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法治思维的核心8篇

时间:2023-10-02 08:55:31

法治思维的核心

法治思维的核心篇1

思维,是人脑对于客观事物本质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认识,以感知为基础但又超越感知的局限,属于认知过程的高级阶段。法治思维,就是运用法治的要求和规则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范式,“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1]法治思维以法治概念为基础,对于法治概念不同的理解就会产生不同的法治思维。尽管中西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法治传统,但对于法治也形成了基本的认识,那就是法治是迄今为止最科学最有效的治理方式。法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其核心在于“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治”一开始就和水有关。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古代,河水泛滥是影响生存的致命因素。治水,要遵循规律,因势利导,所以大禹治水能够成功。法治思维同样如此,也要遵循法治基本规律,顺势而为,这就是法治方式,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内在和外在的关系,法治思维决定着法治方式。法治思维是综合性思维,它区别于法律思维。法律思维的核心是“法”,落脚点在法,强调法律的强制性,法律是一种外在的制度规范;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治”,落脚点在于人,强调法律的内化。区别于法律思维,法治思维多了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和价值理念,法律不是一种“异己的存在物”,而逐渐变成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和价值追求。

二、哲学视野下法治思维的基本特征

“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2]。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从决策到施政,从执政到行政,必须具有法治思维,让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一)主体性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的国家治理由“法制”到“法治”的理念变革和提升。从“法制”到“法治”,是主体法治素养提升的必然产物,将有效地防止法治主体向法治客体的异化。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为理性的一种制度安排和设计,对于资源配置和正义分配具有最科学的保障。然而,作为法治核心要素的法律,从一开始,就被作为一种外部性的、异己的存在物,所以“法治从一开始就被退化为主体以外的异己力量。”[3]法治作为异己的力量而存在,正是制约中国制度文明的最大障碍。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就是要进行主体的角色建构和意识内化,让法治从一种知识发展为一种内心的认同和接受,逐步同化为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和生活观,挺立主体性。主体性是主体实现自我意识、自我价值所表现出来的属性。在法治中国的语境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是构建主体性的核心要素。构建法治主体性,就是法治实现“工具性操作”向“正义性建构”[4]的转变的过程。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法治思维无疑处于基础性的位置。法治思维是一种法治自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快速发展,支撑中国快速发展的因素很多,但法治自觉对于中国人的精神生活和社会发展的意义确是重大而深远的,“无法无天、造反有理”的革命思维和政治思维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精神自觉是精神自信的前提和基础”[5]。法治思维是一种法治自信,它是“根植于主体内心深处的一种法治体认与文化认同而非仅仅是对规则的外在服从”[6]。法治思维的提高,就是主体对于法治的选择不是一种外在利益的考究,而是出于内在的一种生活需求,法治成为主体的生活方式而存在。

(二)系统性

系统,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要素结合而成的,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功能,并处在一定环境下的有机整体。系统思维就是以系统论为思维基本模型的思维方式。系统是由多个要素组成,但系统思维并不是对各个要素认识的简单相加,它是从系统和要素、要素和要素、系统和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综合地、全面地考察认识对象,是一种逻辑抽象能力,是一种整体观、全局观。法治思维是一种系统思维,它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论法治。”[7]法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前赴后继、长期不懈的努力。法治建设的复杂性、系统性决定了法治思维的系统性。法治思维的系统性,一方面要求我们摒弃法治无用论、法治虚无主义;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摒弃法治万能论、法治浪漫主义,克服什么事情“一法治就灵”的幻想。

(三)实践性

在传统认识论的基础上,马克思提出了科学的认识论。之所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科学的,就在于马克思主义将认识和实践有机统一,将认识论和本体论相结合,“将实践提升到哲学世界观的核心地位,使其不仅具有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论的意义,而且成为一种普遍的哲学思维方式,这也是对于哲学的一种全新理解,表明了一种新的哲学观”[8]。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论思维方式,就是要人们在创造性思维过程中,必须参与实践,必须在实践中促进思维的进一步发展,在实践中检验思维成果的真理性。当然,法治思维也是在法治实践过程中产生、发展,并接受实践的检验。法治思维的养成特别是法治能力的提高,更要靠实践。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就要躬身实践,在实践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和法治原理处理,做到既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又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辩证性

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法治思维是对各种价值观和正当利益进行合理平衡的综合思维,是权衡性和辩证思维的集中表现。法治思维的辩证性核心要义就是辩证看待法治本身。法治建设作为一门理性的科学,有着自身规律,但是又不能脱离具体的时空条件,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欧洲特殊的历史环境、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产生了以契约精神为核心的法治传统,这推动了欧洲的发展。中国,从文化源头就致力于建构“大一统”,宗法制度建构的熟人社会形成了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礼治传统。法治与礼治的结合,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另外,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式,其本身就只是一个相对“善”,有其局限性。孔子曾云:“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建构起以羞耻之心为代表的道德主体,才能弥合法治之缺陷,所以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于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于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三、哲学视野下养成法治思维的路径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方法决定工作方法。党员干部用不同的思想方法考虑问题、谋划工作,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对于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强调必须掌握六大思维方法[9],其中,法治思维是其中之一。

