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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论文8篇

时间:2023-04-08 11:31:28

大众传播论文

大众传播论文篇1

[关键词]国际关系;大众传播;吻合;必然性

国际关系到今天为止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历史时期,即使从欧洲30年战争和威斯特伐利亚会议算起,也已经有350多年的历史了。在这几个世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国际关系如同整个人类社会一样,一直处于一种急剧变化的状态中。当然,变化的趋势不会背离由低级到高级、由落后到进步、由蒙昧到文明、由野蛮到理性的发展轨迹。如果我们把国际关系史划分成几块,以阶段性的方法描述这一历史进程的变化,这种渐进的历史趋势会表现得更加透彻和明显。

否则,就会被人指责为对历史无知和割断历史。划分的根据有多种标准。既然我们要揭示的是国际关系的前进历程,我们只能寻找那些最具有代表性的事件或事物,并且这些发生的事件和出现的事物能够有足够大的能量推动国际关系沉重的历史车轮向前行进。①

1.战国年代

这个时期大约从威斯特伐利亚和会开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结束。

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欧洲大陆上哈布斯堡神圣罗马帝国的王权统治受到了来自新教教徒以及新兴的民族国家的挑战。新旧两种势力的矛盾、斗争愈演愈烈,最后终于在1618年酿成一场席卷欧洲大陆大部分地区的旷日持久的战争。经过30年的厮杀,交战双方认识到谁也不能彻底征服对方,同意以和平协商的方式结束战争。于是召开威斯特伐利亚和会,和会之后,新教得到了罗马帝国的承认,法国、瑞典等大国的国界得到确定,德意志诸候国获得独立,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以及与之相应的国际关系体系逐步形成。

罗马帝国的肢解和衰落意味着权威的消失,在“国家利益至上”的口号煽动之下,欧洲大陆开始了新一轮的拼杀和争夺。战争的方式也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攻城掠地,杀人抢物。但是由于有了近代较为先进的传播工具和运输工具,国家的凝聚力得到了保证。由于传播工具被当作信息传递的工具,因此直接的结果是战争的节奏加快了,外交以及国际关系领域中的其他活动的节奏也都加快了。

这一时期跨度较长。从威斯特伐利亚和会直到19世纪和20世纪交替之际,国际关系基本上一直处于一种混乱无序的状态。欧洲各主要国家为了开疆扩土、争夺海外殖民地,展开一次又一次争斗。各种力量纵横交错,变化莫测。任何力量组合会在瞬间发生变化。国际关系初期的无序和混乱在整个这一历史时期展现得一览无余。

2.集团战争年代

这一时期大致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发生开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为止。

欧洲列强在经过无数次不断变化的力量组合之后,在19世纪末叶开始逐渐形成了两大军事同盟。战争一开始就面临这样的选择:要么不要爆发,要么注定是大规模的。由于整个世界都纳入了西欧列强的殖民体系,因此世界从此开始被划分为两部分,战争真正地具备了世界性质。

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时间距离非常短暂,一般的理论认为这是帝国主义时期战争频繁的主要特征,一些后起的殖民帝国为了从老牌的殖民帝国手中分得一杯羹,摩擦加剧,导致了更大规模的战争。其实,这也可以理解为是国家集团战争尚没有演绎完毕的原因。战争的结束仰赖于战争自身,只有当战争的危害性达到相当大的程度之后,战争各方才会被他们自己的行为所震慑。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危害没有大到使交战双方感到惧怕;相反,失败一方的复仇心理却不断加深,终于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奠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另外,两次大战期间极权主义在国际政治领域盛行一时,在舆论和决策权力垄断在极个别的独裁者手中时,避免战争的保险系数大大降低了。最明显的特征是大众传播工具被推行战争政策的别有用心者垄断了。当然,大众传播制度的深化与大众传播工具的改进也使得世界大战和国家集团政治如虎添翼。一方面,传播工具被直接运用于战争,使得战场扩大,制敌手段和技法多了一种选择。另一方面,大众传播所鼓动起来的狂热使得交战双方更加势不两立,战争方向不可逆转,直打得昏天黑地,一方彻底缴械为止。战争的广度、深度都明显地加强了。

3.理想主义年代

这一时期从二战结束起延续至今。

二战结束后两极力量的对立已远远超出了战争年代国家集团对峙的意义。最重要的特征是国际关系从此被意识形态的分歧左右了。这一特征即使在冷战结束后的今天依然清晰可见。

在新的历史时期,大规模的热战已越来越不可能。其原因之一,如前面指出的,对立各方被战争的危害和恐惧所慑服。更迫切的原因则是原子武器诞生,并且这种武器的垄断被打破了。人类制造灾难的手脚基本上被自己的战争行为和毁灭性武器锁起来了,而人类寻求对抗的思想并没有被禁锢。当人口、土地、资源的争夺变得不切实际时,人类找到了新的对抗的突破口。这就是思想,或者说是意识形态。于是,还没有等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硝烟散尽,世界就又进入了冷战的时空。

冷战最主要的特征便是对立双方运用一切传播工具为自己所坚持的理论和信仰向敌对一方发起挑战和进攻。在这个新的年代里,理想的争夺比什么都重要,它已经成为国际关系最基础的内容。而这种理想的争夺首先是建立在人类能够自如地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各种不断增加和成熟的大众传播工具的基础上。由于有了这些工具,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和平年代里运用和平的手段取得了战争年代用战争手段实现不了的目标——使敌对的苏联、东欧国家改变制度、转移立场,甚至成为自己的附庸。由于有了这些工具,追求理想和传播思想的斗争也将在国际关系中继续下去。

现在回过头来再简单地考察一下大众传播的历史发展过程。

大众传播是人类社会进化到相当文明的程度之后的一种产物,是近代工业化时代的伴随物。这一点从有关大众传播的定义中就可以看出。按照梅尔文·德弗勒等人的表述,“大众传播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职业传播者利用机械媒介广泛、迅速、连续不断地发出讯息,目的是使人数众多、成分复杂的受众分享传播者要表达的含义,并试图以各种方式影响他们。”②很显然,所谓“职业传播者”、“机械媒介”等等并不是人类传播活动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在经过了非常漫长的过程之后,在传播活动日益广泛深入,传播工具日益专业化、非手工业化的历史背景中出现的现象。因此,简单回顾大众传播的历史只需从具备大众传播特征并酝酿大众传播产生的时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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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近现代国际关系的历史过程划分一样,近现代大众传播的历史过程也可以划分为这样3个阶段:③

1.近代报业的开创时代

一般认为,14—16世纪在欧洲出现的“手抄新闻”是近代报纸的萌芽。15世纪中叶德国人古登堡在从中国传过去的活字印刷的基础上发明了铅字活版印刷,这为以大量生产为标志的近代报纸提供了意义重大的条件。17世纪初在尼德兰地区出现了欧洲最早的定期印刷报纸《新闻报》。此后不久,英国、法国、德国、北美等地定期或不定期的新闻报纸相继问世。1814年英国《泰晤士报》采用蒸汽机动力印刷,使报纸的印刷生产力大幅提高。

在经过几个世纪的酝酿之后,报纸的影响范围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这就是近代报业发展史上著名的“廉价报纸”的出现。1833年美国纽约的《太阳报》首次以每份1美分的售价出售,1855年英国最早的廉价报纸《每日电讯报》售价为每份1便士,1836年法国最早的廉价报纸《日报》和《世纪报》全年订阅费仅40法朗。廉价报纸的出现,使得生活在底层的普通大众也能接触到报纸,报纸的受众及影响范围一下子扩大了数倍,这为报纸向大众传媒的进化再一次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与此同时,为报纸提供大量新闻信息的通讯社也在19世纪中叶出现。最早的是1835年创立的法国的哈瓦斯社。在此之后,美国的美联社,德国的沃尔夫社和英国的路透社相继诞生。通讯社的出现大大促进了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加快了信息流通的节奏,使信息生产过程中的分工更加明确,信息生产逐渐形成一项系统工程。而随着这个系统组织的严密程度的提高,大众传媒的依赖程度也不断加深。

2.大众传播时代的到来

19世纪末期至20世纪初期,欧美各国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与此同时,报业的垄断现象也出现了。最先出现垄断报团的国家是英国、美国、德国。由于这几个国家分别代表了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和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因此报业垄断基本上成为一种趋势。

按照传播学理论,大众传播一般包含有3层意思:a.规模庞大的传播机构和传播工具;b.大批复制的传播内容;c.人数众多的传播对象。但这并不意味着报纸在拥有了这些条件之后就已经进入了大众传播的行列。以现代的眼光来衡量,大众传播事业必须是一种商业活动,新闻媒介必须通过经营来检验自己是否有继续存在、发展、壮大的可能,并通过大众消费的方式真正地实现自己的大众化。因此,在19世纪末叶以前,报纸是不应被称作大众传播媒介的。只有在垄断报业出现,商业性报纸经营体制形成和确立之后,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大众传播时代才开始。

当然,大众传播本身所包含的几项条件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规模庞大的传播工具”一项,它不仅仅指报纸的数量种类的增加,更是指传播方式的种类有了增加和发展。20世纪初诞生的广播、电视无疑是大众传播最具代表性的事物。只是从那一刻起,大众传播才完全具有了它自身真正的含义。

3.信息时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技术创新蓬勃发展,包括电子计算机、光纤通讯技术、航天技术、仿真技术、集成电路技术等在内的各种新型技术像雨后春笋般地出现,掀起了一场声势浩荡的新技术革命。在这些新技术的推动下,广播、电视技术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一方面,新型技术的出现,使广播、电视的节目制作、播放、控制等技术日益完善;另一方面,广播电视的个人拥有量急速增加。广播、电视的发展异常迅速,其影响力逐渐地超过了传统媒介报刊。

进入八、九十年代以后,一种新型的传播工具——因特网诞生了。因特网是一种交互式的传播工具,意味着大众真正地进入了传播的领域,因而“大众传播”更加贴近它的字面意思了。因特网的诞生是大众传播史上一个划时代的事件。以因特网为标志的传播新时代到来后,随着人们对传播工具的依赖程度的提高,整个大众传播的作用、影响和地位更加牢固、增强了。

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国际关系和大众传播二者在历史进程上有着十分一致和吻合的地方。近代国际关系始自于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之后,而近代报业也是到了17世纪初开始以后才蓬勃兴起于尼德兰地区和英国等新兴的民族国家。多么惊人的吻合!难道这种惊人的吻合只是历史的巧合吗?如果这是巧合的话,那么由垄断资本和寡头政治开启的两次世界大战与大众传播工具被独裁者绝对垄断的现象同时出现也是历史的巧合?信息时代的到来与冷战开始基本同步也是历史的巧合?

