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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8篇

时间:2023-10-09 09:27:46

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

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篇1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建全。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党组和局行政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的工作规划和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与全年工作目标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伊始,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直有关单位和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运行。

2009年以来,全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能够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全年有总结。局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解决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机制,追求实效。坚持和建立健全了党组领导,部门实施,干群监督,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机制,实行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每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在全局系统初步形成了“党政集中抓,上下联动抓,部门配合抓,群众参与抓”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使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二、精心组织实施,增强宣传效果

一是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在普法宣传中,局属新闻单位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一提高两增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即: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市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深入宣传宪法;深入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把普法宣传与我市广泛开展的争创“治安模范市”活动、政法系统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各项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为全市建设魅力信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舆论环境。

二是发挥优势,提升效果。2009年以来,局属新闻媒体从人民群众对普法宣传求新、求变、求实的需求出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传播快、时效强、覆盖广的特点,广播、电视、报纸联动,有线、无线交叉覆盖,除及时播发全市普法动态和依法治市的消息外,还在信阳电视台、信阳人民广播电台、公共频道、广电报、平桥频道开办常年法制类栏目,增强了宣传的时效性和时宜性。信阳电视台、公共频道开设了《信阳法治》、《信阳警界》、《法制平桥》等专栏,通过“法在身边”、“普法天地”、“法律咨询”等形式分别宣传报道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动态和法律知识。信阳人民广播电台增设了“法律之声”栏目,报道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新闻,典型人物和经验做法。

三是加强协作,拓宽领域。普法宣传工作点多,线长、面宽、任务繁重,为此,属属各新闻单位加强同市普法办和司法局等单位的联系,积极配合市里开展的“每月一法”宣传活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农民工维权“金手杖”工程;“打黑除恶”、“打非扫黄”、“平安建设”、“法律进社区”、“小手拉大手学法同步走”青少年学法用法等重大活动。

在节目形式上,采取新闻、专题、专访、系列报道等多种方式,即有宣传力度,又有理论深度。

同时,为了确保普法宣传不出偏差,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广电局转发的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法制宣传工作意见的通知,抵制低俗之风,正确导向,健康发展。

三、实施依法治理,推进法制建设

一是学法懂法,建设法制。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组织干部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学现代办公技术。重点学习了宪法、刑法、广告法、行政许可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著作权法、物权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消防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以及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局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法制培训班,对新加入的行政执法人员都人经过专门的公共法律基础知识和行政执法知识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五五”普法期间(截止到目前),全市广播电视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达400人次,考试合格率100%。

二是行业执法,依法行政。我局领导特别注重依法治理、依法行政:①各播出单位依据《广告法》规范和完善了广告经营播出管理制度、广告经营制度、广告审查员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做到有法可依。

②二项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接收卫星传送电视节目许可的审批、城区有线电视系统的审批),办事公开,接受监督。

③与公安、安全和工商部门联合,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小锅”的不法分子。

④依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我局与公安部门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安全纳入管理,并制定了应急预案,查获3起网上视听有害内容。

⑤加强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除平时正常的保护工作外,根据全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工作部署,我局成立了“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查处破坏有线网络分支干线200余起,移交公安处理2起,有线电视线路放大器被盗案件1起,犯罪嫌疑人已判处有期徒刑。

⑥对全市播出机构违规开办频率频道情况和转播、覆盖中央一套广播电台电视节目情况进行了专项整顿。对非法电视台进行了整治,取缔固始县泉河铺乡境内安山森林公园山上一呼号为“健康频道”的非法电视台。

⑦依据消防法,加强系统内部部位的消防管理和综合治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通过近三年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我们深深

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为基本内容,以发展改革专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发展改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二、主要目标

1、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开展,使全委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2、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依法完成立法任务。开展各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工作,使地方性法规规章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

3、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扭转发改委系统执法薄弱的现状,区别具体审批与监督管理的关系,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工作任务

1、讲求实效,继续抓好重点法律法规学习

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为保障,积极主动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深入学习《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重点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反垄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实行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学法用法考核制度。20*年安排委机关每人接受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一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开展两次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积极参与全市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职业法律素质测试。制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安排季度集中学法一次。积极落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活动。

2、创新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

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充分利用委机关网站、法制宣传展览、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其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深入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效果和吸引力。

