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农产品安全溯源8篇

时间:2023-09-26 09:17:14

农产品安全溯源

农产品安全溯源篇1

关键词:RFID;质量安全;监控溯源

中图分类号:S126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生活品质的提高,现在对食品的要求也有了质的飞跃,从吃得饱吃得好转变到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因此,人们对农产品类消费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把RFID射频识别技术应用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中,能很好解决产地溯源、农产品产地和生产档案的建立、流通运输环节控制等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 RFID技术介绍[1]

射频识别技术(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缩写RFID),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的一种自动识别技术,它是一项利用射频信号通过空间耦合(交变磁场或电磁场)实现无接触信息传递并通过所传递的信息达到识别目的的技术。

RFID系统包括天线、标签和读写器,其中标签由耦合元件及芯片组成,每个RFID标签具有唯一的电子编码,附着在物体上标识目标对象,俗称电子标签或智能标签,它具有一定内存空间,具备可存储性,读写器通过天线发出的射频信号,标签凭借感应电流所获得的能量与读写器读取修改芯片中的产品信息。

它保密性强,寿命长可重复利用,使用简单方便,可以批量远距离实现读取或存储添加信息,配合网络数据库系统,可高效利用系统内信息资源,软件智能化管理数据,对每个接入点实现有效的实时监控。

2 RFID技术应用方案[2]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的监控,可通过RFID技术集成一套监控溯源系统,该系统通过开放式网络管理,利用RFID的快速读写存储性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储运消费各个环节设立监控点,即可对农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以及产品质量等进行有效监控,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RFID系统的需要,本系统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农产品生产监控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监控点,农产品流通运输监控点,农产品销售监控点等部分。各个监控点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通过互联网连通,各监控点根据要求录入农产品相关信息,搭载GPS信息及视频实时监控,管理者可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对各个监控点实行有效的监控,确保农产品在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作为对各个监控点的监控平台,建立有农产品档案数据库,对各监控点上传的产品信息进行分类管理,设立管理权限分类,不同管理者具有不同的浏览修改权限,保证系统的监管能力。网络平台具备查询、统计、报表等功能,同时也具有各监控点间数据交流,供求信息传送等,产品相关信息即时在网上公布,方便消费者查询,确保产品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公众服务能力。

2.2 农产品生产监控点

农产品生产监控点主要由农业种植大户、农民生产合作组织或乡村农技服务站组成,主要负责帮助指导农户规范化生产,传授新的种植技术,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以及对农产品RFID标签的发放,农户及其施肥施药情况等生产信息的录入,产地环境信息的录入等,在源头进行产品品质分类,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及溯源性。同时,生产监控点也可以通过监控溯源网络平台获取销售监控点的销售信息了解消费者需求情况,从而因地制宜指导农户生产需求量大的农产品。在农产品即将上市时,生产监控点也可以在网络平台上对流通监控点运输请求,使农产品能及时快捷运送至销售监控点,保证生产的农产品能及时销售。生产监控点配备GPS信息定位及摄像头视频实时监控,让运输环节快速准确到达目的地,消费者可通过摄像头随时查询产地生产情况,检测监控点也可对产地用药情况进行视频监控。

2.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监控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监控点主要由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站,基地农药残留检测室组成,县级检测中心为定期例行抽检,对本县范围内即将上市农产品随机抽查;各流动检测站为随机检测,每天在其管理范围对在土即将上市的蔬菜进行检测;基地检测室主要负责该基地上市农产品的检测。所有检测结果都写入对应农产品的RFID标签,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下一个工作监控点不予接收;若检测农户的农产品呈阳性,需等待到相应的安全间隔期再次检测结果合格后,重新录入检测结果至RFID标签,下一工作监控点才予以放行。

2.4 农产品流通运输监控点[3]

农产品流通运输监控点主要由农产品配送中心或协议的运输公司组成。运输车辆均配备GPS定位系统和温度记录系统,流通运输监控点需对自己公司下的运输车辆建立对应的RFID档案,通过GPS实时监控运输车辆,详细记录出车、运输时温度记录、运送产品名称批次数量、货到时间等,如车辆挪做他用,运送其他货品也需录入档案,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以及产品召回提供依据。车辆运输情况信息也同时录入至农产品RFID标签中。流通运输监控点可以通过监控溯源网,清楚了解到生产监控点的供应信息和销售监控点的需求信息,因此,来合理调配运送车辆,有效节约运输时间及降低运输成本。需要对初级农产品进行初加工的,在加工包装车间也要加装视频实时监控,加工信息也同时录入RFID标签中。

2.5 农产品销售监控点

农产品销售监控点主要由各大超市、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等组成,在该监控点通过农产品上的RFID标签,可清楚了解到相应农产品的产地及农户信息、运输时间和温度、检测情况,以及产地生产流通各环节视频信息等,也可以通过监控溯源网自己的需求信息,提高补货效率。若发生群体中毒等突发事件,可快速查到相应的农户,追究责任人;通过标签上的施肥施药档案,为医院治疗提供依据;通过监控溯源网还可快速查清其他危害产品的去向和数量,为产品的追回提供保证及时间。RFID标签最后在销售监控点取下,集中到交管理中心,以便重复利用,降低系统的运行成本。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RFID系统的突出优势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RFID系统通过监控溯源网把各监控点有机的连接了起来,各监控点信息共享,形成一个闭合的供应链,对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农户信息、流通去向、销售情况实时监控,实现农产品的可追溯性,其突出优势主要有: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时可以通过上网、发短信向监控溯源系统查询农产品产地农户信息、农残检测情况,以及农产品自采收到购买的时间长,运输储存温度调节,从而清楚了解农产品的新鲜程度,也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查看农产品种植和运输情况,让消费者真正买的放心,吃得健康;网络平台信息共享,各监控点通过监控溯源网上的供求信息合理调配资源,降低各监控点运营成本,农民朋友也可以更清楚了解市场需求,选择种植市场需求量大,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产地信息、农残检测情况,对农产品品质实现分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遇突发中毒事件,可清楚查询农产品来源及农户信息,追究责任人。通过标签上的施肥施药档案,为医院治疗提供依据。通过监控溯源网还可快速查清其他危害产品的去向,为产品的追回提供保证及时间;农产品上RFID标签在相应监控点录入的信息其他监控点不能窜改,有效保证溯源性,标签内信息的准确性;加强了对流通部门的监控,提高了农产品运输效率保证了运输质量,有效防止交叉污染,提高可追溯性;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供应链不予以接收,有效控制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4 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RFID系统优势显著,符合现阶段我国农村工作重点方向,有益于促进“三农”发展,同时为人民身体健康,生活水平提高提供有效保障,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应用前景广阔。

参考文献

[1] 童刚.基于RFID技术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研究[J].信息与电脑,2008(04):68-70.

[2] 杨海东,周.基于RFID的农产品安全监控系统研究[J].微计算机信息,2008(05):197-199.

农产品安全溯源篇2

关键词: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农产品

中图分类号:S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9(c)-0158-01

农产品溯源系统可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过程的各种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存储,能通过食品识别号在网络上对该产品进行查询认证,追溯其在各环节中的相关信息。该系统已在部分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领域中发挥着重大作用。近年来我国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我国也将食品安全问题提升到国家安全问题的高度。因此,作为一个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尽快建立并完善农产品溯源系统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

1国外农产品溯源系统的建立及发展

1.1 欧盟的农产品溯源系统

1997年欧盟遭受疯牛病以来,对牛、牛肉以及牛肉制品建立起一个验证和注册体系,该体系包括对牛耳标签、电子数据库、动物护照、企业注册[1],从而保障消费者能够通过系统追踪到该牛肉产品从饲养到销售全过程中的信息,也达到及时抓住疫情信息的作用。欧盟作为食品溯源系统的先驱,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对食品信息追踪系统的开发和完善,在溯源系统的发展史中已建立起较成熟和有规律的体制。通过利用信息管理技术将产品的相关固定和流动信息进行记录和保存,确保通过该系统能最终追查到某产品的来源、质量和周边管理的记录。目前,欧盟已建立的农产品溯源系统主要包括:畜禽动物及其制品、转基因生物及含转基因生物的食品与饲料。

1.2 日本的农产品溯源系统

自2001年以来,日本开始试行并推广农产品与食品的追踪系统。2003年开始对牛肉实行追溯制度。2005年底以前已建立粮农产品认证制度。目前,日本已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的农产品溯源系统,它通过对农产品绑定“身份证”,将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农药、以及各流通环节和生产地、加工地、相关日期等记录在“身份证”上,并能通过追踪终端追踪到以上信息,保障了食品全程的信息得到覆盖。日本多地的各大超市都安装了追踪终端方便市民对食品信息进行查询,普及较广。

1.3 美国的农产品溯源系统

美国的食品溯源分布于从国家安全到食品安全和食品市场管理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中。9·11后,美国对食品溯源的重视上升至国家安全的高度[2]。该国的农产品溯源系统主要依靠各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自愿性。尤其是他们自行组织的家畜开发标识小组,共同制定并建立了家畜标识与可追溯工作计划,其目的是在发现有外来疫病威胁的情况下,能够至少在48小时内确定所有涉及与其有直接接触的企业[3]。

