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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的意义8篇

时间:2024-02-24 15:03:27

自然保护的意义

自然保护的意义篇1

关键词:现代环境主义;“生态东极岛”;海岛旅游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X55 文献标识码:A

一、现代环境主义的提出和在中国的发展

环境保护主义(Environmentalism)是一种在政治言论斗争中的意识形态,通常支持原住居民与全球化的抗争。环境主义与“征服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对立,它否定“人类是宇宙的中心和自然的主人”这一“信仰”,坚持人类不能对自然进行侵略性的“征服”这一态度,要求人们对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负责,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方式来利用自然。1962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雷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 1907~1964)发表了惊世之作《寂静的春天》(Silent Spring),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巨大反响。书中说明了被广泛使用的杀虫剂――DDT在食物链中的作用以及对人体造成的巨大危害,得出“人们用来对付被认为有害的昆虫的技术最终会对准自己”这一结论[1]。这本书的出版引发了一场环境意识革命,美国人开始反省自己固有的环境观。卡森认为,“科学已经变质,变成了公司赚取利润的冒牌货”[2]“自然的美正在被人类的丑恶所取代,自然的世界正在变成人造的世界”。她呼吁人对自己的智能活动负责,要具有理性思维能力并与自然和谐相处,热爱自然、尊重自然,回归到一种更加贴近自然的朴实的生活方式。在20世纪60年代批判和反省的社会氛围中,卡森的环境意识很快被人们接受,上升为美国社会的主流社会思潮,公众环境意识得到觉醒,并助推了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环境保护事业。随着生态灾难的愈演愈烈,环境保护主义在中国也引起了大家的高度关注。基于西方学者的理论研究,我国有很多学者结合中国特殊国情,投身于环境保护主义理论研究思潮中。但学者们对环境保护主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绿色生态环境方面,对蓝色生态环境的研究较为欠缺。因此,本课题以舟山东极岛为例, 对东极岛的蓝色生态环境进行剖析, 促使东极岛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为 其他各海岛的发展模式提供一定的借鉴。同时也唤醒人们对海洋生态的保护意识,号召人们采取行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二、舟山东极岛环境现状及成因分析

浙江省舟山市是全国唯一以群岛设市的地级行政区划,舟山群岛新区是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基点。近年来国家扶持舟山群岛新区的建设,促进了舟山地区的经济发展。旅游业在其产业结构中占了很大比例,旅游接待人次逐年增加。尤其在电影《后会无期》拍摄之后,东极岛为更多人所熟知,因此大大促进了东极岛旅游业的发展。但是在东极岛旅游旺季时,登岛观光旅游人数庞大,诸多环境问题也随之暴露:景区垃圾随着旅游人次的增加而增加;在游客高峰期,海面上甚至会出现成堆的白色垃圾。大量随之排放的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了澄澈的海洋,而且污染现象普遍存在,就连东极岛较为偏僻的西北海域石礁上也堆积着各种白色垃圾。这便是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的外化,对自然进行“侵略性的征服”,与雷切尔・卡逊所呼吁的“人要对自己的智能活动负责,要具有理性思维能力并与自然和谐相处,热爱自然,忠于自然”的环境观正好相反。东极岛环境的现状表现出来的与《寂静的春天》里所描述的已极为类似“自然的美正在被人类的丑恶所取代,自然的世界正在变成人造的世界”。

目前东极岛当地的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填埋为主。另外东极岛居民最日常的环保活动仅限于将可回收的废纸板捆绑存放起来,把其他日常垃圾扔进垃圾桶,却没有正确的垃圾分类意识。这是一种已经在大多数东极岛居民脑海中根深蒂固的“人类是宇宙的中心和自然的主人”的传统观,“对生态的忽视,追求科技进步,征服自然的行为是导致环境的恶化的罪魁祸首”,与现代环境主义所要求的“人们要对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负责,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方式来利用自然”相矛盾。东极岛远离舟山本岛,交通运输依赖于船只,种种原因导致东极岛海岛垃圾处理成为难题,海岛生态的脆弱性及其生态承载力的有限性等问题日益严重,雷切尔・卡逊发表的《寂静的春天》里得出的“人们用来对付被认为有害的昆虫的技术最终会对准自己”这一重要结论。

三、东极岛环境保护相关措施及意义

要实现生态环境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浙江省舟山市政府要重视环境和旅游两手抓,合理开发旅游业,限制客流量,同时也需要投入足够的资金和人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体系,制定相应的法规。另外还要增设垃圾桶,多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回收,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的基础设施,对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优化处理。最重要的是增加公益广告和公益活动支出,增设环境保护标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以促进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即社会公众对自我行为的反思,寻求改善环境之道。

美国社会于20世纪60年代批判和反省社会氛围中,雷切尔・卡逊的环境保护意识被公众接受并上升为社会主流思潮,公众意识觉醒,之后环境保护事业蒸蒸日上,这个事实可以佐证这一点。对于东极岛游客来说,游客要提高环保意识和个人素质,在旅游过程中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注意保护环境。东极岛当地居民也要配合政府的各项工作,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理性地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回收利用。

积极寻求环境保护措施正是社会公众对自然环境承担责任的表现,也就是环境主义所强调的“环境管家”的角色。因此本文的意义在于针对东极岛当地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在环保实践方面的宣传力度,保护东极岛生态,从而保护东极岛的旅游形象;也进一步加强东极岛当地居民、游客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以及呼吁政府对海岛环境保护多加重视,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东极岛环境。另外,立足东极岛,放眼舟山群岛,提出关于海岛保护的相关建议及解决方案,以此保护海岛生态,唤醒海岛当地居民、游客、政府各界对海岛环境的保护意识,使其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可以整体上对舟山群岛新区的经济良性发展有着重大的社会效益。

四、结论

出于东极岛居民自身的生存发展、东极岛自身的长远发展以及舟山群岛新区的经济良性发展的考虑,东极岛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东极岛环境保护需要得到大家重视。而“生态东极岛”的实现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考虑当代人发展海洋经济与后代继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双重需要,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发展空间来满足当代人发展的利益,将东极 岛海洋生态资源、海洋环境保护、海 洋科技的发展科学统筹在一起,同时 需要政府、游客、当地居民等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和致力于东极岛环境保护的实际行动。社会各界应联合起来,还东极岛一个澄澈的海洋。

参考文献:

自然保护的意义篇2

论文摘要:乌热尔图文学创作的生态思想丰富而成熟,他认识到“文化危机是导致生态危机的社会根源。本文着重对乌热尔图生态思想的文化批判部分做了解读,发现在许多小说和理论文章中他多次对“人类中心主义”、“虚假的文化保护主义”等导致生态危机的错误意识加以批判,倡导“以 自然 为母亲”,“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现,他坚持民族的“自我阐释和“声音的不可替代,追求文化的多元性,进而推动生活方式、生产方式、 科学 研究和 发展 模式的变革,以维系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

生态文学是探寻生态危机的社会根源的文学,文化批判是生态文学作品的突出特点。美国的科学史家林恩·怀特(lynn white)的著作使我们认识到生态问题远远不止是科学问题和 经济 问题,生态危机是文化危机、人文危机,甚至是人性危机,更准确地说生态危机是人类主宰地位的危机。杰出的生态思想家唐纳德.沃斯特也明确指出:“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全球性生态危机,起因不在生态系统自身,而在于我们的文化系统。要渡过这一危机,必须尽可能清楚地理解我们的文化对自然的影响。”乌热尔图一直执着于探寻鄂温克族的深层文化意蕴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关系,他对那些随意践踏自然的身体和尊严的“人类中心主义”大加批判;同时,他面对古老民族文化的逐渐消散痛心疾首,他要喊出弱小民族不可替代的声音。他认为多元化的民族文化依赖于多样化的生存空间,文化多元是维系生态平衡的保障。文化批判—正是乌热尔图的作品生态思想最为’可贵最为成熟的部分,本文将就这部分生态思想作初步的整理和阐释。

一、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

第一个对人类中心主义发起直接批判的是生态思潮的始作俑者、杰出的生态思想家和生态文学家卡森。卡森认为,人类竭泽而渔地对待自然,其最主要的根源是支配了人类意识和行为达数千年之久的“人类中心主义”。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乌热尔图发表了《大自然一任人宰割的猎物—麦尔维尔的1851》,《有关大水的话题》、《猎者的迷惘》、《依偎在大自然怀抱的新人》、《阅读<白鲸>札记》和《生态人的梦想》等一系列有深刻见解的理论批评文章,生态思想越来越成熟,以至形成了他自己的生态理念。在这些作品中,乌热尔图提出人类是生物社会的一部分,对 现代

因此,述说的渴望一直潜藏在每个民族的群体意识当中,自我阐释才能保持民族独特的个性,才能呈现各个民族独特的文化特征。“文化多元性的消失,同一文化的存在,不仅意味着多元生态系统的消失,同时也意味着人类未来 发展 多种可能性的消失,人类前景的渺茫”。口,因此,乌热尔图认为在文化保护过程中我们必须倾听边缘化和异质的声音,注意保护多元文化所生长的土壤,保持文化多元性,建立复合型文化,才能维系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这正是乌热尔图对文化多元性的生态诉求。

三、对“虚假生态保护主义”的批判

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就是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就是维护人与 自然 的和谐共存。在当今生态危机已经到来的时代,保护生态多样性更具紧迫性和现实意义。近年来,一些世界组织在全世界开展了评选“自然文化遗产”的工作,就对保护生态的多样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当今的自然保护运动和文化保护中,隐藏着严重的虚假与虚伪,或曰“虚假生态保护主义”。

在乌热尔图的小说《熊洞》中,一个林场主任以意味深长的语气说:“地球就像一个睡着了的巨人,你看,河水像不像他的血,林子应该说是他的肺,现在,他的肺要完了”,“用不了多久、地球上会有一百万物种消失”。就是这样一个有生态意识的林场主任,对熊洞感上了兴趣,他竟然想猎熊,带着难于启齿的心事,他迫不及待地探进冬眠的熊的洞里,结果被吓得双目失神,演出了一场虚伪的生态保护主义者的闹剧。就是这样一个所谓的“生态保护主义者”却在利益面前露出了虚伪的真面目。作者通过小说人物形象讽刺了那些虚伪的生态保护主义者,没有真正认识到保护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对于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对于人类生存繁衍的重大意义。

自然保护的意义篇3

[关键词]环境保护主义 环境史 市民运动 政府决策

“环境革命”发生在1970年左右,三四十年之后,环境保护主义已经成为了历史学的一章。起初,环境保护主义还带有诸多新兴运动的特点,但是今天,至少在德国与美国等国家里,环境保护主义有时更多地已经是年轻一代嘲笑老一代所具有的特征之一了,就像最近一部非常成功的德国电影《鲍勃·艾文死亡之日》所表现的那样,在一个被母亲强迫去参加反对核能团体的男孩的眼里,那是一场拙劣的模仿反对核能的运动。在悲观的环境保护主义者和乐观的反环境保护主义者的眼中,整个环境保护主义似乎已经呈现出就像是一种过去的现象了(在中国也是如此么?)。

但是,什么是环境保护主义?它的今天、未来以及在西方以外的国家是什么样的?它是一种运动?是一种政治?还是仅仅是不断扩展的官僚作风的一种策略?今天,存在着不同的环境保护主义历史,有欧洲的、美国的和第三世界的,在不同的地区,它的历史或长或短,有时它是流行运动的历史,有时是政治的和行政策略的历史。