3、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建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规范执法案卷制作,实行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行具体行政行为事先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行政决定集体讨论制度。针对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促进行政执法质量逐步提高。

4、定期清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编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程序、按时间要求上报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07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束后,将清理结果上报市政府审查,并在委机关网站上进行公布。

5、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发挥发展改革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指导和协调作用。依法进行项目招标方案的核准,坚决制止不依法招标、不在法定媒体上招标公告、行政单位违法代替项目法人招标、规避招标等现象,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法进行。加大对招标投标法执法监督工作的调查研究,开展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制度。

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篇3

职工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大力营造“五五”普法整体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县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精神,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我们的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做好经济商务系统200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有序化,成立了××县商务局县供销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上半年,局社调整充实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了日常工作的领导,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谋划、及早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县商务局县供销社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严格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从而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

二、严格学法制度,增强学法意识实现法制社会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实现法制社会的基础是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是增强全民法制意识的前提。为切实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们一是结合自身工作和本单位的普法重点,向机关工作人员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教育读本、简报30余册,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能够自学法律知识,提高了机关全体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人人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制定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对领导干部学法采 取在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自学,交流学法心得,检查学法笔记等方式;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一)认真组织普法学习局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在县局与各直属企业签订《2009年度××县商务局安全生产责任书》时,组织干部职工和各企业负责人共同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相关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 认真组织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

活动期间,局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部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企业职工咨询90余人(次)。 (四)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认真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局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企业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

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宣传资料130余份,接受企业职工和群众咨询70余人(次)。以开展“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认真开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普法依法治企工作的检查力度。

五、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局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一是强化执法责任制、执法亮证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落实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依法治县创建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三是与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开展依法治理,一年以来,与工商、税务、卫生、畜牧部门配合查处了私屠滥宰违法

行为,与食药监、工商、卫生、畜牧、农业部门配合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局社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目前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2012年度局社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2009年××县商务局县供销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经济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二)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确保商务供销工作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食品安全工作上都取得较好成绩。

(三)加强禁毒防艾工作,确保职工及其家属、子女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的目标,创建“无毒单位”。

(四)组织好本部门在职职工参加全县的普法考试,认真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五)加强依法治理工作,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篇4

XX年年以来,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十七大法制观念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多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十七大报告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报告中多次提到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据统计,“民主”、“法治”、“法制”、“依法”、“法”等词汇,在报告中出现多达一百二十多次,频率之高,引人关注。在第六部分的六个问题中,有三个问题论述民主法制:“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扬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报告鲜明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等。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一步落实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为全面推进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积极组织,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为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110号),成立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法规科具体负责。在环保执法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六项禁令”和环保系统的“十不准”办事,针对违法违纪者从严从重予以处理。对在执法中失职渎职的,依照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全年无一例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健全环保法制工作机构。全市各县区环保部门均设立了专门的政策法规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环保法制工作。针对县、区的环保工作,市环保局法规科做到了经常性进行指导并监督各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情况。

为畅通环保投诉渠道,我局设立了环保举报电话12369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针对执法程序,如项目审批等在网上进行公布,以方便群众。对环保执法岗位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每月一督导,每季一汇报,半年小结,全年总结,保证了全年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切实做好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全局上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XX年年以来,我局先后定购有关法律知识资料100余套,基本做到了人手一册。同时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9.16”臭氧层日等有利时机,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版面等积极宣传环境法律知识,号召全市人民认识到我们人类共有一个地球,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美好家园,让市民参与,让决策层人员参与,形成了上下互动的环保宣传局面。

10月27日,市环保局举办了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的运用,规范环保执法行为,提升了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整体水平。同时组织到外地学习环保先进经验,参加各种各类环保培训班,把学到的环境知识运用到实际环保工作中,全市共培训260余人次。

认真组织参与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12.4”系列法制宣传活动。12月4日,在世纪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印发环保法律宣传单5000张,宣传画400张,出展板4块,向群众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来访案件。

继续推进“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组织由市人大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政协、市环保局、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等20家单位参加的宣传活动,制定了《XX年年“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方案》,成立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和执委会。重点对污染物减排和工业污染防治等工作进行监督,推动了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展“环境大接访”宣传活动。从XX年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的周六、周日,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公开设立接访台,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宣传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解决了一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信访问题。

