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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8篇

时间:2023-10-08 10:16:34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1

一、加强对急诊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强化培训的认识。

我科成立由科主任担任科室培训、考核小组长,具体负责科室培训考核工作。经常利用科室会议,晨会交班时间对全科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培训意义、目的、重要性的宣讲教育,提高对培训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性。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培训覆盖率>;100%,三基考核合格率≥90%。

二、培训及考核内容:

(1)基础理论:包括与疾病诊断、治疗有关的医学基础理论。如: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输液、输血、水电解平衡的基本理论,休克、感染、发热等病因及发病机理,常见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原则,危重病人营养、热量供应以及护理基础理论。

(2)基本知识:包括为疾病诊断、治疗直接提供科学依据的临床医疗知识。如:医疗护理诊疗规范、各种疾病的阳性体征、各种检验检查的标本采取方法及临床意义。各种药物的基本成分、禁忌、作用方法、使用及适应症等。

(3)基本技能:包括医护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的基本操作技能(如各种注节、穿刺技术、心肺复苏技术。手术的基本操作方法:包括洗手、穿脱手术衣、手术器械的正确使用、打结、基本缝合方法等)和能根据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病人的病情,拟定出诊断治疗计划等的思维判断能力(如病历、医嘱、处方的书写能力、体格检查能力、诊断与鉴别诊断能力、门急诊处理能力、阅读辅助检查报告能力等)。

(4)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输血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条例》、《病历管理规定》等。

(5)技能培训与考核内容:

徒手心肺复苏技术;

心电监护仪的使用技术;

电除颤仪器的使用技术;

呼吸机的使用与维护技术;

三、培训方式方法:

采用职工自学与科室集中学习、训练两结合的方式方法。要求医护人员利用一切工体,班余及空闲时间学习医学及急诊急救基础知识及新技术、新理论知识。并定期进行考核记录在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科室利用科主任查房晨会交班及每周业务学习时进行新理论知识讲解讲座,并对急救常用技术采用现场操作演练考核,定期举行急救模拟演练。

四、具体培训考核计划:

一月份:

内容:针对冬季呼吸系统疾病,呼吸衰竭增多及一氧化碳中毒高发季节特点,安排医护人员对呼吸机及co中毒知识进行学习培训。

方法:由科主任主办讲座1次,然后选高年资医师一名讲座一次。每名医护人员在icu室操作呼吸机并进行现场考核。

二月份:

春节前配合急救换服装后的崭新面貌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院外急救演练,演练前先进行心肺复苏强化训练,并复习相关知识,最后考核打分记录在案。

三月份:

安排全科医护人员积极参加医院医疗文书规范书写专题讲座。同时结合本科特点及医院要求,对各种申请单、知情同意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记录等医疗文书规范书写进行强化学习。由科主任或高年资医师举办讲座一次,并在3月底由科室质控小组对本季度医疗文书进行检查,进行综合评分并记录在案。

四月份:

主要是血液净化技术培训。科主任主持,复习灌流相关知识及适应症、禁忌证。必要时采用幻灯教学进行讲座。然后由每位医护人员上机操作。进行考核。

五月份:

学习培训各种农药中毒治疗基础知识及相关进展专题学习。参加全院性徒手心肺复苏操作强化训练。

六月份:

主要是卫生法规,法律学习月。由科主任主持在晨会交班及科行政会议上系统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依法行医。

七月份:

组织全科参加医院临床医师基本技能操作的理论辅导培训。科内举办医生查体训练,使所有医生过关,并进行考核记分。

八月份:

结合夏季游泳者增多特点,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淹溺、中毒及电击伤的专题学习。

九月份:

主要是意外伤害常见处理技术的培训。包括创伤的包扎、止血、固定、搬运。要人人动手,个个过关。严格考核。

十月份:

进行医疗安全及医疗法规,法律知识学习。除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外。科室要举办相关学习2~3次,并安排考核记录。

十一月份:

呼吸道急救管理技术培训。重要放在气管插管方面。利用模具或尸体进行训练,人人过关。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2

一、加强对急诊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强化培训的认识。

我科成立由科主任担任科室培训、考核小组长,具体负责科室培训考核工作。经常利用科室会议,晨会交班时间对全科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培训意义、目的、重要性的宣讲教育,提高对培训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性。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培训覆盖率100%,三基考核合格率≥90%。

二、培训及考核内容:

(1)基础理论:包括与疾病诊断、治疗有关的医学基础理论。如: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输液、输血、水电解平衡的基本理论,休克、感染、发热等病因及发病机理,常见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原则,危重病人营养、热量供应以及护理基础理论。