给出一个让所有的环境保护主义者都认同的关于环境保护主义的精确定义几乎是一个毫无希望的冒险。今天,喜爱自然、关注环境已经十分普遍。同时,也依然存在着许多热爱自然、关注环境的不同形式和多样的感情和态度,甚至于有一些观点是相互冲突的。在德国,热爱自然者经常与环境保护主义者争战,环境保护主义者关注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而在自然保护倡导者的眼中,这些风能站和水能站则破坏了风景及地区动物的生活习性。

弗兰克·奥古特(Frank Uekotter)和我在康士坦茨湖(Constance)附近建立了一个研究“环境保护主义危机”的学院,并且带着学生访问了迈纽岛(Mainau)。作为漂亮的鲜花之岛,迈纽岛在德国已经十分有名,同时,它也因为1961年的《迈纽岛绿色宣言》而闻名。《迈纽岛绿色宣言》是德国环境保护主义者的第一份宣言,它是在一次环境保护主义者会议上产生的。同时,迈纽岛已经成为康士坦茨湖地区的主要旅游中心。在花园里,吸引游客的主要是那些富有异国情调的奇花异草,而不是岛上的本来的自然风景。营造这种完全人造的自然风光需要60个园丁。因此,迈纽岛成了周围地区热爱纯自然的人们的首要敌人,这些人痛恨旅游业,热爱未被人类改造过的荒野。在迈纽岛上,我们遇到了一位环境委员,他告诉我们,他花费了很多时间来克服当地人对于迈纽岛的这种坏印象。

这种冲突似乎已经十分典型。热爱自然有着矛盾的形式和想法。在当代德国,一个十分受人喜爱的主题是“花园与荒野”,或者称之为一方面可持续地利用自然,另一方面尽可能地少利用自然。我的观点是,环境史的实际任务之一就是对这些不同的冲突观点进行仲裁,正如德国一位处于领导地位的环境保护主义者最近所抱怨的那样,因为直到今天环境保护主义还因为这些内部的争斗耗费他们大部分的精力。

从其他学科的观点来看,现在的和过去的环境保护主义是什么呢?不同的学科产生不同的环境保护主义概念。社会学家通常认为环境保护主义是一场社会运动,因此作为社会运动的环境保护主义就成为了社会学研究的主题之一。在德国,1970年代和1980年代所谓的“新社会运动”非常流行,其中包含有女权运动、和平运动、环境保护主义和许多其它不同的公民主权运动,所有这些都有新的类型——后物质主义,它不是由经济利益驱动而产生,也与特定的社会阶层无关,并且反对利用任何政党及分等级的组织作为武器。

如果这一理论是正确的,德国的绿党将毫无发展的机会,并且,实际上那些所谓的环境保护主义政党也毫无意义并且很快会消失。绿党成立于1979年,并且在其成立之初,社会学家就一再宣称这个政党没有前途。但是,直到今天,这个预言可以说被证明是错误的。绿党的历史印证了德国的一句谚语“被预言将要死的人活的更长”。这种情况在将来是否会继续持续下去,我不知道。让我们一起来等待两个星期后德国联邦的选举结果吧。如果以上理论是正确的,环境保护主义的危机几乎在环境保护主义产生时就出现了。

政治学一般将环境保护主义看作是一种政治,因此它成了政治学研究的对象之一。实际上,在撰写政府政绩的报告上,非常容易进行研究环境保护主义政治,而不是研究环境保护主义运动。但是,一种更加政治的对待环境保护主义的态度或者做法似乎还不是十分充分。无论是在欧洲还是在美国,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发现,真正有效的环境保护主义政治需要来自外部的推动力,尤其是来自底层的、来自批判性的公众观点、来自公民运动和公民产生的推动力。

环境保护主义政治没有任何来自外面的推动力,没有来自公众的批判通常会使环境保护主义成为一种“符号政治”:拥有庄严的宣言而没有实际行动的政治。“符号政治”似乎成为了环境保护主义政治的一个特征,并且远较其他政治领域明显。今天,在世界的任何地方你都会惊讶地发现大量关于环境保护的好法律,但是实际上对于这些法律的执行几乎在任何地方都显得不足。但是可以确信的是,符号政治一定不仅仅是一种欺骗,不是每个案例都是骗局,因为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之后,符号政治也可能变成实际有效的政治。然而,这似乎只能是在强有力而且持续的政治压力之下才可能发生。

对于信息科学而言,环境保护主义是“信息时代”(现代通讯技术、大众媒体、计算机技术、越来越普遍的互联网)一种典型的现象。可以确信,这种定义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如我们所知,没有现代的大众媒体,环境保护主义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大众媒体一直在寻找感情、灾难、警醒事件,这些与大众媒体及环境保护主义紧密相关,至少环境保护主义的一个形式就是高呼警觉。我的一个同事皮特·威格特(Peter Weingart),他是一个著名的社会学家,领导了一个十分有创意的研究项目,致力于研究在最近的惊醒呼声中气候研究与大众媒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实际上,他发现了交替出现的两种现象:科学家以一种警告性的方式阐明他们的研究结果,而这正符合了大众媒体的要求;另一方面,大众媒体通过他们的公众性的警告为科学家争取更多的研究资金。

整体而言,同时从全世界的角度来看,环境保护主义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运动”,而是一种网络的网络:即它是新的信息时代的一种新的历史现象。有时,有人甚至怀疑“环境运动”是否如大众媒体所想象的那样存在,与社会主义者、国家主义者或宗教运动相比,它是否是一场真正的运动。但是,令人怀疑的是,大众媒体是否可以独自创造历史推动力。因为这些媒体永远在寻求着新的主题,即使是十分重要的主题,在一段时间之后,大众媒体也会将它忽视,因为大众已经厌烦它了。此时“空气污染”十分时髦,彼时“气候灾难”或核危机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一段时间之后,尽管这些问题依然存在,这些话题又都被大众媒体忽视了,甚至是遗忘了。

此外,在德国及其他几个国家,作为环境保护主义催化剂的反对核能运动开始反对大众媒体的主流。实际上,环境保护主义有非常重要的草根起源。一个正在俄罗斯做环境保护主义者教育的俄罗斯女研究生告诉我,俄罗斯的环境保护主义并没有真正的力量,因为它缺乏草根基础,它仅仅是由几个庄严的宣言组成的,而没有实际有效的行动。我的一个工作于非洲发展援助组织的朋友抱怨说,植树有时仅仅是政府做给媒体看的,以获取更多的发展基金(1992年的里约热内卢会议决定将这大笔的发展援助资金用于保护环境),而没有得到当地人的更多的支持,此后不久这些当地人就让山羊把这些刚种植的小树都吃掉了。森林史似乎证明,有效的造林活动通常至少要得到当地大部分知识份子的支持。在德国,直到18世纪,护林员是农民痛恨的人物之一,但是在19世纪,随着林地浪漫主义的出现,护林员开始成为德国较受欢迎的职业,一个更大规模的造林运动才实际可行。

近20年来,构成主义在世界各大学里非常流行,从加利福尼亚到俄罗斯,到澳大利亚,而且它越来越多地影响了环境史。奥里查·贝克(Olrich Beck)也许是我们这个时代拥有最多读者的德国社会学家,他在1994年预言,总有一天某人会致力于证实,在任何时代环境危机仅仅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中。今天,在许多学术会议上我们会听到一些研究“discourse history”(指包括一般的文献中的历史、口述史、新闻报纸上的历史、其他形式记载的历史等——译者按)的论文,以福柯的追随者为代表(但是,我不能确定这些人是否真的理解福柯!)。从这一点出发,环境保护主义主要反映了环境保护主义者自己创造的问题。从构成主义的观点出发,在我们脑海中的并不是真正的现实,而仅仅是对现实的想象。在伟大的哲学家康德(Imanuel Kant)之前两百多年前已经形成了同样的思想,虽然其对于现实更加重视一些。

在当今的西方世界,构成主义似乎是近代以来对环境保护主义的最大的挑战,也许这是由于在西欧和美国,利用你的感觉,如眼睛、皮肤和鼻子,不再能够觉察到环境污染的存在。那里没有化学工厂里冒出的浓烟,没有被化学工业污染的黑红色的河流,湖里也没有被毒死的鱼发出的恶臭。

可以确信,构成主义有利于环境史学家来批判性地处理他们的材料。环境保护主义者喜欢在公众中高呼“警觉”。其实,并不是每一个呼吁都是公正的。弗兰克·奥古特最近出版了一本关于错误的环境保护主义者警言的文集。我自己在20多年前将构成主义介绍到森林史的研究中,证明了18世纪许多德国文献中确切记载的大规模的林地灾难至少在许多地区并没有真正地存在过。然而,环境史学家们应该警惕构成主义,今天,构成主义者经常走得太远了。并不是每一个污染的故事都是虚构的,并不是每一个森林退化都是想象的。我想,为了更好地感知现实,构成主义应该有所改变。历史学家不应该忘记,他们的独特责任就是明确地区分文字和行动。今天,构成主义者冒险去更多地关注文字,而不是现实。

然而,所有这些环境保护主义的概念都有一些是对的。历史总是有机会去整合这些概念。在历史的长河中,环境保护主义在某个时期更多地是国家管理的一种策略,但是在另外一个时期它又成为反对国家政治的一个流行的运动。正如弗兰克·奥古特在他大部头的博士论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在与空气污染做斗争的历史中,尤其是在早期,在美国和德国存在着非常不同的政治风格。在美国,他们拥有公民社会的优良传统,在很长时间内,公民的参与在争取清洁空气的斗争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在德国,它具有很强的普鲁士行政传统,从一开始环境保护就是国家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德国,20世纪初的自然保护运动也是在政府的领导下兴起的。从某方面来说,纳粹专政时期1935年的《国家自然保护法》意味着环境保护的一个高峰,今天,它是德国环境史上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弗兰克最近写了一本关于美国国家社会主义和自然保护的书。同一时代,即1930年代,在美国,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Roosevelt)总统领导的“新政”意味着第一个所谓的“保护”政治的高峰,尤其是土壤保护。同时,新政在美国国家官僚机构的兴起中是一个关键事件。从这一点讲,美国已经越来越“欧洲化”了。但是,一代人以后,面对环境污染带来的新的挑战,建立在与工业合作基础之上的传统的政府政治发挥不了作用了。无论是面对空气污染还是面对核危机带来的新问题,这里需要一种批判性的公众意见和公众压力。正如一个世纪以前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所指出的那样,这是一条普遍规则和历史经验,即没有来自外部压力的官僚机构在一段时间之后会走向瘫痪。1960年代,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环境保护主义在先进的工业国家成为了一种流行的抗议运动。

令人惊奇的是,在1970年前后“环境”突然成为世界各地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一部分归因于筹备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Stockholm)召开的国际环境保护大会。在环境保护主义的诸多故事中,我们会一次又一次地遇到1970年这个时间,这一年前后是环境史的转折点,在反对康斯坦茨水污染史中也是如此(在康斯坦茨,弗兰克和我的夏季大学就建立在那里)。1970年4月22日,美国环境保护主义者以壮观的胜利第一次庆祝了地球日。那时,美国还由于越南战争而处在极度的分裂之中,现在似乎由于对环境的共同关注而又重新团结起来了。同样是在1970年,美国的环境保护机构(EPC)成立了。同时,上层的、底层的以及由政府组织的环境保护主义开始了,抗议运动也开始了。1971年,绿色和平组织在加拿大的范库费尔(Vancouver)成立,在绿色和平的旗帜下,在大众媒体的眼中,环境保护主义成了一场英雄式的战斗和一场戏剧性的景象,在原子能时代,军事英雄已经落伍了,绿色和平组织创造了当今新的形式的非暴力英雄主义。

