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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噪音污染8篇

时间:2024-01-19 14:52:07

高速公路噪音污染

高速公路噪音污染篇1

中图分类号:TB5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随着交通干线的延伸、扩展和路口立交桥的建成,以及机动车数量的猛增,临路居民日益明显地感到交通噪声的污染,尤其是在夏季,住在低层楼房内的居民开窗通风,噪声污染更是突出。机动车噪声的主要声源是机动车发动机、喇叭、刹车、排气、防盗报警器等。穿城而过的铁路和飞机起落时的噪声,也都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这些噪声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还会损害健康,甚至置人死亡。据调查:噪声会对人的心理和机体同时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对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造成危害;噪声能损害儿童的大脑,长期处在噪声环境里的儿童,其智力发育要比在安静环境里的儿童大约低20%;对妇女来说,噪声会对排卵机能有不良影响,还可能使胎儿产生畸形发育。因此,为了适应交通的快速发展,控制和减少交通噪声真的是当务之急。

1 国内各大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情况

城市道路交通的噪声污染问题,已经逐渐成为政府和公众所关注的热点。在众多一线、二线城市的交通环境调查中,噪声污染均有“不俗表现”。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日前公布了“北京市交通噪声污染现状”调查结果。道路两侧民用住宅、学校和医院平均受交通噪声污染率达89.1%。受北京市环保局委托,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历时一年时间,对本市五环路内的518条次干路以上公路两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包括民用住宅、学校和医院)进行了交通噪声污染现状调查。调查道路长度1054公里,其中,民用住宅6291座、学校291座和医院48座。调查结果显示,不同等级道路两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受交通噪声污染程度不同。高速路两侧的建筑受污染程度最重,100%受到交通噪声污染。

在广州市,交通噪声被市民视为最严重污染之一。据了解,目前广州机动车辆已达130万辆,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近50万人生活在高噪声(61~71分贝)环境中。自开通110联网投诉环保问题后,市环保局接到的投诉每年多达5300件,其中,噪声问题投诉超过40%。整治噪声已成为市民的迫切要求。

2 噪声污染的危害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网站进行的一项万人调查(12770人参加)显示,98.8%的人正在经受噪声困扰,仅1.2%的人“没有”噪声困扰。调查显示,噪声污染带来的困扰有:心情烦躁(74.8%),影响工作、学习(61.9%),睡不踏实甚至失眠(61.6%),对听力造成影响(28.6%),引发其他病症(13.2%)等。

有关专家认为噪音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孕妇长期处在超过50分贝的噪音环境中,会使内分泌腺体功能紊乱,并出现精神紧张和内分泌系统失调。严重的会使血压升高、胎儿缺氧缺血、导致胎儿畸形甚至流产。而高分贝噪音能损坏,胎儿的听觉器官,致使部分区域受到影响。影响大脑的发育,导致儿童智力低下。噪音的恶性刺激,影响我们的睡眠质量,并会导致头晕、头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神经衰弱症状和恶心、欲吐、胃痛、腹胀、食欲呆滞等消化道症状。营养学家研究发现,噪音还能使人体中的维生素、微量元素氮基酸、谷氮酸、赖氮酸等必须的营养物质的消耗量增加,影响健康;噪音令人肾上腺分泌增多心跳加快、血压上升,容易导致心脏病发;同时噪音可使人唾液、胃液分泌减少,胃酸降低,从而患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

3 国内城市相关噪声管制政策

国内一些大城市在意识到交通噪音污染的相关危害后,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将重点防治包括轻轨在内的道路交通噪声,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用地功能,提高道路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外窗隔声性能,使道路两侧新建居住区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根据新制定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北京市将加强对新建道路(轻轨)建设的规划管理,合理规划道路和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之间的防护距离,将交通噪声影响评估纳入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对控制噪声污染措施投资纳入工程预算,在道路建设的同时同步实施噪声治理。同时,对五环路以内地区开展交通噪声污染状况调查及治理工作,对城市中心区规划道路进行噪声影响评估,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通过推广低噪声路面、采取微地形绿化和道路绿化复层结构降噪以及设置隔声屏障、更换隔声窗等措施。此外,还将防治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地方法规,开展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管理,并建立环境噪声控制实验室,对各类交通噪声的发生机理、传播方式、控制方法和控制目标进行研究,提出针对性控制对策。建立全市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配备移动式自动监测设备,编制可查询的城市噪声地图。日前,北京城市噪音地图也已经基本完成。

广州市政府于1994年就颁布了《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这些年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其中对城市交通噪声污染更是作了明确而又详细的规定。规定机动车辆噪声应当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国家标准的规定。机动车辆不符合标准的,禁止上路行驶。禁止未安装排气管消声器或者排气管消声器失效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路桥建设必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高速公路、高架路、快速路、轻轨道路,经过已建成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已建成的高速公路、高架路、快速路,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有计划地治理环境噪声污染。

4 科学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噪声控制技术的研究,包括声源、传播途径、个人防护的研究以及法规的制定等。环境噪声污染时由声源、传播途径和接受个体三个环节组成。为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必须将三个环节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研究。

首先,从声源控制噪声。研究机动车声源发声机理和机器设备的运行功能,降低声源的噪声辐射,用低噪声工艺代替高噪声工艺,降低噪声源中噪声部件对激振力的响应,加强行政管理等。其次,从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研究城市、道路、建筑如何全面合理地布局,在传播途径上采取吸声、隔声、阻尼和隔振等声学技术。再次,从接受者个体控制噪声。研究对听力起保护作用的护耳器、控制室、建筑材料等个人防护措施。

