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方农地管理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有力的法律基础.本文立足于我国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系统总结西方,尤其是欧洲农地法特点的基础上,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法律建设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探索.研究表明,政府对农地最终处置权的享有、区域规划的突出地位、农地转让及农场规模的控制以及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充分体现是西方农地法的主要特点.这些特点给了我们以下一些启示:①应加强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互关系的研究;②积极探索农地管理的市场机制及其实现形式;③重视我国农地取得方式问题和农地细碎化现象;④及时将农地保护以数量保护为主转变为农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三维保护体系.
关键词:农地管理 农地保护 西方国家 中国 土地合并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南京21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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