(2)基本知识:包括为疾病诊断、治疗直接提供科学依据的临床医疗知识。如:医疗护理诊疗规范、各种疾病的阳性体征、各种检验检查的标本采取方法及临床意义。各种药物的基本成分、禁忌、作用方法、使用及适应症等。

(3)基本技能:包括医护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的基本操作技能(如各种注节、穿刺技术、心肺复苏技术。手术的基本操作方法:包括洗手、穿脱手术衣、手术器械的正确使用、打结、基本缝合方法等)和能根据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病人的病情,拟定出诊断治疗计划等的思维判断能力(如病历、医嘱、处方的书写能力、体格检查能力、诊断与鉴别诊断能力、门急诊处理能力、阅读辅助检查报告能力等)。

(4)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输血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条例》、《病历管理规定》等。

(5)技能培训与考核内容:

徒手心肺复苏技术;

心电监护仪的使用技术;

电除颤仪器的使用技术;

呼吸机的使用与维护技术;

三、培训方式方法:

采用职工自学与科室集中学习、训练两结合的方式方法。要求医护人员利用一切工体,班余及空闲时间学习医学及急诊急救基础知识及新技术、新理论知识。并定期进行考核记录在案。科室利用科主任查房晨会交班及每周业务学习时进行新理论知识讲解讲座,并对急救常用技术采用现场操作演练考核,定期举行急救模拟演练。

四、具体培训考核计划:

一月份:

内容:针对冬季呼吸系统疾病,呼吸衰竭增多及一氧化碳中毒高发季节特点,安排医护人员对呼吸机及CO中毒知识进行学习培训。

方法:由科主任主办讲座1次,然后选高年资医师一名讲座一次。每名医护人员在ICU室操作呼吸机并进行现场考核。

二月份:

春节前配合急救换服装后的崭新面貌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院外急救演练,演练前先进行心肺复苏强化训练,并复习相关知识,最后考核打分记录在案。

三月份:

安排全科医护人员积极参加医院医疗文书规范书写专题讲座。同时结合本科特点及医院要求,对各种申请单、知情同意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记录等医疗文书规范书写进行强化学习。由科主任或高年资医师举办讲座一次,并在3月底由科室质控小组对本季度医疗文书进行检查,进行综合评分并记录在案。

四月份:

主要是血液净化技术培训。科主任主持,复习灌流相关知识及适应症、禁忌证。必要时采用幻灯教学进行讲座。然后由每位医护人员上机操作。进行考核。

五月份:

学习培训各种农药中毒治疗基础知识及相关进展专题学习。参加全院性徒手心肺复苏操作强化训练。

六月份:

主要是卫生法规,法律学习月。由科主任主持在晨会交班及科行政会议上系统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依法行医。

七月份:

组织全科参加医院临床医师基本技能操作的理论辅导培训。科内举办医生查体训练,使所有医生过关,并进行考核记分。

八月份:

结合夏季游泳者增多特点,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淹溺、中毒及电击伤的专题学习。

九月份:

主要是意外伤害常见处理技术的培训。包括创伤的包扎、止血、固定、搬运。要人人动手,个个过关。严格考核。

十月份:

进行医疗安全及医疗法规,法律知识学习。除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外。科室要举办相关学习2~3次,并安排考核记录。

十一月份:

呼吸道急救管理技术培训。重要放在气管插管方面。利用模具或尸体进行训练,人人过关。

十二月份: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3

一、加强对急诊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强化培训的认识。

我科成立由科主任担任科室培训、考核小组长,具体负责科室培训考核工作。经常利用科室会议,晨会交班时间对全科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培训意义、目的、重要性的宣讲教育,提高对培训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性。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培训覆盖率100%,三基考核合格率≥90%。

二、培训及考核内容:

(1)基础理论:包括与疾病诊断、治疗有关的医学基础理论。如: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输液、输血、水电解平衡的基本理论,休克、感染、发热等病因及发病机理,常见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原则,危重病人营养、热量供应以及护理基础理论。

(2)基本知识:包括为疾病诊断、治疗直接提供科学依据的临床医疗知识。如:医疗护理诊疗规范、各种疾病的阳性体征、各种检验检查的标本采取方法及临床意义。各种药物的基本成分、禁忌、作用方法、使用及适应症等。

(3)基本技能:包括医护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的基本操作技能(如各种注节、穿刺技术、心肺复苏技术。手术的基本操作方法:包括洗手、穿脱手术衣、手术器械的正确使用、打结、基本缝合方法等)和能根据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病人的病情,拟定出诊断治疗计划等的思维判断能力(如病历、医嘱、处方的书写能力、体格检查能力、诊断与鉴别诊断能力、门急诊处理能力、阅读辅助检查报告能力等)。