研究制定控制噪声的法规。噪声控制法规具有强制性,要求噪声污染者积极采取治理措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控制立法实施的同时,也要做好规划性措施的研究,做好区域规划、道路规划和合理控制城市人口密度等。

4.1 汽车降噪

汽车是一个包括不同性质噪声的综合噪声源。由于汽车噪声源中,没有一个是完全密封的,因此,汽车整车所辐射的噪声,就决定于个声源的声级、特性和它们的相互作用。

经过对汽车噪声源的研究发现,可以通过控制发动机压力值、改变发动机部分结构、采用低噪声活塞、采用合理的轮胎花纹等措施来实现汽车噪声的减少。加强防震、吸声措施,采用阻尼车轮及盘式制动,车辆踏面整修和车辆两侧架设防声群等。

4.2 交通道路降噪

随着车辆速度的增加,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增加,道路附近的噪声有时可以达到90 ~100分贝,因此在公路设计上也应该考虑噪声控制的问题。对于一般城市道路,可以采用绿化树带、临街建筑或凹槽式道路等形式作为声频障。对于高速公路来说,多采用专门设计的防声屏障。

目前,正在积极倡导和推广疏水沥青、橡胶沥青等可以减少噪音的路面材料,其中,橡胶沥青有着明显的性能优势和环保优势。一是可以有效降低行车噪音,当行车时速在50~100公里,路面噪音将降低3~8分贝。据检测,噪声降低2分贝,相当于减少交通量1/3。二是提高了沥青的黏度,抗变形能力增强,并具有更好的封水性能,即使在寒冷地区也会明显减少路面开裂,延长路面使用寿命。橡胶沥青路面可提高路面使用寿命1-3倍。三是提高了行车的舒适性和安全性。由于橡胶路面的柔性,可缓和路面局部不平引起车辆的震动,改善轮胎与地面的附着性能,缩短制动距离,从而使车辆的舒适性和安全性都得到改善。此外,废胎橡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是以基质沥青和轮胎橡胶粉为原料,其中20%的成分是由汽车废轮胎加工的橡胶粉,环保性能优越。

4.3 其他措施降噪

合理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也是控制噪声的有效措施。道路选线时,应充分考虑周围建筑情况和居民居住情况,尽量避开学校、医院、疗养院和特殊宾馆等噪声敏感点。对于要求安静的街道,要适当限制车流量和行驶速度。一般情况下,车流量减少一倍,噪声减少3分贝。但是随着汽车的普及和运输物流的需要,控制车流量来降低噪声,总是有限的,因此主要还是要限制重型车辆的流量,不允许某些非本地重型车辆途径城市中心或者交通噪声保护区域。同时,应该采用立体交叉路道结构或者积极推广自动信号管理,减少车辆的停车和加速次数,这样也可以明显降低噪音。

加强交通控制和管理,在一些已建成的道路或交叉口,对降低噪音也具有明显的效果。主要交通干线的两侧建筑和要求安静的临街建筑,需要适当提高建筑物的隔声效果,积极推广先进的隔声玻璃和窗户组件,也可以采用双层窗,增加玻璃厚度,都可以取得良好的隔声效果。

5 结束语

由于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愈来愈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噪声污染这一世界性四大环境公害之一,必须得到有效的控制。从国外公路建设发展的规律来看,当路网建设形成规模后,投入于环保治理的资金将逐渐增大。后期治理的费用是巨大的,因此,防治交通噪声污染不能仅仅只靠亡羊补牢,我们必须在初始建设时,就应该把噪声污染放在一个较高的位置去审视。我们应该看到目前的任何一种降噪方式在技术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使用中也各有各的特点,所以应该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公路建设的同时加强环保建设,根据工程实际,对降噪措施进行技术和经济论证,在多方案比选之后采用最佳降噪方案。

安静的生活环境,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随着政府对交通噪声的不断重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会重新找回“静谧”的城市。

参考文献

[1] 周新祥.噪声控制技术及其新进展.冶金工业出版社,2007.7.

[2] 张弛.噪声污染控制技术.中国环境出版社,2007.6.

高速公路噪音污染篇2

关键词:噪声;污染;创新

中图分类号: TB53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当今国内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状况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早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多次的交通环境调查显示,噪声污染的控制均不甚理想。很多大城市现状调查结果显示。道路两侧的居民地带受交通噪声污染都十分严重。历时一年时间的调查,对全国的518条次干路以上公路两侧的众多建筑物进行了大量的考察。其中,包括民用住宅、学校和医院,数量达6300多座。调查结果显示,各等级道路两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受交通噪声污染程度是不同的。高速路两侧的建筑受影响程度尤为严重,可以说交通噪声污染对其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非常大[1]。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分析

2.1机动噪声

2.1.1动力噪音分析

机动车辆是产生噪音的最主要因素,发动机噪音的控制对于汽车噪声的控制非常关键。进气噪声,发动机的噪音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发动机的空气动力噪声,会随着发动机转速的提高而大大增强。

