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统一的全国油气资源评价方法体系框架,运用体积法,对陆上41个主要含煤盆地(群)煤层气资源的品质、分布状况以及可利用性进行了分析评价。结果表明:全国埋深2 000 m以浅的煤层气地质资源量为30.05×10^(12)m3,可采资源量为12.50×10^(12)m3。煤层气资源区域分布较为集中,鄂尔多斯、沁水等10个大型含气盆地煤层气资源占全国总量的85%以上,层系上主要分布在上古生界和中生界。煤层气整体品质一般,类型以II类为主,其次为Ⅰ类,可采性差异大,可采性较好的地区有限。与新一轮全国煤层气资源评价相比,本次动态评价地质资源量减少了6.76×10^(12)m3,可采资源量增加了1.63×10^(12)m3,主要由于含气量数据可靠程度增加和对埋深认识的变化。我国煤层气具有地面规模开发条件的可采资源量在4×10^(12)m3左右。沁水、鄂尔多斯、滇东黔西、准噶尔等几个大型盆地具有优先开发的地质条件。
关键词:煤层气 资源 评价 分布 方法
单位: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北京100034;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廊坊分院; 河北廊坊065007;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北京100083;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 北京1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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