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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治理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2-27 09:05:59

环保治理工作计划

环保治理工作计划篇1

环境审计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利用PDCA循环理论对环境审计进行流程设计,可以有效提高环境审计效率,加强环境审计工作质量。

关键词:

环境审计;PDCA;流程设计

一、引言

在经济不断发展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环境审计在面临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重压力下,要不断发挥其力量来增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活动的持续监督和评价。利用PDCA对环境审计进行流程化设计,摸清环境审计工作主线,从而围绕这一主线展开环境审计工作,可以有效提高环境审计工作效率,明确环境审计工作思路,确定环境审计工作目标。PDCA循环又称“戴明环”,是管理学中的一个通用模型,应用PDCA循环理论进行工作包括四个流程:计划(P)—执行(D)—检查(C)—改进(A),PDCA循环即按照这样的顺序进行质量管理,并且持续循环下去。利用PDCA循环对环境审计进行流程设计,首先制定PDCA循环的第一步P,然后执行环境审计的具体工作D,再评估环境审计工作目标实现情况C,最后总结环境审计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A。通过PDCA循环对环境审计工作进行流程设计,可以有效明确环境审计各个步骤之间的联系,发现环境审计工作中的漏洞,形成环境审计工作主线,进而可以提高环境审计效率。为环境审计目标实现提供合理建议。

二、PDCA循环理论下的环境审计计划、工作执行流程设计

(1)环境审计计划制定(P)。计划作为审计活动的先导,是政府审计的基础工作,具有对全局的统筹与驾驭能力。而环境审计作为政府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环境审计计划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制定审计计划时要明确环境审计任务,各级审计机关应以多元化环境工作格局为主导,统筹安排、合理协调,全面部署环境审计工作。利用循环理论进行环境审计流程设计,首先对环境审计计划进行制定,环境审计计划是环境审计的前瞻性工作。在实施环境审计计划工作时,各级审计机关要严格要求专业审计在项目计划制定过程中关注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环保资金使用制度、环保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2)环境审计工作执行(D)。各级审计机关要严格执行审计计划,根据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主要从环保政策制定执行情况、环保资金征收使用情况、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运营情况方面开展环境审计工作。第一,开展环保政策制定执行情况审计。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促进政策有效发挥为目标,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分析政策实施效果和目标合理性状况,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不完善、不配套、不衔接、不适应以及政策目标未实现等问题,为政策的及时调整、完善提供参考和依据,促进环境政策执行更加合理有效。第二,开展环保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审计。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对于环境保护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各级政府根据计划确定环境污染控制任务,将治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促进资金合规合理有效使用为目标,加强对环境污染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分配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使环境保护治理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三,开展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审计。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促进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为目标,对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建设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促进环境治理项目的高效建设运营。

三、PDCA循环理论下环境审计目标实现情况流程设计

对环境污染治理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有效评估,使环境审计切实有效促进环境污染治理目标的实现。对此执行循环理论的步骤(C),落实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对于审计部门,各级审计机关要统筹安排,协同处理。以努力实现各项环境治理计划为目标。通过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等途径,对环境污染治理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审计。合理评价环境污染治理目标实现情况,确保环境审计目标独立性评价,为环境保护治理提供有效审计保证。

四、创新审计方法,构建多元环境审计格局

最后进行工作流程设计(A)。对此我们要不断创新环境审计方法、明确环境审计思路,整合环境审计工作资源并最终建立环境审计协调机制。在此过程中,一要建立明确环境审计思路,统筹安排、合理协调、综合制定审计计划。二要积极开展审计合作,加强环境审计监督,加强审计交流以及资源共享,建立平行化、地方政府协同联合审计机制。三要建立审计工作人力资源。培养专业化环境审计人才。四要建立信息化环境审计平台,综合环境审计信息资源,实现互联网+环境审计的应用,为进行全程跟踪审计提供网络支持。

五、结束语

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利用PDCA对环境审计工作进行流程化设计,可以有效简化环境审计工作,提高环境审计工作效率。从四个维度进行环境审计工作的设计,由此形成环境审计工作流程化。有利于环境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明确环境审计工作思路。更有利于环境审计人员针对不同环境审计项目应用不同环境审计工作方法。从而使环境审计真正起到环境监督和保护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黄道国,邵云帆.多元环境审计工作格局构建研究[J].审计研究,2011,03:31-35+41.

