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法院判决返还已办转移登记的房屋应如何办理 【正文】
摘要: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某银行将一处自有房屋卖给某甲,银行和某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转移登记。一年多后,因该房屋质量问题(已由质监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工程),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经法院判决,由某甲将房屋返还给银行、银行给与某甲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键词:人民法院 房屋 判决 登记机构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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