(4)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输血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条例》、《病历管理规定》等。

(5)技能培训与考核内容:

徒手心肺复苏技术;

心电监护仪的使用技术;

电除颤仪器的使用技术;

呼吸机的使用与维护技术;

三、培训方式方法:

采用职工自学与科室集中学习、训练两结合的方式方法。要求医护人员利用一切工体,班余及空闲时间学习医学及急诊急救基础知识及新技术、新理论知识。并定期进行考核记录在案。科室利用科主任查房晨会交班及每周业务学习时进行新理论知识讲解讲座,并对急救常用技术采用现场操作演练考核,定期举行急救模拟演练。

四、具体培训考核计划:

一月份:

内容:针对冬季呼吸系统疾病,呼吸衰竭增多及一氧化碳中毒高发季节特点,安排医护人员对呼吸机及CO中毒知识进行学习培训。

方法:由科主任主办讲座1次,然后选高年资医师一名讲座一次。每名医护人员在ICU室操作呼吸机并进行现场考核。

二月份:

春节前配合急救换服装后的崭新面貌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院外急救演练,演练前先进行心肺复苏强化训练,并复习相关知识,最后考核打分记录在案。

三月份:

安排全科医护人员积极参加医院医疗文书规范书写专题讲座。同时结合本科特点及医院要求,对各种申请单、知情同意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记录等医疗文书规范书写进行强化学习。由科主任或高年资医师举办讲座一次,并在3月底由科室质控小组对本季度医疗文书进行检查,进行综合评分并记录在案。

四月份:

主要是血液净化技术培训。科主任主持,复习灌流相关知识及适应症、禁忌证。必要时采用幻灯教学进行讲座。然后由每位医护人员上机操作。进行考核。

五月份:

学习培训各种农药中毒治疗基础知识及相关进展专题学习。参加全院性徒手心肺复苏操作强化训练。

六月份:

主要是卫生法规,法律学习月。由科主任主持在晨会交班及科行政会议上系统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依法行医。

七月份:

组织全科参加医院临床医师基本技能操作的理论辅导培训。科内举办医生查体训练,使所有医生过关,并进行考核记分。

八月份:

结合夏季游泳者增多特点,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淹溺、中毒及电击伤的专题学习。

九月份:

主要是意外伤害常见处理技术的培训。包括创伤的包扎、止血、固定、搬运。要人人动手,个个过关。严格考核。

十月份:

进行医疗安全及医疗法规,法律知识学习。除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外。科室要举办相关学习2~3次,并安排考核记录。

十一月份:

呼吸道急救管理技术培训。重要放在气管插管方面。利用模具或尸体进行训练,人人过关。

十二月份: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4

医护人员的执业知识,直接影响到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执业行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人才匮乏且流动性较大,人才基础薄弱,同时也难以形成人才培养机制[1]。闵行区卫生监督所2007年启动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模式,其中一个重要监管方式就是通过召开医务人员法律知识、护理人员法律知识、新进医务人员卫生知识等培训会,以期提高医护人员的依法执业水平。我们通过对医护人员执业知识基线调查和终末调查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评价该监管模式的效果,分析尚存的不足,为进一步完善该模式提供政策建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将全区10家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作为调查对象。

1.2 方法

医护人员执业相关知识调查包括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以及专业知识,主要通过问卷调查来了解医护人员执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问卷分为护理、内科、外科、妇科、儿科5种。医生问卷内容以历年医师资格考试题库,随机抽取后,由临床专家审核确定;护士问卷从区护士三基考试题库中抽取。2006年底,对10家营利性医疗机构的106名医护人员进行问卷调查。2008年底,在干预完成后,采用同一调查问卷,对这10家机构的93名医护人员进行了调查。两次调查均在调查当日随机抽取当班医生和护士,确定为调查对象。两次调查的问卷回收率均为100%。同时,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经营者进行个人深入访谈,内容主要包括:经营理念、发展计划、对综合监管模式的建议与意见。

1.3干预措施

2007年初,闵行卫监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一支队伍进医院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理念,也就是通过增加医疗执业监督科室的临床背景监督员比例,提高监管能力;一支队伍综合执行机构、人员、传染病、放射卫生、医疗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和有关部门开展联动,通过错时执法、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手段,减少盲点,以责令改正、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行政处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为主要处理手段,提高监管力度;同时高度重视执法过程中的服务意识,通过开展有特色的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和座谈会,提高管理相对人依法执业意识和能力。

