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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方立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对策性思考

李继武; 聂敬彦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年第01期

摘要:以加强地方立法来构建和谐社会时应坚持如下对策: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积极推进地方的民主政治;地方立法以和谐社会为目标要有重点和前瞻性;严格规范施政行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立法方式要实现不抵触与有特色的统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保证地方立法与本地实际情况的和谐.

关键词:地方立法和谐社会对策

单位:蚌埠坦克学院; 安徽蚌埠2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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