比较高,达到0.96。而其余年份基本都在0.3左右,说明江苏01类食品主要还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02类食品前7年GL指数都偏低,接近完全的产业间贸易,但后3年产业内贸易有加强的趋势;03类食品各年的GL指数相对比较稳定,均值为0.24,说明03类食品主要还是按照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参与国际贸易。从这类食品的进出口值来看,出口大大高于进口值10倍左右;04类食品指数波动比较大,忽高忽低,不过,总体趋势渐高,这类食品可能与国家政策调控有关;05类食品从2004年开始趋于平稳,指数在0.5左右摇摆,表明05类蔬菜及水果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正在加强,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经济效应;06类食品GL指数只有2007年和2009年超过0.2,也表明这类食品在江苏而言主要还是以比较优势参与的国际分工;07类食品显然以产业内贸易为主,是九大类食品中,除01类(平均GL指数0.51)外,唯一一个大于0.5的食品类别,且平均指数达到0.76;08类食品波动也比较大,最高年份的2006年与最低年份的2003年,GL指数相差0.79;09类食品平均GL指数为0.37,从10年的指数来看,基本上都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

进一步分析表1,江苏食品每年的总体GL指数只有2005年和2007年略高于0.5,说明江苏食品参与国际贸易总体上还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参与国际分工的基础主要还是依靠比较优势,产业内贸易还没得到很好的发展,但总体趋势是产业内贸易水平在不断地加强。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上文通过运用G-L指数分析了江苏食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现状,可以明显看出江苏食品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食品的总体G-L指数年平均值为0.38(见表1),可见江苏食品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偏低,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依然是其参与国际分工的基础。但从总的趋势来看,产业内贸易的水平有逐步提高的迹象。

(二)建议

1、充分发挥江苏食品比较优势

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在如今国际贸易当中仍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指导意义。我们不能认为比较优势已经不适合现在国际贸易的发展。事实上,比较优势在过去、现在以至于将来很长一段时间依然是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基础,因为各国还未真正形成完全的自由贸易,要素的禀赋存在比较大的差异。要素禀赋的不同决定了我国必须加大优势产品的出口,同时进口国外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以上的分析表明,江苏食品在很多大类中依然占有较大的比较优势的。为提高江苏省食品国际竞争力,江苏省应积极利用其比较优势。

2、加速发展江苏食品产业内贸易

江苏应着手从食品的质量入手,加大对食品生产的投入,逐步改善食品的生产布局,实现规模经营。政府应该提供适当的条件,加速推广新品种和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食品的科技含量,实现食品生产的社会化,使其具有内外部规模经济效应,进而促进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提高,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产业内贸易和产业间贸易并不矛盾,两者可以有效地结合起来,扬长避短,更好的促进江苏食品贸易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①张二震,马野青.国际贸易学[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

②刘昱含.我国产业内贸易发展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

③杨丽华.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测量方法及应用[J].生产力研究,2007

食品贸易论文篇6

【关键词】绿色食品;对外贸易;理论;综述

进入21世纪后,全球绿色壁垒增多,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农产品贸易的市场准入要求越来越高,面对这些问题,人们不得不对产业革命以来农产品产业发展道路进行重新审视,以寻找一种新的产业发展模式,绿色食品对外贸易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对绿色食品对外贸易的相关理论进行综述,从而对其实践进行启发及指导。

一、关于绿色食品的相关定义

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尔摩的联合国“人类与环境”会议上,首次提出了“生态农业的发展战略”,随后提出了“食品安全”的思想,提倡生产无公害、无污染的食品。

目前,世界各国对这种无污染的食品有其各自的称谓。在英语国家多数称有机食品(Organic Food),在芬兰、瑞典等英语国称为生态食品(Ecological Food),日本称为自然食品(Natural Food)等,虽然名字不同,但其含义基本相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限制化学肥料、农药和其他化学物质的使用。