[2]杨柳,甘佺鑫,理诗.环境审计之生命周期评价法[J].财会月刊,2013,07:71-73.

环保治理工作计划篇2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天山慧谷、产业新城”为目标,严格落实《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坚持“强化法治,综合治理”的环保工作原则,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工程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确保完成年度7个环境整治任务,改善园区环境质量。

二、行动计划任务

行动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天然气入户及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修建天然气管道1千米、调压站1座,槽车供气站1座。

开展中水回用项目论证工作,实现区污水处理达到环保要求。

行动二:企业污染治理提标淘汰

加快燃煤锅炉脱硝、脱硫、除尘提标改造,督促金源热力公司、明德热力公司、鑫汇众板业公司制定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治理方案,落实治理任务、明确治理责任,确保提标治理后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行动三:高效供热

科学布局供热管网,拆除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分散燃煤锅炉,修建1千米供热管网,拆除2家企业燃煤供热采暖锅炉,实现集中供热。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环保局监督金源热力公司、明德热力公司、鑫汇众板业公司制定《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治理方案》(简称《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工程进度、责任人、完成时间。

建设局委托开展中水回用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做好修建1千米供热管网工程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建设局监督明德燃气公司制定《天然气管道、调压站、供气站工程建设进度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内容、施工进度、责任人、完成时间。

(二)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至9月30日)

环保局督促金源热力、明德热力、鑫汇众板业公司根据制定的《治理方案》,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开展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启动运行工程。建设局督促明德天然气公司落实天然气管道、调压站、槽车供气站建设;建设局实施园区供热管网工程,督促润峰化工公司、鑫汇众板业公司关停2台燃煤采暖小锅炉;落实中水回用项目工程(或污水厂二期工程)。

(三)验收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州、市环保局及区环保局对金源热力、明德热力、鑫汇众板业公司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治理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州环保局、区环保局、建设局对明德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管网、调压站、供气站工程,供热管网工程、关停燃煤采暖锅炉项目、中水回用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各负其责,把“蓝天行动”计划任务作为区绿色生态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紧密结合园区和企业实际,针对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方案计划、细化措施内容,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落实《环保法》中,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由企业按照《治理方案》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环保局履行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污染治理情况的日常监控,深入企业现场督促推进工程,对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的行为依法给予查处。

环保治理工作计划篇3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草拟本地区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文件;依法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全市性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和组织对全市发展规划、经济开发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研究制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对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审。

(三)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四)制定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推广环保科研成果和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和组织本地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五)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发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环境监理工作;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各种污染源排污情况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征收排污费;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指导协调解决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编制并全市环境统计公报和环境状况公报,定期环境质量状况;指导监测站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计量认证、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推动污染源监控自动化。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组织实施环保目标责任、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期治理、城市综合定量考核等工作;审批限额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负责环保局系统的人事管理,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再教育。

(十一)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环境保护局是区政府工作机构之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性报告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保卫、会议组织、环保建议和提案办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从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等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行政表彰;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归口指导和管理全市排污费收支计划及财务报表,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监督。

承担市环委会交办的任务,负责市环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计划科

编拟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编拟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参与编拟市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承办国家、省、常州市补助的环境保护系统的项目审核工作;组织编拟全市环保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监督补助资金的使用。

编拟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环保科研及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组织推行清洁生产,参与协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负责环保科技信息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计划、规划、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和集中整治。

组织编拟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和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全市环境统计工作;编制和审核环境统计报表;编制全市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报告,负责环境信息的管理与。

(三)管理科

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市建设项目管理行政措施;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审批限额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和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推行“三同时”制度;负责市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三同时”审批、验收工作。

组织制订机动车的污染防治行政措施,并督促实施机动车尾气整治;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参与组织创建省级卫生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参与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的审批和管理;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四)法制宣教科

组织草拟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研究探讨重大环境问题;组织拟定环境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负责管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开展环境宣传活动;负责本市重大环保新闻。

协调环境新闻报道,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开展环境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环保业务知识学习计划的制订、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表彰名单的推荐和审核工作。