历史中的偶然现象和偶然因素是有的,而且很多,但是某些因素之间的联系有它的必然性,正是这些因素之间必然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才推动了各自的发展,推动了整个历史的发展。从大量的历史事实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国际关系与大众传播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

事实上,从历史阶段的划分来看,国际关系与大众传播之间的联系无不表现为必然和自然的状态。15到16世纪地中海沿岸和尼德兰地区海上贸易达到相当发达和繁荣的程度,为了及时了解海外商情和其他有关情况,一些提供此类信息的手抄传单和新闻书简应运而生。如果说这些东西可以看作是近代报纸的滥觞的话,这说明报纸在胚胎时期就具备了国际性质。17世纪初期开始,也就是30年战争以后,定期的新闻出版物出现了。由于欧洲许多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着历史上的渊源关系,逐渐成形的报纸报道国外或域外情况成为一种十分普通的行为。英国的一份周刊《意大利、日耳曼、匈牙利、波希米亚、莱茵伯爵领地、法国和低地国家的一周新闻》干脆在名称上直接地表明报纸与国际事务的直接关系。

在以后的岁月里,报纸以及后来诞生的广播、电视、因特网无不与国际关系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从国际关系各种大小事件中探寻到,比如美西战争中的《纽约日报》、两次世界大战中的广播宣传、冷战时期的“美国之音”,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随着大众传播作用的加强,大众传播不再只是简单地以报道新闻、传递信息为己任。它不甘寂寞,开始积极、主动地介入各种国际事务,并有意无意地影响国际事务及国际关系的发展进程。从具体事例讲,它可以加快甚至改变某一进程的速度和方向。例如60年代末,美国一名资深的新闻节目主持人在访问越南战场归来后,态度180度大转弯,预言美国的越南战争不会取胜,于是整个美国国内舆论沸腾,群情激愤,壮大了美国国内的反战呼声,从而开始影响美国政府的越南政策,并加速了越南战争的结束。从大处讲,大众传播对国际关系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得国际关系在许多方面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在大众传播和信息化时代,战争的目的已基本不再是掳人抢物、攻城掠地,而是为了某种理想,诸如民族独立、、文化同一等。战争的手段也不再以冷兵器为主角,更多的时候是进行思想的较量。文化成为国际关系中极为重要的因素。此外,在大众传播的穷追猛打之下,国际关系领域里决策过程中的黑箱操作越来越少;新闻传播时效的提高同时加快了外交等其他国际关系领域中活动的节奏;因特网的诞生使得普通个人直接进入国际关系成为可能。

由于大众传播频繁地介入国际关系的领域,使得国际关系的大众传播因素越来越浓。许多国际事务活动要借助大众传播展开;外交决策要考虑大众传播所引导的舆论倾向;许多外交、军事等活动在事前事后都要召开记者招待会,以表明政府的开明和开放;国家大计方针要通过传播工具向外宣传、介绍;舆论安全成为国家安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形势下,研究国际关系的理论和实践必然要或多或少地涉及大众传播在其中的作用、地位等问题。人们越来越迫切地认识到,大众传播以及由此发展而来的国际传播已经成为国际关系领域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由于大众传播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关系达到了相当密切的程度,当大众传播加入国际关系的行列之后,国际关系这种曾经如此玄妙的事物也就离普通民众越来越近了。普通民众离国际关系近了,他们也开始关心国际关系的相关问题,并且透过大众传播实现他们与国际关系之间的联系,这又促进了大众传播事业向更广更深的领域开拓。

总之,随着大众传播和国际关系两个领域各自的深化和发展,二者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几乎达到了一种水融的状态。谈国际关系不能不谈大众传播,谈大众传播不能不谈国际关系。故此,这个新的交叉领域就自然而然成为我们探讨研究的课题。

注释:

①国际关系史的阶段划分从本质上讲是认为的结果,本文以大众传播的发展脉络为线索划分国际关系的历史阶段,目的是能够更准确地探索二者的关系

大众传播论文篇2

解读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

解读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的关系,首先要理解大众文化及大众文化在构造人类大众精神物质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方面的重要影响力。大众文化是一种都市工业社会或大众消费社会的特殊产物,是大众消费社会中通过大众传媒所承载、传递的文化产品,这是一种合成的加工的文化产品,其明显特征是主要为大众消费而制造出来的,有标准化和模拟个性的特色。大众文化是包含在主流文化之内,它是一个社会内与公众舆论、价值观念、社会时尚和生活方式大致趋同、基本适应的、又是与传统文化核心内容有直接传承关系的文化形态。大众文化有地域性、通俗性、消费性、娱乐性、商业性、产业性等种种特征。

大众文化在我国新时期的崛起始于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时期逐渐获得了主体意识的民众,不仅需要新的娱乐形式,而且也需要表达这一阶层的意识形态。大众文化的迅速崛起有一系列发行量巨大的通俗杂志和报纸作证,有一系列原来属于高级文化阵列的严肃文学纷纷改弦易帜为通俗文学作证。大众文化的通行无阻表明的是大众对它的支持与认同。关于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的关系,大众传媒是大众文化的重要载体,大众文化大众传媒传播的重要内容,大众传媒塑造大众文化,大众文化对大众传媒有重要影响。文化影响传媒,有什么样的大众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大众传媒。传媒受文化的浸润影响,反映文化,代表文化,成为一定文化的喉舌。大众传媒的重要功能是传播文化的功能。有人说一张报纸就是一个国家文化的一部日记,它默记民族的文化演化与变革的轨迹,预示文化进化和传播的基本趋势。

大众传媒对通俗性、娱乐性、流行性、时尚性、商业性的大众文化的传播大大满足了主体意识越来越强烈的现代人,使他们在一天的忙碌之后,能够在这些轻松的节目和娱乐中得到松弛和满足。这种满足的结果使传播大众文化的大众通俗刊物发行量得到迅速飙升。有统计资料显示,上海的《故事会》发行量达650万份,湖北的《今古传奇》发行量达200万份,北京的《啄木鸟》达175万份,山西的《民间文学》达100万份。这些巨大的发行量标志着这些通俗文学有庞大的支持群体,它是对大众文化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礼赞,标志着大众文化节日的到来,也是对适应市场经济者昌逆市场经济者亡的市场经济规律的无言求证。在大众文化强烈的通俗性和商业性的引导之下,许多报刊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质与量的变化。许多报刊由过去的4版增加到8个版面甚至数十版、100版或更多。这增加的版面多是增加了表现大众文化的娱乐版和生活时尚版。与此现象共生的是周末版和星期日刊的兴旺发达及最体现大众文化特征的晚报和都市报的异军突起,成为报业发展的生力军。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一个有趣或是讽刺现象是严肃文学的节节败退和向通俗文学的靠拢。有资料显示,安徽的《江淮文艺》改名为《通俗文学》、天津的《新港》改名为《文娱世界》、北京的《评论选刊》改名为《热点文学》。报刊结构、内容数量的变化演绎在说明,大众文化的巨大解构力、浸染力和吞噬力,它无所不有,无处不在。它不仅无形中解构了过去一体化的文化专制,而且它的浸染力通过大众传播得到充分发挥,即演绎世俗生活并把它演绎得无可抗拒。

文化对大众传媒的引导和影响作用在地域文化差异和地域传媒差异上也得到了充分凸显。我们可以说,一个最突出的例证是东西方传媒存在很大差异,而这差异本身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代表,在此我们不作论证。以中国传媒为例,南北大众传媒有很大不同。北派传媒(以北京为代表)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强,有较高的文化品位、当然也不乏前卫。因为北京是首都,是先进文化最先引荐和争鸣的地方。北京文化的豪爽大气、天子脚下的豪迈与责任感也使其排版大方质朴洗练富有冲击力。语言简练准确沉稳。而南方的报纸则信息性、商业性很强,注重舆论监督,娱乐版追逐时

尚、流行和明星,重视商业经济。在编排上花哨生动抢眼,更前卫,是一种快餐文化。南北传媒风格的不同首先根基于文化的不同,即不同的大众文化氛围和土壤滋生出不同的传媒。因为传媒是思想意识的喉舌,文化引导、影响了传媒的特色风格与品位。

大众传媒是大众文化的塑造者、引导者。大众传媒是形成大众文化的重要手段和使者。如通过大众传媒建构了电视文化、流行文化、音像文化、摇滚文化等。作为人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大众文化,不经过大众传播,就得不到继承和发展。而实际上,大众传媒在传播一定文化的同时,也在建构一定的价值意识形态。因为大众传媒通过传播的议题设置功能,能让人们感觉到那些被大众传媒所关注的传播内容便是主流的或是值得肯定和仿效的。

大众文化在现今时代被大大渲染了其娱乐功能和消遣功能,加上人们欲望的膨胀和它无处不在的商业性,使得所有的文化资源都有可能被大众文化形态纳入市场,在新的包装挖掘之后变为文化消费品。这一巨大解构力和浸染力使得严肃文化和经典作品也被演绎为大众文化,并成为畅销和流行之作。

[page_break]批判与解构

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相互间的巨大作用与影响相互碰撞的直接结果是造成对它服务的对象———人的伤害。特别是当媒介在文化领域已取得决定作用和关键性地位时,现代媒介传播文化的功能主宰了人们认知的世界,即提供并选择性的建构了社会知识的社会影像。我们透过这些知识和影像才能建构我们的生活,即传播学中的人们所处的第二世界和虚幻世界。这是个不真实的世界,但人类只有通过这个不真实的世界去认识世界,因为媒体对于我们来说是如此重要,离开它,我们的世界是如此狭隘并且不现实。媒介是我们认识世界的眼睛,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媒介即讯息。

