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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方法8篇

时间:2023-09-24 15:44:13

社会治理的方法

社会治理的方法篇1

一、加强综治工作的方法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对综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企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集诸多纷繁的工作于一体,又要达到“抓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繁荣”的目的。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不断完善综治工作的机构。一要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应当结合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与维稳工作实际,按照工作职能分工,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综治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班子成员副组长,具体分管这项工作,相关职能部室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并把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和维稳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二要机构健全,保障到位。要按照上级综治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各种组织网络,健全综合治理办事机构,配备兼职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三要制定方案,确保落实。要及时根据上级对综治平安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月度综治平安创建的各种意见、规划和方案,为有序开展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宣传,稳健引导,提高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积极性。要注重以下几方面:一是运用载体,武装头脑。根据干部“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的原则,组织班子成员和班组长学习有关的政策法规,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重在治本”的思想,掌握和提高做好综治工作的本领。二是广泛宣传,人人发动。运用黑板报、宣传栏、网络、召开专题会议等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从意识形态、思想道德、法制观念等方面进行灌输,使综治工作意义、目的、内容、任务进到班组、入到人头,唤起人人参与的热情。三是坚持不懈,形成氛围。有机地将综治宣传融入到企业生产党务的全过程,使从上到下都能把它视作份内事,形成警钟长鸣、群防群治的氛围。

(四)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以制度有效提升综治的效

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必要的制度是工作好坏的前提。除了认真执行处、公司的有关制度外,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考核办法。

二、做好综治工作的途径

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自上而下系列改革的深入,影响企业不稳定因素日渐增多,成为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矛盾。这些因素中,既有少数违法员工个人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企业周边社会环境的客观原因;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这些因素往往相互渗透、相互作用,逐渐衍化成民间纠纷、刑事及治安案件等。因此,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必须采取多种方法,多种措施,多种手段的多元化方式进行。

(一)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斗争。严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既是对犯罪分子的制裁手段,也是对员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的过程。企业应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对发生在本企业严重危害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起到震慑作用。

(二)以法制教育为主,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法制、道德宣传教育工作。针对企业改革发展中不断涌现的难点、热点问题,抓好法制和道德教育,以促进企业的法制建设,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同时塑造和弘扬企业文化,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人人知法守法,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做斗争,敢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厂纪厂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遵章守纪成为员工良好习惯,确保企业内部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顺利进行。

社会治理的方法篇2

关键词: 法治思维 法治方式 基层社会治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和重点都在基层,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直接关乎社会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大。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

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就是法治。法治一方面通过调节其特有的结构调节社会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社会治理的合法性加以解决。另一方面法治通过国家强制性保障社会治理活动的法律权威性;最后法治通过确定边界和底线使社会治理活动有可预期性。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和基础就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矛盾和冲突多发于基层,集中体现于基层治理中,伴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加速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已成为现实问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于现代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言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可以提高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程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社会治理资源的整体优化。换一个角度来讲,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体现和反映国家治理能力的“风向标”。

就我国当前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实际情况来看,基层治理法治化所起的作用是关键性和基础性的,同过去以“管控思维”为主体的社会治理方式相较而言,法治化治理方式能够最大程度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并在最大范围内聚集民意。法治化治理方式通过制度建构方式,运用法律手段,可以最大限度杜绝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真正实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等目标。

二、社会治理的法律属性包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从理论而言,社会治理是一项公共职能,为了实现这一公共职能,社会治理的主体可以采用行政命令,行政计划、行政处罚等一系列管理手段。因此,“社会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讲本质上就是公权力的行使,是行政行为的实施。在现代法治国家,只要是权力的实施行使,就必须受到法治约束,只要是权力的意思表示就必须符合法治精神。社会治理采取的行政行为本质就是法律行为,这是社会治理的法律属性。这一点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治理中必然包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普遍运用。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社会治理主体的法治化。就社会治理的国家公权力而言,管理职能之间的空缺、重叠和冲突都需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机制和法治方式协调、沟通和解决;就社会治理的社会公权力而言,公共职能与国家职能的界限、分工、冲突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指导和协调。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社会治理行为的法治化。社会治理行为作为一种行政行为,体现了行政行为一般性原理,体现着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而且现实中,在社会治理中,这种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会直接面对尖锐的利益冲突、强烈的价值碰撞和巨大的社会诉求,其运用得当与否将最直接影响国家形象及公民的法治信仰。三是运用法治思维确保社会治理责任的法治化。有权力就有责任,责任是权力的本质属性,而且这种责任应当且必须是一种法律责任。法治思维与权力思维的差异之处就在于是否承认权力的最高性。法治思维认为法律的权威高于权力,公权力的行使者必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制度障碍

虽然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都有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但从现实情况看,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着严重制度障碍:其一,现在制度已经相对落后。我国原有相关法规是适应传统社会管理模式而形成的,社会管控思维严重,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相去甚远,出发点和制度建构的主要做法完全不同,无法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其二,立法相对滞后。进入新时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以后,实施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由“行政色彩”向“法治主导”转变以来,许多地方在实践中已经做了许多有益尝试,且取得了一系列富有创新意识的成果,但是相应的立法工作却显得滞后,特别基层自治组织、基层治理机制合法性问题,涉及老百姓利益保障问题的许多方面仍未纳入法治保障轨道。其三,法规效力层级不足。从目前现实情况来看,从国家立法层面来看,有关基层社会治理的法规较少且缺乏可操作性。许多地方通过地方政府立法对现实矛盾加以调节,但是这些地方性法规效力不高,甚至因为没有先例可循,在一定程度上违反相关上位法规的问题。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不复存在,何以谈其效果和作用?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足,一方面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不够、依法治理的传统和氛围缺失,另一方面是在客观上大量存在许多领导干部不愿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而是采取行政手段的“短、平、快”,更有甚者提出法治方式让其“畏首畏尾”,在一些场合发表进一步加强社会管控的传统思维。

(三)行政手段的路径依赖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社会结构和利益需求呈现多元趋势越来越明显的背景下,行政手段难以“一招定天下”,需要多种手段协调,其中法律手段应该成为主导,如前所述,行政手段应在法律框架设立的范围内发挥效用。过去中国,在人-单位-国家这样的架构下,通过上行下达执行行政命令实现社会治理确实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面对社会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分层的现实情况,过分依赖行政效率只会导致基层社会治理陷入僵局,而且极易导致权力寻租,导致腐败。这样的路径依赖极易发生打着“发展压倒一切”等片面观点的旗号,时不时发生突破法律边界的行为,甚至侵犯公民权利,认为改善了群众生活,尽管违法但是可以被理解。如此种种,突破法律边界和底线,不惜一切代价和手段处理矛盾纠纷,最后结果往往是进一步激化矛盾,是短视行为,于长远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的思考

(一)最关键的是领导干部要具有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自觉学习,增强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通过法治思维进行思考,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理念内化于心;通过比较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与人治思维、人治方式在治国理政方面的优劣,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必要性,改变过去那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人治”思维模式,以法治眼光看待一切,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任何领导干部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始终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通过干部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潜移默化地影响领导干部的法治精神、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使领导干部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重视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两方面作用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充分运用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使领导干部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习惯。同时对反面典型的警示、警戒作用不能忽视,应在组织、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坚持给人治亮“红灯”,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所有领导干部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三)要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上强调法治指标