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

(五)环境监理科

环保治理工作计划篇4

关键词:矿山地质 环境治理工程 勘查设计思考

中图分类号:TD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5(c)-0100-01

我国对矿山的开采使用历史悠久,由于存在开采方式的不合理,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不强,因此,就出现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只有启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计划,才能对矿山能源的开采走持续发展的道路,这样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1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设计中存在的弊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作也在不断的推进实施中,矿山地质环境复杂多变,在治理设计中出现了诸多问题,这些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

1.1 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

对矿山的开发利用引发了诸多的地质环境问题,由于人为的盲目开发利用,造成矿山环境的恶劣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与减少的,还存在受原生态地质影响的因素,导致地质环境相对脆弱,同时,在对矿山进行开发时,对矿山的地质环境也会发生复杂的变化,久而久之就会引发地质灾害的产生,由于长期对矿山实施开采,矿山也会堆积大量的重金属,形成重金属污染,这些环境问题的存在会威胁到当地居民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同时,影响着他们的正常生产与生活。

1.2 矿山开采过程中造成的地表沉陷与水资源的破坏

矿山资源的开采是没有节制的,随着矿山的开发,就会不断的形成矿山内部的采空区,矿山内部会受岩层的影响形成弯曲断裂的一种状态,这就会直接导致地表与空区的岩层产生不断的变形弯曲,致使塌陷的现象出现,地表沉陷后就会导致当地的耕地面积大面积的减少甚至绝产,大部分的农耕用地成为洼地,另外,塌陷的现象还会导致地下建筑的沉陷现象,严重时还会致使建筑物出现倒塌或开裂。矿山的地质环境受到重要影响后,就会导致地下水位的下降,甚至出现枯竭的严重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因素是在矿山的开采进行中,要用到大量的水,这就给水资源带来了一定的浪费,导致地下水位受到影响,系统失去平衡,同时还会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现象产生,这是由于矿山地质的环境在不断的破环中会产生一定的有害矿物质的原因。

1.3 矿山开采带来的垃圾污染

我国对矿山的开发利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垃圾与废渣,同时,随着开采的持续进行,废渣与垃圾的堆积就会越来越多,会直接导致突涌与滑坡的事故发生,矿山开采所产生的废渣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元素,长时间堆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污染及土地污染,进而影响了农作物的生产质量,同时对当地的动植物的生存也有一定的影响,矿山开采遗留的废渣已经严重的对生态平衡与生态环境产生了破坏,对地质地貌也有相应的不同程度的破坏及污染。

2 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程中规划设计的解析

2.1 治理工程的规范化设计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的基础就是了解规划设计,对需要完善的规划治理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评审与申报,规划设计治理手段与投资的具体标准,同时,区分好治理的难易程度,确定好需要治理的工程范围及治理的力度,在矿山实施开采前,根据不同的矿种类型,实施计划不同的开采方式,在实施治理工程的过程中,要保证发挥出治理工程的最大效果,在消除矿山地质安全隐患的同时,还要最大力度的发挥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2 设计原则遵循了互相结合的设计理念

我国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程设计工作,从计划到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结合了科学理念与实际情况,根据矿山开发当地的地质环境污染与破坏程度,设计计划了不同的治理工程理念,在设计原则上遵循了尽量保留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原则,在科学治理的同时,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设计理念,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同时,我国在治理工程中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作的实施给与了资金上的帮助,最大限度的解决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中对设备的准备,及整治工作中需要的资金成本预算。

2.3 治理工程设计中的企业扶持制度

我国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作,在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大力治理下,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根据我国政府制定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工作作出贡献,鼓励企业与个人对矿山土地的复垦工作,并且复垦后经国土资源部门检验合格后,可以归个人或企业使用,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大力鼓励企业与个人在治理后的土地上进行养殖与种植,实行产业化的经营及发展。

2.4 控制矿山的开发实行有节制的开采政策

我国对矿山的开发已经引发了诸多的地质环境问题,正是由于人为的盲目开发,造成了矿山环境的恶劣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与减少的,我国在矿山开采的相关政策上应该完善管理体制,控制好矿山的开采利用,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矿山地质环境免受污染与破坏,现如今,矿山地质环境遗留下的环境问题,已经对我国的社会经济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只有实施有节制的开采计划与政策,才能保证日后的矿山地质环境在恢复治理后早日实现规范化与科学化。