大众传播对大众文化淋漓尽致的渲染和大众文化最重要的娱乐功能的发挥使得两者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大众文化的商业性使得大众传媒和大众逐渐变得物化。在利润最大化原则驱动之下,大众传媒的内容变得肤浅,显示出享乐倾向和游戏特征。这些欲望刺激产生的文化垃圾无助于人类精神境界的提高和心灵世界的升华,造成文化消费的媚俗低级倾向,严重地败坏了大众的品位和文化修养水平,而且使人们更多地依赖电视等媒介,成为畸形的电视人或单面人。

现代传媒造成了人的异化。大众文化具有肤浅性、无根性、商业性的特征。马尔库塞指出,如果面对大众的信息传播是完全和谐而且不断经常不留痕迹地把艺术、政治、宗教、广告节目融合在一起,他们使文化领域恢复了对他们自己的共同特征———商品形式的知觉,灵魂的音乐也是售货术的音乐,人们考虑的不是真正的价值而是交换价值。大众文化的商品性把人类异化为商品的人、物化的人。使人在商品的海洋中迷失自我。

以消费为特征的大众文化所启动的大众文化市场构成了对精英文化和严肃文化的巨大冲击,使其在文化重构中以妥协退让为代价以适应市场,适应这个一统天下的大众文化时代。大众文化设限了人的文化享受,使人类在大众文化消费中耗尽了空闲时间,失去了接触高级文化的机会。媒介在给予人们充分选择自由的幌子下,制约了人们接触其他文化媒介的可能性。使我们的文化环境逐渐失去自主和多样性,这类似于自然环境中失去自主和多样性。这是十分可怕的。

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的互动削弱了文化的社会功能。高级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超越现实,给人们提供一个理想目标,即包含有否定现实的异端因素。文化的这种否定功能随着大众文化的产生而逐渐削弱甚至消失。这是因为将大众文化的传播方式用于高级文化,从而将其中的异端观点现实化,将理想物质化。由于大众文化取消对现实的怀疑、排斥、超越,人便变成为生意的、现实的、物质的、思想平庸的人。

整合与重构

从以上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的互动关系我们可以看出,大众文化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其中通过大众传媒对人们的影响更为深刻。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在商业性上的一拍即合造成大众传媒这个以传播精神思想文化内容为主的文化产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迷失了方向。对大众文化的过多关注和商业性追逐使其逐渐失去了其本应具有的思想行为指路明灯的作用。

大众传播论文篇3

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新的电子信息技术开始推动一场新的传播革命,实现了儿童文学由纸质媒介向动漫、电视、电影等电子媒介的转型。与此同时,许多儿童刊物的发行量大幅度下降。但电子媒介又以多种形式丰富了儿童文学的存在形式,拓展了儿童文学的传播渠道,为儿童文学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多元的传播平台。在这之前,儿童文学主要通过插图和连环画等图像形式丰富自身的传播渠道,这对受众儿童来说无疑是影响巨大的。但从整体上看,文字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图像只是对文字的一种补充或说明,而且在呈现方式上也较为平面和单一。有了电子媒介后,通过广播有了听觉上的享受;视觉上,无论中央台还是地方台都设有儿童频道,即便是综合频道,也会根据儿童一天生活的流程安排儿童节目时间。这些儿童节目无疑是传媒的一个缩影。以中国之声的儿童节目“小喇叭广播”为例,以声音的形式传播着国内外儿童文学;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很大一部分儿童文学被改编为动漫、电视剧、电影。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时期,媒介对儿童文学的影响已经不止停留在儿童文学呈现的形式上。大众传媒是一种社会组织,就其性质而言,跟其经营目标、宣传目标和公共性与公益性密切相关,因而对儿童文学的传播必须面对市场,其中包含儿童文学的生产、流通、消费等诸多层面。

二、新媒介时代下儿童文学传播的转变

近年来,新媒介的飞速发展及其给社会带来的冲击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新媒介永远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涉及的领域宽广,但无疑网络技术给儿童文学带来了新变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络技术飞速发展,人类步入网络时代,有了新的语境。面对各种新型媒介的兴起,受众的选择不再单一化,进而对儿童文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形式的多元化发展。儿童文学通过网络等新媒介把纸质生产的儿童文学作品电子化处理,用网络的渠道进行传播,受众的获取方式从而变得更为快捷、简易,即在网上便可阅读或下载。对儿童文学的不同呈现形式也是新媒介传播有别于大众传媒传播的主要表现。此外,新媒介传播更注重与受众的互动。在一个虚拟、巨大的平台上,传播者即作家可以通过文学创作和传播活动来实现与读者互动。眼下最为流行的非微博莫属,很多儿童文学作家开通了博客及微博,与读者进行互动交流。除此之外,儿童文学网站以及论坛也成了互动阵地,如“中国儿童文学网”、“小飞鱼儿童文学网”、“太阳鸟儿童文学沙龙”、“纯真年代论坛”等。相对于大众传媒平台对儿童文学的传播,网络平台对儿童文学传播方式的改变有着更为积极的作用。除了网络儿童文学这一新的艺术形式之外,通过传统纸质儿童文学的电子转化,儿童文学的传播进入更多元共享的广阔传播空间。电子阅读也成为儿童文学的一种新潮流,通过网络拉近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距离。而且“各类儿童文学的编辑出版机构也可以建立各自的网站、网页各类出版信息、图书资讯,促进创作、出版、发行、销售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当下,对于儿童文学传播来说,网络已经成为儿童文学图书销售的重要渠道,京东商城、当当网、卓越网、灯光网站已经成为图书销售的重要阵地,很多儿童文学的销售名列前茅。但不得不说,儿童文学是净化儿童身心、培养儿童健康成长的“营养丰富”的精神食粮,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高度繁荣,儿童文学传播滞障越来越多,优秀的儿童文学越来越少,传播环境越来越差,导致当下儿童“营养丰富”的精神食粮越来越匮乏,理论界甚至传出儿童文学即将消逝的声音。如何改善儿童文学传播环境,为新媒体环境下的“花朵们”提供更多更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改善“祖国未来”的精神“营养”,是具有重大意义和现实关怀的一个命题。

三、儿童文学传播趋势产业发展经验

以往,传播儿童文学主要以书籍、杂志、报纸等形式出现,随着媒介的发展,儿童文学的传播开辟了新的天地。可以说,当下的儿童文学在媒介时代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传播趋势产业发展经验。首先,儿童文学实现了跨媒介传播,越来越多的儿童文学被改编为影视作品。通过改编的方式,儿童文学的影视化不仅优化了儿童文学的影响力,更成为推动儿童文学发展的源泉。“2000年有人做了‘现代受众了解文学作品的途径调查’,调查者曾挑选了100部中外文学名著。结果表明,有60.5%的人是先从电视、电影、广播、戏剧等非文字传播渠道了解这些作品的。其中18.5%的人在影视等媒体上看了以后再去看原著,而其余的人看了影视、戏剧之后,就不再看原著了。”由此可见,当代社会,报刊、书籍等纸质媒介的主导优势已不在,而影视等媒介形态更受青睐。尽管纸质媒介的儿童文学受到如此大的冲击,但这并没有使儿童文学的传播就此止步,更多的传播者或传播组织积极应对,力求为儿童文学寻求生存路径,以在市场上打开儿童文学的突破口。将儿童文学改编为影视作品更进一步促进了儿童文学书籍的热销。纵观当下市场,可以说每一部由儿童文学改编成的电影都有着较好的票房,如《暮光之城》、《哈利波特》、《纳尼亚传奇》、《爱丽丝漫游奇境》等,对儿童文学的改编也更注重其教育性及核心价值观的打造。以《爱丽丝漫游奇境》为例,影片热映后带动了相应的儿童文学畅销,甚至各网站、各书店一时出现了缺货、补货现象。目前,在一系列网站上其销售总量仍居排行前列。很多国家将儿童文学改编为动漫及动画片,如日本的《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中国的《神笔马良》,迪士尼系列《美人鱼》、《美女与野兽》、《青蛙王子》、《长发公主》。在西方,则更偏向以童话及其民间故事为蓝本进行影视创作,如《白雪公主之魔镜魔镜》、《白雪公主与猎人》以及同样由童话改编的电视连续剧《童话镇》。不可避免的是,在这样的大众文化下,儿童文学的文学性渐渐失落,并向着成人化发展。儿童文学影视终究逃离不了商业市场,它需要更多的受众。