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的:“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因此要将法治指标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之中,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各级组织部门要把是否具有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提拔重用那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领导干部,通过激励机制,促使更多领导干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四)要积极营造法治环境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稳定有序的法治文化氛围,使领导干部习惯法治思维,习惯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使其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习惯,形成优秀的法治思维品格,养成良好的法治能力,形成推进依法治国的良好法治氛围。

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根据法律思考,把法律当成思考、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法治思维在现阶段主要指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的思维。法治思维改变了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中存在的重权力轻权利、重治民轻治官、重管理轻服务等思维误区;法治方式指领导干部遵循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依法治理,通过制定、执行法律,运用法律方法治国理政的行为方式。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核心是用权利制约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约束和规范,约束公权力、保障私权利。

总之,我们需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坚持法治导向,提升法治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参考文献:

社会治理的方法篇3

关键词:法治解决问题方式;“二选一”;社会管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2)02-0060-05

一、法治解决问题方式及特征

人类社会存在着不同的权利和利益,在交往与互动中,诸多权益之间必定会有碰撞和冲突,这是一个时时处处均存在的、不容争辩的事实。对相互冲突的权益进行调整、对由此产生的问题加以解决,这不但必需,而且解决方式也多种多样,法治就是其中一种。法治解决问题的方式是:面对权益互相冲突的双方主张,必须作出支持一方、反对另一方的抉断。特别是在立法、司法环节,法治必须抉断,或肯定或否定、或黑或白、或是或非、或侵权或不侵权、或犯罪或不犯罪,等等。这是一种“二选一”的判断与抉择,因此,可简称法治解决问题的方式是“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

先看立法环节的“二选一”及其艰难性。作为法治的首要环节,周旺生指出:“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其直接目的是要产生和变更法这种特定的社会规范。”在“产生和变更法这种特定的社会规范”过程中,必然存在着判断与选择。例如,是否需要用法来调整;对某种意见立法是肯定还是否定;在程度上是增加还是减少;在范围上是扩大还是缩小;如此等等。立法时对这些正、反双方的判断已属不易,进行抉择更是艰难。改革开放初期,当时主管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彭真曾指出,立法就是在矛盾的焦点上划杠杠,为了社会矛盾的解决而去划一个合理的界限,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立法中判断与选择的艰难性、痛苦性,美国学者昂格尔也有论述:“在不同的规则解释中,在不同的法律中,在立法的不同程序中所做出每一项选择必然会为了某些人的利益而牺牲另一些人的利益。”立法中的二难选择,在不能两全的情况下往往以牺牲一方的利益为代价。

再分析司法环节的“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司法直接用来解决纠纷,对于诉求的案件需要确定受理或者不受理;受理后还需要判断义务是否被履行、权利是否被侵犯、合同是否被违反,抉择财产属于某甲还是属于某乙、继承权丧失还是没有丧失等;特别是司法需要最终确定胜诉或者败诉,而不能“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司法的所有这些活动都运用了“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美国学者博登海默指出:“作为一个原则,法律可以采取黑白分明的方法并用只确认一方当事人的主张和否定另一方当事人的主张来对诉讼案中相互对立的请求作出答复。”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一书中也谈到过“二选一”的研究课题:“在困扰着法院的大多数案件中,无论是法规中的规则,还是判例中的规则,它们所包含的可能结果都不止一个。在比较重大的案件中,总是有一个选择的问题。在此,法规的一些用语会具有两可的意义,对判例的含义‘究竟是’什么也会有对立的理解,法官将不得不在其间作出选择。”

进一步分析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从属性上看,其具有明显的武断性特征。因为法治是一种正方与反方二元对决的零和游戏,讲究的是输赢,类似于体育比赛中的淘汰赛;法治以“铁面”现身,不和稀泥;法治以“高压线”为界,越线违法,甚至犯罪。正是法治的严格“二选一”、“铁面”与“高压线”,保证了国家的和谐有序,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了个人的自由权利,从而获得“社会最后一道防线”的尊重。正如季卫东所指出的:“法律职业的思维方式还有要求黑白分明、是非分明的特征,不含糊,尽量不容许妥协。这种特征对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化很重要,有些卫道士的色彩。”正是法治的武断性特征,提供了公平正义的基本标准,使得芸芸众生能够清楚地将其作为行为准则,使得社会生活简便而不复杂。

、法治解决问题方式产生的原因

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以抉断或正方或反方、或黑或白、或是或非为代表,看到这点的同时也应看到:法治是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一种,在有些情况下,这些规范和准则本身并不存在大与小、优与劣、先进与落后的区别。但是为了统一协调以及在统一协调基础上社会活动的展开,法治必须进行规则一致化、统一化活动。因为不同的主体可以有不同的信仰,但却必须具有共同的规则进行交往。作为一种陌生人之间进行交往的规则,其前提是对相互主体资格的承认和对交往规则的信仰。

其次还应看到: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明显不同于政治解决问题方式。如果说政治解决问题重在“向前看”,那么法治解决问题则重在“向后看”。面对过去的“文化大革命”和将来的改革开放,邓小平于1978年发表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从讲话标题上就可明确看出“向前看”的政治思路。对此,邓小平还有更明确的直接论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如三中全会所说,是为了团结一致向前看。不能在旧账上纠缠,要把大家的思想和目光引到搞四个现代化上面来。如果不能得到团结一致向前看的结果,就说明我们的工作有缺陷。”对于法治“向后看”的解决问题方式,季卫东有过研究:“首先就是倾向于‘向后看’,着眼于过去的事实,立足于解决过去发生的纠纷。当然,审判者并非完全不考虑一个判决对今后的影响,但他主要不是为了今后的影响而作出对某一案件的判决。”从法治与政治的简单比较可见,法治重在事后解决,而非事前解决;法治主要是反思性控制,而非建构性控制。

之所以产生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原因很多,首先是事物、主体、行为等的本性使然。从哲学上讲,事物、主体、行为等必须具有只有其本身才特有的、稳定的本质属性。正是这种特有的、稳定的本质属性构成了事物、主体、行为等的确定性,使事物成为事物、主体成为主体、行为成为行为,也由此构成了事物之间、主体之间、行为之间的不同。面向事物、主体、行为的法治,首先要回答的是确定事物、主体、行为等的身份本身,并且不得模棱两可地回答既是该事物又不是该事物,既是该主体又不是该主体,既是该行为又不是该行为。 本性使然。从静态上看,法治是社会规则;从动态上看,法治属于规则之治,要依规则办事。规则由行为模式与规则后果组成,缺失了后果的规则不是规则。换言之,对于某一行为模式,规则必须明确地告诉规则后果——是肯定还是否定,是支持还是反对,不得语焉不详,模糊不清。比如,某甲从某乙处偷来一辆自行车后,以特定价格卖给了某丙。法律必须回答某乙可否从某丙处索回自行车?假如为了促进市场交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法律可以规定某乙不得索回,某乙仅可以向某甲主张权利。假如为了促进公序良俗,打击无权处分行为,法律可以规定某乙有权索回。但不管法律怎样规定,只能选择其一,要么某乙有权索回自行车,要么无权索回自行车,不得含糊。

