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1电商零售出口将试点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商务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转发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支持政策,并提出6项具体措施解决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要求自2013年10月1日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自10月1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
关键词:国务院办公厅 药品检验 有关服务 地方标准 工商登记注册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