2.5 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程设计政策的实施

我国在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程设计中,出台了相关管理政策,并且国土资源局与环保总局在一定程度上都明确了治理工程设计的相应决策,在管理形式上也多种多样,给与了管理上的指导性意见,并且实行对矿山开采后的验收工作,对那些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给与相应的处罚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尽量避免与减少开采对矿山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同时,对符合资质单位的技术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质量。

3 结语

通过解析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程设计工作,了解了对矿山开采后的环境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与实施效果,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作面临着诸多需要改进的问题,同样,矿山的开发对当地的地质环境有着重大的威胁,矿山开发后遗留的地质环境问题值得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去思考,因此,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在现阶段尤为重要,只有启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工程的设计计划,才能对矿山能源的开采走持续发展的道路,这样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理航.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中联合工艺复垦的运用[J].科技与企业,2013(1).

环保治理工作计划篇5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设计;问题;对策

DOI:10.16640/ki.37-1222/t.2016.21.089

土地整治经历了长久的发展,在不断的整治过程中获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新形势下的土地整治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立规划设计的整体目标,立足于实际情况,采用科学合理的态度对待土地的整治问题[1]。在新形势下,就土地的整体整治情况来看,项目规划设计不科学性突显出来,在设计的方式上过于陈旧,没有从实际的情况出发。因此,要制定合理的项目规划设计来对土地进行整治,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1 土地整治在规划设计上存在的问题

(1)规划设计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我国的土地整治工作已经开展了多年,不断的整治过程中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但在规划设计上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直接造成土地在整治的过程中诸多问题的产生。在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参与设计的人员较少,存在意见的垄断性,缺乏对相关部门规划意见的征求,造成在规划设计的工作中内容衔接存在问题[2]。在规划设计中各项规章制度都是独立的,加上土地整治在规划设计上对各部门资料了解不够详细,直接导致道路施工、水利工程建设等项目实施产生冲突,重复建设时有存在,整体的规划设计存在极度不科学性。

(2)规划设计未结合实际情况。我国受到了诸多地形因素的限制,例如在交错纵横的高速道路周边,部分区域交通受到阻碍。土地整治施工单位为了减少施工的成本,减少调查的时间,往往在前期的土地调查工作中只是形式化,没有深入了解到地形存在的具体情况,造成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对土地施工的地形了解模糊。周边的环境调查不明确,直接导致规划设计与实际的土地整治工程存在不相符,脱离了实际的工程状况,造成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原有的设计进行临时的变更,不但增加了项目施工的成本,也大大降低了土地整治的效率。

(3)规划设计缺乏创新性。我国土地整治发展的现阶段,在施工的规划设计上遵照着原有的陈旧观念,没有结合整个生态环境进行规划设计,忽略了对农田环境、居住环境的影响,未将这些因素纳入到规划设计中去[3]。新形势下,土地整治工作脱离了生态规划,忽视了生态环境。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只是对土地平整、灌溉工程等进行整治,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工程显得较为单一,缺乏对土地整体的整治的认识,与相关部门缺少沟通交流,造成总体规划存在片面性。

2 提高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的具体措施

(1)加强对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土地整治施工过程中,倘若进行规划设计的变更,会给整个工程进度造成很大的影响,也给整治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带来了麻烦。因此,土地整治工程需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对施工相关因素进行详细的调查,在规划设计的过程中采取科学合理的态度,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困难。设计者的自身专业素质对规划设计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需要加强对设计人员的素质培养,完善相关的制度,确保设计人员是持证上岗,减少设计过程中的漏洞,提高规划设计的合理性[4]。此外,需要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实施准入制度,对由于设计的差错所产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追究设计人员的相关责任,保证规划设计的科学合理,为土地整治提供理论依据,在不断整治过程中创新模式。

(2)提高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工程可实施性。近年来,我国在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人员管理上缺乏科学性,造成人员流动性较大,项目的设计人员整体的专业素质不高,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导致经验不足,影响了规划设计的质量。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做好对设计人员的岗前培训,提高土地整治工程的可实施性[5]。新形势下,土地在整治上又有了新的要求,对规划设计人员你的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快对规划设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培养,减少土地整治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失误,降低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可能。