2我国农产品溯源系统存在的问题

2.1 推广起步晚、影响范围较小

我国溯源系统的研究始于2002年[4],而此时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溯源系统已开始发挥作用,并且目前已建立起相对比较完善、涵盖面广、具有统一性的农产品溯源系统体系。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农产品溯源系统在仍处于试点阶段,各省各市起步时间和系统体制不完全相同,并且农产品溯源系统基本只普及到各试点的超市范围。

2.2 农产品溯源系统平台不统一

目前,国内较有影响力的农产品溯源系统平台主要有五个:上海食用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系统、北京市农业局食用食品(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世纪三农“食品安全溯源管理系统”、中国肉牛全程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国家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5]。它们从识别码、存储信息、到网络查询系统等各方面都不完全统一,其针对的食品对象也不尽相同。因此由于开发商不同,其溯源信息的存储未能贯通也不能达到共享,系统软件多不能兼容,并且无法进行跨系统查询,终端查询多为超市内的触摸操作屏,模式单一,不够便捷,这些对于向全国推广农产品溯源系统是一个局限。这与国外在记录管理、查询管理、标识管理以及责任管理上都已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制度还有较大差距。

2.3 农产品溯源相关法规及制度不完善

食品质量安全在我国已提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对于农产品溯源制度的法制要求仅仅在《食品安全法》等少数法律中涉及到农产品溯源的要求,因此没有法律作为支撑,在各地的溯源执行上缺乏有效的保障,也阻碍了溯源系统的推进。另外,我国溯源系统各环节的具体制度还不够完善,如我国在食品生产环节虽已建立召回制度,但在流通环节召回制度仍是空白。

2.4 消费者缺乏对农产品溯源的监督平台

现在的溯源途径虽提供了消费者查询、反映的权利,但在监管部门介入处理的过程前后没有一个有效的平台公布信息,缺乏群众监督的力度,致使溯源过程的情况得不到真实的反映。

3措施及建议

3.1 健全农产品溯源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

以政府统筹监管为基础,进一步细化各职能部门的执法章程,为企业和执法者提供了实施食品溯源的技术和执法依据,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感,自觉提供食品实效信息的义务。

3.2 加快完善溯源系统平台建设

学习先进的溯源管理技术,尽快建立统一溯源系统软件平台,完善溯源各环节具体制度,完善全覆盖的数据库,搭建互通的网络平台,开发多元化便捷的追溯终端,力求达到跨区域、跨系统、跨数据库的信息查询,将我国的食品安全系统进一步整合。

3.3 设立公众监督平台

为加强群众的监督作用,应设立一个公开透明的信息反馈平台,由相关监管部门应及时更新问题食品召回和惩处的信息,真正落实溯源系统在食品质量安全中发挥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建立起良好的信誉机制。

我国目前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力度薄弱,主要在于食品生产行业具有复杂性、分散性、流动性,所以仅靠单纯的人力对其进行监管就显得非常不到位。因此加快农产品溯源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普及溯源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使用就极为紧迫。借助科技信息管理,实现食品物流和信息物流的同步化,可溯化,透明化是解决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2]刘俊华,金海水.国外农产品质量快速溯源的现状和启示[J].物流技术,2009,28(11):251.

农产品安全溯源篇3

关键词:农产品;供应链;追溯;网络架构;信息查询;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S126;TP3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18-4814-05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18.047

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欧盟、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相继了有关食品安全可追溯性的法规和标准,英国、美国、荷兰等率先建成了牲畜养殖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中国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我国农产品质量快速溯源过程中电子标签应用指南》等一系列法规、标准的逐渐,国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也在经历了试点、示范阶段之后逐渐进入应用、发展阶段。

从设备、技术、建设过程和应用管理诸方面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从尽量压缩系统规模、降低实现难度和节约建设成本的角度出发,实际的系统设计都不追求“大而全”,而以“精简、够用”为原则:它们或针对某类农产品[1,2],或采用单一编码标识方法[3,4],或设计为单一网络架构[5,6],或支持单一查询方式[7,8]。近年来,由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用户需求的更新,建设适用范围更广、使用更加灵活方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已成新的目标。在此环境条件下,本研究借鉴已有成果,以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为基础,综合应用当前主流技术和方法,研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混合模式――包括混合编码与标识、混合网络架构和混合查询模式。

1 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分析

不同地区、不同种类农产品供应链模式的差异,决定了追溯系统结构、溯源指标体系及其编码标识方法的不尽相同。以川东北地区为代表,调查、分析了多类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其主要供应链模式如下:

Ⅰ.生产主导模式。生产者完成生产、粗加工和包装,通过物流直送到销售终端(或出口),主要适用于果蔬和水产品。该模式没有中间环节,溯源信息仅包括“生产+销售+物流”三部分内容;

Ⅱ.批发主导模式。粗加工并包装后的农产品经由批发中心(包括产地批发中心、销地批发中心等)配送到销售终端,适用于各类种植和养殖农产品。该模式流通环节增多,其间通常更换包装,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风险增大,相应的溯源信息包括“生产+批发+销售+物流”等更多内容;

Ⅲ.加工主导模式。加工者从生产者获取农产品原料进行深加工,产品通过批发中心或直接配送到销售终端(或出口),主要适用于粮油、茶叶、水产和畜禽类动物产品。该模式下农产品经过严格的检测并有完整的包装,质量安全较有保障,溯源信息则包括“生产+加工+批发+销售+物流”等内容[9]。

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如图1所示。其中,①、④为农产品供应链的基本环节,前者为生产基地或农业合作社,后者包括超市、农贸市场和食堂、饭店等。环节①、④构成模式Ⅰ,加入环节③即成模式Ⅱ,再纳入环节②则为模式Ⅲ。

2 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信息的混合标识与编码

2.1 溯源指标的确定

农产品供应链由多个环节构成,每个环节都会产生大量信息,不可能将其全部录入追溯系统。因此,必须依据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ChinaGAP(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良好农业规范)、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良好加工操作规范)体系和其他相关标准、法规,对农产品供应链中各环节的关键信息进行筛选,形成一个合理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指标体系。

溯源指标体系应包括两部分内容:①用于追溯农产品的来源、目前位置和去向的过程溯源指标;②反映农产品安全相关信息的安全溯源指标。

以供应链模式Ⅰ的果蔬产品为例,筛选出各环节的溯源指标如下:

1)生产环节。对于主流的“公司+基地+农户”生产模式,其过程溯源指标包括公司、基地、农户、农田编号及责任人、种子来源、播种日期、采收日期、产品去向等,安全溯源指标则包括化肥和农药的名称、残留量等。

2)批发环节。对于各级农产品批发中心,过程溯源指标应为批发中心、供货单位、进货日期及数量、批销单位、批销日期及数量、批销去向等,安全溯源指标则有检验检疫结果、暂存温度、湿度等。

3)销售环节。对于各类销售终端,其过程溯源指标应有供货单位、进货日期及数量、销售单位、上架日期、销售日期及数量等,安全溯源指标则包括库存地点、温度和湿度等。

4)物流环节。对于贯穿于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各物流环节,其过程溯源指标包括物流企业、运输工具、货品数量及装箱规格、发货方与收货方、运输时间、路线、责任人等,安全溯源指标则有运输温度、湿度等。

2.2 溯源信息的混合标识方案

目前主流的信息标识技术为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射频识别)和二维条码。射频识别利用无线电波对记录媒体进行自动读写,其优点为存储容量大、封装样式多、读取距离远、能同时识别多个标签、可用于灰尘、油污、雨水等恶劣环境;二维条码利用特定几何图形按照一定规则在平面上分布条、空相间的图形来记录信息,具有信息容量大、抗干扰能力强、纠错效果好、对网络数据库的依赖性低等优点。其中,QR Code(Quick Response Code,快速响应矩阵码)能够超高速、全方位识读并有效表示汉字,因而在国内得到广泛应用。

基于对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环境条件和系统建设成本的综合考虑,溯源信息可采用RFID与QR Code混合标识方案,具体包括3种:

Ⅰ.畜禽、水产等农产品,因价值相对较高,且其供应链各环节所处环境“恶劣”,故宜采用RFID标识技术。相比之下,粮食、果蔬类农产品则价值较低、各环节所处环境较好,可选择成本更低的QR Code标识方法。

Ⅱ.在同类农产品供应链的不同环节,其所处环境和操作条件也有差异,因此应选用不同的标识方法。如畜禽产品在屠宰、批发和物流环节通常需要更换包装,且环境相对“恶劣”,宜于采用RFID标签;而养殖和销售环节则环境相对稳定,操作也较方便,可以换用QR Code标签。

Ⅲ.在批发和物流环节,大包装(如集装箱)使用RFID 标签,小包装(袋、包、盒等)粘贴QR Code标签。系统读取QR Code标签后自动链接到对应RFID所关联的产品信息,因此无需在数据库中存储大量的小包装产品信息,这样既能节约标签使用成本,又可减少服务器存储空间的开销[10]。

2.3 溯源信息的混合编码技术

将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关键溯源指标信息按规则编码,即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码。编码规则既应遵从国际、国内标准,也要适应选定的标识方法,因此根据EPC编码规范、采用混合编码技术来实现RFID和QR Code标签中溯源信息的编码。