“所谓儿童文学者,即用儿童本位的文字组成之文学,由儿童的感官可以直接诉于其精神的堂奥者。换言之即明白浅近,饶有趣味,一方面投儿童心理之所好,一方面儿童可以欣赏的文学”,这是对儿童文学最早的定义。但当下的儿童文学影视的主题及其人物形象等都偏向成人化。往往以儿童世界为中心的文学作品,在影视作品中增添了成人的爱情、暴力、血腥等元素。在韩剧《秘密花园》和《清潭洞爱丽丝》中,都对儿童文学《爱丽丝漫游奇境》进行了改编:带领爱丽丝进入树洞的怀表兔子在电视剧中变为引领女主角进入富人区的一个工具;《白雪公主与猎人》里充满欢乐的森林变为能洞悉人心的黑暗森林,整个电影围绕复仇、战争展开。再看人物形象,变得更为复杂化。如今,儿童文学的受众不仅仅只限于儿童,更多的成人也成为受众之一。但不能否认,儿童文学影视成人化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其次,在传媒时代下,儿童文学产业拓宽了其传播范围。麦克卢汉的“地球村”理论指出,现代科技的发展,缩小了世界任何一个地方的时空距离。在原始社会,人们主要靠语言进行传播,广范围的传播需花较长时间,在文字和印刷媒介产生之后,尤其是随着电子媒介的普及,人与人之间距离大大缩小,传播的速度也大大提升。就儿童文学传播而言,偏远地区的小孩也能阅读到自己喜欢的读物,看到喜欢的动画片;有条件的家庭,甚至不用带小孩出门也能观赏到儿童文学影片。当然,儿童文学的传播已经不再局限于本国,在中国,很多外国儿童文学也是家喻户晓,如《安徒生童话》、《小王子》、《窗边的小豆豆》、《时代广场的蟋蟀》等。同时,儿童文学电影的改编也有了国界的跨越,宫崎骏的动漫《借东西的小人阿莉埃蒂》改编自英国作家玛丽诺顿《借东西的地下小人》,中国的《花木兰》、《梁山伯与祝英台》都被迪士尼改编成了同名电影,最近很火热的韩剧《来自星星的你》也引用了美国作家凯特•迪卡米洛的《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电子传媒改变了整个社会乃至世界,它能突破时空带来的传播局限,让人们无论身处何方、有无阅读能力,都能接受到各种信息。最后,儿童文学相关产业传播不再使用单一的媒介,更多的是通过媒介的相互融合。传统媒介的功能大多是单一的,例如,报纸仅供阅读,广播仅供收听,电视虽然可以声像文字并茂,但人却不能用它进行信息传输或处理。关于媒介融合,人们最初的定位是将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介融合在一起,而当下多媒体技术的产生,实现了丰富多样且将传播功能融于一个系统。根据最新的定义,“所谓多媒体,指的是使用数字压缩和网络技术将广播、电视、电话、传真、电子出版、计算机通信等各种信息媒介连成一体,对声音、影像、文字、数据等进行一元化高速处理并提供给用户的双向信息系统”。可以说,媒介的融合对儿童文学的传播方式的变革更为深远。在媒介融合的趋势下儿童文学传播不得不呈现向数字化整合的趋势,可以在各种不同媒介形态下轻松实现转换,从而满足受众的多元化选择。

四、结语

大众传播论文篇4

关键词 大众传播 信息 符号

我国现代文学理论源于东西方艺术论,东西方艺术构成涉及五个要素:作品、作者、读者、宇宙自然、生存存在。随着商业化的深入,人们愈来愈趋向将文学主要包括影视文学与文字语言文学同属大众传播的范围内,倾向于文学是职业传播者和传播机构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报纸、书刊、广播、电视、电影等)向大众提供信息、知识、观念、娱乐等的过程。

从现存的文学(影视文学)自身传播来自各自蕴涵审美图象与语言、来自各自蕴涵图象、语言与商业存在的关系发展的结果以及效果来看,商业的娱乐成分愈来愈多。海派文学对都市生活“边缘性”的描写,满足市民的价值、情绪的知觉定势,渲染快感的娱乐气氛取得很大成功。有人认为,既然大众传播是商品社会的产物,获得商业的成功是主要的,只要观众满意就行,媚俗也就理属应当。

有人甚至认为:当前荧屏取代舞台成为文学艺术的主要天地,审美不再是文学艺术的专属,而因成为商品世界的共性,文学的审美可以象一切商品那样随意构造出来。90年代,以美国为主导的西方,凭借强势资本和高科技手段,全力向世界各地扩张,将娱乐的形式化推向极至,许多国家担心文化同质化,但这种现象并未出现。传播学者的研究表明,人们倾向本地、全国的电视节目,如果不敷所需,会退而求次选择具有文化接近地区的节目。这就需要我们重视审视当前的艺术语言是一个怎么样的结构,然后的艺术的商品怎样定位?怎样的审美才能接近大众?问题又回到大众怎样接受文学艺术的老路上。

影视文学与文字语言文学同属于艺术,艺术的构成表面看是感、情、意的综合体,其构成原缘于各民族文化的传统积累,来自于此民族现时的生存存在,一切精神来源此,一切文化来源此。由此产生的文化亲同感是任何技术力量任何商业力量取代不了。从理论上讲应该如此,但实践上倘若文学创造者象古代那样作为进身的阶梯或有充分的经济来源,问题就好办了。问题是现在所有文学创造者都面临这样困惑,即又要启蒙,又要获得商业上的成功,问题是怎样在这两者之间找契合点,在技术上寻找可行之处。

一些人从读者的理解层次来处理此问题,认为每一部作品的构成都是整体有层次关系的。读者对作品的阐述也整体有层次性的,由于读者阅读水平的不同对每一作品感受各不相同,对内容的感受永远大于形式。从内容的构成上,分悲剧与喜剧,每一部作品整体层次的构成形状就象一个三角形,底部材料、主题、情节、细节等,以上意蕴、意境、韵味、象征技术表现等,其底部与大众的沟通最容易,这些内容离生活最近,民族的文化氛围最重,最容易引起共鸣。

有一些更深入从读者角度从文学的大众化来处理它,认为这样更利于启蒙,更利于商业文化的发展。因此任何个性化的创造、由此演绎出的人性、个性、女权、主体论、自我实现不能逃脱大众所理解的框架,个性创作与大众理解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

这些话都不错,但更应该从文学艺术构成涉及五个要素:作品、作者、读者、宇宙自然、生存存在来思考问题,从这五个要素构成的大众传播模态来思考问题,真正地从文学活动整体的实践中科学地思考它。这大众传播模态的思考不是职业传播者和传播机构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向大众提供信息、知识、观念、娱乐等的行政或商业主导下的宣传过程;而是在文学传播领域中职业传播者、传播机构与受者双向互动,运用信息、符号这些科学的社会理念来构建的传播过程。转贴于

作者与受者之间传播需要媒介,但媒介只是载体,媒介是为传播的内容需要而存在,内容需要在传播中是第一位的。但内容是静止的,而传播是动态的,信息、符号就是反映动态中的传播内容,必定成为最核心的需要了解、处理的事实。信息在当前社会处于无以伦比的地位。现在是商品社会,商品社会的要求建立共同体的产物,信息作为共同体的必须“物能寄载”而存在。同时因为是商品社会,商品与人的情感生活息息相关,大众传播中的文学创作不断地时新,不断地改变所需信息内容。尽管艺术作品属于个性创造,可以远离商品社会,但只要作品一进入大众传播的范围,必然有大众传播信息内容。作者、作品与读者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不断发展现实中的内心对“人性”、自我认识以及同情深感兴趣的私人相互之间的亲密关系的认同感上,作者想要的心灵那一部分自由必然融入大众传播中,这就是文学效果的铁定法则。作者依据此法则进行创作,读者一方面根据实际经验来认定、充实作品中虚构的私人空间,另一方面用认定了的虚构的私人空间来检验实际经验,文学作品成为现实生活私人精神的补偿关系的活动。一旦作品拥有广泛读者,并就所读内容展开讨论,可以把它带进共同推动向前的启蒙过程之中。

“信息这个名称的内容就是我们对外界进行调节并使我们的调节为外界所了解时而与外界交换来的东西。”还可以这样理解,信息是每个个体与外界交往增加确定性的内容,消除不确定性的内容。大众传播中文学怎样在大众主观信息(语义)进行增加或消除,这要求我们从信息理论上去解决。各个时期确定性的内容不同,五四以来,民众有强烈的追求民族解放、民族复兴的渴望,如今民众有强烈的真善美追求及情感喧泄。作者必须认清自己所处时代的本质,清楚民众的现时的主流精神,把握历史的发展,对各个时期确定性的内容作出正确的选择。

文学作品的内容信息领域主要在私人生活空间中,反映人的精神面貌,如果仅此理解“信息”,将摒弃更多的文学内容信息。大众传播信息的特征有新闻性、愉悦性、知识性等。单从价值性来讲,有理论价值、经济价值、美学价值、社会价值、政治价值、宗教价值。如将各种信息特征分成各种文学种类并发展它,寓于其中的某种价值,象国外科幻卡通那样,能有效地发挥文学内容信息的功能。

由于商品社会媚俗的误导,大量出现色情、暴力、失实等信息垃圾,我们有必要建立信息生态理论,目前认可的信息生态理论有五个方面内容,我们可以借鉴它。“一、坚持“绿色”原则,即坚持高品质,尽可能地减少信息污染;二、坚持多样原则,即允许多信息并存,对人类来说信息多样化就象生物多样化一样重要;三、坚持平衡原则,既不要造成信息富集、信息超载,也不要形成信息盆地;四、坚持循环原则,即保持信息良性循环,加强文化活力;五、坚持“扎根”原则,即在“扎根”中国文化土壤的基础上,弘扬优秀的中国文化,东方文化和世界文化。”

信息学是信息现象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文学作品的内容中信息现象更多的反映在现实生活上,倘若文学只是具有现实因素,那新闻、写实完全可以取代文学,我们不必费神讨论这课题,把它归于社会科学的范围内,以信息的旦性的方式处理它,事实上文学还有浪漫主义因素。比如我们熟悉的《红楼梦》,一个集时间、地点、人物于一体的现实生活不可能存在的大观园,又设置了一个隐隐约约的神话世界。现实中的人物被影射为神话中宿命的原型,下凡历劫的幻象。这是一个非常个性化的文学表现典范,文学的魅力也在这。一方面根系深入现实的私人空间,一方面唤醒公共的浪漫空间,唤醒刻骨铭心的幻影。现实性是影视文学的根,浪漫性是影视文学的命。要体现文学的浪漫主义,也不能不提大众传播中的符号意义。要使信息有根,保持信息良性循环,必须运用传播学中另一个重要概念———符号。

“所谓‘符号’是传播过程中为传达讯息而用以指代某种意义的中介。”符号不仅仅能用以指代某种意义,它还能引发感觉和精神上某种想往。早在古罗马时期思想家奥古斯丁给符号下过一个颇为简洁的定义:“符号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使我们想到在这个东西加诸感觉的印象之外的某种东西”。符号是历时与深层、精神与物质、真实与虚幻等等不同实在与层次统一在一起。符号与人类心灵历史始终共存,并且越来越复杂与精致。

不少作者自觉与不自觉运用符号手段来进行创作,其中之一是借助母题来吸引观众,也是文学影视界的一个常用方法,蕴涵各种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原型的作品经久不息就是证明。打动读者的利用大众熟悉题材是一个原因,更主要的是其反映的思想主题内容符合大众传播现实信息的要求,能在当时背景下挖掘现时的主题利用题材原型与读者之间相互沟通,引起共鸣。

