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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思路8篇

时间:2022-03-08 04:30:56

民政工作思路

民政工作思路篇1

(一)工作思路

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创造亮点、攻克难点”的工作布局,着力以人为本知民情重民意,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动建设和谐资阳。总的思路是:确立一个理念,把握两个机遇,搞好三大探索,突出六个重点,塑造六大民政形象。

确立一个理念。在全市民政系统确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黎民百姓解愁”的工作理念和“改善民生、创造幸福、构建和谐”的目标理念,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全局观、“锐意改革、与时俱进”的创业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发展观,实现民政工作从“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到“处于工作中心之中”的转变,从传统“救济型”到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普惠型”转变。

把握两个机遇。一是十七大精神创造的大环境。十七大指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民政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大环境。二是成渝一体化建设创造的内环境。地处成渝“试验区”的资阳市在成渝一体化中处于核心区,具有丘区示范区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优势,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内动力。

搞好三个探索。一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创新构建城乡救助体系;二是依托成渝一体化优势,探索民政惠民新途径;三是发挥丘区特色,整合各方资源,创造民政工作新亮点。

突出六个重点。一是不断改善民生扎实实施“惠民行动”;二是保障弱势群体基本权益,加强城乡救助体系建设;三是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是突出社会福利公益性,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五是加强村民自治,建设和谐社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六是突出规范管理,提升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塑造六大民政形象。一是把资阳民政部门建成法治民政、学习民政、阳光民政、效率民政、创新民政、和谐民政。全市民政系统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形成“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浓厚氛围;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效率,做到快捷周到便

; 站内范文搜索 民;注重人文关怀,提升幸福指数,构建和谐。二是用事业留人、感情融人、待遇励人、制度管人,把民政队伍建设成对事业有激情、对群众动真情、对工作敢创新善实干、内有凝聚力外有影响力的战斗团队。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统揽民政工作的全局

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强调“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民生问题,人心所系,国运所系。要用十七大精神统揽民政工作方方面面,要以同志关于民生问题的论述丰富民政工作内涵,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民政工作具体实践。

2、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点,切实把“惠民行动”作为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

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主线,以进一步规范完善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结合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相关问题,推动我市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城市低保。继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巩固应保尽保、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一是继续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坚持和完善工作程序,特别是做好失地无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的工作,确保城市低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完善低保信息数据库,特别是网络版数据库和TOMOS报表系统。三是坚持按月足额银行上卡直发低保金。四是落实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分类救助工作。一方面要协调督促落实已出台的分类救助措施,另一方面要研究新的分类救助办法,不断完善分类管理、分类救助。六是落实述评制度、渐退制度、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制度,提高低保对象的准确性。七是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资阳市城市低保对象扶助意见》,为低保对象提供政策扶助。八是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平衡性,避免保障人员大起大落。

农村低保。继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逐步实现应保尽保。一是做好农村特困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普查工作,建立农村低保信息数据库。二是做好提标和扩面工作,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三是按季兑现低保金。

城乡医疗救助。继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一是按已设置的政策和省、市工作进度要求开展救助,包括医前、医中、医后救助。二是整合救助资源,扩大定点医院、

; 站内范文搜索 定点药房范围,对救助对象实施优惠。

农村无房户建设。继续抓好农村无房户的住房建设,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继续实施好优抚建房安身工程。帮助80户无房和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改扩(建)住房,以解决他们住房难的矛盾。进一步扩大困难优抚对象的帮扶面,增加帮扶对象200户,以帮助困难优抚对象发展生猪养殖为主,以促使其尽快脱贫致富。