2.1.2轮胎噪音分析

轮胎噪声也是道路交通噪声的重要噪声源,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由于轮胎噪声本身的噪音机制比较复杂,对各种设备的先进性和方法性要求非常高。当在正常情况下,车辆行驶较快的时候也会发出很大的噪声;当路面潮湿,且车辆速度行驶较慢的时候,噪音尤为明显。

2.2非机动车噪音

非机动车辆的噪音主要来源于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刹车声。据监测,这种声音能使声值提高5dB还要多,防治交通噪声污染不能停滞于建设,要从初期开始注意,就应该提前注意噪声污染,把它放到一个特殊的角度来看,从实际中看到使用的任何一种降噪的方法,其在技术环节上也都没有达到是很完美的境地,在使用中使用的地点和方法和需要的材料也各不相同,在降噪的过场中,应该从公路所在地的实际出发,在公路建设的同时注意到环保建设[2]。

3.控制城市交通噪声方案创新

3.1噪声源的控制

3.1.1改进汽车动力机械设计

汽车产生噪音的主要因素有空气动力、械传动。从结构方面划分为发燃噪声、底盘噪声、各个设备噪声、车身噪声等。其中发动机噪声是主要的汽车噪音污染因素之一,进气噪声和本体噪声等引起的噪声等多方面的。对于发动机振动的调节也对于汽车噪声的控制非常关键,要合理改善发动机机制;降低底盘噪声,也就是排气系噪声和传动系噪声的一个措施;降低机器中各个电器设备噪声,包括风扇噪声以及汽车电动机发出的各种噪声;降低车噪声,这里很大程度是指汽车行进中的汽车噪音,现在车速快速提升,改善车身噪声的方法也就是:对车身改造为更好的流线型,在此情况下就可以光滑过渡;用弹性元件连接车身与车架使得稳定性增加;室内软化程度增大,可在顶棚及车身内蒙皮间加入吸声材料等。

3.1.2修建降噪路面

降噪路面,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沥青路面。目前,有科学家发明了两种混凝土,即空隙型混凝土和细槽型混凝土。第一种是沥青里的强胶粘剂在这里是用来使石子更好的连在一起,但也可能使得灰尘和脏物被牢牢地粘在上面,使得质量降低。而空隙型混凝土没有胶粘剂的问题,这样无形中使得它的使用期限会比开孔型沥青更长。另一种混凝土是经过特殊处理细槽型混凝土。与前者的生产过程不同,它是先做出普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然后再用刷子打磨路面,把上面的添加物去除。此过程结束之后,路面也就会变得比较平滑,在视觉上很平整。这样就可以在这样的表面上会出线一道道纹,以起到一定的减噪效果。

3.1.3运用交通管制措施

在大中城市要建设环城道路,以此来减少城市高峰期的车流密度。为了减少交通密度,还可控制在用车的总数量,提供公共交通优先行驶,减少小型机动车的使用。但这种方法只是表面的,治标不治本。如果从深层度上解决,限速和限制超车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措施。在社区等要保持安静的地方要设置限速或者禁止超车标志,这样也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交通噪声。也可以设置专门的车道,这样可以通过减少车辆频繁停车、加速时刹车所产生的噪声。在平面交叉路口实行环行路况或采用最佳的交通信号并实行自动控制,保证车辆匀速行驶,减少机动车的停车、启动、加速的次数,这样也对降低交通噪声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3.2控制噪声的传播途径

3.2.1种植降噪绿化林带

种植树木在道路的两侧,能够非常有效的防治交通噪声。在植树的过程中选择恰当的树种、植株的密度、植被的宽度,这样可以更好的将声波吸收,以此来起到降低噪声效果。这里有一个很专业的依据就是,当树木带宽度大于10m时,结果会使交通噪声下降4~5dB。由于声音投射到植物叶片上有四分之三被反射到各个方向,大约有四分之一被叶片的微震所消耗。这样形式最突出的优点即为: 对环境有益而无害。局限性是:大量占地,需要大量的时间等待树木增长,这样以便于更好的遮挡噪音[3]。

4.结语

总而言之,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也受大了社会普遍的关注,控制和解决世界性四大环境公害之一的噪声污染对人们的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发达国家的公路建设发展的过程来看,大量的资金是投放于路网建设形成规模后,对环境的保护和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后期治理的费用是难以想象的。通过对降噪使用的方法进行各方面的比较,在多方案比选之后采用最佳降噪方案。既可以给居民安静的生活环境,也是得到社会的认可,达到很好的效果。在政府对交通噪声的控制的不断加强的大好背景下,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安静和谐,在我们全人类的建设下,将会呈现出一个祥和而又快速发展的地球。

参考文献:

[1]汤文倩.浅谈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2(5).

[2]赵延保.汽车车辆噪声污染的危害与控制[J].论文集粹,2011(5).