任何民族的文字形象符号生成是历时与共时积累起来的一种“统一”。这种积累起来的“统一”,从外部讲,产生于四方面:①其领域的创作者在同一的文学艺术思维的影响下对形象的相互借鉴连续承传。②文化领导者的提倡与总结。③形象传播效果的广度与认可度。④社会形态的变化,在礼俗社会中,人们靠传统习俗、家族关系、友谊等连结,而在法理社会中,社会契约成为彼此联系的关键。前者以土地、世俗家族情感这种文化联系的形象较多,后者以开拓、个性丰富具有个人思想的形象较多。同一的社会形态下,必然产生与激发一些共性的形象。四个方面,文化领导者占主导地位,我国现时意识状态还远远没进入西方所谓的后时代,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价值资源正等着我们去开发,去构建。

毛泽东早就提倡“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对民族的大众的文化体系我国的文化领导者研究很多,实践也很多,但对科学的文化体系相对少一些,偏重于自然科学内容上。大众传播是建立在实践上的一种科学理论模态,对怎样建立科学的文化体系,值得我们借鉴。

参考文献

1 [美]罗伯特·维纳人有人的用处[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大众传播论文篇5

关键词 大众传播 信息 符号

我国现代文学理论源于东西方艺术论,东西方艺术构成涉及五个要素:作品、作者、读者、宇宙自然、生存存在。随着商业化的深入,人们愈来愈趋向将文学主要包括影视文学与文字语言文学同属大众传播的范围内,倾向于文学是职业传播者和传播机构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报纸、书刊、广播、电视、电影等)向大众提供信息、知识、观念、娱乐等的过程。

从现存的文学(影视文学)自身传播来自各自蕴涵审美图象与语言、来自各自蕴涵图象、语言与商业存在的关系发展的结果以及效果来看,商业的娱乐成分愈来愈多。海派文学对都市生活“边缘性”的描写,满足市民的价值、情绪的知觉定势,渲染的娱乐气氛取得很大成功。有人认为,既然大众传播是商品社会的产物,获得商业的成功是主要的,只要观众满意就行,媚俗也就理属应当。

有人甚至认为:当前荧屏取代舞台成为文学艺术的主要天地,审美不再是文学艺术的专属,而因成为商品世界的共性,文学的审美可以象一切商品那样随意构造出来。90年代,以美国为主导的西方,凭借强势资本和高科技手段,全力向世界各地扩张,将娱乐的形式化推向极至,许多国家担心文化同质化,但这种现象并未出现。传播学者的研究表明,人们倾向本地、全国的电视节目,如果不敷所需,会退而求次选择具有文化接近地区的节目。这就需要我们重视审视当前的艺术语言是一个怎么样的结构,然后的艺术的商品怎样定位?怎样的审美才能接近大众?问题又回到大众怎样接受文学艺术的老路上。

影视文学与文字语言文学同属于艺术,艺术的构成表面看是感、情、意的综合体,其构成原缘于各民族文化的传统积累,来自于此民族现时的生存存在,一切精神来源此,一切文化来源此。由此产生的文化亲同感是任何技术力量任何商业力量取代不了。从理论上讲应该如此,但实践上倘若文学创造者象古代那样作为进身的阶梯或有充分的经济来源,问题就好办了。问题是现在所有文学创造者都面临这样困惑,即又要启蒙,又要获得商业上的成功,问题是怎样在这两者之间找契合点,在技术上寻找可行之处。

一些人从读者的理解层次来处理此问题,认为每一部作品的构成都是整体有层次关系的。读者对作品的阐述也整体有层次性的,由于读者阅读水平的不同对每一作品感受各不相同,对内容的感受永远大于形式。从内容的构成上,分悲剧与喜剧,每一部作品整体层次的构成形状就象一个三角形,底部材料、主题、情节、细节等,以上意蕴、意境、韵味、象征技术表现等,其底部与大众的沟通最容易,这些内容离生活最近,民族的文化氛围最重,最容易引起共鸣。

有一些更深入从读者角度从文学的大众化来处理它,认为这样更利于启蒙,更利于商业文化的发展。因此任何个性化的创造、由此演绎出的人性、个性、女权、主体论、自我实现不能逃脱大众所理解的框架,个性创作与大众理解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

这些话都不错,但更应该从文学艺术构成涉及五个要素:作品、作者、读者、宇宙自然、生存存在来思考问题,从这五个要素构成的大众传播模态来思考问题,真正地从文学活动整体的实践中科学地思考它。这大众传播模态的思考不是职业传播者和传播机构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向大众提供信息、知识、观念、娱乐等的行政或商业主导下的宣传过程;而是在文学传播领域中职业传播者、传播机构与受者双向互动,运用信息、符号这些科学的社会理念来构建的传播过程。

作者与受者之间传播需要媒介,但媒介只是载体,媒介是为传播的内容需要而存在,内容需要在传播中是第一位的。但内容是静止的,而传播是动态的,信息、符号就是反映动态中的传播内容,必定成为最核心的需要了解、处理的事实。信息在当前社会处于无以伦比的地位。现在是商品社会,商品社会的要求建立共同体的产物,信息作为共同体的必须“物能寄载”而存在。同时因为是商品社会,商品与人的情感生活息息相关,大众传播中的文学创作不断地时新,不断地改变所需信息内容。尽管艺术作品属于个性创造,可以远离商品社会,但只要作品一进入大众传播的范围,必然有大众传播信息内容。作者、作品与读者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不断发展现实中的内心对“人性”、自我认识以及同情深感兴趣的私人相互之间的亲密关系的认同感上,作者想要的心灵那一部分自由必然融入大众传播中,这就是文学效果的铁定法则。作者依据此法则进行创作,读者一方面根据实际经验来认定、充实作品中虚构的私人空间,另一方面用认定了的虚构的私人空间来检验实际经验,文学作品成为现实生活私人精神的补偿关系的活动。一旦作品拥有广泛读者,并就所读内容展开讨论,可以把它带进共同推动向前的启蒙过程之中。

“信息这个名称的内容就是我们对外界进行调节并使我们的调节为外界所了解时而与外界交换来的东西。”还可以这样理解,信息是每个个体与外界交往增加确定性的内容,消除不确定性的内容。大众传播中文学怎样在大众主观信息(语义)进行增加或消除,这要求我们从信息理论上去解决。各个时期确定性的内容不同,五四以来,民众有强烈的追求民族解放、民族复兴的渴望,如今民众有强烈的真善美追求及情感喧泄。作者必须认清自己所处时代的本质,清楚民众的现时的主流精神,把握历史的发展,对各个时期确定性的内容作出正确的选择。

文学作品的内容信息领域主要在私人生活空间中,反映人的精神面貌,如果仅此理解“信息”,将摒弃更多的文学内容信息。大众传播信息的特征有新闻性、愉悦性、知识性等。单从价值性来讲,有理论价值、经济价值、美学价值、社会价值、政治价值、宗教价值。如将各种信息特征分成各种文学种类并发展它,寓于其中的某种价值,象国外科幻卡通那样,能有效地发挥文学内容信息的功能。

由于商品社会媚俗的误导,大量出现色情、暴力、失实等信息垃圾,我们有必要建立信息生态理论,目前认可的信息生态理论有五个方面内容,我们可以借鉴它。“一、坚持“绿色”原则,即坚持高品质,尽可能地减少信息污染;二、坚持多样原则,即允许多信息并存,对人类来说信息多样化就象生物多样化一样重要;三、坚持平衡原则,既不要造成信息富集、信息超载,也不要形成信息盆地;四、坚持循环原则,即保持信息良性循环,加强文化活力;五、坚持“扎根”原则,即在“扎根”中国文化土壤的基础上,弘扬优秀的中国文化,东方文化和世界文化。”

信息学是信息现象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文学作品的内容中信息现象更多的反映在现实生活上,倘若文学只是具有现实因素,那新闻、写实完全可以取代文学,我们不必费神讨论这课题,把它归于社会科学的范围内,以信息的旦性的方式处理它,事实上文学还有浪漫主义因素。比如我们熟悉的《红楼梦》,一个集时间、地点、人物于一体的现实生活不可能存在的大观园,又设置了一个隐隐约约的神话世界。现实中的人物被影射为神话中宿命的原型,下凡历劫的幻象。这是一个非常个性化的文学表现典范,文学的魅力也在这。一方面根系深入现实的私人空间,一方面唤醒公共的浪漫空间,唤醒刻骨铭心的幻影。现实性是影视文学的根,浪漫性是影视文学的命。要体现文学的浪漫主义,也不能不提大众传播中的符号意义。要使信息有根,保持信息良性循环,必须运用传播学中另一个重要概念———符号。

“所谓‘符号’是传播过程中为传达讯息而用以指代某种意义的中介。”符号不仅仅能用以指代某种意义,它还能引发感觉和精神上某种想往。早在古罗马时期思想家奥古斯丁给符号下过一个颇为简洁的定义:“符号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使我们想到在这个东西加诸感觉的印象之外的某种东西”。符号是历时与深层、精神与物质、真实与虚幻等等不同实在与层次统一在一起。符号与人类心灵历史始终共存,并且越来越复杂与精致。

不少作者自觉与不自觉运用符号手段来进行创作,其中之一是借助母题来吸引观众,也是文学影视界的一个常用方法,蕴涵各种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原型的作品经久不息就是证明。打动读者的利用大众熟悉题材是一个原因,更主要的是其反映的思想主题内容符合大众传播现实信息的要求,能在当时背景下挖掘现时的主题利用题材原型与读者之间相互沟通,引起共鸣。

任何民族的文字形象符号生成是历时与共时积累起来的一种“统一”。这种积累起来的“统一”,从外部讲,产生于四方面:①其领域的创作者在同一的文学艺术思维的影响下对形象的相互借鉴连续承传。②文化领导者的提倡与总结。③形象传播效果的广度与认可度。④社会形态的变化,在礼俗社会中,人们靠传统习俗、家族关系、友谊等连结,而在法理社会中,社会契约成为彼此联系的关键。前者以土地、世俗家族情感这种文化联系的形象较多,后者以开拓、个性丰富具有个人思想的形象较多。同一的社会形态下,必然产生与激发一些共性的形象。四个方面,文化领导者占主导地位,我国现时意识状态还远远没进入西方所谓的后时代,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价值资源正等着我们去开发,去构建。