也许1969年8月举行的伍德斯托克(Woodstock)嬉皮士会议在环境保护主义历史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花朵般的儿童”在一种柔和的生活方式中长大,他们与自然关系亲密。马克斯·韦伯说,那些新的生活方式远较新的思想重要。如果马克斯·韦伯所言是正确的,我们应该来关注一下嬉皮士们,他们至今被环境史学家们完全忽略了,除了李·怀特(Lynn White)之外,他是美国环境史的创立之父,他在1966年的圣诞节演讲《我们环境危机的历史起源》中赞扬了嬉皮士。

1970年,西德新的内务部财政大臣汉斯德里斯·根斯切尔(Hans—Deitrich Genscher)第一次创立了“环境政治”这个概念,这是为了创造一个新的领域以引起更广泛的政治一致与赞同。然而,1974年之后,反对核能站的运动迅速发展,从而出现了“环境保护”这个相反的口号来反对政府。这是我们在环境保护主义发展过程中会反复遇到的具有讽刺意义的历史。

故事并没有结束。在德国,环境保护主义最近已经变成了“从运动到行政”。许多抵抗运动的成员,如哲哈德·斯哥特(Gerhard Schroder)或者约斯卡·福斯克(Joschka Fischer)选择了政治作为职业,并且一直升到了行政的顶层。起初,许多环境保护主义者反对欧盟的官僚主义,因为他们把一些标准强加进去,甚至强加到香蕉上(《供应布鲁塞尔的香蕉》是非政府组织(EURONATUR)的领导者们反对欧盟而撰写的一部非常具有争议性的书)。但是,现在欧盟已经发现了环境政治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领域,许多绿色组织对欧盟及其FFH(植物、动物、生境)行动都抱有极大的热情。FFH已经成为了自然保护反对农民抵抗的一个强有力的武器。环境保护主义者组织甚至已经变成了由欧盟资助的组织了。

然而,关于环境保护主义的故事仍然没有结束。即使是再坚强的环境保护主义者官僚体制在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也会有面临瘫痪的危险。我想,在这方面,马克斯·韦伯是正确的。在自然保护和农民之间不断增长的敌意已经成为环境保护主义中最坏的问题之一,这种情况不仅仅出现在德国。在墨西哥制度革命党(PRI)的统治之下,环境保护已经被做成了一种官僚战略,同时,环境保护也受到萨帕特主义者的抵抗运动的反对。受到官僚规则诱惑的环境保护主义永远不应该忘记,在民主政治中,需要一个广泛而受欢迎的合法化过程。即使是在非政府组织中,我们也能观察到时间推移过程中官僚化的进程。

我们不应该被“环境”这个词汇以及过多的“全球”视角所欺骗,从近处着眼,世界各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环境保护主义,认识到这种多样性非常重要。在一个地区,水保护是议事日程中的头等大事,而在另外一个地区却是土壤保护,在第三个地区是鸟类保护,在其他情况下有可能是反对空气污染。一百年前,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与美国著名的环境保护主义建立之父约翰·缪尔(John Muir)一起在约塞米蒂国家公园(the Yosemite National Park,美国的第一个国家公园)里散步,罗斯福惊奇地发现,约翰·缪尔仅仅对那些大树和高大的山脉感兴趣,而对罗斯福喜爱的小鸟毫无兴趣。另一方面,环境保护主义建立之母理查·卡逊(Rachel Carson)在她的著作《寂静的春天》(1962,很长时间以来这本书是美国环境保护主义的圣经)一书中描写了一幅悲哀的未来春天的景象,没有了到处唱歌的鸟儿,它们都被 DDT杀死了。1982年,西方报纸被一则消息震惊了,消息说在中国,鸟儿被有计划地消灭,因为它们吃了谷种。这则消息是真实的么?在德国,自五百年来就存在着鸟儿对农业是有害还是有利的争论,有利是因为它们吃掉许多害虫。热爱鸟儿的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后来在他的一本小册子中强调了“鸟儿的抱怨”! 转贴于

欧洲大陆的环境保护主义者们惊奇地发现,核能已经不是今天美国环境保护主义者讨论的议题,尽管在1960年代是这样的,但是1970年代,当美国的能源工业由于财政原因而从核能转移开的时候,原子能就不再是抵抗运动的目标了。另一方面,美国的环境保护主义者也惊奇地发现,今天许多欧洲的环境保护主义者甚至不知道理查·卡逊。直到今天,我们都不能够精确地知道到底谁是环境保护主义史上真正重要的人物,尽管这些人在其中扮演了突出的角色。对于美国的环境发展历史学家朱迪斯·莎普罗(Judith Shapiro)来说,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主张控制人口的马寅初,反对建造三门峡大坝的黄万里,都是中国环境保护主义的先驱者。这是真正的中国人的理解还是仅仅是美国人的理解?(一个中国新闻记者告诉我说,马寅初是众所周知的,而黄万里则被遗忘了。是这样的么?)

对于研究德国绿党的美国历史学家查林·斯普瑞特奈克(Charlene Spretnak)而言,皮特·凯琳(Petra Kelly)是德国绿党中最重要的人物。确实,皮特·凯琳是受人欢迎的绿党政治家,她在世界各地旅行,多次到过美国,但是在德国绿党内部,她越来越孤立,1994年她与男友巴斯顿(Bastian)(绿党成员,同时也是前将军)一起神秘地死亡,据推测可能是由于极度的孤立和挫折所致,也像是谋杀和自杀一起所致。琼斯卡·富斯克(Joschka Fischer)在最近的十年里已经成为德国绿党中最受欢迎的政治家,但是在他的内心中他是一个真正的环境保护主义者么?德国环境保护主义的真正的历史仍然正在被书写着,什么是真正有效的动力这个问题仍然没有答案。大多数其他国家的环境保护主义也皆如此。

此外,我们经常会在其他的政治和社会倾向中遇到环境保护主义,如1970年代的德国环境保护主义和新左翼结成了联盟,1980年代的台湾反对核能运动与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民主化运动结成了联盟。在许多情况下,环境保护主义并不仅仅是环境保护主义,它经常与其他的社会力量和目标结合在一起。然而,对我来说,需要重点指出的是,环境保护主义不再为某个政党或某个精英力量所垄断。即使是为了它的行动而需要敌人的绿色和平组织多年来也不再将单一的敌人作为他们关注的目标了。

对于强硬的“基础环境保护主义者”来说,“真正的”环境保护主义就是无私地为自然服务,其他所有的职业的“环境”运动都仅仅是环境保护主义的赝品。然而,我认为这种严格的定义并不是由历史的观点产生的。所有重要的历史运动都是在人类利益的驱动下发生的,这一点对于环境保护主义也同样正确。

还是在德国,人们似乎对这样的标注十分感兴趣,即在早期,“绿色”的动机经常是相当保守的思想者的特征。1945年以后,对于许多左翼者来说,“绿色”的动机有时呈现出“红褐色”的特征,就像纳粹主义的残余。马丁·海德格尔(Matin Heidegger,纳粹时期的哲学明星)展开了对技术的批判,他住在黑森林里,喜爱林地。伊斯特·琼格尔(Ernst Junger)写了一部关于一战的著名小说(In Stahlgewittern),后来他成了理查·卡逊的崇拜者。奥地利的林务官、前纳粹古色尔·斯格万伯(Gunther Schwab,“世界保护生命组织”的建立者)第一次尖锐地公开批评了核能。而哲学家伊斯特·伯劳斯(Ernst Bloch,前共产主义者,也是鲁迪·度斯克(Rudi Dutschke)的老师)领导了1968年学生发动的一场暴动,攻击资本主义并没有充分发展核能(现在,许多德国左翼主义者几乎不能相信这些事实了)。

因此,1970年是一个决定性的转折点,部分是由于它是欧洲的自然保护年,此时,环境保护主义失去了它的“红褐色”嗜好,并且被一种新鲜的国际主义和欧洲一体而代替。1975年2月28日,怀尔(Wyhl)地区的农民占领了计划建立核能站的地点,并且试图与警察对抗以保护这一地区。许多左翼主义者自然地被这些反核斗士鼓舞地充满热情,尽管起初他们从理论上来判断这种新的热情还有些困难(当时德国左翼主义者的知识界迫切需要这种理论)。

我是1968年代的德国知识份子,因此我自己也感到了对理论的需要,这种理论不一定十分复杂,也不一定都能适应任何情况。如你所知,我试图在马克斯·韦伯理论的基础上发现一个新的方法来揭示环境保护主义历史。韦伯教给我们的哪些东西是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有用的?我想,他告诉了我们:关注任何地方的环境保护主义的精英们(无论是在官僚主义中的还是在民众运动中的),关注强烈的情感,关注具有超凡魅力的领导,关注有特点的人群及其生活方式,关注精神的和宗教的因素,同时也要关注合理化的进程以及与经济趋向一致的过程(这并不意味着环境保护主义仅仅是利益的工具)。我想,遵循着这样的策略,我们也许可以写出一部全新的、比今天现有的更好的环境保护主义历史。

实际上,我们发现在许多国家的环境保护主义中都有一些具有超凡魅力的个人,但是他们的魅力存在的时间一般很短,而且仅在一个小圈子中有影响(但是这可以确切地说是韦伯魅力的特点么?),尤其是在早期,环境保护主义经常使人们想起宗教运动的某种形式,尽管它的目标是科学“生态的”基础(但是,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的,在时间的过程中,即使是宗教也通常都追求着这样或那样的合理性)。在我的朋友当中,环境保护主义经常与佛教的同情心联系在一起,佛教被认为是环境保护主义者的宗教(这一点有些令人怀疑)。

很明显,西方国家的环境保护主义已经成为新的知识份子精英们的要素之一(在中国也是如此么?)。我和弗兰克在夏季学校里招收的学生们都是经过德国国家奖学金(the Deutsche Studientiftung)选拔出来的尖子生,他们有时候表现出环境保护主义精英的意识,例如他们因关心世界的未来而节约能源,并且十分小心地管理垃圾。这一点与一般人不同,一般的人即使节约能源也不会想得太多。起初,在环境保护主义者中间,“生态与经济”对立的观点十分流行,在德国和美国就是如此,今天人们已经越来越接受经济和生态是可以同时并存的这种观点了。

1970年左右的环境保护主义真的全新了么?从历史学家的观点来看,在许多方面都不是这样的:在那时,几乎所有环境保护主义的要素都有很长的历史,即使不能追溯到更早的时期,也都可以追溯到19世纪。森林保护,无论是政府的还是地方社会的森林保护在德国都具有较长的传统,可以追溯到现代社会的早期;“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就是从18世纪德国的森林科学中衍生出来的。起初,“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经济学的而不是生态学的概念。1970年以后的新环境保护主义的真正流行是在1980年以后,那时德国的林地——“濒临死亡的树木”——正受到威胁。

“水资源保护”在19世纪末由于恐惧霍乱而达到了第一个高峰。1900年左右,欧洲和美国的许多城市展开了反抗烟雾的战斗。“鸟类保护”最初是19世纪末在英国形成的一个狂热的运动,动物保护也是如此。随着反对医药研究中活体解剖的斗争,动物保护成为一个具有进攻性的元素进入早期的环境保护主义中。在德国,著名的作曲家理查德·瓦格纳(Richard Wagner,许多赞赏者将其视为音乐教父)投入了反对活体解剖的运动中,并且赞赏对动物保持兄弟般的感情。同样,“自然保护(保护“自然的”景观)”约于1900年在几个国家同时开始。“技术安全”在蒸汽时代就已经是人们讨论的主题了。反对不健康食品的“消费者保护”也可以追溯到19世纪。这在德国尤其重要,在美国也是如此。1900年前后,物理疗法运动带着它的信条进入了“自然康复力”之中。所有这些倾向在1970年之后都成为新环境保护主义的要素。今天,人们遗忘了这个悠久的历史。

