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师[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必须道德高尚,有仁爱之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是无偿为社会及他人提供帮助和服务的公益行为,是新时期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在实践中提升专业素质和社会服务能力,是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用爱心奉献自身学识,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按照广泛参与、长期坚持、
关键词:志愿服务活动 社会服务能力 道德高尚 志愿精神 公益行为
单位:教育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