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详解

王海男 赵亮 中国税务 2016年第02期

摘要:为更大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的驱动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决定,联合下发了《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的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几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实施。为确保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顺利落地,国家税务总局随后了(《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进一步明确了计税价格的计算、备案手续办理等问题。现以具体案例形式就两个文件涉及的主要税务处理和注意事项进行解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政策转增股本股权奖励缴纳国家税务总局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税务

部级期刊

¥336.00

关注 42人评论|1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