3、坚持以关心人民群众冷暖为工作的切入点,切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做好救灾应急准备,重点搞好物资、资金储备,一旦灾情发生,及时赶赴现场,开展救灾工作,以保障灾民“五有”。做到快速反应,工作到位,及时上报灾情,积极争取救灾资金,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冷暖作为己任,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切切实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4、坚持以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为重点,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一是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保障优待抚恤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全面推行优抚安置政务公开。二是把退役士兵培训作为优抚安置工作的重点。与市劳社局和有关职能培训学校联合,对全市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广大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三是以解决涉军维稳工作为突破口,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将原8023部队等参核退役人员、未予认定的参战、参核人员和企业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作为重点,密切关注其中的困难对象,将其纳入帮困解决的优先对象和重点对象,深入细致地落实重点工作对象有关优抚安置政策,从源头上解决涉军维稳工作矛盾。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四是以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出台《关于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的意见》为契机,推动部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5、坚持以建设和谐社区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全面完成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新一届村(居)委会主任进行培训,提高自治水平

; 6、坚持以规范管理为重点,提升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社会事务管理。一是继续积极创新建立殡葬服务委托合同制度。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殡葬执法机制,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三是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人员管理,杜绝违法、违规登记现象。四是切实抓好救助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救助管理水平,实现应助尽助的目标,积极争创“四川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

民间组织管理。一是进一步深化民非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提升民非单位社会公信力,增强其服务社会的功能。二是进一步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三是开展行业协会发展改革。四是开展建立民间组织行为失信惩诫制的探索创新。

区划地名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地名管理规则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健全工作机制,向社会提供标准规范的地名信息。二是城市地名设标工作全面完成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农村村牌设置要达到80%。三是结合《城区图》、电子地图等地图制作,通过地名网络、查询等途径向社会提供地名服务。四是对县、镇(乡)两级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及时做好服务工作。

7、坚持以社会福利的公益性为重点,加快民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加强福利发行的规范管理,强化宣传,提高销量,一手抓电脑型,一手抓在线即开型和网点即开型的发行,力争全年发行有新的突破,实现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合理利用发行公益金,加大对社会福利院、社会救助站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治市社会福利院后山,提高社会福利院入住率,提高服务水平,争创四川省一级福利院。加大市精神病医院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力度,把推广新技术、开展新项目作为医院发展的支撑,创建和谐医院,确保2012年实现医疗业务收入1600万元,力争18

; 站内范文搜索 00万元,第三产业实现收入200万元。

加强老龄工作,出台《资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抓好《老年法》的贯彻实施,争取对90岁以上老人给予长寿补助制度,继续抓好老年优待证的办理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8、坚持以政风行风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民政工作队伍新形象

民政工作思路篇2

1.特困救助有新水平。一是搞好扩面提标,落实全省城乡低保统一指导标准,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二是推动政策创制,争取把 “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救助范围,推动低收入家庭认定成为住房、教育等政府性救助的前置条件。三是继续资源挖潜,发挥好慈善、福彩事业在社会救助中的补充作用,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改善民生。

2.社会管理开新局面。一是完美社区建设有成果。按照“一本四化”(以人为本,居民自治,社区设施完美化、社区管理规范化、社区服务便民化、社区和谐文明化)的思路,构建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二是社会组织有拓展。推行4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巩固并扩大社会组织党建成果。三是行政区划调整有进展。搞好部分地区乡镇改设街道工作,积极推进津__融城。四是双拥优抚有突破。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创新“双拥”活动形式,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打好基础。

3.公共服务上新台阶。一是服务人性化,在所有基层服务场所开展人性化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民政对象满意度。二是政务标准化,探索建立民政政务服务统一标准,在全市民政系统推行标准化服务。三是设施完备化。加快推进养老、基层、殡葬三大服务体系建设,确保2017年前80%的乡镇建立农村托老服务中心、50%的村(居)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每个乡镇建立规范的民政服务平台,完成全市殡葬服务体系整体改造升级。

民政工作思路篇3

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继续开展学上海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服务于打造“核心城区、首善之区”中心任务,以科学民政、服务民政、数字民政、法制民政、高效民政、满意民政为目标,争创全市第一、前茅、全国一流。

一、继续加大做好民生工程力度

进一步完善救助工作规范化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适合区现状并在全省首善的区困难群众救助运行机制,形成民生救助体系长效化、规范化、科学化。继续做好并完成省市要求的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医疗救助、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建设、社区“智能化便民服务亭”建设等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并积极争创第一。

