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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8篇

时间:2023-07-25 09:25:2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篇1

关键词:林区经济;发展;建议

林下经济是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现有的林木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在林冠下开展林、农、牧等多种项目的主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

一、林下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情况

1.1 对林下资源底数认识不清,资源破坏严重。由于缺乏统一的林下资源开发规划,没有进行详细的资源清查,对经济植物的种类、分布情况、储虽部不甚清楚。缺乏对林下资源的科学认识,没有认识到林下资源和森林资源一样,必须经过严格保护、合理利用才能实现可持续经营。由于缺乏保护和经营利用意识,一些地方出现了哄抢资源、雇人强摘、乱采滥挖、掠青采摘、私收滥购、无序经营等问题,部分采摘区产量下降,资源得不到应有的休养生息。

1.2 加工企业还没有形成规模,企业经营效益差。目前,大多数林下资源仍处在低层次的初级开发阶段,林下资源在开发利用上还停留在“三低一一少” 的较原始阶段,一般只是出售原果等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资源利用率低、精细加工水平低、名牌产品少,难以形成产业链,造成经济效益低。目前开发利用的林下资源品种中,只占整体资源的很小一部分,对大多数林下经济植物资源,特别足药用植物资源利用少,在芳香油植物资源开发利

用 至今还是空白。在开发利用J-各地都是各自为战, 难以形成大的规模。

1.3 缺乏统一管理与科学技术指导,没有建立规范健全的交易市场。目前,林下资源开发利用还处在较原始的阶段,一股只是简单的采集、出售初级产品。这无形中造成盲目采集, 一哄而上的情况。再加上没有统一管理,没有科学技术指导,从而导致掠夺式采集,使植物资源得不到休养生息,部分资源趋向枯竭。各地缺乏对经营市场的监管,还没有建立规范集中交易场所,收购企业或个人不按规定到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或不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收购环节的混乱秩序,势必导致了竟相压价,职工利益受损,也为非法采摘者提供了销赃场所。

1.4 不能有效落实林下资源保护利用主体和经营利用丰体。虽然日前看林下资源经营权有偿转让工作升展的比较顺利,但仍 容乐观,在各地区域界限不清、以包代管、条款过粗、采集议的保护不力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为此,野生经济植物资源经营权有偿转让工作仍有许多细节工作要做,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和艰巨。

二、林区林下经济发展对策建议

2.1 做好资源清查、科学规划,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各地要在全区林下经济植物资源储量调查的基础上,对林下资源进行清查,做到心中有数。明确资源到底分布在哪里,蓄积有多少,质量如何。设立资源储量监测标准地,组织专业部门每年开展一 次监测调查,用于预测年度产量、允采量,建立林下资源数据库。根据林下资源现状,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近期利用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从而实现林下资源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发利用。只有在搞清资源底数的基础上,才能根据市场需求择优开发。

2.2 加强管理,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各地必须切实加强对林下资源保护管理,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措施,要加强对采集、销售、加工等环节的管理,通过规范采集行为和经营市场,打击一切乱挖滥采、折枝掠青、私收滥购、盗抢他人资源等违法行为。在开发林下资源时,必须考虑对所利用植物资源的保护,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才能避免出现森林资源的破坏和耗竭,以及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发展林区产业项目,应以资源能白行恢复为原则,植物资源开发应以叶、花、果为丰,避免灭绝性开发。要在严格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开发程度应控制在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之内。

2.3 与森林资源管护承包经营有效结合

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是有效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解决林区长期存在的资源消长失衡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下岗人员分流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实施森林资源管护经营为林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良好环境,要充分利用管护经营提供的良好契机,结合立地条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往管护经营上,要进一步规范管护经营责任制,确保承包区责任制的落实,做到经营与管护协调一致。在实施好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同时,鼓励经营承包者利用林间空地通过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产业发展林下经济。

2.4 合理规划种植、养殖基地和加工基地

根据大兴安岭林区比较偏僻,地广人稀,加之远离城市和工矿区,受工业和现代农业影响较小,自然生态环境优越,大气环境质量好,具有发展绿色食品得天独厚的牛态环境条件。发展绿色食品业,走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路子。合理布局种植、养殖基地和加工基地,形成各种种植专业林场、养殖专业林场等,同时形成生产基地,依托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业,建设一批起点高、规模大、效益较好的龙头企业,实行专业化、基地化、规模化生产。改变“原”字号的商品为深加工商品,提高产品的档次和加工深度。蘑点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对全局有牵动力的种植、养殖、采集、加工项目,以及有前途、有潜力、起带动作用的森林食品、森林药材等骨干项目,提高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2.5 建立规模发展的林下经济植物资源精深加工企业,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实现原果不出区的奋斗目标

在林下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建设方面,必须打破县、区、林业局的区域格局,要根据资源分布特点,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积极鼓励和支持加工企业建立原料基地,加工企业可以通过经营承包野生林下资源或开腱人工栽培等方式建立原料生产基地,提高原料资源的储备。从根本上实现对野生资源的有效保护,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积极引种驯化和人工栽培,深入研究林下经济植物资源抚育经营技术,改善野生林下经济植物的生长环境, 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企业规模的不断发展和产品的不断增加,逐渐实现原果不出区,延伸产业链条,增加职上收入和地方财税收入。

2.6 创名牌产品开拓市场

篇2

关键词:林下经济;制约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919(2012)01-0010-03

1 发展林下经济的必然性分析

2008年以来,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收益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任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展开,均山到户、村集体股份经营林地,使得山有其主、主有其责、责有其利,激发了农民投资林业的热情。然而农户在林地上的营林、造林投资行为具有投资周期长、投资金额大、预期利润不确定的特征,农民近期林业就业率低、林业经济收入改善并不明显。如何盘活林业用地,拓展林地空间价值,缩短林业经济周期,增加林业附加值,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现林改的价值,确保农民依靠林地增产增收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发展林下经济便是解决此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所谓林下经济是指充分利用现有的林地资源和林阴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经营模式,使农林牧业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多态经营模式。其具有投资周期短、投资少、易操作、预期利润高的特征,因而发展林下经济是林业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的必然选择。