四、完善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共2页,当前第1页1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总之,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各项环保工作顺利开展。

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篇5

XX年年以来,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十七大法制观念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多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十七大报告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报告中多次提到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据统计,“民主”、“法治”、“法制”、“依法”、“法”等词汇,在报告中出现多达一百二十多次,频率之高,引人关注。在第六部分的六个问题中,有三个问题论述民主法制:“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扬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报告鲜明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等。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一步落实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为全面推进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积极组织,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为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110号),成立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法规科具体负责。在环保执法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六项禁令”和环保系统的“十不准”办事,针对违法违纪者从严从重予以处理。对在执法中失职渎职的,依照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全年无一例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健全环保法制工作机构。全市各县区环保部门均设立了专门的政策法规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环保法制工作。针对县、区的环保工作,市环保局法规科做到了经常性进行指导并监督各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情况。

为畅通环保投诉渠道,我局设立了环保举报电话12369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针对执法程序,如项目审批等在网上进行公布,以方便群众。对环保执法岗位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每月一督导,每季一汇报,半年小结,全年总结,保证了全年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切实做好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全局上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XX年年以来,我局先后定购有关法律知识资料100余套,基本做到了人手一册。同时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9.16”臭氧层日等有利时机,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版面等积极宣传环境法律知识,号召全市人民认识到我们人类共有一个地球,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美好家园,让市民参与,让决策层人员参与,形成了上下互动的环保宣传局面。

10月27日,市环保局举办了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的运用,规范环保执法行为,提升了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整体水平。同时组织到外地学习环保先进经验,参加各种各类环保培训班,把学到的环境知识运用到实际环保工作中,全市共培训260余人次。

认真组织参与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12.4”系列法制宣传活动。12月4日,在世纪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印发环保法律宣传单5000张,宣传画400张,出展板4块,向群众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来访案件。

继续推进“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组织由市人大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政协、市环保局、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等20家单位参加的宣传活动,制定了《XX年年“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方案》,成立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和执委会。重点对污染物减排和工业污染防治等工作进行监督,推动了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展“环境大接访”宣传活动。从XX年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的周六、周日,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公开设立接访台,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宣传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解决了一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和问题。

四、完善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篇6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

按照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工作纲要精神,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提高法律素养,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我局制定了《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五五普法”规划》,对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对象、工作步骤和安排作了详细规划和安排。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并支持普法工作,在各项普法活动及经费上都给予大力支持,保证了全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普法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分层次抓重点。局党组重点抓中心组的学习,机关依法治理办公室抓科以下干部职工的学习。二是学习方法灵活多样。采取科室学习和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三是学用结合,分类指导,有的放矢。除学习“五五”普法规划规定的法律法规外,结合单位特点,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与考试工作纳入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学习了《禁毒法》、《政务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培训以自学为主,脱产培训为辅;按照要求完成规定培训学时;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并参加本单位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培训结束后组织了《政务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

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努力使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法学基础理论,尤其是我党三代领导集体关于民主法制的论述,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围绕“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提供服务”,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学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国家公务员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大局,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开展市场经济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国家关于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健全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以与本职工资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守法用法的能力。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经济法等知识,总结推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经验做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行政能力。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专业化要求,系统学习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之中,

(一)在学习中,做到“三个结合”,认真完成“五五”普法教育规划提出的工作任务。

1、普法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紧密围绕经济 建设、改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重点,组织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学习经济方面和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治安环境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2、普法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3、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把依法治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普法教育,使“人治”观念逐渐转变为“法治”观念。

(1),认真落实《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加强市行政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对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

(2)认真实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

积极推进后勤服务市场化,对电梯、中央空调、绿化养护、环境保洁等10项工作实行社会化专业服务,严格执行合同化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把好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验收,并针对不同采购项目,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保证了政府采购的质量。

(3)认真贯彻《公务员法》,落实年休假、考核等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参加了市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条例》培训,按照市人事局统一安排进行了《条例》的学习、测试,提高了全体人员对《条例》的熟知和掌握运用程度。我局荣获“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5)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对全市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民节能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中做表率。