上半年,围绕大建设需要,做好公益性公墓(公祭堂)规划、立项工作的调研,提出基础性建议,作为今年政协提案的回复,力争列入区级自选民生工程项目;重新修订并出台区《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扩大救助范围,将孤儿纳入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对接省市工作项目,做好老年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的准备工作。

二、继续推进街居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

继续完善和深化街居体制改革,打造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强化社区居委会民主自治为内容,以群众满意为目的“精街道、强社区”的模式。

按照省厅《省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以创建省级“精品社区”和部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认真谋划,立足高起点、高品味、有特色,打造3-4个省级“精品社区”、8-10个省级“示范社区”和1-2个部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做好大杨镇中铁国际、明发广场等新建社区范围划分、命名的筹备和实施工作;继续推进社区“四化”(网格化、信息化、组织化、服务化)建设,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奖惩、激励、考核机制,不断完善全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数字民政”平台;通过促进社区工作方法改变,加强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建设,提升社区自治功能;以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为主要内容,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资质考试,设置社工岗位,提升社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每个社区都有社会工作师。

三、着力加强养老事业建设,推进专项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民政工作思路篇4

一、××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月份,共审批了户申请户,清退了户,变更了户。

⒉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元;清退了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元。截止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户人。常补对象户人,非常补对象户人,累计发放保障金万元。

⒊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⒋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⒌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元、元、元、元四个档次,全区户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⒈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⒉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⒊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⒈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年月份共为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元人年;

⒉下拨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⒊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⒋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⒌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⒉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⒊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年民政工作思路

××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民政工作思路篇5

一、××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月份,共审批了户申请户,清退了户,变更了户。

⒉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元;清退了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元。截止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户人。常补对象户人,非常补对象户人,累计发放保障金万元。

⒊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⒋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⒌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元、元、元、元四个档次,全区户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⒈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⒉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⒊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⒈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年月份共为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元人年;

⒉下拨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⒊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⒋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⒌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⒉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⒊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年民政工作思路

××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民政工作思路篇6

一、××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月份,共审批了户申请户,清退了户,变更了户。

⒉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元;清退了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元。截止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户人。常补对象户人,非常补对象户人,累计发放保障金万元。

⒊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⒋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⒌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元、元、元、元四个档次,全区户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⒈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⒉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⒊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⒈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年月份共为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元人年;

⒉下拨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⒊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⒋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⒌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⒈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⒉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⒊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年民政工作思路

××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民政工作思路篇7

一、适应形势要求,重新调整民政工作的宗旨

宗旨就是旗帜,就是方向。只有确立了科学、正确的宗旨,才能指导各项民政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否则就会走弯路,甚至南辕北辙。19*年召开的全国第10次民政会议,将民政工作的宗旨确定为“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应当说,在当时形势下,这一提法是比较准确的,为一段时间以来民政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笔者认为,加入WTO之后,如果继续沿用这一提法,已不合适。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已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洪流。WTO的一系列规则是西方市场经济几百年发展的产物,加入这一洪流,就意味着我国的经济将更加市场化。同时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可以预期,我国的政治生活也将更加民主化。政府的职能将进一步转变,企业将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第三部门”越来越走向社会生活的前台。所有这些都将对民政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按照西方经济学家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加入WTO之后,一个区域的经济应根据本区域的自然禀赋,重点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以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不应当搞大而全、小而全。因此,“入世”必然会带来产业结构的重新调整,这有可能使我国的失业率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同时入世后各种市场主体将全方位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去,这一方面意味着各种机会的增多,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风险的增大。在这两个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社会弱势群体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进一步扩大。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老百姓才有可能放心大胆地花钱,才能有效刺激国内需求,拉动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种经济主体才能甩开包袱,全力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我们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工作,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进一步上档次、上水平,以进一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其次,被称为“草根民主”的村民自治和社区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广大基层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广泛实践,被很多研究者看作是中国民主政治的起点。加入WTO后,随着经济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必将以此为起点向更高层次延伸。因此,民政部门一定要站在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高度去重新审视城乡基层民主自治组织的建设工作。