第三,为了社会生活的清楚、简便、高效。社会生活多种多样,作为行为准则的法治必须清楚明白地对人们的行为起到告示作用;社会生活纷繁复杂,作为使社会生活简便宜行的法治还要进行简要回答,使人们能够成本低、效率高地生活。在法治阳光的普照下,人的外在行为极其简单,只须依法办事即可,而非复杂的,需要既考虑法,还要考虑关系、人情、身份等因素。正是由于法治能给社会生活带来清楚性、简便性等高效率优势,符合人们的稳定性、连续性等心理预期,所以人们才选择法治,甚至将法治视为一种生活方式。沈宗灵的研究成果也指明了这一点:法治“是建立社会秩序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具有连续性、稳定性、高效率的优点,也符合一般人的心理要求,即有相对独立性的生活。所以,法治的价值之一就在于它意味高效率。”

第四,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是通过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所形成的。法学教育往往强调:法治首先是一种依规则办事的精神。严格地依规则办事无非有两种情况:要么是“依”,要么是“不依”,不会出现第三种情况。这是防止权力(或权利)越界、滥用、侵权等的关键控制点,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再分析法律实践,其往往重视通过双方的对抗讨论程序,对法的运用流程进行监控。在对抗中,以当事人是否合格为根据进行取舍,以案件关联性为标准决定证据的进入与

退出;在讨论中,必须将自认为有理的正义主张转化为权利与义务的两分法,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法院的最终判决是在针锋相对、控辩对抗基础上作出的。所有这一切均是法律实践的真实写照,体现了强烈的“二选一”解决问题色彩。

三、法治解决问题方式的不足

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的方式如同其他任何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样,具有自身难以避免的不足之处,主要是:突出的僵硬性与明显的呆板性。

对于源自于“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的法治之僵硬性与呆板性,博登海默在《法理学》一书中将其称为“法律形式结构中所固有的刚性因素”,这既是优点,也是法律的弊端之一。应该看到,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并不是或者全对或者全错,而是部分对、部分错,如果用法律方式加以解决,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了法治的不足或缺陷,往往是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社会生活已经时过境迁,而法律制度还在原地踏步;法治所追求的普遍正义有时会成为个别公正的桎梏。

从逻辑上分析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其类似于形式逻辑,“是”为“是”,“是”不得同时为“不是”,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形式逻辑“同一律”。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模棱两可”中间状态则类似于辩证逻辑,在“是”为“是”的同时可以为“不是”,“动”在“动”的同时可以处于“静止”状态。例如飞行中的箭就处于“动”与“静”的辩证状态。换言之,对于飞行中的箭只有用辩证逻辑方可理解,而用形式逻辑则行不通。形式逻辑具有严格、僵硬、呆板等特质,而辩证逻辑则具有灵活、机动、易变等优势。

从社会生活上看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其与现实社会生活有不相称之处:社会生活中虽然存在着截然对立的内容,但也存在着“模棱两可”的中间状态:既黑又白、既是又非、既侵权又不侵权、既犯罪又不犯罪,等等。其中的关键与要害之处往往在于:“你”怎么认识和理解这些现象,“你”在法治上又是如何区分与界定这些现象。这里之所以用带引号的“你”,除了强调之意(是“你”在评价“我”,而不是“我”之“本我”)外,还明确表明这是不同于事物本身的“我”,而是在“我”之外的“你”。社会生活是法律的大背景,是法律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如果法律与社会生活出现严重背离,那么最终败下阵来的只能是法律,而不是社会生活。因此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的不足之处必须得以完善。

四、法治解决问题方式的完善——内部补偿与外部补偿

有不足就需要完善,有缺陷就需要采取措施加以弥补。对于包括由“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引发的法治不足、弊端或缺陷,郭道晖总结出了法律外部的补偿和内部的补偿两种途径。法律外部的补偿途径包括:(1)法治与民主政治结合,并辅以德治;(2)实行综合治理,多种社会调整手段并用;(3)以政策补偿法律的缺陷。法律内部的补偿包括:(1)立法方略上以灵活具体的弹性,补偿法律的过度概括性与僵硬性;(2)立法制度与立法技术上的完善,以防止人为的疏漏;(3)健全和改革司法制度,使“个别正义”得到保障,以补立法“一般正义”之缺漏。

就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所产生的不足、弊端或缺陷,博登海默提出法院可进行有条件的裁决,即要求原告以某种形式公平地对待被告,并以此作为获得赔偿的前提条件;人们还可以通过将司法制度完全个别化来避免“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的僵化性。博登海默还将目光转向中国传统的调解手段和仲裁手段,认为解决冲突和争议不能只靠司法措施,还要靠调解、仲裁等手段。仲裁是将争议交给普通法院制度以外的人,从而使所作的裁决适用于争议的特定情形;调解是将当事人召到一起并用自愿和解的方式调和争议。一句话,综合运用多种措施。

就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的完善,本文着重强调,要重视与法之执行相适应的软法、自治的法、民间法、文化氛围等的力量。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为例,以实证观察为视角,到底哪里执行得好?哪里在“吸烟”与“不吸烟”中自觉选择了“不吸烟”的呢?从场所上看,在麦当劳、肯得鸡、高级宾馆等涉外场所执行得好,主要因为有外来的“不吸烟”文化氛围在支撑着法律发挥作用。从人员上看,在领导干部或其他德高望重之人带头不抽烟甚至力主戒烟的群体中执行得好,主要是因为中国的文化强调上行下效,日常生活中如不以“上”为圭臬,往往还会受到软法、潜规则等

的惩罚。从经历上看,往往家族中有曾因吸烟而致癌的家族中执行得好,主要因为教训是深刻而沉重的,不吸烟对自己是有利的。总之,作为公共政策的法治,其面向的是民众,必须考虑到民众这一受体。对于作为政策的法治,权益相关人(法治之受体)也是有应对之策(对策)的,因此,如果针对政策的对策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那么这部法律的执行就要大打折扣,形成法治秩序的目的就难以达到。换个角度,如果法治对应对之策没有充分考虑、没有预案、没有准备,那么,这样的法治必定其不足之处愈显突出,社会上对其不满得以加重。这就要求法律必须超出自身,来到社会,在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中显示其独到的魅力与价值。 治解决问题方式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善治

如果说通过内部补偿与外部补偿完善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的不足,其更多是就法治谈法治因而仅局限于自身的话,那么,超出法治谈法治、跳出法治看待法治的“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则是将法治置身于社会之中,从社会之总体看待法治之部分,这样意义与价值就昭然若揭了。

第一,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对社会的意义——供给良法。如果通过总体看待部分,透过宏观分析微观,那么,置身于社会之中的法治必定是“优良之法治(良法)”。法治要不断地完善自身,弥补不足,力求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尽力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制度需要,这才是当前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当务之急和着力重点。

第二,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对社会管理的意义——形成基础。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重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同时,还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并确认其重点在“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第五条)”的背景下,社会管理必然要融入“法治”要素,要在法治的基础之上进行社会管理。因为社会管理是在法律的公平正义基础上的社会管理,这是法治的基本功能;而在法治基础上的社会管理也因此具有了合法性、权威性、公信力等,这是社会管理必须具备的要件。

以法治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不由此而否认社会中道德、纪律、风俗、习惯,甚至宗教等的作用。恰恰相反,要在法治基础上自觉地借助于道德之力、纪律之力、风俗之力、习惯之力,由此形成综合之力,以促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有序。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管理内含有“社会最后一道防线”之意,但却并不由此而否认私力救济、双方自行和解、有第三人参与的调解、到专门机构进行的仲裁、行政复议等前沿性阵地的作用。恰恰相反,正是有了这些前沿性阵地,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才会更加牢固,社会管理的纵深才令人放心。