2.3.1 EPC 256 Ⅲ编码结构 EPC(Electronic product code,产品电子编码)编码体系是全球统一标识系统EAN.UCC的延续和扩展,能实现单个物理对象的全球惟一标识,应用广泛的主要为64位、96位和256位3类。其中,EPC 256 Ⅲ编码结构宜于用作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码结构,其由标头(版本号)和3个信息码段组成,如表1所示。

2.3.2 溯源信息的编码设计

1)EPC管理者码段用32位数字标识农产品供应链中各节点企业代码,这是实现追溯的关键,如表2所示。

2)对象分类码段用14位数字标识农产品的种类、名称和产地代码,如表3所示。

其中,农产品的类别、分组和名称根据GB 2763-2014编码;产地编码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6位)和乡镇代码(3位)组成,分别采用GB/T 2260-2013、GB/T 10114-2003的代码体系。

3)序列号码段用16位数字标识农产品的生产档案号、采收批次及其在供应链各环节的批次流水号,如表4所示。

其中,生产档案由产品备案号(3位)和生产批次号(3位)组成,前者的第1位为大类标识、后2位为流水号,后者的前2位为年份、后1位为年度批次;采收批次为生产环节的批次号;批次流水则依次由加工、批发和销售环节的批次号组成。

2.4 混合标识与编码技术的应用

以混合标识方案Ⅱ为例,首先在生产环节直接使用QR Code标签记录编码,其中包括EPC管理者码段的生产者代码、对象分类码段的全部编码和序列号码段的生产档案、采收批次代码;进入加工环节后,利用RFID中间件系统将QR Code标签内容与本环节的关键信息转换写入RFID标签的信息区域,添加的内容包括EPC管理者码段的加工者代码和序列号码段的批次流水代码;在批发环节仅需向RFID标签的EPC管理者码段和序列号码段分别加入批发中心、供货商代码和批次流水代码;在最后的销售环节,再将RFID标签内容、该环节的关键信息和溯源信息数据库中的部分内容转换输出为QR Code标签,以便消费者的追溯查询操作。

3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混合网络架构

3.1 系统的功能结构及主要运行流程

1)溯源信息管理中心。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共享数据库中存储着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溯源指标信息和政府监管部门(农业、质监等)、检验检疫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实现整个系统的信息录入、分析与输出,并负责系统用户及其权限的管理。

2)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子系统。既可作为本单位的管理信息系统独立运行,又能在登录系统后获得相应的溯源信息数据库访问权限,从而实现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溯源指标信息录入与修改。

3)追溯信息查询子系统。允许消费者通过溯源网站、自助终端、手机短信和客服电话等多种途径进行农产品信息的追溯查询,并开展对外宣传、在线召回问题产品、受理消费者对问题产品的举报和投诉等服务[11]。

系统的功能结构及其运行流程如图2所示。

3.2 系统的混合网络架构

3.2.1 常用的两种网络模式 目前的管理信息系统以B/S(浏览器/服务器)网络模式为主流,它是由数据层、服务层和应用层组成的三层结构,其客户端通过浏览器访问Web服务器及其与之相连的数据库服务器。B/S模式系统的客户端只需安装浏览器,应用软件和后台程序都在服务器端运行,采用HTTP协议实现双方的信息传输,扩展及升级非常方便,但较多用户同时访问系统会导致响应速度变慢。

另一种常用的C/S(客户机/服务器)网络模式则为两层结构,其用户界面和业务处理在客户端进行,数据管理维护在服务器端完成。C/S模式系统的运算响应速度快,但应用软件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分装在客户端和服务器端,故而系统的升级、维护较为困难。

3.2.2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混合架构 由于两种网络模式各有优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宜于采用C/S模式与B/S模式的混合架构。具体方案为:①供应链中各节点企业的管理子系统采用C/S结构,以便高效地进行企业内部业务管理和溯源信息的输入;②溯源信息查询、公众信息等子系统的业务处理较简单,不会明显增加服务器的运行压力,采用B/S结构可以简化客户端的操作,并降低系统的维护成本;③系统以B/S结构为整体框架,通过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虚拟专用网络)或XML数据交换技术将C/S结构的局域网接入,实现Internet环境下的信息交互。这种混合架构将两种网络模式的优点集于一体,在响应速度、数据安全、系统维护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平衡,如图3所示。

4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的混合查询模式

4.1 追溯信息查询的流程

根据条码标签查询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信息的流程如图4所示。

4.2 追溯信息的混合查询模式

随着Internet的发展、移动网络的提速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提供的溯源信息查询方式也应与之相适应,主要包括:①PC网站查询。在连接到Internet的任何计算机上访问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网站,消费者即可酥所购农产品的溯源信息;②自助终端查询。在批发中心、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消费者可通过操作专用终端方便地查询农产品的溯源信息;③扫描QR Code标签查询。消费者使用智能手机扫描QR Code标签,可自动打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网站,或直接解码获得所购农产品的溯源信息;④客服电话或手机短信查询。消费者可使用任何手机,在任意时间、地点进行溯源信息查询。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中将这些查询方式结合起来构成混合查询模式,既充分运用了现代科技发展的主流成果,也为消费者方便、灵活地进行溯源信息查询提供了更多的手段支持,如图5所示。

5 结语

农产品作为食品的主要原料,其质量安全问题早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具体体现为相关法规、标准的大量出台和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立项建设。在这种有利环境下,本研究基于国内主流的农产品供应链及相应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全面分析,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和二维条码技术的最新进展,从溯源信息的编码及其标识、系统网络架构和追溯信息查询等方面研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混合模式,为相关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提供一种参考思路。

参考文献:

[1] 冯恩东,钱卫红,张红生.南京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设计与应用[J].江苏农业科学,2013,41(5):283-285.

[2] 申艳光,马高庭,蒋万春.肉鸡产品质量控制与追溯系统的设计[J].湖北农业科学,2015,54(4):974-978.

[3] 林宇洪,胡连珍,蒋新华,等.基于二维码的农超对接供应链追溯系统的设计[J].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2015,27(6):83-87.

[4] 袁晓萍.基于RFID的水产品追溯系统的研究与实现[D].山东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1.

[5] 迟琳芯,苏 微,赖庆辉.基于Web的大米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安徽农业科学,2016,44(5):302-304.

[6] 吴 倩,林佳丽,李 臻,等.基于物联网的海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设计与实现[J].农业网络信息,2015(12):39-43.

[7] 董玉德,丁保勇,张国伟,等.基于农产品供应链的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J].农业工程学报,2016,32(1):280-285.

[8] 李健林.粮食质量安全溯源关键技术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3.

[9] 张 伟.果蔬农产品供应链追溯系统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2.

农产品安全溯源篇4

关键词 发达国家;农产品;追溯制度;启示

中图分类号 TS20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4-0288-02当前,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对我国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在处理问题时,如何快速地召回问题产品、查找出现问题的生产环节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达国家或世界组织纷纷建立可追溯系统(traceability system),即记录存储农产品生产的各种信息,涉及到产品从生产至上市供应的各个环节,是目前应用效果较好的质量保障系统[1]。1985年4月,英国肯特郡发现第1例有记录的疯牛病,经美国农业部科学家研究,于1986年11月正式确认此头疯牛所感染的是牛海绵状脑病(BSE),且追查感染的来源可能是饲料。欧盟由于无法否定疯牛病对人类感染的可能性,于是决定引入追溯制度[2],欧盟是最早采用农产品追溯制度的国家。

1 发达国家农产品追溯制度建设进展

1.1 欧盟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

1997年,欧盟逐渐建立农产品安全可追溯制度。为形成新的食品安全体系框架,2000年1月12日欧盟发表《食品安全白皮书》,将食品安全作为欧盟食品法的主要目标。要求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成分具有可追溯性,其中的一项根本性改革就是首次把“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原则纳入卫生政策,同时引进了HACCP体系。2000年1月欧盟颁布了178/2002号法令,要求从2004年起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所有食品能够进行跟踪与追溯,否则无法上市销售[3]。严格立法建设,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保障。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2 美国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

美国非常重视在立法建设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立足于国家安全的高度保障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市场管理。为帮助有关组织或人员在生物恐怖袭击发生或食源性疾病暴发时能迅速找到根源,2002年美国总统签发《生物恐怖主义法案》,对保护公众预防美国食品链中恐怖袭击的措施进行了详细地规定,要求食品生产者、加工者、分包商、零售商、进口商需要保持(纸的或电子的)记录[4]。另外,美国还非常重视对食品的安全教育,每年9月确定为全国食品安全月。为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公众能如实了解食品安全信息,美国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的建设,在思想层面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1.3 日本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

自2001年以来,日本开始试行并推广农产品与食品的追踪系统。从食品安全可追溯性的定义不难看出,食品安全的可追溯不是从一个方向而是双向地对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情况进行关注。食品的可追溯包括从食品供应链的上游到下游,即从食品原材料产地到餐桌的流通渠道进行的“跟踪”(tracing)和从下游到上游即从餐桌到食品原材料生产路径的“追溯”(tracing)。通过双向管理,当食品或原材料的安全出现问题,责任者可在食品供应链的各个阶段或各个环节查明原因,防止健康受害的扩散,最终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放心消费。日本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日本国内流通的农产品和加工食品[5]。如要求肉牛业实行强制性的零售点到农场的可追溯系统,通过互联网获取所购买牛肉的原始生产信息。