到目前为止,各国对这种食品还没有统一的概念。据《英国百科全书》解释:有机农业(organic agriculture)是指不使用化肥和农药,而代之以有机肥料和病虫害生物防治手段作物栽培系统。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在1990年召开的有机农业国际会议对有机农业进行了概念上的统一,认为有机农业应该是“在维持和防治病虫害方通过加强自然过程和物质循环方式,对能源和物质消费适度,使环境不断向良性衡方向变化的前提下,取得最佳生态效益的农业生态系统”。按照有机农业生式生产的农产品被称作有机农产品,把有机农产品经过无污染加工而制成的食称为有机食品。而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定义,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发展原则,按照特定标准进行生产,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的无污染、无公害、全优质的营养食品。取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除必须符合一般食品的营养标准外对产品原料地的生态环境标准,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产品质量标准和外包装等严格的要求。本文界定的绿色食品系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包括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的农、牧、水产等初级品以及以此为原料的加工食品也包括有机食品。

二、关于绿色食品对外贸易发展途径

1.以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为基础的绿色食品产业间贸易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认为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的原因及基础是各国间存在的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别,一国如果在某种产品上具有比别国高的劳动生产率,该国在这一产品上就具有绝对优势;相反,劳动生产率低的产品,就不具有绝对优势,即具有绝对劣势。一国应该出口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绝对劣势的产品。而李嘉图则用“比较成本”的概念来分析国际贸易的基础,他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生产技术相对差别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对成本的不同,并不限于劳动生产率的绝对差别。一国可能会在所有的产品上都不具有绝对优势,但一定会在某些产品上拥有比较优势。每个国家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认为,分工与贸易最终由要素禀赋差决定。所以,各国应当生产出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相对充裕要素的产品,而进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国相对稀缺要素的产品。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对世界大部分国家间的绿色食品贸易进行了解释,农产品的生产在很大程度上由各国的自然资源禀赋决定,因此国与国之间生产并加工后的绿色食品的差异性主要还是体现在产业间的差异,比如中国与日本、美国、欧盟之间的绿色食品贸易大多为产业间贸易。

2.以新国际贸易理论为基础的产业内贸易

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运用投入产出方法,对美国经济统计资料进行验证的结果与H-O理论预测相悖,里昂惕夫认为,“谜”的产生可能是由于美国工人的劳动效率比其他国家工人高所造成的。他认为美国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大约是其他国家工人的三倍。因此,在劳动以效率单位衡量的条件下,美国就成为劳动要素相对丰富、资本要素相对稀缺的国家。克鲁格曼模型为代表的产业内贸易理论认为要素禀赋相同的国家可以通过开展产业内贸易获得经济利益,各国之间建立在要素禀赋相近或相同基础上的贸易冲突将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各国企业在产业内生产和出口差异产品。新国际贸易理论解释了发达国家之间的部分绿色食品贸易,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程度较高,相同绿色食品的交换体现了产业内的差异,比如日本、美国、欧盟等国之间的绿色食品贸易中存在相当数量的产业内贸易。

3.基于市场区域化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1)关税同盟理论。按照美国经济学家维纳的观点,完全形态的关税同盟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完全取消各参加国之间的关税;第二、对来自非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设置统一的关税;第三、通过协商方式在成员国之间分配关税收入。因此,关税同盟有着互相矛盾的两种职能:对内实行贸易自由化,对外则是差别待遇。关税同盟理论主要研究关税同盟形成后,关税体制的变更对国际贸易的静态效果和动态效果:静态效果主要指贸易创造效果、贸易转移效果和贸易扩大效果;动态效果主要表现在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刺激投资,提高技术水平,推动经济增长等五个方面。

(2)协议性国际分工理论。日本著名学者小岛清认为,在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如果仅仅依靠比较优势原理进行分工,不可能完全获得规模经济的好处,反而可能会导致各国企业的集中和垄断,影响经济一体化内部分工的和谐发展和贸易的稳定。因此,必须实行协议性国际分工,即一国放弃某种商品的生产并把国内市场提供给另一国,而另一国放弃另外一种商品的生产并把国内市场提供给对方,即两国达成互相提供市场的协议,实行协议性分工。这样就可以使竞争性贸易的不稳定性尽可能保持稳定,并促进这种稳定。

(3)大市场理论。以西托夫斯基和德纽为代表人物的大市场理论认为,以前各国之间推行狭隘的只顾本国利益的保护贸易,把市场分割得狭小又缺乏弹性,使得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不能得以充分利用,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和大批量生产的利益。只有大市场才能为研究开发、降低生产成本和促进消费创造良好的环境。大市场具有技术、经济两方面的优势。

