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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采气采煤协调发展的“三交模式”

徐祖成 李延祥 天然气工业 2010年第06期

摘要:煤层气与煤炭两种矿产资源同根同源、紧密共生,因开发利用方式不同而分属石油与煤炭两个开采主体。在我国,煤层气与煤炭两种资源部分矿权区块存在重叠的有1.5×10^4km^2之多。为解决两种矿权重叠的矛盾,采用一种采气采煤协调发展的综合开发模式,不但有效地促进了煤层气开采企业与煤炭开采企业的友好合作,使煤炭和煤层气开采企业都获得很好的效益,同时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安全与环保进一步得到保障。在山西省矿权重叠最为严重的三交地区,双方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实行采气采煤协调发展,形成了“三交模式”:在矿权重叠区,将石油和煤炭两家开采主体相互配合,利用联合勘探(地震、钻井相互结合)、联合开发(采前抽、采中抽、采后抽)、联合利用(瓦斯发电)等方式各取其利,实现共赢。两家企业的关系从对立转化为合作,将“1-1小于0”变成“1+1大于2”。实施“三交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三交地区的矿权重叠矛盾,得到了国家政府部门的认可,并在国内发挥了很好的引领作用和示范意义。

关键词:煤层气煤炭开采矿权重叠协调发展

单位: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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