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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论文8篇

时间:2022-08-08 14:21:32

乡村论文

篇1

(一)国内对乡村旅游产业链的研究

目前国内学者针对于乡村旅游产业链进行深入系统研究的较少,且主要集中在乡村旅游产业链整合和产业链对乡村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价值方面的研究。赵承华(2007)分析了我国乡村旅游产业链存在的问题,并认为延伸和拓展乡村旅游产业链,加强区域产业协同,建立品牌乡村旅游企业,是实现我国乡村旅游产业链整合的主要路径。张晶(2012)认为实行产业链纵深化发展是实现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周格粉,肖晓(2013)首先认为全产业链模式是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过渡模式,并提出产业融合是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最终模式。

(二)国内对文化创意产业链的研究

目前针对文化创意产业链的研究较乡村旅游多出些许,但主要是从产业链视角出发针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厉无畏,于雪梅(2007)认为培育创意人才,完善创意产业链是发展创意产业的重要环节。邢华(2009)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赖于价值链的整合,并提出以产业链末端—版权贸易为主线整合产业链。陈少峰(2010)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是产业链的经营与运作,产业持续发展的保障是产业链的纵向延伸、横向扩展以及产业要素挖掘与整合。纵向产业链的延伸,可表现为文化创意产业内、外部资源共享,即产业内、外融合;横向产业链的拓展,可表现为产业功能的多元化发展,即产业规模效应的体现;产业要素的挖掘与整合,可表现为要素的优化配置,实现产业链的深度化和专业化经营。金元浦(2010)将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链概括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创意环节,秉承“创意为王”的理念;第二环节,生产环节,采取“内容为王”的措施;第三环节,销售环节,坚持“眼球为王”、“渠道为王”策略。

(三)国内对创意旅游产业链的研究

国内针对于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研究相对较多,且主要集中在融合的机理、路径、模式及策略方面的研究,专家学者的研究已十分深入且系统,并且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但从产业链视角出发对二者融合发展的研究相对较少,此外有关于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方面的研究也十分欠缺,且主要集中在观光农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方面,研究的不够全面、系统、深入。柯涌晖,赵明,陈白璧(2011)认为闽台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了创意产业价值链,完善了旅游产业链条。李洋洋(2011)将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的模式分为了延伸性型、重组型和渗透型三种,认为延伸型的产业融合模式出现在产业链的生产制作和消费环节,延伸了原有产业链条;重组型的产业融合模式解散了原有的产业链,构建了一种新型的产业链条;渗透型产业融合模式扩展了原有产业的价值链内涵,提高了产业增值能力。王爱玲(2009)以“紫海香堤艺术庄园”为实证研究对象,认为其成功是现代观光农业与文化创意产业从产业链的设计、经营和营销各环节充分融合的结果。

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环境恶化,生态功能弱化

乡村旅游地普遍受到不同程度农业化学物质及废弃物污染、污染企业转移农村导致的工业污染、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污染。但受政府对农村污染控制问题还没有系统的、足够的重视,且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扶持措施不力,以及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较差等因素影响,乡村环境持续恶化,自然美、生态好的意象日益弱化。

(二)忽略市场调研,营销模式固化

乡村旅游地的营销首先缺乏与市场的对接,乡村旅游地自发进行市场调研及市场分析的凤毛麟角,因此,营销模式和手段的选择没有实际指向性。其次,乡村旅游地的营销模式落后,网络营销、植入式营销、创意营销及联合营销所占比重极低,全国范围内建成“信息化乡村旅游景区”的数量屈指可数。

三、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建议

乡村旅游产业可以与文化创意产业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进行互动融合,在第一个创意阶段,要将乡村旅游的发展思维融入到创意乡村旅游研发、设计和资源规划中;在第二个生产阶段,将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过程”作为“乡村旅游产品”进行销售,供旅游者观摩;在第三个营销阶段,建立起文化产业现代化的营销网络,起到足够吸引消费着注意力的目的,而在第二阶段的乡村旅游经历则又刺激着文化创意产品的消费,在两者的互动影响中,创意性文化旅游产业就形成了一定的文化创意旅游者;在第四个消费阶段,与第三阶段作用类似,在此阶段,对创意乡村旅游产品的消费产生感染效应,促使消费者对该文化创意相关的乡村旅游感兴趣,而反过来,在第二阶段的旅游经历又增加对该文化旅游产品的认同感;第五个后续环节,实质上是创意乡村旅游产业链的延伸和重组,通过建设主题公园,举办展览会、博览会、展销会、节庆等方式向旅游市场延伸,从而实现两大产业的融合发展。

(一)创意环节

从创意乡村旅游产业链的结构来看,创意乡村旅游产业的形成依赖于乡村旅游活动能带来的大量人流、物流和资金流,且有吸引力的创意乡村旅游产品所形成的核心要素。因此创意乡村旅游产业链的建设要从创意环节入手。针对于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在创意环节的融合阶段,两个产业可以在项目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利用,创意、创作相互借鉴等方面进行互动。具体说来,首先,应将乡村旅游的发展思维融入到创意乡村旅游产业的研发、设计和资源规划中,立足乡村旅游产业乡村性的本质,深入挖掘乡村旅游产业的特色,将乡村旅游产业的特色资源作为创意乡村旅游的创意素材,增强创意乡村旅游产业的原创力;其次,立足于乡村旅游产业的现有资源,融合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资源,即: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科技化和数字化的创意理念,实现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在创意环节资源的互补融合。

(二)生产环节

针对于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在生产环节的融合阶段,一方面,将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过程”作为“乡村旅游产品”进行销售,供乡村旅游者观摩,丰富创意乡村旅游产业的产品素材,如:独具创意的舞台演出、创意影视作品、大型歌舞“秀”等等,都可以成为旅游体验的过程;另一方面,将“乡村旅游产品”进行创意性、艺术性及科学性的包装和生产,供乡村旅游者购买,提升创意乡村旅游产业产品的综合功能价值。

(三)营销环节

针对于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在营销环节的融合阶段,该环节决定了策划、组织等环节成本的回收和盈利状况,创意乡村旅游产业的成功与否的关键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满足观众的文化体验质量,创意性乡村旅游产品通过现代宣传手段能更好的达到推广效果,且大大增加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而实际的旅游经历又能刺激旅游者观看、欣赏或购买创意乡村旅游产品。如:影视作品通过现代电影技术能更好的展现实景旅游地,而且剧组拍摄往往能吸引众多媒体跟踪报道,对拍摄地会有直接或间接的宣传作用;而实际的旅游经历又能刺激消费者观看相关影视作品。因此,在营销主题、内容、形式、渠道等设置上,不拘泥于模式化的处理,实施灵活的富有创意的运用。

(四)消费环节

创意乡村旅游产品的销售是文化旅游产业链实现价值的最终环节。文化旅游消费者完成文化旅游产品的体验和消费后,一次完整的文化旅游活动才实现。销售环节是创意乡村旅游产品与受众互动体验的关键环节,旅游者的满足是保证创意乡村旅游产业持续发展的保证。创意性乡村旅游产品要具有很强的精神感染效应,成功的创意乡村旅游产品必定满足了旅游者的某种文化诉求或创意诉求,能刺激旅游者前往创意乡村旅游地体验;且旅游者在消费创意乡村旅游产品时,其相关的旅游经历又能增加对创意乡村旅游产品的亲切感和认同感。

(五)后续环节

创意乡村旅游商品、知识产权的出让、品牌的扩张、影视动漫等是创意乡村旅游产业链的衍生环节。创意乡村旅游消费结束后,一部分旅游者还可能购买相关的衍生产品,如《快乐星球》图书、《印象•刘三姐》旅游演艺的光盘等。另外创意乡村旅游品牌的扩张,创意乡村旅游企业知识产权的出让等。该环节能进一步挖掘和创造价值,对创意乡村旅游产业链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开展有针对性的创意乡村旅游衍生项目的开发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结论

篇2

乡村传播在西方社会的研究,并不是以学科的形式而出现,仅仅是对某一类研究对象的多层面研究而形成的。从上述对发展传播学基本发展脉络的梳理,可以看出,乡村社会作为现代社会的对立面,是需要从国家发展的角度进行宏观综合考量的。如何促进乡村社会(或者说传统社会)完成向现代社会的转换,可以关注的话题很多。在发展传播学的第一、第二阶段,对乡村社会内部的相关研究,一度成为发展传播学关注的一个中心命题。

例如:曾经是传播与发展的主导范式之一的“创新与扩散研究所作的大部分努力是以农民和乡村居民为目标对象的。美国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率先对此做出了努力和评估。现在,它已成为第三世界各国的大多数发展计划中的一个特色。那些计划不仅与农业有关,而且涉及健康、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②20世纪60年代早期,美国公立大学和农业推广组织将其研究成果向拉丁美洲、非洲、亚洲发展中国家输出。这一跨国行动的主要动力是农业发展,研究主题是农业创新的扩散。学者们力图证明他们的思想“在第三世界国家农民中的扩散与发生在拥有更多媒体设施的环境(如美国和欧洲)中的扩散具有大致相同的模式,并且在扩散过程中以及用于分析这个过程的概念和模型也具有跨文化的一致性。”③其后,在70年代早期开始反思自己以前的研究,评估预期和非预期结果。并逐渐转为对环境等相关问题的关注上。

我们可以将发展传播学对乡村社会信息传播系统的相关研究划归为早期乡村传播的研究先驱,但其背后所潜藏的理论含义和价值选择则是不同的。本文所说的乡村传播学是在对中国社会发展现状和传播学在中国的本土化中提出来的。其研究视角带有明显的中国化色彩。乡村传播学的研究以中国当代社会中最突出的问题为出发点,关注在这一社会现实情境中,乡村内部和城乡之间的信息传播系统,以信息为核心拓展开来,在信息已成为社会管理的核心命题时,乡村传播学的切入点便得日益重要起来。