高速公路噪音污染篇3

“轰、轰”凌晨时分,一连串的发动机轰鸣声将熟睡中的人们吵醒。“小区里玩改装摩托的发烧友又出动了!”家住东四环某小区的王女士抱怨说。

生活在大城市,你意识到已经被噪音包围了吗?在上班路上,汽车马达声达68~78分贝。进入地铁,地铁进站76分贝,站台广播80分贝……

对此,北京市环保部门下决心制定机动车噪音排放标准,禁止噪音排放超标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改装车噪音不达标难上路

前不久,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了《2010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其中,西南三环、四环的部分道路,噪音污染明显比较严重。

调查表明:机动车辆噪音已占到城市噪音的85%,因此降低机动车的噪音污染是降噪的一大途径。“我们治理交通噪音的第一步是向公交车‘下刀’。”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处长王春林说。北京市有关部门已经选取1000辆公交车进行噪音监测,以此来制定公交车噪音排放标准。

“制定公交车噪音排放标准在国际上都没有先例。制定这一标准需要较长的时间,一旦推行,有可能像黄标车一样,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上路时将受到限制。”王春林告诉记者。

这是因为,国际上把机动车降低噪音的注意力集中在轿车上面。而中国的实际情况是,由于公交车采用柴油发动机,并具有载客多的特点,噪音很大。目前北京市公交车的流量只占全市车辆的5%~10%,但噪音的排放量却占到了交通噪音的40%~52%。简单来说,一辆公交车所产生的噪音相当于21辆小轿车的排放水平。

汽车改装店未来生意难做

改装车的噪音排放超标的问题也日渐严重。近年来,汽车和摩托车改装现象有增无减,不少人为了追求汽车的个性化,将汽车或摩托车改造得“面目全非”,大有把自己的爱车搞得独树一帜才是终极梦想之势。但是,记者发现大部分改装车都存在噪音污染的问题。

改装车的噪音来源于哪里呢?一位汽车改装店老板告诉记者,一是换装高性能发动机,增加功率,功率越大,噪音相应也越大;二是拆除汽车排气管上的消音器;三是换装更粗的排气管。

店主告诉记者,一些车主为了提高车速来我们店要求改变发动机的排气系统,换装更大的排气管。但是,这样做的后果是可能造成噪音严重增大,干扰自身或其他车辆驾驶员的驾驶注意力,产生事故隐患。也可能因改装排气系统,造成尾气排放不合格,对环境污染增大。

记者了解到,在制定完公交车噪音排放标准后,有关部门将逐步制定其他车辆的噪音排放标准,今后噪音超标的改装车在北京将难以上路。

“由于没有相关部门管理,我们一般会千方百计满足客户们的要求。但是,今后噪音超标排放的机动车不能上路了,汽车改装的生意可能难做了!” 汽车改装店老板无奈地说。

噪音污染危害健康

城市噪音污染已经成为现代狂躁症。2011年3月底,世卫组织和欧盟合作研究中心公开了一份关于噪音的全面报告《噪音污染导致的疾病负担》,该报告指出噪音污染对于人类的危害仅次于空气污染,成年欧洲公民因为暴露在声音污染中,每年损失了160万个健康生命。

从健康学角度说,音量超过40分贝会妨碍睡眠;60分贝会让人焦虑不安;80分贝让人没有食欲,还会引发头痛;90分贝以上则会血压上升,心跳加快;100分贝接近可以忍受的极限;而音量超过130分贝(喷气式飞机引擎声),即使是短时间也会让耳朵疼痛,根本感觉不到声音;150分贝,对不起,你的鼓膜已经破裂、内耳出血,内耳的神经细胞也永远损坏了。

限制时速也能减少噪音

国外城市治理交通噪音的经验是,除了对发动机噪音和驾驶习惯进行改变外,在城区限制时速也是一个办法。

德国首都柏林为解决噪音污染问题,决定对机动车作出种种限制。在一份《降低噪音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求采取措施降低机动车交通流量、减缓车速,以此减轻噪音污染。

高速公路噪音污染篇4

噪声与空气污染、水污染问题是世界三大公害。如果长期接触高分贝噪声会造成环境健康风险,引发心脑血管系统等疾病,甚至威胁生命。德国环境部预估,交通噪声每年造成德国约4000人心脏病发。近年来德国修改并完善了噪声污染的相关法律和实施细则,特别是通过刑法设定“噪声污染罪”等综合性法律规制方法和相关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德国噪声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从上世纪中叶起,德国开始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先后制定了《建筑噪声法》(1965年)、《噪声技术导则》(1968年,1998年修订)、《航空交通噪声法》(1971年)、《联邦排放控制法》(1974年);目前,德国还没有一部适用于所有类型噪声规制的专门法律。此外,德国还制定了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和标准,比如:关于割草机的合理使用、防治割草机产生的噪声扰民、建筑施工中机械的合理使用、交通运输行业对噪声的防治措施等。根据《联邦排放控制法》及相关标准,工商业噪声受《联邦排放控制法》调整;受许可证管理的设施,标准执行《噪声技术导则》;其他设施则执行指南文件。德国《联邦公路法》还要求公路配套建设隔声措施,保证合理的噪声限值,要求企业生产“安静汽车”,低噪路面计划也在开展中。根据德国《民法典》,对于居民暴露在不合理的噪声之下需要为必要的建筑隔声措施(如隔声门窗等),政府一般给予资金补偿。德国《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1994年)规定“循环经济和废弃物在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循《联邦排放控制法》等有关规定”。

2011年,德国批准了一项保护6岁以下儿童制造噪声权利的新法案,规定即使附近居民受到儿童噪声之扰,也不得驱赶儿童。根据新法,6岁以下儿童有尽情玩耍的权利,幼儿园、沙坑以及儿童游乐场所发出的喧哗声“一般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不适用工业和商业噪声的管制法律。新法将儿童吵闹声归入“自然声”一类,应该得到社会容忍。目的在于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体现了“儿童友好型”和人口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导向。

