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有关民办学校等单位所有房产的抵押登记问题 【正文】
摘要:房屋抵押权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的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抵押权设立的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房屋登记机构受理抵押登记申请后应对主体和客体进行审查,如抵押人是否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分,抵押物是否存在禁止抵押的情形,提交的要件是否齐备,要件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一致等。能否进行抵押登记的前提条件就是看抵押物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抵押的情形。
关键词:抵押登记 民办学校 房产 单位 登记机构
单位: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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