具体到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对社会管理的意义,首先应当明确法治的定位,法治在用来保护权利的同时,也担当着“惩治邪恶”的重要职能。也因此,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必须超出自己本身,并在此基础上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比如说,采用“二选一”的法治解决问题方式必须要有助于更好地协调社会关系、更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更有力地促进社会公平、更坚定地维护社会稳定。从某个角度看,这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组成部分。

第三,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对社会管理创新(或创新社会管理)的意义——促进善治。

融入“法治”要素的社会管理,不但是“戴着镣铐跳舞”、“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且要进行社会管理的重构与创新,形成良法善治。从信息角度看,良法善治强调的是双向信息的交流与选择,而非单向的信息不对称甚至信息强制。从主体角度看,良法善治强调的是主体众多的“社会管理”而非主体单一的“政府管理”,前者实行的是社会本位,而后者则实行政府本位。从关系角度分析,良法善治强调的是多方互动、合作共赢,而非中心突出,边缘模糊,甚至对弱势群体的权益视而不见,以至抹杀。

具体到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首先要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与边界,处理好创新与守规(遵守规则)之间的关系。虽然创新是民族发展的永恒动力,一个没有创新的民族是必然要走下坡路的,但是遵守规则,依规则办事则是创新的民族所必须坚持的,应当认真对待现有的规则,依照规则创新社会管理。如果现有规则有待完善,则要及时启动规则修正程序,而非视规则仅仅为办事的参考,可有可无,甚至认为规则是

新的垫脚石。在创新社会管理的成果获得广泛认同时,必须通过规则得以法治化。

从某个角度看,法治“二选一”解决问题方式的不足及其完善正好契合了社会管理“需要”创新的需要,有助于由国家主导的解决问题方式向社会主导的解决问题方式提升。过去中国盛行的是政府主导的解决问题方式,这种方式,具有速度快、效率高、刚性强的优势,但也存在着基础薄弱、容易侵犯私权利、扩大公权力的内在缺陷。相比之下,由社会主导的解决问题方式强调社会的力量,突出社会的地位,尊重社会主体的创造性,虽然可能短时间内速度慢,但推进得扎实,通常不走回头路。之所以倡导由社会主导的解决问题方式,是因为其重视协商民主,强调对话讨论,提倡权益表达与官方回应的有效互动,而非简单生硬的“二选一”、僵化呆板的“刚性”。即使存在必须的“二选一”或“刚性”,其也应是极其罕见而稀有的;即使一旦出现,其前置程序也应是极其漫长而复杂的。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社会的直接冲突,增强相互之间的理解尊重,有助于在协商对话的和谐氛围中解决问题,最终形成良法善治。

参考文献:

[1]周旺生,立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2]彭真,在全国民法通则(草案)座谈会上的讲话[a],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

[3][美]r·m·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m],吴玉章、周汉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4][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5]哈特,法律的概念[m],张文显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6]季卫东,审判的推理与裁量权[j],中山大学法律评论,2010,(01):123-137,

[7]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社会治理的方法篇4

    论文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 法治理念 社会组织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只有政府实现依法行政,运用法治理念和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一、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

    (一)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社会管理将社会作为管理的对象。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管理的理念、方式、体制均不相同。只有不断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承担不同的社会管理中角色。资本主义初期奉行“管的最少的政府即为最好的政府”。当时政府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市场经济的副产品“市场失灵”相伴而生。伴随着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公民不再满足政府作为“守夜警察”的形象,而是要求政府积极介入经济和社会生活,为公民提供福利,至此,整个社会发展到“行政国家”。行政国家为公民提供福利的同时,其弊端随之而生,即产生“政府失灵”。政府失灵将侵害民主、****,产生官僚主义,造成人、财、物的浪费,效率低下,人的创造能力下降。于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又开始进行政府改革运动,国家、市场和社会都要积极介入到社会管理中来,国家尽可能将社会管理的权力交归给社会自身,三方发挥各自的优势来解决社会问题,以此达到社会管理的均衡和有效,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经济成果并未为社会成员所共享,社会出现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转型过程中,社会出现阶层分化,失业人员、农民工等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很难实现由传统社会身份向现代社会身份的转变。社会矛盾冲突日益增多,社会流动性增强,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已无法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因此,地方政府必须根据新的社会形势,对社会管理进行创新,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二)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有利于有利实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维护公平正义是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本质要求。历经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正处于以寻求个体正义的释放为中心的经济增长目标与转向凸显社会正义的分配政策的十字路口,正在进入一个由个体正义正当性为基础的经济增长而导致的更深层次的制度变迁的过程。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实现有赖于政府的有效管理。地方政府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协调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关系,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其终极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应当坚持法治理念

    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实效性和持续性的重要基础。从新的管理思想或者观念的产生开始,直至新的社会管理方法、机制和制度得以运用转化,整个过程既是社会管理创新,亦是既有社会管理的运行和发展。

    (一)要树立尊重和保障****的观念

    2004年我国将“国家尊重和保障****”载入宪法。此条修正案意义重大,集中反映了控制国家行政权,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政核心价值理念。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缺乏****保障意识,出现云南“躲猫猫”等多起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事件。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的理念,避免肆意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事件发生。社会管理的本质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没有社会公共服务,也就没有社会管理。面对当前多元多变的社会结构,“人(流动人口)、屋(出租屋)、车(机动车)、场(重点场所)、网(互联网)、会(社会组织)”等社会管理要素纷繁复杂,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更应注重人性化和社会化。

    (二)要树立信赖保护理念

    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领域的“帝王条款”,是政府进行依法行政时所必须遵循的原则。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也必须坚持信赖保护原则,打造诚信政府。只有诚信政府才是负责任的政府。行政相对人基于对于政府的信任而从事某种行为,从而形成一种信赖利益,此种信赖利益应当受到政府的尊重和保护。行政机关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撤销或改变行政行为时,应当给予相对人合理的补偿。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时应当秉持信赖保护理念,确保政府行为的连续性和可预期性,防止朝令夕改。

    (三)树立接受监督和权利救济的观念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有效的监督体系是防止权力异化,官员****的重要措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的接受监督。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就必须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外部监督体制,加行政监察监督、大人大监督、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的力度,防止监督流于形式,切实起到监督成效。强大的行政权极易对相对弱小的公民权造成侵害,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过程中有可能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权利必有救济”,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就必须树立权利救济的观念。我国现行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行政复议制度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行政复议制度作为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方式具有其他外部监督救济机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完善的行政复议制度可以解决大部分行政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然而,从地方各级政府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现状来看,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不清晰、机构不够独立,使复议制度效率低下,复议案件呈减少趋势。地方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就要对现有的行政复议制度进行改革,重新定位行政复议功能,增强其独立性,使其成为解决行政纠纷的主渠道。

    三、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角色不同,社会管理模式也因此而不同。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作为全能政府而存在,形成“大政府,小社会”的社会管理模式。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以建立“有限政府”为目标,不断精简职能,逐渐走向“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模式。政府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与社会的职能与作用,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治理模式。社会组织是政府与公民进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可以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有效弥补政府失灵的缺陷,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以独特优势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社会组织的发展面临的准入机制、独立性和监督等制度障碍。要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职能,应当简化社会组织的设立程序,降低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的作用;建立完善的评估与监督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防止****滋生。