(6)制定了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为规范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月7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开展了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定编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非工作时间公车停放的通知》、《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实施办法》、《市直机关车辆管理及燃油费、维修费节约使用(暂行)办法》,促进了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

(7)将保密法制宣传纳入到普法宣传工作中去,认真开展《保密法》和相关文件的宣传,切实抓好对领导干部、专兼职保密干部和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规范易地调动干部的住房管理,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市直机关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亳办〔〕74号)、《易地调动正处级干部住房租赁费补贴发放办法》,建立临时周转住房制度,并对周转住房的筹集、标准、相关费用问题、退还、管理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二)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参加市统一组织的法律培训等制度,逐步落实领导干部层层学法责任制,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

三、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

(一)制定总结验收方案。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据“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指导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动员和周密部署。

(二)搞好自查整改。按照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全面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

(三)及时总结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我局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同时总结法制宣传教育自身的经验,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途径和最佳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深化。

四、工作中的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切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和“五五”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和“五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

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篇7

关于全县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研。6月18日,调研组前往县平都中学、公安局、暨龙镇凤来社区、暨龙镇完小、暨龙镇中学、武平镇政府、武平镇磨刀洞社区等地,实地走访查看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了解校园、乡镇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现状。6月19日,调研组召集县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公安局、人力社保局、教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合街道工委、名山街道工委、湛普镇政府、双路镇政府、武平镇政府、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进行讨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自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丰都县委宣传部丰都县司法局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丰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保障体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进一步强化。按照统一部署,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均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基本能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形成运转流畅、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系,为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议事制度。制定全民普法守法考核细则,优化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方式,2018年经三方评估,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3.3%,满意率83%。三是法律普及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分别组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330个村(社区)均配备1名法律顾问,构建“县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三级联动网络。县政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认真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各部门、乡镇(街道)均充分落实经费的投入。

(二)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分类制定普法方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有效。

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县政府把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领导干部初任法律考试等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线学法、普法考试。每年坚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将宪法以及部分党内法规作为主体班的必修课程,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以严格的措施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学法、懂法、敬法、信法、守法、用法。二是突出对广大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县中小学基本实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健全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制度,配备法制副校长近100人。县检察院组建“莎姐”检察官办案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志愿服务;县法院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通过各类系列活动,青少年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突出通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县内外法律专家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讲座,通过标语、宣传单册和咨询台等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宣传和咨询,2016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200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6150次,发放法治宣传教育资料200余万份。累计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54个。

(三)坚持科技融合,不断创新方式,着力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一是创新以案释法方式,不断贴近公民工作生活。县公安局联合融媒体中心开展《丰都警视》以案释法宣传栏目,取得较好效果;县法院通过巡回法庭、庭审进乡镇(街道)等形式将审判延伸至基层,提升法律震慑力;县司法局创作《普法七字诀》,在全县各村社张贴,开展法治文艺下乡和法治电影进基层活动,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以及“我执法、我普法”演讲比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得细抓得实。二是创新科技智能化普法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注重新媒体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发展和利用法治宣传教育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客户端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法律知识,报道法治事件。在《丰都日报》开辟了法治宣传教育之窗宣传专栏,累计刊载83期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开通“丰都普法”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207条法治宣传教育资讯,有效推动“互联+”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利用时间节点广泛宣传,营造守法学法的法治氛围。在法治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八妇女节、“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专项法治宣传,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上仍然不到位。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识上还存在模糊,还存在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司法部门的事情”的错误认识,执行乏力,个别乡镇和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然存在“虚、软、弱”现象,还没有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统一格局,个别司法所还存在唱“独角戏”的情况。二是仍然存在厌战心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每年都在持续进行,少数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未跟上,对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麻木、懈怠、厌倦情绪。三是认识上仍然有偏差。少数领导干部认为,“发展是硬道理,普法是软任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看不到眼前成绩。”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未下“大力气”,只是被动应付,重形式、轻实效,往往只是出出面,讲讲话,没有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认真深入分析研究,没有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具体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抓,甚至脱节。三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仍然淡薄。个别乡镇和部门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少数领导干部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部分群众遇到问题和纠纷“靠关系抹平”,不善于用法律来解决实际问题。