2 结果

2.1 干预前后医护人员执业知识整体得分情况

调查显示,营利性综合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执业相关知识整体得分普遍较低,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很不理想。内科、外科、妇科、儿科4个专业2006年、2008年的平均得分均低于60分(表1),判定为不及格。而且,干预后的2008年的得分未见提高,医生合计的平均分低于干预前,各类人员中除儿科外,平均分均低于干预前。被调查护理人员的平均得分略高于医生,但得分水平在2008年也出现下降。

为了进一步了解不同专业的医护人员执业相关知识得分分布情况,我们把得分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档次,具体标准为:好(>80分)、较好(70~79分)、一般(60~69分)、较差(50~59分)、差(

2.2 干预前后医护人员执业知识分专业得分情况

执业相关知识的得分评价在“不同专业”中的变化情况不同:内科、外科分布在“较差、差”两档的人数在上升,2008年比例与2006年比例的差值分别为15.45%、20.31%;护理专业得分评价也在下滑,但幅度较小(“较差”和“差”两档的比例差值为4.84%);妇科和儿科不及格人数所占比例有所下降,执业知识水平略有提高(见表2、表3)。

2.3干预前后医护人员三类知识分类得分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各科医生对不同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我们对不同专业医生的分类知识得分进行了统计(表4)。总体来看,各专业人员的三类知识得分水平都较低,绝大多数在及格线以下。三类知识中,法律知识水平有所上升,但不管是干预前还是干预后,医生法律知识水平都是最欠缺的;基础知识水平2008年较2006年有所下降;专业知识水平有所上升,但幅度不大。分专业来看,内科医生在2006年时基础知识得分相对较高,但2008年三类知识水平都较低;外科医生除了法律知识得分略有升高,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得分都下降到了及格线以下;妇科医生的法律知识得分略有上升,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也在下降;儿科医生的基础知识得分下降也较为明显,专业知识得分则上升,另外法律知识得分也有所上升。综合看来,不管是干预前还是干预后,医务人员执业知识水平都较为欠缺,特别是基础知识,随着时间呈下降趋势。

3 讨论

从2006年和2008年的数据分析结果对比来看,开展的干预措施未能收到预期效果,营利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执业相关知识水平未见明显提升。人才引进与培训是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和依法执业的瓶颈。营利性医疗机构虽然有用人灵活的优势,但是由于受到多种条件制约,引进人才几乎成了不可逾越的门槛,离退休人员和刚毕业不久的医学生成了主力军。定性研究结果显示:“民办医院的职工培训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一方面,与人事制度管理有关系,职称晋升制度虽说和公立医院一样,但至今没有很好的实施,不能实质上约束。一旦进了民办医院,技术职称就到此为止了,没啥盼头。另一方面,流动性大,公司花了钱,人跑了,没有制约,不愿意出这个钱。尤其是护理队伍。医生的流动性还可以,多半是公立医院退休而来的,一旦觉的还可以就不会跳来跳去的,流动性大主要集中在护士上。我们培养护士的流程:刚毕业没证-导医-培养考试-有证,就跳到公立医院。相对医生而言,护士收入会少,由于医院效益也不是很好,所以很难用提高待遇来留住护士。我们的护士基本都是外地人,基本理论和动手能力都很差,常常工作几年培训好就回老家结婚去了。这些都造成了我们医院侧重使用人才,而轻培训人才。”

卫生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执业能力考核管理办法,并建立系统化的医务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虽然知识并不能代表能力,但知识掌握的减少,势必会影响能力发挥。本次研究显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长期缺乏系统、正规、科学的执业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缺乏可行的职称晋升渠道。医务人员一旦到了营利性医疗机构,就意味着正规职业培训的基本结束。目前卫监所对医护人员培训只有新进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卫生系统内其他部门尚未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提供培训机会。而限于成本、机制等因素限制医疗机构自身培训较为困难。卫生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执业能力考核管理办法,并建立系统化的医务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理论联系实际,督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同时建立便捷的培训途径。

4 参考文献

[1] 肖源,龚勋. 我国民营医院生存和发展现状述评[J]. 医学与社会,2008,21(3):19-21.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5

【关键词】哈萨克族;护生;法律知识;认知状况;对策

The Survey on Legal Knowledge Cognitive Status of Nursing Students of Kazakh and Countermeasure/Ren Feng-ying,Li Na,Yu Xiao-lan//Medical Innovation of China,2012,9(11):096-097

【Abstract】Objective: To study legal knowledge cognitive status of nursing students of Kazakh.Methods:The self-designed questionnaire of 40 nursing students Kazakh conducted a questionnaire survey.Results:Kazakh nursing students a general lack of knowledg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clusion:According to the survey results to develop appropriate training programs and organiz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ystem of nursing students for the Kazakh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aspects of Chinese language proficiency training was imperative.