(一)培育敬畏意识

敬畏,是人面对神圣事物而产生的恐惧、尊敬及惊奇的感受。时刻持有敬畏之心,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信念,更是一种素质,是内在精神境界和价值追求的自然外化,孔子将是否有敬畏之心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界限,“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提高法治思维,首先就要有敬畏之心。一个无知无畏的人,不可能有主体意识的,更不会有法治思维。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养成法治思维首先就要培育对法治的敬畏意识,心有所敬,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自觉尊法敬法、守法护法,把法治当作一种生活方式和信仰追求,敬法畏法,守法护法。敬法畏法,是法治威严的外现,也是法治信仰的体现,始终相信法治能够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维护公平、坚守正义;守法护法,是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不僭越不逾越,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增强整体意识

法治思维的基本特征就是系统性,就是全局思维或者整体思维,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整体性和全面性的要求和体现。因此,培养法治思维,立足和把握依法治理全过程至关重要。在过去的实践中,特别是在法治建设还不完备的时期,“先行先试”思维让很多改革突破法律的规定,改革“于法无据”,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的发展,但对于法治建设乃至于构建政治文明而言,是不利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够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这实际上科学回答了改革和法治的辩证关系。新时期新形势,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要求其在行使公权力的时候,时刻审视其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是否符合法治要求,牢守法治底线和权力界限,守好底线,不碰红线,不越边线。

(三)提高民主意识

民主,是人类普遍追求的一种价值理念,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沿着“无产阶级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轨迹,努力追寻着民主价值,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努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十报告提出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法治思维,党员干部要逐步增强民主意识,不断提高民主素质。增强民主意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凝聚智慧、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体现。增强民主意识,必须切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一方面“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另一方面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10],用责任倒查倒逼科学决策。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作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克服侥幸意识

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何谓侥幸?法国哲学家狄德罗曾说,人生最大的错误,往往就是由侥幸引诱我们犯下的,当我们犯下不可饶恕无从宽释的错误之后,侥幸隐匿得无影无踪,而我们下一个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它又光临了。心存侥幸,就会胆大妄为、胡作非为,自以为能够瞒天过海,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古人常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心存侥幸,必有不幸。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仅要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还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方面要筑牢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制度笼子中、在阳光下运行,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党员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五)树立人本意识

法治思维的核心篇2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G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470(2012)01-0085-08

[作者简介]廖启云,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太原科技大学思政部副教授;廉永杰,西安理工大学教授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重要的是通过社会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正确认知,最后达到社会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认同,并在丰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发挥强大的精神力量。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真理性认识是主体人的任何价值意识或价值观念的认识基础,只有当这些真理性认识转化为主体人的价值意识或价值观念之后,才能为实践提供直接动机,继而为实践的“被掌控”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力量。社会群体产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真理性认识,把真理性认识转化为社会群体的价值意识或价值观念,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进行实践活动,其内化过程都离不开现代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载体所提供的精神支持。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及其载体的基础理论定位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涵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就是价值主体真正地自主进行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能动地接受和吸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确立的价值理念、价值标准和价值诉求,创造性地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机理是复杂的,从价值逻辑上看是一个认知、认同、遵守和践行的过程。

人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会接收到大量的有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会引起人们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初步认知。在此基础上,人们进一步分析、理解其内涵及价值,获得较为充分展开的思想认识内容。同时,价值主体进行理性的批判,将新的思想认识与自己原有的认识进行判断甄别,并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想改造、加工的矛盾运动后,达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再经过自觉的选择、消化、吸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则在人们的价值取向中构筑了予以遵守的行为模式。而践行则是人们把内部意识运动转化为外部物质运动的过程,即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期待转化为实践运作的过程。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目标是在物质到精神、精神到物质的两个飞跃的过程中,“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并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追求”。这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觉解,引导价值主体将正确的价值信仰、价值理想、价值观念、价值原则转化为各自的某种深刻而稳定的心理基因,并规范着人们的价值取向,从而使人们成为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者,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实现。

一种社会意识是否具有社会认同基础,从而对社会公众产生影响力、感召力、辐射力与浸润力,总要受到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双重制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目标体现了“科学性”与“价值性”的和谐统一。其科学性首先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真性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凝炼的作为社会价值体系中的主流价值形态,表征着我国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它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具有向上的兼容性、时代的容涵性以及逻辑的展开性。在此基础上确立的内化目标是价值主体对象性活动的旨归,因而它逻辑地形成了价值目标的科学性;其价值性体现在价值客体对于价值主体的满足上。从内化目标生成的主体看,是全体社会成员;从目标生成的客体看,是中国时代精神的提炼和概括,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形成的精神力量以及进发出的强大的物质力量。这深刻揭示了目标确立的民本性、实践性和广泛性。也是其价值性存在的缘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目标的科学性与价值性也彰显了该目标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价值定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目标绝不会自发生成,它实现于人们自觉的行动与主体性意义上的实践,从而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本旨。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从目标实现的过程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目标是人们理性思辨后的价值选择与确认,它由价值主体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的认识规律不断实现价值生成。因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目标实现的“元理论”,是内化目标实现的理论根基。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载体思辨

1.载体的概念透视

载体分“载”和“体”两个词素,分别表达“承载”和“物质形态”两个意思。载体在科学技术上指某些能传递能量或运载其它物质的物质,在文化交流上指承载知识或信息的物质形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内化过程中及价值主体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知、认同、遵守、践行的过程中,需要诸多的物质载体,其中最重要的载体是使主体的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自在的感知到自为的践行。也就是说从感知形态到力行形态的转换,而价值主体这一价值实现需要依赖思想政治教育这个重要载体。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揭示了哲学的物质范畴,指明社会运动也是一种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将目标预设转化为目标实现的对象化的社会活动过程,因而它是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物质形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由价值理性原则向现实价值意义转化的过程,思想政治工作是实现‘转化’的重要中介和载体。”

