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08: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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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模式。这种计价模式综合了企业、市场、工程三方面的实际情况,尊重市场的竞争机制,发挥企业在工程价格计价方面的自主性,提出了综合单价,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因素。把计量单位和原则形成统一的规定格式,把发包人设置的计价项目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做成项目实物工程量清单。在建立市场招投标机制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形成公平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工程计价模式,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有些显著的特征。先说一下招标,招标时要编写招标文件,文件中必须含有工程量清单。在进行工程招标时,招标人或机构负责编写招标文件。需要编制各种的工程量清单,比如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当然编制这些清单时必须要依据工程的特点、招标要求、图纸说明等。投标时也要编写投标文件,文件中应该包含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资料。投标时编制的清单也非常繁多,包括措施项目计价表、其他项目计价表等,当然编写这些计价时必须要参考施工方法、材料采购、人工等。
2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实施
2.1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量清单是进行工程造价计算的前提条件,无论是对招标还是投标都非常重要。它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投标的重要基础,没有它市场公平竞争将不可能实现。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内容明确的原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有以下几个重点。一是编制依据。其实任何事物的编制都不是任意而为、凭空而出,都要参考一定的标准和依据。工程量清单的编写依据就是对工程资料的全面掌握,这些工程资料包括实地考察、业主意图、施工条件等。二是进行项目划分。一个工程往往包括很多的项目,为了方便工程造价就要对各项目进行划分,主要是在质量、内容和工艺等方面进行划分。三是清单说明简洁明了。制定完清单以后,还要对清单进行说明,方便看者能够清楚的了解。需要对工作内容、施工工艺等进行说明,尤其对对施工条件和自然条件进行说明,这些都会直接影响投标人对工程情况的了解。另外也要对配套表格、操作方法等进行说明。说明时要尽量准确的表述。
2.2审核编制标底
审核编制标底对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在工程评价时,标底不起重要作用,只是一个参考因素。但是在招投标阶段标底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在核算成本、估值社会必要劳动、确定费率价格等时候,标底都是重要的参考依据。标底价格不能随便确定,要进行大量的市场调查,包括人工、材料等,对造价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比较同类工程项目。把标底的价格水平控制在同类项目工程的平均水平。
2.3合理询标
合理询标也是工程造价在招投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询标是在开标和定标之间进行的,询标的对象主要是投标人,询标的方式是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监督工作,通常是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询标是将来确定工程合同价的重要基础和先决条件。通过询标,就是要发现和解决一些问题,如欺骗性报价、低于成本报价、错报漏报等问题。发现问题后,招投标各方针对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2.4确定合同
确定合同是工程造价的关键部分。一旦签订了合同,就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确定合同时要慎重,综合各种因素,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因为工程量是统一的,所以什么样的合同类型就决定了采取什么样的投标报价策略。因为清单工程量不是实际计量值,而是预计的,所以实际与预计的工程量肯定会存在差别,如果差别较大,那么合同双方的利益风险就较大。选择合同类型时一定要考虑到这些因素。合适的合同类型不仅会在报价时带来竞争优势,也能规避合同有效期内存在的利益风险。通常,工程大小不同,合同类型也不同。对于一些小工程,因为工期短、规模小、技术简单等,总价合同是普遍使用的合同类型。而对于大中型工程,采用的合同比较复杂,可采用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相结合的类型,前者为主,后者为辅。对于工程的主体项目就采用单价合同,非主体的项目则采用总价合同。
2.5约定合同条款
确定了工程造价合同的类型,就要进行工程造价合同的编写。其实合同就是由众多的条款组成的。约定合同条款也是工程造价的文字表达。在约定合同条款时,不仅要对双方的责任进行明确,还要使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维护,应该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要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尽量降低或避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所以责任、利益和风险,甚至管理都应该融入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程序性条款。程序性条款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合同从开始到结束,都可以见到程序性条款的内容。有了程序性条款,工程价款的结算的流程会得到规范,可以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程序条款应该包括计量程序、支付程序、处理程序等,具体的时间、期限和操作步骤应该在条款中进行明确。二是工程计量条款。对计量方法和计量内容应该提出明确内容。对于隐蔽工程的计量也不能忽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工程部位,来确定计量方法。计量方法是计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是核定工程量的重要手段。三是有关价款的条款。在合同中价格调整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不能让别人在价格上钻空子,形成争议性的价格。因此价格调整的条款必须有明确的内容,不能存在歧义,不能具有多种解读。条款的指向性和操作性都应该进行明确和细化。比如合同中对关键的价格没有明确的标出,没有指出计价方法等。价格调整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因工程量变化造成的价格调整,一种是原材料价格变化而造成的价格调整。针对价格的调整,条款中应该约定调整公式或分担原则。四有关职责条款。合同中应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详细的表述,这样才可以划清合同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同时也要尽可能多的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和事件,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对风险进行量化管理。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争议和索赔事件的发生。五是有关通用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是根据国家标准订立,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各种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都有它,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它结合工程实际,针对个别工程项目提出的条款,保证工程项目可以合理实施。
3结束语
在审核设计阶段时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施工地地理位置、地质情况、交通、绿化、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系统、临时设施等。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实地考察,对整个施工环境有整体的了解,对需要拆除和增设的设施做到心中有数,为计算各种措施费用获取必要的信息。同时对于施工中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向设计方和施工方反映,由技术人员结合实际采取合理的解决措施。只有现场与图纸相结合,才能对预算进行科学的审核,保证预算的合理性。
2根据工程量清单对各项工程量进行重点审核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就是审核其清单描述与图纸要求是否一致、描述是否能够完整表达清单项目特征,组价内容是否与工作内容及项目特着描述符合,项目计量单位是否与工程量相匹配,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等等。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核从以下方面进行:
2.1熟悉清单工程量计算原则采用不同的计算原则会得出截然不同的计算结果。审核时应仔细审核工程量是否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计算原则进行计算,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下要采用清单工程量法计算工程量,审核时要对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进行多重审核,保证计算的准确性。
2.2根据实际选择审核工程量的方法审核工程量的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有的工程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可采用重点审核法对重点工程量进行重点审核;反之,对于那些时间较宽松的工程项目则采用全面审核法,审核时可采用算量软件进行算量以保证审核的效率和准确性。
2.3审核工作内容与清单项内包含的定额组价内容是否相符,定额套用是否真确,单价是否属实通常多组价项往往会的导致单价偏高;相反,少组价会导致单价偏低,因此一定要保证清单描述的工作内容与所包含的组件的内容保持一致,为合理确定单价奠定基础。例如,金属结构构件制造项目已经包括钢材损耗及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但是清单描述确实刷两遍防锈漆,此时就应该审核到底刷了几遍防锈漆,钢材损耗的实际数量,以确保单价的准确计算。
2.4对规模大、造价高的项目应做重点审核在进行审核时对于像钢筋、混凝土、水泥、抹灰、刷漆这些占造价比重较大的项目应进行重点审核,做到不漏算、不少算,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比如说,某小区居民楼工程,预算编制单位由于汇总错误少算一层有梁板的混凝土工程量约180平方米,导致比审核价少算6万元。此外,对于一些零星项目的审核也应做到不漏算,虽然它们占的比重不大,但是如果漏算这些项目会导致签证变更,导致结算时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2.5对项目特征做到准确描述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也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因此在编审工程预算时一定要保证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如果清单项目描述不清或者漏项、错误,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引起分歧,甚至在结算时会出现矛盾纠纷,所以对清单项目的描述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能否顺利进行。比如说,室外混凝土无障碍坡道,按展开面积计算与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的工程量截然不同,在描述中应注明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避免在综合单价的计算中出行重复计算,影响整体造价的准确性。