问题还是:新环境保护主义到底新在哪里?这里有三个答案:(1)所有这些单一的和孤立的要素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网络,如1900年左右,“技术安全”与“动物保护”完全无关;(2)在全球视角下形成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联系,这一方面归因于1960年代太空旅行和航空照片的影响(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太空旅行不仅打开了对太空的观察,而且更多地是打开了对我们的地球的视野),另一方面归因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推动;(3)大众运动和更加广泛的对环境主题的关注给环境保护主义赋予了一种政治力量,这种力量直到那时才被意识到。

然而,实际上,原先的那些单一的要素仍然有着他们自己的生命力,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如此。流行的运动喜欢将环境视为一个整体,然而在具体的行政管理之中,森林保护、水保护、反对空气污染等通常都是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的,它们有时相互冲突。在德国,自然保护的追随者们与新能源的追随者们发生冲突,前者认为后者安装的利用风能和水能的设备破坏了自然的一切。他们没有共同语言来讨论这些冲突的观点。近来,德国出现了原来的单一要素从环境保护主义中分解出来的倾向,然而在美国,被布什的行政击败的环境保护主义被激怒了,你似乎又可以看到新的力量正在集中的趋势。

这似乎是当代环境保护主义的中心问题:即在你的脑海中可能将自然视为一个整体,但是实际的行动却需要限定一定的目标。目前,似乎缺乏对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只能一步一步地解决。也许,环境史能对解决这一问题发挥一点作用——环境政治需要历史的意识,一个历史经验的知识。我的老朋友理查德·伍伯郝斯特(Reinhard Ueberhorst)是1979/1980年德国联邦议院“未来能源政策”咨询委员会的领导,他一次又一次地解释说,为了赢得环境政策的胜利,我们需要一种新的政治风格。德国前总理威利·白瑞德(Willy Brandt)在他的《创造民主》一书中写道,我们需要创造政策制定的新程序,而不是那种有着固定的位置、固定的对立界限、固定的朋友和敌人概念的旧政策。

今天,我们不应该忘记环境意识的早期版本:环境保护主义之前的环境保护主义。在1930年代和1940年代,几乎全世界都出现了对土壤侵蚀的恐惧和土壤保护运动,在美国部分是对沙尘暴现象的反映。今天,这种类型的环境保护主义几乎被遗忘了,至少在西方是如此(俄罗斯与此不同)。但是在将来,土壤退化也许会再一次成为最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史永远没有终点,我们不能预测未来,因此我们不得不保持谨慎。人类史与自然史一样充满惊奇,我想这是历史中最重要的一课。

在特殊的时刻和地点,环境意识与工业利益经常发生冲突,但是长远来讲,经济和生态是没有矛盾的,这就是历史学家的任务,即从长时间的历史出发来看待这个问题。历史证明,那些经济强大的国家,无论是15世纪的威尼斯还是19世纪的日本或近代以来的一些西方国家,都以较大的精力来保护他们的自然资源。整体来讲,正确地理解历史教训对环境保护主义来说似乎是令人鼓舞的。环境史并不仅仅是一个失败的历史,它还是一个具有很多胜利的历史(正如弗兰克·奥古特反复指出的那样),尽管目前仍然没有最终的解决办法。我想,历史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谨慎地、明智地并且始终保持小心地来学习新的教训的话,我们并不会被责难为衰败和腐朽。

Environmentalism Worldwide:Between Civic Movements and Bureaucratic Strategies

自然保护的意义篇4

关键词:本土化;道德实践;环境伦理

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是国内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学术使命和热点议题。关于什么是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以及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理论构建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的移植与释义、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生态阐释、中国现实伦理政策的理论提升是常见的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路径。理论来源于实践并要服务于实践,环境伦理学理论亦应如此。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就是要能够从中国的环保实践中发现问题并能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行讨论和解决,为本土的环保实践提供学理支持。因此,本土化不是从理论源流而是从理论解决本土问题的效能来看待的,只有能够推动本土道德实践的环境伦理学理论才是具有实践意义的本土化理论。

一、环境保护的道德实践与环境伦理学理支持

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要以问题为出发点,要面向中国环保实践中的问题来提出伦理理论,并且用理论推动和指导环保实践。也就是说,本土环境保护的道德实践是环境伦理要务是要激发公众自觉践行环保的道德动力。“所谓个体的内在道德动力,是指道德个体建立在一定道德认识基础上的自觉接受和践行社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力量。由于内在道德动力是以个体一定的道德理性认识为前提,以个体一定的道德自觉性为特征,所以它一旦形成,就是个体的一种主体力量,对个体的道德追求会有较深刻的驱动。”道德动力是促使道德行为的重要源泉,但道德动力又不是一般的心理活动,它是基于一定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才能产生的强大力量。因此,环境伦理学理论能否给道德主体提供正确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激发道德主体的道德情感,坚定道德主体的道德意志,是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关键。基于公众环保实践的践行度低这一本土问题的分析,在多种原因别强调环境伦理学理论的不成熟不到位不给力,不能主观臆断而需要有详细的学理分析,也期望通过对已有的环境伦理学理论对于中国本土道德实践的效能来寻求构建中国本土环境伦理学的思路。

二、自然具有道德地位的伦理论证

环境伦理学理论如何给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道德动力,早期的西方环境伦理学家最初探求的思路是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地位,其内在的理论逻辑是认为一旦论证了自然具有道德地位,人对待自然的道德态度就必须发生变化,就应从占有、控制、压榨和破坏自然的态度转向敬畏、尊重、感恩自然的态度,通过公众对自然道德态度的改变来形成保护环境的道德动力。早期的西方环境伦理学家从不同的角度,依据不同的伦理学理论基础,对“自然具有道德地位”这个命题展开了论证。

彼得・辛格(Peter singer)以功利主义伦理学理论为基础论证动物的道德地位。按照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理论,一个事物是否具有道德地位是看其是否具有感受快乐和痛苦的能力,因为功利主义理论认为凡是带来快乐的事物就是善的、道德的,凡是带来痛苦的行为就是恶的、不道德的。感受痛苦和享受快乐的能力是一切存在物拥有道德地位和道德身份的前提条件。辛格说:“如果一个存在物能够感受苦乐,那么拒绝关心它的苦乐就没有道德上的合理性。不管一个存在物的本性如何,平等原则都要求我们把它的苦乐看得和其他存在物的苦乐同样(就目前所能做到的初步对比而言)重要。如果一个存在物不能感受苦乐,那么它就没有什么需要我们加以考虑的了。这就是为什么感觉能力是关系其他存在物的利益的唯一可靠界限的原因。”按照辛格的这个看法,动物显然具有感受快乐和痛苦的能力,因而也显而易见地具有道德身份和道德地位,在这个意义上,动物和人一样是道德行为者(moral agent)。从理论促进实践的角度,辛格的动物保护理论在西方掀起了动物保护运动,对西方公众改变对动物的道德态度、采取素食主义、不穿动物皮草等道德实践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在西方社会文化和背景下,动物解放理论具有其西方本土的环境伦理学理论效能。

汤姆・雷根(Tom Regen)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地位从动物权利论开始。动物权利的伦理学理论基础是天赋权利。天赋权利是西方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的基本理念,只要论证了自然界事物具有天赋权利,人类就必须像尊重他人的权利一样尊重自然事物的权利,而不得对动物及自然界进行任意挞伐。循此思路,汤姆・雷根以权利主体的不断拓展为线索,指出在美国的权利斗争运动史中,先是黑人通过反对种族歧视的运动获得了基本权利;接着通过反对性别歧视的社会运动,女性获得了基本权利。按照自由主义的权利拓展路径,下一个要进行的就是反对物种歧视的运动,通过反对物种歧视,动物和自然界将获得基本权利。动物和自然界的花草树木、岩石河流、飞禽走兽获得基本权利,也就意味着在道德上获得了被尊重的地位。对于动物保护的道德实践而言,动物权利论援用西方的权利概念作为道德理论的基础,对西方的公众具有非常强的激发力和号召力。动物解放论和动物权利论一道,促进了20世纪西方国家声势浩大的动物保护运动,对西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道德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学理支持和精神动力。

除了趋乐避苦的善恶感受能力和天赋权利的伦理学理论基础,一个事物是否具有内在价值也是该事物是否具有道德地位的重要标志。如果一个存在物具有一种自身内在的、不以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为目的的内在价值,人们就应该道德对待该事物。早期西方环境伦理学家依据西方传统思想中的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的理论,把它运用到自然事物方面,肯定自然事物具有不以人类的偏好和利益为转移的内在价值,提供了一种自然具有道德地位、人们应该尊重并善待自然的道德理由。具体说来,自然事物具有先在性、自在性、自为性的特点。所谓先在性,是指许多自然事物是先于人类数万年就存在的,在自然事物存在之后才进化出人类,自然事物先于人类存在。自在性是指自然事物的成长几乎与人类无涉,在人类不曾干涉过的自然界,花草鱼虫自在地生存繁衍,生生不息,并不以人类的喜好为喜好。人类根据自己的需要对自然事物进行了利用,但并不能改变自然事物本身的自在性。自为性是指自然本身就是自身的目的,自然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要才存在的,而是为了自身的自我实现而生存变化的,自然自身即目的。早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中就具有内在价值的意思,在西方思想传统中内在价值一直是比较有力的道德说辞,论证了自然事物具有内在价值,公众在自然中活动的时候就必须尊重小草、小花、斑马、野鹿自身的内在价值,也为西方公众参与自然环境保护提供了一定的道德动力。

不仅是传统的伦理学、政治哲学的思想资源被用来证明自然具有道德地位,为公众参与环保实践提供道德动力,现代科学特别是生态科学也被伦理化为环境伦理学理论。生态学认为,自然是一个整体、有机、相互联系的大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每个自然事物都与其他事物息息相关、共生共荣。同时,每个自然事物都为了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和美丽作出了自己的生态贡献,因而具有生态系统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人类并不比生态系统中的其他事物高贵,人类也是生态系统中的一员,而且在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和美丽方面的能力与自然事物相当甚至不及。在这个意义上,自然事物与人类在生态系统上是平等的,并且衡量事物的价值和地位不应以人类的偏好和利益为中心,而应该以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为中心,是为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理论。美国大地伦理学利奥波德在大地伦理学中论述道:“当一个事物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存在物有助于维护生态共同体的平衡时,它就是有价值的,反之就是负价值的。生态价值的观念打破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自然存在物因其生态价值具有内在价值而具有道德地位。近代以来,科学取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凡是科学上正确的在道德上也具有比较强势的地位。作为现代科学的生态学为伦理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当生态科学的思想方法和价值倾向被赋予伦理学意义后,就对公众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观念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也促进了用系统性、整体性的思维从事保护环境的道德实践。

通过对自然进行“道德赋值”,提升自然的道德地位来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道德动力的伦理论证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的文化氛围中产生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在环境保护运动的初期对于公众转变对待自然的道德态度,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运动有一定的激发作用。但是,这样的伦理论证本身存在着许多理论困境。在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地位的理论构建中也提到人,但是其谈及人的语境通常都是以普遍的全称代词“人类”出现,对于国家、民族、地域、个体的人未有细致的研究。而且,在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中,人作为德性主体所具有的内在道德品质、道德修养、个体美德等通通失语。相反,人通常是无知、自大、狂妄、贪婪、短视、急功近利等不道德的形象,有意无意地抬升自然的道德地位和贬损人的道德形象成为早期环境伦理学理论字里行间隐含的意思。这样,早期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就形成了一个“道德的自然和不道德的人”的论证逻辑。尽管对自然的重视和人类以往行为的反思和批评是必要的,但如果以“道德的自然和不道德的人”的逻辑建构的环境伦理学不但是不客观的,而且是毫无希望的伦理学。以这样的伦理学思路也许可以对盗猎者、伐木者等人类群体中贪婪无厌、漠视自然的人提出批评,但无法对像徐秀娟、索南达杰、梭罗、卡逊等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表现出独特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的人作出解释,也无法激发和号召更大范围的公众自发内在地积极从事环境保护活动。

