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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实施三原则

徐宝贵 思想政治课教学 2014年第09期

摘要:新课改和素质教育倡导“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建立新型师生关系。这符合教育和学生发展的规律,受到了广大教师的认可,推动了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然而,在欣喜于这一变化的同时,我们也听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教师与学生之间发生冲突的极端案例频发。这些案例,一类以教师为受害对象,如“辱师门”、“弑师案”等;另一类以学生为受害对象,主要是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引发的。这些案例的出现,使得“教育惩戒”这一困扰教师多年的敏感话题又一次成为教育界的热点话题。对于教育惩戒,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有人担忧。赞成的人说,现在的教育太宽容,必须重拾教育惩戒;反对的人说,教育惩戒容易成为体罚的借口;担忧的人说,教育惩戒要有“度”。本文拟从惩戒教育的实施,谈谈自己的思考。

关键词:教育惩戒三原则学生发展体罚学生赏识教育

单位:山东省德州市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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