2.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现代化变革

现代化是个世界性的命题,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属于意识形态活动的现代化,它是伴随物质现代化而进行的精神与物质现代性的生产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在当前国际国内情形复杂多变的态势下,面临着逆向的冲击,因而必然逻辑地诉求对其内化起着重要载体意义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变革。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是传统思想政治教育适应社会现代化需要向现代思想政治教育转变的过程,是思想政治教育现代性不断增长的过程”。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体现在意识形态的时代性、视野界面的超越性以及技术运作的科学性等方面。意识形态的时代性主要表现在意识形态存在的时代特征上。当前在意识

形态多元化、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境遇下,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化的理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当前我国意识形态的时代特征,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必须符合这一时代特征;视野界面的超越性,要求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越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范围,瞄准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沿,放宽胸怀,开阔眼界,拓展思路;技术运作的科学性,则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在运作层面把握现代高科技对人们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将高科技手段和现代科学管理有针对性地应用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具体来讲,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现代性”体现在理念、目标、主题、内容、模式、手段、方法等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为了达到主体与客体、理性与感性、传统人与现代人相互协调平衡的目标,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全方位现代化的有机统一。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的二维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是在一定的社会交往关系中,社会成员遵循主流意识形态,相互进行意识流的传递、品德话语的交流以及德性的批判与重构,使得社会成员能够形成与主流意识形态相一致的政治立场、思想观点和道德品质的一种活动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关键在认同,是在内化过程中行为主体真正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观点,并将其纳入自己的价值体系,变为接受主体自身意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支配、控制、引导自己思想、情感、行为的内在力量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凭空产生的,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促使行为主体经过信息表象的感受,再经过理性的分析,最后在此基础上经由判断、筛选从而达到思想情感上的认同。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过程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活动过程是一个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辩证运动过程。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目标的一致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切实解决当前人们普遍关心和存在的利益问题、思想问题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等问题与切实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以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有机统一起来,体现了个人发展方向与社会发展方向的一致性。

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又深刻揭示了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终极目标。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历史就是由各种各样的个人的活动构成的,马克思明确指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主体是社会的人,即个体价值主体和群体价值主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目标最终归于人的发展目标上,而“让每一个人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极目标。思想政治教育以满足人的精神、物质诉求为过程的逻辑始点与逻辑终点,全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目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最终目标在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统摄下达到高度的一致,其功效在于规约了人们活动的价值取向。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的相辅相成性

“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或人类历史或我们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交织起来的画面。”唯物辩证法诠释了事物、现象(包括精神现象)的普遍联系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与意识形态属性极强的思想政治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两者的动态发展过程,更有着互为促动、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

一种价值观念的存在。重要的一点是社会生活要为这个价值观念提供合理性依据并使人们认同并践行这个价值观念。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出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要使人们服膺并导致价值生成,就必须加强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尤其当前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价值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挑战不断加大,因而更需要向现代化转型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力支撑。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转型,就是要求不断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内容、方法、机制等,建立起反映社会发展方向及其规律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系统。可见,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转型,既是一种目标追求和价值引导,又是一种功能性要素体认,从而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深入贯彻。

另一方面,政治观念、思想观念和道德观念是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转型的主要教育内容,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中需要解决的根本标的。从广义上讲,核心价值的内化过程本身也就是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因此,核心价值内化功能的发挥、功效的大小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休戚与共。毫无疑问,如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取向迷失,导致指导思想多元化,人们必将质疑思想政治教育的“合理性”。

再者,思想政治教育在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的过程中,核心价值体系的构成要素及其运作范式又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转型提供了具有时代特征的理论素材和新的活动样态,从而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向现代化转型。

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两者的关系向度呈现正相关效应,在动态生成中相互辐射,彼此促动。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的实践统一性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阈中,“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所以,人类社会不仅是一个物的实体,而且是历史地发展着的实践活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转型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从实然状态向应然状态转化的实践过程。两者在价值目标上的一致性,引发出在价值实现过程中其成果的共享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其内化实践的价值生成必然在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转型的实践中发挥着指导作用,在操作层面上对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运行显现出理论上引导、方向上规约、内容上确定。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转型的实践又作为中介和载体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充分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工具属性与技术价值。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作为实践主体的人蕴涵着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人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转型实践过程中将客体要求内化为自我追求,并做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升华。同时主体又通过实践将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转型的理性认识物化到自身的行为中,使思维者的知性转化为实践者的践行。这里特别强调实践主体的“内生性”,即在实践中主体所发挥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

性。因为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转型来源于实践又回归于实践,这种回归是能动地渗透实践主体的创造性元素。这种创造性元素,使主体更有效地在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转型的对象化活动中,不断获得价值生成。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中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化