三、人类具有保护环境的道德能动性论证

意识到通过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地位来实现激发公众从事环境保护的道德动力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有些伦理学家把视野转向对人的关注,并且提出早期西方环境伦理学家对自然具有道德地位的论证逻辑是“人未到场”的环境伦理,环境伦理应该从以“自然”为起点的逻辑论证转向以“人”为起点的逻辑论证,也提出了环境伦理学应该是建立于新型人道主义基础上的伦理学,是以激发人关爱自然的内在道德自觉为主的环境伦理学。一些环境伦理学则对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地位的论证逻辑的规范伦理倾向进行了批评,提出从美德伦理的角度来关照自然,认为人道德地对待自然的理由在于人自身对自我的认识、对自身的道德要求,即便自然存在物本身不具有内在价值也尚未发现重大的工具价值,有德性的人仍然会基于自身内在的德性而道德地对待自然,其行为的最终依据是其自身的德性使然,而非假以自然本身的价值变化或权利获得。“人为自然存在物承担道德义务的依据,并不必然是自然存在物有无道德地位、是不是道德主体,而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有没有人之为人的本性,人能不能为自己的作为人的存在做出承诺,能不能成为生态道德的主体。人的自我品格、生态德性较之自然存在物的道德地位更具有优先性。”罗纳德赛德勒说:“拥有环境美德的人比没有它的人生活得好,因为他们能从他们与自然的关系中找到奖赏、满足和舒适;他们的品格――他们能够欣赏、尊重和热爱自然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得到这些益处。”对于环境美德的拥有者来说,拥有这种品德不只是为了保护自然,而是能够培养出可以从多方面的好中悦纳和欣赏自然的品格特征。环境美德的伦理论证就是努力说服人们,作为一个有德性的人,其稳定的道德品格包含着随时行动的意向(disposition);相对于人们对规范的认可与遵守而言,德性在道德行动上已经是规范内化的结果,是能够促进道德实践的恒定动力源泉。环境美德要进一步论证的是,人具有敬畏自然、关爱自然的道德品质,这种德性可以直接、持久、恒定地促进公众保护自然的道德实践,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实践的道德动力。

深层生态学理论从人类需要的最高层次――自我实现来论证环境保护的道德动力来源。深层生态学的自我实现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际自我实现,而是在体悟到人属于自然生态共同体意义上的生态自我实现,是大写S的自我(Self)。深层生态学认为,在以往自我的概念中,自然被遗忘了,我们最亲密的环境、我们的家园(我们作为孩童归属于那里)都被忽略了。因此,奈斯提出生态自我(ecological self)的概念。生态自我要认识到我们是与自然事物一起生活在生态共同体中,在这种认同中我们能够达到大写的自我实现。而且,生态自我的自我实现不仅要加强对自然事物的认同,还要努力提升自然事物的自我实现,按照“活着和让他物活着”的原则来帮助其他事物的自我实现。在拓宽和加深我们的自我时,每种事物都可以达到利他主义――忠诚、道德地为他者考虑。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自我实现是人的一种最高层次的需要,也是具有深刻道德意义的需要;与生存的需要相比,自我实现的需要被赋予了更多积极向上的意义,正当、积极的自我实现也被视为是好的、善的,能够激发人的超越外物干扰而具有恒久力量的一种心理机制。用人们生态自我的自我实现力量作为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道德动力,遵循了从人自身出发来寻求道德动力的思路,并且将从深层寻找人们参与环境保护的心理能量作为道德动力。在道德实践中,西方有许多深层生态学者(包括诗人、登山者、文学家等)有过与自然融为一体的道德体验,更容易成为保护环境道德动力的实践者。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实践特别是环境保护的运动还存在着一个道德动力,即对环境正义的诉求。环境正义理论为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实践特别是抵制非正义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运用了正义理论来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实践动能。环境正义理论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分配的正义,二是承认的正义。分配的正义是指环境资源的分配和环境负担的承担的正义。在环境资源的占有和环境负担分配不公平的情况下,公众会积极参与环境权利的维护以及相关的环保社会运动,“邻避运动”就是典型的环境正义激发人们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运动的形式。但是,“邻避运动”与“公有地悲剧”一样都存在着环境的公共性和外部性最终谁来承担的问题。仅仅用分配的正义所激发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环境问题在社会层面上的公正,但是从公共环境的改善方面还有待完善。分配的正义是指对环境利益的分配,带有一定的物质利益色彩。承认的正义是指环境利益的分配不公必然隐含着那些承担环境恶物的群体从道德上不被尊重和认可。与一般的环境利益受损对公众产生的反对环境恶物的力量而言,承认正义更能激发出公众作为人希望得到尊重、承认的内在尊严,激发公众反对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积极保护环境的道德实践。这种力量既具有一定的现实利益,也具有深层的人格尊严的力量,其强大的道德动能已经在“邻避运动”等环境运动中得到了证明。

四、面向道德实践与援用本土资源的本土化理论构建

之所以不惜笔墨梳理和分析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的理论逻辑、伦理学基础及其与公众道德实践之间的关系,是想为中国的环境伦理学本土化提供两个视点:一是将为本土的道德实践提供学理支持作为环境伦理学理论的理论旨归,也就是说,环境伦理学理论不能仅仅满足于理论的标新立异、流派纷呈,最重要的是能够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道德实践。在此意义上,上述的环境伦理学理论在中国的学术界、思想界以及公众的环境道德宣传教育中已经或多或少体现或者渗透出来了,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公众的环保道德实践。譬如68家动物保护组织联合反对在鸟巢举行斗牛比赛,其反对观点的伦理基础主要是斗牛的血腥、残忍以及斗牛所忍受的痛苦;爱鸟人士呼吁保护候鸟迁徙则从鸟类与生态平衡关系的伦理向度进行论证等。以此说明,环境伦理学理论的生命力和理论贡献在于其不断地转化为环境保护道德实践的理由和动力,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应该紧紧围绕公众环保实践的道德动力这个关键点。更确切地说,紧紧围绕在《全国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调查》中所揭示的践行力度低及其背后的思想根源做文章。另一方面,公众的环保践行度低也说明目前的环境伦理学理论还有着不足之处,最起码的不足是没有切实把握住中国公众的道德心理和行动逻辑,没有实现本土化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互动。二是充分援用本土思想资源作为环境伦理学的思想源泉。纵观前述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所援用的理论基础,功利主义理论、内在价值论、天赋权利论、生态学、美德伦理学、自我实现理论、正义理论等,都是具有浓郁的西方哲学伦理学基础和西方文化以及社会心理基础,正是在这样的文化氛围和心理基础上,才能推动西方社会的环保运动,并深刻嵌入到公众的日常行为实践中。

自然保护的意义篇5

关键词:生态旅游;开发;保护

一、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现状

自然保护区是人类从对自然的不断索取和破坏的经验教训中,逐渐认识到自然界的承受力和保护自然的重要性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自然区域,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具有典型意义的自然景观地域、丰富的物种资源分布区、珍惜动植物的分布区、能揭示内在自然规律的特定风景区、名川大河的水源涵养区、具有参照标准的地质坡面和化石群产地以及一些人们至今尚不能认识的再探索自然中有特殊意义的自然区域。

二、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开发既是一种保护又是一种干扰,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开发将改善、美化其环境旅游收益也为其保护创造了经济条件。但另一方面伴随生态旅游开发而带来的环境污染、一些游人的不文明活动及行为、外来文化的冲击等都会对其资源造成干扰。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和保护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两者是辩证的矛盾统一体,并在辩证联系中共同改善其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关系,推动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1、保护是开发和发展的前提

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是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一旦破坏殆尽,自然保护区将失去保护的必要,也就无开发可言了。因此,保护是开发的前提,是当前的迫切任务,并且资源的保护还贯穿在开发的整个过程中,这是由开发带来的负面效应所决定的。

2、开发是保护的必要体现和保护区发展的基础

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看,资源保护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因此,资源必须经过开发利用,发挥其功能和效益,也才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只有通过开发才能得以体现,以环保、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生态旅游已成为自然保护区发展的新方向。

3、 开发本身意味着保护

合理的、科学的对自然保护区开发,对自然保护区资源环境进行改善、美化、增加其可进入性;同时一定的开发促进其旅游发展,带来的旅游收益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返回自然保护区。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开发意味着保护。

4、过量保护不利于开发

因担心开发造成破坏,而"防患于未然",易导致片面强调保护,从而忽视了对资源的开发。过量的保护而没有对资源的开发,就不能体现出资源本身所具有的价值,自然保护事业也就得不到发展,在自然保护区保护过程中,不能一味地固步自封,应适时、适地、适量地进行资源开发。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保护和可持续旅游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复杂过程。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和保护,需要政策支持、引导和适度的管理力度,以规范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和保护。适当的政策和旅游宣传教育,可以使社会形成开发保护的共识,使旅游从业人员成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和保护的先锋,使旅游者成为文明的资源保护者。同时,旅游资源环境是社会、自然环境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有必要与整个旅游大环境协调一致,以形成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整体,进行综合开发和保护。

三、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对策

1、实施可持续旅游发展战略

保护资源与环境,并最大限度地增加旅游者享受乐趣和给当地带来效益的同时,把旅游开发对所在地区的消极影响维持在最小限度内,是可持续旅游资源发展的主要指导原则之一。显然,发展(即满足现在需要)与保护是可持续旅游发展的一对核心,这与自然保护区开发与保护是相吻合的。可见,可持续旅游发展也应该成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和保护关系问题的衡量标准之一。

2、加强科学研究

在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与保护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应该对旅游环境承载力、旅游开发的影响等进行系统研究,为和谐平衡的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模式提供理论依据,这是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第一步。

3、努力开发和推广绿色旅游产品

狭义的绿色旅游产品指生态旅游产品,如森林旅游、负离子吸附区等;广义的绿色旅游产品则指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旅游产品。绿色旅游产品的开发本身就是以资源保护为前提和核心的。

4、取之于资源,用之于资源

开发生态旅游后的部分旅游收益,应该用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改善和美化资源环境,从而符合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原则。

5、导入知识经济内涵

知识经济是一种以高新科技产业群为支柱,以信息产业为龙头,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新型经济。导入知识经济是新时代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要求,也是旅游业参与国际竞争、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经之路。

6、实行资源开发和保护中的"科技兴旅"战略

资源的开发应该在调查基础上应用现代技术进行可行性论证,制订开发总体规则,以保证开发后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运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对珍贵的自然、人类遗产进行保护,减少旅游资源的自然损失,延长其生命周期,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7、保持并增加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一般来说旅游资源都凝结着人类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历史文化的集中体现,文化内涵是旅游资源的生命线,保持并尽可能地增加资源的文化含量,也将成为资源开发和保护的新的价值取向,是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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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的意义篇6