2.6审核设备、材料的单价是否合理设备、材料在整个工程造价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设备、材料的单价是否合理直接关系整个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审核设备、材料的预算单价是否合理,应看是否符合施工地的实际价格水平。如果采用市场价格,则要核实该价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若是采用政府等相关部门公布的物价信息,则要注意该信息的时间、地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了调整等。当无法确定某种材料、设备的价格是否是当地真正的市场价格时应电话咨询当地经销商确定该材料的价格,从而更加合理的确定材料价格,保证预算的合理性。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模式意义
一、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意义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取向是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和生产力布局,而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又是价格改革的中心,因此在造价管理改革中计价模式的改革首当其冲,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不可能游离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之外,所以建立以市场为取向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也是电力工程造价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之一和必然之路。
我国加入WTO后,将有些国外大的投资商进入中国来争占我国巨大的投资市场,我们也同时利用入世的机遇到国外去投资和经营项目,入世意味着必须按照国际公认的游戏规则动作,我们过去习惯的与国际不通用方法必须做出重大调整。FIDIC条款已为各国投资商及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金融机构普遍认可,成为国际性的工程承包合同文本,入世后必将成为我国工程招标文件的主要支撑内容。纵观世界各国的招标计价办法,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最具竞争性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国内利用国际货款项目的招投标也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因此,为了与国际接轨就必须推广采用工程量清单即实物工程量计价模式。为此,《建设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报价方式,建立工程造价市场形成和有效监督管理机制。”这结建设工程承发包市场行为规范化、法制化的一项改革性措施,也是我国工程计价模式与国际接轨的一项具体举措,我国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报价也是大势所趋,如果我们不学习和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总包单位无法参与投标,业主无法招标,咨询单位无法编标计价,一句话无法介入项目和市场。可见学习和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必要性、迫切性和意义所在。
二、工程量清单的涵义、作用、分类、与定额计价的区别及表现形式
1、工程量清单的涵义
工程量清单(BOQ:Billofquantity)的涵义有
①工程量清单是把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准备实话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以及它们的数量、单价、合价等列表表示出来,用于投标报价和中标后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工程量清单是承包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工程量清单是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子目分项要求,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写单价用于投标报价。
③工程量清单,严格的说不单是工程量,工程量清单已超出了施工设计图纸量的范围,它是一个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2、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和要求
①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量的依据。
②工程量清单必须依据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及计算单位的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③工程量清单应由具体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④工程量清单在当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工程量清单的分类
工程量清单的分类,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有:
①直接费单价(也称工料单价)
直接费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我国目前的单价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和可进入直接费的调价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其中,这是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编制方式。
②部分费用单价(也称综合单价)
部分费用单价只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依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确定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对应图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同工程实物量计价表,一般这部分费用属于非竞争性费用。综合费用项目如脚手架工程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履约担保手续费、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这部分费用属于部分性费用。我国目前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预算编制方法套用定额及相应的调差文件计算,而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能力自由报价。
③全费用单价(国际惯例)
全费用单价由直接费、非竞争性费用和竞争性费用组成。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由工程清单、措施费和暂定金额组成。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组成,措施费由各措施项目费组成:暂定金额即不可预见费,它包括工程变更和零星工程(计日工)。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价合同,工程蚽发能形成一个独立的子目分项编制。对于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之说明界定。工作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
4、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的定额计价的区别
①定额计价是我们使用了几十年的一种计价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定额+费用+文件规定,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共用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一量定额价与市场价脱节就影响计价的准确性。定额计价是建立在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管理模式,它所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曾提出过“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等多种改革方案。但由于没有对定额管理方式及计价模式进行根本的改变,以至于未能真正体现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也曾提出过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但实际上由于目前还未形成熟的的市场环境,一步实现完全开放的市场还有困难,有时明显的是以量补价量价扭曲,所以仍然是以定额计价的形式出现,摆脱不了定额计价模式,不能真正体现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自主报价。
②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水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跳出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建立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依靠市场和企业的实力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使业主通过企业报价可直观的了解项目造价。
③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不仅仅是在表现形式、计价方法上发生了变化,而是从定额管理方式和计价模式上发生了变化。首先,从思想观念上对定额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定位。多年来我们力图通过对定额的强制贯彻执行来达到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种做法在计划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初期,的确是有效的管理手段。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这种以政府行政行为作为对工程造价的刚性管理手段所暴露出的弊端越来越突出。要寻求一种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从定额管理转变到为建设领域各方面提供计价依据指导和服务。其次,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现了定额管理方面的转变。工作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是综合单价形式,并由企业自行编制。
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的是计价规则、计价办法以及定额消耗量,摆脱了定额标准价格的概念,真正实现了量价分离、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式价格。工程量清单报价按相同的工程量和统一的计量规则,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报出综合单价,价格高低完全由企业自己确定,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实力,同时也真正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
采用行业统一定额计价,投标企业没有定价的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企业利用自身的特点,使企业在投标中处于优势的位置。同时工程量清单报价体现了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也促进企业在施工中加强管理、鼓励创新、从技术中要效率、从管理中要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壮大,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高,可以降低管理费,自有的机械设备齐全,可减少报价中的机械租赁费用,对未来要素价格发展趋势预测准确,就可以减少承包风险,增强竞争力,其结果促进了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使无资金、无技术,无管理的小企业、包工头退出市场,实现了优胜劣汰,从而形成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
5、通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现形式