在这一中国特色的社会背景下,我们将乡村传播学的理论界基础界定为:传播学理论和行动研究理论(ActionResearch)。

传播学的兴起与西方社会当时的社会情境紧密相关。从学科发展的视野出发,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的分野很大程度上是工业化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换言之,工业化社会的发展促使相关的现实命题变得越来越学术化,而关注社会总体的和谐发展逐渐成为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学术使命和现实使命。历经了两次世界大战的西方社会,对于战争中对人类本身的非理性特征的认知和运用各种手段毫无人文信念地、纯粹为了战争目的的宣传活动,从全方位的角度进行了反思和探讨,传播学学科在这一及其现实的社会现实和历史背景中凸显出现,并得益于相关社会科学的学科领域围绕信息本身,对信息传播模式、信息传播渠道、信息传播效果,以及对传播者与受众的相关研究而逐渐确立。

传播学的诞生既是社会现实的产物,也是历史发展使然,更与人类在理性反思的基础上,对正在发生的、或已经发展的社会事件、文化事件、历史事件、政治事件乃至于经济事件的反应。它关注作为信息传播过程中各个角色的平等、权利、角色和地位。具体而言,关注传播者、受众、信息本身的内容、渠道和影响力等具体问题。其发展经历了从效果中心论到受众中心论,继而到受传者中心论的不同阶段。归根结底是侧重于对社会传播系统的宏观关注。但这种宏观关注在立足于西方的传播学而言,一大部分理论是来源于长久的实证研究的结果,一部分理论则是20世纪70年代之后逐渐兴起的批判学派的基本观点,因而,传播学的理论便具有鲜明的“本土化”的特色和开放性的特征。对于中国的传播学发展而言,迫在眉睫的也是对已有的经验学派的传播学理论在中国化的语境中,进行验证并提出中国式的传播学理论来,二是对批判学派的理论则要分析社会语境和历史话语的差异,避免仅仅以概念的转化作为分析中国社会诸种特征的工具。

行动研究理论:“行动研究的根源可以追朔到20世纪初约翰·杜威。虽然杜威所强调的问题解决、反思和科学的方法毫无疑问是行动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是社会心理学家勒温在20世纪30年代把行动研究引入到了社会科学领域。在他的著作中,勒温试图让几组人用科学的方法去解决他们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勒温把行动研究定义为社会实际工作者(教师和其他人)与科学研究者通过集体决策和精心制作的问题解决技术来实施社会和文化变革的一种方法。”④

行动研究理论受到20世纪早期教育科学化的影响、杜威进步主义教育理念的影响、以及社会心理学和人际关系训练中的群体动力学运动(GrouPDynamicsMovement)的影响。“就像19世纪的贫困、住房、城市生活等社会问题催生了质的社会研究一样仰ebbandWebb,1932),由于战争、群际关系问题、社会重建、歧视和其他许多社会问题的冲击,要求社会科学做出反应,19世纪40年代质的研究绕了个圈子又彻底回来了。出于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的需要,实践人员的研究重获新生,而行动研究也披视为一种可靠的回应。最后还有战后美国“科尼时代”社会创建主义的课程开发活动的影响。一些战后重建主义研究者提倡并拥护在教育中采用行动研究。S.科尼(Corey,1963)是领导这场运动的旗手,他相信,因为实践工作者能够运用自己研究的成果,所以行动研究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和提升课程实践。20世纪50年代,依托一些大型的课程开发项目,人们开始将行动研究作为一般的策略来设计课程,并解决像群际关系和歧视这一类复杂的社会问题。这个时期被认为是“合作行动研究的时代”。20世纪50年代后期行动研究开始衰落,日益成为被攻击的对象。⑤行动研究在不同的时期,在不同的社会、政治和经济背景之下,有不同的研究取向(approach)。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科学行动研究(scientificactionresearch)、实践行动研究(practicalactionresearch)和批判行动研究(criticalactionresearch)。

早期的行动研究希冀以科学理论来解决社会问题,研究的典型目标是:假设或预测从那些看来实施成效较好的实践中,找出一个可遵循的固定答案。实践行动研究取向主张行动研究就是教师或其他教育实践工作者,在面临一个实际问题时,所展开的行动过程。批判行动研究取向主张行动研究是由实践工作者在社会情境中,所采取的一种自我反省的探究形式。它的目的是:改善实践工作者所从事的实际工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加强实践者对自身工作和工作情境的理解。

无论我们把行动研究当作是一种理论还是实践,对于在社会协调发展中,如何将传者与受者之间的角色定位、权利等进行阐释,尤其是对当代社会流动群体的研究而言,都不失为一种很好的理论和研究路径,对乡村传播学而言尤其如此。

二、乡村传播学的发展脉络

1.乡村传播学的界定

乡村传播学以发展中国家乡村社会及其乡村社会与外部之间的信息传播系统为研究对象,关注以信息为核心的乡村传播系统中受传者的社会身份、社会角色、个人和群体的权利的问题,借助对信息内容、信息传播渠道以及影响力的研究,解读信息时代中乡村社会的内在变迁机制、变迁趋势及其外在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作为一门学科,乡村传播学是研究乡村社会内部信息传播系统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外部信息传播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学科。它以传播学的相关理论和行动研究的理论和范式为基础,强调参与各方角色和地位的平等意识,其潜在的价值理念是以学术的实践和学者精神。以人人生而无选择的权利但是可以有获得平等选择机会的权利为学术理念,将学科发展不仅仅建构在宏达的理论建构上,而且注重行动模式和行动者的意识和行为的培养,更将学术研究的宏观视角和社会实践的微观研究相结合,借助中国当代社会发展的巨变时机,以乡村传播学的学术理念融合到中国社会的整体历史发展中,这不仅仅是对特定的历史时刻的一种明智的选择,更是对中国社会科学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展特色的一种应有的努力。

2.乡村传播学研究的发展脉络

乡村传播学发端于20世纪50-60年代从外部力量推动乡村社会发展的各种研究。这些研究的实施,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相类似的行动。初期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村民个体为对象的效果研究,另一类是以村落整体为研究对象的农业推广制度模式。

但就历史发展而言,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脉络中,处处都留下了乡村传播研究的痕迹,从民国时期的大西北开发运动、农民运动讲习所、政府提倡的新生活运动、乡村教育运动到1949年之后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农业学大寨运动等等,这些社会运动或是由政府提倡,由知识分子和当地官员相互配合,或是知识分子在乡村进行的单纯的改造运动,从乡村传播的视角来看,其目的都是以改造乡村社会以及乡村社会中村民的诸种素质为基本出发点,其采用的行动模式多是自上而下、由外及内的模式,其背后的理念都在于希望以知识为工具,促进中国乡村社会的整体发展。

在其他国家,如苏维埃的集体化农庄、坦桑尼亚的强制村庄化等,都是政府对农村现代化所作的努力,很显然,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或前社会主义国家,这种由“国家发起的极端现代化农业”所依赖的简单化、静态化、公式化的模式,斯科特认为使得乡村社会的复杂性被屏蔽了。“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研究中简单的生产和利润模型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反映真实的农民,以及他们在社区中复杂、灵活和洽谈达成的目标。”“……导致这些系统(农业推广)失败的原因至少有四点:第一……农业规划中的现代主义者继承了许多未经检验的关于种植和耕作的假设,这些假设完全不符合当地的环境。第二,由于现代化农业规划所包含的专家评鉴的前提,实际的项目往往屈从于官员的权力和地位,以及由他们所控制的国家机构。……第三,它所关注的只是生产主义目标。第四,科学农业试验不可能处理当地某些形式的复杂关系。它倾向于忽视或轻视不能被其技术同化的农业实践。”⑥

就美国历史发展而言,对于乡村社会的关注也是以教育、改造和影响为核心的。南北战争之后的美国,由于农村人口的涌入城市,对于乡村社会变迁的关注从两个视角展开,一个视角是从社会学角度对乡村社会的关注,在美国各州农业实验站建立之后,由于政府的资助,对于乡村社会的全方位研究成为热点。从社会学角度出发所进行的著名的杂交玉米的实验便是早期扩散研究的成功范例。随着美国乡村社会的逐渐转型,村民与市民之间的界限也逐渐剥离了,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之间出现同质化倾向,学术界对乡村社会的关注也日益转向了。

从当代社会发展而言,从参与式发展的理念到行动研究模式,乡村传播学的发展逐渐走向了成熟期。主要的转变体现在:关注乡村社会的发展,但摒弃了自上而下、由内及外的传播理念;以理解和学习的视角,进入乡村社会以及与外界的相关互动过程中;注重传授双方的平等角色和地位,力图在双方互动的前提下实现共同发展。

由于乡村传播学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视角与当代社会自身的发展、与社会科学整体对当代社会的研究思路密切相关,使得作为学科的乡村传播学的各类观点和研究流派还处在起步阶段。就中国而言,主要的研究成果还集中在:原有的农业推广机制的变革、大众媒介对农业科技政策传播的影响力、村落内部的舆论领袖的作用(包括农业经纪人、农村新的精英分子等)、农村合作组织的研究、村民大众媒介接触率研究、以及农民进城后的各种现状研究等等。笔者认为,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缺乏积淀性的原创性理论;缺乏本土化的实证调研工作。而原创性的理论必须建立在本土化的实证研究基础之上,因而,关注乡村传播学学科的发展,有必要从踏实而长久地从事实地调研工作。本书所进行的相关调查,便是一种努力的尝试。

三、发展传播学与乡村传播学之异同

1.相同之处

首先:研究目的相同。发展传播学发端于对二战之后以西方为中心的国家,力图借助大众媒介手段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线性理想模式。乡村传播学发端于国家和社会层面共同为促进乡村社会发展而进行的各种社会运动和实践规划。

其次,二者均关注大众媒介在社会发展的功能和定位。发展传播学探讨大众媒介作为社会发展动力的作用,乡村传播学探讨大众媒介对乡村传播学系统与城乡之间的传播系统的作用和地位。

再次,二者均关注弱势群体中的信息传播。发展传播学关注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如何采用新的技术和规划,完成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实现过程。乡村传播学希冀借助信息的力量,实现传授双方的信息平等和共同权利。

2.不同之处

首先,理论基础不同。发展传播学的理论基础是发展理论和现代化理论,研究背景为西方中心论,其基本假设是西方中心论的假设;乡村传播学的理论基础是传播学理论和行动研究方式,其基本假设是中国学派的传播学本土化的假设,即认为乡村传播学的目的是促进和改善传受双方在信息链条中的角色和地位,实现人人获得平等的选择信息机会的权利。