第三,加入WTO后,我国众多的规模狭小的分散的“小农”和各自为战的各类企业,如不能借助“第三部门”的力量实现整合,提高组织化程度,就匹马单枪地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将无异驾着孤帆扁舟与现代化的联合舰队相抗衡。要相对改变不利地位,我国的农民和各类企业必须在自愿、民主的前提下组成各种专业性的合作社、协会等中介组织,以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扩大交易规模,提高谈判地位,降低交易成本。这就需要按照真正的合作制原则(即采取自愿结合的办法而不是行政的办法)建立合作组织,以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加强与政府的沟通架起桥梁、系好纽带。另外,在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也同样面临着发展各种各样的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民间组织,以全面提高整个社会的组织化程度的问题。民政部门作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理应站在WTO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对民间组织和中介组织的培育、管理力度,做“第三部门”的“助产士”,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组织化程度。

总之,加入WTO后,就民政部门所承担的职能看,不仅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而且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提高社会的组织化程度等任务,也日益迫切地摆到了民政部门的面前,其作用也日益彰显。推动城乡民主政治建设涉及到公民的民利,提高社会的组织化程度,更是迫切地要求全面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结社权。所有这些,都已大大超出了“基本生活权益”的范畴。如果继续沿用这一提法,只能挂一漏万,使民政工作整体上出现方向性错误。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加入WTO之后必须对民政工作的宗旨作一个更加鲜明、更加科学的定位,这就是“依法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我们知道,人权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民政部门所承担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职能关系到公民的生存权;而落实公民的民主自治权和自由结社权则是生存权得到保障后“人的全面发展”的又一重要前提。因此可以说民政部门的工作与“人权”有着紧密的联系。但也应该看到,就民政部门的职能看,它所保障和维护的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和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因此,民政部门维护和保障的只能是“基本人权”。这是符合同志“七一”讲话精神的。在这个讲话中,他提出了“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不仅要维护公民基本的生活权益,更主要是要维护和保障公民全方位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政治权利。确立这样的工作宗旨,民政部门在工作中就不仅应当一如既往地关注社会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第三部门”的培育管理上。

二、适应形势要求,重新调整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发展思路

党的十四大确立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民政部门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口号。这一口号的提出,有利于打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政府独立办社会福利事业的局面,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客观要求。但加入WTO之后,笔者认为应当对“社会福利社会化”进行再思考。

首先,应当明确哪些工作能社会化,哪些工作不能社会化,不能简单地一“化”了之。如目前民政部门承担的农村五保供养和群众优待工作,其经费来源都是从农民手中收取的“三提五统”。纵观当今世界,尽管WTO限制各成员国为提高本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对农业和农产品进行补贴,但各国无不想方设法突破限制,以保护本国的农业。最近,美国总统小布什就不顾WTO成员国的强烈反对,毅然签署了对本国农产品进行补贴的法案。而在我国,到目前为止对农业实行的一直是负补贴。据有关资料显示,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每年仅“剪刀差”一项就从农业拿走1000多个亿的资金,与此同时,农民还要承担沉重的费税,其中就包括五保供养、群众优待等项经费。加入WTO后,这一状况如果得不到根本改变的话,我国的农业将不堪一击,进而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并从根本上动摇我国社会稳定的基矗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而要扶持农业的发展,在显性补贴必然要面临WTO各成员国普遍反对的前提下,最符合规则的选择就是消除“剪刀差”,减少甚至免除农民的不合理税费负担。这就要求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将五保供养和群众优待等面向农民的“费”,改为面向全社会的“税”,列入财政预算,由政府承担起来。另外,社会救助除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积极筹集社会资金用于慈善事业外,其责任主体也应该是政府。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上述工作对象的保障,本来就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不应该以“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名义继续转嫁到农民或其他社会组织身上。但这并不是说社会福利社会化不可行,相反,政府在承担了它应当承担的责任后,应当将一些社会能够承担的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和项目交由社会承担,大胆、彻底地从具体事务中退出来。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福利社会化才有其现实意义。