以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对中国-东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组织之间发展绿色食品贸易具有指导作用。

三、关于绿色食品对外贸易发展目标

1.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以中国农业大学吴文良教授为代表的学者们认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有机农业基本标准,在生产过程中完全禁止或限制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家畜饲料添加剂,禁止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及基因产物的农业生产体系,其核心是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良性循环,世界农产品贸易应该以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为主。据“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贸易发展高层论坛”上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机食品的种类只占到全部食品种类的0.1%,而国际市场是我国的20倍。因此,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对外贸易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

国内学者刘建明、苏珊珊以及彭红斌等认为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是指一国在保持其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可持续性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制定一系列贸易政策推动包括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内的广义的对外经济活动能力的不断提升,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其实质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前提之下实现对外贸易利益的增加。

在国内,许多学者对如何应对绿色壁垒,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2005年),迟凤玲的《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绿色食品贸易》(2003年),李长江的《加强中国与东盟食品安全合作》(2008年)等等。

参考文献:

[1]梅洪常,邓莉.绿色食品产业化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1.

[2]王松霈.西部大开发的绿色经济道路[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6.

食品贸易论文篇7

关键词:食品贸易 人口 资源 环境 老龄化

一、前言

食品贸易既是保证食品安全,各国利用各自优势获得利益的经济活动,又是和人类健康安全、生物资源、生态环境相联系的社会问题。而中美两国之间的食品贸易对两国的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探讨基于人口、资源与环境视角下的中美食品贸易,对于中国和美国两国之间的食品贸易来往,保证食品的安全等方面是非常有意义的。近年来,中美两国之间的食品贸易规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扩大,但在扩大的同时,两国之间的食品贸易矛盾也进一步扩张。各国都开始采取一些措施和手段来限制进出口的食品贸易,这对两国食品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阻碍作用,不利于各自经济的发展。本文重点从人口、资源和环境视角下分析了中美两国的食品贸易问题。

二、人口对于中美食品贸易的影响

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是中国人口的一个特征,而美国外来人口不断增多,尤其是每年都接收很多的中国人,呈递增趋势。人口多给中国和美国各自国家的人民的生产、资源和环境带来了压力。中国两个食品贸易的健康发展对于保障各国的食品安全,推动食品贸易产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从增长的人口角度来看,必须积极推动中美两国的贸易发展。

老龄化问题是中美两国人口问题的一个共同特征。而中国的老龄化来的更早。因此,为老龄人提供营养丰富的健康食品将成为中美食品贸易发展的大好机会。另外,通过加强中美食品贸易交流,建立政府间或民间食品质量监控体系,对于食品贸易的发展,人类的进步都具有非常大的作用。

三、资源对于中美食品贸易的影响

自然资源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中国的人均土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越来越少,而在美国由于气候的变化,各种污染及人为破坏现象使其生态环境发生着巨大变化。这些情况都直接影响着两国的生物资源。所以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我们的自然资源,对于两个食品贸易的发展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另外,中国的水产品比较丰富,可以利用这些丰富资源来发展两个的食品贸易,从生物资源的有限性来看,中美食品贸易有利于充分利用两个生物资源的比较优势,提高食品生产的经济效益。

四、环境对于中美食品贸易的影响

现如今,环境污染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社会,影响着人们的健康。对于中美食品贸易来说,环境污染也对其影响巨大。对于环境来说,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但人们为了提高经济的发展,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直接影响了人们的健康。另外,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人为污染更会对人类健康和生存带来危害。

为此,为了发展食品贸易,中美两国政府必须发挥应有的作用,强化对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控制,促进食品贸易的发展。

五、促进两国食品贸易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促进两国食品贸易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为:深化互补食品贸易结构,利用利益关系来有效解决摩擦,食品企业要尽快树立掌握解决争端的机制规则。

(一)深化互补食品贸易结构

中美两国食品贸易的各自优势,充分体现了经济全球化时代全球产业链的分工,中美两国之间并不在同一水平上的竞争关系,而是优势互补的合作分工关系。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深化互补食品贸易结构,两国才能共同获利,有效提升中美食品贸易发展的速度。