其次,研究视角不同。发展传播学从发展学的视角出发,将大众媒介的力量融入到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以自上而下、有内及外以及后来的参与式发展为核心范式,希望借助大众媒介的传播模式、以及其他的传播模式,实现对乡村社会的现代化转变过程。乡村传播学从行动研究的视角出发,将大众媒介的功能与信息弱势群体的权利和角色的定位结合起来,力图化解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传播沟壑,为实现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之间的理想沟通状态而努力实践着。

注释

1谢咏才,李红艳主编:《中国乡村传播学》,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

2参见[英]丹尼斯·麦奎尔、[瑞士]斯文·温德尔著:《大众传播模式论》,祝建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65页。

3[美]埃弗雷特·M·罗杰斯著:《创新与扩散》,辛欣译,中央编译局出版社,2005年版,第54页。

4[美]JAMESNOLAN,JR.LINDAA.HOOVER著:《当代教师新支点丛书:教师督导与评价》,兰英主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第124页。

5[英]JamesMckernan著《课堂行动研究》,朱细文、苏贵民、赵南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10页。

6[美]詹姆斯.斯科特(JamesC.Scott)著:《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变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改变的》,王晓毅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59-360页。

篇3

1.1缺乏有效的教育理念

医学教育面临很多问题,但主要是基础教学和临床应用的严重分离。基础和临床脱节主要的原因是基础和临床教师的分离,导致培养的学生也出现基础和临床的分离。这个问题不解决,医学教育改革就无法真正实现,这种现象普遍存在而又无法解决的根本原因是教学理念的缺乏。没有理念的教育是空洞的教育,没有医学理念的教师培养出来的学生也同样是没有医学理念的学生。目前,乡村医生教育同样缺乏有效的教育理念,这必将导致乡村医生基础知识与临床应用不能有效结合运用。

1.2没有较好的教学体系

我国大部分乡村医生医学教育采用以学科为中心的教育模式,由于学科之间缺乏横向联系,教学内容存在交叉重复,造成学生思维单一,知识不系统、不连贯,综合能力差。比如在临床实践中,当患者出现的症状和体征发生变化时,乡村医生缺乏相关的理论知识体系,往往无法用整体观分析、解决问题。

1.3偏重理论而忽视实践

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教学决定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系统辩证思维能力得不到锻炼。另外,乡村医生培训理论多于实践,因此很难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这在一定程度上迫使乡村医生花大量时间死记硬背,严重阻碍了乡村医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1.4教学设施不够完善

目前适合乡村医生可利用的有效教学资源少,质量差,乡村医生的医学教育仍以课堂授课为主,“教师”是课程的主角,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同时乡村医生遇到问题时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方式,从而导致乡村医生所学知识明显受限。

2转化医学理念引入乡村医生教育的重要性

转化医学的实质是基础医学和临床的整合,是多学科、多层次、多靶点,微观与宏观、结构与功能、生理与病理、预防与治疗、人文与科学的交叉融合,是基础与临床之间的桥梁。转化医学的发展,不仅依赖于大量从事转化医学研究和应用的人才,更依赖于医学院校对转化医学人才的培养。在医学教育中,任何教学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患者、疾病或者医生的治疗等方面,只有让转化医学理念在乡村医生教学和实践中发挥作用,乡村医生才能更迅速将所学知识与临床实际相结合,从而避免了教育的盲目性,因此,以转化医学理念指导乡村医学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转化医学理念指导乡村医生医学教育的策略

3.1加强具有转化医学理念的乡村医生教师队伍培养

提高乡村医生教育质量,加强乡村医生教师队伍的培养是关键。由于乡村医生学历文化素养偏低、生命意识淡薄、法律意识较差、医患沟通少、成人教育复杂多变等,加之农村环境相对封闭、信息交流不便,同城市相比,更需要全科医学知识等特点,因此,地方医学院校要加强乡医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不但要掌握乡村医生教育训练培养目标及特点,而且要通过参加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感受转化医学理念,从而使转化医学理念融入在他们的教学中。

3.2加强转化医学在乡村医生教学中的应用

3.2.1整合课程,促进多学科融合,构建有效的教学体系

转化医学教育强调各学科的联系,要求基础与临床整合。通过对乡村医生的调研,在考虑他们的实际需求和自身情况后,可以将正常与异常、形态与功能、基础与临床有机整合,以构建适合乡村医生的“以器官系统为中心”或“以疾病系统为中心”教学体系,这样不仅有利于精简内容,增加乡村医生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也能促使乡医把握基础知识为临床服务的正确方向,增进乡村医生对交叉学科之间的理解与掌握,从而真正意义上理解转化医学的内涵。

3.2.2转变教学模式和方法

转化医学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因此,在乡村教育中,应重视乡村医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改变以往“以教师为中心”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采用PBL教学、CBL教学等教学方法进行组织教学。如将临床典型病例、疑难病例进行启发式、情景式、提问式、自主式、讨论式学习,从流行病学、病因学、病理、病理生理到发病特点,寻找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对其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以及该疾病相关的基础和临床研究的最新进展等进行综合学习。教学中应加强师与生、生与生之间的沟通交流及团队的合作精神,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乡村医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辩证思维能力及沟通交流能力等得到全面的提高,从而培养出实用型高素质的乡村医学人才。

3.2.3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切实提升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

转化医学强调坚持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科学原则。乡村医生教学中教师要向学生强调,医学中的一些基本理论都是在对实际病变进行观察和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归纳和综合的结果,对实际工作具有极强的普遍性指导意义,因此,要求乡村医生在临床实践工作中学会自觉运用所学理论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快速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3.2.4注重医学人文和信息知识的渗透转化

医学强调的是各学科之间的融合,与人文精神有内在必然的联系。所谓人文精神,就是指一切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要以人性和人文理念关注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各种人际关系,各种人文关怀和人与人之间的各种良性互动。转化医学实施的过程中倡导的“以病人为中心”就是人文精神的最大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学研究成果每天都在不断涌现,要跟上科学发展的步伐,就要求师生双方具备较高的信息素养,学生具备了良好的信息素养就能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地获取新的信息,教师具备丰富教学经验和优良的信息素养后,才能在教学中运用并传播信息,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在教学中要不断地渗透医学人文知识和信息知识,提高乡村医生交流、捕捉和分析信息的能力,这样才有利于转化医学人才的培养。

3.2.5构建网络资源学习平台,推动教育信息化

篇4

[关键词]公共选择乡村关系治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浪潮的推动下,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迁之中,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民主法制等逐步深入基层社会。在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转型期,建设一个和谐的乡村社会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在乡村关系治理的现实实践中,乡村关系到却出现了一些失范现象。其中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和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是当前乡村关系改革和发展的难题,严重制约了乡镇行政效能的有效履行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一、公共选择理论阐释乡村关系失范

公共选择理论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是将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狭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作为行政管理学的一个流派而存在,它将公共选择的方法应用于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关注的重点是政府的管理活动及各个领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公共选择即非市场的集体选择,公共选择理论的宗旨是把市场制度中人的行为与政治制度中政府的行为纳入同一分析轨道,即经济人模式。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行为假定是:人是关心个人利益的,是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即理性的经济人。公共选择理论家基于这个出发点,分析了公共管理组织的行为,他们认为,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组织者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充满公益心,相反他们的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追逐自己的私利,他们首先追求的是个人利益和组织机构的利益,然后才会照顾公众的利益。公共选择理论假定适用于不同的领域,既适用于政府部门组织也适用于非政府部门的自治组织。

乡村关系失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具体说主要集中在对村委会人事权、财政权以及农民生产经营自的非法干预上,体现在村民自治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各个环节之中;二是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和“过渡自治化”,前者指村委会成为乡镇政府的一个下属办事机构或一级“准政权组织”,后者指村委会单纯从本社区利益出发,不愿接受乡政府指导,对承担的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职责抱着消极、冷淡的态度。

从乡村关系失范的具体表现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两个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公共管理组织都力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将自身权益影响或扩展到对方。当然,在追求自身组织利益而努力去影响或限制它组织利益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组织中的人,是受到他们自身利益的驱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从而造成乡村关系失范。

二、乡村关系失范的影响因素

公共选择是相对于市场选择而言,一般来说,在市场选择中当市场机制不健全或市场还未成熟时,经济人就会在市场缺陷中寻求利益最大化,抑或投机,而不是靠公平竞争获利。同理,政治体制的不完善,也给公共组织或公共管理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可乘之机。

(一)压力体制下乡镇政府强权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乡村地区基层政权组织,处于我国权力运作体制中的最末环节。长期以来我国权力运作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可称为压力型体制,其主要特征在于各级政府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赶超指标,采取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绩效评价体系。这决定了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发展目标、计划、任务最终要靠乡镇政府加以贯彻落实,也迫使乡镇领导和乡镇干部想方设法去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如计划生育、征兵、粮食种植,税款征收等。为此,乡镇利用对村干部的去留决定权和工资报酬权将指标再度分解分配给村民自治组织特别是村委会,并利用强有力的行政命令手段督促其执行,这就造成村民自治组织自治权限大大缩小,从而使乡政府与其的角色关系扭曲。

(二)乡村治理法制建设存在缺陷

实行村民自治之后,理论上说村民自治委员会与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二者只是工作上指导与合作关系,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从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关系的规定是非常粗略和原则化的,既没有对“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范围给以合理确定,也没有对村民自治的领域给以明确表述,这在客观上导致规范乡村关系和村民自治的制度供给不足和空隙过大。乡镇政府拥有比村民较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组织资源,再加乡镇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制衡。这种制度的空隙客观上成了基层干部利益群体谋求自身利益的活动空间,他们能较便利的利用制度空间去对村民实现制度侵权。

(三)村委会双重角色失衡

村委会作为法定的村民自治组织,是经过村民授权来控制与管理社区资源,体现和维护村民利益并通过为村民服务来赢得他们的支持和信任,但是在实际中村委会又承担了乡政府分配给某些行政职能。这样,村委会便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要贯彻上级方针政策,代表乡镇政府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完成属于自治范围内的工作,分别体现乡镇意志与村民意志。虽然在人民的国家内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因为中国所要实现的后发外向型现代化本质上是一种强制的现代化,它要求村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即适应并接受原生型现代化国家在很长的时间内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因此必然有大量不受村民欢迎的国家任务和要求要通过村委会去强制执行,同时,乡镇政府自身利益的也会搭上制度化转型的便车进行扩张。双重角色必然产生双重对策,一方面村委会顺从乡镇政权,成为乡镇政府的办事机构执行命令或进一步搭便车“自我扩张”,另一方面从自身利益出发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进行游说、消磨甚至抵制,村级反控制力量的成长使乡村关系处于紧张状态。