1.4 德国的农产品追溯制度

德国消费者保护、食品和农业部(VEL)负责保障国民的食品质量安全。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是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给每件商品标上号码,保存相关的管理记录,从而可以进行历史信息追踪的系统建设,该系统可以确认食品生产中各种相关产品的来源与去向,追踪检查各个生产环节,出现事故时能够有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质量问题,追究责任,最终提高食品安全水平[6]。WHO和FAO基本法律为《食品及日用品法(LMBG)》,规定了食品加工程序、配料、餐具、食品卫生标准实施方法。产品质量保证与标识研究所认证体系(RAL)、质量与安全体系(QS)、德国标准学会(DIN)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的标准。

1.5 加拿大农产品(食品)安全溯源制度

2004年,加拿大政府启动了国家食品溯源体系建设,主要由企业推动发展,在农业政策框架(the agricultural policy framework,APF)的指导下进行。加拿大政府承诺在该体系下,将保证80%的国产食品从农产品原料到零售均可得到溯源。目前,在25个食品行业和贸易协会以及加拿大政府的共同参与下,已经对食品溯源展开实质性的研究,以EAN-UCC为基础制定《食品溯源数据标准第一版》和《食品溯源良好规范》。基于标准体系的建设,制定一些食品的操作指南,如牛肉、水产品、新鲜农产品[4]。

2 发达国家农产品追溯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2.1 加快我国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建设

2006年4月我国开始对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始实行追溯制度[7],并借鉴国外经验进行管理。但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加之科技储备不足,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缺乏科学研究作为支撑,标准的技术内容多引自其他国家,缺乏对我国生产、消费需要的针对性。加之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发达国家标准的比率较低,按标准组织生产出的畜产品难以参与国际竞争。因此,修改完善现行标准是当务之急。今后应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建设机动性强、贴近农村、贴近市场的检测体系,对农产品的整体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加快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坚持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

2.2 从范围上扩大实施的广度和深度

扩大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实施的范围,包括地域覆盖范围、作物品种方面。建立统一的国家追溯平台,不断拓宽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的应用范畴,纳入大宗粮食作物、主要经济作物等的安全追溯,实现生产基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2.3 从主题上增强消费主体的维权和追溯意识

政府应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的认识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培养壮大农产品市场竞争主体,发展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培育载体。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健全检测结果告知、质量信息通报、产品质量公示、环境质量报告、超标责任追溯制度,为制度建设提供内在动力。

2.4 从技术上完善追溯平台的配套设施建设

EAN UCC系统是一种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和通用商业语言,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 Intemational)和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共同开发、管理,为贸易项目、物流单元、资产、位置及服务提供唯一标示。为建立与国外接轨的全国统一农产品质量标识系统,中国应尽快引进EAN UCC 系统。

2.5 从立法上加强对追溯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

加强法律法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提高法规制度的约束力。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确保质量追溯有法可依;出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法规时,应减少任意性条款的存在,增加强制性条款[8]。

2.6 发展有机农业产品,实施品牌竞争战略

目前,国内根据土壤标准划分了食品的4个等级,即普通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作为农产品中的顶级食品,有机食品在生产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技术。通过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可以打破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绿色壁垒”[9],变农产品国际竞争由以价格竞争为主转向以非价格竞争为主的策略,国外消费者很重视品牌,绿色农产品一定要按照国际规范做好品牌的产地、条形码标志的使用,拓展销售渠道。一方面,可提高农产品的营销能力[10-11];另一方面,有利于处理农产品贸易纠纷,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12-13]。

3 参考文献

[1] 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系统[EB/OL].(2009-10-23)[2012-05-30].http///Article/View/2009-10-23/10711.htm.

[2] 修文彦,任爱胜.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2008(S1):206-210.

[3] 周峰,徐翔.欧盟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经济纵横,2007(10):71-73.

[4] 刘俊华,金海水.国外农产品质量快速溯源的现状和启示[J].物流技术,2009(11):251-253.

[5] 林学贵.日本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及启示[J].世界农业,2012(2):38-42.

[6] 肖海峰,,王姣.德国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J].粮油食品科技,2005(2):45-46.

[7] 国家质检总局.中国立法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EB/OL].(2006-04-27)[2012-05-30].http://.cn.

[8] 刘佳.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及完善[J].农家科技,2011(3):19

[9] 李辉,韩晶玉.辽宁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309-313

[10] 殷俊峰,陶运来,刘铁兵,等.食品可追溯系统建设之初探[J].安徽农业科学,2008,36(27):11985-11987,11994.

[11] 李生,李迎宾.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概况[J].世界农业,2003(6):32-34.

农产品安全溯源篇5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532221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关乎人类生命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 ,引起全世界人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恐慌,甚至“谈食色变”。自从英国“疯牛”病事件发生以来,欧美等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特别强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的根源和责任主体的界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产品可追溯体系,从技术层面保证了农产品的安全性。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后,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而且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可追溯性规定日益严格,全球性技术贸易壁垒正在形成,因此,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已刻不容缓。

1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现状

我国从21世纪初开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探索工作。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单位和各地方政府都进行了相关工作,在制度构建和完善、试点追溯体系建设实践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1.1 一系列法规、标准、规程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农业部相继了《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几十部相关法规和技术规程;《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良好农业规范(第1-27部分)》、《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等系列技术标准;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相继制定了《水果 、蔬菜跟踪与追溯指南》、《农产品质量快速溯源过程中电子标签应用指南》等规范和应用指南 。还有其他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都出台了大量相关法规、规范,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了制度上的框架。

1.2 连续出台政策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中央政府也对追溯体系建设非常重视,几乎连续八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提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相关指导意见,包括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国发[2015]40号、国发[2015]50号文件更是对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信息互联共享等作出具体要求。为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1.3 建立了不同层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为追溯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践上,国家层面建立了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农业部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网、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等;地方政府建立的典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有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北京市农业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北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平台、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信息网等;部分企业也参与了试点建设,为追溯体系建设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

2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处于初创阶段,未形成一个广域覆盖的成熟模式,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在实践中显现出的一些突出问题,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严重障碍。

2.1 主体参与意愿不强

我国农村经营的主体是广大农户,近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民土地有集中经营的趋势,但短期内以农户为主的小规模经营格局不会改变。大量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经营主体对新事物的认知迟钝,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成本和难度。再加上大多数农产品生产者以及农产品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认识不足,参与追溯的农产品得不到消费者普遍认同,在没有明显市场溢价的情况下,各利益主体积极性不高,参与意愿不强。

2.2 追溯信息完整性、真实性难以保证

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源头和基础是采集录入完整真实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信息,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充分记录和保存农产品生产源头的质量安全信息,是实现农产品信息查询和质量溯源的根本条件。但是现阶段以农户为主的信息记录者整体素质较低,客观上造成源头数据的质量难以保证。同时不排除少数主观故意录入虚假信息的可能,特别是关键性的农产品休药期、用药安全间隔期、违禁投入品使用等敏感信息,完全靠生产主体的自觉自律确难保证其真实性。

2.3 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的社会信任度偏低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是要得到社会信任,核心要素是农产品标识、生产过程记录和追溯信息管理系统。标签是追溯信息的主要载体,研究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可追溯农产品产品标签所携带信息的认知水平和信任程度普遍偏低。部分企业的造假风气以及社会上虚假广告的泛滥 ,使得消费者对可追溯信息的真实性产生怀疑,缺乏诚信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毫无现实意义。

2.4 小规模低档次的追溯主体导致的追溯成本较高

企业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必须要配备相应的硬件及软件 。建立追溯平台,购置相应的信息采集和标签打印等专用设备,制作并使用农产品质量追溯标签 ,并对参与实施的生产 、经营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所以投入成本相当高。当前我国初级农产品的生产以农户和小规模家庭农场为主,规模小 ,标准化水平较低,而且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据调查,目前我国家庭农场负责人高中以上学历只占20%左右,初中及以下学历占80%,更不用说广大普通农民了。低素质、小规模的经营导致运行之中的组织成本和难度相应增大,最终导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总成本偏高。

3 对策和建议

结合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笔者认为必须将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到战略高度,加快与国际接轨。政府必须发挥重要作用,加大对可追溯农产品的监测与监督抽查 ,科学引导消费者选择获得国家认证的质量可追溯的安全农产品,引导农产品经营企业自行建立适应本企业发展的可追溯体系。

3.1 培育壮大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主体,扎实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推进和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离不开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积极参与,选准好的切入点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国现有覆盖全国40%以上农户,数量近150万家的农民合作社以及100多万家家庭农场,有农业龙头企业10多万家,有全国“三品一标”认证涉及企业近4万家,认证产品年产量已占同类农产品商品量的40%以上。因此,建议以这些先进生产主体为突破口,加大对经营者的培训力度,鼓励和引导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公司组成共同体,鼓励合作社之间组成合作联合社,不断壮大和提高企业自身实力;在此基础之上,优先把实力较强的、获得产品认证的、社会诚信度高的示范企业纳入追溯试点,积累经验,形成示范效应。另外,政府要加大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创新扶持方式,增强企业“造血”功能,使企业形成良性循环,最终靠市场来带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设。