德国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类型和法律措施

噪声地图噪声行动计划根据《欧盟环境噪声指令》(2002/49/EC),德国在2005年6月修订了《联邦排放控制法》,将战略性噪声地图和噪声行动计划进行了立法转化和法律细化。根据该法案,所有的主要道路、铁路、机场和相关居民聚集区域,都必须绘制噪声地图并用不同颜色标注噪声水平;如噪声超过75分贝的地区则被列入最高级别,标注为深红色。

目前,德国已有1000多个城镇绘制了噪声地图和噪声行动计划并采取了相应的防治噪声对策,政府将噪声地图放在城市官网上,民众只需输入当地邮政编码,即可得知“噪声污染”程度。

交通噪声的防治措施

从20世纪70年代起,汽车等交通噪声污染逐渐取代工业噪声污染,成为了德国第一噪声污染源。汽车和交通噪声主要包括发动机噪声、路面噪声、轮胎噪声和风压形成的噪声等。就此德国《交通噪声保护条例》主要适用于新道路的建设和现有道路的扩改建工程,该条例规定针对明显的噪声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比如大量种植树木营造隔音带、划定城市步行区、严格规定交通运输工具、交通安宁区禁止鸣笛、使用低噪声标志“L”或“G”、建造噪声防治隔音墙等,以避免或减轻明显的不利影响和和身心妨害。法律规定必须开发和使用更加安静的路面、更加环保的运输方式。目前,德国正在对现有联邦公路进行现代化改造,铺设“消声混凝土”;联邦环境部要求机动车辆、电动两轮车和轮胎的噪声下限值必须反映并采取欧盟和国际上的最佳可行技术(BAT),所有汽车特别是大型公交车和运输卡车的发动机必须配备机舱隔音降噪声装置,以有效隔离、降低发动机噪声;在没有紧急情况下,绝对不允许汽车鸣笛,在居民居住密集的地区对车速有严格的限制。德国环境部还将车辆噪声监测列入每年车检,这使汽车制造商不得不改进汽车噪声设计。在城市里,过去比较重视汽车的畅通,而现在是以行人为中心,并且各州政府越来越重视步行街建设和噪声污染防治。比如在柏林市就有100多条街道晚22时至次日6时车速不得超过30km/h,城市网状主干道之间30公里限速区的标志随处可见。如今其城市交通噪声基本上控制在40分贝以下。

航空噪声的防治措施

德国《航空交通噪声法》规定了立法目的:“本法旨在通过建设隔离设施与结构性隔音屏等方法,使机场周边公众和社区免受飞机噪声所带来的危险、严重的损害与滋扰。”根据该法,机场区噪声必须低于65分贝,这意味着2007年之后州政府有义务在那些靠近民用机场和军用机场的附近居民区域安装最先进的隔声设备,对机场进行整体绿化;对机场专门划出噪声防护区域,还要求改进飞机制造技术,淘汰噪声过大的客机,减少噪声源。目前,德国许多机场受到夜间飞行禁令的束缚,但科隆和波恩机场因旅游和军事等原因暂不受此限制。此外,州政府还在噪声保护区规定了住宅结构的隔声质量标准,规定机场舒用降音和隔音板。近几年来,联邦和州政府根据《航空交通噪声法》陆续修改或颁布了相关的实施条例,确保了《航空交通噪声法》的法律统一与高效执法,并为环境噪声治理的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的确定性和依据。

铁路噪声的防治措施

2010年,欧盟通过了对于欧盟向其境内行驶的大卡车征收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费的提议。进入21世纪后德国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水平高达95%以上,因此历来非常重视铁路噪声的防治。1990年,德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章“交通噪声保护法则”,确认了《噪声03》和《噪声04》作为铁路噪声评价计算规范的权威性依据。德国规定新的铁路车辆噪声限值必须在欧盟水平和相关标准上予以更新,同时强化铁路噪声的环境影响评价和铁路现代化计划,政府每年提供1亿欧元用于建造隔音屏障及按照隔音窗。联邦环境部明确表示,支持对铁路基础设施根据国家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收费,以填补相应的社会损失和环境损失。如今,德国境内公路和铁路两边都是绵延无尽的绿色和随处可见的各种形式的噪声防护墙。

工业和商业设施噪声的防治措施

按照《排放控制法》和《噪声抑制技术指南》,只有当工业或商业设施的噪声对环境无不良影响、达到法定噪声标准的时候,才可获得经营许可证和设备使用许可证。所以,德国主要通过噪声排放许可证和征收噪声税等措施,来治理工业和商业领域的噪声污染问题。德国法律规定噪声超标的企业一律迁出城市;施工单位不仅要噪声值达标,施工时间也有严格限制。并且,德国还制定了分年度实施的噪声源标准,促使汽车性能提高和施工机械性能的改善。随着德国环境法典草案的推进,以及《非离子放射防护法》与《环境法规清理法》的生效实施,包括噪声排放在内的许可证制度不断迈向更加综合和一体化的开发行为许可制度。

居住区噪声的防治措施

德国《关于机械设备噪声保护的条例》把居民区作为交通安宁区来保护。

该条例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和其他需要保护的地区机械设备作业方面的噪声防治问题,并规定了低噪声机械设备使用者的激励机制。德国法规定住宅区夜间噪声不得高于50分贝,政府在一些穿过居民密集区的中小干道上,还实行22时至早晨6时之间限速30公里的分时限速规定,尽量避免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目前,德国城市中许多住宅密集地区的道路,都大量采用特殊的降噪材料,在交通频繁地段安装隔音屏,邻近住宅区的高速公路旁和城市交通密集地段都栽种很多树木,没有紧急情况绝对不允许汽车鸣笛。德国政府还规定,受到噪声污染的家庭购建消音设备,可以得到政府补贴和优惠。