早就提倡“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对民族的大众的文化体系我国的文化领导者研究很多,实践也很多,但对科学的文化体系相对少一些,偏重于自然科学内容上。大众传播是建立在实践上的一种科学理论模态,对怎样建立科学的文化体系,值得我们借鉴。

参考文献

1 [美]罗伯特·维纳人有人的用处[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大众传播论文篇6

论文关键词:大众传播;法律制度;基本经验

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同时又提出“要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这两者的契合点就是要在我国的大众传播领域推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是要加强我国大众传播领域的法制建设。而要解决这个问题,研究我国大众传播法律制度的现状以及总结建国以来我国大众传播法制建设所取得的基本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我国的大众传播法律制度

大众传播是指职业传播者和传播机构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如报纸、书刊、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向大众提供信息、知识、观念、娱乐等的过程。@大众传播法律制度是指现在正在发生效力的所有调整大众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大众传播活动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决定了大众传播法具有广泛的法的渊源,是跨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等多个法律部门、涉及多种法律文件的法律规范的集合体。总的来说,不管大众传播法律制度的复杂程度如何,其都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保障大众传播活动中公民、大众媒介正当行使表达自由的法律制度;二是对表达自由进行合法性、正当性限制的法律制度。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对大众传播媒介的立法虽然比较零散,缺少专门立法,但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包括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等在内的大众传播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主义的大众传播法律制度基本建立。

1、为大众传播活动中表达自由提供保障的法律制度

表达自由的保障是指为表达自由提供某种法律保护使其不受侵犯和破坏。表达自由作为人的一项最基本的宪法权利,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已经成为国际组织、世界各国的共识。世界各国对表达自由所提供的法律保障大致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宪法保障分为直接保障和间接保障。直接保障就是宪法明文规定不得通过任何立法来限制表达自由,并在实践中通过司法判例和制定非专门性法律来保障,这以美国联邦宪法为代表;间接保障就是宪法原则性地规定保障表达自由,但又规定了限制表达自由的例外情况,并允许制定专门性法律来限制表达自由,这以现行联邦德国基本法为标志。立法保障包括制定特别法进行保障以及在一般性法律中予以保障。司法保障主要是指世界各国在行宪、司法实践中通过总结各种司法原则提供的对表达自由的保障,如禁止事先约束原则、绝对主义原则、优先地位原则、双重基准原则、内容中立原则、较少限制手段原则、禁止法律模糊和限制过宽原则等等。

我国现行法律对表达自由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我国现行宪法对表达自由的保障属于间接保障,并且将对不同表达行为的保障规定在不同的条文中。我国现行宪法没有使用“表达自由”的措辞,但表达自由内含于宪法的第35条等条文中。行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我国现行宪法对表达自由进行保障的最一般、最核心的规定。同时,现行宪法还规定,公民享有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权(《宪法》第4条),以及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宪法》第47条)。

立法方面的保障没有制定诸如《新闻法》、《出版法》等特别法,在一般性法律中,除《著作权法》提供对大众传播活动中基于创作作品和基于传播作品而享有的表达自由权利提供保障外,其他涉及大众传播活动的法律对表达自由的规定多为限制性的。在司法保障方面,由于我国现有司法体制下法院不能直接援引宪法条文作为判案依据,又缺乏对表达自由提供保障的特别立法,使得司法保障比较模糊,不够细化。

2、对大众传播活动中表达自由进行限制的法律制度

表达自由是一种相对权利,世界各国对表达自由的限制一般通过3种途径进行:一是在宪法中对表达自由的限制进行原则性的规定;二是通过立法、法律的适用来限制表达自由,设定法律界限;三是行政限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制度和行政措施来限制表达自由。限制的种类包括:事先约束,事后惩罚,准人限制,内容限制,地点、时间、方式和对象限制,其他附带限制。

我国对大众传播活动中的表达自由进行限制的法律制度已相当完备与成熟。首先,我国宪法第5l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国现行宪法对大众传播活动表达自由进行限制的原则性规定,也是对大众传播活动表达自由进行立法、司法、行政限制必须遵守的原则和最高规范。其次是立法、司法限制我国立法机关至今仍没有制定专门的大众传播法,而对表达自由进行限制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民法通则》、《刑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中。司法机关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在具体适用法律的过程中,通过调整表达自由与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正审判、公序良俗以及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私权利之间的冲突平衡,来实现对大众传播活动中表达自由进行限制的目的。

最后是行政限制。我国对大众传播领域中表达自由进行行政限制主要是通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政策来进行。这种行政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媒体准入限制。我国媒体准入实行许可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想从事媒体活动,必须经国家媒体管理行政机关批准,取得相应资格后才能进行。

第二,内容限制。对大众传媒传播内容进行限制是世界各国大众传播法律规范的通例。我国在规范出版物、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的行政法规、规章中都规定了限制内容,最集中体现在《出版管理条例》第26条、第27条规定。

第三,对大众传媒从业人员的限制。对大众传媒从业人员的限制包括对有关媒介社长、总编辑(编辑)任职条件的限制、对新闻采编人员从业资格的限制、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的限制、记者证和记者站的管理。

第四,重大选题限制。重大选题是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内容,对国家的政治、军事、安全、外交、宗教、民族等敏感问题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和其他需要宏观调控的选题。如《出版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应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涉及重大选题,未在出版前报备案的出版物,不得出版。

第五,涉外活动限制。大众传播活动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为了确保这种活动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我国行政法规、规章对我国与国外、境外合作的大众传播活动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包括对外来机构和人员的限制,以及对外商投资传媒产业的限制等。

二、我国大众传播法制建设的基本经验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建国以来,我国的大众传播法制建设在经历了初步尝试、基本停顿和逐步展开三个历史阶段后,大众传播法律制度在不断健全,大众传播法制建设在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并积累了许多有益的基本经验。这些基本经验表明,我国的大众传播法制建设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为大众传播法律制度设计中对公民和媒体表达自由权利的保障不够充分。因此,加强我国大众传播领域的法制建设,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培育良好的法治环境

大众传播法律制度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整个国家法治环境的塑造。大众传播法律制度最核心的问题是解决表达自由的保障和限制问题。大众传播活动中,无论是对表达自由的保障,还是对表达自由的限制,都离不开法治。哈耶克认为,对公民个人自由的保障和限制都只能依赖法治的力量。

一方面,法治意味着一切权力(包括行政权力、立法权力、政党权力)都要接受法律的制约。另一方面,法治还意味着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在中国,由于公民的守法意识差,缺乏关注社会的长远和宏观眼光,行使权利时带有利己主义的心理,致使自己在行使权利时往往不愿受到法律的限制。因此,在中国,对表达自由形成威胁的,一方面可能来自公权力的侵害,另一方面可能来自私权利的滥用。这两个问题的解决都依赖于整个国家法治环境的培育,只有在法治的环境下,权力的行使和权利的享有才能被纳入既定的理性轨道。

2、加强对大众传播领域里表达自由的保障

我国现行法律对表达自由虽然提供了某种程度的保障,但这种保障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远远不够,不能为新闻媒体和个人行使表达自由提供强有力的保护。最重要的是这种保障缺乏有效性,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缺失对大众传播活动中表达自由进行保障的专门立法,致使现行宪法对表达自由的保障在目前的司法体制下无法实现。⑨二是缺乏对涉及大众传播活动中表达自由的立法和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司法审查制度,致使公民、法人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的表达自由权利受到侵害或阻碍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因此,制定以保障表达自由为核心内容的相关专门法律和相关司法审查制度,是解决目前我国大众传播活动中表达自由保障问题的根本路径。

3、促进大众传播领域中政策的法律化

大众传播论文篇7

大家一定记得:1971年4月10日,美国乒乓球代表团和一小批美国新闻记者抵达北京,成为自1949年以来第一批获准进入中国境内的美国人。中美两国乒乓球队的友好往来,推动了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进程。前些年由中俄两国文化部共同推进的中俄文化年活动,使两国的文化合作进一步紧密,中俄两国人民之间增进了解与互信,同时进一步加深友谊,为今后遇到国际重大事情时,建立共识与合作打下牢固基础。所有实例说明大众文化的传播有赖于广泛的群众基础,小小的乒乓球、不怎么起眼的文艺交流活动等,都是大众传播的良好载体。

二、多拍摄、制作一些大众草根的正能量的作品(包括歌曲等)

《喀秋莎》、《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三套车》、《山楂树》、《田野静悄悄》、《遥远的地方》等等,这些五、六十年代的前苏联歌曲,以其朗朗上口、耳熟能详的曲调在中国百姓之间广为流传,可以说整整影响了中国一代甚至几代人,事实上,歌曲的意义远远不在于歌曲本身,透过它的旋律和意境,我们可以看到原苏联的田野、乡村、人民质朴的生活,还有他们浪漫忠贞的爱情故事,也就是说是流行歌曲这一大众文化的传播,让我们了解到了苏联他们的社会、民族特质等。一个国家的形象既来自它高端的精英文化,也来自被视为“低端”的大众文化。高雅和深刻文化的跨文化理解往往对于其他文化中的人来说更加困难,而大众文化的鲜活和直接往往可以形成“健康”“乐观”,充满活力的印象。而电影《阿凡达》的成功,不仅仅是电影艺术表现方面的成功,而是在大众文化领域中,掌握、设定议题和议程的能力、科技能力、艺术经验的全面结合所带来的全球性影响。事实上,美国相当一部分软实力产生自民间社会(大学、基金会、好莱坞、流行文化等)。