工程量清单一般由总说明和清单表组成。
工程总说明: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工程量清单在合同中的地位,计算原则、应摊入单价内的费用内容,清单中没有列入和漏报项目的处理原则以及使用工程量清单应注意问题等等。有时总说明也采用表格型式。
工程量清单表随行业和地域的不同可能略有差别,一般包括7~10张表格,表八、表九、表十是否需要由发包人明确。如安装工程:表一、工程量清单总价表,表二、分部工程清单项目费用汇总表,表三、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费用汇总表,表四、技术措施项目费用汇总表,表五、其它措施项目费用汇总表,表六、安装工程设备价格明细表,表七、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表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九、子目工程机分析表,表十、措施项目费合价分析表。再如市政工程:表一、工程量清单总价表,表二、分部工程清单项目费汇总表,表三、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费用汇总表,表四、技术措施项目费用汇总表,表五、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表六、综合单价分析表,表七、子目工料机分析表,表八、计时工价格表,表九、其他。具体表格从略。
三、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面临的工作
目前建设部正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其范畴主要是通用的建筑安装工程,据了解建设部也正在编制小发电机组的工程量清单,一旦审查通过将以法规颁发并强制执行,大型发电机组有其特点而且我们比较熟悉,因此对于电力工业常规的30~60万千瓦机组的工程量清单工作我们应组织人力着手准备,以免被动。
我认为有以下几项工作要做:
1.在目前企业定额普遍尚未建立的条件下,既面对市场又结合我国国情,第一步首先在行业主管单位和协会的指导和组织下,迅速建立并不断完善工程量清单数据库,包括综合项目及独立项目的工程量、综合价、总价等。组织设计,施工、管理等部门在预算基价和已完工程数据的基础上对工程量清单研究,其中金属制造内容组成、表现型式、费率的确定原则等等并做到动态管理,以提高报价的速度和质量。
2.行业协会要尽快制定出既按照国际惯例而内容和表现形式又与我国电力项目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包括统一工程量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划分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招投标的计价行为。
3.为了快捷准确地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必须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操作程序,迅速研制出界面直观、功能齐全高水平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软件,建立起亲密无间原工程价格信息系统。
4.我国在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除外,按照这一评标原则,标底不再做为评标的唯一标准,同时为了保证中标的价不低于成本价做到合理和公正,还应建立询标监管,应由专家对投标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询问、核算和判断,以排除不合理报价。
关键词:工程承包项目管理
思考一:关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
107号令第八条提出了:“招标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那么什么是工程量清单呢?工程量清单就是对合同规定要实施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等列在一系列表中。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有以下几个用途:
工程量清单的用途之一是为投标者报价用和为招标者编标底之用,为投标者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竞争性投标的基础。投标者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拟定的施工方法,通过单价分析并可参照本公司以往的经验,对表中各栏目进行报价,并逐项汇总为各部位以及整个工程的投标报价;
用途之二是工程实施过程中,每月结算时可按照表中序号对已实施的项目,按合同单价和有关合同条款计算应付给承建商的款项:
用途之三是在工程变更增加新项目或索赔时,可以选用或者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来确定新项目或索赔项目的单价和价格。
因此,工程量清单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投标者的报价和招标单位标底的准确性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必须十分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
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主要包括清单序号,主程项目及其工程量,相应的各种表格等。
(一)工程量清单序言:工程量清单序言在表格之前列出,一般说明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方法、计量方法、章节项划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二)工程项目及其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应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条目要简明,同时又不能出现漏项和错项,应保证计价项目的正确性。具体划分时要注意将不同等级要求的工程区分开,将同一性质但不属于同一部位的工作区分开;将情况不同,可能要进行不同报价的项目分开。并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考虑项目的承包方式,所采用的定额以及项目的结算办法,项目的设计深度等,进行合理地划分。
(三)工程量表:工程量清单中一般应含下列各工程量分表,
1、一般项目表(总则)见表1
表1为XX程和工程量表中的一般项目:如履约保证、工程保证保险、技术措施费等
2、各单位工程工程量表见表2
如土建工程中的土方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3、计日工表见表3
计日工也称散工或按日计工。在招标文件中一般有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三个计日工表及计日工汇总表。在编制计日工表时需对每个表中的工作费用所包含的内容以及计算时间做出说明和规定。有的招标文件不将计日工价格计人总价,这样承建商可以将计日工价格填得很高,一旦使用计日工时,业主需支付使用计日工的代价,因此,最好在编制计日工表时,估计一下使用劳务、材料、施工机械的数量。这个估计的数量称为“名义工程量”。投标者在填人计日工单价后再乘以“名义工程量”,然后将汇总的计日工总价加入投标总价中,以限制投标者随意提高计日工价。
4、工程量清单汇总表见表4。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是对清单项目小计、计日工支付费用、暂定金额进行汇总的表格,汇总金额即为投标总价。清单项目小计即为有效合同价。
工程量表(一般项目)
工程量表(土方工程)
劳务人工(计日工表)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三、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实行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标准、统一的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且根据现场情况,考虑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机械来全面合理的确定。那么“上海2000定额”正是确定了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章、节、项的划分都按照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标准,比如章是按照施工程序、分部工程划分,节按照分项工程划分,而项目按照工程结构、材料品质、机械类型、使要求不同划分。实行了一个分项基本上只包含一个主要工种、一种主要材料和一个主要操作内容或一项主要工程对象,例如砖墙的分项只包括一个主要工种是泥工,一种主要材料是砖,和一个主要操作内容或工程对象是砌砖墙,不再包括粉刷和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因此,利用“上海2000定额”制定工程量清单,完全可以编制出比较客观、科学、合理的工程量清单,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是相当有利的。
四、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其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综合计算完成分部分项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这种做法是与国外做法比较接近的,比如以上的表201项中标者报价单价为50元,那么这个单价已包括了人工、材料、机械的费用以及管理、利润、及税金等其他费用;在结算时,只要工程师对该项目进行了工程计量,用工程计量数量乘以50,即可得出201该项目的结算造价。选择工程量简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对分项工程的单价确定了下来,这个单价已经包含成本、利润和税金,有得承包单位对施工成本的测算;在同一地一个分项基本上只包含一个主要工种、一种主要材料和一个主要操作内容或一项主要工程对象,更有得项目经理对成本的测算。事实上,项目经理往往根据分项工程与各个班组进行结算,比如支模是木工,粉刷是粉刷工,钢筋绑扎是钢筋工等等。因此,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确实可使建筑工程通过市场竞争定价。
五、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与以往定额加取费的计价模式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1、工程量清单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
2、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针对目前建设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和结算无依据的状况,同时可以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的招标行为。
3、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对于计价依据改革具有推动作用,特别是施工企业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有利于改变过去企业过分依赖国家定额和现有定额中束缚企业自主报价的状况。
4、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可以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方面的规范管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因此,要研究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的问题,首先要研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的问题,要规范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最关键的应该是从施工招标开始,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开始,从以上工程量清单的定义、用途、内容等可以看到,工程量清单质量将直接关系到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合同价、工程结算这一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全过程。
思考二:关于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之间的关系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这个“成本”的概念是什么,如何在招标投标时判定某一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标底、投标报价、成本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问题以前总是被忽视,但确实是比较重要的问题。