体育运动和休闲活动噪声的措施

《排放控制法》和《保护免受体育设施噪声污染的条例》是德国体育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依据。在居民住宅区,德国新法规定22点到早上6点,中午12点到14点时间段,以及星期天,不得制造任何噪声,必须维持宁静,期间不准大声说话、放音乐、搞聚会,以免影响邻居休息。如果必须要搞活动或装修必须告知甚至征得邻居的同意,否则会被妨害者可直接报警甚至向法院起诉。那些违反噪声管制法的累犯,最重可处25万欧元的罚款。德国在城市规划中,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区,基本上被划作“步行区”,人们可以在这里观光、购物、闲聊,不受交通噪声及尾气的干扰。不少中心小城市,如莱比锡、罗腾堡等,外来汽车不许入城。如此,既可以保护文物古迹,又可以较好地保障民众观光休闲娱乐权。自联邦体制改革后,州在设施方面的噪声、与活动有关的噪声享有专属立法权,各州根据本州特点和区域特殊情况等,对联邦《排放控制法》进行了具体化和补充完善。德国重视规划的噪声法善于把先进的降噪技术与合理而严格的规章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降低了各种噪声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干扰。

总结和启示

在德国市政建设中,环境保护被列为重中之重,德国政府制采取了众多环保政策手段,主要有规划、监督、预防、补偿手段、税收段、排污权交易、担保责任和公共信息手段等,这些手段都得到联邦政府相关法律的支持。同时也体现了德国环境法中的因果原则、预防原则以及合作原则等。如今德国环境立法不再是为了保护环境和生态健康而保护生态环境,还要兼顾人体健康和社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境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环境噪声污染纠纷频发,扰民投诉居高不下;因环境噪声污染引发的矛盾和纠纷频频发生,扰民投诉超越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投诉,上升到所有环境问题投诉的第一位。根据《2014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十一五”期间全国环保系统每年收到的反映噪声污染的群众来信平均达到250000件左右。2009年全国环保系统共收到群众来信69.6万封,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有关问题的有67.5万件。其中,反映噪声污染的有24.3万件,占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投诉总件数的36%,居各类污染来信比例第二位。群众来访4.3万批次,7.4万人次,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有关问题的有4.3万批次。

其中,反映噪声污染的有1.1万批次,占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总批次的26%,亦居各类污染来访比例的第二位。

高速公路噪音污染篇5

近年来,城市噪音污染已成为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城市公害,对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影响至深。某大型网站日前进行的一项噪音污染调查,高达98%的网友表示自己曾受到噪音污染,有约63%的网友表示在生活中受到了3种以上噪音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6年10月29日通过,1997年3月1日起施行,已经过去十七年,但该法的普及、执行却存在很严重的问题:一是相关部门,特别是政府城建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如进行城市改造时未依法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对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也未全部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二是市民对于噪音骚扰普遍投诉无门、投诉无果或投诉难处理。三是基层执法部门在噪音污染的防治中,存在实际职能权限不明晰、执法难度大、执法权力不足。法学硕士、高级律师,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CCTV2011年度十大法制人物施杰在人民大会堂接受本刊记者时如是说并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四是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之规定:将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修改为:“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负有依法配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义务。”

高速公路噪音污染篇6

关键词:环境噪声 交通噪声 施工噪声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城市噪声污染日益严重,噪声污染现已成为城市中影响居民身心健康的重要污染之一,甚至超过水污染与大气污染。环境噪声作为我国四大城市环境问题之一,它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且能够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使人觉得烦躁、易怒,容易激发各类问题。所以噪声污染也是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案件发生最多的因素。本文就天津市北辰区“十一五”环境噪声变化趋势为例分析并探究噪声污染主要成因及解决对策,以求达到减少噪声污染,提高生活环境质量。

1.北辰区“十一五”噪声污染变化趋势分析

天津市北辰区坐落于天津市市区北部,连接天津与北京。属于交通要道。京津塘高速、津保、津蓟高速公路在本区设有进出口,京津、京福、津霸、津榆、津围等十几条公路干线纵横交错。京山、津蓟铁路和京九铁路津霸联络线穿越中部,设有四个铁路客货运站和全国最大的铁路编组站。

1.1功能区噪声

为便于分析,下面将北辰区“十一五”的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按照1至4类功能区类别分别计算各类功能区的年均值,将计算结果与我国功能区标准(日昼夜标准)进行比较,见表1。

由表1可知,北辰区在“十一五”功能区噪声污染水平基本保持不变,仅有很小升级变化,但2类居住区夜间声级明显偏高,造成环境噪声投诉屡屡增加。

1.2区域环境噪声

北辰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面积为34.92平方公里(外环线以内建成区),布设网格(0.55×0.55公里)测点103个,表2为“十一五”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数据。

“十一五”期间,北辰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在52.7 dB(A)~54.2 dB(A)之间波动,2010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2.7 dB(A),为“十一五”最低水平,区域环境噪声呈下降趋势。