(一)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现代化

理念是思维主体在实践活动基础上借助于思维形式认识和把握对象的本质而形成较为固定的观点和看法。在当前经济全球化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势下,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已经无法适应人们思想形成、发展要素的多样性、选择性、复杂性、差异性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中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现代化,就是要充分彰显理念的前瞻性、开放性、创造性的最根本的时代特征,形成适应于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一种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念,优化思维主体的知识结构,革新思维主体的观念、语言、行为习惯,培养求新与求实的思维形式、思维方法和思维程序的理性自觉。用联系和发展的唯物辩证法的根本特征科学、全面地认知思想政治受教育者,将思维对象置放在历时态与共时态的视阈下,理性地把握受教育者的变化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入学的理念图示是主客体相统一、思维与实践相统一的生成性理念。主客体相统一的新理念,要求依据主客体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的思维主体和思维客体的统一性,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对立统一中达到相互的尊重与和谐。思维与实践相统一的新理念,则要求将思维与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提升思维能力和思维科学化水平,生成与时俱进的现念。

(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现代化

目标是个体或群体完成了预设的目的与标准所取得的成果。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介体、环体诸要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从目标系统确立的依据看,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在适应和满足一定的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还要适应和满足人的发展需要。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极目标。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全面发展呈现为一个在实践中不断生成的过程和一种无限开放的状态,不是一件只能无限推移、遥不可及的事情。它的内容和要求总是针对特定现实提出来,根植于每一个时代人们的现实生活世界中,在具体的时代和语境中有着具体的现实内涵,它具有现实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现代化,着眼于当前时代的发展,立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吸纳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目标元素,构筑培养一代新人目标框架。其现代语境就是培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的现代公民。具体内涵是:构建一个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道德体系;增强诚实守信意识、竞争开放意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意识;弘扬主体精神、创新精神、法治精神:提升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所需的健康的心理素质;优化具有现代化要求的知识结构等。

(三)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题现代化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题现代化,就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教育主题。信仰是人类精神生活的产物,它表现为人们对其认定的并表征出最高生活价值的某种对象的由衷信赖和矢志不渝的自觉追求。信仰的本质是人作为一个类的存在物的一种自我超越。是个体或社会群体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时,超越现实走向理想的努力的精神状态,也是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在人的精神世界的内化。“一个具有科学正确的价值观的人、能自我意识到行为的公正或善恶,能选择有利于自身同时有利于人类社会和他人的行为,一定程度上能超越物质层面的、个我层面的、肉体层面的小我,而进入精神层面的、社会和世界层面的大我,这既要落实到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引导层面,又要上升到做人的信仰层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探索的唯一正确的发展道路和理论体系,它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适应了中国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律,做到了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高度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对受教育者起到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和凝聚作用。导向作用体现在规范受教育者的价值取向,保证受教育者的精神活动从现实到未来健康的运行;激励作用体现在鞭策和鼓励受教育者不断地为信仰而奋斗。德国哲学家费希特认为信仰是“提高我们的情绪,鼓舞我们的生活的唯一有生气的原则”。它使人意志坚定,保持理性认识与非理性情感的统一,坚定不移地实现预设的目标;凝聚作用体现在整合受教育者的思想与行为,“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信仰的一致对于国家的强盛是必需的。”国民共同的信仰,保障了国家和民族团结与强盛的未来。

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信仰教育的主题,其目的是为受教育者设定居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最高层次的价值标准,使受教育者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中,将这一最高层次的价值标准转化为价值追求,在价值追求中实现价值目标。

(四)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现代化

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现代化就是利用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具有时代特征的网络新载体,通过互联网这一最先进的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向人们传播丰富、正确、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信息,以帮助人们形成时展所要求的政治观念、思想品德、道德规范以及健康的精神状态的过程。

现代中国,网络以巨量的信息、快捷的传输、强烈的互动和多元的传播方式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大众传媒之后新兴的“第四媒体”,成为各类信息争相利用的最佳载体,进而成为社会价值观念传播、多元社会意识形态竞技的崭新平台。网络载体的强大的舆论攻势和传播效应对社会群体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价值观念和政治倾向产生深刻影响。以网络为载体,其两面性既给我们带来了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机遇,也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挑战。以网络为载体,将彻底改变传统的、单一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可以充分地进行主体间的更广泛、更深层次的交流互动;以网络为载体,为受教育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交流情境和知识语境,受教育者可以依自身的情趣和道德价值观随时获取所需的教育资源,充分体现了个体化的特征。然而,这种虚拟的网络空间,信息的多元化以及意识形态质变现象的出现会导致交流主体的异化,从而加大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难度。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趋利避害,利用网络载体的开放性、平等性的特点以及快捷、及时、互动、高效的积极面,有效、主动地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建立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网站,研发大众喜爱的网络文化产品。提高网络文化先进内容的访问率,完善网络舆情制度,建立网络监控机制,强化高质量舆情工作人力资源基础,把握受教育者的思想脉动及走向,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力抵制各种不良信息的侵蚀和影响,从而提高受教育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感,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