一、概念、范畴定义

(一)生态环境意识本调查研究的指向为“市民生态环境意识”,笔者将生态环境意识定义为:是人们对自然生态自身及人与自然生态的关系(生态环境问题)相关方面的了解、领悟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态度、行为动机、行为能力。生态环境意识构成可以简略分为知识、态度、践行三个方面,之所以将生态环境方面的践行活动纳入调查研究,是因为践行是知识、态度的延伸,也是特定的认知与态度的反照。本调查研究着重于大众层面的感知、态度和行为倾向。在大众语境下“环境意识”与“生态意识”涵义相近,但在学术语境下“环境主义”和“生态主义”通常有“浅绿”与“深绿”的差别(见下述“浅绿”与“深绿”的论述);而环保意识则是在上述环境意识的基础上产生的保护环境的认知、态度、潜在能力的概括表述,是具有正面价值取向的环境意识;目前国内多数环境意识的调查研究集中在“环保意识”上,但在当下“可持续发展”的主流意识主导下,这种“环保意识”,与国际上主流的主张反人类中心主义、反过度工业文明、反“现代性意识”、反消费主义的生态主义思潮和运动的价值取向往往相反。在这种“可持续发展”主流意识主导下的“环保意识”研究的通常缺陷是,其一,对环境保护的真正意义不作追问,而常常将环境保护的意义困囚于为人类的发展的需求上;其二,这种研究所倡导的人类中心主义环保观的价值取向对民众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实际上可能在起到一种误导的作用,使民众更远地偏离真正的生态意识。

(二)知识、态度、践行生态环境意识从知识方面表现为对生态环境和环境问题的感知、了解和领悟;从态度方面则表现为情感、价值取向和行为倾向;是了解和领悟的自然延续;而保护生态环境相关的践行是知识、态度、行为倾向的进一步延伸,可以反映出行为主体生态环境意识的特点、方向、强度等;对上述生态环境意识的三个方面我们也以知晓、认同(对生态价值观的认同)、践行来简略表述,同时也就有了知晓度、认同度、践行度的量化(强度)概念。

(三)“环境素养”与生态环境意识美国学者Roth在1968年首先提出“环境素养”(Envi-ronmentalliteracy)的概念,后来联合国出版物中曾以全人类环境素养(Environmentalliteracyforall)为题,将环境素养描述为“全人类基本的功能性教育”,可提供“基础的知识、技能和动机,以配合环境的需要”,并“有助于可持续的发展”。Roth认为有环境素养的人具有下列特征:(1)对整体环境的感知与敏感性;(2)对环境问题了解并具有经验;(3)具有价值观及关心环境的情感;(4)具有辨认和解决环境问题的技能;(5)参与各阶层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后来其他国外学者又补充了诸如“具有补救环境问题的策略知识”等环境素养内容。其实“环境素养”含义与本文生态环境意识的含义极为接近,因而本调查研究在设计市民生态环境调查问卷和访谈调查纲要时参考了Roth和联合国组织提出的“具有环境素养的人的特征”之内容,并结合本调查具体目标,设计了调查研究具体内容。

(四)自然亲和力人对大自然的亲和力源于人类本有的自然属性,源于先天的本能,这种本能表露人类自身是大自然不可分割的有机部分,亲和自然是人自身对大自然回归和再认同的内心渴望的表现。因而,在人的生态环境意识中,对大自然的亲和力是最底色的、最纯真、最真实的部分;亲近、向往和敬重自然生态是最具指标性的生态意识组成部分;与之相反,不爱自然,价值指向或多或少已经偏离人类的本性,诸如“征服自然”“向大自然开战”的理念,以及贪婪无度的消费主义,正表露了人的生活方式的异化和人性的异化。本调查研究将自然亲和力设为生态环境意识的重要标准之一,作为测试市民生态意识的“纯度”和真实度的重要指标。

(五)“浅绿”与“深绿”在较为正式的学术语境表述中,环境主义与生态主义(以生态整体主义包括“深生态学”为代表)是有较大区别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虽然它们都提倡保护环境,但在为什么保护环境的出发点和目的上是不尽相同的。环境主义(或“环保主义”)从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出发,以人类的需求和利益为唯一或主要诉求去保护环境,以延续人的利益的不断满足;而生态主义把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作为最高价值,而不是把人类的利益作为唯一的出发点,把是否有利于维持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谐、稳定、平衡和可持续性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价值尺度,进而以此作为判别人类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以及科技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意义的终极标准。真正的生态主义强调自然万物的自在价值和生命平等权利,而不是仅以人类的需求为出发点来考虑对自然生态的保护;它反对以人类的利益为唯一出发点来对待自然,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上述两种理念均被视为绿色意识,但环境主义通常被称为“浅绿”而生态主义则被称为“深绿”。如上所述,“深绿”的生态主义的特征之一,就是主张动植物以及地球生态系统本身具有的不以人类的需求为转移的自在价值和主体权利。在本调查研究中,我们虽然将上述两种意识均视为生态环境意识或“绿色”意识,但也关注了调查对象在“浅绿”和“深绿”上的差别。

(六)影响因子关于生态环境意识的生成及其变化的影响因素长期以来一直有多种解释,本调查研究执行人从以往的经验观察、研究以及文献研究推断,在我国现阶段,影响制约市民生态环境意识的生成和变化的两个重要直接因素是市民的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广义的“发展观”(包括消费观)。为证实该推断,本调查在调查研究工具中设有相关求证问题。

二、调查研究结果及分析

(一)总体生态意识水平、状况1.经过抽样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我们发现,无论是参照Roth的“环境素养”的要求所进行的综合调查评估,还是按照本调查研究执行者设立的“综合评价表”对样本问卷的量化分析评价,西安市民的整体生态环境意识处于中下等水平。本调查对生态环境意识的综合测度,规定环境意识综合指数的阈值为0至100分,根据多方文献检索和分析研究,确定评价级别如表1所示:2.从知晓、态度方面来看,综合调查显示:(1)西安市民对生态环境及环境与人类活动的相互影响的知识、知晓处于中等水平;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同度处于中上水平;(2)然而关于态度、价值观方面的综合调查评价显示,西安市民对环境保护的价值、意义认知有限,缺少积极、主动、深入的认知和相应的价值观,其环境意识基本属于“浅绿”水平;同时受其他认知因素干扰市民对环境保护意义的认知、认同方面存在许多混乱与不足;(3)与以往的相关调查和经验观察一致,市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度、认同度与市民的受教育程度有较强的正相关性,但践行度与教育背景没有明显的相关性。3.践行度较低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对是否参与过“生态环保公益活动”和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活动的问题中,平均只有8.76%的人回答“经常”参与,20.72%表明“有时”参与;同时,对是否有过“对污染环境的事情采取阻止等方式的行动”的问题,只有很低比例的参与者回答“经常”有(11.16%),或“有时”有(23.11%)。对比整个知晓度部分的综合平均分值(53.28%)和认同度部分的综合平均分值(58.22%),践行度分值明显偏低(46.49%);同时,对比一下市民在问卷中多数(70%以上)认为环境问题“很严重,不能忍受”的数据,这些都显示了突出的知晓度、认同度高而践行度低的“知而不行”的特点。4.综合评价总体特点:(1)总体综合分值不高,知晓度、认同度高,而践行度低;(2)对生态环境价值及环境问题的认知、认同处在浅层次;(3)环保意识中功利性过强,而缺乏天然自然亲和意识。

(二)自然亲和力缺乏与自然自在价值的认知不足在访谈和问卷调查中我们均发现,市民的生态环境意识中的一个特点是,很多市民已经失去对大自然的天然亲和、向往,对“山川秀美”的价值已经缺少应有程度的认同,对自然物的自在价值认同度也较低;首先,这表现在很多受调查者普遍变现出来的对“现代化”的种种标志物的过度憧憬、崇拜;而对现实中存在的严重的雾霾天气缺少应有的、有足够强度的敏感反应。(2013年全国70多个空气质量监控城市排名中,西安市总体排名在倒数后十名中);对城市及周边缺少原生态的绿色景观多数人比较淡漠;总之,喜爱“高楼大厦”而淡漠“青山绿水”的价值偏好普遍且突出。在本次调查研究的问卷中,在问及对居住环境选择的意愿,面对“绿色环境”和“方便”的取舍中,只有少数人态度坚决地选择了具有清新空气等指标的“绿色环境”(22.3%)。而多数人表现出迟疑,或选择了“方便”,这当然是现实生活压力的写照,但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疏离自然的价值取向;其次,从对动植物的自在价值和生命尊重权的认知、态度来说,多数市民的“环境意识”显然还没有延伸至这一层面;多数人基本上还没有关于“动物道德权利”的概念。在关于牲畜“人道屠宰”的问题上,通常受调查者只觉新奇好笑;而在回答“你对食用珍稀野生动物或使用珍稀野生动物制品的看法”时,50%以上的受调查者没有强烈的反对态度;而对于对人类没有直接价值的植物(假设的某种草)的看法,有将近一半(45%)的人不认为其具有保护价值(生态价值);总而言之,多数人谈及环境保护,更多关注的是如何“可持续发展”、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而较少流露对自然生态本身多样性价值的认同和对之损毁的担忧;多数市民其“环保意识”中充斥着功利色彩;我们认为,自然亲和意识,是生态环境意识的“纯度”的测试器;从此角度观察,西安市民生态环境意识“纯度”不高,其生态环境意识,带有明显的“被教育出的”的特点。

(三)保护环境的意义和动机在关于什么是“环境保护最重要的意义”的问答选择中,有47%的受调查者赞成环境保护的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征服自然、改善自身生存环境,不断满足发展的需要”的说法;有超过一半的人赞成环境保护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人类能控制自然,更持久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说法。同时有超过三成的受调查者不赞成“环境保护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人类平等尊重所有的生命形式”的说法。这都表明多数市民的“环境意识”还是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之上,而没有升华为基于真正的生态主义价值观的“生态意识”。另外,在问卷设计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最重要的意义的一组问题中,本问卷采用了对同一问题设立“正题”和“反题”的测试法,即设立两组价值指向相反的问题。例如“环境保护的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征服自然、改善自身生存环境,不断满足发展的需要”对比“环境保护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保护地球生态系统的稳定、平衡、可持续性”等相对的问题,结果有79%左右的答卷人同时选择了价值指向相反的答案,其中46%左右的受调查人出现同时“很赞成”价值指向相反的观点,出现价值指向的“严重背离”。这都表明,市民在环境保护的目的、意义上认知不清,或存在着普遍的困惑。

(四)公民意识的缺失对生态环境意识及环保践行度的影响公民意识本质上是一种主人翁意识,当市民具有主人翁意识(并具体化为市民意识—“我是西安人”)时,其“小我”就会升华为“大我”,其行为就会体现出一种主动性、自觉性,这时自然会衍生出社会行为中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参与意识等;调查研究时我们发现公民意识水平低,或者说市民主人翁意识缺失或淡薄始终是影响整个西安市民生态环境意识状态的重要因素。如本文前部分所述,市民生态环境意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知晓度、认同度较高,而践行度较低,正所谓“知而不行”。究其原因,主要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所致。环境保护意识本质上是一种“为大众,也为我”的意识,环保行为本质上又是一种具有很强“外部性”的行为———即“利益外溢”的行为。当个人付出与个人回报不对等时,一个缺乏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人是很难自觉去参与环保的。例如,在问卷中关于废旧电池处理问题,问及“是否知道废电池有害环境,及是否会将废电池扔进回收箱”时,有37%左右的受调查人回答“知道但没有做”、或“没想过这事”,考虑到西安市“废旧电池回收箱”本身设施就不完善等因素,我们调查者推断实际“知而不为”的比例会比调查表所统计的比例更高。究其原因,正如调查中所显示,是因为人们觉得“麻烦”“费事”。当维护公共利益需要付出个人成本时,人们的公民意识强弱就会左右其行为选择。