【Key words]Kazakh;Nursing students;Legal knowledge;Cognition;Measures

First-author’s address: Secon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Urumqi 830063,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2.11.060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患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而目前护理人员普遍存在法制观念淡薄,缺乏与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由此引发的医疗护理纠纷呈上升趋势[1]。护理工作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潜在的法律问题较多,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是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在临床带教中,实习护生的法律意识对医疗护理安全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知识,极易在实习中发生差错事故造成不良后果。为了解实习前哈萨克族学生在护理法规方面存在的误区、盲区以及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笔者所在医院护理部对2010年7月来院实习的40名哈萨克族护理专业护生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岗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后护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明显增强。现将方法介绍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哈萨克族护理专业学生40名,全部为女性,大专学历4名,中专学历36名,年龄18~25岁。

1.2方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问卷由护理部设计,以选择题的形式,内容包括一般资料、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护理核心制度、护理文书书写方法等。调查时间为护生来院实习前,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40份,回收率100%。

2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有关法律法规问题、护生的法律身份、对护理行为进行明确规范的核心制度、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等、患者的权利等5个调查项目,结果平均正确率为50.7%,中专生与大专生没有明显区别,可见护生对法律知识与护理核心制度的知晓率低。见表1。

表1培训前40名哈萨克族护生掌握有关法律知识的情况

项目 掌握人数(名) 比例(%)

护生是否有权利为带教老师替班 15 38

一般情况下医生的口头医嘱能否执行 20 50

体温单与法律有关联吗 20 50

患者的隐私能否泄露 14 35

对医生下达的医嘱不清楚的情况下是否执行该医嘱 19 48

为已知姓名的患者取做治疗,需要再次核对该患者姓名吗 32 80

有向患者解释吸氧的注意事项吗 28 70

在没有取得执业证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为患者进行侵入性操作 4 10

下班时间接班者未到,交班者应如何处理 33 83

患者有权利复印护理文书吗 17 43

3原因分析

3.1学校缺乏必要的培训护生对护理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不足,大多数护生认为医院规章制度只是用来管理的手段,不具备法律效率,没有意识到认真执行医院规章制度是维护医疗安全的重要前提[2]。

3.2对护生法律身份缺乏正确的认识在实习中、后期,护生自认为护理操作已学会或熟练,没有经过老师同意擅自去执行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3.3部分哈萨克族护生在校时未接受系统的汉语预科培训,汉语的语言表达和文字书写能力较差,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不够深入。

4对策

4.1加强汉语言运用能力的培训对于哈萨克族学生来说汉语虽属第二语言,但学好汉语是他们今后与汉族患者沟通交流的基础,是接受法律知识的先决条件,因此提高汉语言运用能力是哈萨克族护生的当务之急。护理部在加强语言表达训练的同时,还重视培养哈萨克族护生的阅读能力,语言运用能力的提高,阅读训练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只有具有一定的阅读量,才能够积累丰富的语言材料,运用起来必然得心应手。

4.2医德医风培训在临床实习前护理部对护生进行系统的思想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服务理念,主要内容为院史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礼仪服务、沟通技巧,规范护理行为,教会护生走入临床如何处理好护患关系,提高自身修养。

4.3法律法规培训护理部讲述临床具体工作中如何应用法律知识维护护士的正当权益,防范差错事故,列举临床护士工作期间发生严重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的案例,与护生共同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明确护生法律职责范围。

4.4护理文书书写培训让护生了解护理记录涉及的法律责任的基本涵义、特点及内容[3],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护理文书也是护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强调书写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对于弄虚作假、蓄意伪造护理记录的行为,同样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使护生从实习开始就重视护理文书的正规书写[4-5]。

5效果

岗前培训结束后仍然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观察培训效果。设计形式及内容与培训前相同。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40份,回收率100%。见表2。

6讨论

培训后护生对护理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明显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调查结果的平均正确率为92%。因此要使护生知法、懂法、善于运用法律知识指导护理行为,就应该在岗前培训中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对于哈萨克族学生来说,学好汉语言是他们今后学习和掌握一切科学知识的基础。为此,在进行汉语教学时,要培养学生与患者沟通交流能力的训练,创造语言学习环境,提高哈萨克族护生汉语言运用能力。通过开展岗前法律法规的培训,使每位护生在工作中遇到纠纷时能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医院及个人的权益。

参考文献

[1] 陈敏贤.对实习护生进行护理相关法律知识宣教的效果评价[J].护理研究,2007,13(34):85-86.