    (二)加强和改进社区管理

    社区是社会管理的细胞。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工作质量,有利于提高公民生活质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建设的核心是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要积极探索多种社区服务方式,为公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依托社区,整合社区民警、居委会干部、治保主任、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体系,着力推行“居住证”管理。居住证不仅可以显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且凭居住证可以享受社保、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为实现服务型管理提供有效途径。

社会治理的方法篇5

论文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 法治理念 社会组织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只有政府实现依法行政,运用法治理念和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一、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

(一)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社会管理将社会作为管理的对象。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管理的理念、方式、体制均不相同。只有不断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承担不同的社会管理中角色。资本主义初期奉行“管的最少的政府即为最好的政府”。当时政府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市场经济的副产品“市场失灵”相伴而生。伴随着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公民不再满足政府作为“守夜警察”的形象,而是要求政府积极介入经济和社会生活,为公民提供福利,至此,整个社会发展到“行政国家”。行政国家为公民提供福利的同时,其弊端随之而生,即产生“政府失灵”。政府失灵将侵害民主、人权,产生,造成人、财、物的浪费,效率低下,人的创造能力下降。于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又开始进行政府改革运动,国家、市场和社会都要积极介入到社会管理中来,国家尽可能将社会管理的权力交归给社会自身,三方发挥各自的优势来解决社会问题,以此达到社会管理的均衡和有效,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经济成果并未为社会成员所共享,社会出现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转型过程中,社会出现阶层分化,失业人员、农民工等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很难实现由传统社会身份向现代社会身份的转变。社会矛盾冲突日益增多,社会流动性增强,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已无法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因此,地方政府必须根据新的社会形势,对社会管理进行创新,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二)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有利于有利实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维护公平正义是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本质要求。历经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正处于以寻求个体正义的释放为中心的经济增长目标与转向凸显社会正义的分配政策的十字路口,正在进入一个由个体正义正当性为基础的经济增长而导致的更深层次的制度变迁的过程。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实现有赖于政府的有效管理。地方政府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协调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关系,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其终极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应当坚持法治理念

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实效性和持续性的重要基础。从新的管理思想或者观念的产生开始,直至新的社会管理方法、机制和制度得以运用转化,整个过程既是社会管理创新,亦是既有社会管理的运行和发展。

(一)要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2004年我国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此条修正案意义重大,集中反映了控制国家行政权,保障公民权利的核心价值理念。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缺乏人权保障意识,出现云南“躲猫猫”等多起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事件。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避免肆意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事件发生。社会管理的本质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没有社会公共服务,也就没有社会管理。面对当前多元多变的社会结构,“人(流动人口)、屋(出租屋)、车(机动车)、场(重点场所)、网(互联网)、会(社会组织)”等社会管理要素纷繁复杂,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更应注重人性化和社会化。

(二)要树立信赖保护理念

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领域的“帝王条款”,是政府进行依法行政时所必须遵循的原则。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也必须坚持信赖保护原则,打造诚信政府。只有诚信政府才是负责任的政府。行政相对人基于对于政府的信任而从事某种行为,从而形成一种信赖利益,此种信赖利益应当受到政府的尊重和保护。行政机关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撤销或改变行政行为时,应当给予相对人合理的补偿。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时应当秉持信赖保护理念,确保政府行为的连续性和可预期性,防止朝令夕改。

(三)树立接受监督和权利救济的观念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有效的监督体系是防止权力异化,官员腐败的重要措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的接受监督。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就必须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外部监督体制,加行政监察监督、大人大监督、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的力度,防止监督流于形式,切实起到监督成效。强大的行政权极易对相对弱小的公民权造成侵害,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过程中有可能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权利必有救济”,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就必须树立权利救济的观念。我国现行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行政复议制度在促 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行政复议制度作为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方式具有其他外部监督救济机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完善的行政复议制度可以解决大部分行政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然而,从地方各级政府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现状来看,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不清晰、机构不够独立,使复议制度效率低下,复议案件呈减少趋势。地方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就要对现有的行政复议制度进行改革,重新定位行政复议功能,增强其独立性,使其成为解决行政纠纷的主渠道。

三、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角色不同,社会管理模式也因此而不同。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作为全能政府而存在,形成“大政府,小社会”的社会管理模式。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以建立“有限政府”为目标,不断精简职能,逐渐走向“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模式。政府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与社会的职能与作用,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治理模式。社会组织是政府与公民进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可以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有效弥补政府失灵的缺陷,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以独特优势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社会组织的发展面临的准入机制、独立性和监督等制度障碍。要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职能,应当简化社会组织的设立程序,降低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的作用;建立完善的评估与监督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防止腐败滋生。

(二)加强和改进社区管理

社区是社会管理的细胞。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工作质量,有利于提高公民生活质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建设的核心是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要积极探索多种社区服务方式,为公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依托社区,整合社区民警、居委会干部、治保主任、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体系,着力推行“居住证”管理。居住证不仅可以显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且凭居住证可以享受社保、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为实现服务型管理提供有效途径。

社会治理的方法篇6

论文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 法治理念 社会组织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只有政府实现依法行政,运用法治理念和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一、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

(一)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社会管理将社会作为管理的对象。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管理的理念、方式、体制均不相同。只有不断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承担不同的社会管理中角色。资本主义初期奉行“管的最少的政府即为最好的政府”。当时政府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市场经济的副产品“市场失灵”相伴而生。伴随着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公民不再满足政府作为“守夜警察”的形象,而是要求政府积极介入经济和社会生活,为公民提供福利,至此,整个社会发展到“行政国家”。行政国家为公民提供福利的同时,其弊端随之而生,即产生“政府失灵”。政府失灵将侵害民主、人权,产生官僚主义,造成人、财、物的浪费,效率低下,人的创造能力下降。于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又开始进行政府改革运动,国家、市场和社会都要积极介入到社会管理中来,国家尽可能将社会管理的权力交归给社会自身,三方发挥各自的优势来解决社会问题,以此达到社会管理的均衡和有效,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经济成果并未为社会成员所共享,社会出现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转型过程中,社会出现阶层分化,失业人员、农民工等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很难实现由传统社会身份向现代社会身份的转变。社会矛盾冲突日益增多,社会流动性增强,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已无法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因此,地方政府必须根据新的社会形势,对社会管理进行创新,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二)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有利于有利实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维护公平正义是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本质要求。历经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正处于以寻求个体正义的释放为中心的经济增长目标与转向凸显社会正义的分配政策的十字路口,正在进入一个由个体正义正当性为基础的经济增长而导致的更深层次的制度变迁的过程。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实现有赖于政府的有效管理。地方政府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协调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关系,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其终极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应当坚持法治理念

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实效性和持续性的重要基础。从新的管理思想或者观念的产生开始,直至新的社会管理方法、机制和制度得以运用转化,整个过程既是社会管理创新,亦是既有社会管理的运行和发展。

(一)要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2004年我国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此条修正案意义重大,集中反映了控制国家行政权,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政核心价值理念。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缺乏人权保障意识,出现云南“躲猫猫”等多起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事件。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避免肆意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事件发生。社会管理的本质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没有社会公共服务,也就没有社会管理。面对当前多元多变的社会结构,“人(流动人口)、屋(出租屋)、车(机动车)、场(重点场所)、网(互联网)、会(社会组织)”等社会管理要素纷繁复杂,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更应注重人性化和社会化。