(五)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现代化

“方法是人们为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达到某种目的所采取的活动方式、程序和手段的总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指为实现教育目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思想教育活动中,所采取的各种活动方式以及程序和手段的总称。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现代化,是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创新、运用新方法,使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从预设形态到实现形态的转化。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了人们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即理论思维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的方式。思想政治教育是人们认识世界、掌握世界的一种教育活动,因此依据这个理论支点引伸出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方法转型的理论框架,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思维的方式、艺术的方式、信念引导的方式、实践精神的方式。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思维的方式主要体现于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理念和态度的改革维度。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是“主客二分”的关系,教育者是天然的教育主体,受教育者是教育客体。这种关系图示逻辑地导致交流的不平等性,严重地抑制受教育者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直接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生成,已不适应当代以人为本的思维理念。依据马克思主义主体间性理论,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双方都被视为主体间的相互性、统一性与协调性的交往互动。这一活动范式逻辑地要求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主体地位的平等,人格上的相互尊重,在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的亲和思想支配下,最大限度地调动双方的主观能动性,尤其是发挥了受教育者的主体角色功能,使之从被动逆反的接受转换成一种道德自觉,从而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艺术的方式主要体现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美育维度。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美的规律来建造。”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就是主体的人在对象化实践中运用掌握的对象的规律和自身内在固有的尺度,改造对象并创造一种新的对象的存在形式。也就是说,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作为行为主体按照人的审美需要和美的内在规律来塑造、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这种方式的指向主要是美的环境、美的载体、美的氛围以及美的人格,实现客体的形式和主体的美的高度统一。

信念的方式主要体现于高尚的信念对人的引导维度。信念是在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下,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所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勇于践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信念的力量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它可以坚定意志,激发活力,完善人格,使人在理性确证的基础上,遵循既定的目标矢志不移地进行价值贯通。当前信念确立的原则应是依据人的全面发展的预设目标,做到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的统一。具体内涵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成才,在实现社会价值中实现个体价值的最大化。

发挥信念的引导功效,要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形态转换为理性形态,使受教育者对确立的信念做到理性认可,并形成一种行为自觉。同时要满足人们的正当利益诉求,在合理性利益追求中坚定高尚的信念,且体认信念的作用和价值。

法治思维的核心篇3

一、法治、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一)法治

作为一种治国理政的方式,法治是相比于人治而言的,其重视法和制度的作用甚于重视用选贤任能的作用,重视程序正义甚于重视实体正义。法治包括法律制度及法治精神指引下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律实践活动是一个动态概念。

(二)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法治思维是行政机关在法治理念的指导下综合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它是以合法性为起点,以公平正义为中心的逻辑推理过程。

法治方式即法律手段,行政机关基于法治理念和法律精神,制定、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运用法律法规及规章创制的制度、机制、设施、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争议捉进经济、社会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更多的是在执行层面提出的要求。

法治是目标法治思维是指导法治方式是手段。法治决定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基于对法治内涵有明确的认知和了解从思想和行为层面为法治指明实现路径。

二、法治思维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一)法治思维是行政权力行使的导向标

近年来一些地区或部门的领导人法治观念淡薄,急功近利,依靠权力发号施令引发了大量的恶性事件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导致公权力信用空心化。

(二)法治思维是行政权力软着陆之需求

行政权力如果以法治思维或法治方式行使,便与司法同向而行可以避免法治运行过程中的碎片化此为行政权力之软着陆,反之,将被司法否定或矫正在降低行政权力公信力的同时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此谓硬着陆这样的话,司法审查过程中行政权力必会竭力辩解,阻碍司法矫正导致其运行的外部负效应不断放大。

(三)法治思维是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价值定位

法治思维是调节纠纷、维护秩序、弥合分歧、实现和谐的价值定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矛盾凸显、利益多元、诉求多样,人们的思维形态呈现多样性的特征。这就需要核心思维提纲挈领,而这唯法治思维可破。

三、国家工作人员的治思维要求

国家工作人员基于法治思维,遵守下述五项要求的前提下行使国家公权力并在整个决策、执行和解纷的过程中随时检视其行为是否遵守和符合这些硬性指标,即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

目的合法,指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明示或暗含的目的作出决策和实施行为。权限合法指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确定的权限作出决策或实施行为。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则派出所处500元以上的罚款即为越权内容合法,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及法律的原则、精神下,作出决策和实施行为。手段合法指行政机关作出决策和实施行为时采用的方式、措施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法律的原则、精神。这种不顾后果的强制执行手段显然与法治思维相违背。

四、法治思维在依法治国中的实践路径

(一)法治理念是法治思维的基础

国家公职人员要主动自觉形成法治思维,首先要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即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相辅相成。这就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法治培育体系,注重法律思维训练采取案例式研讨、定期进修、情景模拟体验等有效方式设计培训环节消除权力本位和特权意识,并加强对权力制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等法治思维的培训。

(二)将法治指标纳入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标准。现行政绩考核体系多重视经济、社会、人文等诸方面,唯独缺少法治考核标准。只有将法治纳入评价体系重视提拔法治观念强、法律素养好的优秀干部并通过晋职、晋级等激励机制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惯性思维方式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法治思维的核心篇4

一、基层公务员法治思维现状 

基层公务员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石,面对法律他们享有平等的同时,又是权力的执行者,应对法治有着深刻认识,对法律存敬畏之心。但是由于部分领导干部自身法律修养不足,头脑中仍存在人治、官本位、权威意识等违背法治的思想观念,在践行法治的过程中,忽略了法治话语体系的学习和使用,以及行为模式的转变,阻碍了构建法治政府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人治意识根深蒂固 

尽管依法治国早已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主流意识,但如今,仍然有部分公务员缺乏法治思维,将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治作为一种宣传口号,将法律作为维护治理的工具。部分基层领导干部甚至是崇尚“我的地盘我做主”这种家长制作风,人治意识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法治思维的形成,其根源在于公共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导致越权和放纵违法成本较低。 

