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基础报酬+绩效报酬——眉山村干部按月领“工资” 【正文】
摘要:四川省眉山市近年来为解决好"农村基层有人办事、有积极性办事"的问题,通过实行"基础报酬+绩效报酬"的结构报酬制,全力提高村组干部报酬待遇,规定凡村"三职"干部(村支书、主任、文书)报酬人均每月少于120元的,由区县、乡镇财政负责筹措补足,有条件的区县还可提高标准.
关键词:四川 眉山市 农村干部 结构报酬制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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