三、以情动人多创作带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作品

维护国家形象和民族长远利益的严肃任务是广播电视传播的基本取向,但当大家谈起中国文化“走出去”时,往往想到的是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现实的大众文化其实也是“中国制造”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展开的积极面也可以被世界接受和喜爱。打造“魅力中国”,既要吸引对中国传统文化感兴趣的人,也要吸引对中国大众文化感兴趣的人。“文化中国”不应仅包含“传统文化中国”和“精英文化中国”,还应包括“大众文化中国”。当然,对于大众文化的消极性和低俗化我们也要关切和警觉。像央视去年热播的《舌尖上的中国》就具备了相当的区域性和民族性。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里,中国美食更多地是以轻松快捷的叙述节奏和精巧细腻的画面,向观众尤其是海外观众,展示中国的日常饮食流变,中国人在饮食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千差万别的饮食习惯和独特的味觉审美,以及上升到生存智慧层面的东方生活价值观。

四、可以考虑深入浅出,先向周边国家渗透

现在看来,大众文化传播一直是我们的软肋,中国大众文化直接向西方发达国家传播还存在障碍和困扰,一方面,西方传统地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的文化有距离感,另一方面也有西方大众文化高度成熟,中国文化产品还难以竞争。但对和中国文化相通或相近的地区和社会,对面临相似发展议题和生活环境的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国当下大众文化的魅力不容忽视。我们在海外文化传播方面一直高度关注在西方的传播,其实应该更注重传播效果,注重对文化相通地区和社会以及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尤其是周边国家的传播。这样才可能有更好的传播效果和作用。

五、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作用,让微博、微信成为大众文化传播的抓手

大众传播论文篇8

[关键词]成因;媒介权力;大众传播;异化

作为一种人类历史进程中的必然现象,信息传播活动自20世纪以来伴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进入了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为主要媒介的大众传播阶段。较之以往,大众传播无论在信息传递的容量与质量或是时间与空间上均显示出极大的优势,并且将随着电脑技术、社区天线、通讯卫星、雷束电波、显像电话等现代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对人类社会产生更为显著的影响力与作用力。

生活在今天的人们,无疑已成为大众传播链条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人们一旦接触大众传播媒介,便会自觉不自觉地、程度不同地接受传播而必然成为大众传播活动得以进行和循环的构成因素。当人们对这种传播形态给自己的生活带来的全方位的影响和作用感到欣喜和接纳的同时,也对其强劲的传播势头和力量剥蚀甚至取代着自己原有的、正常而自然的人际传播等信息交流方式所造成的某些迷失和缺憾而感到几分忧虑和不安。关注和研究大众传播的专家学者们更是对此十分重视,试图从理性的角度对于大众传播过程中并非一日形成也并非一方建构的所谓“异化现象”给予探讨和评述。

所谓“异化”本为德语Entfremdung的意译,属德国古典哲学的术语。指主体在一定的发展阶段,分裂出它的对立面,变成外在的异己力量。客观而论,大众传播过程中所出现的异化现象的确是不争的事实,似乎是由作为信息传播活动主体的大众传播所引发的一种不和谐,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种种情形表明,大众传播过程中的异化现象是一个有着复杂原因的社会问题,本文拟就大众传媒与受众这两个大众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入手,对此给予一些探讨。

一、大众传播媒介的强势与尴尬

大众传播即“职业传播者通过某种现代化的传播媒介向为数众多的不确定人群传递信息的活动”。“大众传播是由一些机构和技术所组成,专业化群体凭借这些机构和技术,通过科学手段(如报刊、广播、电影等等)向为数众多、各不相同而又分布广泛的受众传播符号的内容”。显而易见,大众传播的主旨在于向人们传递信息,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具有一定精神文化基础和物质技术条件阶段的必然结果,是与人类社会发展必然需求相吻合的一种自觉行为。惟此,一种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即人类的信息传播活动已由人们共同生活所必需的人际交流的自然行为转换为“职业传播者”或“专业化群体”凭借现代化的传播手段有意识、有目的地向人们传递信息的自觉行为。这种转换固然标志着信息传播已趋于社会化与专业化,标志着人类传播活动伴随社会整体的发展进步而进入了更为先进的阶段。与此同时,这种转换也极大程度地标志着大众传播已从人类最初的、共有的人际交流范畴中分离了出来,从人类信息传播的自然状态中分离了出来,成为独立于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凌驾于一般意义的人际交流与信息传播活动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于是,现代社会的大众传播活动便完全由职业传播者与传播工具所构成的大众传播媒介所控制和垄断,并且渐次融入媒介意志而成为“用以做出决定、用以说服和操纵别人”的手段。

客观而论,作为现代社会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之一和连接信息与受众的桥梁,大众传播媒介为人类认识自身与外部世界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使人们的思维与视野远远超出己所能及,如同马歇尔·麦克卢汉所言:“媒介是人体的延伸。”显然,加拿大著名传播学者的这种并非理想主义幻象的勾勒,对于大众传媒的基本特性给予了客观认证,清晰地昭示出传播媒介与人们之间应有的关系。然而,当人们的生活知识和经验大多来自大众传媒,人们与他人和外界的交流大多借助大众传媒,人们对于社会、乃至对于自己本身的认识和了解大多依赖大众传媒的时候,人们的生活状态便会自然而然地受到大众传媒极有力的牵引而很大程度地被涂抹上媒介化生存的色彩。在这种媒介化生存的状态中,大众传播媒介所提供的超越时空的、高度密集的、极为现成并且获取便捷的各类信息在给人们提供切实的帮助与服务的同时,也自觉不自觉地使人们逐渐漠视自己所拥有的思维与行为的自由,漠视自然而传统的人际交流,日甚一日地习惯于闭塞的环境、习惯于依靠大众传媒来排遣内心的寂寞,沉溺于在大众传媒提供的信息所引发的喜怒哀乐之中,满足于大众传媒牵引下自我营造出的色彩斑斓而却往往子虚乌有的交流幻觉而忽略甚至放弃与外界的真实接触与交融。此种情形充分印证着威尔佰·施拉姆的观点:“人在大众传播中迅速丢失个性与创造力。”我们不能不视其为现代社会人际发展中的一种负面现象。

情形确乎如此,大众传媒的处境便显出几分尴尬:一方面大众传媒致力于信息的收集与传播,竭尽全力满足不同受众在不同时期所产生的不同受传需求,并且以此作为体现自身社会职能与存在价值的根本基础。同时,人们在赞叹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优势及其带给自己的种种益处之际对于大众传媒的信任度和依赖感也随之不断增长,并且会逐渐形成一种公众心理定势,从而决定对于大众传媒及其传播活动的基本态度:确信大众传媒对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确信大众传媒给予自己生活以显著影响的合理性。这种心理上的认定无疑从客观上将大众传媒推到了一个社会整体与社会成员个体均不可或缺的显赫位置。而另一方面,当大众传媒所提供的信息、尤其是经过传媒加工处理后的信息强有力地辐射和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而无形中剥夺了人们正常自然的人际交流的快乐,消蚀和损害了人们对于外界事物原有的感知能力与判断标准,迫使人们将自己的价值标准不自觉地纳入大众传媒的价值系统而明显地丧失了个体思维与创造的自主性时,对这种趋向有所察觉的人们必然会对大众传媒提出尖锐的批评或抨击,甚至对于传媒所传信息以及传媒本身产生某些猜忌、怀疑和排斥。这种处于两个极端的社会态度往往使大众传媒陷入极其难堪的境地。

二、媒介化生存的满足与尴尬

从另一个角度来审视便可发现大众传媒的这种尴尬实在也是生活在日甚一日地依靠传媒生存的信息社会中的人们的尴尬。

毫无疑问,大众传媒作为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必然具有某种社会功能。无论是传播学先驱拉斯威尔提出的环境监视、使社会遗产代代相传的观点,或是传播学大师施拉姆确立的社会需运用于管理、指导和娱乐的学说,他们所诠释的大众传播的种种功能确实通过大众传媒的长期实践而得以充分体现。值得明确的一点是,在当今社会中作为一种信息传递通道,大众传媒在将大众传播的种种功能融入信息传播的内容与容量、方式与频率、范围与时机等过程和程序中时,往往必然地蕴含有确立在某种利益、需要或者愿望之上的大众传媒意志。这种媒介意志通常会外化为特定的生活热点、社会时尚、公众话题、社会观念因素、社会舆论等等,较为显著而深入地影响和作用于接受传播的人们。就此而言,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大众传媒在体现自身功能以服务于社会的同时也行使着某种权力,或者说人类社会在赋予大众传媒以种种功能的同时也赋予了它无形的权力。具有多重社会功能并持有某种权力的大众传播在选择信息、加工处理和传播信息时自然处于极其主动的地位而在大众传播活动中占据着绝对优势。

与此同时,现代社会的人们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生活和与日俱增的种种诱惑欲望时已难以保持内心原有的平衡和从容,思维与行为渐趋一种急功近利虚妄浮躁的状态。这种情境中的人们十分容易满足大众传媒所提供的丰富而现成的信息,无暇甚至无意对媒介所传的信息给予甄别与证实,往往会不加选择地将其作为确定自己生存状态与生存目标的参照系统,使个人完全陷入媒介化生存状态而显得极合时宜甚至超前(这种超前大多为媒介所营造),实际上几乎丧失了自我,丧失了保有自我的权力与自由。毫无疑问,这种对大众传媒的极大依赖无形中助长了媒介权力的膨胀和扩张。虽然人们的依赖不乏媒介传播优势与渗透力的作用,但同时也是现代社会本身所具有的生存观价值观给予人们深刻影响的结果。

在信息高度密集、生活节奏不断加快而生存压力日益增强的今天,人们自然地将大众传媒作为获取各类信息最为便捷而有效的渠道,自觉不自觉地将大众传媒所提供的信息作为调整与修正自己思维和行为以求生存发展的重要依据,并且注重将自己与大众传媒之间的融合程度作为衡量自身是否具有社会化特征的一项指标。人们的这种客观需求与主观依赖无疑是大众传媒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难以想象,完全依赖媒介生存,而将人们的生命战车完全纳入大众传媒策划与制作的轨道之中,自觉放弃个性和创造力,放弃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责任与权力,人类将陷入怎样的无奈和悲哀。同时我们也难以想象,完全排斥大众传媒,完全堵塞住这一信息主通道,完全回归到人类传播最初阶段的社会将距现代化目标有多遥远。显然任何一种情形都是人类的灾难,出现哪种偏差的社会都不是健全的、理性而文明的社会。我们应当相信,社会在赋予大众传播以种种功能的同时,也必然具有调整和控制大众传媒的能力。而被大众传媒所包围的人们也会渐趋清醒,必然努力找回自我与保存自我的自由和权力。

三、大众传媒与受众如何不尴尬?