三、对乡村关系失范的治理

公共选择理论关注的中心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在公共部门中恢复竞争,引入市场机制,打破政府垄断,从而将政府的一些职能释放给市场和社会。从总体上看,乡村关系失范主要在于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合法权益的侵蚀造成的矛盾和冲突,治理的关键在于乡村双方的良性互动:

(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职责权限

要实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良性互动,首先要确立二者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是无直接隶属关系的平等法人关系。中国农村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期且地区发展不平衡,乡镇与村集体的利益边界和权限范围往往是模糊的、变动的,现行的法律只是设计较为宽限的法律框架,并没有程序性规定。要明确乡镇与村的角色定位,首先要理清二者的职责权限,一是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立的乡政村治原则精神,各级人大制定关于乡政村治特别是村民自治的实体性法规,明确划分乡镇和村的利益边界及管理权限,哪些事项需要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哪能些事项需要村委会“协助工作”。明确的外延和内涵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乡镇政府得以顺利贯彻,村民利益通过村民自治得以真正实现。这样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得到村民的认可拥护,违法施政被村民合理拒绝,同时村委会的双重角色大体平衡,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使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在制度规范上有机衔接起来。

(二)重塑政府形象,建立服务型乡镇政权组织

改变政府形象,规范政府作为,首先要在体制上解放乡镇政府,根本的是要改革压力型政治体系,使乡镇从繁重的数字化指标任务中解脱出来。再造政府基层组织体系方面不是继续精简,因为现有框架下精简已经走到末路,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绩效而不是裁减人员,乡镇改革的目标是让乡镇只有最基本的社会事务管理功能,如土地管理、治安管理、救灾、优抚等。乡镇政府不应该对经济增长目标负责,也不应该对自身财政负责,更不应有自我扩张和资源掠夺行为,乡镇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民间组织在资源配置中的角色,把主要精力和资源更多地投在提高公共服务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领域,提高服务能力。

(三)培育自治组织,增强村委会自治能力

民间自治组织是沟通政府与公民重要桥梁。政府与公民良好合作常常需要一个中介组织的协调,一方面各种民间组织及时把其成员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给政府,另一方面又把政府的政策意向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传达给其成员。同时民间组织对政府行为构成强有力的制约,适应了农民丰富多彩的社会需要,民间自治组织大量成长,政府就会受到来自外部的制约,可以抵制、克服政府组织不合理的甚至侵犯群从利益行为。因此国家应从体制上消除对民间组织不合理限制,使各种形式各种功能的农村民间自治组织有宽松的成长发育环境,如村委会、各种农民协会、养殖协会等。在民间组织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实施规范管理的新体制,建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良性互动关系。村委会作为村民法定的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方面更应担负起责任,只要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村庄重大事项具体负责实施并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加强自我决策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村庄“自主性”,这样才能理顺村庄和乡镇政府关系。

(四)提高乡村人员素质,实现由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变

在处理乡村关系过程中,人是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乡村关系不协调很大程度上同乡村干部素质低下,农民觉悟不高有关。表现在乡村干部中主要是不相信群众、、人治观念、,表现在村民群众中则是文化水平低,觉悟不高,缺乏契约合作意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放任主义倾向。因此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在乡村社会树立现代民主观念、法制意识和契约精神,乡镇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提高认识,改进方法,依法履行“乡政”职责,充分认识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对乡村管理应更多的采取法律的、经济的、教育的手段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应尊重村民自治权和村委会的相对独立性,增强服务意识、公仆情结;村干部要依法履行“村治”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治能力,自觉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引导农民用好民利,做好村民的“当家人”。从根本上说,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由理性的“经济人”向为民服务的“社会人”转变,实现乡镇民主管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同建设和谐的乡村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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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8

[3]徐学通村民自治中的困境:村委会的行政化倾向[J]行政与法2003(10)

[4]宋敬本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28

篇5

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力资本与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人力资本存量越高的地区经济越发达,个人文化素质水平越高,年收入往往也越高。以美国为例,劳动力年均收入随着受教育年限的增加而增加:接受8年以下教育的劳动力年均收入仅为平均收入的58%,接受12年教育的劳动力年均收入为平均收入的85%,而接受16年教育的劳动力年均收入超过了平均收入的27%[5]。根据经济增长理论,人力资本与实物资本在经济增长中有许多相似之处:创造两种资本都需要投资,且一旦创造出来,两者都具有经济价值。对以教育形式表现的人力资本而言,资本回报计算非常复杂,因为人力资本总是附加在其所有者身上。我们无法把一个人所受的教育从其身体的其他部分分离开来计算租金有多大,测定人力资本的回报比测定实物资本的回报困难。为了解决该问题,本文拟从参与乡村旅游从业者获得的经济收益来推断其人力资本的回报。一个人受教育的水平越高,一般其收入也较高,这个事实可看作乡村旅游中人力资本市场价值的依据。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王坪村是我国川东北地区著名的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目的地,为了说明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对其旅游收入的影响,笔者和课题组于2013年6月在王坪村及周边地区对当地乡村旅游从业者进行问卷式调查,了解其受教育程度和旅游年收入情况,并最终获取了32份有效问卷。本文采用“明瑟模型”(MincerMod-el),说明乡村旅游从业者受教育年限和其旅游收入之间的关系。该模型为半对数形式,方程表达式为:lnY=C+αX+βX2+ε。式中,Y代表从业者年旅游年收入;X代表经营者实际受教育年限(包括与旅游相关的培训和在职教育);ε为随机误差项;α、β为变量的回归系数,C为常数项,α为乡村旅游从业者教育投资边际回报率。运用Eviews6.0统计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最小二乘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说明,在假定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乡村旅游从业者受教育年限每增加1%,平均年收入增长0.94%,与理论分析和经验判断相一致。模型的R2=0.745514,调整后R2=0.727964,考虑到调研情况的相对复杂性,模型拟合优度可接受,模型F值为42.47765。由F表可查出,F0.05(2,29)=3.33,F=42.47765>3.33。由F检验可知,王坪村乡村旅游从业者受教育年限对其收入水平有显著影响。因此,增加乡村旅游经营者人力资本投资,能增加其个人及家庭的收入水平,并进一步促进农村旅游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2乡村旅游发展中人力资本投资主体多元化分析

目前我国乡村旅游人力资本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农户、政府和旅游企业,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特质。三大投资主体在各自约束条件下对乡村旅游人力资本的形成与发展作用各不相同,有必要对各个投资主体进行具体分析。

2.1农户农户作为个体而言是指农民,作为群体而言则是指以血缘关系而形成的—种社会组织形式。它不仅是一种生活组织,更是一种生产组织。在人力资本形成初期,家庭决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6]。作为最基本的主体投资者,农户投资覆盖了舒尔茨观点中的所有渠道。从乡村旅游人力资本的视角。其投资形式主要包括对家庭成员的基础教育投资和职业技术教育投资;其投资目的较单纯:提升自身或家庭成员素质以参与旅游经济发展,从而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投资行为以预算约束下的收益最大化为原则。然而,由于人力资本投资具有极强的外部性特征,私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根据舒尔茨“理性小农”的观点,农户在投资预算有限的前提下,对家庭成员的教育投资往往偏向保守。同时,还应注意到近年来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的“读书无用论”影响了部分农村家庭的选择,使一些有经济能力的家长过早终止了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在王坪村的调研中,多位受访对象表示出对“读书无用论”的认同,大多认为开办农家乐不需要太多的文化储备。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乡村旅游的发展对行业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乡村旅游发展对各类新型人才的需求正在逐渐改变人们心中旅游技术门槛低、单纯劳动密集型的固有印象。培养旅游专业人才需要坚实的基础教育,农户投资在乡村旅游人力资本形成初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户对家庭成员的教育投资能否获得有效激励,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决定新时期乡村旅游发展的人才来源是否可得到切实的保障。

2.2政府乡村旅游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直接增加了农村人力资本存量,是地方旅游经济和谐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本的外部性特征决定了其公共性毋庸置疑。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方,政府有责任成为乡村旅游人力资本的重要投资主体。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对乡村旅游中人力资本的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形式。直接投资主要包括:①对原住农户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旅游发展背景、服务礼仪、餐饮卫生、政策法规等;②招徕外来人才,如为当地引入乡村规划师、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间接投资主要指政府对乡村旅游地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医疗支持的投入。这些直接和间接投入将有效降低农户进行人力资本自我投资时的成本和顾虑,间接促进乡村旅游人力资本投资。以王坪村为例,当地政府和景区管委会主要通过直接形式参与到乡村旅游人才的建设中来,而省市级政府则更多的是通过间接形式对当地人力资本进行投资。从表面上看,政府进行农村旅游人力资源开发主体投资是在提供一种准公共产品,受益方是作为投资对象的农户和当地旅游企业。但从长远来看,由于农村旅游人力资本存量增加,使农村旅游生产经营活动获得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支持,为旅游经济各方面的快速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最终政府、旅游企业和农户都将从由旅游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全面繁荣中获得极大的收益。

2.3旅游企业乡村旅游企业指依托乡村特色资源,从事旅游生产或服务,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产品,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7],其发展天生伴随着对利益的追逐。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乡村旅游企业员工已从过去的单独以当地农户为主扩大到返乡农民工、农村籍退役士兵,甚至城市下岗职工等不同群体[8]。这部分劳动力在工作过程中通过学习获得生产技能、积累工作经验、开拓发展视野等,实现了价值增值,有利于乡村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我们也应注意到,乡村旅游企业具有企业一般特征,对员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增加员工的知识存量、技术水平,归根结底是为了从员工人力资本的增长中获得回报。然而,资本总是流向报酬最高的地方,作为资本的一种形式,人力资本具有追求价值增值的内在张力。旅游行业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使很多乡村旅游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决策时容易出现激励不足的问题。乡村旅游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以在职培训为核心,主要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发展培训。但由于存在前述激励不足的问题,乡村旅游企业在现实中常常对完整的企业培训体系进行,在培训安排中以岗前培训为主、在岗培训为辅,忽视发展培训的现象屡见不鲜。在这一背景下,旅游企业在当地旅游人力资本发展方面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享受的经济收益均未能完全实现。若不能有效消除乡村旅游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负外部性,这种情况将一直持续下去。从王坪村当地旅游企业主管对待培训的态度和企业员工接受的培训现状均印证了此类问题的存在。