其次,应当与时俱进,创新制度,创造与社会福利社会化相适应的政策环境。笔者认为,加入WTO之后,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社会福利和服务事业不仅应走社会化之路,而且应走产业化道路,也就是说,政府原则上不应再兴办具体的社会福利项目,而是作为一个产业由社会按市场化的原则来兴办和管理。不仅国内资本可以办,国外资本同样可以进入。应当由政府保障和服务的工作对象,可以采劝花钱买服务”的办法,由政府出资,由社会办的福利项目提供服务。当然政府可以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等措施,来确保服务质量。但目前,真正按照这一思路付诸实施的却微乎其微。各级民政部门仍习惯于直接投资兴办各种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和项目,如福利院、敬老院、军休所等等,结果是既投入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而且还要供养一大批工作人员,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体制障碍。比如,目前上级民政部门下拨的很大一部分资金,是针对具体的福利服务设施和项目的,因此,下级民政部门要想争取到这部分资金,就只有建设施、上项目这条路可走。二是利益障碍。如殡葬行业,由于有可观的“盈余”和利润,目前仍被牢牢地垄断在民政部门手中。如果仅从民政部门的角度看,这样做可以取得较大的垄断效益,但如果站在国家和民族的高度看,垄断带来的后果只能是整个产业的萎缩,是不利于殡葬业充分发展的。同时,如果继续维持现行做法的话,民族资本就难以尽快进入并迅速占领市场,剩下的就只有等外国资本家依靠雄厚的资本,根据WTO的市场开放原则,来瓜分这一市场了。真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排除障碍,重新设定与WTO规则接轨的社会福利服务业的市场游戏规则,是目前民政部门的紧迫任务。当然,这需要国家有关方面的政策调整,但民政部门起码应当为决策者当好参谋,以推动相关政策的尽快调整。

三、适应形势要求,重新调整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思路

目前我国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在村民自治领域广泛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工作,并带动了其他“三个民主”的发展;在城市各地广泛开展了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但也应当看到,这与加入WTO以后我国政治民主化将有一个较大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尚有较大差距。从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社区(事实上,我国的“村”是更加符合社区本意的“社区”)发展的状况看,政府一般是将其作为民间组织来进行管理的,在发展空间上是完全自由和放开的,因而他们的社区是居民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其任务和使命也完全来源于社区居民。但在我国,情况却完全不同,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社区的设立、撤消、区域划分、变更等都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社区居民没有发言权。这必然会造成社区的建设与居民的现实需要脱节。因为,无论政府部门主观上多么努力,都不可能比社区的居民更加了解与谁有更多的共同利益,与谁有更多的心理认同,对哪一个社区有更大的归属感,等等。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政府都是出力不讨好。除此以外,由于基层政府的职能没有从根本上转变,我国目前的社区离真正的自治还相去甚远。从村民委员会的角度看,尚难以摆脱来自乡镇政府的各种或明或暗的干预,如村委会的各种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一般都是由乡镇政府制定和下达的,村委会干部的误工补贴标准也是由乡镇政府确定的。在财务管理方面,部分地区以实行“村帐双管”之名,变相地剥夺了村民委员依法管理属于村委会财产的权利。在城市,政府各部门则完全把居委会当作自己的“腿”,各类事务性工作都通过居委会来完成,居委会实际上已失去了居民自治的功能。所有这些都不利于加入WTO之后政治民主化的顺利推进。因此笔者认为,入世后,政府应完全彻底地从社区自治领域退出,还社区以充分发育的自由空间。目前,民政部门的当务之急是,借鉴外国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成功经验,搞好超前性的政策研究,推动有关法律政策的修改和完善,以尽快建立起有利于社区发育的法律框架。