毋庸置疑,大众传媒以其高密度大范围的信息强势覆盖着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人们的生存环境、生存观念、生存方式、生存质量与目标产生着极其显著的影响,并且占据着人际交流的绝大空间。然而它不可能也绝不能完全替代人们通过自己的社会实践获取真知并依此作为确定生活坐标的根本依据,大众传播也不会成为人类交流的惟一方式和途径。实际上大众传媒与受众之间的关系并不一律,也就是说人们依靠媒介生存的程度并不一律。不可否认受众中不乏闻声即倒的“靶子”,任由大众传媒摆布而放弃自我,最终被自己的迷失所愚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明白自己与大会传媒间应有的关系,努力将传媒提供的信息作为确定自己生存与发展的参考依据之一,而不是惟一的依据;注重有选择地获取,而不会简单地将传媒营造的“意象”当作现实,自觉放弃对生活所拥有的感知权与支配权。

两年前美国曾掀起一场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周不看电视”运动。这场约有500万美国人响应的运动的发起者——“没有电视的美国”这一民间团体的领导人拉巴姆认为:“既然人们呼吁提高电视节目质量已有很长一段时间而情况始终不见明显改善,那么,我们除了不看电视之外,也没有更好的选择。”⑤这种说法表明人们在接受大众传播的同时也具有对大众传播的内容以及对大众传媒本身的选择、判定和拒绝的权力。尽管拒绝往往带有“消极抵抗”的色彩,却是人们与大众传媒难以和谐,或者大众传播有悖于人们受传需求时所采取的主动行为,体现着人们对大众传媒的另一种立场和态度。

毋庸置疑,现代社会的人们应当具有对大众传媒认同或者排斥的权力以及行使这种权力的能力。虽然传播学家认为媒介是人体的延伸,但在大众传播过程中,受众与传媒之间并不能够完全契合而是存有某种距离。这种距离的大小通常是由受众依据大众传媒的传播质量与水平,依据大众传媒所传信息与自己通过社会实践或其他途径获取的知识经验而形成的真知系统的叠合程度给予测定。如果人们只是将大众传播作为一种信息的主要来源而不是惟一来源,因而也将传媒所传信息作为参考体系而非完全仿照体系,那么这种趋于理性与明智的态度必然会支配人们有选择地面对大众传播媒介,获得各种受传需求的满足,充分体现受众在大众传播过程中的主动性,并且保有对于大众传媒的选择、判定与拒绝的权力。

实际上,当人们保有这种权力并且以报纸杂志的发行量、广播电台的收听率、电视台的收视率等形式将其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展示在大众传媒面前时,无论从经济效益或是从社会效益的角度,大众传媒都不可能对这种受众权力无动于衷,而仅仅将面向受众、满足受众需要作为一种诱惑性口号或者自定游戏规则时的幌子;不可能不依据时代特征来从根本上合理地确定自己的社会位置、社会职能与社会价值,努力协调与受众的关系,尽量地使大众传播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从而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赢得最大空间。否则就不会有报纸杂志走马灯般的改革和广播电视不断翻新的尝试。显然,现代社会中的大众传媒已经明确意识到受众并非一击即中的“靶子”,而是大众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之一,受众不仅参与大众传播活动、评判着大众传媒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也极大程度地决定着大众传媒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当我们探讨大众传播中的异化现象时,不能脱离这种现象得以产生的复杂原因,切断大众传媒与人际社会之间的天然联系,更不能漠视大众传媒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关系而将其置于孤立的、甚至是对立的位置来审视,以免评判失于偏颇或片面。

如果说大众传播过程中的异化现象主要表现为人的媒介化生存状态和媒介权力的滥用,那么消除和防止这种有悖于大众传播主旨、阻碍其正常功能发挥和完善的情形就必须从这两个方面入手。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这样一些现实因素:

1.媒介权力的多重性。大众传媒既是信息传播的物质

载体,也是促使大众传播者与受众得以交流的中介和纽带。因而人们所接触的大众传媒不仅仅是一种客观物质形态,更是大众传播者与传播载体紧密结合后的产物。分布于不同媒介之中的职业传播者在选择、加工(包括制作)和传播信息的具体环节中行使着以体现大众传播功能、满足受众需求为基本目标的职责和权力。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在当今社会中,大众传媒往往直接或间接地从属于一定的社会组织,这就必然地使大众传媒在体现或行使媒介权力时不同程度地传递着一定的社会组织(或政治或经济)的意图,诸如政党报纸必然会在信息选择加工传播中融入政党的政治观点和主张,而受制于某财团的电台也必然会在传播活动中昭示财团的价值观念或经营理念。此时,大众传媒所拥有的权力并非完全归属于媒介本身,其中也蕴含着一定社会组织的权力,而一定社会组织权力的融入使媒介权力具有了更强的权威性和感召力。

在大多数情形下,受众对于媒介权力的感知与判定通常会直接面对媒介本身,而自觉不自觉地将融入媒介权力之中的社会组织的权力看作是媒介的权力(尽管社会组织往往会通过大众传媒行使自己的某种权力)。这种等同与混淆,无形中强化了媒介权力以及受众对于媒介权力的认同感。

由此可见,媒介权力绝非媒介独立生成和拥有的单一特性,而是一种富有多重因素的社会力量。尽管在大众传播活动中媒介体现权力的动因有时会较为复杂(有时甚至无法自控),但是作为社会发展的促动力量,大众传媒在其传播活动中还是应当合理运用媒介权力,特别是在自身所从属的社会组织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而受众又十分认可媒介权力时尤需如此。

2.媒介运作的复杂性。就我国现状而言,社会转期的全方位改革已将大众传媒从国家财政的盘子里剥离了出来并且推向了市场,逐步建立起一种“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运作模式。这种体制上的变革迫使大众传媒不得不将面向受众、面向市场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必然条件。这种一改居高临下的单向传播而将受众因素融入传播过程之中的转变,不仅意味着大众传播活动行为主体的回归与确定,同时也意味着大众传媒必须与受众构建一种供需关系。虽然这种供需关系并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纯商业关系,却也在市场经济的社会背景下带有几分功利色彩。此时的大众传媒已不再是无须考虑经济因素的超脱的“精神贵族”,它必须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去追求发行量与收听收视率,必须去追求广告利润与整体经济效益,这就十分自然地将受众纳入大众传媒以及传播内容的消费群体,使受众成为大众传媒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大众传媒被认定是事业单位无疑体现着它从属于政府或政党的特殊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表明着它的社会职能。同时它在经营上又具企业化特点而必然在很大程度上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运作。惟此,如何既保有大众传播的本性和精神,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又能拥有较为坚厚的经济基础,两者的相互兼顾和促动无疑是大众传媒每日面对的课题。显然,一些传媒在信息传播之前对其进行市场估价的做法带有明显的商业操作性,但是如果这种做法的目的仅在于进行有效传播以满足受众需求,并且坚持真实的客观存在即所传信息的内涵,那么这种做法便不完全等同于一般商业行为而属大众传媒企业化运作的合理性手段。当然,如果大众传媒只是为了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无视信息的本质属性,将其作为一种可以随意制造的商品,不惜营造虚假的东西,虽然此举有时确能欺瞒受众,占据一定的传播市场,但由于它彻底背离了大众传播的主旨和精神,自身的异化导致大众传播的异化,最终会彻底毁坏与受众之间的关系,失去生存基础便意味着自我毁灭。

3.把关人权力的显著性美国传播学专家库尔特·卢因提出的“把关人”这一概念涵盖传播活动中的记者、编辑、电视与广播节目的制作人员。就大众传播的过程而言,把关人对于信息的取舍、信息的流向和流量都有十分显著的控制力,并且直接作用于受众对信息的理解。因此,把关人的这种对信息的控制力必然地成为媒介权力的构成因素,或者说媒介权力往往通过把关人对于信息的控制力来体现。就此而言,如果媒介权力出现滥用时,实际上很大程度是把关人的权力被滥用。

在大众传播活动中,记者编辑等把关人以“本台记者”、“本报编辑”的身份选择、决定并面向受众传递信息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媒介整体,受众对此也十分认同。这种情形使得把关人潜意识中或多或少地存有“我即媒体”的意念,以至极为容易地将自我个体移入媒介集体之中而无形地大大扩张了自己的权力。譬如把关人会根据自己的价值标准衡量和取舍信息,根据自己的理解水准评价信息,根据自己的业务能力处理信息等等。即使把关人个体出现传播偏差,受众也会首先批评媒介整体,而媒介也往往出于保护和爱护把关人的动机由集体承担责任或做出解释。于是把关人不免会滋生几分自视优越特殊的安全心理,而这种心理则成为他们运用或者滥用权力的构成因素。虽然近年来由于把关人滥用权力而引发的新闻诉讼案迭出,表明着社会对于把关人作为传播行为主体之一的角色的认定,以及对于把关人传播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但就整体而言,在大众传播过程的具体环节上,把关人仍然具有显著的自主性,他们通常能够左右信息传递过程并影响受众,而受众在接受信息时,不可能去核实把关人对于信息行使的控制力是否适度,是否准确与合理。因此,媒介权力很大程度上掌握在把关人手里,教育把关人用好这种权力并且建立完善的新闻法规、强化受众与社会对把关人的监督制约作用便显得极为必要。

综上所述,大众传播过程中的异化现象是由多重因素构成的复杂问题,消除这种现象固然需要大众传媒自身的努力,同时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和参与。毕竟大众传播是社会进步的一种标志,毕竟我们每个现代人对于大众传播所传信息有着极高的需求。所以克服大众传播过程中的异化现象,建立起大众传播与社会、与受众之间和谐、合理而互动的关系,应是当今人们的共同愿望。

参考文献:

①《辞海》哲学分册第278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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