2 大关县发展林下经济的制约因素

文章定性结论、定量数据资料是笔者的调查团队通过和大关县林业局林改办相关人员的面谈以及在金海、木杆、天星、翠屏、益珠5个样本村分别选择10户农户进行走访获得。从样本村来看,近几年来该县林下经济处于自产自销阶段,且产值较低,具体数据见表1。农户林下收入中主要来自林下养殖鸡、鸭,林下种植花生、大豆、玉米。该县还没有林下产业典型案例,林下经济对林业发展的贡献还没有发挥出来。

2.1 小农思想的禁锢,农户对土地生产能力提升意识低

小农思想就是为满足个人温饱,在一小块地上自耕自作,无约束、无协作、无交换而长期形成的一种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其具体表现在小富即安、缺乏自律、宗派亲族、个体经营四个方面。大关县农户以玉米、土豆作为主食,耕地上的粮食作物基本能满足家人生存所需,剩余的粮食作物用来喂养牲畜。农户对提升土地生产能力的意识低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交通不便利和市场价格低导致粮食作物无法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易为农户家庭创造经济收入,农户即使提高生产能力也不能明显增收。第二,劳动力外出务工率2010年达到30%,劳动力严重缺失,留家的小孩和老年人也没有能力提高林地生产能力。第三,温饱满足后,农户认为林地只要种上树苗就能依赖自然条件生长,未来能实现低成本式收益,因而无须更多管理、投入。

2.2 林地流转少,规模化经营无法实施

林地流转是指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需进行林权变更登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林地流转的前提是林地确权。大关县从2008~2010年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其已确权林地面积达到全县纳入林改林地面积的97%。其具体实施情况数据见表2。50户样本农户2010年发生林权纠纷有2起,但纠纷已经通过村委会调解和其他方式解决,且农户满意调节结果,因而林地基本上都可以正常流转。但在调查中发现至2010年,50户农户均有林权证但农户林地流转量为零,其主要原因是农户认为有地什么都不怕,自己经营更实在。从农户林地流转意愿来看,42%农户想林地流转,并且主要是通过转包和人股的形式见表3。但是由于政府林权流转中心尚未成立,对林地流转的规范化、合法化运转还不能起到有效的中介作用。最终由于单个农户拥有林地面积较少,无法实现规模化经营,即使投资林下产业也无法实现规模效益,严重阻碍了农户投资林下经济的积极性。

2.3 林权抵押贷款实施不到位,农户、企业投资资金短缺

完善的林改配套政策才能保证林改有效实施。林权抵押贷款就是非常重要的林改配套政策之一,它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将有效解决林农贷款难问题,解决林农投资林下产业的资金瓶颈,进而促进林农增收,林区经济繁荣,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在大关县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开展,广大农民真正获得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投资林业的热情极高,但是由于抵押贷款实施不到位,资金短缺仍是阻碍农户投资林下产业的瓶颈。根据调查显示,这主要归结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大关县林业部门还未着手大力宣传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林农对该政策的知晓程度极低,72%的被调查者不知道有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第二,调查显示29%的被调查者认为林权抵押贷款的条件苛刻,36%的被调查者认为审批手续繁琐。农户、企业申请成本高,获取贷款的机率低,因而不愿意采用这种途径。第三,银行放款额度小。虽然国家对中标银行有针对该项贷款的额度要求,对于个别大户政府也配合提交所有手续,但据林业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银行就是不下放贷款是不争的事实。

2.4 产销脱节,市场动态难以把握,农户对收益预期信心不足

自然条件对林下产品产量的影响大,产量又会影响市场价格。在农产品自由贸易的条件下“谷贱伤农”是推不翻的经济现象。俗话说:“种瓜容易,卖瓜难。”农户对市场需求的了解非常少,而又缺乏专业引导的情况下,这也将会是农户面临的不争事实。没有政府的保护性政策、没有林业合作组织的协作,面对实实在在的巨额先期投资,农户收益预期信心严重不足也阻碍了农户投资林下产业的积极性。

3 发展林下经济的对策建议

3.1 政府提高宣传力度,落实林改配套政策

林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完成林地确权,配套政策的逐步完善实施将激活林业产能。政府相关机构特别是林业部门应结合地区特点尽快制定林改配套政策,并将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宣传、实施到位。一方面,让群众解放思想、开拓眼界,增强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让有意向的投资者能大胆有信心地扎根林下经济。

3.2 简化手续,提升融资效率

银行应该履行国家政策,在严格贷款标准和程

序的前提下,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放宽贷款用途,提高额度、延长期限,采取财政贴息和优惠利率等方式,并通过农户小额信贷、农户联保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的相互组合,灵活信贷管理模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林企、林农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3.3 加强技术培训,做好科学指导工作

林业站联合县科技部门,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医药等部门技术力量,成立专业技术服务队,深入实地开展技术服务,加强技术培训,解决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技术难题,不断提高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的专业技能水平。

3.4 培育林下经济示范户,实现规模化经营

一方面政府部门主动向其他地区的成功案例学习并向农户宣传,另一方面是政府拨付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培育出林下经济示范户。政府应大力宣传“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鼓励种植户、养殖户搞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尽快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格局。

3.5 成立形式多样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市场竞争力

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林农和利益相关方自愿把取得经营权的林地和拥有的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按照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组织起来,以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一种组织形式。我国林业合作组织主要有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两大类。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林改后促进林业规模经营、加快林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3.6 强化服务,合力推动

篇3

一、港口金融发展的现状

(一)港口金融发展薄弱,结构单一

总体看来,目前我国港口金融发展仍显薄弱,金融总量较小,金融业为港口提供的资金远远满足不了港口发展所需,同时,目前港口金融服务结构单一,服务于港口经济的仍然是传统的银行信贷和保险业务,基金、信托及其他新型金融机构相对缺乏,尚未在港口经济发展中起到应有的作用。从银行和保险公司业务角度来看,尚未设立专业性海洋特色的分支机构,或者是航运金融部等专业部门,处理和经营港口相关业务能力有待发展和提高,无法满足港口上下游产业链条的多元化金融需求,没有形成港口金融和港口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二)港口金融呈现同质化、创新不足

