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人力资源 > 国企改制后的“痛”与“解” 【正文】
摘要:案例H公司成立于1986年,系某大型国企下属A分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三产单位,接受A公司的全面领导与管理。2005年,H公司完成改制挂牌,成为一家民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公司高层仍需每三年接受一次A公司的换届审计,且H公司的党工团组织建制仍隶属于A公司党工团组织。
关键词:a公司 民营企业 大型国企 自主经营 国企改制
单位:天津财经大学MBA中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相关范文
省级期刊
¥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