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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特殊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高金平 中国税务 2014年第12期

摘要: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关键词:政府补助税务处理特殊业务非货币性资产企业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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