目前,为港口经济服务的银行业务仍以存、贷、汇为主,保险也主要是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金融机构之间的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港口经济上下游和相关产业链上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严重滞后了港口经济的正常发展。此外,由于金融机构对港口经济并不十分熟悉,专业性较差,为港口提供的金融服务缺乏创新,不能对港口上下游及相关链条中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覆盖,难以防范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租赁、物流金融等项目中的技术、市场和财产风险。现有的少数创新型产品也仅仅是针对于港口经济的某一个点,未能以点带面,融合上下游产业链,缺乏综合金融解决方法。

(三)港口金融专业人才稀缺

港口金融作为为港口经济发展服务的衍生金融服务体系,缺少大量的复合型人才。首先最好是港口管理、海商法、船舶制造等专业出身,并需要具有金融工作经验,对港口经济有着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充分把握各方面的技能,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外语能力。这一系列高标准对人才的要求非常苛刻,人才的短缺也使得港口金融服务落实困难,制约着港口经济和港口金融的快速发展。

二、港口金融发展的对策

(一)国家政策支持

目前我国港口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受益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港口经济在未来将会有大幅增长,港口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可以有效支持港口经济的发展壮大,因此政府应加大港口金融支持力度,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进入港口金融服务领域,使得港口企业可以获得充分金融支持。

(二)优化金融服务体系

建立专业化金融、商业化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新型金融服务协同发展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为港口经济发展增添助力。支持港口区域内银行向总行争取政策扶持,设立传播金融部、航运金融部等专业部门,提升与港口发展的适配度,成为涉海金融领域的专业化机构;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与海洋经济、港口物流相关的保险产品;支持引进拥有国际船舶金融、港口物流产业先进经验的外资机构。

(三)创新金融服务业务

鼓励海洋经济金融业务创新,探索银行业务与创业投资的多种结合形式,大力发展涉海金融服务;支持港口区域内保险机构创新航运保险业务,大力引进进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汇率避险市场和避险产品的发展和创新,加大外汇远期、掉期、期权等避险工具创新和推广力度,设计适合海洋产业经营特点和汇率变化趋势的避险产品。在港口物流金融业务方面,适时开办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保兑仓、融通仓等业务,不断探索风险缓释手段创新。

(四)优化金融市场环境

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有利于降低港口潜在风险,应加强港口金融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引入担保评级机构,搭建港口金融征信平台,推进港口经济和港口金融的协同发展。

(五)储备专业金融人才

篇4

关键词: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2-0045-04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认识的不断深化及相应经济政策由有限允许到鼓励、支持和大力支持的逐步变化,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等为主要载体和组织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海南省的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已占到全省经济的一半,而且发展势头强劲,成为支撑海南省经济发展的一支富有活力的生力军。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同样面临着一个普遍的矛盾――以融资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不足。

一、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及融资状况

非公有制经济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言的,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本文界定非公有制经济份额为经济总量减去国有经济份额和集体经济份额,非公有制企业为所有企业剔除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集体企业。

(一)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现状

2005年海南省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资企业获得快速发展,当年全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32955户,认注资金4.6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8%和7.9%。截至2005年底,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117600户,认注资金14.4亿元。个体工商户主要分布在第三产业上,主要行业有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制造业。截至2005年底,全省登记在册的私营企业32275户,其中,2005年全省私营企业新登记7498户,同比增长7.1%,认注资本160.5亿元;全省登记在册的外资企业2456户,其中,2005年外资企业新登记172户,同比增长8.8%,认注资本37.4亿元(注:数据来源于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海南省地方税务管理局。)。

非公有制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提高。截至2006年第二季度,非公有制经济工业产值约为144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47%;非公有制经济上缴税金43.9亿元,占全省上缴税金比重高达73.5%。非公有制经济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2005年末全省非公有制从业人员320.5万,占全省从业人员的83.8%(注:数据来源于2006年《海南省统计年鉴》。)。

(二)海南省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状况

从贷款情况看(注: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目前尚无法统计出非公有制企业贷款总额。),截至2006年底,全省私营企业、个体户、港澳资经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49.4亿元、20.3亿元、52亿元、60.9亿元,占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5%、2%、5.2%、6.1%,占比分别比2004年初提高了0.3、4.8、2.3和0.6个百分点。

从其他的融资渠道看,截至2006年底,海南省共有上市公司20家,其中国有控股3家;上市公司总股本124.6亿,比上年增加37.6亿,总市值为545.9亿元,比上年增加284.7亿元。从2002-2006年海南省资本市场融资看,全省通过股票市场配股融资额为89.5亿元(其中,2006年新增配股70.7亿元),债券融资额为13亿元(全部为2006年发行的短期融资券),资本市场融资额占该阶段全省融资量的18.6%。海南省上市公司的业绩普遍不佳,存在的众多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少数公司高风险状况依然未能消除,使得海南省大部分上市公司失去了再融资的能力。因此,海南省上市公司的整体能力尚待提高。

二、非公有制经济金融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较大反差

目前,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牵涉范围广、覆盖人口比例高、占国民经济份额有所加大,不仅在解决就业、维护稳定上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海南经济的主要增长点,成为拉动GDP增长和财政增收的主要力量。目前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渠道狭窄、金融服务不足,如果企业无法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取资金融通或通过自身资金积累解决资金紧缺,则往往采取民间融资方式,通过非正规金融融资,这样,将存在较大的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容易紊乱正常的金融秩序。

(一)非公有制经济服务需求加大

1.信贷资金需求逐渐旺盛。当前,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创业、扩大生产、产品收购、市场销售、临时周转和家庭消费无不需要资金的支持。尤其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潮中,以农民日常生产活动、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进程为主的“三农”经济发展都对金融业提出了较大的需求。