(3)倡导设计新理念,提高生态建设。土地整治的主要目的是完成对土地的整体规划,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因此,需要做好对项目施工的前期设计工作,加大对生态工程的建设工作。土地整治项目的设计内容能够整体的环境相适宜,在规划设计的过程中需要避开施工工程,减少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提升土地整治项目规划的设计水平,在完成土地整治的同时,维护好生态环境。

3 结语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土地整治是一项浩大的工程,要想土地整治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保证土地整治项目能够在施工中平稳进行。影响土地规划设计水平有诸多的因素,且工程涉及到的范围较广,土地在整治的过程中会给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倘若未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会造成土地整治工作与其他的工程项目产生冲突,从而降低了整治的效率,同时也影响了周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文章中结合了我国在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也提出了一些改善措施,需要在未来的土地整治过程中制定合理的规划设计,保证的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减少项目施工的成本,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冯应斌,杨庆媛,樊天相,潘菲,何春燕.重庆市青阳镇镇域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探讨[J].中国土地科学,2014(08):65-71.

[2]何刚,张岳红,周佳松,唐朝晖.论农村土地整治――以四川省为例[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2(16):1-4+10.

[3]徐忠国,韩伟刚,倪永华,赵哲远.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试点探索[J].广东土地科学,2013(06):21-27.

[4]刘民培,李颖,颜洪平,王湃.海南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4(12):28-30.

环保治理工作计划篇6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力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天山慧谷、产业新城”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以“蓝天行动计划”为抓手,以建立科学规范的环保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重点难点环保工作,扎实整改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根据区总规环评及总体规划,结合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原则,重点对园区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园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到2016年底,综合督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区环境保护工作

1.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主动作为意识。完成《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并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

2.利用环境政策倒逼经济转型发展。按照《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昌州党发〔2016〕4号),严格执行《自治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布局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选址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核准或备案。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

(二)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和考核问责

3.加大绩效考评中环保指标权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责任考核中增加环保指标分值。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4.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自治州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6〕37号),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到监管区域全覆盖。明确各企业的网格化监管任务、责任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

(三)以“蓝天行动”计划为统领,落实国家环保计划(规划)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5.继续全力推进“蓝天行动计划”。按照《区落实州“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协作,明确责任,全面完成2016年“蓝天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

6.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列入目标责任书中的园区“十二五”减排项目、2016年自治州下达的减排项目建设。对已建成的减排项目,强化运行管理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

7.加大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管控力度。根据《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全部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堆放土方全部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土方作业全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加大环卫清扫车辆配备力度,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

责任单位:建设局、市政中心

8.严格控制道路运输车辆扬尘。依据管理规范,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实施密闭管理,防止尘土泄露、抛撒、飞扬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市政中心

9.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蓝天行动”计划中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环境保护局

(四)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区域环境问题整治

10.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根据《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开展园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中心、环境保护局

11.推进中水调蓄及输配工程PPP项目。将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及提升中水回用率等工作列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和自筹资金,确保按计划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

(五)加强环保能力及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2.加强工业园区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区环保机构,明确其定岗、定编、定责方案,合理增加环保专业人员,并保障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财政局

13.严格项目准入,规范园区企业布局。逐步改善园区企业布局过于分散的现状,并按照园区总体规划严格项目准入,对于不符合园区规划的项目今后一律不在园区落户。

责任单位:规划局、产业发展科技局

14.强化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将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州“十三五”工业规划,多措并举,依照《污水厂环保竣工验收整改实施方案》,《污水厂环保竣工验收倒排工期表》推进污水厂通过环保验收,并确保完成2016年度列入“蓝天行动计划”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规划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

(六)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

15.完善司法联动机制。按照《州关于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案卷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派出所

16.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督促问题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并组织开展环境大排查后督察。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

17.开展餐饮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严格源头监管,根据《州城区餐饮业油烟和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餐饮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

18.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州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及执法程序,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