一、我们要明确在建筑市场中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在建筑市场中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建筑产品供给者(即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而这种竞争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则是价格上的竞争。通过建筑产品供给者相互之间的竞争降低建筑产品的价格,无疑有利于需求者(业主)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从业主对施工企业的选择来看,其基本出发点是“择优”。一般而言,业主希望所选择的施工企业报价较低、工期较短、具有生产质量较好的建筑产品的能力;同时,为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业主、自身的风险,还希望施工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但是,这种竞争并不是无规则、无限制的。任何产品的价格与其价值都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成本是价格的最低限。施工企业为了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还需要获得一定的利润,也就是说,施工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并不是简单的"让利"行为。否则,将导致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在不同部门和企业之间的不合理转移,由此而实现的交换是不平等交换。因此,施工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应当主要是通过不同施工企业个别劳动消耗水平之间的竞争来实现,这也是在建筑市场中实行招标投标制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二、招标投标的最终效果
不同施工企业的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总是有差异的,通过招标投标,一般总是在特定建筑产品上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最低或接近最低的施工企业获胜。不同施工企业个别劳动消耗水平竞争的结果自然是优胜劣汰,这正是招标投标的宗旨。凡是总体个别劳动消耗水平低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的施工企业,就能继续生存、发展、扩大生产能力;反之,那些总体个别劳动消耗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的施工企业,就将停滞、萎缩、直至淘汰。其结果将对原有生产力资源进行合理的重新组合,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因此在建筑市场中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可以促使施工企业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永平,从而提高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这真是招标投标的最终效果。
三、个别成本与社会平均成本
由于每个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与条件不同,即使完成同样的招标项目,其个别成本也不可能完全相同,管理水平高、技术先进的投标人,生产、经营成本低,有条件以较低的报价参加投标竞争,这是其竞争实力强的表现。计划经济制约了施工企业降低个别劳动消耗成本的积极性,市场经济的完善和“2000定额”的出台给我市优秀的施工企业展现自己优势的舞台。“2000定额”的编制遵循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实现了量价的完全分离,实现“统一规则、参照耗量、放开价格、合同定价”的计价模式,引导建设市场参与各方以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参照消耗量定额,结合自己的综合情况,以自主报价、合同定价的模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因此,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将根据自己先进的劳动消耗水平,参照“2000消耗量定额”,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尽可能降低自己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水平,竞争成本、利润,通过价格上的竞争,在招标投标中获胜。
所以,我们现在招标投标中所称的“让利幅度”、“总价浮动率”、或“材料浮动率”都是不科学的说法,我们现在采用的“百分制评标办法”、“二阶段评标办法”也是不科学的办法。从竞争的角度来看,在其他各项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当然应以投标价格最低的中标。从“2000定额”中,我们可以知道消耗量定额水平是社会平均水平,招标人一般都根据定额编制标底,所以标底反映的成本是社会平均成本;而投标价格中的成本反映的是施工企业的个别成本。因此,在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方式中,对于超过标底过多的投标一般不应考虑,对低于标底的投标则应区别情况,这样的招标投标才能体现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而将低于标底的投标排除在中标范围之外,是不符合国际上通行作法的,也不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公平竞争的要求。:作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我们应当要有市场化的头脑,招标投标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通过市场来定价,我们应该建议业主采用国际上通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来体现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
成本是投标价格的最低限,定额水映的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而非施工企业的个别消耗量水平,施工企业的个别消耗量水平必须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才能在招标投标中获胜。因此,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必定在标底之下,但是否低于它自己的成本价就不能简单地依据标底下浮某一幅度来判定。我们为防止某些投标人以不正当的手段以过低的投标报价抢标,规定对低于标底一定幅度的投标为废标,这种作法是不妥当的。因为,第一,我们无法确定施工企业的成本是多少;第二,如果我们认为施工企业的投标价格异常的低,但施工企业为了中标,否认他们的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我认为我们还是应该接受他的投标价格。因为,投标人可以对某个合同低于其真实成本投标和承包,而在多个合同的承包中仍然盈利,但多次低于成本中标则无法在市场生存。因此,首先,我们可以让施工企业在投标书中,自己承诺他们的投标价格已包含成本、利润、税金;其次,我们可以通过严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和履约保证制度,特别应该提高资格预审的财务标准,可以避免没有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来预防某些投标人以不正当的手段以低于成本价抢标。同时可通过《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手段,加强招标过程的管理,完善招标文件的合同文件,提高履约保证金的比例等,并且加强中标后的合同管理、质量监督等,来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业主自身的风险。
标底、投标价格和成本是三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其内涵是非常丰富的。我国已经加入WTO,我们的建筑市场将完全转化为市场经济行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也必须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招标投标管理上转换观念,真正符合建筑市场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不管是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还是造价咨询机构都要从基本概念出发,在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选择承包单位,不断促进竞争和市场化,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力,达到招标投标的真正目标。
思考三: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的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2001年12月11日我国也加入了WTO世贸组织;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已趋向多样化,集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比例越来越大,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方式也呈现了多样化,有直接发包、招标等形式。因此,顺应建筑市场经济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更显示出了它的重要性。并且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其它经济合同相比,有其特有的特征。首先,建设工程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的流动性,形成建设工程产品的个体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加之建设工程产品体积庞大,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多,一次性投资数额较大,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等特点,所有建设工程的特征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执行周期长、合同内容多和涉及面广等特点。因此可以这么说,市场的关键在于合同,而合同是市场的灵魂。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而合同的核心是合同的定价。合同价是承发包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签定的工程造价,由于承发包方式的多种多样,合同价很可能是通过招标投标的中标价,也可能是通过直接发包的预算价或暂定价。由于上海建设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2000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得量价完全分离,定额也已经不再是"法定的额度"了,只有工程量计算规则才是法定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都将由承发包双方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合同形式确定。如果在签定合同时只是估算一个暂定合同价,那么到工程结算时将会造成纠纷和扯皮,继而闹上法庭,那么对发包方和承包方都是一件不好的事。如果在工程中间结算时就有了矛盾,那么很可能影响到工程质量问题。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的确定尤其显得格外重要,而合同价的确定往往与合同计价形式有关,不同的合同方式应采取不同的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一、总价合同
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亏损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均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和地质条件恶劣、气候恶劣等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调值的要求,因此承包方要在投标时对一切费用的上升因素做出估计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因此,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对最终产品的要求又非常明确的工程项目,这就要求项目的内涵清楚,项目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工作范围及工程量计算依据确切。