2.金融服务需求个性化增强。随着非公有制经济薄弱环节的发展和个体收入的增加,与外界的联系度、依存度越来越大,呼唤着优质、便捷、个性化的金融服务。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体除了信贷资金需求外,还迫切需要资金汇划、信息咨询、资本运作和财务顾问等服务,个体及家庭需要代收、代付、、代保险、代保管、家庭理财等中间业务服务。

3.延伸需求有待开发和完善。金融业在提供服务时,可以创造不可替代的延伸,金融业可以利用服务对象广的条件促进分散经济的组织化,可以通过金融交易活动促使人们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可以运用掌握的金融数据分析经济金融趋势,引导客户有效规避金融风险。当前非公有制经济薄弱环节对金融业提出了以上需求,迫切希望金融业发挥相应功能,从而实现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二)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服务供给不足

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金融服务的多样化供给,但即使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指引下,金融业对经济薄弱环节的跟进速度和服务手段还是显得相对滞后,使金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脱节。金融服务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足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金融机构缺乏多元化,融资业务普遍同质化。目前,海南省融资体系发展相对落后,只有9家非法人银行机构,一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而现有的银行大都倾向于从事批发性业务,要求贷款有一定规模并有足值的抵押品或优质的担保;银行信贷融资主要服务于规模以上企业和项目。而对于中小规模非公有制经济的需求,供给显得不足,不能提供量身定做的贷款、支付结算、理财、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

2.金融市场发展缓慢。2005年以来我国金融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各种金融产品创新加快,融资量、交易量快速上升,融资成本显著下降,但海南省金融机构、发行人都与这一波金融市场发展擦肩而过。每年海南省发生的债券、融资券等市场交易量,所占市场份额远低于海南省GDP在全国所占的份额。金融市场发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非公有制经济难以通过间接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满足扩大生产经营的需要。

3.由于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金融机构对非公有制经济体的“信贷配给“现象。据DeMeza和Webb(1992)的定义,信贷配给是指在一般利率条件下,对贷款的需求超过了供给,导致信贷市场不能出清的现象。信贷配给是资金供求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现象,它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利率无法达到所谓市场出清时的均衡利率水平,从而使得资金的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一个无法弥补的缺口。在现实中表现为:即使借款人愿意接受相当高的利率,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有继续提供信贷的能力,但金融机构却不愿意提供信贷。目前,在海南省经济规模较小、优质企业不多、信用普遍低下以及金融生态整体环境还有待大力改善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与海南省的部分产业政策存在一定错位的现象,制定的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体系不分地区、不分企业规模统一适用,从而这种授权授信的“刚性”特征造成欠发达地区――海南的企业获得信贷资金的可能性比发达地区企业要小得多。当然,在这里必须指出信贷配给并不等同于所有制歧视,它是在目前银行体系流动充裕的情况下,银行选择客户贴近市场,遵循成本-收益、收益-风险的管理原则,合理安排信贷资金流向,不考虑投放对象的所有制性质关系,侧重于统筹安排资金、赢取资金最大收益。

三、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人们常常把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看作是一个银行融资问题,这并不全面,企业的情况是复杂的,融资方式多种多样,金融支持的关键是能否适应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

(一)当前商业银行支持海南省非公经济的方式应是关系型融资

前文已经提及在金融支持非公经济中由于存在大量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信贷配给现象,那么采取何种有效的方式才能使得放贷机构尽量减少对中小企业、个体商户的信息不对称,最大程度地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呢。笔者认为,在海南间接融资体系(或主银行制度)占绝对主导地位、直接融资严重滞后的金融环境下,在企业信用制度尚未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落后以及财务信息准确度欠缺的制度环境下,关系型融资(Relational Financing)不啻为一种良好的融资方式。关系型融资是投资者直接干预经营战略决策来保证其利益的实现,信息的收集和对企业的监督主要在密切的长期的交易关系中进行。出资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关系型融资方式不断改善信用关系,彼此形成长期持续的金融服务合作关系,出资者获取声誉租金、信息租金以及垄断租金等收益。[1]

首先,从需求角度看,中小企业由于规模不大、利润空间小、稳定性不够而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加之管理能力弱、信用观念淡薄、信息的可信度低等风险因素,银行从风险和收益角度更倾向于为大企业提供保持距离型融资(Arm’s―length Financing)。因此,中小企业希望从出资者那里获取持续的资金,必须着眼于持续发展策略,主动与出资者建立起长期合作的关系,以此改变出资者对自身的风险判断,才能有望通过关系型融资方式来缓解资金缺口。

其次,从供给角度看,中小型企业的蓬勃发展已成为海南省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利税,其旺盛的投资需求使银行意识到其潜在的巨大投资收益。而基于目前信贷市场的整体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又会觉得对中小型企业投资资金可能存在较大风险,采取标准合同式的保持距离型贷款可能并不能保证贷款资金的按时收回;相反,出资者使用一定的意会知识,通过有选择性地对企业更深层的介入,比如在重大经营方针决策、经营状况、企业家和经理的素质、品格、可靠程度以及技能的积累水平等方面有更深入的了解,借助于以企业家历史的专门信息为基础的声誉机制(个人信誉)而发放的贷款,在按时收回和财务收益方面可能有更大的保障。当然,随着未来出现企业自有资金比率较高、提供间接融资服务的商业银行之间高度竞争、发达的直接融资体系构成对银行融资的替代、企业与银行之间保持一种松散的、平等的关系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时,企业应该更多地选择保持距离型融资方式,即出资者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战略决策,只要他们得到合同规定的支付,信息的收集和对企业的监督可以靠市场和法律来实施。

(二)海南省金融机构应根据不同成长阶段提供差异化服务

企业一般具有自身的发展轨迹,在不同发展阶段,企业自身积累财富的能力、对外源型资金需求的方式和规模是不同的。考虑这些因素,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的不同成长阶段,相应地对企业提供符合其发展需求的差异化金融服务。[2]

