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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改革只是电信服务改革的信号

谭炎明 通信世界 2005年第46期

摘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及各大电信运营商向社会正式推出《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至此起源于2004年中消协炮轰电信合同的“霸王条款”风波总算以“运营商的妥协,消费者的胜利”而告一段落。然而作为电信业内人士,我们的认识也停留在电信运营商“妥协”了吗?

关键词:电信服务合同改革电信运营商信号

单位: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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