[2] 陈瑞霞,韩娟,邵冬梅.实习前本科护生相关法律知识调查分析[J].护理学杂志,2007,10(7):17-18.

[3] 李良君,万东升.护理记录涉及法律责任探讨[J].中华护理杂志,2006,9(3):56-58.

[4] 孙甜甜,刘西常,张晓荣,等.加强护生实习前法律知识培训的实践与效果[J].护理管理杂志,2006,6(4):26-27.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6

[关键词] 高护生;法律意识;对策

护理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学科,关系到人们健康生命安全的始终。近年来医疗纠纷逐年递增,要求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明显增多。因此,加强和重视对高护生的法律意识教育,使他们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医疗风险意识,初步具备驾驭医疗风险的能力,学会起码的职业保护常识[1],并在实习过程中实践,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及职业保护意识,为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是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1 高护生法律意识教育的现状

1.1 高护生法律意识缺乏 据目前在校高护生来源看多为独生子女,从家庭到学校,从学校到学校,社会阅历肤浅,选择专业时对护理工作的认识基本停留在打针送药的观念上,不能充分认识到护理人员所承担的医疗风险和法律责任。

1.2 法律意识教育滞后

1.2.1 教学主管部门重视不足 我国的基础教育一直以应试教育见长,侧重于自然知识的传授,学生人文素质欠缺,使学生与现实社会生活隔离,学生很难对某种职业从风险上认识、考虑[2]。对此,教学主管部门重视不够,医学大专院校课程安排上没有将医学法律法规纳入必修课程,甚至绝大多数院校选修课中都没有医学法律法规课程,更谈不上学习《护士条例》、《护士守则》等新的法律法规内容了。因此学生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严重不足。

1.2.2 教师法律意识不强 目前国内护理教育基本停留在基础临床生产实习“三段式”模式。护理专业课教师掌握的有关职业法律知识十分有限,而基础课教师由于长期脱离临床,有些教师甚至是从大学毕业就一直从事基础医学教育[3],缺乏对护理人员所承担的医疗风险和法律责任的认识,法律意识本身就不强,因此就缺乏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引导及灌输。在临床课教学中,教师虽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并有丰富的事例说明,但由于教学学时数有限,也只能完成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传授,无暇顾及法律问题的讲解,很难做到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

1.3 实习医院缺乏法律知识教育

1.3.1 上岗前无系统培训 学生到实习医院后,多数医院在学生上岗前会安排医院规章制度及有关内容的理论学习和技能操作的集中培训,而往往忽略了临床法律知识的集中培训,缺乏医德规范及差错事故防范等安全教育,因此护生既缺乏他人安全意识,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1.3.2 带教老师法律意识教育不足 实习医院一般都有明确的规定让临床经验丰富的护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带教老师,她们虽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但由于忙于完成日常工作,对学生的带教也只注重临床专业知识及技术技能的传输,而缺乏法律意识的引导教育。往往在学生发生差错事故或医疗纠纷后才意识到法律意识教育的重要性。

2 高护生法律意识教育的对策

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长期的学习、教育、实践当中才能形成一种自觉主动的思想意识,因此对护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应贯穿于护生入学开始直至毕业实习的各个环节,需要师生共同努力和长期坚持。

2.1 法律意识教育从护生入学抓起 护生入学后通过学习护理基础课程将逐渐提高对护理专业的认识,但对护理职业的风险性及临床护理工作中有可能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无从认识,学校应调查了解学生对护理专业的认识及法律意识的现状,根据实际情况开设医疗护理法律法规课程,使护生一入学就受到护理风险意识及法律意识教育,为今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及法律意识的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

2.2 加强教师法律意识培训 针对目前各校基础课教师医疗法律意识不足的现状,各校把法律意识教育纳入教师在职培训计划,有计划有目的的组织教师进行法律意识的学习和提高,只有教师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才有可能提高。

2.3 融法律意识教育于专业课教学 《基础护理学》是护理专业主干课程,也是护生入学后接触的第一门专业课,从中所学到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护生今后临床实践密切相关,特别是各项技能操作及医疗护理文件书写等内容的教学中应强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护理文件书写的及时、准确、完整、简要、清晰的重要性等均有其重要意义。在教学中融入法律意识教育常会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在临床课如《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等各专业课教学中,教师结合教学内容将临床典型案例或近年来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及护理差错事故给予讲述,并组织学生讨论,有意识的进行法律意识教育。