1.企业起步发展阶段的金融服务。由于大部分非公中小企业起步阶段资本总量小,市场竞争力有限,内部制度管理欠缺,放贷金融机构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难以给予足够的信贷支持。在该阶段,如果单纯依赖放贷机构对企业的资金支持是远远不够的,毕竟它们是市场化经营的主体,必须遵循“三性”原则经营,这阶段的外源型资金需求更多地应依靠政府资助、创业型基金融资、典当融资等。从政府支持角度而言,应该以政府牵头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中小企业基金会和增加财政对符合地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信贷的贴息资金。在发达国家中,多数高科技中小型企业是通过创业型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来满足融资需求,比如“天使资本”。而目前创业型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在我国尚处在初步发展阶段,“天使资本”也才刚起步。因此,政府、金融市场建设者和企业等多方应积极创造前期条件,努力做好这种新型融资的基础性准备。同时,应充分发展和利用海南典当市场。

2.企业成长阶段的金融服务。随着企业产品投产上市,考验企业更多的如何在市场大潮中通过产品不断改良来占据销售市场、稳定市场份额,达到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此发展阶段,企业需要更大规模的资金来实现发展。因此,在巩固第一阶段融资合作的基础上,有关金融机构应继续对企业进行支持,同时应拓展对企业金融服务的领域,如在结算、信贷咨询、帮助个体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水平等方面提供金融服务。再者,积极拓展其他融资渠道来支持企业发展,如发展融资租赁业,有条件的企业申请二板市场上市,募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3.企业成熟阶段的金融服务。在此阶段企业为维持适度的增长和市场占有率,不仅需要外部资金支持,而且也需要成熟的、配套的财务咨询、资本运作以及理财顾问等金融服务。因此,金融机构除了向企业提供传统业务外,应积极开拓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且不遗余力地进行推介。同时,通过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来满足规模相对较大的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使得企业获得更加专业化和规模化的金融服务。例如,海南省发展势头较好并已形成规模的民营企业,如海南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龙泉集团等,完全可以通过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拓宽短期融资渠道。

(三)进一步完善开发性金融合作模式支持非公经济发展

在研究如何支持非公经济、三农经济方面,国家开发银行先行一步,通过开发性金融合作推动目前商业银行不愿从事的很多业务,特别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体――弱势群体融资方面。该模式以信用建设为中心,借助信用协会、担保公司为操作平台,运用政府组织增加信用,结合地方政府组织协调优势、开发银行融资优势、信用协会会员民主监督优势,采取“地方政府+信用协会+担保公司+会员企业+开发银行”五位一体的方式,实现会员、政府、银行风险分担,从而推进企业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地方经济协调发展。通过从资金和信用两方面支持各地担保公司的发展,提高其担保能力和信用能力,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从而解决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同时,借鉴东欧和前苏联地区推动开展微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成功经验和业务模式,向广大微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开发性金融模式在海南省得到了进一步地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5年底,海南省实现了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覆盖全部市县;截至2006年7月末,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与14个市县政府共同发起成立了信用协会,累计发放贷款1.3亿元,支持中小企业107家(注:数据来源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开发性金融模式的发展,下一阶段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如何扩大融资规模以及进一步推进信用建设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从制度上保证贷款的安全。同时,通过该种模式的效应逐步扩大显现,应该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促成省内其他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加入到开发性金融平台上来,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大力支持海南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为海南省经济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周好文,李辉.中小企业的关系型融资[J].战略管理,2005,(8).

[2] 张余华.私营企业可持续发展急需金融支持[J].武汉金融,2003,(6).

Suggestions and Strategies of the Non-state-owned Economy's

Financial Support in Hainan Province

CHEN Bo, MIAO Qi-hu

(Haikou Center Sub-Branch,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Haikou 570105,China)

篇5

关键词:非公经济;金融支持;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9)-0074-03

近年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发展,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快拓展小微企业多元融资渠道,开展直接融资专家行活动,积极引导和督促全省金融机构通过优化信贷流程、创新信贷产品,全力支持以小微企业为主的非公经济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4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2806.9亿元,同比增长12.5%,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全省非公济实现增加值2079.8亿元,同比增长9.3%,增速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非公经济企稳回升势头明显。

一、金融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做法和成效

一是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非公经济发展。2015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灵活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灵活设定差别化的宏观经济热度参数和稳健性参数,调整优化“合意贷款”规模,认真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定向降准及差别准备金政策,2015年以来先后六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据统计,陕西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释放可贷资金约302亿元,其中定向降准累计释放资金约99.6亿元。此外,对辖内金融机构通过名录制将初创型科技企业、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对名录内企业贴现且利率低于当地平均贴现利率水平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

二是强化全方位金融服务力度,巩固金融支持非公企业长效机制。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立足陕西省非公企业多为小微企业的实际,加快拓展小微企业多元融资渠道,巩固金融支持非公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小微企业多方位金融支持。在系统总结民生金融主办银行、民生金融督导点等民生金融机制的基础上,2015年推出了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制度,在辖内选择部分金融机构作为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结合各联系行自身特点,确定工行银行陕西省分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银行等十家金融机构为支持小微企业重点联系行,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各行在支持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中的新做法、新成果以及困难与问题。将发挥财政、信贷政策合力作为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在上年与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考评办法的基础上,2015年与财政部门联合对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情况进行了系统评估,对12家成绩突出的机构进行了表彰奖励。通过贷款增量奖励,陕西省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责任感不断强化,积极性显著提升。

三是积极开展直接融资专家行活动,推动融资渠道多元发展。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三稳两优”决策部署,推动直接融资比重提升,有效解决陕西“追赶超越”阶段的资金供需矛盾,2015年7月开始,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与陕西省金融办共同推动,在全省十一个地市组织组织开展“直接融资金融专家陕西行”活动,邀请省内外专家就直接融资产品、新三板上市等内容进行宣讲,全省累计有1000多家企业得到培训。积极动员辖内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募集信贷资金,推动长安银行获准发行金融债券30亿元,首期发行10亿元。对金融机构进行重点辅导,推动西部证券发行陕西省首笔金融机构短期融资券。截至2015年11月末,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为4321.23亿元,同比多增110.97亿元,增长2.64%,高于全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速11.35个百分点,其中直接融资新增675.53亿元,企业债券融资580.99亿元,社会融资结构更趋优化。