3.2 加大对可追溯农产品的监督管理,保障追溯信息完整真实。

在整个农产品生产供应链中,政府在每一个环节都要全程参与、严格监管。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大对可追溯农产品的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 ,特别是对投入品的产前监管尤为必要,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档案管理要创新模式,除例行检查外,在倡导自律的基础上可利用合作社社员之间的利益相关性,实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同时要完善法律条款,加大对追溯产品虚假信息的处罚力度,确保追溯信息的科学、完整、真实。

3.3 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激励企业创建品牌效应

政府在建设和运行追溯平台时 ,可凭借政府的公信力 ,将追溯农产品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对可追溯农产品质量实行严格抽检,并“透明化”操作,实现社会共治;鼓励企业创建自己的品牌,通过品牌效应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从而获取市场溢价;加大宣传 ,积极引导消费者认识追溯标识码 ,认可追溯标识码带来的安全信号 。通过市场的评判、社会的监督和政府的监管,以挽回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日益丧失的信心。

3.4 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实现农产品追溯体系广域覆盖

由于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投入成本高,低附加值的农产品生产者对于新增加费用的承受力较低,因此,需要政府在基础设备、技术研发、末端应用等方面做先期投入。政府投资建立广域追溯平台,统一国家标准。广泛宣传,让企业看到追溯农产品广阔的市场前景,使农产品溯源得到普及。随着应用量的增加,各种设备和耗品的成本也会相应下降,终将形成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广域覆盖。

参考文献

[1]徐传清,王爱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农机化研究,2011(3):16-20.

[2]曹庆臻.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现状及问题研究[J].中国发展观察,2015(27):31-35.

农产品安全溯源篇6

蔬菜批发市场传统质量安全管理模式面临的挑战

2000年,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下,嘉兴蔬菜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率先设立了农药残留检测中心,先后配备了CL-BIII四通道残留农药测定仪、十六通道残留农药测定仪、六合一检测仪等一批农药残留定性检测设施,5名专职检测员工不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每天不间断地对进入市场的每一车蔬菜进行抽检,检测结果当天公示。2001-2013年,市场一共检测蔬菜599937批次,其中不合格482批次,及时发出通知,均作退市或没收处理;合格599455批次,平均合格率99.92%,合格率基本呈稳步上升趋势。

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全国各地蔬菜批发市场陆续建立了农药残留检测体系,大幅提升整体安全水平。2013年全国批发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8%。但目前绝大多数批发市场仍停留在市场方出租门面、交易双方对手交易的层次,还没有配套现代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可追溯系统,普遍存在交易信息记录不全,信息统计分析效率低下,主体和产品可追溯性差等问题,安全管理措施很难向两头延伸,其效应很难向两头辐射,不利于系统性地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去向查证难,不利于问题产品召回。单纯依托现场农残检测,即使每车必检,但由于交易主体众多,产品来源复杂,检测毕竟是抽检,无法穷尽,很可能挂万漏一,不排除仍会有少量问题产品因漏检而流出市场。在传统的对手交易环境下,交易信息往往记录不全,即使有记录,海量信息也无法有效统计梳理。一旦问题产品流出市场,去向查证就比较难,会影响召回处置效率和问题控制扩散。

二是责任界定难,不利于事后管理处置追究。由于记录不全,统计分析效率低,一旦发现已流出市场的问题产品,溯源难度也加大,难于精确确定问题产生环节,无法有效地对产生问题的企业或农户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化管理和法律追究。由于责任难界定,也会使相关主体产生侥幸心理。不利于引导生产者加强产地管理、经营者加强进货管理。

三是民众知情难,不利于主体信用和品牌信誉的积累。由于溯源难度大,包括产品标识和识别制度不健全等等,蔬菜质量信息既难于准确传递到个体商户、经纪人,更难于传递到消费者,多数情况下民众对蔬菜质量处于茫然状态,无法将问题产品与好产品区别开来。一旦某种产品出现安全问题,很可能引发消费恐慌,导致好产品也难卖,对整个产业造成冲击,引起经济生活的混乱和人们价值观的混乱。例如,某地发生“毒豇豆”事件,可能引发整个市场乃至全国性的豇豆卖难。

四是产业预测难,不利于政府调控和生产者决策。由于记录不全,统计分析效率低,市场很难及时、正确、全面地掌握农产品的交易量、价格和流向等情况,也很难为政府相关部门调控农产品流通提供有效信息,也无法为生产者制订种植计划提供参考。

五是安全监管难,不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某一农产品出现问题时,因为可追溯性差,监管部门一般会将该种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农产品全部纳入问题农产品范围,统一销毁,这其中会包括一些没有问题的农产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使执法的成本大为增加。

嘉兴蔬菜批发市场建立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实践探索

从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来看,推进可追溯管理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力手段,追溯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006年底起,嘉兴蔬菜批发市场在严格产品抽检准入基础上陆续建立了进场登记系统、交易一体机和IC卡收费管理系统,以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技术、信息系统平台为支撑,率先推进蔬菜流通溯源信息系统建设,成为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管理的领航者和先进典范,多次得到上级领导和同行们的肯定。

一是结算中心电子结算客户交易。改变多年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金对手交易方式,实现IC卡电子统一结算。所有交易方在交易前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等),在结算中心窗口办理IC卡,将卡号、姓名、证件号码、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客户类型等信息录到系统资料库。买主需将现金充到IC卡,通过IC卡买卖交易。进场交易蔬菜必须通过进门登记系统,准确登记进场交易产品名称、数量、进场时间以及产地等信息,每户建立进货电子台账。若检出不合格蔬菜,均作退市处理,并冻结IC卡,以后连续5次抽检合格后才可解冻刷卡交易。电子统一结算也防止了使用假币现象发生,确保双方资金安全。

二是终端交易一体机采集交易数据。交易一体机将电子秤、交易卡机集成于一个操作平台上,生成交易记录包括商品名称、单价、数量、交易时间、货主和买主姓名等详尽信息,为蔬菜流通建立电子信息档案,这是实现蔬菜溯源的重要保障,有利于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利益。

三是溯源中心分析处理数据。市场每天利用电子屏公布交易品种、数量和价格,为生产者提供市场交易信息,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信息行情,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如买主对购买蔬菜有疑问,可凭交易小票或者交易卡查询,从客户资料库可以追溯到卖主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实现来源可追踪。卖主根据交易卡号,通过系统可以查询产品去向,实现去向可查询。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买卖双方可及时联系,暂停销售问题产品,缩小影响范围。目前市场共设终端交易一体机279台、办理电子结算IC卡7万多张,每天交易刷卡1万多笔。

通过推进蔬菜流通溯源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了产品检测准入、索证索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结算和信息化管理的融合,初步建立了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溯源机制,也健全了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提升了蔬菜流通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了市场提档升级。近年来,嘉兴蔬菜批发市场先后被评为全国蔬菜类批发十强市场、农业部信息采集先进市场、商务部双百工程市场、浙江省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市场等,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蔬菜流通溯源信息系统的优点主要体现在:有利于问题产品召回。一旦发现问题产品,可按照各个环节所必须记载的信息,追踪流向,快速定位去向,买卖双方可及时联系,暂停销售,尽可能缩小影响范围。有关部门也可及时召回,消除危害,有效控制问题产品扩散,避免事态扩大,将影响减少到最低。有利于相关责任划分和追究。一旦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同样可按照各个环节所记载的信息,追溯来源,快速锁定问题产品责任主体,可依法追究责任,给其造成压力,促使提高管理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有利于增加消费者知情度。质量差的生产者,个体商户和经纪人肯定会避而远之,并传导给消费者。同样,质量好的生产者能获得良好的口碑和信誉,利于主体信用和品牌信誉的积累。同时,有利于消费者理性对待农产品质量问题,减少一损俱损现象。有利于产业预测调控。溯源中心快速处理分析数据,市场每天可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每个交易品种的数量、价格、来源、去向等信息行情,为政府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也可为生产者调整种植计划提供有效的信息。有利于安全监管。可追溯制度建立后,对问题产品的确定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可大大缩小调处范围。监管部门执法时,对象更明确,行动更快捷,可进一步降低执法成本,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蔬菜流通溯源信息系统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蔬菜流通溯源信息系统建立后,在一定区域内实现了产品的追溯查询管理,促进了市场提档升级,保障了菜篮子安全。但具体推进运作中也碰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利益导向不明显,市场交易主体总体积极性不高。一是买卖双方以千家万户的菜农、个体商贩、经营户为主体,总体上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有的是文盲,年龄也偏大,对新生事物接受慢,总觉得溯源系统操作麻烦,习惯依赖近二十年的直观的对手交易。二是有的个体商户为了贪图省力,或推脱责任,抵触情绪较为明显。三是部分个体商贩、经营户担心信息数据透明后会带来税收和费用上的增加。四是当前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追溯的认知度不高,追溯产品和非追溯产品的价格差距没有拉开,优质不优价的现象比较普遍,参加追溯的主体付出了追溯成本,却未能获得较高利润,产业链上的相关主体包括农民总体积极性都不高。目前全国各地绝大部分的蔬菜批发市场仍延续买卖双方对手交易的模式,流通溯源信息系统建设还处于试点阶段,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要求,这几年来嘉兴蔬菜批发市场单兵突进,碰到的阻力不小,但一直坚定不移推进,先易后难,先地菜后客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2.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法制保障不强。2002年以来,发达国家逐步通过立法确定了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立了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虽明确了产品质量追溯和责任追溯,但只有一些相关的原则规定,产销链上的各个主体,从农户、到经纪人、到批发市场、到零售商、集贸市场个体商户必须做什么、应该履行哪些职责,由哪个部门来监督管理都不很明确,追溯体系建设推进缺乏权威性和强制性。