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因而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值,即合同总价依然不变,只是增加调值条款。因此可谓值总价合同均明确列出有关调值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特别说明书中列明。调值工作必须按照这些特定的调值条款进行。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不同在于,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测费用因素的风险,而承包方只承担了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等因素的风险。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明调值条款,所以在工期一年以上的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二、单价合同
在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还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往往要采用单价合同形式。这样在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包方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工程单价合同可细分为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两种不同形式。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单价表为基础和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的。通常是由发包方委托招标单位或造价工程师提出总工程量估算表,即“暂估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由承包方以此为基础填报单价。最后工程的总价应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由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工程结算的总价。采用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可以使承包方对其投标的工程范围有一个明确的概念。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但任务及其要求标准不能完全确定的情况。采用这种合同时,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方只要填上适当的单价就可以了,承担风险比较小。因此,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在实际中运用较多,目前国内推行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所形成的合同就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实施这种合同的标的工程施工时要求施工过程中及时计量并建立月份明细账目,以便确定实际工程量。
纯单价合同是发包方只向承包方给出发包工程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不需对工程量做任何规定。承包方在投标时只需要对这种给定范围的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报价即可,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以这种形式签定的建设施工合同,有两个明显缺点:一是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也不大感兴趣。因此,这种合同形式在建设工程中很少采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联合的“示范文本”,但这只是一种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它往往适用于单价合同。而且从整个示范文本的结构来看,工程量清单始终贯穿于整个示范文本,参照这个示范文本签定合同的工程应该是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不是所有的工程。更何况,“示范文本”中的三种合同计价方式,比如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此“价格”是总价还是单价,概念不严格,容易引起误解,有可能引起合同经济纠纷。
不同的招标方式决定了不同的合同方式、合同计价方式。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或者纯单价合同,可以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而通过施工图招标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总价合同,及通过直接发包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总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都不宜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因此,从政府、中介机构到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应重视选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形式,弄清各种计价方式的优缺点、使用时机,从而减少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完善而引起的经济纠纷。
思考四:关于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
一、工程计量的重要性
(一)计量是控制项目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
计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法选择中标单位的工程,形成的合同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商应予完成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因为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在图纸和规范的基础上估算的工作量,不能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已完的工程进行计量,经过监理工程师计量所确定的数量是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的凭证。因此,在工程结算中,工程计量是极其重要的。
(二)计量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手段
计量不仅是控制项目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强化承包商的合同意识的手段。FIDIC合同条件规定,业主对承包商的付款,是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付款证书为凭证的,监理工程师对计量支付有充分的批准权和否决权。对于不合格的工作和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以拒绝计量。同时,监理工程师通过按时计量,可以及时掌握超过、承包商的进展情况和工程进度。当监理工程师发现进度缓慢,他有权要求承包商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因此,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计量支付为手段,控制工程按合同条件进行。
二、工程计量的程序
合同示范文本第21条规定,工程计量的一般程序是:承包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承包方完成的王程分项获得质量验收合格证书以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进行,计量结果仍然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工程计量的依据及范围
(一)工程计量的依据一般有质量合格证书,工程量清单前言,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支付”条款和设计图纸。
1、质量合格证书:对于承包商已完的工程,并不是全部进行计量。而只是质量达到合同标准的已完工程才予以计量。有了质量合格证书的才予以计量。
2、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
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是确定计量方法的依据。因为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的“计量支付”条款规定了清单中每一项工程的计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按规定的计量方法确定的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3、计量的几何尺寸以设计图纸为依据
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被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数量,并不一定是承包商实际施工的数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二)工程计量的范围
监理工程师一般只对如下三方面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是由造价咨询机构来操作的,造价管理有工程结算审价、全过程造价管理两种方式,工程竣工结算都通过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确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并没有按照规范对合格工程进行工程计量这一步,只是由造价咨询人员进行工程量的审核。审核工程量和工程计量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只是在工程竣工结算后,审核工程量、造价,造价管理就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有时反而会衍生一些不好的现象。我国的示范文本中也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对合格的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计量,并依据合同单价进行工程结算,而目前在国内,没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计量这一环节,因此,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价格仍然没有控制好。工程计量在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时是相当重要的,不能忽视的,政府部门应该引导发包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公司等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作好这项工作。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定额分析
长期以来工程定额是我国承发包计价定价的主要依据,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过去一段时间定额计价对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作出了较大贡献。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急需一个更有利于竞争的平台。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各种体制也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国家确定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它有利于打破过去由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统一定价的做法,让承包商发挥自己的价格和技术优势,推动竞争。