(五)现有扭曲的“发展观”对生态环境意识的影响这里我们所指的“发展观”是广义的发展观,是指当下以“发展观”为核心的系列现代性话语,包括发展、进步、现代化、GDP主义、消费主义等等这种“现代性意识”。在整个访谈调查中我们自始至终感觉到来自于发展与环保的冲突的“气息”,感受到这种冲突所引发的“犹豫”与“困惑”。问卷调查中在问及对“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矛盾”的态度时,在(1)“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宁可放慢经济发展速度”(2)“发展与环保应该兼顾”(3)“发展是根本,兼顾环保”(4)“要看具体情况”四个选项中,只有26.6%的受调查者选择了“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宁可放慢经济发展速度”这一选项,这一结果彰显了近年来的唯GDP主义的“官方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力,同时也表明了“发展”“进步”等现代性意识对绿色意识的“对冲”和影响。为什么这种“现代性意识”会造成对生态环境意识的显著影响呢?首先,这种以发展观为标志的“现代性意识”是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体系之上的,在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思维逻辑下,只有人是万物的主宰,自然万物的价值只是满足人的需求,因此“发展”等“现代性意识”本身的内在价值指向本就隐含着对“自然价值”的否定。在大自然已经沦为“原料库”和“垃圾场”的情形下,人类的每一个“发展”“进步”都可能引发大自然的“退步”,由于这种发展、进步等“现代性意识”包含着人类顽固地将自然视为对象物、并对之进行功利算计的意识,这必然影响人们对自然生态的态度并引发对大自然的离弃;具体说,扭曲的‘发展意识”、在内心深处对天然的生态环境意识的对冲,必然会降低市民的生态环境意识水平。其次,进一步说,随着当代生态环境意识的日益觉醒,多数人并非不明白保护自然生态价值的意义,但是“发展”与“保护”本身的矛盾是一种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发生着的现实的矛盾,这种矛盾引发的困惑必然要反映在我们的意识之中。在上述对“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矛盾”的态度的问答中,选择“发展与环保应该兼顾”和“发展是根本,兼顾环保”的受调查者共占了64.5%。这种对“发展”的不舍不弃而又想“兼顾”的心态,正是价值观上矛盾困惑的写照,同时也表明了“发展观”正是当下左右人们生态环境意识生成、变化的最主要和最现实的影响因素。这种“二难选择”具有普遍性,所以在建设和培育现代生态环境意识的当下,如何纠正扭曲的“发展观”,反思“现代性意识”对人性的异化,滤清“发展”真正的含义和价值,以“生态理性”冲抵或者替代极端的“经济理性”,这是市民生态环境意识培育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

三、结论与总结

自然保护的意义篇7

一、伦理、道德与法律

研究环境刑法的伦理支点,首先有必要研究最基础的伦理。从西方的词源含义来讲,伦理一词,源于希腊语thos,意思是品性与气禀以及风俗与习惯。但从我国的词源学上讲,伦泛指人与人之间的客观关系,理即蕴涵事物本质的一种条理,伦理就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关系中的应有条理和顺序。所以,我们可以把伦理理解为存在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一种合理和基本的秩序。伦理与道德这两个概念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我国,都被不同领域的学者不同程度的界定过。从哲学的角度讲,道德是有层次的,伦理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道德的共识[1]。由于人们的语言习惯问题,道德经常用于个人和比较生活化的场合,伦理则具有团体和相对正式的色彩,但二者表达的意义相近¹。法律与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中两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二者之间存在着相通之处和必然的联系。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归属,几乎每个法律条文背后都是由道德来支撑的。任何法律规范都需要道德的支持,需要伦理的铺垫,法律只有符合道德,体现伦理,才能称之为法律,否则该法律不仅得不到人们的认可、尊重与信仰,形同一纸空文,甚至会被世人所唾弃。

二、研究环境刑法之伦理支点的价值

(一)环境刑法与环境道德存在断层现象法律不应独立于道德,而是与当下的伦理和道德保持同步。环境刑法作为生态法制体系最后的也是最有力的保障,理应更应具有道德说服性,然而自从1997年5刑法6设立环境犯罪专章后,一直固守传统的人类利益中心主义,对于自然和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环境刑法难以实现其预防功能。这与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以及环境犯罪对环境和社会的危害性是很不相称的,当然也不会符合当下保护生态环境的道德共识。虽然我们颁布了5环境保护法6,也实施了环境刑法,虽然我们热衷环境法治建设的目的是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然而法律的实施并没有阻止环境的恶化。现代环境法治中所需道德因素的缺失与滞后是根本的因素。对环境的破坏就是对人类环境权和环境利益的侵害,破坏环境已经不能被认为仅仅是-禁止之恶.,已俨然可以被称为-本质之恶.,因为它已然包含着道德责难的内容了[2]。我们立足于环境灾难的现状制定法律以期改善和保护环境,但是我们在立法、执法与司法中的注意力集中在了我们人类传统利益的保护与弥补上。环境法律与环境道德的脱节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制定环境法律的目标与价值,不得不重新探寻符合现代环境法治的伦理与道德。

(二)环境伦理的建立意味着对自然的爱与尊重传统道德观把道德关怀的范围局限在了我们人类,造成人类与自然绝对对立的的假象,成为人类对自然肆意破坏和利用的原因之一。人类社会发展早期,人类敬畏自然,对它顶礼膜拜,随着生产经济活动的广泛开展和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人类就将自然和生态规律置之于不顾,自私的固恋着人定胜天的想法,开始对自然进行挑战,进行征服。大自然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垃圾场与原料库,自然生态环境逐渐失去了平衡,人与自然的冲突也日益尖锐。当自然以恶劣、狰狞的一面来与人类的破坏进行对抗时,当环境的恶化已严重危害到人类的生产生活时,人类才开始冷静,开始动摇。人们忘记了,人既要生活在社会中,也要生活在自然中,既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着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环境伦理突破了传统道德观中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提出了对人与自然关系进行道德调整的要求。自然界孕育了人类,没有自然就没有人类和人类社会。人类同其他物种一样,是自然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人类与其他非人类存在成员要和谐共处,共同协调发展。我们必须珍视物种和生态系统自身,正如我们珍视人类个体与共同体一样。人类不仅不能离开自然界,还要尊重自然、热爱自然。我们可以改造和利用自然,但也应该爱护、保护自然。破坏自然环境已然应该被道德责难了。

(三)现代环境理念会促使绿色之法的实现环境刑法不管作为一门学科还是一部法律,都兼有刑法与环境法的双重色彩,所以环境法中的一些现代环境理念就会对环境刑法产生影响。首先,正义在各个领域都有所体现,而环境正义正是道德正义的体现。环境正义,从时空上看,包括代内正义、代际正义、种际正义,主要指两层含义:一是所有主体都应平等享有环境资源,清洁环境而不遭受资源限制和不利环境伤害的权利;二是指享有环境权利与承担环境保护义务的统一性,即环境利益上的社会公正[3]。环境正义不是将眼界局限于一代人,片面追求这一代人安逸舒适的生活而滥采资源破坏环境,也不是将自然资源占为人类所有,破坏其他物种基本的生存环境甚至对他们进行残害。环境刑法作为人定法,要体现法律正义,首先要体现基本的环境正义。其次,和谐不是只对社会而言,也是现代环境法治的目标。环境和谐要求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都要实现和谐,即整个环境大生态系统,各个子系统,各个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形成一种自然、合理的秩序。有学者主张,环境刑法的功能不止包括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也包括维护生态安全与和谐,这与环境和谐的要求是一致的,环境刑法应以此为目标,力求自身的发展和完善。此外,安全、效益、公正等价值理念也是符合环境伦理观的现代环境理念。环境刑法作为生态环境法制的一环,要保证其生态性和科学性,离不开这些现代环境理念的指导。

三、当代中西方环境伦理思想的反思

(一)天人和谐:我国传统环境思想的主流在全球环境危机愈演愈烈的今天,我国古代传统的环境思想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季羡林先生断言只有东方的伦理道德思想,只有东方的哲学思想能够拯救人类。从儒家的天人合一、人与天地万物一体,到道家的道法自然、与天为一、天人一体,到佛教的众生平等,到道教的尊重天地父母,天人和谐一直是我国古代环境思想的核心和主流。天人和谐观强调尊重自然,亲近自然,肯定自然和自然存在物的内在价值,把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命的价值,爱护一切生命看做是人类的崇高道德职责。天人合德思想把伦理范围扩大到了整个宇宙,仁民爱物将仁的范围扩大到了整个自然界,主张从整体上把握世界,把人与自然界统一起来,尊重一切的自然存在物。同时,天人和谐观也充分肯定人的个体生命价值和精神自由,主张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天人兼顾[4]。所以天人和谐观既不是人类中心主义,也不是非人类中心主义,而是二者的整合。蒙培元教授强调:中国哲学是深层次的生态哲学。这样说并不过分。[5]然而这些环境思想是当时人们在处理社会和人生问题时提出的,并不是单纯为环境问题提供指导,没有形成相应的体系。而且由于现在国内对此研究相对较少,天人和谐观作为我国辉煌传统文化的代表,一直以来都在扮演着空口号的角色,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实践。

(二)西方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之争从2世纪中叶至今,西方环境伦理学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二元对立的局面,其划分的依据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及道德关怀的对象。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是主体,是目的,自然只有对于人类而言才具有价值,以人类自身的利益作为道德关怀的对象。非人类中心主义则认为,人类是大自然中普通的一员,非人类的存在物同样具有价值和权利,同样应得到道德关怀[6]。随着人们对环境危害的反思以及学术的不断进步,焦点集中在了人类中心主义中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中的生态中心主义两者身上。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仍然坚持以人为主体,以人的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但开始关注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基于此,人类对非人类存在物也负有道德责任。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突破了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拓展了道德关怀的对象,但人与自然主客体二分的观点一直未变,最终的目的仍是人类的利益,这种人类功利主义对于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的平衡是值得怀疑的。而生态中心主义认为整个自然界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具有主体性,存在着内在价值和固有权利,应该得到人类的尊重。生态中心主义强调大环境生态系统的和谐,强调人类利益与自然利益的统一,是一种更为深刻的伦理。然而承认人以外的存在物也具有固有的权利和价值是一个似是而非的问题,会带来权利与价值的暧昧化,非人类存在物的权利与价值可能是一个虚构的理论依据[7]。究竟在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之间如何取舍,西方环境伦理学界没有形成普遍共识,也没有建立一种更成熟、更完善的伦理体系。

四、我国环境刑法之伦理支点的重构

寻找我国环境刑法的伦理支点,就有必要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和环境刑法,不能一味地引进和借鉴。西方的环境伦理思想是针对西方国家的环境问题提出的,它对于我国环境问题的适用性还有待实践的考证。所以我们对于这些环境伦理思想应该有选择的走入,寻找出适合于我国的环境伦理体系。随着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和学界的交流,西方伦理学者开始从东方国家寻找灵感,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环境伦理思想也有和西方现代伦理思想不谋而合的部分。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不仅在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维度上坚持人类价值的本位性,强调人类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优越性地位和目的,而且还在人与人的关系维度上坚持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高于人类的局部利益和暂时利益,融合了西方的人类中心主义和东方的整体思想,是适合于我国环境刑法的伦理思想。

自然保护的意义篇8

我国有着丰富的线形文化景观遗产,但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还缺少遗产廊道这个层次上的架构,这一现状已经严重影响了类似于重要遗产如大运河的保护。在我国建设遗产廊道既是保护众多的线形文化景观遗产的需要,也是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建设高效和前瞻性的生态基础设施的需要,同时更是进一步开展文化旅游的需要。

关键词:遗产廊道;保护规划;生态基础设施;大运河

在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宝库中,线形文化景观遗产有着独特而重要的地位,但这一重要的遗产种类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目前我国的遗产保护体系中尚不包括有关区域战略性的内容。这一体系由于缺少这部分内容而产生的弊端已经凸现在包括大运河在内的一些重要线形文化遗产保护中。