(二)要树立信赖保护理念

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领域的“帝王条款”,是政府进行依法行政时所必须遵循的原则。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也必须坚持信赖保护原则,打造诚信政府。只有诚信政府才是负责任的政府。行政相对人基于对于政府的信任而从事某种行为,从而形成一种信赖利益,此种信赖利益应当受到政府的尊重和保护。行政机关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撤销或改变行政行为时,应当给予相对人合理的补偿。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时应当秉持信赖保护理念,确保政府行为的连续性和可预期性,防止朝令夕改。

(三)树立接受监督和权利救济的观念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有效的监督体系是防止权力异化,官员腐败的重要措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的接受监督。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就必须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外部监督体制,加行政监察监督、大人大监督、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的力度,防止监督流于形式,切实起到监督成效。强大的行政权极易对相对弱小的公民权造成侵害,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过程中有可能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权利必有救济”,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就必须树立权利救济的观念。我国现行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行政复议制度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行政复议制度作为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方式具有其他外部监督救济机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完善的行政复议制度可以解决大部分行政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然而,从地方各级政府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现状来看,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不清晰、机构不够独立,使复议制度效率低下,复议案件呈减少趋势。地方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就要对现有的行政复议制度进行改革,重新定位行政复议功能,增强其独立性,使其成为解决行政纠纷的主渠道。

三、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角色不同,社会管理模式也因此而不同。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作为全能政府而存在,形成“大政府,小社会”的社会管理模式。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以建立“有限政府”为目标,不断精简职能,逐渐走向“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模式。政府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与社会的职能与作用,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治理模式。社会组织是政府与公民进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可以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有效弥补政府失灵的缺陷,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以独特优势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社会组织的发展面临的准入机制、独立性和监督等制度障碍。要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职能,应当简化社会组织的设立程序,降低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的作用;建立完善的评估与监督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防止腐败滋生。

(二)加强和改进社区管理

社区是社会管理的细胞。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工作质量,有利于提高公民生活质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建设的核心是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要积极探索多种社区服务方式,为公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依托社区,整合社区民警、居委会干部、治保主任、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体系,着力推行“居住证”管理。居住证不仅可以显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且凭居住证可以享受社保、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为实现服务型管理提供有效途径。

社会治理的方法篇7

[关键词]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关注 社会现实 原则 方法 问题

面向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就是要把大学生复杂多元化的思想引导到正确方向,激发大学生强烈的思想政治理论需要,把大学生低层次的思想政治意识提升为一种高层次的思想政治理论自觉,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全面提升。

一、关注社会现实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永恒的主题

1922年,陈独秀曾经把马克思的学说和行为的精神归纳为“实际研究的精神”和“实际活动的精神”。他希望当时的青年人“能以马克思实际研究的精神研究社会上各种情形,最重要的是现实社会的政治及经济状况,不要单单研究马克思的学理”。[1]P365列宁也曾说过:“学习、教育和训练如果只限于学校,而与沸腾的实际生活相脱离,那我们是不会信赖的。”[2]P1995上述论说虽然提出的时代话语背景各异,但都从不同的层面启示我们,如果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脱离社会现实,不能引导大学生关注和思考社会现实问题,不能圆满解释社会变革和转型时期表现的种种现象,不能正确有力地批驳形形的错误社会思潮,那么,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在社会现实生活面前就难免会显得苍白无力,对大学生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自然不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会大打折扣。关注社会现实,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永恒的主题。

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的原则与方法

作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永恒的主题,关注社会现实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内涵和使命。而要实现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对社会现实持续、正确和有效地关注,首先要遵循科学性和方向性相结合、层次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疏通与引导相结合等基本原则,同时要积极探索各种关注社会现实的有效方法。

(一)关注社会现实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和方向性相结合原则。

科学性原则和方向性原则是在长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实践中形成和总结出来的两大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原则,二者辩证统一,共同指导着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实践中,科学性原则强调的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贯穿的真理性和规律性,即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者要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科学认识、观察和分析各种社会现实问题,克服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防止感觉主义和庸俗实用主义。[3]P329而方向性原则,则是要求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和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和武器,坚决批判和抵制形形的错误社会思潮。方向性原则也可以称之为价值导向原则。方向性原则还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灵魂。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首先要自觉遵循科学性和方向性相结合原则,即科学认识与价值导向相统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方向性相协调。具体来说,就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在关注和思考国内外社会现实问题、追踪和讲授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研究和解决大学生思想实际问题时,既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路线,最大限度地实现对各种社会现实问题的科学认识,针对大学生关注的各种社会现实问题尽量做出马克思主义的有说服力的回答,又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做到以正面教育为主,对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中存在的形形的错误思潮进行大胆而有力的揭露和批判,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捍卫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安全。

2.层次性和针对性相结合原则。

层次性原则和针对性原则是在长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实践中形成和总结出来的又一对重要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原则,二者同样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也都对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坚持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层次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的原则,简要地说,就是要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过程中,必须针对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实践对象――大学生群体的各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和个体差异实施不同内容和方法的教育,做到因人取材、因材施教。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其具体内容和问题指向是国际和国内的各种社会现实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大学生的思想实际问题以及现实和网络社会存在的形形的社会思潮,而对所有这些问题的关注无一例外地都要求贴近大学生,而大学生群体又是有层次性的。由于学校和家庭教育背景的不同,生活和学习环境各异,主体学习积极性的个体差异等,大学生可以群分为先进、中间和落后三部分,在政治上、思想上也存在不同倾向。因此,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在关注社会现实时,很有必要坚持层次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大学生群体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社会现实问题予以分析和解答。同时要提高选择、分析和解答社会现实问题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的针对性。

3.疏通与引导相结合原则。

疏通与引导相结合原则,简称疏与导相结合原则。疏通与引导相结合原则,曾经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的并且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思想政治工作原则,也是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必须遵循的基本指导原则。

疏通与引导相结合原则,主要是指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者在关注社会现实的过程中,在认识、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和大学生自身存在的思想实际问题时,在批判阻碍大学生正确思想形成和侵害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形形的错误社会思潮时,要坚持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与说服教育、循循善诱相结合,首先以相信和依靠大学生为出发点,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放手让大学生将各种意见和观点充分摆出来,不带帽子,不打棍子,通过仔细观察和分析研究,做出科学的引导决策。同时要在疏通的基础上对正确的意见和观点旗帜鲜明地表示肯定和支持,强化正确思想观点在大学生中的主流地位和正面影响;对于错误的意见和观点,则通过民主讨论、说服教育、实践教育、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正确引导与调适。

(二)关注社会现实的主要方法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的方法很多,案例教学法、形势政策教育法、问题研究方法等就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的三种有效方法。

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围绕一定的教学目标,把社会现实生活和学生生活学习中的实际问题引入课堂,让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来思考、研究分析、讨论案例,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旨在把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实践中遇到的社会现实问题引入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引导大学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分析思考问题,这是一种感染性和针对性很强的现代教学方法。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的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有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方法,培养大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认识、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能力,能够有效地增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可接受性,克服传统的讲授法吸引力不足、缺乏实践性的种种弊端,应该经常性地加以研究、创新和运用。

2.形势政策教育法。

这里讲的形势政策教育法,不同于目前高校普遍开设的以课程形态表现的担负着专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功能的《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形势政策教育法,是一种借助“课前五分钟时事开讲”、课间穿插时政内容等常见教学形式而开展的一种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方法。形势政策教育法,由于对国际和国内热点、焦点问题、大学生思想实际问题以及高校和社会上存在的错误社会思潮等能够保持非常高的和独特的关注度,可以及时对大学生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做出迅速的分析和解答,因而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的又一种有效方法。