1定额计价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及其资金的数量标准,这种量的规定反映出完成建筑工程中的某项合格产品和各种生产消耗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我国以各省市地区的定额为标准,对工程进行施工前的预算。它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其中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定额中规定的消耗量和有关施工措施性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它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个体差异不大时适用,但现在企业之间已经有很大的差异,如果继续采用定额计价,技术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将无法发挥其优势,因而他们改进技术管理的积极性比较低,那么继续用下去将影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建筑产品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一次性,它的价格随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在同一地段地质勘测结果存在差别,其设计的抗震以及设计标高等其他数据都会不同,即使相同结构的建筑物,施工的时间和地段相同,也会因施工方法、施工手段、管理水平不同而工程造价有所不同。以模板工程为例,现在模板技术发展呈多样化的趋势,目前较为普遍的就有组合钢模板、宽幅钢模板、异型模板等,技术管理水平不同的企业模板的使用存在较大差别,在定额计价中却无法体现。定额计价规定某种工序人材机的消耗,这样既不利于技术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发展其先进技术,也不利于管理水平低的企业改进其技术管理水平。
(3)定额计价是一种静态的计价方式,很多地方使用的定额都是几年以前的,它所依据的价格基本是几年以前的,而实际的市场价格却经常会有较大幅度的升降。以建筑用钢材为例,2003年它的价格上涨幅度很大,而2004年4月以来由于宏观调控得当又呈回落趋势。如果按照定额来进行造价的预算,2003年施工的工程实际造价肯定会大大高于预算价格,遇到这种情况时承包方一般会列一个价差表作为造价取费的补充项,但价差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使得业主与承包方之间产生分歧。在实际的承发包中价差是双方争执的焦点,当价格波动很大时会加大结算与决算的难度,这种情况在使用定额时无法避免。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在招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依旧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并按照经济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方式。它是工程价格市场化的第一步,在这种计价方式中工程造价通过市场机制而形成,而不是由政府机构通过定额的方式来实现,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业主提供的清单一般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是某个企业完成规定计量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而正是综合单价体现了企业个体差异,每个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定额确定综合单价从而进行投标报价。
3清单计价的竞争性
相比于定额计价,清单计价有很多自身的特点,而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它的竞争性,清单计价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引进了竞争机制,从两者的区别中也可看出,清单与定额的区别正是竞争性的差别。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得以前进的动力,在建筑市场同样需要公平竞争。清单计价的竞争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
(1)清单计价中人工、材料、机械没有规定具体的消耗量,投标单位可结合自身的生产效率、消耗水平、管理能力以及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公开进行投标报价,同时"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因为这些工序在企业间各不相同,是留给企业的竞争空间,如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施工排水等详细内容都由施工企业自行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承包商自然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和机会,同时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为了生存也必须努力改进,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良好的市场竞争要求有更多优秀企业的参与,但在当前建筑行业有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在一个地区的建筑大多由本地或周边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外地企业很难进入。这其中有许多主观或客观的原因,但采用定额计价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以前采用定额计价每一地区都有不同的定额,定额是唯一的计价依据,外地企业由于不熟悉当地的定额,因而投标时报价会有较大差距,这无形中为他们的进入设置了障碍。
我们知道业主总是期望其工程价值的最大化,换句话就是实现三大目标的最优组合。而在工期和质量得以保证的情况下,就会追求成本的最小。清单计价规范中,地方定额作用降低,工程量根据全国统一的标准计算,计价则主要依据本企业的定额,外地有实力的企业进入投标竞争的障碍将会大大减少,参与投标的企业将会有较大的增加。
由博弈论里的一个命题可知:假定有n个投标人,每个投标人对工程的估价为Ck,Ck为[C1,C2]上的均匀分布,则分布函数为F(Ck)=(Ck-C1)/(C2-C1)。Bk为投标人k的报价,投标人k对工程的估价为Ck,投标人总是会选择一个Bk来保证其利润最大,利用最优化的一阶条件以及n=1时,Bi=C2的边界条件,得到建筑工程合同价为:V=Bk=Ck+(C2-Ck)/n,
由这一函数可知n∞时,Bk=Ck,即投标人越多,建筑工程的合同价就越低,让更多的人参与投标是招标人的利益所在,同时竞争人数的增加使优胜劣汰的规则得以体现,也会给企业提高竞争力的激励。
(3)在这种计价方式中,工程量清单由业主编制,清单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是共同信息,这样就有效地减少了施工企业之间的不规范竞争。各企业公平竞争,他们会着手投标报价的确定以及施工方案的不断完善,工程招投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也会得到有效遏止。
4结束语
(1)在目前企业定额普遍尚未建立的条件下,既面对市场又结合我国国情,迅速建立并不断完善工程量清单数据库,包括综合项目及独立项目的工程量、综合价、总价等。行业协会要强调企业定额的建设,施工企业要依靠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情况迅速建立起企业自己的定额和报价信息库,提高报价的水平和技巧,并力求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使在工程量清单招标中占有优势。
(2)要尽快制定出既按照国际惯例,又与我国项目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包括统一工程量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划分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招投标的计价行为。
(3)为了快捷准确地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必须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操作程序,迅速研制出界面直观、功能齐全、高水平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软件,建立起工程价格信息系统。对那些价格变化不大,用量不多,对工程造价影响小的材料,应由地方造价管理机构统一调整价格,供甲、乙双方参考;对那些价格高,变化大、用量多的材料(如三材、装饰材料)必须在市场竞争中确定价格。适应价格浮动,改进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和管理,造价管理部门应建立材料信息系统,及时提供材料价格信息,以指导建筑材料的预测和调整。
(4)标底不再作为评标的唯一标准。为了保证中标的价不低于成本价,为做到合理和公正,还应建立询标监管,应由专家对投标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询问、核算和判断,以排除不合理报价。
(5)由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主要依据是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实物工程量,这就对施工图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计人员首先要学会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办法,做到实物工程量准确,表现形式符合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因为每一个工程量的误差都影响到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每一个设计变更都牵涉到费用和结算。技术人员目前多数还停留在依靠定额计价上,对于工程量清单和国际惯例的学习也不够。因此也要加强培训,特别是目前项目多在未完成施工图的情况下招标,这就更要求我们必须建立数据库,使工程量清单计价尽量做到量准价实。
实现工程量清单有利于实现从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从消极自我保护向积极公平竞争的转变,同时有利于实现风险合理分担。如果能在实施清单计价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种计价模式将会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赵平.建筑工程定额与概预算[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熊伟,朱康武.建筑工程无标底招标[J].基建优化,2002(12)
3李希伦.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实用手册[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4付红阳,温道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3(2)
5翁志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分析和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与管理,2003(6)
根据新旧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势在必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确定工程分部及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中包含了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材料价差、利润、风险及措施等所有费用;以往的预算定额计价是先有定额直接费,再有材料调差表,最后形成取费表,甚至个别工程还有独立的取费表,经过最终的竣工结算才能得知工程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简单明了,大有“先兵后礼”之意,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能大大减少后期的结算审计工作量。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全过程审计模式的基本内容
(一)事前定价:招投标中形成合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预算定额模式下,往往无法形成明确的合同单价,在招标的过程中只能对费率及取费项目做出相应的规定;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依据招标文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量价分离,投标竞价”,在招标过程中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单价,在工程开工之前就形成了“明码标价”。因此工程投资审计工作具有了一定的前瞻性,既要把握“量”又要控制好“价”,达到投资造价在项目最初有所控制的目的。。招标审计时认真做好以下几点:一、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是否准确、真实、相对完整;二、工程清单的分部是否有相互交叉现象,审计部门要特别关注,避免有重复计算,例如场站围墙中的中石油色带已含在围墙本体中,在投标和结算中时就不允许再次报价色带;三、招标文件是否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措施清单及其它清单是否完善;四、投标企业与资质是否相符。这种事前控制的投资审计方式较以往招标的预算定额计价方式,在招标的合法性、标底的编制准确性及其保密性更具有实效性,对投资审计的延伸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并大大减少了年终竣工结算时审计工作量。