四是全力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推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近年来,为解决非公企业融资难问题,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多次与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银企洽谈会、座谈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建立了“陕西中小企业融资信息服务平台・融资超市”。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提高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债券融资的认识,增强非公企业直接融资的积极性,加快直接融资步伐。全面推动民生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不断增加对小微企业、涉农等民生领域信贷投入,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五是加大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有效降低非公企业融资成本。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通过平台搭建、产品推介、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对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特色服务进行推广应用,全省金融行业涌现出一批专门针对非公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如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推出“文保通”、“促业贷”、“果贸通”三项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创业促就业企业及大宗农产品销售企业的信贷产品;浦发银行西安分行推出了“银元宝”与全面发展、“银通宝”择优发展、“银链宝”培育发展的“吉祥三宝”批量服务模式。通过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了社会融资规模,降低了非公企业融资成本。据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对陕西省内89家银行问卷调查显示,四季度陕西省贷款利率水平指数为33.71%,较上季度下降5.62个百分点,已连续4个季度下降,其中大、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指数分别较上季度下降6.69、7.95、8.53和7.71个百分点。

六是全面推进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陕西省是人民银行总行在全国确定的17个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省份之一,从2006年开始,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就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试点实施意见》,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制度。2015年以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进一步建立了试验区建设的动态调整机制,确定延安市洛川县、渭南市蒲城县、咸阳市旬邑县、安康市宁陕县、杨凌示范区为西安分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通过信用评级授信,有效解决了农村经济金融衔接互动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好地促进了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发展,对农村地区信贷投放的增加,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同时积极实施开展小微企业信用增值计划,培育小微企业信用文化,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发展,通过建立培育池,引导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对筛选的1244户小微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培育,并确定信用培植的重点联系行,将筛选培育企业进行定向推荐,其中589户小微企业获得了30.2亿元信贷支持。

二、金融支持非公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是非公经济整体“大而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差。“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非公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占全省GDP比重由2010年末的49.5%提升到2015年末的53.4%,提高3.9个百分点,撑起陕西经济的半壁江山。但全省非公企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特征未得到改变,多数企业生产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管理水平差,而且大多数非公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同业竞争较为激烈,市场进入和退出的频率相对较高,抗风险能力差,直接导致我省非公企业贷款风险显著大于公有制企业。

二是服务于非公经济的金融体系仍需完善。总体来看,全省符合非公企业融资特点的专营性和专业性金融机构仍旧偏少,放贷能力不强。具体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信贷产品的开发集中于总行,基层行信贷产品主要照搬上级行,难以适应非公经济经营较榱榛畹姆⒄固氐恪E┬派纭⒋逭蛞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自主性较强,但受制于各种因素,金融创新仍处于较低层次。此外,金融机构对小微型非公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低,导致基层金融机构的压力大,缺乏开拓市场的积极性。

三是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且担保能力较弱。小微型非公企业经济实力有限,获取信用担保贷款较为困难,同时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偏少,担保能力有限,风险准备金不足,远远不能满足非公企业日益增长的担保融资需求。全省目前仅有陕西省信用再担保公司一家再担保企业,区域性再担保能力薄弱,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难以有效分散和化解,制约了信用担保业务和非公企业担保贷款的快速增长。

三、政策建议

一是充分利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非公企业的信贷支持,不断优化信贷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将非公企业发展培育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针对目前非公企业抵押担保难的问题,积极探索采取联保、贷款保险、股权、非专利技术和无形资产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加大与省内现有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合作,缓解非公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积极推广应用具有融资功能的支付结算工具,推动非公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

二是深入推进“双推双增”工程,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丰富全省直接融资企业后备资源库,加强后备企业培训,提升金融机构承销能力,推动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创新,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项目收益票据进行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支持非公企业发展。

三是帮扶非公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银企对接创造有利条件。继续发挥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合力,通过对融资知识的宣传和金融产品的推介,培养更多合格的非公企业融资主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非公企业的专营力度,同时不断开发适合非公企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针对非公企业发展实际,实施专项培植计划,主动向非公企业宣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诚信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范立新.促进河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考[J].中州学刊, 2010,(6):72-74。

[2]郭胜.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促进非公经济发展[J].北方经济,2013,(11):75-77。

[3]刘泉红.清除繁荣背后的隐忧――当前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态势及下一步政策建议[J]. 中国经贸导刊. 2010,(24):40-41

[4]徐尧.浅论当前制约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途径[J].乌蒙论坛,2007,(1):52-56。

[5]左顺娇.新形势下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建议[J].工商行政管理,2012,(24):63-64。

Practice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n Financial

Support to the Non-public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Shaanxi Province

FENG Wei

(Xi’an Branch PBC, Xi’an Shaanxi 710075)

篇6

关键词:沧州渤海新区,环境制约,对策建议

Abstract: environmental bearing capacity is low, resource constraint obviously, cangzhou was restricted the development of new bohai district important factors. How to deal with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city, is worth the new city builder and economic researchers and reflection on major issues.