3.源头基础还比较薄弱。保障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只是关口,不是源头。推进全程质量追溯客观上要从源头抓起,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水平。但整体来说目前蔬菜产业仍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为主,标准化的制定和推广还有待深入,多数农民参与意愿不高,生产记录不全甚至于无记录,信息也不完整,品牌和标识覆盖率不高,产品仍以大路货为主。产业化、标准化程度较低是制约蔬菜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的瓶颈。

4.追溯技术较落后,追溯系统不稳定不兼容。目前我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总体上处于低级或中级阶段,追溯技术比较落后,系统运行不够稳定。嘉兴蔬菜批发市场蔬菜流通溯源信息系统有时也存在运行不稳定情况。另外,目前各地各行业都在试点探索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但追溯对象不明确,追溯标准不统一,追溯标志多样化,处于“碎片化”状态,追溯系统不兼容的问题非常严重。

5.蔬菜流通溯源信息系统运行成本较高,企业负担重。嘉兴蔬菜批发市场除了要负担信息记录、追溯标签、追溯设备、查询设备、人员培训等成本外,还必须加强上下游之间的协调,以防止追溯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发生错漏,工作量大,投入多。据统计,至2013年底,嘉兴蔬菜批发市场信息化建设已累计投入资金近2500万元,目前溯源系统年运作成本在200万元左右,虽然投入当年政府有一定补助,但与其他未建追溯系统市场比较,企业负担明显加重。

对进一步推进蔬菜流通溯源信息系统建设的若干建议

实施蔬菜流通溯源管理,对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监管能力具有重大意义。但具体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1.抓紧制订统一的农产品质量追溯法律法规,立法保障,系统推进。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实施成功的一个重要保障是有法可依。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出台农产品质量追溯的专门法律,明确追溯对象和必须提供的追溯信息,统一追溯标准,界定各参与主体的义务和责任等,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追溯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在必须提供的追溯信息方面,关键要强制有关利益主体提供消费者真正关心的核心信息,例如,蔬菜产品必须提供生产者姓名、农药残留等核心信息。在法律责任方面,要明确监管部门,加强对追溯信息的审查,要制定对提供虚假信息者的惩罚措施,严厉打击失信行为,以保障追溯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另外,在大流通大市场背景下,每一个地区、部门都无法单独完成整个产品供应链的追踪和追溯,应尽快整合建立一套可兼容的农产品追溯信息采集和交换标准,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防止出现新的信息“孤岛”,从而为消费者提供便捷快速的信息查询平台,为政府开展食品安全实时监控创造良好条件。要借鉴发达国家先进追溯技术,积极创新,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追溯的技术装备水平。

2.重视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标准化,强化源头基础。蔬菜流通溯源系统作为系统工程,需要上下游联动。首先产地蔬菜质量要达到一定的要求,否则质量追溯很可能成为空中楼阁。而要有效地保障蔬菜质量,提高生产标准化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建立完善的蔬菜流通溯源体系,首先从生产源头抓好,积极引导蔬菜生产向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按照无公害绿色蔬菜生产标准,建立质量保障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产品准出制度,确保从田头出来的蔬菜质量安全。

农产品安全溯源篇7

[关键词]贸易壁垒 农产品可追溯系统

一、 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含义及重要性

1.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含义。可追溯系统(Traceability System)就是在产品供应的整个过程中对产品的各种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存储的质量保障系统,其目的是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快速有效地查询到出问题的原料或加工环节,必要时进行产品召回,实施有针对性的惩罚措施,由此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农产品可追溯系统”是追踪农产品(包括食品、饲料等)进入市场各个阶段(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的系统,有助于质量控制和在必要时召回产品。从用途上讲,农产品分为食用农产品和工业用农产品。就目前食品安全事件对人类生命健康造成的危害来说,解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迫在眉睫,本文主要论述针对“食用农产品”的可追溯系统。

2.实施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必要性。可追溯系统最早应用于汽车、飞机等一些工业品的产品召回制度中。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源性疾病危害巨大。国际上,疯牛病、禽流感等疾病相继爆发和传播,在国内,发生了苏丹红、劣质奶粉等食品质量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实施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重要性日益凸现。

(1)农产品可追溯系统是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的手段。ISO9000认证、GMP(良好操作规范)、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点分析系统)等多种有效的控制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纷纷被引入并在实践中运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上述的管理办法都主要是对加工环节进行控制,缺少将整个供应链连接起来的手段。

可追溯系统强调产品的惟一标识和全过程追踪,对实施可追溯系统的产品,在其各个生产环节,可以实行HACCP、GMP或ISO9001等质量控制方法对整个供应链各个环节的产品信息进行跟踪与追溯,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有效地追踪到食品的源头,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将损失降到最低。

(2)实施农产品可追溯成为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之一。在国际上,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要求对出口到当地的部分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要求。欧盟管理法规No.178/2002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所有肉类食品都能够进行跟踪与追溯,否则就不允许上市销售。日本决定在2005年之前建立优良农产品认证制度,对进入日本市场的农产品进行“身份”认证。发达国家建立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除了可以有效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和可以溯源外,其贸易壁垒的作用也日益凸显。由此可见,我国建立农产品可追溯体系不仅能为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同时也是打破国外因食品安全追溯而设置的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对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国内外农产品可追溯系统比较研究

1.国内外实施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基本情况介绍。

(1)国内现状。

①进行了食品可追溯系统初步的研究,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标准和指南。我国关于食品溯源体系的研究始于2002年,在研究和实施过程中,逐步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标准和指南。如为了应对欧盟在2005年开始实施水产品贸易可追溯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出境水产品溯源规程(试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会同有关专家在借鉴了欧盟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牛肉制品溯源指南》。陕西标准化研究院编制了《牛肉质量跟踪与溯源系统实用方案》。

②一些地方和企业初步建立了部分食品可追溯制度,了一些法规。2001年7月,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提出了在流通环节建立“市场档案可溯源制”。2002年,北京市商委制定了食品信息可追踪制度,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购进和销售食品要有明细账,即对购进食品按产地、供应商、购进日期和批次建立档案。

2005年9月20日北京市顺义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蔬菜分级包装和质量可溯源制,天津市为了确保市民购买到可靠的无公害蔬菜,实行无公害蔬菜可溯源制,推出网上无公害蔬菜订菜服务。

③进行了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初步试点。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山东省潍坊市及寿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共同协作,在寿光田苑蔬菜基地和洛城蔬菜基地进行蔬菜质量安全可溯源系统的探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通过“中国条码推进工程”,推动条码技术在我国食品可追溯中的应用。先后在陕西、北京、上海、山东等地开展食品追溯技术研究和试点,如在上海建立的“上海超市农产品查询系统”,在北京建立的金维福仁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牛肉产品跟踪与追溯自动识别技术应用示范系统”,在山东寿光实施蔬菜可追溯信息系统,、在江西建立水果溯源信息系统等。

从2004年2月8日起,上海市通过“上海食用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对食用农副产品的生产过程监控、条码识别和网络查询进行系统管理。农业企业通过“食用农副产品安全信息条形码”给每个产品建立起相应的生产档案。

福建省首个肉品质量查询系统2005年8月28日在厦门市正式开通,这种系统可让消费者获知肉品生产经营的所有信息,从而可以有效地控制肉品的生产质量。

济南市从2005年9月起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准入制、食品安全事故可追溯制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等。

2004年由北京市农业局和河北省农业厅共同承担农业部的“进京蔬菜产品质量溯源制度试点项目”,由河北6县市蔬菜试点基地使用统一的包装和产品标签信息码,向北京市新发地和大洋路两个批发市场供货。

2.主要发达国家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现状分析。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应用可追溯系统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1)欧盟的农产品可追溯系统。欧盟的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应用最早,尤其是活牛和牛肉制品的可追溯系统。

欧盟把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纳入到法律框架下。2000年1月欧盟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提出一个项根本性改革,就是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明确所有相关生产经营者的责任。2002年1月欧盟颁布了178/2002号法令,规定每一个农产品企业必须对其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及相关材料提供保证措施和数据,确保其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根据牛肉标签法,欧盟国家在生产环节要对活牛建立验证和注册体系,在销售环节要向消费者提供足够清晰的产品标识信息。

(2)美国的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农产品可追溯系统主要是企业自愿建立,政府主要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2003年5月FDA公布了《食品安全跟踪条例》,要求所有涉及食品运输、配送和进口的企业要建立并保全相关食品流通的全过程记录。