3乡村旅游发展中人力资本投资主体策略分析

就业观念和城乡差距导致我国农村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远远低于城市地区,直接引进高素质人才难度十分大。除了我国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不排除存在部分城市劳动力向乡村旅游地转移的现象,但在未来一段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劳动力仍然以当地农民和返乡农民工为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应针对转型时期乡村旅游发展的现实需要,采取策略对人力资本投资主体进行激励,提升农村人力资本存量,调整农村人力资本结构,从而促进乡村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1完善以教育为代表的公共服务体系,夯实人才基础基础教育对乡村旅游人力资本的形成至关重要,必须把提高乡村居民受教育程度作为推动乡村旅游持续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当前首先要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真正在农村地区普及免费义务教育。针对我国部分乡村地区实施免费教育资金短缺的问题,可通过改革现行的财税政策,增加省级和中央财政的统筹能力,把经费向落后的乡村地区进行适当倾斜,而不是简单的通过上级财政出资、下级财政相应配套的方法来提供教育资金支持,以避免出现资金转移漏损;积极发挥政府对乡村旅游人力资本形成的间接作用,通过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减轻农户方人力资本投资的负担和顾虑;同时,政府应注重舆论引导,破除“读书无用论”等谬误,畅通教育信息渠道,对农户人力资本投资需求进行激励,为乡村旅游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3.2激活以专业为特色的人才培养群体,扩展投资主体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依然以“政府主导型”为主的情况下,各方社会力量对乡村旅游人才培养的投入存在结构性不足的问题。众多专业性社会机构,如旅行社、行业协会、金融公司、社会培训机构等均具有成为乡村旅游人力资本投资主体的潜质。政府可考虑通过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动社会资源以投资乡村旅游人力资本的形式参与到地方旅游经济发展中来,以经济利益吸引社会各方资源对乡村旅游人才的培养。这样做不仅能科学有效地培养乡村旅游新型复合型人才,还能改善乡村旅游人力资本结构,为今后农村旅游经济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篇6

【关键词】乡村旅游主要问题对策

一、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乡村旅游由于起步晚,存在着经营管理粗放,服务层次和水平低,服务设计落后,流放产业的类型单一粗糙,对旅游景区、家业生产的收获活动及传统节庆活动过分依赖,经济效益低等特点。正确认识当前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问题和不足,是发挥以旅游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

1、缺乏正确观念和认识,发展思路不清。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社会各界对乡村旅游的内涵、特点、性质等知识了解不够全面;一些地方政府对乡村旅游的资源优势把握不准,对乡村旅游重视程序不够,主导意识不强,未能形成系统的乡村旅游发展观。其表现为农产经营理念陈旧落后,一些地方政府角色不到位,未能完全站在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将乡村旅游作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措施来抓,对乡村旅游的经营农户缺乏有力支持。

2、缺乏科学规划。有些地方政府急于发展经济,缺乏科学的整体规划,一哄而上,盲目开发,造成旅游布局不合理,功能雷同,无法实现区域内旅游资源的有效整合,使得乡村旅游的巨大潜力不能有效发展;一些农民急于致富,既不做市场调查和投资分析,也不做产品规划设计,只是简单地利用现有的农田、果园、牧场、养殖场发展旅游,市场定位不明确,只利用了资源的原始价值,不能创造资源的再生价值,开发层次低,产品品味不高,因而逐渐衰落停业。

3、政策措施不到位。尽管以旅游促进“三农“发展是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认识,但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还很不完整,甚至是一片空白,如投资开发优惠政策、保护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经济扶持政策、鼓励吸引外资政策等等方面,还有待于出台并完善。这些配套政策措施的滞后或空白,严重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

4、监管力度弱。目前乡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地方农业部门和旅游部门,各部门之间存在着协调难的问题,常常出现“两张皮”现象,从而使旅游监管出现“挂空挡”现象。另外由于乡村旅游处于“小”、“散”、“杂”的局面,使得乡村旅游管理部门难以形成中心角色,监管力度较弱。许多旅游项目的开业、停业都较随意,居民旅馆、餐饮店等项目无证(照)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农户开办多年而极少上缴税费;有些政府对旅游项目考察不认真,跟踪管理不经常,缺乏定期评估和淘汰,造成乡村旅游整体服务质量较低。

5、产品缺乏特色及品牌。我国现阶段乡村旅游活动主要停留在观光、采摘、垂钓等常规项目上,产品单一雷同,各地的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同质化趋势较严重,缺乏精品和亮点,致使游客重游率低。一些“农家乐”、“民俗游”、“村寨游”等活动内容趋同,缺乏体验、休闲项目,缺乏文化内涵,地域性、个性化特色不突出,难以满足游客的深层次需求,造成游客逗留时间短,消费支出受抑制。

6、服务设施落后。因为缺乏规划,许多景区没有相关配套的设施设备。有些景区道路凹凸不平,狭窄难行,可进入性非常差;有些景区村户面貌落后,屋内摆设陈旧,卫生及住宿条件让人望而生畏,让游客感觉是在花钱买罪受。

7、专业人才匮乏,经营管理不规范。乡村旅游的经营主体是乡村居民,他们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形成了自由、散漫的习惯,又因多未受专业培训,旅游服务意识较差,服务质量较低,经营过程简单粗放,而作为主管部门的旅游管理部门也普遍缺乏专家型的管理人才,现有管理者对乡村旅游理论掌握不够,实践研究不足,往往凭经验办事,缺乏对乡村旅游经营特点和规律的深层认识,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

8、缺乏产业链,综合经济效益低。现有的乡村旅游产品类型集中在吃、住、游等几个主要环节,而行、购、娱等环节的产品尚为空白或严重缺乏,没有形成完整的旅游产业链,乡村旅游上下游相关产业缺乏融通,无法进一步产生更多的延伸产品和服务,影响了乡村旅游综合经济效益的提高。

另外,乡村旅游发展中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如生态环境的恶化、文化的变异以及物价上涨等。

二、对策与借鉴

1、制定扶持政策,建立鼓励机制。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制定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扶持乡村旅游。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投入,作为乡村旅游开发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同时广开渠道多方筹资,形成以社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格局,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鼓励准许当地居民以土地、房屋、资金或劳务等方式进行开发,全面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

2、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首先必须解决可进入性问题。各级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旅游发展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利用各种社会资金,搞好交通、邮电、通信、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村容村貌既是乡村文明的载体,也是乡村旅游的重要依存,村级集体、乡村旅游经营者和村民要摒弃将乡村环境的“脏”、“土”等同于“返璞归真“的思想,搞好村庄环境整治,美化村庄环境,切实实现以乡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3、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乡村旅游的投资经营主体是农民,要使乡村旅游健康发展,避免出现一些景区常见的村民为争客源而强行拉客、兜售等破坏景区秩序和旅游环境的现象,就必须加强对乡村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及村民的教育和培训。首先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农业科技、职业道德、民俗文化、旅游接待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在乡村旅游中的技能和水平;其次还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外出考察学习等多种途径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人才资源保障,促进乡村旅游的科学化经营、规范化服务方面发展。

4、规范接待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政府要逐步健全规范的乡村旅游接待服务体系,完善乡村旅游行业分类标准,从接待设施、接待条件、接待能力和卫生状况等方面规范农民家庭的接待服务标准,提升乡村旅游的服务接待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旅游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服务”观念的形式。

5、保持乡村文化本色,注重优良民风的培育。乡村环境的独特性形成了城市居民对乡村旅游的巨大需求,乡村旅游开发应立足于自身的生态农业特色和文化特点,重点体现“真味”、“原味”。保持农村原始风貌及当地传统社会风尚、淳朴厚道的自然秉性,才是成功的乡村旅游开发。不论是产品和服务,还是各种体验活动的设计;不论是村庄环境,还是农家居所,都必须强调乡村特有的情趣和格调,避免乡村旅游发展中产品和服务的城市化趋向。

乡村淳朴的民风是乡村旅游的重要吸引力之一。然而旅游经营活动的开展,经济利益的凸现,都会给原有的朴实民风带来冲击,因此需要在关注村民经济利益与保持朴实民风之间,寻找最佳契合点。培育优良的民风,不仅有利于促进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更可为乡村旅游创造一个良好社会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

6、打造旅游品牌,创新营销策略和发展模式。21世纪是体验经济的时代,品牌则是体验的基础和灵魂。乡村旅游实施品牌战略,可增强旅游者对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度及感受强度。富有个性和内涵的乡村旅游品牌,能充分调动游客的感官,有效强化体验心理。打造乡村旅游品牌,也是解决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同质化趋向的较好方式。

7、努力拉长产业链,提升综合效益。针对目前乡村旅游市场开发不足的状况,应着力拉长产业链,提升乡村旅游经济综合效益: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引导雷同的“农家乐”向“一村一品”和“一家一艺”的方向发展,注重突出农村生活特点,强化乡土氛围;依托乡村特点,开发具有传统特色的手工艺品和特色农产品;拓展和深化观光型乡村旅游,强化参与性;提升乡村旅游的休闲功能,增加游客的重游率;返延伸旅游线路,实现城乡旅游线路互通,实现工业旅游产品与农业旅游产品的对接。

8、创新特色产品,扩大产品促销。针对乡村旅游产品雷同,市场竞争激烈的状况,应重点创新特色产品,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开发差异化特色产品,如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结合乡村环境,推出“寻幽探险游”、“健身游”等产品;二是增加特色文化产品,结合本地人文资源,挖掘独特的文化素材,提高文化品味,增强游客的参与性;三是拓展产品组合,增加产品的深度和广度。

