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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得向未满18周岁学生发放信用卡

摘要:7月16日,银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其中规定,今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附属卡除外)。向经查已满18周岁但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方应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同时必须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已书面同意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否则不得发卡。其后,还应当积极、及时向学生家长或其他有关管理人告知学生申请领用信用卡的相关信息。

关键词:信用卡业务学生家长银行业还款来源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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