2.4 强化临床实习中的法律意识教育

2.4.1 集中培训 实习医院将法律意识教育纳入到实习生岗前培训内容进行集中培训,除学习医院规章制度外,还应进行医德规范、差错事故的防范等安全教育,学习《护士条例》、《护士守则》等医疗法律法规,结合临床医疗事故和往届实习生的临床差错,吸取经验教训,明确实习生的权利和义务界定,督促护生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职业保护意识。

2.4.2 带教老师引导 实习初期学生对医院环境不熟悉,各项操作也较生疏,常会出现紧张情绪,容易发生差错。带教老师在细心指导各项实践操作的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强化自我管理机制,让学生逐渐认识到任何临床活动都带有风险性,并根据护生不同阶段、不同心态及对临床护理工作的熟悉程度进行进一步深入地教育,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讨论,引导学生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为学生今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运怀英,孙亚琴.医疗风险意识教育是高等职业护理教育的责任.护理杂志,2006,23(2):8182.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7

关键词: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培养

全球化生物-心理-社会医疗模式的来临及循证医学的发展带来了医疗服务观的改变,医疗行为从传统的“以疾病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转化,使医患双方传统的“被动式”医疗服务关系逐步发展为“参与式”医疗服务关系;因而在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方不再享有绝对的权利,而在类似于疾病诊断、治疗方案的选择上,患者享有一定程度的参与权。这就在客观上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即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不仅要充分理解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且要保证患者对整个医疗过程的充分知情和积极参与;不仅要改变传统的医患双方不对等的权利义务观念,而且要对现行的医疗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着理性的认识,在医患纠纷发生时,自觉地运用多种方式解决纠纷。早在2006年,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上就已经明确指出,当前我国医疗服务面临的挑战之一,就是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增加;而造成医患纠纷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当前,面对医患纠纷数量逐年上升的现实背景,客观上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既关系到患者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问题,也关系到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能否充分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因此,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任重道远。

一、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现状

“法律意识”主要是指人们对于现行法律及有关法律现象的心理态度、观点及情感的总称。[1]作为社会意识中的一种重要形式,法律意识主要体现在对现行法律的解释和评价,对现行法律的法理内涵、功能、作用的理解,对权利义务的认识,对某种社会行为合法与否的评价等。长久以来,受传统“以疾病为中心”医疗观念的影响,医务人员在整个诊疗过程中主要考虑如何更好地解决患者的病痛问题,更多地注重诊疗过程中的知识与技术,而忽视了潜在的法律问题。相对于整个社会中法治氛围的不断浓厚、患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敏感性及法律意识却显得滞后不足,缺乏合理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的意识,对诊疗过程中所可能引发的医患纠纷相关因素缺乏必要的认识,比如,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对具有法律证据意义的医疗文书存在不规范书写或不及时完成书写,对病程记录存在记录不全、不使用规范医学术语、虚假记录,对手术风险及患者知情的告知不详尽、敷衍了事及“患者及家属签字即可”存在不规范操作、瞒报、漏报传染病,对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泄露患者隐私,对患者及家属态度冷漠等等问题,这些都已成为医疗卫生行业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2]

二、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

(一)法律思维能力不足

法律思维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特定行业思维方式,一般指运用法律的逻辑、方法来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当前,医务人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意识尚未养成,不具备运用法律思维判断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一方面,表现为对纠纷隐患的认识不足,在临床工作中违反诊疗操作规范、病例不规范书写、侵犯患者隐私权等现象普遍存在,直接或间接导致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表现为自身的证据意识不足,在临床工作中面对患者及家属的各种提问,告知病情及提醒重要细节问题时往往没有形成完整的记录,对病历中关键信息书写错误等情况时有发生,在发生纠纷时往往无法证明自己的告知行为,对后续的纠纷解决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医学生法律教育不足

长期以来,高等医学院校“重医轻法”的现象一直存在,当前,大多数医学院校只注重培养医学生的医疗技能,而忽视了医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现有课程也只单一的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且往往作为公共课开设,课时较少,对医学课程任务繁重的医学生来说,也就显得无足轻重了,甚至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过关,没有真正意义上对法律含义及内容进行理解与掌握。因此,造成这些医学生毕业后进入医疗行业从事医疗活动时,缺乏维护自身权益、防范医患纠纷的法律意识。

(三)医务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及培训不足

面对当前医患纠纷的复杂形势,医疗机构内部在注重临床质量与科研任务之外,未将依法执业所需的相关法律知识实质性地纳入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的范围中,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活动也往往流于形式,缺乏与法院等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知识学习与交流互动,严重阻碍了医疗质量的提升及医患纠纷的风险防控。