乡村旅游景点地理位置多相对偏僻,知名度不高,旅游地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促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传媒广泛宣传介绍,吸引游客,增强客流量;政府部门除了采用推广节庆活动等方式促销外,还应与企业联合,有计划地建立营销网络;此外还可发挥旅行社的推销外联作用,吸引外地游客。

9、借鉴国外乡村旅游的先进经验。泰国近年来实施的CBT(Community-basedTourism,社区旅游)项目,对我国的乡村旅游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根据CBT原则,游客在到达旅游目的地第一时间,就会与各自的接待家庭见面,了解当地的概貌、特点,这样可以使旅游者很快地了解当地的文化习俗,在随后的游览中减少盲目性。这与国内乡村旅游游客只在吃住环节上与当地居民接触,对旅游地文化习俗只是走马观花的了解有很大不同。

CBT的第二个原则就是建立社区学校。社区学校的教师由村里的老人或老僧人担当,主要是告诉游客当地历史文化,告诫游客珍惜当地的树木、水、土地等。社区学校的形式可以使游客了解和尊重当地文化,同时通过强化游客的环保意识,可以使乡村原有的自然风貌得以保持良好。

CBT的第三个原则是集体接待原则。游客每到一个家庭参观,周围的邻居都会来帮忙接待,不会出现国内乡村游中的抢客拉客现象;游客用餐往往是集体就餐,由村里的每家女主人端来拿手好菜,让游客在品尝当地不同美味时,进一步了解“社区基础”的含义。

依据CBT的一些原则,泰国的乡村游能够健康发展,旅游给当地村民们带来了可观的收入,富足的生活,并且泰国乡村的原有的文化特色、自然风貌依然能很好地保留下来。

【参考文献】

[1]王时阳、刘德谦:发展乡村旅游的三个重要条件[N]中国旅游报,2007年1月10日。

篇7

要想看清包括“三农”问题在内的中国乡村问题,必须选好考察的视角。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县——乡——村,城市——乡村,政治体制改革——经济发展,外国(特别是美、日等国)农业——中国农业,是考察乡村问题的应有视角。从政策选择、政府改革、政治参与的角度分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的政治行为,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各动力要素对于乡村改革进程的影响。只有系统地看问题,由实然推出应然,才能认清中国乡村问题的复杂性,避免“盲人摸象”、“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近十年来,虽然中央政府给予高度重视,连续下发“减负”文件,推行多项改革措施;学界、舆论界给予关注和呼吁,农民也怀有强烈的期待,但各项涉农改革效果有限,问题依然严重。其中关键原因,不仅在于某些政策设计有漏洞,而且在于乡村改革动力系统中的各项要素严重缺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在前一阶段的乡村改革中都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各方都处于某种两难困境之中,不得不做出某种妥协,以至乡村改革动力不足、步履维艰。同时各要素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有利于改革的因素在不断增长,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和学界媒体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合作型压力机制,通过有效整合形成系统性动力,推动乡村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不仅必要而且具有现实可能性。

本文第一部分概述乡村问题的由来、乡村改革的进程以及考察乡村改革必须关注的几对关系,为下面关于乡村改革动力因素的具体分析提供一个基本的框架和思路。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中央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推动乡村改革中的作用,强调政策选择的系统性、可行性、前瞻性是中央政府发挥动力作用的关键。第三部分分析了县乡政府自我膨胀和职能异化的后果,以及地方政府改革进程中的阻力和动力因素,认为乡村改革的最大阻力是依附公共权力的乡村既得利益阶层,而新动力机制应该注重发挥中央政府、地方改革派官员、农民与媒体的联合作用。第四部分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分析了农民政治参与的困境和出路。第五部分为结语,提出了整合乡村改革动力系统的建议。

一、乡村问题及乡村改革

(一)乡村问题及其由来

对于中国乡村问题的认识,知识界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开始时认为是农民收入问题,后来认识到是农业发展问题,再后来认识到是“三农”问题(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问题),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仍然不能涵盖和解释现实中存在的全部问题。撇开地方政府的乡村治理和中央政府的政策选择,不考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与政治的互动关系,囿于农民、农业、农村这样一个圈子,就难于认识到“三农”问题不在“三农”本身。,33实质上,县域内出现了综合性问题,主要包括“三农”问题、地方恶政或政府失灵问题、基础教育问题、第二、三产业的发展问题,这四个问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人们常常认为,农业是基础,农业的发展可以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积累、原材料、劳动力等等,有人潜意识里把县域内第二、三产业的不发展归因于农业的不发展,事实并非如此。如今的农村不仅有大量剩余劳动力,有丰富而廉价的原材料(农产品),而且也有大量的资金积累。有两点可以证明此种情况:一是农村大量存款通过银行系统转移到了城市。法国学者安迪?罗思曼通过对中国“三农”问题的研究发现,农村地区向银行体系提供了总存款的三分之一,但是只得到了十分之一的贷款。世界银行指出,甚至连中国农业银行“也逐渐成为把资金从农村地区转移出来的中介机构”。的44二是私人与企业逐渐成为乡村公共借债的重要来源。谢子平、王艳敏在江西G县和C县的调查中发现,国内银行贷款占乡村两级负债总量的46.34%,私人(主要是指个体工商户、包工头)借款占19.73%,其他单位借款占15.02%,世界银行贷款占11.43%,上级财政借款占7.46%.由于国家支农力度的持续减弱,加之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乡村借款越来越依赖非正式渠道。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私人和其他单位构成的民间资金市场有较高的依赖程度,由民间市场提供的资金占到了其借贷总额的三分之一……55在四川省仁寿县的乡镇债务中,银行借款5603万元,上级财政借款3686万元,企事业单位借款2410万元,私人借款7344万元,合作基金会借款6681万元,其他借款1972万元。企事业单位和私人借款合计9754万元,占其债务总额的35.22%……66由此可见,农业的确尽到了提供资金、廉价原材料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责任,但是内地的县域内第二、三产业仍无起色。这就说明,当前“三农”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后三个问题的制约。

中国的乡村问题,自近代以来就已经日趋严重。人口膨胀使人多地少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同时国家权力下沉,从农民身上汲取应付战争和推进现代化的资源,地方豪绅也加重了对农民的压榨,以致农民问题成了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余年,土地平均化使农民问题得到某种程度的缓解,但人地矛盾继续激化,国家通过税收和统购统销的途径从农民身上汲取现代化资源,通过严格的户籍制度形成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模式,以农民问题为核心的乡村问题依然存在。至20世纪90年代,地方政府和权力依附人员日益膨胀,更加直接地与民争利,成为农民负担加重的重要原因,以“三农”问题、乡村治理危机为主的中国乡村问题日益严重,从而引发了新一轮的乡村改革。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徐湘林教授认为,造成“三农”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主要在于三个方面:由于农业生产主要依靠的要素是土地和劳动力,地少人多的现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着农民增收;因“赶超”发展战略长期积淀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对农村仍然区别对待的政策,造成农村的相对贫困;县乡政府机构人员臃肿,农村管理体制高成本运行,造成农民负担过重。其中后两者更具本质性。现77由此可见,作为政策制定者的中央政府和政策执行者的地方政府,是考察乡村改革动力因素的重要考察对象。

(二)乡村改革的进程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外国商品的大量涌入、自然经济的逐步解体,中国的乡村社会逐渐发生了深刻的变化。20世纪20年代以来,中国乡村变革的进程可以大致分为四个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前,以为代表的土地革命运动和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运动;20世纪50年代的、集体化以及后来的化运动(在某种意义上是土地革命的继续);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自治的实行,以及乡镇企业的巨大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乡村变革开始在中央政府的政策结构和乡村治理模式等更深的层面上展开。

在上述的第三阶段,农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乡镇企业的发展等问题上发挥了主动性,其实践创新得到了中央政府的认可,经历了从自下而上到自上而下、全面推开的过程。然而,在第四阶段,由于改革将在更深的层面上进行,农民能在多大程度上主动进行实践创新值得怀疑。在宏观政策选择和乡村治理模式问题上,农民要想发挥作用,恐怕绝不会像当年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按下十七个指印和三个名章就可以搞“包干到户”那样简单,第88而各级政府对于改革的态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乡村改革的进程。

实质上,与第三阶段相比,当今的乡村改革已经进入一个更为复杂的阶段,各方动力作用的发挥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无论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还是农民,单单依靠自身的力量难于解决盘根错节的乡村问题;即使是统筹性不够,也会削弱自身在乡村改革中的动力作用。在改革由易到难、动力需求变大的情况下,各动力因素的统筹与整合尤其显得必要。

(三)乡村改革中的几对关系

前些年,有的学者在研究乡村问题时缺少宏观系统的视角,往往就事论事,没有从各种复杂的互动关系中找出问题的实质所在。正如徐湘林指出的那样,尽管乡村自治和“三农”问题受到知识界的较多关注,但这两个范畴所涉及问题的相关性却较少有深入的讨论。如今,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新问题的不断涌现,系统地审视各相关因素之间的有机联系显得非常必要,而人们认识的积累和深化使其成为可能。

笔者认为,考察乡村改革的动力与进程,必须认真分析下面几对互动性关系及其相关性。

首先,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农民、企业的依赖、合作、博弈关系。这里面不仅包含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地方政府与农民及企业的关系,还暗含着中央与农民、国家与社会的依赖、合作关系。系统考察这三对关系之间的有机联系,而不是只考察其中之一,更有利于问题的澄清。1980年以后,中央政府的分权改革使地方政府获得了广泛的自。赵成根认为,地方政府经济和财政权力的增加,自主空间的扩展,以及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责任的加重,创造了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动力机制。放权改革的结果,首先是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地方利益迅速扩展,地方政府从单纯的中央政府人,转化为能够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的相对独立的权力主体。地99有的地方政府截留中央政府下放给企业的权力,不执行中央政府针对农民的优惠政策,这说明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不仅要适当放权,还应注意建立监督和制约机制,使地方政府不能滥用扩大了的权力。在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关系的同时,应该调整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与农民、县域企业之间的关系。否则,农民、县域企业的发展就可能受到县乡公共权力的束缚和制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县乡政府应该认识到发展经济的最主要的主体和动力是农民和企业,而自己的责任在于提供公共服务。违反市场规律,以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的合理经济行为,是前些年内地县乡政府的通病。总之,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再从县乡政府到农民和县域内企业,这一条线上的关系应该达到平衡状态。在失衡状态下,处于弱势的农民和企业的发展就很可能受到阻碍。