美国的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了自愿性可追溯系统。由70多个协会、组织和100余名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组成了家畜开发标识小组(USAIP),共同参与制定并建立家畜标识与可追溯工作计划,其目的是在发现外来疫病的情况下,能够在48小时内确定所有涉及与其有直接接触的企业。

(3)日本的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应用方面,日本走在前列,不仅制定了相应的法规,而且在零售阶段,大部分超市已经安装了产品可追溯终端,供消费者查询信息使用。

在政府的推动下,日本从2001年起在肉牛生产供应体系中全面引入信息可追踪系统,要求肉牛业实施强制性的零售点到农场的可追溯系统,系统允许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输入包装盒上的牛肉身份号码,获取他们所购买牛肉的原始生产信息。

(4)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追溯系统。英国政府建立了基于互联网的家畜跟踪系统(CTS)。该系统记录了家畜从出生到死亡的转栏情况,农场主通过该系统的在线网络来登记注册新的家畜,查询其拥有的其他家畜的情况。

加拿大从2002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强制性活牛及牛肉制品标识制度,要求所有的牛肉制品采用符合标准的条码来标识。

国家牲畜标识计划(NLIS)是澳大利亚的家畜标识和可追溯系统。活牛采用经过NLIS认证的耳标或者瘤胃标识球来标识身份,牛迁移到新的地点时,养殖场或屠宰场的射频身份读取器将读取并在NLIS数据库中记录其迁移信息。

巴西农业部决定,从2004年3月15日起,对肉牛实施强制性生长记录,实行从出生到餐桌的生长情况监控。

3.国内外发展比较研究。

(1)政府在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建立中都起到了较重要的作用。从国外发达国家到我国,我们都可以看到政府在农产品可追溯系统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包括日本、欧盟、加拿大、英国等国家,也包括中国。

(2)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多是先从家畜产品开始。我国和国外发达国家相似,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建立首先都是从家畜产品开始的,特别是很多国家都是首先从牛肉产品开始的。

(3)农产品可追溯系统中使用的技术手段比较类似。国外发达国家在开展农产品可追溯系统时,通常使用EAN.UCC码作为追溯的主要技术手段。

(4)消费者支付意愿具有共性。在实施可追溯系统中,国外与我国消费者都表现出了一定的可支付意愿。国外研究显示如果附加关于食品安全和动物福利保证的产品信息,那么对可追溯性的支付意愿更高。

三、对我国实施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相关建议

从上面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国外发达国家可追溯系统取得的一些经验对我国实施可追溯系统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建议。

1.农产品可追溯系统要逐步建立,不能操之过及。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建立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在我国还没有足够的经验之前,应该首先选取单位价值比较高的产品进行试点,一旦获得一定的成功和经验后,再向其他产品推广,更符合我国的发展实际。

2.要选择一部分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进行试点,再逐步推广到更多的企业。我国地域广阔,企业数量重多,规模资质各不相同,因此在实施农产品可追溯系统中应该首先选择规模比较大,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进行试点,取得一定的经验后再进行推广,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进一步加强政府在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建立中的主导地位,同时可以考虑建立专门的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管理部门进行协调与管理。

在我国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建立初期,政府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为在建立初期,企业花费成本较高,收益不能马上显示,因此从市场经济运行的角度来看,在我国企业缺乏主动建立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动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将对我国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建立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我们完全可以向西方国家那样,首先可以强制一部分企业实施可追溯,等市场条件逐渐成熟,再逐渐过渡为市场化运作。

另外,从我国目前实施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现状来看,政府尽管起到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是多头管理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管理机构,不同的省都有着不同的管理,往往造成了很多事件的冲突不协调,例如,不同行业和系统开发出来的可追溯条码就各不相同,存在不相容,效率不高的现象,因此建立一个国家负责管理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权威机构,统一行动,会提高我国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效率。

参考文献:

[1]黄敏:农产品加工,欧美区域全链食品追踪体系和中国食品追溯体系展望,2005(9,10):1~7

农产品安全溯源篇8

关键词:溯源系统;研究进展;蔬菜

中图分类号:S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3547(2016)22-0039-04

蔬菜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农业的发展,更关系到人类的身心健康,但消费者无法辨别所购买产品的安全信息,在这种大背景下农产品安全追溯应运而生。溯源系统最初应用于汽车、飞机的质量追踪及产品召回中。目前在发达国家,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1~3]。

笔者经过走访调查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我国蔬菜溯源管理应用作一综述,从溯源的定义、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的建议出发,分析了中国蔬菜溯源管理应用研究的状况,希望为我国蔬菜溯源管理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1 蔬菜溯源的定义

所谓可溯源性,根据ISO8042中的规定,认为其是根据已知的编码,对商品予以追踪、识别的能力。欧盟在其通过的《通用食品法》中规定:“可溯源性是在食品加工的所有阶段跟踪产品的能力。”应用于蔬菜,可以理解为利用信息识别技术,通过对蔬菜整个生产阶段的标识,从而对所有环节进行控制和跟踪。其目的是如发现质量问题,可根据识别获得的信息,追踪问题所在,采取必要的反应措施[4]。

目前蔬菜安全的追溯管理主要有2种途径:

一种是从源头开始,即从蔬菜种植、采收、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追踪,优点在于容易查找出现蔬菜质量问题的阶段;另一种是从销售终端开始逆向追溯,如消费者购买了有毒有害的蔬菜,向上追溯,最终确定问题出在哪里,在问题蔬菜召回方面该方法使用效果较好[5]。通过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不仅大大增强了蔬菜生产者的责任心和蔬菜生产过程的透明度,而且让消费者放心。

2 溯源技术及方法简介

2.1 技术

溯源技术主要运用物理、化学、生物学的技术来区分产品的品种、栽培制度和产地来源,同时能鉴别产品的真伪。其特点是能获得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全部信息。其作用包括鉴定产品的真实性、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甄别特殊产品。

目前,世界上溯源技术主要运用电子编码识别技术,即将种植蔬菜的品种名称、田间管理、加工储藏、销售等从农田到消费者的各环节记录在案,自动形成条形码,通过条形码可查询各环节的有关信息。

蔬菜溯源系统有3个重要的功能,即信息的采集、传送、管理。对于数据采集过程,蔬菜种植者首先要保证采集数据的精确性及时效性[6,7]。但在实际的蔬菜生产中,生产、加工等环节较多,有关数据的精确采集较难实现,因此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蔬菜溯源管理系统,做好信息的传送、及管理等工作。

2.2 方法

目前使用的溯源方法有物理、化学及生物方法,物理方法又称为标签溯源技术,如无线射频识别方法(Radio Frequeney Identifieation,缩写RFID)、条形码方法、电子标签方法;化学方法即使用同位素、矿物元素、蔬菜内含的有机物进行溯源;生物方法是利用虹膜识别技术和DNA检测。

①无线射频识别方法 无线射频识别最初用于商品运输业。该方法使用时不需接触产品,直接利用射频信号的传导,即可获取有关数据,整个过程可实现自动化,对环境要求较低。该技术可识别高速运动的商品,操作简便[8]。

②矿物元素分析方法 不同地域生产的蔬菜中氮、磷、钾等元素含量差异很大,具有各自的特征,而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较多[9,10]。因此,可将矿物元素含量作为不同地域来源蔬菜独特的标志,根据不同矿物元素含量的测定,追溯蔬菜的来源地。

③同位素 同位素是指同一元素的系列元素,其原子具有相同数目的质子,但中子数目却不同。其化学性质区别较小,但物理性质有较大的区别。在自然界中,因生物体长期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稳定性同位素的丰度值逐渐稳定,与生物体所处的环境即蔬菜的产地有关,因此可根据不同稳定同位素的丰度值对蔬菜进行溯源,其精确度较高。

④DNA DNA溯源技术的产生源于DNA的遗传与变异。因为生物体是由大量的细胞构成的,每一个细胞拥有的DNA序列是唯一的,因此可以用DNA作为唯一的特征来鉴别不同的蔬菜产品。由于亲代与子代之间的DNA有遗传性,因此还可以判别2个个体之间是否具有亲缘关系。该技术已作为一种法医学物证分析技术在刑事案件侦破以及亲子鉴定广泛应用中。目前也用于蔬菜、肉类的溯源。

3 溯源系统在我国蔬菜生产的应用实例

中国蔬菜追溯系统的研究始于2001年。当年7月,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首次提出蔬菜可追溯体制;2004年建立了蔬菜安全信息平台。2002年北京市也建立了类似的制度,要求根据蔬菜的产地、生产日期、种植者、销售商等建立档案,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召回。2004年,农业部的科研项目《进京蔬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试点项目》得以立项。2007年北京开始建立首都奥运食品(蔬菜)安全溯源系统[11,12]。

党和政府对农产品溯源高度重视,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强制要求有关企业尽快建立食品溯源系统,如2013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即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系统[13]。

从技术的层面,国内的科学家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2007年张兵等[14]构建了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该系统将网络化技术与蔬菜种植相结合,应用条码技术为蔬菜标识。李辉等[15]利用RFID、二维码等技术开发设计了基于互联网的蔬菜质量追溯系统。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已形成多个有一定影响力的蔬菜溯源系统,下面介绍其中的4个具有代表性的系统。