三、培养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是现实的必要需求

(一)是防范医患纠纷的需要

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2009年医改方案”)中明确指出:要切实提高各级人民政府通过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发展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加强落实医药卫生领域的法律普及工作,全面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法制环境。当前,随着医患纠纷数量逐步增多,医务人员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医疗法律法规,面对医患纠纷时,将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更不能通过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来防范医患纠纷的发生。因此,为避免在医患纠纷及处理中出现盲目性,医务人员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树立自身“法律至上”的观念,十分必要。

(二)是培养高素质卫生人才的需要

2009年医改方案提出要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明确规范医疗机构各级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专业化、层级化、职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团队。因此,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是契合新医改方案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医学作为一门实践性、科学性、服务性很强的学科。医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健康,医务人员不仅应具备高超的诊疗水平,还应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法律意识淡薄,不按照诊疗操作规范进行诊疗活动,将很容易引发医患纠纷。尤其是在当前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现实情况下,医务人员确有必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依法行医,成为技术高超、素质全面的卫生人才,以利于救死扶伤、为患者的生命健康服务。[3]

(三)是加强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的需要

党的十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前,医疗机构经历了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现已经进入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为保障医疗安全,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树立法治观念,认真学习卫生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依法执业意识。

四、培养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几点建议

(一)培养法律思维能力,强化证据意识

法律思维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特定行业思维方式,一般指运用法律的逻辑、方法来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为有效防范医患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医务人员在整个诊疗活动过程中应当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按照法律逻辑来分析、解决问题。一方面,强化对纠纷隐患的重点防范意识,严格按临床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规范病历书写,保护患者的隐私,强化与患者的充分沟通,建立可靠的医患信任关系。另一方面,强化自身证据意识,加强对法律中有关证据知识的学习,努力培养自身在临床工作中识别潜在证据的能力,必要时对于患者沟通时的关键信息进行录音,以保证各种记录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为日后发生纠纷时预留证据资料。[4]

(二)加大对医学生法律知识教育的力度

医学院校应当针对现有医患纠纷的特点,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课时及授课人员,邀请医患纠纷方面的法律专家定期对医学生进行医疗法律法规讲座,努力提高医学生的法律信仰,逐步使医学生认识法律的重要性及实用性,从而丰富医学生的法律知识,强化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真正理解和掌握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为以后进入医疗行业从事诊疗活动奠定基础。

(三)加强对医务人员法律知识的考核力度

医疗机构应当在医务人员的定期考核测评中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考核,形成级别管理,使不同级别、不同年资的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及法律素养。结合医疗活动实际情况及医患纠纷发生特点,积极开展卫生法律知识培训、竞赛、演讲等多元化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并将培训、竞赛等结果纳入医务人员职业考评、晋升考评的评价范围。同时,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医患纠纷案件的庭审观摩,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防范医患纠纷的能力。

五、结语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人类关于健康要求的不断提高,培养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势在必行,通过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达到迅速、真实的解决在医疗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与弊端的良好效果,通过加强医学生的法制教育来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达到有效防范医患纠纷发生的良好效果,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切实可行的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医患纠纷的发生率,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参考文献

[1]刘博,先德强.从法律意识的层次结构看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培养[J].法制与社会,2008(1):296.

[2]王瑾.加强卫生法制教育[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0,16(5):313-315.

[3]徐玉梅,刘宪亮.加强医务人员法制教育的思考[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2,22(8):47-48.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篇8

1、建立“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组织。成立了以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科级“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小组,具体开展好本科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2、院党委一班人认真学习《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82号),以及省厅,市、县卫生局关于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认真分析了我院在医疗质量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所在;重点研究了我院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方法、步骤。

3、明确分工,实行责任追究制。为扎实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院对班子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对科室实行目标责任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起逐级责任追究制,做到了全院行动一致,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2009年10月下旬,又印发了《*省“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标准》100份,中层以上领导人手一份,按照督导检查标准中的八个大项,逐项落实了人员责任,细化了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水平。

二、广泛发动,人人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1、逐级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分别召开了院班子会、中层领导会,科室职工会,认真学习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医疗质量万里行”七个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活动内容,并认真贯彻实施。院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由院级领导组对各科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价,下达评价结果与整改通知。

2、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门诊部、住院病区等醒目处悬挂标语,利用院务公开栏、电子屏、各科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

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中,我院始终把医务人员的培训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业务技术人员培训,努力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

1、组织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规范的学习。我们先后开展了《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通过专家讲座、单位集中学习、医务人员自学、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使医务人员了解掌握了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规范,强化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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