四、适应形势要求,进一步调整民间组织管理的思路

民政工作思路篇8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工作成效

区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担负着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等职责。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亲切关怀、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局上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稳定社会的机制作用,为构建五区幸福XX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民生保障成效明显:城市低保对象由2003年底的1469人扩大到现在的2336人,人均月补差由2003年底的50元提高到现在的290元,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对象现已扩至8809人,保障标准提高到240元/人·月,人均月补差达到165元;我区于2010年9月份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同步结算,共救助困难群众13390人次,救助金额达894.83万元;全区有五保对象1017人,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814人,集中供养率达80%,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达3660元和3120元;现有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救助3252人,季度发放失地农民救助金177.12万元。2006年以来,对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进行了9次提标,共发放优抚资金2957万元;全区有优抚对象2803人,其中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1236人;我区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正常年景每年受灾群众约1.2万人。近5年来全区发放救灾救济款1475.5万元,救济灾民6.06万人次,帮助34户灾民倒房户新建住房170间,修复住房280间;

福利事业长足发展:全区建有“三院”10所,2011年以来投入资金3326万元,对区内10所“三院”进行了新建、改(扩)建和升级改造,新增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福利机构抚养和城乡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和700元。近五年共发放孤儿保障金236.3万元,使孤儿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专项事务管理扎实有效: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经过3年时间,我区顺利完成了10条长约148.75公里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建立了地名数据库,录入各类地名信息1500多条。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注册登记社会团体4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48个。承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公益性创投项目1次,省级、市级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公益性创投项目各2次。加强区、乡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村(居)民自治工作成效显著:进一步制定并完善村(居)自治章程、村(居)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公开阵地和民主管理程序,进一步畅通了群众监督渠道。2012年6月我区首次被评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社区创建工作初显成效:增设了2个纯居民社区,按5万元/年的标准落实了城乡社区工作经费,城市纯居民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按人均1500元/月标准,乡镇社区书记和主任按人均1000元/月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同时,按照“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创建要求,打造了4个示范社区。目前,邓家社区已授牌,其他3个社区也通过了市创建办初审。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力指导了6个农村社区开展“精品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并被评为“全省精品农村社区”。

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有新形象。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作风纯朴、踏实肯干、深受群众喜爱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树立了新时期民政干部新形象。先后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民政工作三无(县、市、区)”、“全市文明单位”、“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区直部门单位重点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近50项。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1.民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面临难点较多。一是“三院”建设“僧多粥少”,下面积极性高,上面配套资金少。二是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没有上规模、上档次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三是社区建设缺乏资金投入,持续发展后劲不强。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偏低。由于五保供养机构要负担五保老人的吃、穿、住、医、葬等多个方面,目前的农村五保标准难以满足老人的生活开支。

3.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偏低。2012年,区编办批复我区8所光荣敬老院均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但院长和会计工资未能按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落实工资待遇;其他工作人员工资未达到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区敬老院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4.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理念有待改进。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主体地位还缺乏足够重要的认识,造成社会组织名义上的多,没有实际意义上的行业代表性和权威性,未能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行业服务、行业发展的职责。

5.民政工作经费紧缺。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加强,民政工作任务激增,工作领域越来越宽,服务对象越来越广。然而,上级下拨的均为专项资金,无专项配套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勉为其难,杯水车薪。民政部门承受着严格落实政策、工作经费紧缺的双重压力,严重影响了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

6.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力度不够。民办养老机构和社会养老服务没有专项经费,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举步维艰,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过渡有一定难度。

7.基层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基层民政所规范化建设亟待加强。目前,我区大部分民政所(站)工作人员仅为1-2人,工作任务繁重,难以满足民政工作的开展,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二是村(居)委会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村(居)委会干部学历普遍不高,还习惯于业务单位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在社区建设和精品农村试点建设工作中无从下手,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依赖性,因此造成社区创建工作的滞后。三是婚姻登记工作延伸到乡(镇)办理涉及到经费、人员和场所等问题,大部分乡(镇)积极性不高,配合不够,婚姻登记机关体制改革存在困难。

二、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区民政工作的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不断增强“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执行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构建五区幸福XX作出积极贡献。