其次,县政府、乡政府与村委会三者之间的依赖、合作、博弈关系。有的学者研究“村”,有的学者研究“乡”,这些研究都不应撇开县、乡、村之间的重要联系。县是一个功能基本齐全的基层单位,是一个可供解剖的麻雀,而乡和村只是这个麻雀的一部分。

第三,城市与乡村的交换关系。城市与乡村之间长期存在的不平等交换关系是乡村问题的重要成因,而城市化、工业化又是解决乡村问题的最终出路,所以城乡关系是一个绕不开的视角。

第四,乡村治理与发展、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邓小平在1986年就曾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实101这段论述十分适合于当前的乡村问题,改革乡村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促进乡村发展的前提条件。

乡村改革的实质,就是调整这些关系,使其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影响乡村改革进程的动力因素就蕴含在这些关系中,并在这些关系的互动中发挥作用。

二、中央政府的两难处境与渐趋成熟的宏观政策

(一)中央政府的两难处境

在“三农”问题凸现的近十年来,中央政府在多种层面上的政策选择中处于两难境地,在与地方政府的互动中采取了矛盾的政策和妥协的态度,决定了中央政府在乡村改革中所发挥的动力作用在相当程度上小于问题本身对其的客观要求。

从国际来看,以科技为先导、以经济为重点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处于激烈国际竞争压力之下的中央政府虽有意愿改善农民的处境、解决“三农”问题,但由于国际竞争的重点在工业、科技、军事方面,因而在中国和外国这一对矛盾的斗争中,农业现代化的地位远低于工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和国防现代化,这一客观事实将长期存在,所以中央政府用于解决“三农”问题的资源和精力是有限的。事实上中央政府长期奉行以牺牲农业发展和农民利益来发展工业、科技和军事的追赶战略,现在虽可逐步减少对农民应得利益的剥夺,但这一战略在短期内难以彻底改变也是一个客观必然。

从国内来看,现代化的实质和目标是经济效益较高的科技和工业现代化,这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但经济效益较低的农业却养活着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作为“政治人”的中央政府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就应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用于解决“三农”问题;然而同样的投入在农业、农村领域和中西部地区得到的经济回报较低,在工业、科技领域和东部沿海地区得到的经济回报较高,作为“经济人”的中央政府要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就必须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用于工业和科技。在这种两难处境下,中央政府“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优先发展工业和科技,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这虽与农民的长远和根本利益相一致,但“三农”问题却是一个现实的、眼前的问题,被“捆绑”了50年、做了50年“无私贡献”的农民希望现在就“松绑”。农民当前的应得利益和中央政府追求的当前经济利益最大化之间存在着矛盾,决定了中央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与农民的期待是有距离的,和问题本身的严重程度是不相称的。

尽管中央政府非常重视“三农”问题,比如连续下发涉农文件、实施小城镇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税费改革等等,但中央政府的宏观政策调整还受制于现实利益结构的制约。中央政府在一些大型工程、提高公务员工资、城市建设、科研开发等方面可以“一掷千金”,但在增加农村基础教育投入方面却缺少实际行动。前几年不少学者论证了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的危害,呼吁废除这两个税种,也有学者建议废除农业税。屠宰税终于被废除,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2003年上半年,总理明确表示,要创造条件逐步废除农业特产税。但改革的渐进性特征在现实中的表现,就是改革的进程比较缓慢。

在中央政府和县乡地方政府这对矛盾中,在111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维护群众利益,不损害群众利益,维护地方稳定和秩序,以增强执政合法性;同时又要求地方政府发展经济,上交更多税收,并提高公务员和教师待遇,而且中央的经济发展指标需要地方的较高指标来保证,这在客观上迫使地方政府加重农民负担,增加并上交更多税收以显示政绩,增加积累以发展工商业。这种要求实际上也是一种依赖,要求越多,依赖性就越大。所以中央在与地方的博弈中往往作出妥协,对于地方明显存在的违规行为要么视而不见,要么惩治不力,这就是中央政府不得不经常“三令五申”的原因。

中央政府的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政策遭到县乡政府阳奉阴违的抵制,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各方解决“三农”问题的努力。“例如粮食收购政策,中央定价敞开收购,出现亏损由地方财政补贴,产粮大县工资都发不出来哪有钱补贴?没有补贴,粮食部门就借机压级压价、扣斤扣量……1995年以来,中央的保护价,地方没有哪一年执行过。政策规定的保护价误导农民多产了粮食,可是实际上地方不仅不按照保护价收购,而且还限收、拒收,限制多渠道经营,结果就把农民坑得很苦”。年121另外,在财税体制方面,由于上级政府把好的税源税种都收走了,县乡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靠农民,但由于大气候的原因,县乡政府在教育、交通、电力、通信等各方面的发展任务不减反增,他们往往不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而是需要办多少事就向农民要多少钱。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农民负担。

中央政府推动的改革是渐进式改革,这种改革的特点之一就是寻求在一个利益平衡点上推进改革,这里的平衡就意味着妥协,蕴含着乡村改革动力不足的深层原因。从具体层面来看,弥合城乡二元结构的差距,是中国改革获得成功的一个基本环节。但是,“二元结构的矛盾,从根本上说是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利益矛盾。在二元结构的一体化过程中,如果实行加速一体化的改革战略,在较短的时期内放开对城乡户籍管理的限制,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则必然给城市的就业、住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的发展形成巨大压力,很可能会造成城市生活质量的下降,损害城市居民的利益;相反,如果实行缓慢推进的一体化战略……维持甚至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则必然加剧中国农民的相对贫困,损害农民的利益”。教131在这种两难之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往往牺牲更多。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时向农民和农业要积累,沿海改革时要求内地稳定,国企改革时希望农村稳定,长期以来“三农”都处于一种奉献、牺牲、顾全大局的地位。在当前形势下,乡村改革在中国的总体改革格局中仍然处于从属地位。在过去的十多年中,虽然中央政府出台了一些文件、政策和措施,要求地方减轻农民负担、精简机构,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城镇化战略,实行村民自治,改革户籍制度,进行税费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等,但收效不大,有的改革步履维艰,有的改革进展缓慢。

(二)中央政府在涉农问题方面的宏观政策渐趋成熟

、运动可以说是不成熟或者是错误的涉农政策,而自从改革开放以后,中央政府在涉农问题方面的宏观政策逐步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处于两难境地,但中央政府不停地调整涉农宏观政策,“摸着石头过河”式的乡村改革一直处于缓慢推进的过程中。而今涉农宏观政策在理论上渐趋成熟,表现在政策的配套性、统筹性、可行性越来越强。比如,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发现了县乡政府的财政缺口问题,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必须与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以及财政体制改革配套进行;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面,认识到“保护价”的政策成本太大和国营粮站骗国家、压农民、不可信的事实,经历了从实行垄断收购、“顺价销售”到允许私人收购、走市场化之路的转变,从实行间接补贴到直接补贴种粮农民的转变;逐步推行户籍制度改革等等。

中央层面的政策结构调整正在不断地尝试和进行之中,但由于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制约,不可能一步到位,短期内难以完成,仍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笔者认为,今后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和“暂住证”制度,积极推动城市化和农民非农化进程。同时城市管理法规和政策应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市容市貌为本,城管人员的粗暴、违法犯罪式的“执法”行为应该受到必要的约束和制裁。有的城市竟然以维护市容市貌为借口不允许农民穿布鞋进城,这类管理上、文化上、心理上的歧视是户籍制度之外城市排斥农民的重要樊篱,理应拆除,就像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一样。

有的人害怕农民进城,唯恐农民工影响城市稳定。到底是在城市中解决农民问题还是在农村解决农民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第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调整粮食安全政策和耕地保护政策,降低粮食安全政策的代价,使其有利于乡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民的非农化创业实践。

第三、要统筹县域内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金融政策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有利于县域内中小企业融资,鼓励县域内第二、三产业的发展。税收方面应有利于民间资本积累,轻徭薄赋,逐步降低直至取消全部农业税费,让农民休养生息,不可竭泽而渔。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政策服务,取消一切不合理的政策限制,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良的政策与法制环境,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而不是由县乡政府出面创办企业。

中央和省级财政应该投入更多的资源用于解决乡村问题,应加大对于县域内公共事业的投入,主要是基础教育、交通电力、必要的水利建设等方面,而不是有人建议的直接投入农业。直接投入农业这样的经济行为要让农民(市场主体)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策。实际上,农业的发展空间相对来说非常狭窄,投资回报率低。当投资增加到一定程度后,边际收益就会递减直至为零。如果增加投入可以解决农业发展问题,那么不用政府增加投入,农民自己就会想方设法增加投入,工商界企业也会大批进入农业。面对农业这个利润远远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甚至亏本的产业,理性的选择是退出而不是增加投入。所以建议中央政府补贴农业、增加农业投入是不现实、不可取的。对141

农民的最终出路是非农化——离开农业、转入其他行业。如果政府扩大农业投入,赔本也要继续把广大农民拴在土地上,似与农民非农化的最终出路背道而驰。笔者赞成增加对“农民出路”的投资,增强大、中、小城市及县城中的非农产业对农民的吸纳与转化能力,促进、鼓励、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营造适于“农民”生存、发展、创业的空间。要为进城的“农民”提供服务,为其营造安身立命之所,使其在城里稳定下来,转化为非农。

第四、走出“政治改革——社会稳定”的怪圈,从保持静态稳定向追求动态平衡转变,在改革中保持社会稳定。第151

第五、当前乡村改革的重点应该是推动县乡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改善乡村治理。应注意县乡两级政府改革的统筹性,而不应孤立地搞乡镇政府改革。