(二)学法愿望不强烈 

现如今,部分基层公务员学法动力不足,将大量精力倾注在本职工作上,存在着只要本职工作不出错就万事大吉的想法,骨子里不想学法,又如何能形成法治意识伴随其身呢?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体系庞大覆盖了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法律知识的丰盈反倒让部分基层公务员无所适从,他们不知道学什么才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有实际帮助,或者只研究对自己工作有利的相关法律条款,从内心来讲,是想学习如何在工作中规避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 

(三)用法能力不足 

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讲,能否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直接关系到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但是当前部分基层公务员用法能力明显不足。一是不作为。李克强总理曾在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上指出,“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部分基层公务员对权力机关的监督不以为然,不愿接受人大机关的监督;有的公务员对司法监督能躲则躲,遇到行政诉讼既不出庭也不执行;有的公务员对职能交叉的监管行为不管不问。二是乱作为。同样是职能交叉的监管事项,对部门有利的就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多头执法;有的缺乏程序公正观念,肆意干扰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三是乱决策。表现为决策机制不健全,过程缺乏民主公开透明,责任主体不清,存在“即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一言堂”等情况,造成决策过程中政府与公民“政令出而人不和“的局面。 

二、提升基层公务员法治思维的路径研究 

基层公务员法治思维的培养决定了依法治国的进程,法治思维的培育已成为当前重大现实任务,这是一个常态化动态化的过程,必须依靠持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简历培育法治思维的长效机制,落实各项规定,使法治思维顺理成章,使法治方式成为行政自然选择。 

(一)完善相关立法,推动良法善治 

一是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不断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发展需求。全国人大应承担主导立法的工作,尽量减少部门主导立法,避免产生“法出多门”的情况。制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关于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巩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二是制定基层法治政府发展规划,在顶层设计中贯穿法治思维。各区县政府应统筹安排,在规划中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内容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让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步入到正常有序的道路上来。三是要有效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实质性立法工作,建立公开程序以及第三方意见征求机制,比如在立法过程中邀请法律院校、律师事务所的专家进行法律论证;扩宽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吸取民意,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二)激发内在动力,坚定法治自信 

一是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学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特别是加强对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以及履行自身职能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培训实效。以《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为重点,同时结合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及行业特性进行针对性的宣传,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其首选工作理念。在培训方面,应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司法部门以及高校等法律专家学者的作用,对基础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讲解,探究法律精神,只有当领导干部掌握了法律知识“大数据”,才能在制定决策、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时候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拓宽领导干部的法治视野,将法律原则、规则、精神融会贯通。 

(三)建立驱动机制,重塑法治信仰 

一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通过立法形式设计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让领导干部意识到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权力慎用而不是滥用。同时,要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网络监督等机制,让权力运行暴露在阳光之下。二是完善基层公务员考核晋升机制。第一,实行分级考核,将基层执法类公务员进行分类,按照组织结构,将基层单位分为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分别进行考核,相同职级的公务员集中一起考核,上级考下级,一级考一级;第二,考核内容体现职位特点。不同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能、职位特点以及工作业务要求,制定详细的符合实际的考核标准,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三,创新考核方式。采用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量化考核方式,平时考核成绩与年终考核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共同构成基层公务员年度考核成绩。第四,健全考核结果反馈机制。考核结果应与公务员升、降、奖、惩等相关利益紧密相连,能有效发挥激励竞争的作用,保证基层执法队伍旺盛活力。 

(四)营造法治环境,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群体在区县、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二是针对重要行业和领域开展经济犯罪案件、黑恶势力案件专项打击行动,不仅可以提升司法的权威性及公信力,还能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就会得到大幅度提升。 

[参考文献] 

[1]张卫平.法治思维与政治思维[J].浙江社会科学,2013(12). 

法治思维的核心篇5

【关键词】初中政治;学科核心素养;教学

基本素养是基本生活中应有的基础,而核心素养是基本素养的内核和高度理念,联合国组织对核心素养的培养非常重视。因此,初中政治课堂上核心素养的培养非常的重要,需要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注重这方面的培养以及学生有意识地去自我完善自己的素养。

一、初中政治核心素养的构成

初中政治核心素养包括的知识点有很多,能力,精神面貌,思想价值观念等,笔者认为,初中政治核心素养可分为三个层面,外显层面,内隐层面,社会层面。

1.外显层面

外显层面主要是初中政治这门学科的一些知识点,学习态度,基本观点,学习习惯。学生在学习初中政治的时候对于一些知识点的学习和一些自己的学习习惯就属于核心素养的外显层面,要学会理解一些政治观点。

2.内隐层面

内隐层面主要是政治学科的思维品质,情感价值观念等等,学生在学习一些知识点的时候,要注重深入学习它的情感价值观,认真思考它内隐层面相关的内容。在养成自己的一些思维品质时,注重培养和提高辩证思维,因为初中政治这门学科是一门从具体到抽象的知识点的学习,所以在培养核心素养的同时,要注重内隐层面的一些思维品质的思考和学习。

3.社会层面

初中政治核心素养的重要性体现在社会和生活方面的应用,学生在学习一些核心素养和价值观的时候,更重要的不是知识点的学习,而是价值观的应用,个体核心素养的养成,组成了整个社会的整体素养,所以初中政治核心素养放在社会层面上讲是指学习者身为社会一员所应该具备的基本核心素养,因为人与人,人与社会等之间的交流都离不开核心素养的培养,比如“道德与法治”“公民责任”等等知识点的学习。