1.3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主要对辖区内主要交通干线(七条,分别为京津路、高峰路、北仓道、朝阳路、南仓道、延吉道、外环线)进行监测,设立14个监测点位。其中外环线、京津路作为东西、南北贯穿全区的重要道路,且经过各类区域,能够较好代表交通噪声实际状况,故一并统计入表3。

通过表3可知,“十一五”期间,汽车保有量突飞猛进,在车流量增加的同时因为对现有交通系统的升级改造,交通噪声污染情况基本保持稳定,未随车流量的增加而加剧。

2.城市环境噪声污染主要原因

通过三种不同的环境噪声监测方法比较,对比影响范围及时间,可以得出北辰区环境噪声污染主要因素为交通噪声、社会噪声、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

2.1道路交通噪声污染

2.1.1机动车鸣笛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增加,机动车鸣笛现象愈发严重。北辰区道路两侧多数为居民区、医院等敏感点,机动车喇叭产生的高分贝噪声污染影响强度最大,污染范围最广。

2.1.2机动车超载严重

为了逃避检查等等原因,大多数重型载货机动车都在夜间进行运输。超载、鸣笛更是屡禁不绝。机动车超载不仅产生严重的噪声,而且造成振动污染并通过路面进行传播,对道路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

2.1.3机动车违章超速行驶

夜间交警监控力度小,车流量相对较小,机动车行驶速度超速现象严重。尤其是小型机动车。因此,严格对机动车限速可有效降低噪声。

2.1.4住宅修建规划混乱

随着北辰区经济发展加速,各类房地产项目纷纷上马。在建设时,没有考虑噪声影响,大量增加受影响人群,使噪声比例上升。

2.1.5环境降噪设施配套不足

目前,北辰区主要的交通干道两侧绿化主要以装饰为主,主要目的为了提升美观,而能够明显降噪的降噪型绿化带很少。

2.2社会噪声污染

2.2.1群众文娱生活噪声

随着经济发展,群众业余活动也丰富起来。活动中大量运用的高声喇叭、音响产生了大量高分贝噪声。而且活动场所普遍距离居住区较近,使噪声污染严重音响活动日常生活、休息。

2.2.2民用设备安装不合理

类似空调室外机、冷却塔、通风扇等设备安装时没有考虑噪声辐射问题,且多数离周边居民窗户较近。这种持续噪声使人极易产生烦躁感,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

2.2.6共用设施噪声污染

小区内安装的高层住宅提升水泵、变电站通风扇等公共设施基本都没有安装减噪设施,噪声直接影响周边居民。

2.3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通过调查,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问题主要原因就是施工方抢工期,在夜间违法施工。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多发生于夏秋两季,可占总数80%以上。

2.4工业噪声污染

随着经济发展及工业区规划,大量企业已搬迁至集中工业区。工业噪声污染呈逐年下降趋势。工业噪声污染大多为居民反映小区配套供热站夜间使用铲车上煤、大型货车运输煤灰、锅炉风机噪声扰民。

3.解决对策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审批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在项目审批、验收、开工、落成全部工序上做全方位的监督,监督项目环境保护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坐落于敏感位置没有配套减噪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加强日常监督,及时解决群众。

2.交通噪声可以称为城市噪声的主要因素。减少交通噪声,能够大大降低城市噪声污染现状。交通噪声问题不是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可以单独解决的问题,这需要公安、路政、城建、规划等多部门共同协作。调整规划布局,加速基础设施建设,整治交通违章行为,保持良好的交通状况,能够积极有效的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加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噪声危害的认知。对餐饮娱乐业加大管理巡视力度,发现使用高音喇叭等扩音设施行为及时纠正,减少生活噪声污染。

高速公路噪音污染篇7

【关键词】建设施工;噪音;污染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城乡建设步伐加快,建设工业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是,由于建设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造成施工噪音普遍超过国家施工场界噪音限值,污染周围环境,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已成为社会公害。为了使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必须加强建设施工噪音污染防治措施,使目前噪音环境污染有较大的改善。

1杭州西湖景区介绍

自古以来,“天下西湖三十六,就中最美是杭州”,以西湖为中的的西湖景区,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也是全国首批十大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她三面云山,中涵碧水,面积约60平方公里,其中湖面6.5平方公里;211年6月西湖景区申遗成功后,杭州人民对景区的建设尤为关注;因此,笔者就当前西湖景区噪声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施工噪音防治措施发表一些粗浅的看法及建议。

2杭州西湖景区建设项目施工噪音环境影响因素

建设项目施工对噪音环境的影响因子包括交通车辆噪音和施工机械噪音。

①交通运输噪音。主要以交通工具噪音为主。交通工具是由许多零部件或机械总成装备而成的。在运行过程中,除了内燃机和机械传动机发出的噪音外,所有的零部件都会产生振动和噪音,因此,交通噪音大致可分为燃烧噪音、进气和排气噪音、风扇运转噪音、机械噪音、车身噪音。汽车在公路上行驶时,还有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噪音。列车在铁轨上行驶时,还会产生轨道的振动噪音。噪音大小还与车速、载重量、车况(新旧状况及保养状况)、路况(路面性能、粗糙度及平整度)、路面纵坡等因素有关。

②施工机械噪音。在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各种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施工噪音,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施工机械不单是噪音源,同时也是振动源,因此下面对噪音源的论述同时适用于振动源。