3.1 上海市的系统

该系统基于上海市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利用市政府的资金支持于2003年由科研部门与有关机构合作开发成功。该系统运用条码识别技术和网络查询的功能,实现了从“田间到老百姓餐桌”的全程监控管理,有利于蔬菜种植业者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为我国首例。该系统于2004年1月开始运行,目前已涵盖几乎全部的农产品,除已有的蔬菜以外,还监控畜禽、蛋、粮食作物、水果、食用菌等,并在50家超市大卖场内安装查询平台,方便大家查询。

3.2 北京市的系统

该系统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其目的是实现蔬菜的生产、包装、储运和销售全过程的跟踪控制。从2006年初至今已基本完成,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终端、手机短信、电话、卖场内的触摸查询屏查询有关信息,该系统已经在40余家蔬菜种植、加工、物流企业内应用,覆盖蔬菜种植基地面积1万hm2,涉及蔬菜品种120多个,蔬菜产品在170多家超市、便利店、食堂销售,得到用户的一致好评。

3.3 山东省的系统

该系统是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与当地一家蔬菜生产龙头企业合作开发的,在寿光市燎原果菜生产基地内进行试验推广,主要开展蔬菜生产、供应的跟踪和追溯。该系统自2003年开始研发,经过几年来的试运行,已发展成为“一个平台,多套系统”的格局。一个平台是指基于互联网的“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多套系统是指涵盖水果、蔬菜、肉蛋奶禽、鱼类、粮油等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以上的每套系统又分为内销企业版和外销企业版。消费者可通过互联网、电话、手机短信、超市触摸查询机查询产品信息及生产企业的相关种植信息。

3.4 山西省的精准农业智能化管理系统

该系统是山西省内首个蔬菜溯源管理系统,是由山西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山西精准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前程光明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开发。该系统以Visual C#.NET作为开发语言,利用Microsoft Sql Server 2005关系型数据库技术,构建了蔬菜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应用系统。

该系统通过在温室内安装多种传感器,利用多串口数据采集技术将有关数据传回计算机,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个人电脑、掌上电脑(PDA)、手机实时观测,功能模块有基地分布、温室实况、溯源管理等。系统将蔬菜种植过程归为自动灌溉、耕地、施肥、病虫害信息、授粉等几类,在每项蔬菜种植技术使用之前,先制作各项操作预案,然后按预案要求进行操作,蔬菜产品种植过程中的农药或者肥料的使用要符合标准,操作结束后,将各项操作录入系统。通过二维码技术,关联蔬菜采收、加工等过程信息,自动生成溯源码(全球唯一随机码)。

用户可以通过扫描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获得蔬菜产品的生产地点、种植记录、加工记录、采收人等信息,实现蔬菜全过程跟踪。

通过分析上述几个实例可看出,蔬菜安全溯源系统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将生产、加工、包装、储运、流通和销售等各环节信息进行记录、采集、加工和查询的系统,可查询到产品生产的整个过程,如发现问题可追溯到每个环节,实现有效监管。

4 目前我国蔬菜溯源系统的不足

4.1 溯源信息内容表达不正确

由于现有蔬菜溯源系统在开发之初,各自的目标和原理不同,因此已有系统存在溯源信息内容表达不正确、系统软件与其他软件不兼容等问题,造成溯源信息无法在互联网上实现共享。如笔者曾在市场上调查发现,有的蔬菜溯源系统仅提供了生产地点、品种名等信息,其他信息基本没有,仅可以满足生产者的要求,无法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无法实现信息的共享,与互联网的初衷背道而驰。

另外,还发现经溯源系统得到的信息有简有繁;有些企业的信息较为完整,如前面提到的山西省的精准农业智能化管理系统可查询到详细的种植、加工包装、采收人等记录信息,而有些企业的信息仅说明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的生产标准进行生产,而无法获得具体信息,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4.2 缺乏信息的可视化展现

目前已有的系统主要用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的可追溯,即出现质量问题后倒查产品的有关信息等,信息的形式多为表格数据,缺乏可视化的信息。也就是说只能查询生产蔬菜时的有关信息,而目前生产地区的实时状况则无从查寻。

4.3 生产企业的产品较多,无法顾及所有产品

在实际的应用中不难发现,只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才能拿出资金进行有关溯源系统的构建,而大的企业其生产的产品种类也较多,在这种情况下,如对每一种产品均进行较为精确的溯源信息管理,必须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此,企业会选择性地提供部分信息,导致消费者获得的信息变少。

4.4 质量溯源终端的匮乏

当消费者拿到一种产品后,通过溯源系统的查询可以了解蔬菜产品的生产过程,如是否使用高毒的农药、生产的地区等信息,但查询这些信息需要相应的设备,早期这种专用设备多存在于大型商场,很少走入寻常百姓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溯源系统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智能手机、二维码的普及,这种现象得到改善,一般而言利用智能手机在联网的情况下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溯源信息,大大提高了查询的效率。

5 建议与对策

蔬菜安全可溯源体系是确保蔬菜安全的关键,能够对蔬菜供应链中反映蔬菜质量安全的信息进行有效溯源、跟踪和预警,以改进供应链中蔬菜质量安全信息的管理,推动安全放心蔬菜的生产销售和品牌建设。

5.1 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溯源系统

目前很多消费者反映,蔬菜溯源系统可供查询的信息较少,多为蔬菜产地、种植管理等信息,缺少蔬菜存储、物流环节等比较重要的信息,无法进行全程质量跟踪。因此,希望国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必须提供的信息的种类、标准等,以利于消费者查询,了解蔬菜产品的有关信息,确保追溯信息覆盖整个生产过程,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库。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能立即找到问题所在。

5.2 溯源系统的管理规则

溯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通过标识确定蔬菜的产地和生产、物流过程。其目的是当蔬菜出现质量问题时,可及时有效地从市场中撤出,确保流通蔬菜的安全性。追溯管理与标识管理是互相联系、互为补充的。追溯管理能提供有关信息,而标识管理有助于可追溯管理的实施。追溯管理强调产品的唯一性和全过程管理,对追溯的产品,在其各个生产环节可实行跟踪,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及时召回[16]。

目前蔬菜可追溯码多采用一维码作为可追溯标签,但一维码信息容量小,尺寸偏大,不适用于蔬菜溯源。二维码信息容量大、尺寸小、具唯一性等[17]特点,应用起来更方便,因此使用二维码作为蔬菜溯源管理的标识将是大势所趋。

5.3 建立和完善多级互联互通的可追溯网络

目前互联网在我国发展很快,基于互联网的溯源系统的发展却未跟上形势,已有的系统多自成体系,缺乏互联互通。应尽快建立国家、各级地方、企业、消费者等多级共享、互联互通的可追溯网络,通过网络进行追踪,从而保证蔬菜质量。如已上市的蔬菜出现质量问题,生产者可通过该网络,快速找出问题所在,及时采取补救方法。另外,利用互联网的优越性也可了解其他产品,如工业产品的溯源体系的优缺点,为蔬菜溯源体系的发展提供借鉴[18]。

5.4 大力开发可溯源终端

除在商场开发、安装大量可追溯终端外,还应加快智能手机的发展,开发基于手机的可追溯查询终端,以满足用户的要求,充分发挥该系统的优势。

参考文献

[1] Blancou F. A history of the traceability of animals and animal product[J]. Revue Scientifique et Technique, 2001, 20(2): 413-425.

[2] Stanford K, Stitt J, Kellar J A. Traceability in cattle and small ruminants in Canada[J].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view, 2001, 20(2): 510-522.

[3] Linus U O. Traceability in agriculture and food supply chain: A review of basic concepts, technological implications, and future prospects[J]. Food, Agriculture and Environment, 2003(1): 101-106.

[4] 程浩.畜产品安全控制与溯源技术研究的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07(13):169-170.

[5] 郑志新.食品溯源的研究进展[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30(6):52-55.

[6] 管恩平.部分国家食品可追溯性管理实施研究[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6,18(5):449-452.

[7] 李晓川.健全对虾生产安全监控体系,应对欧美新法规[J].中国水产,2004(12):12-14.

[8] 魏益民,郭波莉,魏帅,等.食品产地溯源及确证技术研究和应用方法探析[J].中国农业科学,2012(24):5 073-

5 081.

[9] 孙丰梅,杨曙明,王慧文.稳定同位素溯源技术在肉类产品中的应用研究进展[J].食品与发酵工业,2007,33(9):136-141.

[10] 吴潇,潘玉春,唐雪明.肉制品的DNA溯源技术[J].猪业科学,2009,26(3):105-106.

[11] 赵荣,乔娟.中国农产食品追溯体系实施现状与展望[J].农业展望,2010(5):44-48.

[12] 赵月皎.中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发展现状[J].吉林农业,2012(2):200.

[13] 白红武,孙传恒,丁维荣,等.农产品溯源系统研究进展[J].江苏农业科学,2013,41(4):1-4.

[14] 张兵,黄昭瑜,叶春玲,等.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食品科学,2007(8):573-577.

[15] 李辉,傅泽田,付骁,等.基于Web的蔬菜可追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江苏农业学报,2008(5):716-719.

[16] 杨信廷,钱建平,孙传恒.蔬菜安全生产管理及质量追溯系统设计与实现[J].农业工程学报,2008(3):162-166.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