(七)强化督查

19.严格落实督查通报制度。对照本方案任务清单,适时开展督查,形成处理意见,并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园区成立区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安排骨干力量负责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二)细化任务,靠实责任。要按照自治州统一部署,对照整改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将总体目标和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在政策、资金、人员方面做好保障。

环保治理工作计划篇7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总书记在2005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为首要任务”。总理指出“我们奋斗的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以饮用水源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针对水污染防治及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于2008年2月修订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专设了“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一章,2002年3月28,省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为指导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安排,2008年由原省环保局会商省政府有关部门编制了《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08年8月经省政府同意,由原省环境保护局以陕环发〔2008〕37号文件正式印发执行。2007年9月,我市成立了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所编制的《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了专家组的评审。2010年4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卫生部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全国规划》),这也是我国第一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保障《全国规划》、《规划》和《规划》的顺利实施,切实抓好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依据省环保厅等8个部门编制的《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全省实施意见》),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国土、住建、水利、农业、林业、卫生等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全市实施意见》),作为我市贯彻落实《全国规划》、《规划》和《规划》的指导性文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着力解决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水源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相关技术方法、法律法规和信息公开制度,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地区环境保护,加强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解决目前危害饮用水安全的重大问题,扎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市城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目标

到2020年,全面改善我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状况。城镇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状况得到全面控制,水质得到有效保障;全面提升全市水源地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和应急监测能力、应急供水能力,建立比较完善的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技术及方法体系;满足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水源水质安全的需求。具体分期主要控制指标要求如下:

到2015年,4个(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指标监测项目达标率达到90%以上,11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项目达标率达到90%以上,重点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项目达标率达到98%以上;

到2020年,4个(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指标监测项目达标率达到95%以上,11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项目达标率达到95%以上,重点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指标监测项目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基本解决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问题;

到2015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审批完成率达到100%;

到2015年,市级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清拆率达到100%。县级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清拆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县级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清拆率达到95%以上。

(三)实施原则

综合规划的总体原则和地方的实际状况,总体按照以下原则实施:

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

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创新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

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的原则。

(四)实施期限

依据《全国规划》和《全省规划》的总体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状况,总体规划实施期限为2010年—2020年,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其中近期为重点内容实施期。

近期:全力推进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推进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远期:全面落实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持续稳定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

(五)任务目标

近期(2010—2015年):完成我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审批工作。全面落实和完善4个(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性标志建设、隔离和整治工程,优先治理存在安全隐患及水质不达标(特别是重金属超标)的水源地,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全面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及监测能力建设工程,改善和提升全市水源地环境监管及监测能力,启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技术及方法体系研究工作;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全市饮用水源地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和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启动饮用水源地非点源污染治理和水源涵养及生态环境修复试点工程建设。

远期(2016—2020年):全面落实11个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性标志建设、隔离和整治工程。落实重点水源地点源治理工程和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全面启动和完善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非点源治理工程,提高水源地水质保障和水源涵养能力。建设科学、规范的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技术和方法体系,为全市饮用水源地科学发展、可持续开发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三)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四)《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五)《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规划》

(六)《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七)《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年项目清单》

(八)《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

(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十)《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一)《省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年》

(十二)《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十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技术规范》

(十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十七)《地下水质量标准》

四、项目范围

综合《全国规划》、《规划》和《规划》,本次将我市4个城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1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纳入本次实施范围。

五、整治内容

参照《全国规划》工程项目的设置原则,并结合《规划》和《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设置了三大类14项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机构和制度建设

各县区应根据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现状,制定或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办法。健全管理机制,成立专门机构对水源地进行管理,建立和完善水源地环境与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石油、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将水源地大气、水体、土壤、生态和安全等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确保水源安全和制度的有效执行。

2.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建设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定期向社会主动公开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信息。水利、环保等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实现饮用水水源地资源共享。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报告制度,环保部门每年向当地政府报告辖区水源水质和环境管理状况,同时抄报市环境保护局。当地政府还应对辖区内可能发生或已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无论事件等级大小,都必须及时准确上报。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地区保护工程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地区,采取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坚持以水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能力为依据,确定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规模。有计划地实施重点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工业用水循环利用。位于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确保水源不受污染。进一步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各类开发规划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关口,禁止高污染、高风险的建设项目进入,有效控制进入下游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总量,确保上游来水安全。