围绕上述目标,“十三五”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切实改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提高民生保障能力。

1.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全区减灾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100%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00%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85%的城乡社区建立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公众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多灾易灾的城乡社区普遍设立避难场所。建立救灾工作经费长效配套机制,着力加强救灾装备建设,健全区、乡镇(街道)两级救灾通讯网络,完善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灾情会商,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警、快速报送和科学评估机制。推进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和培训教育工作,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的考核鉴定工作。加快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重点工程规划建设,积极推进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区域库建设,新建一栋占地2亩,1500平方米的含救灾指挥及物资储备中心。

2.完善托底性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好城乡低保群体生活。深入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精神,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实施社会救助。一是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出台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探索在居住地申请低保的保障政策。实行低保资金城乡统筹管理使用,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筹发展。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网上即时结算服务。二是力促社会保障更加公平公正。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系统和核对系统网络运行,充分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实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信息共享,全面启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网络比对工作。加强低保工作规范管理。落实低保各项工作制度,继续在农村实施低保听证制度,使低保申请对象到会听证,促进保障公平;抓好低保对象长期公示要求的落实,在农村设立农村低保长期张榜公示栏,确保低保对象长年公示。严把动态管理关,抓好年审、半年审,常补对象每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半年审核一次。已享受的城乡低保户每年全面洗牌听证一次,新增农村低保户至少达到半年听证一次,城市低保户每季度听证一次。加强一门受理机制建设。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困难程度、急缓程度,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准确界定救助标准,科学简化和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突显临时救助“救急难”的时效性。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社会救助政策、机制、制度、资金落实、能力建设情况,检查结果列入目标管理考评重要内容。

3.继续大力推进“三院”“三年建设”。一是按照要求继续推进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敬老院建设改造资金投入,积极争取部、省、市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五保供养工作的宣传,主动争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等社会捐助,多层面、多渠道地筹集建设资金。二是全面落实敬老院院长、会计工资待遇。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落实院长、会计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同等工资及社保等待遇。三是创新敬老院工作方法,开展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试点和社会化养老服务。积极开展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试点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人纳入五保供养,积极引导分散五保老人入院供养,提高集中供养率,降低空床闲置率;充分利用敬老院现有资源,积极拓展社会收养服务功能,增强造血功能。

4.加强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市救助管理中心站为依托,提高区级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临时救助点,社区设立救助咨询点,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救助管理工作网络,打造1小时救助圈,形成四级联动、各有侧重、全程覆盖的救助管理格局。

5.健全社会福利体系。积极稳妥地扩大社会福利制度覆盖范围,探索建立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城镇机构供养的“三无”人员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落实孤残儿童福利政策,努力探索建立各类困境儿童的福利政策。进一步深化社会福利机构改革,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促使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协调指导机制。培育慈善文化,合理设计慈善项目,不断创新项目实施方式,推动慈善活动的项目化、常态化、社会化,形成捐赠信息透明机制和慈善合作机制,提高慈善活动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6.健全优抚安置服务体系。认真做好双拥工作,要按照“巩固基础、强化管理、完善服务、积极探索”的工作思路,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为契机,将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按照坚持标准重实效要求,不断充实内容,改进办法,完善机制,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保持我区“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完善优抚对象保障机制,继续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构建城乡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逐步推进城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一体化。全面建立重点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结算。继续巩固“爱心献功臣”行动成果,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建(修)住房补助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新路子;提高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标准和服务质量。深化安置制度改革,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安置政策,引导广大退役士兵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变就业观念,缓解政策安置工作压力。

(二)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推进社区功能规范化创建。继续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创建人文社区、温馨家园为目标,在大力改善硬件设施的同时,积极推进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驻社区单位和各类社区组织共同参与的互联互动机制,形成多元主体治理的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系。

2.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培育发展社会公益性慈善类、服务类、行业类的社会组织及社区社会组织,启动对“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围绕机构资质、社会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等方面情况,逐步开展对社会组织的评估考核,积极探索建立新型政社关系,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目录,力争将服务性事务、部分行业管理职能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授权或委托相应的社会组织承担。