(二)过程审计中“量”的控制
1.转变管理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对审计工作方式有所改变,将审计部门从以往的只是一个“核价”的部门转变为一个参与现场施工的“管理”部门。这就要求审计部门在施工关键的节点要深入施工现场,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精选优化施工方案,监督和抽查各类隐蔽工程、核实工程量的增减,进而实现对工程投资的管理和服务和对合同价款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2.加强合同管理。
因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重心是“定价”,这也将风险制约机制引进到油田投资工程中。合同是投资企业与施工企业最直接和有效的法律约定,合同对双方来说“字字千金”,合同程序评审与合同的文本评审必然成为重中之重。目前油田市场中普遍存在招标后边施工边审批合同的问题,所以合同的评审也成为审计的“第一刀”。合同一旦签订,审计工作将重点监督是否按照合同全面执行,并对执行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在施工过程中消化未预料到的工程量,降低风险,避免经济纠纷。
3.密切配合财务、做好过程控制。
在油田投资工程中除了是对工程造价的审计以外,还要对资金的去向和途径进行监督。一是要有工程质量监理和配备的专业工程造价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财务审计人员和工程审计人员,对投资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并按照工程量清单对资金使用途径进行跟踪,确保投资的专项使用。二是在施工阶段按计划进度核查施工工期,并要求上报工程进度报表,附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审计人员将按照报表进行核实进度及工期,并将此报表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审计变化
(一)审计依据的变化
1“.弱化”预算定额的作用。
在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是审查预算定额套用的是否得当、正确,取费及材料调差是否有依据。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单位签订的合同综合单价具有法律性,对双方都具有约束性,套用预算定额的正确与否不是主导因素。
2“.强化”合同的约束作用。
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很大,一个工程在最终结算后的造价往往大于合同价款,这就反映了合同条款约束力不够,价格弹性太大。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分部的单价相对固定,并具有法律的刚性,投资方的审计完全可以将精力全部放在工程量的追踪监督上。
3“.分散竣工审计”。
在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会抱着“干的好,不如算的好”的侥幸心态,在施工过程中跳跃工序、虚报资料,给竣工的审计工作造成很多障碍。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价”相对刚性,审计人员完全有时间和精力督查合同的工程量和合同进度,并严格审查施工方是否按照开工前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可将审计工作延伸至施工过程中,在最终结算时,凭借长期积累的现场资料进行审计,不在是单一的“回忆式”竣工结算审计。
(二)审计内容的变化
1.加强招标文件的审计。
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过程乃至整个工程项目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对工程量计算有明确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造价起重要作用,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需要审计人员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善、风险分配是否合理、有关价格调整及结算条款是否明确合理作细致入微的审查。
2.加大合同执行力度的审计。
摘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计价建筑规范》的实施,有利于建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有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业主控制投资、建筑业加强管理,有利于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1概述
2003年7月1日,我国建设工程造价改革中出台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开始施行。它改变了以“量、价、费”定额为主的静态工程造价管理方式,推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动态管理方式,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调整建设工程出资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各种关系的依据。财政投资评审要积极适应这一变化,努力创新工程方式。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长期以来,工程预算定额是衡量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的法定依据和基础,是为完成单位建筑产品所需消耗的数量标准。定额计价法就是根据有关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费率、指标等,通过编制建设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来计算、确定建安工程造价,并以此作为国家财政控制基建投资和监督基本建设拨款的主要手段。传统的定额计价是对建筑产品价格的国家定价,具有统一性、指令性和强制性,对于加强计划管理,减少投资浪费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量价合一的计价方式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定额不能体现个别成本,约束了企业的自主报价;缺乏市场竞争力,难以达到合理低价中标;竣工决算则是工程价款结算加签证审核,往往造成“四算”分离,“三超”现象严重。近年来,投资多元化、多渠道的出现客观上要求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来决定建筑产品价格,定额计价方式已不能适应建设市场的变化。因此,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实行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势在必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招标方根据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方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市场价格信息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计价方式。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总造价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由工程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组成。其中工程清单项目费是指为完成施工设计要求的各分项工程量所需的费用,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包括完成该工程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措施项目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规范、规程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其他项目费是预留金、总承包服务费等经有关方面批准列入工程造价的费用;税金是指按照税法的规定列入工程造价的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特点:一是统一计价规则。即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计量规则、计量单位以及清单项目编码都要统一,以规范计价行为。二是控制消耗量。统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指导标准,避免企业盲目或随意大幅度减少或扩大消耗量,保证工程质量。三是放开价格。将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和利润、管理费全面放开,由市场供求关系自行确定价格。四是企业自主报价。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等,制定企业自己的报价定额,自主报价。五是竞争形成价格。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中标。
3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要向纵深发展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运用专业技术优势,通过对建设项目的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决算进行评估和审查,实施财政投资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策的科学化提供基础。面对建设工程造价改革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要积极适应这种变化,采取切实步骤,实现评审工作由初始阶段向纵深发展的转换。
31转变观念,严格监管,学会运用市场手段。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出一方面是放开价格,鼓励竞争,在工程造价管理上更多地采取市场手段,以达到节约投资,提高效益的目的;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建设单位面对不断加剧的竞争,对于如何建立公平合理的游戏规则,如何发挥政府的支持、帮助和仲裁作用会有更多的要求。应该说,放开价格,企业自主报价的同时就意味着严格的监管,不能因建筑产品价格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动就忽略了评审的作用。评审工作要从驾轻就熟的政府指令性方式中解脱出来,学习运用市场知识和手段,积极地从制度和方法上研究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前提下的新思路、新方法,引入政府投资项目公众参与和专家评审机制,加大决策咨询力度,以适应政府投资管理的需要。
32严格界定适用范围,加大评审力度。《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国有资金包括了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有资金、借贷资金以及发行政府债券和举借外债所筹集的资金。国有资金投资为主是指国有资金占工程总投资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事实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据此,凡是实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不论招标主体是什么性质,只要资金来源符合上述国有资金的界定,其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结)决算都应按照新的要求进行严格评审。尤其要通过介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查来确定工程造价,掌握合同中对工程量变更的约定及其执行中的增减变,为竣工决算打好基础;要对最低投标价进行评审,以保证建设工期、质量和成本支出,防止欺诈行为;要在审查环节杜绝缺项、漏项、少报工程量,避免中标后再结算中补报工程差额的“钓鱼”现象。