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随着工程进度的不同阶段,会采用不同的机械设备,如在路基施工阶段采用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凿岩机、平地机、压路机等;在路面阶段采用的水泥混凝土拌合设备、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砂浆搅拌机、混凝土切缝机、起重机、沥青摊铺机等;在桥梁和互通立交桥施工中采用的钻孔灌注桩机等;此外,柴油发电机(施工人员办公生活区供电设旌的各用电源)、空压机、轴流风机、破碎机、大吨位载重汽车(整个施工过程)、爆破作业(开山段)等都是强噪音源[1]。

3杭州西湖景区建设项目施工噪音的控制

3.1提高施工单位环保的意识

声音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重要的环境因素。和谐悦耳的声音,对人体健康有益。凡是不需要的,使人厌烦并干扰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休息的声音统称为噪音。声音的分贝是声压级单位(记为dB),用于表示声音的大小。声级在30dB~40dB是比较安静的;超过50dB会影响睡眠和休息;70dB以上干扰人们的谈话,使人心烦,而长期生活在90dB以上的环境中会严重影响听力和导致其他疾病发生。长期处在噪音污染的环境中,不仅掩盖了自然之声,而且强迫人类去接受它的伤害。

噪音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音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现象。日常生活中的噪音强度虽然不会致人或动物于死地,却能危害人的健康。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噪音问题,把噪音污染列为主要的环境污染公害之一。噪音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建设施工和日常生活等。交通运输噪音已经成为城市的主要噪音源。

噪音污染对人体健康会造成重大而持续的危害。在噪音环境中,常会感到烦恼、难受、耳鸣,少数人还出现晕眩、恶心、呕吐等症状。多次接触噪音,逐渐出现听觉疲劳,如两耳轰鸣、听觉失灵,进而发展为噪音性耳聋。极强噪音能使人的听觉器官发生急性外伤,如耳膜破裂出血、双耳变聋、语言紊乱、神志不清、脑震荡和休克,甚至死亡[2]。

3.2鼓励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控制噪音污染

施工企业是产生施工噪音的源泉,因此,施工单位在平时施工中加强管理,积极自制对于控制噪音污染有着强有力的作用。当前,部分建设施工单位对施工噪音污染的危害认识不够,防治意识差,认为夜间连续施工只是短暂行为,对附近居民没有多大影响。主观上缺乏噪音污染防治的意识,使噪音污染的治理严重滞后。有些建设施工单位甚至野蛮施工,将环保部门同意施工的批复作为回复群众抗议的挡箭牌,不自我反省。环境监察部门应积极同施工单位沟通、联系,以“先教育后处罚”方式,从施工单位的主观上加强其环保意识。

3.3狠抓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

建设项目一般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管理也应纳入这一基本建设程序,将“三同时”管理制度与其相结合。目前,“三同时”管理是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管理的薄弱环节,重审批轻监管现象普遍存在。首先,环境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审批管理,特别是对夜间作业的申请,环保监察部门必须实地考察,从严把关,综合分析,从经济与环境双赢的角度出发,规范审批程序。其次,要狠抓对于施工单位的监管。通过加大对建设单位施工噪音污染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力度,增强建设单位治理噪音污染的力度,减少夜间施工的频次。对于违反夜间施工作业规定,未经过环保部门批准的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环境监察部门应该严厉打击。

结论

综上所述杭州西湖景区建设施工噪音这一扰民问题,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并加以恰当地解决。随着环保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随着行政管理措施的不断完善,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随着公众的参与和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施工噪音与居民需要的安静生活这对矛盾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参考文献:

高速公路噪音污染篇8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有告知购房者所购商品房存在或可能存在交通噪音污染的义务

北京市2007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关于销售新建居民住宅明示建筑隔声情况及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通知》(京环发[2007]141号),要求销售新建居民住宅时明示建筑隔声情况及所在地声环境状况。根据规定,增加相应条款,提示性约定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污染防治的标准,并在合同附件中细化该商品房的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所标注的所在地声环境状况。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前款所指住宅前向购房者公布住宅区内可能发生的环境噪声污染情况,并对可能受环境噪声污染的住宅,采取安装隔声门窗等减轻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房时须注意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并在售楼合同中专门列出针对潜在噪音污染的提示和免责条款。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规划,经验收合格且已采取降噪措施,仍可能被要求承担进一步的降噪责任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第2.0.4条规定:“在进行建筑设计前,应对环境及建筑物内外的噪声源做详细的调查与测定,并对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选择及平面布置等作综合考虑。在进行上述设计后仍不能达到室内安静要求时,应采取建筑构造上的防噪措施。”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商品房室内空气、室内噪音等质量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均可被认为是商品房质量问题范畴,商品房室内噪声水平很可能被理解为是商品房质量的一部分,人民法院有可能以商品房声环境超标为由判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司法实践中各开发商即便有规划手续虽符合当时规定,但并不能完全免除其对所开发商品房受到噪声污染等进行进一步治理的责任。

噪音污染是否构成“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而不是“一般的影响正常的居住使用”。这最终将由法院依据鉴定结果判定。

三、噪音源项目建设与居住区项目建设的先后顺序是降噪责任和费用承担判定的关键

按照《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高速公路建设经过已有的居民住宅时应当进行环评,高速公路的建设单位主动避开居民住宅或采取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按照《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已有的高速公路两侧新建住宅的,住宅距离交通干线不得低于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最小距离,住宅的建设单位并应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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