3.问题研究方法。

问题研究是科学研究的重要形式。探索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的有效方法,问题研究方法是值得重视和大力倡导的一种教学方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和设置一系列带有现实性、针对性、前沿性和实践性的问题研究课题,有针对性地引导大学生在校内外开展参观访问、社会调查和课题研究,可以有效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问题意识,促进大学生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发现和认识,培养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自觉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大学生研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学以致用,刺激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需要。与此同时,在关注社会现实的问题研究过程中,大学生往往还能够集中时间搜集到一些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者不能掌握到教学资料,能够提出一些来自社会现实、来自群众的新观点、新思想,从而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者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提供新材料、新视野,实现教学相长。

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的问题指向

寻找到恰当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的问题指向,是顺利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并使之取得实效的前提和基础。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应该以国内外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大学生的思想实际问题以及形形的错误社会思潮等作为主要的问题指向。

(一)国内外社会热点、焦点问题

所谓国内外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为人们所普遍瞩目和重点关注的带有政策性、时代感、历史感及教育性较强的国内外社会现象。追踪、把握和讲好国内外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重要内涵,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紧密联系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网络信息环境对大学生思想的影响、社会多样化带来的新变化、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期的实际等进行问题研究与教学的现实需要,可以有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针对性、现实性和吸引力,使大学生的思想脉搏与时代保持一致。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首要的问题向度就是要关注国内外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要敢于和善于对大学生关注的国内外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做出充分、有说服力的分析和解答。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带有全球性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要包括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反对恐怖主义、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等;国内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则主要包括收入分配、大学生就业、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国内外社会热点、焦点问题,首先要根据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特点、任务和目标,选择好大学生普遍关注而又符合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需要的问题点。其次,要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过程中始终牢牢追踪、把握和讲好带有全局性的国内外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增强大学生对国内外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整体性了解和认识。此外,还要根据各高校的具体实际,充分挖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本地资源,紧密联系一些地方性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二)大学生的思想实际问题

大学生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实践对象。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全面发展,养成其健康健全的人格,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核心目标。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大学生的思想实际问题,积极帮助大学生解决自身存在的各种思想难题,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社会现实的又一重要问题指向。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向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面临更加复杂的社会环境。一方面大学生面临着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冲击,某些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影响不可低估。与此同时,大学生面对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理素质欠佳等问题,[4]大学生压力普遍增大,自我中心主义普遍增强,人生问题增多,道德实践中知与行的脱节等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为此,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要充分关注大学生存在的上述思想实际问题,要从解决大学生面临的思想实际问题入手,从关心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做起,竭诚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切实增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而言,一是要主动贴近大学生,不仅要给大学生以理性的教育,还要给大学生以贴心的指导,在解决大学生实际生活问题的同时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二是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育引导功能,在大学生价值实现上给他们以指导,引导大学生超越自我,谋求在社会群体中建功立业。

(三)形形的错误社会思潮

社会思潮是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晴雨表,是判断一定时期意识形态整体状况的风向标。[5]P7正确的社会思潮凝聚人心,稳定社会,有利于在促进社会心灵和谐的基础上达致社会整体和谐。而错误的社会思潮则破坏社会传统的核心价值体系,扰乱人心,不利于正确思想的形成、辐射和传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大学生是我国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未来,错误社会思潮如果在大学生中广泛传播并为他们所接受,那么将严重影响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育人目标的实现,将对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指导思想地位构成严峻挑战,严重威胁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因此,担负着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重任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还必须以形形的错误社会思潮为问题指向,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存在的可能对大学生产生负面影响的形形的错误社会思潮。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转型期社会结构的变化,各种社会思潮竞相争锋与相互激荡,给人一种回到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代的感觉。这种情况反映到高校校园,主要表现为大学生思想观念的日趋多元化、对各种社会思潮甚至错误的社会思潮所表现出来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等。这种状况的出现,一方面体现出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思想观念发生的积极可喜的变化,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各种错误的社会思潮在大学校园的流行和传播,已经对大学生形成许多负面影响。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注形形的错误社会思潮,对这一问题做出有力回答,首先要求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工作者有意识地针对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存在的形形的错误思潮开展调查研究,从理论和实践上充分辨明这些错误社会思潮的本质和对大学生可能产生的影响。其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者要讲政治、讲正气,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同各种影响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错误社会思潮进行积极的斗争。第三,要通过组织演讲会、读书会、参观考查等各种校内外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在实践中认识国情,感受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产生的巨大理论指导作用,在思想上筑牢抵制形形错误社会思潮的精神长城。

参考文献:

[1]任建树、张统模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二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2]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张耀灿、郑永廷.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社会治理的方法篇8

【关键词】社会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 作用

Social work philosophy and methods in the role of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Mao Suzhi

(Henan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 Zhengzhou, Henan, 450008)

我国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的换挡时期,经济结构调整的阵痛时期,随着贫富差距的扩大,社会矛盾急剧恶化。学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受社会上负面事件的影响,大学生意识形态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带来了高校大学生社会意识形态的急剧转型,社会上意识形态及价值观、正能量及负能量相互碰撞,也迫使他们理想信念的多样性、多变性、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一些学生的理想信念的动摇,一些负能量的思想潮流在逐步蔓延,道德底线屡屡被突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受到大学生的质疑。由此引发的大学生认知行为和大学生心理问题也越来越复杂,这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求我们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都要与时俱进,要求我们用新的理念、新的措施来解决大学生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近期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的《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为以后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充分表明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紧迫性和重要性,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载体就是要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与时俱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担负传承中国优秀文化,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重任。社会工作是一种运用专业的工作方法帮助人的活动。引入社会工作的工作方法,可以弥补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效果的不足。

(一) 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困境

1.社会环境的转变。目前,中国的经济快速的发展,带动了科技信息产业的迅速崛起,据调查学生接受的知识信息碎片85%来自于微信、QQ信息、电视、广播,而网络上尤其是微博、论坛上这些所谓的网络“大V”、“舆论领袖”、“公知”等一些人几乎成了美国在华“第五纵队”的代名词,他们大肆宣扬中国的负面新闻,意图通过他们所控制的某些新闻媒体及网络搞乱中国人的价值观来瓦解中国人民的凝聚力,从而导致中国人民信仰缺失、思想混乱、人心动荡、社会稳定受到威胁,进而打断中华民族改革创新的进程。这些都影响着学生的价值观念,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可以肯定的是我国大学生的三观(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意识形态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是也出现了部分同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世界观理念模糊,价值观取向扭曲,社会责任意识太差,没有责任心、社会适应能力太差、羡慕贪污犯的生活。“恨爹不成刚,恨妈不成玉”是部分同学内心真实的写照。

2.教育对象的转变。目前,在校的大学生都是90后,70%的都是独生子女,他们身上烙下21世纪的鲜明的印记。一方面是具有独立意识、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另一方具有虚荣自满、贪图享乐、自私自利;自我管理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太差、分子等缺点。而我国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不能在用传统的教育方法强行的灌输给学生,更不能权威性的干涉学生的行为,需要他们自己对自我认知能力作出判断。另外,随着高校的逐年扩招,学生综合素质急剧下降。这些原因都给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带来很多问题。目前,现有的工作方法又不能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高校社会工作的兴起,以及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及价值观和专业的工作方法应用,为解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新的思路。