Keywords: cangzhou new bohai district, environment condition,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proposals

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基金项目:2012年度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编号为:NO.201245

作者简介:张春平(1975.1――),女,河北黄骅人,法学硕士,讲师。

沧州渤海新区于2007年7月20日正式揭牌成立,核心由“一市三园”构成,即黄骅市、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和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加快建设环渤海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沧州渤海新区作为亚欧大陆桥新通道桥头堡和河北省“东出西联”发展战略重要出海口,其所独有的“两环”区位优势、港口优势和腹地优势等,使其在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地位越来越凸显,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然而,机遇总是与挑战并存。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既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和长处,也要准确分析和正确对待各种不足和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才能制定正确策略、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新区的快速健康发展。

环境承载力较低,资源约束明显,就是制约渤海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新区的可持续发展,是值得广大新区建设者和经济学者们关注和深思的重大问题。

一、环境制约

环渤海地区的环境形势一向比较严峻。从自然状况而言,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半封闭型内海。海域内径大出口窄,仅靠渤海海峡与外海相通,海水交换持续时间长。渤海的这种自然状况决定了它的环境特点——纳污能力差,自净能力更差,环境容量低,具有明显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从社会历史角度看,环渤海地区人口密集,经济繁荣,生态环境承受着异常巨大的压力与挑战。随着沧州渤海新区大规模的开发建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大致而言,渤海新区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近岸海域污染日趋严重,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目前,全国的石化工业正在向环渤海地区集聚,石化工业又是渤海新区的支柱产业之一,遍地开花、星罗棋布的石化企业既是城市的火药桶,又是陆地和近岸海域最主要的污染源。大量未达标排放、甚至根本不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气废渣,不仅破坏了陆地的生态环境,而且沿地表或随大小河流源源不断地涌入渤海,严重污染了渤海近岸海域。《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渤海年收纳的污水高达28亿吨,占全国排污水总量的32%,年收纳的污染物则超过70多万吨,占全国每年入海污染物的48%。渤海成了实际上的垃圾处理场。中国海洋检测专家发出警告:渤海的环境污染已到了临界点,如果再不采取果断措施遏止污染,渤海将变成一片“死海”。[1]

第二,赤潮频发,渔业资源衰退。这是渤海水质恶化带来的直接后果。渤海是我国重要的经济鱼虾索饵洄游产卵区,是世界著名的黄金渔场之一,故有“聚宝盆”之称。由于污染严重使渤海的自然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生物多样性发生变化,水产资源明显减少。以渤海大对虾为例,上世纪70年代渤海生产对虾近4万吨,现在只有几百吨上千吨了。经济鱼虾严重衰退,形不成群体,有些优良品种不但退化,而且已经消失绝迹。海域污染,水体富营养化,还会引发赤潮。 近年来, 渤海几乎所有近岸海域都发生过赤潮,造成鱼、虾、贝类大量死亡,经济损失惨重。

第三,自然岸线和滩涂湿地急剧减少,大地之“肺”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与陆源排污对渤海生态环境的破坏相比,围填海更快、更直接也更彻底地让自然岸线和滩涂湿地大量消失。渤海新区各项建设事业的全力推进,使人地冲突日趋紧张,“向海洋要地”的欲望变得强烈而急切。大面积地围填海有效缓解了新区建设用地的紧张状况,带来了巨额经济效益,然而,围海造地必然造成水面缩小,影响纳潮量,大量污染物不能被退潮及时带出,进一步加重了纳污和自净能力都很差的渤海所要承受的污染压力。黄骅港初期建设由于违背了海洋水动力和泥沙运动规律,建成后风暴潮带来大量泥沙淤积,每年清理航道的费用已几乎与所挣利润相抵。更重要的是,湿地是生态环境的“肺”, 湿地遭到破坏,其生态功能就会变得低下,甚至永久丧失,直接影响渤海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渤海近岸污染加剧,渔业资源减少和生物多样性被破坏等问题,均与湿地面积萎缩锐减存在一定联系。

二、对策建议

生态环境的破坏不仅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不利于沧州渤海新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循建设生态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基本原则,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把新区打造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滨海绿色宜居城市。[2]

篇7

[关键词] 经济区协同发展对策建议

经济区是指一个国家按一定的地理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内在联系、产业结构、经济结构以及生产力布局和社会分工关系而划分出的经济区域。由于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经济区协同发展不力是各个经济区普遍面临的问题。本论文从宏观角度分析经济区协同发展不的表现、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对促进经济区协同发展有所裨益。

一、经济区协同发展不力的主要表现

1.地区本位下的市场分割

目前,市场分割的主要特征是保护和垄断:(1)限制要素的自由流动;(2)积极争夺企业(包括)外资进入,限制企业流出;(3)鼓励产品流出,限制产品进入,限制竞争,特别是保护本地区的落后企业和产品,以及保护本地区的假冒伪劣产品。

2.经济区内部之间缺乏分工与合作,产业“同构化”与低水平重复现象突出

地方政府在为了追求各自的利益而形成的竞争中,利用在产业政策制定层面、招商引资、利用外资的直接干预能力谋求各自地区利益最大化,其结果是各自为战,产业结构同构化,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培育和发展,并进而影响到增长极的“极化”与“扩散”效应的发挥。

3.区域合作机制欠缺,协调力度不够

目前各经济区基本都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协商机制,如建立区域协调组织,举办经济协调会、经济论坛,政府间签署协议等,但这些机制大都是临时性的,随意性比较大,未能上升到制度层面,并且由于各地区之间是平等的行政主体,区域合作只能通过反复的磋商、相互让步才能实现,协调成本高、周期长,很难形成长期有效的区域合作机制,区域合作基本处于务虚、无序的自然状态。

二、经济区协同发展不力的主要原因

1.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划不整合加大了经济区协调难度

行政区划使经济区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遭到削弱,如果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划重合,经济区的协调就是行政区内部的协调,相对容易;如果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划不重合,经济区的协调就转变为行政区的对外协调,从而使协调难度加大。

2.经济体制转型促成地方政府“厂商”行为的发生

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实施财税体制改革,财政分权制度与现行的行政区划制度相结合,使地方政府及其所管辖地区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地方政府实际上成为地方利益集团的总代表。此时的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是财政收入最大化,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地方政府保护并发展本地区微观主体的经济福利。

3.压力型政府绩效评估下的政府官员的“经济人”本性

在以崇拜经济GDP增长的评价体系中,一些地方政府主要官员在任期内实施的某些制度创新,其目的主要是实现垄断租金最大化(主要表现为职位的升迁、权力的稳定性、对资源的支配力及灰色收入等)。因而,政府官员的“经济人”本性,在约束相对缺失的情况下,必然会向有利于自己或本集团利益的方向倾斜。