4.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程

按照《规划》内容要求,全省要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系统,我市要建设基于GIS系统的市级水源地信息化管理分平台,将全市现有的15个水源地的环境信息(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源分布、人口分布、交通状况等基础信息)、环境管理和应急管理全部纳入,实现信息化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完善水源地的环境信息、环境管理和应急管理等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建立县级数据库,为市级分平台建设提供详实、全面的数据支撑。

5.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水源地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及全分析监测,县级监测站负责水源地29项常规指标监测的责任分工为目的,以各级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在现有硬件基础上填平补齐,确保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二)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1.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预警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在全市2个较大的地表水源地(水库型)建设5套水质自动监测站(主要监测常规项目),2套水质自动监测综合预警站(监测常规项目、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及生物毒性)和2套水源地取水口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水源地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全市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实时监测和预警。

2.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工程

高效、准确、及时提供应急监测数据为目标,切实提升全省水源地应急监测能力。在现有基础上,全面提高市监测站和6个县(区)监测站的常规污染物、重金属及各类有机物的快速定性、定量监测能力,为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处置提供准确、科学的技术支持。

各县区应建立突发性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健全饮用水源风险防控系统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精干高效的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完善水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实现“一源一案”,落实环境污染事故分级处置制度,储备必要的药剂和活性炭等应急物资,搭建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应急演练。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做好风险防范。

3.应急替代(或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

为满足城市发展对水源的需求,特别保障出现的水源污染事故、水源地本底超标和短期内难以治理达标状态下的供水安全,应实施应急供水,确保城镇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应急替代水源和发展备用水源建设需求,大力加强各县区的应急替代或备用水源建设,还可以通过区域较大的水源地的联合调度,跨区域供水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完善应急或备用水源地建设工作,确保市各县区都有应急替代或备用的饮用水水源地,彻底解决部分县区没有应急替代或备用水源地的现状。

(三)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污染防治建设工程

1.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围,建设隔离防护工程,包括隔离防护围栏、围网、生态防护林和水源地标志建设工程等。隔离防护工程包括物理隔离和生物隔离,物理隔离是用围栏或围网进行保护,生物隔离是选择适宜的树木种类建设防护林。标志建设要依照国家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科学设立。

2.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整治工程

对现有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或污染进行整治。制定政策措施和规划,综合采取经济、技术、工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土地置换、征收和经济补偿等措施实施建筑物清拆、人口搬迁、排污口关闭及限制种植养殖等。全部在近期实施完成,彻底改善一级保护区的综合环境状况。

3.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点源整治工程

对现有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或污染进行整治。结合当地实际,针对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及对当地水源水质影响程度和水质要求,制定相应工程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实施,基本解决二级保护区内点源污染。

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非点源污染防治工程

主要针对保护区内的农业、生活、畜禽(水产)养殖及旅游等非点源污染,对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非点源污染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采取控制和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禁止垃圾、废物堆放,进行集中收集处置。取缔养殖及旅游等可能影响水质的活动,有效控制主要非点源污染,逐步改善非点源污染加重的现状。积极发展、推广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推进林业“三剩物”、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积累非点源治理的经验。

5.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对生态较为脆弱的冯家山和石头河(水库型)水源地,开展生态修复建设工程。采取在湖库周边建设生态屏障,涵养水源。利用湖库周边自然滩涂和湿地,养殖或种植合适的生物物种。对水体富营养化较严重的水源,通过在水体内布设生态浮床、放置生物净化装置、除藻曝气装置等措施进行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为水源涵养提供有效的基础保障。

6.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供水设施整治工程

取水口污染防治工程主要是采用傍河取水、增加渗滤层等技术手段,改善取水口水质。对存在污染隐患的供水设施采取淘汰、关闭和整治。特别要加强新建工程的管理,强化前期勘探和评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避免留下污染和水质超标隐患。完善取水审批制度,依法加强水源地取水管理体制。

六、实施计划

实施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

(一)近期

近期计划实施三大类8项水源地监管等建设工程,总投资10347万元,其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3项)投资270万元,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工程(3项)投资3720万元,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污染防治建设工程(2项)投资6357万元。