(二)利用利益关系来有效解决摩擦

加快食品贸易的合作速度,对于两国都有巨大的好处,美方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加大和中国的合作。同时,这种日益发展的对华利益集团将是中国可充分利益的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

(三)食品企业要尽快树立掌握解决争端的机制规则

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不仅可以使东道国对进口的保护措施失去原有的威力,而且还可以打开新的市场,将发生贸易摩擦的风险降至最低。

六、总结

总之,为了中美两国食品贸易的美好前景,两国应不断的加强教育与学术机构的交流,培育绿色食品理念;加强食品管理部门的交流与沟通,构建食品安全现代控制机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促进中美两国的食品贸易发展。

参考文献:

[1]田素华,尹翔硕. 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要素约束与发展对外贸易[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02)

[2]韩擎.从产业结构看中美贸易摩擦的特征、原因及趋势[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2004(07)

[3]柳延恒.论我国食品企业贸易竞争力的提升――以对日食品贸易为例[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04)

食品贸易论文篇8

【关键词】有机食品;出口贸易;发展对策

黑龙江省是我国有机食品开发较早的省份。1990年,国家推出了有机食品工程,黑龙江省率先响应,黑龙江有机食品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国最大的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其生产总量、绿色基地面积和经济总量等均位居全国首位,是我国有机食品发展较快的省份。

一、黑龙江省有机食品发展现状分析

黑龙江省的有机食品产业从过去的发展初具规模到现在的龙头企业实力大幅度增强,带动全省有机食品产业不断发展,收益创优。通过股份制改造,企业兼并或联营形式,引导符合生产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中小企业向大型名牌企业靠拢,组建集团公司,实现标准化管理,形成集团优势和产品规模优势。据统计2006年年底,黑龙江省有机食品开发覆盖了全省69个县市,100多个农场和林场,已建成部级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67个,种植面积2485万亩。全省有机食品种植面积达4150万亩,占全国37.7%,有机食品企业403家。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产品1054个,其中AA级882个,产品发展到粮油、乳品、豆制品、马铃薯制品、蔬菜等14大类,建立完善了8大类产品加工体系。到2010年统计AA级有机食品种植面积达到了28万公顷。加工企业521家,职工15.9万人,技术人员1.4万人,资产总额331.2亿元。产品产量800万吨,产值300.4亿元,利税35.3亿元。增长速度较快,有机食品产业发展迅速。目前,黑龙江省对有机食品有关工作都制定实施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为有机食品产业的科学规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黑龙江省有机食品的发展从资源,环境优势向经济,商品优势的转化,加快了生态农业与食品工业协调发展的导向产业的形成,同时黑龙江省还加大了对有机食品开发的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以促进发展。

二、有机食品的出口贸易发展前景

有机食品在社会生产与消费之间存在多方面的矛盾,如时空、品种、价格、数量、信息上的分离与矛盾等。出口贸易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努力解决生产与消费的各种分离,差异和矛盾,使得生产者方面各种不同的供给与不同国家的消费者或用户方面各种不同的需要与欲望相适应,实现生产与消费的统一,满足消费的需要。国外有机农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使有机食品标志成为国外消费者信任的品牌,有机食品也成为国外消费者首选的食品之一,这为出口提供了现实的基础。随着发达国家对有机食品进口需求的急剧增加,不少发展中国家纷纷加入有机食品生产和出口的行列。进入21世纪后,随着包括中国在内的部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他们的国内有机食品市场也开始呈现明显的增长势头。黑龙江省经济工作重心应放在有机食品出口贸易问题,如何加快发展有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体系,加大有机食品市场占有率是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