二、初中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的重要性

初中生的性格,理念和一些思维方式正处于成长和塑造阶段,这个阶段的引导和教育非常重要,而政治学科中的教学内容与学生一些素养关系很近,层层相扣,所以在初中政治学科的学习中,学知识的时候要注重与生活和工作的联系,因为很多道德观,人生观都有引导作用,能让学生更好地养成正确的三观,而且初中政治包含的知识点很多,呈现多元化特征,其中的一些法治教育,政治教育,人文教育等等方面也对学生理念的塑造有极大影响力。

三、培养政治学科核心素养的对策

1.初中政治教师自身不断提高核心素养

育人者,先育己,初中政治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需要教师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完备自己的文化修养,提升自己的政治洞察力,将一些时政例子与政治知识联系起来讲授给学生,对整个初中政治教材深刻把握,让学生形成自己的知识框架,让整个初中政治课堂的学习更有深度与可操作性。政治教师自身的核心素质高,才能更好地让学生接受核心素养的培养,才能听其言,信其道,真正的塑造自己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2.注重整个初中政治课堂与实际结合

如今初中教学现状中普遍出现的问题便是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积极度不够,初中政治的学习亦是如此,学生并没有意识到这门学科的教育对自身很多观念的培养有极大影响力,听课的时候只是觉得能放松自己,但并没有与实际结合,思考一些价值观以及应用一些理念。初中政治教育的课堂教授,要将重点多与生活实际联系起来,让学生能产生共鸣,更好的理解一些价值观,激发学生学习政治的动力。

3.结合其他活动进行核心素养的培养

法治思维的核心篇6

思想上高度信赖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始终紧跟核心。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文写作关于“核心意识”的排比句,欢迎大家阅读。

 

本期主题:核心意识

1.我们今天取得的所有成绩,都来自于总书记的掌舵领航;我们现在形成的目标思路和工作布局,都来自于总书记的把脉定向。

2.思想上高度信赖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始终紧跟核心。

3.在维护核心上要有鲜明态度,在谋事干事上要有政治高度,在贯彻中央部署上要有行动力度。

4.坚定维护核心这个首要,聚焦主责主业这个中心,把紧全面从严这个要害,严守安全稳定这个底线,扭住狠抓落实这个关键。

5.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再宣誓”,继往开来、继续前行的“再出发”,激发斗志、激励士气的“再鼓劲”。

6.做到党中央发号召、我们见行动,党中央作部署、我们抓实施,党中央出政策、我们出效果。

7.政治理想、政治信仰是“压舱石”,政治领导、政治能力是“定盘星”,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是“指南针”,政治意识、政治文化是“主心骨”。

8.加强政治领导坚定“主心骨”,加强思想领导筑牢“定盘星”,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靠得住”。

9.政治上能不能看齐,思想上能不能统一,行动上能不能跟上,工作上能不能达标。

10.统一思想意志的“定盘星”,指导实际工作的“指南针”,解决具体问题的“金钥匙”。

11.用忠诚诠释初心,以理论武装铸初心,以政治信仰践忠诚,以实际行动担使命。

12.把忠诚核心为第一信仰,把忠诚核心作为第一标准,把忠诚核心作为第一操守。

13.在方向上不能有“偏差”,在行动上不能有“温差”,在成效上不能有“落差”。

14.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15.忠诚核心是内心的信仰,忠诚核心是精神的高地,忠诚核心是力量的源泉。

16.拥护核心的自觉,谋划发展的思路,推动工作的方法,攻坚克难的动力。

17.总揽全局、继往开来,是 “定盘星”;与时俱进、引领复兴,是 “指南针”。

18.强大的领袖气场,巨大的领袖魅力,博大的领袖情怀,伟大的领袖形象。

19.思想就是旗帜,旗帜指引方向;核心就是灵魂,核心就是力量。

20.大国的扬帆远航,离不开掌舵者;民族的复兴征程,呼唤领路人。

21.有什么也比不上有主心骨重要,没什么也比不上没方向感可怕。

22.在思想上拥戴核心,在政治上维护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

23.坚决反对“两面人”,善于识别“伪君子”,勇于揭露“假忠诚”。

24.政治忠诚更加纯粹,政治定力更加坚强,政治纪律更加严格。

25.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

26.厚植忠诚维护的情感之基,激发感恩奋进的力量之源。

27.维护核心不动摇、执行命令不含糊、落实指示不走样。

28.必修的“基础课”,必备的“基本功”,必守的“硬规矩”。

29.千军万马,靠统帅指挥;攻坚克难,听领袖号令。

30.思想上的靶心,意识上的遵从,行动上的自觉。

31.思想上的温差,执行上的偏差,效果上的落差。

32.提升“信仰度”,增强“忠诚度”,淬炼“纯净度”。

33.人民领袖引领航程,殷切嘱托指引方向。

34.用心学进去,用情讲出来,用力做起来。

35.领袖嘱托指引航向,统帅关怀鼓舞人心。

36.千军万马靠指挥,攻坚克难听号令。

37.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果。

38.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

39.铭记领袖重托、树立强军之志。

法治思维的核心篇7

法院院长“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发言稿(原创)

根据市委中心组“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安排,我深入学习了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及省委《通报》和主要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精神。×月×日,全省“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交流座谈会在××召开,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对表,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下面我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谈谈自己对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考。

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强调的“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是有特定政治内涵的,我们要做到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即核心只有党中央的核心,看齐也只能向党中央看齐。具体而言,就是要做到六个身体力行:

一要身体力行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铸牢“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把学习科学理论当作一种政治责任、当作一种生活习惯、当作一种精神追求、当作一种高尚境界,主动自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更好地把科学理论转化为认识世界、把握规律、追求真理、改造世界的强大物质力量。

二要身体力行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听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决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的权威,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落细到每项具体工作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三要身体力行深化党的政治建设,着力提升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能力和政治水平。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严格遵守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练就一双政治慧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持之以恒加强法院作风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法院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勤勤恳恳为民、兢兢业业干事、清清白白做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四要身体力行增强狠抓落实的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实际成效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落实情况。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侵权必究。不折不扣、落实落细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稳稳地做、实实地干、以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确保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在法院的日常工作中、体现在具体行动上。

法治思维的核心篇8

关键词:人格障碍;偏执型;认知治疗;个案报告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9-0132-02一、问题提出

偏执型人格障碍(PPD)的主要特点是敏感多疑、容易与人对立,并以持久、不切实际的倾向去解释贬低或威胁别人的行动和意图,在人际交往中具有防御特征。2005年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群体的偏执型人格障碍阳性检出率为5.4%,且男性显著高于女性。[1]有研究资料证实,认知功能障碍和心理应对策略障碍对偏执型人格障碍形成有重要作用,[2]因而偏执型人格障碍的治疗多采用认知疗法。[3-8]认知疗法认为心理障碍者在解释特殊体验的方式上存在系统偏差,通过向患者指出这些有偏差的解释并提出更多可能,可以有效缓解症状。本案例通过1例偏执型人格障碍者的治疗,探讨认知疗法在人格障碍情景下的应用技术及治疗效果。

二、个案与方法

1.一般资料

王某,男,23岁,大学四年级,身高165厘米左右,瘦小、单薄,遗传性高度近视1200度。因做实验时与同组女生发生冲突,在他人阻拦下才没动手打人,被辅导员建议接受心理治疗。本人有求助愿望,认为与人交往很痛苦,渴望改善。

王某出生在农村,有一姐一妹,父亲是一家之主,脾气暴躁,对王某要求严厉,不断挑其毛病,经常斥责、打骂,没有肯定和鼓励。在王某眼中,父亲凶狠、霸道。在家庭中,只有父亲做决定,感觉不到母亲的存在。从小学到大学,冲突是王某与老师和同学的唯一交往方式,曾有一次在课堂上与高中班主任老师发生冲突,险些被开除。在所有冲突中都有被轻视、被欺负的感受。

在讲述过去经历时,王某有较强的倾述欲望,谈到父亲和与他发生过冲突的人物时,表情凝重,目光和语气流露仇恨,认为责任都在对方,是他们首先冒犯或者故意挑衅,自己只是在自我保护,维护尊严。

2.诊断与评估

从会谈中可以看出王某能强烈感受到来自他人的敌意和攻击,且想法和行为均以自我为中心。通过收集的信息显示,王某冲动、易激惹,具有攻击性;曾频繁与同学、老师发生冲突,冲突后没有内疚、自责情绪,并伴有强烈责备他人的倾向来否定或减轻自己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不愿意相信他人,无理由地害怕他人会针对自己;容易将善意或中性事件理解出贬义;心怀怨恨,对侮辱和轻视极为敏感,丝毫不能容忍;容易感到尊严被攻击,即刻被激怒,并予以强烈反击。这些行为均与精神分裂症、具有精神病性症状的心境障碍、其他精神病或躯体情况的直接生理效应无关。符合DSM-IV中关于“偏执型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9]因此初步诊断王某为偏执型人格障碍。症状自评量表(SCL-90)检测结果显示:人际关系敏感、偏执、敌对、焦虑等因子均超过3分。

3.治疗过程及要点

本案例为高校内部免费咨询,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进行4个阶段,共19次治疗。第1、2阶段,从每周1次逐步过渡到每2周1次,第3、4阶段每月1次。

(1)第1阶段:个案分析与治疗策略(4次)。王某因遗传性高度近视从小常被伙伴嘲笑,再加上父亲严厉的教养方式,以及母亲在家庭中的角色缺失,形成自卑、敏感且自尊心极强等人格特征,强烈渴望获得尊严,但对尊严形成了歪曲的认知,并据此形成一套偏执的维护个人尊严的思维逻辑。致使其一旦与人发生摩擦,哪怕很微小的(如自习室的位置被占)也会被其理解为尊严被侵犯,进而产生“被侮辱”的自动思维,感到恐惧和愤怒,同时采取攻击行为;因此在没有摩擦的人际情境下(如路上相遇)也会在“是否被尊重”的自动思维指导下敏感地检查对方,进而产生主动挑衅或者持续警惕等行为反应(如图1)。

针对上述分析,本个案采用认知治疗技术,通过探讨行为背后的认知模式,帮助王某识别自己的功能障碍性自动思维和核心信念,进而认识到其不易于与他人建立良好关系的内在原因,鼓励王某积极参与,共同探讨更具功能性的思维方式代替原有的歪曲认知模式。

治疗目标设定如下:一是分析人际冲突情境,识别、评估功能障碍性自动思维;总结多种情景下的自动思维,归纳出核心信念,通过评估和矫正,确立新的核心信念。二是为预防和应对复发,让王某掌握以上技巧,使其成为自己的治疗师。

(2)第2阶段:正式治疗阶段(8次)。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