33突出重点,加强工程前期投资控制。目前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主要是对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工程(结)决算的控制,侧重于事后核算。考虑到相当一段时间,消耗量定额仍然是工程造价确定的前提,工程量清单计价与现行的定额计价还要共存于评审活动中,评审工作要不失时机的在基本建设的不同阶段拓宽投资控制目标,重点前移。在项目决策设计阶段,要参与审查拟建项目的设计方案,设备选型和投资估算;审查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项目经济评价,从经济技术角度协助设计优化。有资料显示,这一阶段影响工程投资的可能性占30%—75%,而施工阶段的可能性只占5%—25%.设计图纸一旦完成,项目的结构形式、装饰标准、材料设备选型等就确定了,投资额也就基本确定了,所以事前控制是关键。在工程承发包阶段,要参与编制招标文件、制定合同条款、审定标底;在项目实施阶段应跟踪审查设备、材料订货,工程预算,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查变更和付款签证,审核相关索赔等;在竣工验收阶段,重点审查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的余款额只有在评审后才能确认。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筑企业对策
1.引言
随着我国的入世和建筑业的逐步对外开放,按国际惯例进行工程造价计价已成为建筑业必须面对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定额为主的计价模式,属于计划经济的范畴,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因此工程计价改革势在必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近年来通过在部分省、市试点,即将在国内全面实施。它的施行必将对我国基本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计算的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通过竞标形成拟建工程的造价,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体现了企业的竞争实力和水平。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主要特点:
2.1有利于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企业对拟建工程的投标报价反映了自身的技术、经营和管理水平,是企业整体实力的竞争。中标价格则是这种竞争的产物。它意味着由市场竞争决定价格取向,符合商品交换的一般原则。是市场决定价格原则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体现。
2.2有利于控制投资和降低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是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其中综合单价由投标竞争确定,当工程量变化较大时,只要综合单价确定,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并以此决定取舍,有利于投资控制。
清单计价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是低而适当的,介于标底与成本之间并趋近于下限,符合合理低价的原则。据试点单位测算,采用清单计价招投标的工程,可节省造价约5%-10%。
2.3有利于风险的合理分担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由业主提供并承担相应风险,如项目不全、计量不准等。避免了投标人因对图纸理解不同引起的风险。投标人提供综合单价和投标报价并承担相应风险。符合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
2.4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
采用清单计价进行招投标,标底趋于公开化,无需保密。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进行成本分析,通过报价竞争取得中标,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
2.5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和加强经营管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把企业推向市场,只有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中标后,需要根据中标价分析成本和利润,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控制管理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保证质量和工期,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6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大势所趋。我国加入WTO后,国外企业将进入中国建筑市场参与竞争。也为我国建筑企业承担境外工程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促进我国建筑行业与国际惯例接轨。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我国建筑企业的影响
建筑业是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它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在现阶段,建筑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巨大潜力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经济效益低下的局面还未彻底改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我国建筑企业来说,既有利也有弊,但总体上看利大于弊。
3.1促进企业合理竞争
工程量清单计价通过市场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它为施工企业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平台,同时企业必须面对残酷的市场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企业必然牺牲自身的部分利润、通过降低造价来获取工程项目。这就需要企业不断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以合理低价参与竞争,确保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3.2促进企业制定内部定额,完善报价体系
实行清单计价,施工企业根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风险自担。企业要根据自身能力和市场实际制定企业定额,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研究人、材、机的实际消耗量和利润等,确定综合单价并完善报价体系。
3.3促进企业加强造价信息的积累和管理
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是企业制定内部定额的基础数据。企业积累的造价信息,特别是典型项目的量、价信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新技术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数据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的基础资料。企业可以利用造价资料研究同类工程造价的变化规律,利用政府部门的工程造价指数分析价格变动的趋势,以此来确定合理的报价,利于企业中标。
3.4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体系
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主要体现了企业完成相应工程项目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是由企业投标报价确定的并且不可变更。中标以后企业只能以投标报价和综合单价为依据进行成本控制。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能够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成本管理体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并狠抓落实。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影响成本变化的各要素、各环节开展成本管理和控制,坚持主动控制和过程控制,并以事前控制为主。实现“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益”的管理目标。
4.对策与建议
4.1提高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认识
施工企业应对有关人员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知识的培训,提高对清单计价的认识,使之落实到基层。要鼓励职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积极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提高自身素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技术、管理水平。
4.2制定企业定额
工程量清单计价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依据企业自身的消耗量定额(即企业定额)计算的拟建工程的个别成本,自主确定价格,参与市场竞争。因此施工企业只有建立了企业定额才能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求满足我国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
企业必须对自身的现状有较深入的了解,从研究典型工程入手,总结本企业有优势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分析其造价的组成,从而制定出既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内部定额。要虚心学习兄弟企业采用的先进施工工艺、方法和管理模式,以提高本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3建立完善的企业信息体系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可由价格管理系统、工程造价系统和造价控制系统组成。为了实现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利用微机建立对工程造价信息进行搜集、传输、整理、保存、维护和使用的系统,代替人工处理繁琐日常业务,能为管理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使企业始终处于拥有最新资料的状态,为企业决策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参考资料。
另外,应建立企业询价体系,这一体系不但能够真实反映的市场状况,还可以进行短期甚至中期的市场价格走向预测,以权衡报价清单中的企业风险。建筑施工应借助市场信息资源建立企业询价体系,形成自己的清单报价特色。
4.4加强工程成本管理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只有对工程成本加强管理才能获得最大利润。加强成本管理的关键是制定切实可行优化节约的施工方案,其中进度计划安排、机械使用方案、周转材料使用方案、临设方案、平面布置方案等,具有较大的成本降低空间。在实际工程中加强以上部分的管理、控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充分体现企业的竞争实力。
4.5做好工程索赔工作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量价分离的具体表现形式,在索赔过程中处理好工程数量的变更和新增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是施工企业获得利润的一种途径。在施工阶段,对每一索赔事件,都应按照国家政策与合同规定,认真及时地协商解决。同时,企业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从根本上降低工程索赔的难度,为企业获得合理的索赔提供有力依据。
5.结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对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造价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施工企业参与竞争、投标报价、经营管理、技术进步等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正确应对工程计价方式改革、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技术进步、节约成本、合理报价取得竞争的主动权。
政府造价管理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及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和业主等面对工程计价方式改革还需做大量工作,以完善市场机制和解决随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