三、黑龙江省有机食品出口障碍原因

(1)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低。黑龙江省在对外有机食品出口贸易结构中,初级产品所占比重过高,而高档次、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却很少。传统商品多,创新商品少。黑龙江省现有的有机食品出口基地大都没有加工项目,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较少。在黑龙江省具有优势的玉米、大米、鲜冻猪肉、鲜冻鸡肉、水果、蔬菜产品中,绝大部分为劳动密集型的初级产品和原材料,而经过精深加工和高科技附加值的产品却非常少。目前,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值一般是农产品产值的3~5倍,而黑龙江省仅占很少一部分。(2)有机食品出口品质差。黑龙江省虽然有机食品品种较多、产量较大,由于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不高,农业科技储备不足,再加上投入不足,在良种培植推广、产品保鲜、冷冻、包装等方面的技术还比较落后,以致出口的有机食品有的不能完全达到国际标准,产品质量不高。如蔬菜名、优、特、新蔬菜少;生猪良种少,猪肉品质不高;水产品以四大家鱼为主,名优水产品不多。作为黑龙江省主要出口商品的大宗粮食产品也品种混杂,杂质含量高,其品质不适应国际市场标准化的要求。(3)出口企业规模小。黑龙江省有机食品对外贸易至今未形成大的规模,主要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来完成,普遍规模小,底子薄,资金短缺,信息不灵,多数企业只满足于边贸,市场开发力度不够,缺乏产品宣传和配套的运输、仓储设施,难以形成稳定的供应渠道和规模经营,缺乏大规模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4)有机食品贸易信息渠道发展滞后。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信息在出口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际市场在不断变化,出口贸易政策在不断调整,进口检验检疫要求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持续增加,对外贸易急需加强信息咨询、交流培训和宣传推广等公共服务。而黑龙江省目前有机食品出口贸易信息的网络基础建设还比较落后,缺少必要的硬件设施,不能及时了解供求信息。(5)缺乏农业科技人才。发展有机食品出口贸易,必须有数量充足的农业科技力量和一批懂技术、懂管理、善于根据国际市场信息组织生产和销售的知识型农民。尽管近年来,黑龙江省一直强调农民素质问题,但黑龙江省许多农民文化程度低,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差,致使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受到限制,不能及时准确地运用市场信息进行销售。

四、黑龙江省有机食品出口贸易发展对策

实现黑龙江省有机食品出口贸易首先要选择好适合黑龙江省经济情况的出口战略,正确处理好内外需的发展关系,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出口贸易结构等。这些都是黑龙江省的有机食品对外贸易的战略目标,而这些战略目标的实现却依赖于出口创新。(1)建立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的出口商品、市场结构与出口产业结构等,使黑龙江省有机食品出口贸易在新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科技兴贸战略。努力扩大高附加值和高科技产品出口。传统工业制成品与高科技成品,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与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差别就是黑龙江省与国际高标准化的差距。因此以科技为先导,努力实现商品质量结构的转变,进而推动有机食品出口结构的优化。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改善有机食品出口结构,成为黑龙江省有机食品出口贸易扩大化的必然选择。同时建立完善一套适合黑龙江省自己的有机食品管理体系,加快有机食品的发展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有机食品标准体系,产品认证和卫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进而完善销售渠道和管理信息体系。(2)尽快建立有机食品的国际市场信息系统,为企业提供相关信息。方便企业了解国际市场最新动态,了解发达国家复杂多样的非关税措施,掌握第一手的宝贵资料。因此,黑龙江省政府应该把收集、有机食品市场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通过建立完善有机食品市场信息系统有信息,引导有机食品的生产与销售。(3)建立适合黑龙江省有机食品出口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的进程中应有的贸易模式,以像目标国家市场出口有机食品的方式进入该国市场,将风险降到最低,投入最少。同时在国外申请注册,取得国外权威机构认证或者政府协商认可,取得产品进入国外市场的通行证,为产品出口提供了便利条件。也可进行合资方式积极吸引外资开发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采取跨国并购、股权置换等形式进行有机食品企业资产重组,以此来增强有机食品企业的竞争实力。(4)政府应鼓励多元投入,建立起企业、农户、财政、信贷和外资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政府加大投入,将有机食品开发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建设、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等有关项目结合起来,多途径地完善利益连结机制。(5)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努力为黑龙江省企业创造公平的出口贸易环境。加强国际对话交流,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企业在出口贸易中的权利。政府应该继续不遗余力地针对出口贸易展开积极的外交谈判,争取更好的协议方式及时解决出口贸易中的分歧。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际间的贸易交流越来越频繁,我国出口贸易面临着很多的困难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注意出口贸易发展的特点,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对出口贸易进行相应的管理,实现出口贸易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时也为我国经济的增长做出新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孙璐,郭旭.黑龙江省有机食品发展对策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5)

[2]谢志武.我国出口贸易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1(7):131~132

[3]蔡守英.中国出口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论文.2009:3(44)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