近期优先实施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饮用水源地整治详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3项工程具体内容和实施计划详见,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工程3项工程具体内容和实施计划详见,市、县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工程具体内容和实施计划,市、县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整治工程具体内容和实施计划。

(二)远期

远期计划实施的三大类3项水源地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等工程总投资27171万元,全部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污染防治建设工程。

远期实施市、县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点源整治工程具体内容和实施计划,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典型非点源治理工程具体内容和实施计划,重点水源地生态保护与建设试点工程具体内容和实施计划。

七、资金筹措

(一)项目资金需求

本方案计划实施三大类14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应急、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建设工程,预计总投资37518万元,具体各类工程及分期投资见。

(二)资金筹措和使用

1.资金筹措

资金主要来自4个方面:

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饮用水源地主要服务于各地,同时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因此本实施方案所需资金主要由各级地方财政纳入预算;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方案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建设工程涉及企业污染治理的工程费用主要由企业承担,当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与补助;

市级财政争取省财政经费支持,同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县区政府做好本项工作;

2.资金使用

市级财政用于市本级水源地监管等能力建设;

县区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本级的水源地环境监管、应急能力及水源地基础设施建设;

企业污染治理资金主要由企业承担,直接用于本企业造成的水源地污染治理项目;

方案中以下项目经费未计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机构和制度建设经费,要求纳入当地行政事业经费预算;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经费,按照省上要求纳入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专项中;水源地保护区退耕还林还草、水源涵养林、滨水生态屏障等建设经费,要求纳入当地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等专项中。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

各县区人民政府是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也是本方案的主要实施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应根据《实施意见》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目标任务纳入本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将饮用水源保护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相关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强化当地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力推进规划项目的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分工负责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抓紧规划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落实意见,全力支持和指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按照饮用水源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环保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环境监管。严把涉及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审批。指导、协调和督促规划实施,落实规划考评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节水、调水等重大项目推进。积极支持规划项目和水源地保护项目的实施,严把涉及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审批。

财政部门:负责当地水源地规划项目经费预算与拨付,应将规划项目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确保按照实施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专项经费,监督经费的使用。

国土部门:负责水源保护区内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应严格控制涉及水源保护区的土地开发利用项目,从严审批涉及水源保护区的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等项目,积极支持有关水源地保护项目的用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供水设施的维护、淘汰和正常运行,负责水的输配、水的处理净化,确保水源水经过净化以后符合卫生标准,提供合格的、安全的饮用水。

水利部门:负责区域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开发和利用。依据“优先保证饮用水,优先优用”原则以及水源地功能调整和优化配置方案,对具有饮用水功能的多功能水源地进行不同功能间的水量调整与转换。负责县城供水设施的维护和正常运行,负责水的输配、水的处理净化。负责水源地周边涉及河道等项目的审批,应严格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和安全的项目审批,支持水源地保护项目审批和建设。

农业部门:负责水源地保护区内农业生产管理,应合理调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和限制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有效控制水源地保护区的农业面源污染。

林业部门:负责涉及水源地保护区的退耕还林,天然林建设和保护等,优先支持涉及水源地的退耕还林还草,水源涵养林,滨水生态屏障等建设,并将有关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滨水生态屏障(林、草)等建设工程费用纳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建设等专项规划建设。

卫生部门:负责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环保治理工作计划篇8

政策解读

 

现将《喀什地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及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

生态环境影响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加快构建“一体两翼三支撑”(构建全区生态环境一体格局,加强党的建设、加强业务工作,稳固提升监管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支撑力)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特制定《工作要点》。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总结《喀什地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喀什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喀什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喀什地区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第二部分总结在落实各项任务重存在的问题及部分建议,在水、土、气方面分别论述;第三部分明确了2021年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需重点及牵头单位,一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做出实现该目标的前期工作;二是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主要是在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深化面源治理、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能力采取措施,实现进一步降低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提升优良天数比例的目标任务;三是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通过加强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持续深化污染减排、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实现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巩固深化碧水保卫战成果;四是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通过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加强涉重金属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等措施实现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三、需要说明的内容

《喀什地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喀什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喀什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根据国家“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结合喀什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对全地区在“十四五”期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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