4.在计划与市场二元混合时期,地方政府仍有利用行政力量支配资源的能力

中国正处于计划与市场二元混合的时期,虽然建立市场体制、分权体制的长远目标是明确的,但在具体的运行机制中,行政力量依然是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其虽不直接介入企业的投资与运作,但可以用土地、税收政策、环境许可等地方公共资源变相地作为投入,行政区内的公共资源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依托基础和可支配的资本,由此导致了各种非规范竞争和区域整体边际收益下降。

三、促进经济区协同发展的对策建议

1.进行必要的行政区划调整,使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划尽量整合

通过行政区划调整,使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划尽量整合,协调由外向内,无疑能大大降低协调的难度。但是行政区划调整牵扯面广,需力求稳妥,切忌行政区划调整的随意性、盲目性。另外,经济区协同发展不力问题,有些确实是行政区划造成的,但有些则不然,对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行政区划问题解决并不必然导致经济区协同发展问题的解决。

2.改变惟GDP论的政绩导向,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

这个科学体系应该包括两个要素:一是如何平衡“硬指标”与“软指标”的关系。过去对政府官员政绩的评价,重经济发展类的“硬指标”,轻社会发展类的“软指标”,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二是如何平衡“行政区经济”发展情况与“经济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关系。必须既要考核“行政区经济”的发展情况,又要考核对“经济区经济”的贡献情况,这样才比较全面。

3.科学规划经济区内产业结构,突出各自特色,优势互补

科学的区域经济规划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推进区域内产业的集中度,即区域内的专业化生产,突出特色;二是推进区域内相关产业的前后一体化,在整个经济区范围内形成合理的产业链;三是经济区内各行政单元在产业布局上要有进有退,进入在经济区内具有较大优势的产业,退出在经济区内没有优势的产业,从而避免短期行为和重复建设。

4.切实转变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的经济职能,为经济区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篇8

一、牢固树立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意识

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以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激励区域经济增长为条件,以改善区域内部人类生活质量为目的的发展模式和战略目标,是区域发展的最佳选择。它的基本内涵是使“区域保持长期发展能力”,这就要求树立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要相互协调发展的理念。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

对于资源与环境的开发、利用,应立足于以下三个基点:一是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速度不能超过其再生速度;二是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速度,不能超过可持续方式利用不可再生资源的替代速度;三是污染物的排放速度,不能超过环境对这些物质的循环、吸收和无害处理速度。

二、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定区域开发和保护政策

(一)必须把环境因素纳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之中

要按照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和容量要求,对区域、流域、海域的重大开发活动、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以保证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区域发展规划应建立在对不同区域等各方面情况的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能够反映某地区的资源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不同特点。

(二)各地各行业在制订发展决策规划时,必须对规划进行环评

所谓规划环评,是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过去只注重对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但建设项目只处于整个决策链的末端,建设项目环评只能补救小范围的环境损害,无法从源头上保护环境,也不能指导政策或规划的发展方向,更不能解决开发建设活动中产生的宏观影响、间接影响、二次影响、累积影响。

(三)推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创建综合决策机制

战略环评的核心和目的,是使环境因素与社会、经济等因素一样能在不同层次的决策中得到充分考虑和重视,是实施综合决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可以帮助我们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深入分析预测和科学评价,对潜在的危害和影响采取预防措施或者其他补救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从宏观角度出发,根据区域现有的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制定出适合长时期发展的各项政策,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一个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

产业化是以经营活动的市场化、集约化为主要内容,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现实途径。但是,如果不因地制宜地发挥优势而进行盲目经营,就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恶化。因此,应该把培育主导产业与区域经济开发结合起来。为此,第一,要按照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对现有工业体系改造升级中要严格限制和禁止能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大力发展质量效益型、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的企业。第二,从实际情况出发,抓好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第三,要选择具有资源优势、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带动作用大的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扶植,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过去人们治理污染物只是改变了特定污染物的存在形式,并没有消除污染物的物质实体。而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型经济是一种生产与环境相和谐的发展模式,资源在生产全过程得到了高效循环利用,形成一个生态产业链条。使经济系统被和谐地纳入自然生态系统中,物资资料在循环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它作为资源或能源的利用率,从而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达到消除环境污染、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目的。

五、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环境准入

环境影响评价是把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关口,是保障科学发展的一把“利剑”。强化环评制度重在落实,要以整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污染为突破口,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必须尽快扭转重审批轻监管、未审批就开工、不审批也建设的局面,切实做到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坚决控制新污染源,将开发区环境管理纳入正常轨道。同时,要建立环境监管的后督察制度,未执行环评审批和验收的建设项目,未按环保审批要求落实环保措施而被环保部门查处的企业,坚决关停。

六、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环保工作的关系

近年来,城乡环境保护“二元结构”的问题日益突出。要注重城乡发展的系统性、互补性和协同性,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总体推进”的原则,引导农民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农村防治污染的能力,扶持生态农业的发展。采取严格措施,有效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城市污染向郊县转移。特别要加大整治乡镇工业和规模化养殖业污染,解决农民饮用水源污染问题。要努力把握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律,积极探索尊重农民意愿又符合农村特点的环境管理模式,加强农村环保工作。

七、建立官员的环境问责制度和绿色GDP考核制度

环保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政府环保责任的制度保障,是各部门依法履行环保职责的约束机制。必须明确责任,通过科学、有效的政绩考核,引导各级领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

人类的经济活动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在为社会创造着财富,即所谓“正面效应”,另一方面又在以种种形式和手段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即所谓“负面效应”。这种负面效应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无休止地向生态环境索取资源,使生态资源从绝对量上逐年减少;其二是人类通过各种生产活动向生态环境排泄废弃物或砍伐资源,使生态环境从质量上日益恶化。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只反映了经济活动的正面效应,而没有反映负面效应的影响,因此是有局限性的,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为此,必须要改变传统的经济统计方法,使统计结果不仅反映实物变化,也体现出国民生活质量、社会福利和生态环境等指标的变化。改革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应从现行GDP中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其计算结果可称之为“绿色GDP”。这个指标实质上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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