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 社会法建设的滞后与发展 【正文】
摘要:一、社会法是法制建设与社会建设的短板 社会法是中国七大部门法之一,也是立法最为滞后的一块。社会法建设的滞后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本法律缺失。如社会组织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慈善法等社会领域的基本法律仍是空白。
关键词:社会法 社会救助法 社会建设 法制建设 主要表现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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