(二)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仍存在短板。一是从受到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覆盖度来看,不广泛,仍存在“真空”。大多数乡镇站办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从面上抓,往往习惯于在大型宣传活动上打捆宣传,发传单、照照片,完成任务,对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覆盖度没有引起重视,没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想办法。广大偏远农村、企业、厂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滞后,对流动人口、留守儿童、农民、企业厂矿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真空”。二是在执法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上仍存不足。有的单位执法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脱节,将业内行政执法简单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执法而轻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相对单一,内容不丰富。目前我县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途径仍是以会代训、开设专栏、发放传单、开卷考试等传统方式为主,科技通信媒体、多媒体网络还未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宣传教育的对象往往不易接受,效果不好。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多少人、开展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多少资料,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在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上仍需努力。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针对性仍显不强。有的还存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契合度不紧密,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不重视对法治宣传教育对象实际需求的研究。我们传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已无法适应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对象新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对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法治宣传教育不足。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仍显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专业队伍数量和业务素质不适应新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势需要。有的部门存在人员缺、履行职能弱等问题。有的部门执法人员身兼数职,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法律业务素质不强,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目前承担广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乡镇司法所,大部分是“一人所”,不仅承担司法行政职能,还承担信访维稳、驻村扶贫等其他工作,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精力不足。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偏低。由于县本级财政困难,目前经费保障水平还处于偏低水平,特别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补助不足,不能满足法律顾问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在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工作经费保障显得捉襟见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明责任,强认识,抓落实,全力健全起“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形成各普法相关单位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特别是各部门分管领导要经常性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中心(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常抓不懈。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导干部要经常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加强分析研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来抓。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篇8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活动,使党的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方针、政策深入人心,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家喻户晓,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治能力;通过开展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法部门埋头苦干,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大综治”格局;通过开展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活动,以成果展示和示范引导,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知晓度、参与率和满意率。

二、组织领导

为搞好政法综治集中宣传工作,乡成立“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乡宣传统战委员任组长,综治办主任、党政办干部任副组长。5个专项小组各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

三、宣传内容

1、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省、市、县、乡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部署;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

2、广泛宣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宣传各级各部门立足实际,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好典型、好经验、好作法。

3、宣传党委、政府自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和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大局能力的情况;宣传政法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热点难点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情况。

4、宣传各级各部门切实维护人民群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的情况。

5、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宣传基层在平安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好事例、好典型。

6、宣传打击黑恶势力、打击“两抢一盗”、打击聚众和地下“”、打击犯罪、打击、打击“三电”犯罪等严打战役中所取的阶段性成果,以及通过开展“严打”整治有效遏制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7、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交通、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做好防抢、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有关治安防范知识的宣传,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宣传形式

1、短信和彩铃宣传。通过编制服务性、提示性、宣讲性短信和固定彩铃,以群发短信和开通彩铃的方式向广大移动、联通、小灵通和固定电话用户宣传政法综治工作。

2、街头宣传。在乡机关外操坪,利用标语、宣传资料、宣传挂图、宣传展板、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街头宣传。

3、巡回宣传。利用赶场、赶集等重点场所和宣传良机,利用流动宣传车和宣传展板进行巡回宣传。

4、阵地宣传。在党报党刊、业务杂志、内部刊物上发表有关政法综治工作的文章。

5、课堂宣传。组织法制副校长到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讲座,在中学开展“把平安带回家”、“平安从我做起,共建平安校(家)园”演讲比赛。

五、职责作务

1、乡宣传部门及时编制《工作简报》、《工作简讯》等内部刊物,及时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情况,并将好经验好作法及时向《杂志》、《省每日要情》、《省政法综治动态》、《市综治简报》等业务刊物和《日报》、《日报》、《晚报》、《工作》、《网》、《报》等省市县报刊杂志推介,扩大宣传效果。

2、9月份将辖区内未开通彩铃的固定用户全部开通彩铃,通过设置彩铃宣传政法综治工作。同时将各种安全防范常识编印成册,发放到各村、各组、各户,做到家喻户晓。因地制宜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同时组织各学校开展好课堂宣传。

3司法所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村”、“法律进企业”、“街头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4、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严打整治工作的宣传。

5、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1个,各村制作宣传横幅不少于2条、每村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30幅。乡里购置一台摄像机、数码相机和电脑,用于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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