遗产廊道(heritage corridor)是发端于美国的一种区域化的遗产保护战略方法,同时在其他国家也有类似思路的保护措施。本文认为,重视遗产廊道的保护可以为包括大运河在内的我国的遗产保护提供新的思路。

一 遗产保护区域化的历史趋势

在历史保护领域中,对历史环境的关注很早就开始了。早在1931年由国际智力合作所通过的《雅典》就提出“要着重保护它风景如画(pictur— esque)的特征”。1964年的《威尼斯》则更进一步提出了要保护“城市的或乡村的环境”。随着城市规划学科加入到遗产保护领域中,人们开始把文化遗产保护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下来认识。《马丘比丘》、《内罗比建议》、《华盛顿》等重要文献的制定,表明了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实际上已经扩大到整个历史城镇。

遗产保护区域化趋势表现在把自然和文化遗产合二为一。早在1968年,美国就召开了“世界遗产保护”白宫会议,呼吁保护世界的自然风景区和文化遗产,这是官方公开发表的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合二为一最早的文件之一。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正式把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一起作为具有普遍价值的遗产加以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合二为一是这一权威公约的突出特点。公约中有一条“人与自然的共同作品”,后来作为“文化景观”单独列入遗产地范畴。在1984年的世界遗产会议上,人们曾就这个问题做过讨论,许多专家认为,在今天的世界上,纯粹的自然地已经十分稀少,更多的是在人影响之下的自然地,即人与自然共存的区域,这些区域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重要价值。

在这一背景下,许多西方国家都开展了区域化的遗产保护。以法国为例,在1983年法国就制定了《建筑和城市遗产保护法》,对包括建筑和城市在内的文化遗产加以保护。1993又在该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了《建筑、城市和风景遗产保护法》,提出了建筑、城市和风景遗产保护区的概念,对包括建筑群、自然风景、田园风光在内的区域加以保护。

同时,在我国,运河作为工业文化遗产(industri— al heritage)的研究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产业遗产保护委员会(TICCIH)为此组织了专门的研究 (1996),并形成报告提交给ICOMOS。

跨地区甚至跨国家的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s)作为一种遗产形式正在因为其崇尚的“交流和对话”理念而进入人们的视野。1993年,西班牙的桑地亚哥·德·卡姆波斯特拉朝圣路被列人世界文化遗产名单。1994年,在西班牙政府的帮助下,在马德里召开了世界文化遗产专家研讨会。现在,ICO— MOS下边设有专门的机构CIlC(The ICOMOS Inter— national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Cultural Routes,国际古迹理事会文化线路科技委员会)负责文化线路类遗产的研究和管理。

遗产廊道主要发展于美国,是一种在遗产保护区域化进程中采取的方法。该方法在保护中强调遗产的文化意义和自然价值,强调文化遗产保护和自然保护并举,是一种追求遗产保护、区域振兴、居民休闲和身心再生、文化旅游及教育多赢的多目标保护规划方法。

二 绿色通道与遗产廊道

遗产廊道的出现和绿色通道的发展成熟紧密相关。绿道在美国有很长的发展历史。其概念由 Whyte于1950年代首先提出,1987年在美国户外空间总统委员会上官方首次使用这一概念。这一委员会认识到几年之内美国将有80%的人生活在城市中心,而远离自然,因此提倡把自然引入城市,以方便市民游憩之用。保护基金会(The Conservation Fund)在同一年发起了美国绿道计划,现已经发展了或正在修建的绿色通道加起来有600条之多。

不同的研究者对绿色通道的定义不尽相同。其中Little认为绿色通道是能够改善环境质量和提供户外娱乐的廊道。包括五种基本类型:城市河边绿色通道;以道路为特征的游憩绿色通道;生态上重要的廊道绿色通道;风景或历史线路绿色通道;综合的绿色通道系统或网络。可以认为,绿色通道是连接开敞空间、连接自然保护区、连接景观要素的绿色景观廊道。它具有游憩、生态、美学等多种意义。而 Little绿色通道定义中的第四种主要就是遗产廊道。

遗产廊道是绿色通道和遗产保护区域化结合的产物,是一种线形的文化景观,在这些景观中人与自然共存,长期的发展形成了“人与自然的共同作品”。尽管其价值未必能够突出到列人世界遗产名录,但是因其代表了早期人类的运动路线、体现着一地文化的发展历程而具有文化意义。一般来说,遗产廊道是“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性景观,通常带有明显的经济中心、蓬勃发展的旅游、老建筑的适应性再利用、娱乐及环境改善。”

遗产廊道首先是一种线性的遗产区域。它把文化意义提到首位,可以是河流峡谷、运河、道路以及铁路线,也可以指能够把单个的遗产点串联起来的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线性廊道。它对遗产的保护采用区域而非局部点的概念。它又是一个综合保护措施,自然、经济、历史文化三者并举,是一种多目标的保护体系。

一定尺度上的遗产廊道同时也可以成为战略性的生态基础设施(Ecological lnfrastructure)。遗产廊道不仅保护了那些具有文化意义的线形遗产区域,而且通过适当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旅游开发手段,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保护,使得一些原本缺乏活力的点状遗产重新焕发青春,成为现代生活的一部分,为城乡居民提供游憩、休闲、教育等生态服务。这一点对于那些经济发展落后、人地关系危机严重的地区来说尤为重要。

遗产廊道的保护规

划除了像一般的绿道规划那样强调景观生态过程,强调土地覆被、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适宜性等因素以外,更重视的是对文化因素的保护和旅游开发的组织。就文化因素来讲,它强调对具有历史意义的植被如古树名木的保护,同时也注重历史气氛的烘托。

三 在我国建设遗产廊道的必要性

1.问题分析——从大运河的保护看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目前,作为一个重要的人类工程遗产和遗产廊道,大运河的保护基本处于失控状态。造成大运河保护现状的本质原因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其次还有一些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这些法规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涉及三个层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文物保护单位。后者针对单体文化遗产,前两者针对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这种体系架构实际上未涉及区域性的遗产保护。像大运河这样长达上千公里且价值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对待显然是不适宜的,更不可能作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来对待。现行文化遗产保护的正式架构中实际上没有此类遗产的地位。

目前针对大运河的保护仅仅是区段性的,地方政府出于旅游开发的目的,对个别河段进行厂景观整理。这样的保护,对大运河这样的文化遗产保护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若要从根本上保护好大运河这样的文化遗产,还是需要引入遗产廊道式的区域保护体系,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划,改革相关的保护架构,最终实现多目标的多赢保护。

2.在我国建设遗产廊道的必要性

(1)以此保扩大量珍贵的线形文化景观遗产

在我国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中,线形文化景观遗产或类线形文化景观遗产是极为丰富的一个种类。在这些遗产中包括世界闻名的丝绸之路、大运河,更有着像剑门蜀道等为数众多的在地区文化历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的线形文化遗产。然而大量的对这种线形文化景观的保护目前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保护这种线形文化景观,就需要建设我国的遗产廊道。

(2)以此建设前瞻性的生态基础设施

在人口负重与土地资源贫乏的背景下,我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可以说是危机四伏。正如区域和城市开发的可持续性依赖于前瞻性与高效兼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系统,给排水系统等)一样,区域和城市环境的可持续性也取决于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生态基础设施是区域和城市所依赖的自然系统,是区域及其城市能持续地获得自然服务(Na— ture's Services)的基础。这些服务包括提供新鲜空气、食物、体育、休闲娱乐、安全庇护以及审美和教育等等。它不仅包括习惯的城市绿地系统的概念,而且更广泛地包含一切能提供上述自然服务的城市绿地系统、林业及农业系统、自然保护地系统。遗产廊道是构成生态基础设施的内容之一,无疑将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以此进一步发展文化旅游

建设遗产廊道,将使原先零散的文化遗产成为区域性的整体,通过系统的解说、游道组织,可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这一点已经被大量的事实所证实。美国很多地方遗产廊道带来的旅游业已经成为地方经济的亮点之一。在我国建设遗产廊道,必将使得大量的文化遗产焕发活力,必将促进文化旅游的发展。

综上所述,在我国建设遗产廊道,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紧迫的。我国遗产廊道的保护规划应如何进行,本文就大运河为实例做简要讨论。

四 遗产廊道保护规划理论和方法的简要探讨——大运河整体保护研究的初步理论框架

1.遗产廊道建设的理论基础——大运河的价值认识

(1)大运河的文化意义

大运河北起中国首都北京,南至杭州,是世界上最长的人工运河。它开凿于中国诸侯割据的公元前 5世纪(春秋未),拓展于中国封建王朝即将走向强盛的7世纪(隋),贯通于少数民族统治的13世纪 (元)。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里,它一直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南北物资运输通道,并同时作为区域水系骨架发挥着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是该地区形成众多城市的主要因素之一。

大运河是中国南北经济和文化交流历史,地区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历史的重要记录、见证和载体。其文化意义不仅体现为构成运河各遗产元素的文化意义,更体现为作为整体的大运河文化线路的文化意义。其价值载体不仅包括实体型的文化遗产,还包括构成运河文化线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大运河的当代区域景观生态战略意义

大运河的当代景观生态战略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它是对区域生态结构有着广泛影响的半自然生态系统;第二,它是运河区域城乡生态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大运河有着丰富的湿地生态系统存留,这些湿地生态系统有着重要的景观生态战略意义。

2.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大运河整体保护研究的初步理论框架

(1)分析问题——大运河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大运河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另一方面是南水北调工程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就快速城市化进程的影响而言,主要有快速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对遗产廊道保护的不利影响。包括对构成运河之各遗产元素及组成本身的影响,对其历史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各元素历史空间关系的影响等;同时,还包括对运河景观生态系统的影响,包括对作为景观基质的农田的影响、对运河及其支流廊道功能和景观结构的影响、对区域景观格局的影响等。其机遇则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城乡居民的休闲需求,这些需求和经济发展本身必将促进遗产保护上的投入,为大运河遗产廊道的保护提供了有利机遇。

南水北调给大运河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更带来了保护的机遇。大规模调水使得建设高效和具有前瞻性的遗产廊道成为可能,不仅能够有机会对断流和生态功能瘫痪区域进行系统的生态修复,而且有可能对作为遗产廊道的大运河进行系统的保护。

(2)解决问题——大运河整体保护战略对策

在必要的历史地理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学和景观生态学研究(研究的理论框架见表1)的基础上,提出大运河整体保护战略对策,并在以下两个层次上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战略与实施导则。

第一个层次是遗产廊道宏观尺度上的保护战略,包括遗产廊道范围的划定、廊道区域内诸遗产元素的判别、廊道遗产元素空间关系的重建等;同时制定所涉及的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战略,包括已列入或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遗产、历史街区与历史文化名城等。这一层次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运河文化线路的价值认识和评价,以此为基础进行运河诸遗产要素历史空间关系的重建,即运河文化线路的识别和判定。

第二个层次是遗产元素尺度—亡的保护设计导则,包括如直接涉及的单体和群体文化遗产保护设计导则的制定,并结合具体运河道提出断面保护设计导则、护岸设计导则、游道设计导则等。这一层次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诸遗产元素的价值认识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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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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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文化景观遗产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我国的类似遗产还远远没有得到重视。借鉴遗产廊道这一历史与自然保护并举的遗产保护思路和方法,完善和建设我国的遗产保护体系,保护我国以大运河为代表的丰富线形文化景观遗产,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

[作者简介]

李 伟(1972—),男,汉族,陕西咸阳人,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文化遗产保护与景观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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