3.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健全社会工作人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抓住培养、评价、激励和使用四个环节,进一步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提高整体素质,优化人才结构,改善人才成长环境。从加大宣传、加强培训、注重效果、平衡分布等方面入手,在农村、城市、机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进行探索培养,积极引进一批优秀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带动志愿者队伍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均衡化。

1.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青东公路沿线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颐养之家(幸福院)项目规范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所有城镇社区和60%的行政村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同时,采取公建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等形式,加强已建成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颐养之家、幸福院)规范化管理,促使其开展为老服务以及活动常态化。探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提升福利院、敬老院向普通家庭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能力,努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委托管理等运营方式,发挥民间和社会资本的“鲶鱼”效应。确立以独居、空巢、高龄、特困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内容,努力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引导民办养老机构规范发展。学习借鉴福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的做法,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推进天伦之乐生态养老公寓对外运营开放。

2.加快形成行政区划新格局。加强行政区划改革创新的研究,制定行政区划调整设置规划,优化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其辐射功能,到2020年逐步将河道街道的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建设城市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地名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3.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将殡葬改革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一并部署、一并检查、一并落实,以行政村、人口较多的自然村、若干相邻的自然村为单位,在远离“三沿六区”的荒山瘠地,规划、兴建、改建或联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引导农民群众用先进的殡葬理念、文明的殡葬方式取代封建的丧葬陋俗,从而形成良好的乡风村俗。农村逝世者安葬全部进入农村公益性墓地;对原有的乱埋乱葬坟墓,采取植树造林、种草绿化等遮挡、覆盖措施,确保视线范围内看不到大片坟墓;对零星坟墓或无法遮挡的坟墓,迁入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建有城市公益性墓园,乡镇每个村委会都建有1个以上农村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建立和完善对基本殡葬服务的补贴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居民遗体火化补助标准,促使遗体火化率不断攀升。加强部门配合,加大殡葬改革执法力度,弘扬丧葬新风,基本杜绝乱埋乱葬和在城区乱丢纸钱、燃放鞭炮等殡葬陋习。

4.完善婚姻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按照城乡区别对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方便人民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以培训、督查等方式促进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坚决查处违法婚姻,制止搭车收费,提高服务质量,体现人本理念,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结合创建标准化婚姻登记机关活动,推进结婚颁证、婚姻登记预约、语音咨询和婚姻家庭指导服务。

(四)夯实民政工作基层基础,为XX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民政事业发展经费保障。力争区财政加大对民政经费的投入,探索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经费自然增长机制;通过支持福利发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积极拓宽民政资金筹资渠道;探索建立民政工作经费预算长效机制,力争2020年前区财政按当年民政专项资金的总量的5‰比例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2.加强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领导,要将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纳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指标,充实基层民政部门的工作力量,保持基层民政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的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和开拓创新、依法行政、综合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稳步推进民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通过轮岗交流等多种途径促进民政干部成长进步。加强民政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民政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技能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民政行业管理和服务。

三、工作要求

做好“十三五”期间的民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部门的责任,扩大社会的参与。各有关部门应责无旁贷地从制度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一)努力把握机遇,主动融入全局。当前,民政工作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但机遇大于挑战。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为做好民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供了有利时机,为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全局、切实履行职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一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进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要根据面临的形势,加强对民政工作发展趋势的研究,找准民政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情况,促进其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加强对民政工作的支持;还要加强民政系统的上下联动,大力帮助基层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基层也要以积极的作为求得应有地位、赢得必要支持。二是要推动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要把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等主要保障措施作为保民生的重要方面,作为促发展的重要举措,继续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三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民生问题涉及人的生老病死,民政解决的是民生问题的基础环节。只有把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才能有所为、有其位。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兜底作用;要资助困难群众参与医疗保险,提供医疗救助,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创造基础条件,并为教育、就业、住房、司法等方面的专项救助提供基础数据;要通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壮大社会事业发展力量,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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