(二) 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挑战

1.理论与现实脱节。现在的政治理论课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都强调塑造一个“完美的人”,强调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同学们智商都没有,审美观也随着社会的阅历加深而提高,但是道德观及价值观在却在日益消减,“官二代”、“富二代”“土豪”一直是同学们膜拜的对象。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学校面临的最大问题。虽然辅导员及两课教师也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分析不够透彻,对学生学习的专业过于乐观,或者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不科学,造成学生对政治理论课的厌恶及对思想政治学习的反感。而将社会工作的工作方法及工作理念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中是一种新的尝试,是达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也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保障。

2.目前高校两课教学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比较落后。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落后具体表现在,缺乏以生为本的尊重理念好尊重意识。(1)辅导老师霸权主义式不接地气的说教让同学们听着口不服心不服。 (2)班委以开班会批斗会为主,上纲上线。(3)同学们之间没有友情,落井下石者居多。 (4)两课教师的权威性迫使学生压抑心中的不满与困惑。这样“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和手段加大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难度,其效果自然不好。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与社会工作理念与方法在在进行融合的时候,在教学中就必须运用社会工作在实务活动的方法,以尊重学生为前提,以服务学生为基础,以学生的发展为目的,是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和工作方法的更新的主要方向。

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的更新

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的更新提供新的动力和新的视角是社会工作的工作理念。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是伴随着犯罪、贪腐、吸毒等社会问题而产生的,它是一种解决社会问题和帮助人的工作。社会工作最核心工作理念是“助人自助”。社会工作在实务中主要是帮助学生自我认知,自我评估,提升自我潜能,发掘自己的潜能提升自我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学生以后自己在生活中、解决工作中、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社会工作的三大核心工作原则 “平等与尊重原则”、“助人自助原则”、 “接纳原则”对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的更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一)借鉴“助人自助”理念尊重大学生的的主体地位

“助人自助”是社会工作的核心理念,核心是促进学生的自我发展及自我成长,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一致,是通过挖掘学生的自身的潜能力,依靠学生自身的能量解决自己在生活、学习及与同学们交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社会工作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和主导,加强法制和诚信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要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引入“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核心理念,充分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协助学生提高自我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能力,提升对事物有客观公正的评价能力,这是对“助大学生自助”工作理念的落实,也是落实思想政治教育成果的根本要求,社会工作的工作理念是对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延伸的有力保障。

(二)强调“平等与尊重”理念塑造大学生的独立人格

高校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更要塑造大学生的独立人格。要尊重学生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自我实现和自我表达的能力,社会工作“平等与尊重”的工作理念,能改变了原有教育者的霸权、权威、专制、控制的工作方法,更要凸显新型工作模式下对学生的人文关怀。

在社会工作者的眼里,每一位同学们都有与生俱来的价值和尊严,他们之间是平等。每一位同学无论他(她)处于多么困弱的状态,还是他(她)有多少的缺点和问题,他(她)都是人,有着作为一个人而存在的价值,因此他(她)的价值和尊严都应该得到尊重。社会工作在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上尊重学生的尊严,尊重学生的权利,尊重学生的人格,把学生当朋友,帮助学生形成健康的人格。社会工作在塑造学生独立人格的同时要引导学生有服务社会的信念,协助学生不断提高道德自律意识,热爱学习。使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三)运用“接纳原则”理念培养大学生社会适应力

社会工作的“接纳原则”,是保持尊重和宽容。在社会工作实务中首先从内心真诚对待所有的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采取尊重和宽容的态度,其次,接纳意味着社会工作者不因为服务对象的年龄,性别、伦理道德等对他们采取歧视或者是拒绝提供专业服务。对社会工作者而言,对服务对象的接纳是一种一贯和统一的原则或立场。

目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基本上是辅导员老师和政治理论课的两课教师承担,这两种教育者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已经固化了,他们的教育目的是以他们观念模式来驯化教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因此当学生出现伦理道德问题的时候,辅导员老师和政治理论课教师就很难做到对学生的接纳。在这一点上,社会工作者在解决此类问题时,就能显示出自己的专业优势了。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工作有机融合模式

高校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传统的教育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方面在教育内容上以权威性的灌输概念,强迫大学生无条件的教育的内容;另一方面在教育方法上采用集中控制手段,习惯于代替大学生做决定,强迫学生做什么和怎么做。随着学生获取的信息量的增加,传统的教育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高校教育要求。引入社会工作工作方法,对于解决前面所提到的问题有很好的帮助。

(一)个案工作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将个案工作的工作方法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就是社会工作者通过与学生建立专业关系,运用专业的工作技巧挖掘学生自身的资源,为学生提供一对一的服务,目的在于协助学生认识自身所拥有的潜能和社会资源,完善自我,增强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工作者要在学生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协助学生提高廉洁从政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促使自己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奋发有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进一步改进。因此个案工作工作方法的运用,能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的单一性,增强工作方法的灵活性,使其能紧跟时代的步伐,更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小组工作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将小组工作的工作方法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团体性协助作,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小组工作,是通过小组工作者的协作和小组动力过程,使参加小组的学生获得行为的改变和社会功能的恢复,并达到小组工作的预期目标和促进社会的发展。小组工作与个案工作的工作方法不同,个案强调的是个体,小组工作强调的集体力量,小组成员之间通过集体活动,促进小组成员之间共同成长。小组工作根据学生不同的年级,不同的爱好及不同的能力可以组建不同的思想政治社团。如;充分利用学校,学院,专业QQ群网络信息平台建立思想政治家园及时普及的基础知识;利用艺术系喜欢表演的个性,成立思想政治艺术团,征集廉政漫画、自编廉政短剧,用通俗精炼的语言阐述给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危害。大学生在参加小组活动中,借助小组力量挖掘自己的潜力,关注他人的需要和感受,与他人和睦相处,树立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与现在的班级活动和集体活动,小组工作更具人性化,这样更能适应学生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会更好。

(三)社区工作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将社区工作的工作方法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与社区的联系。社区工作是一种宏观的工作方法,以社区为主体,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在社区展开工作,通过社会工作者对社区居民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宣传,使社区居民认识的危害,劝导家人远离腐败贪污,还社区居民一个温馨和谐的社区。对于高校大学生而言,学校就是一个“大社区”,同学们每天生活在这个“大社区”,非常容易受到校园里各种环境的影响。一定要给学生一个安全、和谐、温暖的学习环境。采取封闭式的管理模式是现代高校通用管理模式,学生在学校与外界联系的非常少,从学生的发展趋势上看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社区可以作为学生进入社会的实训基地,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组织社会调研、组织思想政治大讲堂、廉政知识宣传、思想政治演出等活动,听取社会不同职业、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个体对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树立廉洁奉公的典型并进行大力宣传。通过一系列的活动,锻炼了学生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及社会的交往能力,培养学生的勤于思考、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使其廉洁意识进一步提高,同时学会在活动中用双眼去观察社会百态,用大脑去思考国情、民情,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积极主动地参与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活动中。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引进“社会工作”方法与理念,是教育本质的内在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只有真正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才能使大学生享受社会、高校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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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屈艳红,王冬.社会工作视野下的大学生思想政 治教育创新[J].工作教育,2009(18).

[3]李向军.社会工作理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 念更新的新视角[J].青年探索,2011(1).

[4]付栩飞.社会工作理论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 的支撑[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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