(三)中央政府是当前乡村改革的主导性动力

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改革,是一场中央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渐进式改革。所以在当前乡村改革中,中央政府仍是不可替代的主导性动力,这是一个客观事实。首先,中央政府有推动乡村改革、解决“三农”问题、重建合法性或防止合法性资源流失的强烈意愿,并在实际推动着各项涉农改革,如户籍改革、税费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等。其次,中央政府掌握着解决乡村问题的必要资源,比如政策资源。最后,忽视中央政府的动力作用,仅仅寄希望于农民的政治参与、“让农民自己说话”,不是现实的选择,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中央层面的政策建议者和制定者,其个人利益与乡村改革基本上没有冲突,所顾虑的只是改革的政治后果和长远变数,因而相对能够撇开个人纠葛,果断改革。而县乡政府官员及其依附人员却难于在县乡改革中直接受益,其中大部分人反而会丢饭碗或者损失若干灰色利益,对于他们来说,改革属于非帕雷托改进,因而他们具有阻碍改革的利益诱因。

中央政府动力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宏观政策的正确性和系统性。如果宏观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可行性,则中央推动乡村改革的努力会在很大程度上被各种阻碍因素化解于无形。“中央政策是好的,被下面的歪嘴和尚念歪了”。这种说法值得推敲。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好的科学的政策,必然包括改革下面“念经的和尚们”,使其不能把“好经”念歪。一个无法执行的政策,即使它本身很好,也没有现实意义。然而,这却是“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改革所必然付出的代价。总之,中央宏观政策的正确性、系统性、可行性对乡村改革的进程具有很大的影响。

三、县乡政府改革中的多方博弈关系和新动力机制

(一)县乡政府自我膨胀和职能异化的后果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农业的增长、农民收入的增加、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地方政府自的扩大,县乡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自我膨胀现象异常严重。据国家统计局等11个部委对全国1020个有代表性乡镇的抽样调查,平均每个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为16个,其人员平均158人,超过正常编制的2~3倍;平均每个乡镇下属单位为19个,其人员达290余人,严重超编。现在一个中等乡镇的工作人员就超过了20世纪50年代一个普通县的编制人数。吴理财、李芝兰在洪镇调查时发现,乡镇党委和政府经历了向科层组织发展的过程,内设机构不断细化。原来为1人的党委委员、干事、助理员,分别演化为相应的部、委、办(所、站)等机构,乡镇还仿照上级政权组织增设了人大、政协等机构。人161据曹锦清在河南的调查,县级政府也有类似的情况。谭同学在对湖北省S县县乡机构设置进行实证分析中发现,从县的层面来看,各机构之间条块分割、重复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重复投入,遇事却往往互相推诿、效率低下。例如,对于工业极为不发达的农业型县来说,企业局、工业局、轻工局的机构设置无疑显得太过细化,对于以农村财力为生命线的S县财政来说无疑是一种极为奢侈的机构设置。县171山西某县设有乡镇企业局,乡镇设企业办,却没有一个乡镇企业。山181机构膨胀的背后是人员膨胀。曾长期担任乡镇党委书记李昌平说:“我80年代中期当乡书记时,一个乡政府才10来个干部,现在100多人了。过去财税所才223人,现在分成了财政所、国税所、地税所,一般都有50多人,这些人都靠农民养活,我们用这么多人,从来没有问过农民‘同不同意’。”多191在县乡两级,除了所谓编制内和编制外人员,实质上还有其他权力依附人员,他们通过依附公共权力获得项目,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食利者阶层。这些无疑都增加了农民负担。

与县乡政府自我膨胀相伴随,县乡政府的职能也经历了一个逐步异化的过程。在过去的一二十年中,在县乡政府,特别是在内地县乡政府,“吃饭财政”,“负债财政”,贷款、借债发工资,逐渐成为普遍现象。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相当程度上成了空话。除了维持吃饭和“开门”,县乡财政已无钱办事,无法正常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于是出现了“地方政府失灵”现象。虽然现行财政体制造成的收入上敛以及地方教育支出沉重是重要原因之一,但县乡机构和人员臃肿也是直接的原因。各机构利用自身的办事权搭车收费,比如办理结婚证要同时购买民政所提供的高价物品,盖个章、办个手续就要给管“章”的人送点好处,否则免谈。有些地方的县乡政府官员及其依附人员成了麻烦制造者和秩序破坏者,基层政府成为掠夺性政府,走向了自身职能的反面。

20世纪90年代的一个怪现象就是:在城市,政企分开逐步深化,国企民营化浪潮一浪高过一浪;而在乡村,却是盛行县乡政府运用行政力量催生“乡镇企业”,指挥农民种什么不种什么,这与市场经济的理念背道而驰,结果“乡镇企业”没搞成,落下了一堆债务,农民按政府指示种田亏本,政府却不负责任,加重了农民负担,致使怨声载道。市场经济在客观上要求县乡政府弱化权力、转变职能,然而这却是一个较为缓慢的过程。

县乡政府的自我膨胀和职能异化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从政治的角度来看,表现为干群冲突增多、关系紧张,合法性资源流失,治理成本升高,社会稳定受到负面影响;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表现为农民负担加重,县域内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地方恶政和政府失灵问题阻碍了县域经济发展。政治后果会带来经济后果,而经济后果本身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政治后果。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有一句著名的口号:“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税。”可以说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在近一二十年中,中国乡村则缺少一种制约县乡政府随意征税收费的有效机制,而这种机制正是县域中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因此,削减和制约县乡政府权力,把乡村官僚社会改造成一个商业性市民社会,应成为乡村变革的重要内容。

(二)县乡政府的两难困境和政府改革动力分析

在现行体制下,县乡政府主要承受着来自上级政府(中央政府及其地方代表)、县乡既得利益阶层和农民这三方的压力。处于夹缝之中的县乡政府往往多头受气,处境尴尬,同时也常常瞒上欺下为害农民。如果某项工作搞不好或者不令上级满意,上级就会一手拎着乌纱帽,一手挥舞着“一票否决”的大棒,使县乡主要官员不敢怠慢。即使上级的要求不合实际,县乡官员也往往不敢在过高的任务目标上据理力争,而是敢不择手段、采取劳民伤财甚至违法的手段去完成不合实际的任务以博得上级的欢心,尽管这种手段会激起民愤且为上级所反对。比如计划生育工作,上级一方面定了指标,一方面要求依法行政。下级不会在指标上讨价还价,但却敢于违法行政,采取打人拆房牵牛甚至逼到农民家破人亡的办法。“现在农民外出太多,他在外地超生,我们怎么管得了,可一查出来,就是一票否决受处分”。出202县乡官员不仅要承受上级的压力,还时时面临着下面的压力:群众不满意就上访上告甚至聚众反抗或者自杀鸣冤,一旦事情闹大媒体介入,县乡官员就难于收场。此外,在机构改革方面,由于应该被精简的人员大多都有这样那样的背景,有的地方整个县公安局都是由一个家族控制,县委书记都奈何不得。有的地方整个县乡官场已经形成了一个由关系和金钱织成的几乎密不透风的半封闭或全封闭的网络系统,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县乡政府要精简机构却时时受着既得利益阶层的制肘。由此可见其两难处境之一斑。

在这种两难困境中,县乡政府改革(主要表现为机构人员精简与职能转换)的动力明显不足,阻力重重。

对于一些立志于改革的县乡官员来说,在改革中将失去某种利益的公共权力依附人员是改革的阻碍力量。在既得利益阶层和分利集团面前,县委书记、乡党委书记的力量就显得太渺小了。就拿一个乡来说,大大小小的干部、教师和权力寻租人员,队伍一年比一年壮大,从总体上来说一个乡书记根本无法抗拒。决定乡书记是否能继续干下去的人不是普通农民,而是乡里的干部、教师们的舆论和评价,他们不但掌握着话语权和更多的评价机会,而且他们更有能力和关系渠道向上级施加影响。他们中的个别人可能与某副县长或某局长有亲戚或金钱关系,一个小小的乡书记恐怕奈何他们不得。更多的时候,县乡官员自身及亲属朋友已经成为分利集团的主体,单靠某个书记要改革,要去改变整个利益分配机制,其阻力之大可想而知。李昌平在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推行改革的结果是被迫辞职;原安徽省利辛县委书记夏一松拒收礼金,立新规涤荡积弊,结果大量的恐吓、侮辱接踵而来,有人扬言“夏一松不除,利辛难安”,最后夏一松仅当了180天的利辛县委书记就被调离。天212由此可见,个别县乡官员一旦成为乡村改革的现实动力,而又缺少来自上面的支持,就会很快被扼杀或排挤,出现逆向淘汰的现象。

帕金森定律揭示了县乡机构、人员膨胀、县乡政府改革动力不足的原始动因。英国著名管理学家帕金森在分析组织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原因时,指出人员的晋升机会与机构数量成正比,所以人们总是希望增加机构。对于一个不称职的官员来说,他可能有三条出路,一是申请退职,将位子让给能干的人;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工作;三是任用两名水平低的助手。对于这位不称职的官员来说,第一条出路是走不得的,那样他会失去许多利益;第二条路同样也不能走,因为那样会使自己多出一个有力的竞争对手;看来只有选择第三条路最为适宜。于是,两个平庸的助手分担了他的工作,而自己则能高高在上发号施令,同时也没有人成为自己晋级的障碍,而下级既然能力不济,他们又会上行下效,为自己找两个更加无能的助手。如此恶性循环,就会形成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的行政管理体系。帕金森定律告诉我们:不称职的行政首长一旦占据领导岗位,庞杂的机构和过多的冗员便不可避免,整个行政管理系统就会形成恶性膨胀,陷入难以自拔的泥潭。据报载,某年在山东菏泽地区水利局实行银行工资两个月后,职工们竟发现多出了34张“嘴”,有34名非水利局职工拥有水利局职工的工资帐户。后经查实,这多出的34张“嘴”都是水利局干部的亲属,其中21人是水利局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子女,9人是正在学习的大中专学生。在以“苦甲天下”而闻名的宁夏西海固地区同心县,部分干部违法乱纪,大量超编进人,致使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吃“皇粮”的人数畸形膨胀。冗员吃空了财政预算、补贴,就连专项资金也被挪用。在这个仅有33万人口的贫困县里,吃“皇粮”者高达1.1万人,全县超编人员高达2800多人。多222“由于工资支出预算由上级部门制定,乡镇财政没有任何减低这部分预算的积极性,精简人员实际上意味着放弃这部分预算拨款”。何232由此可见,县乡官场内部很难产生足够的改革动力,这种情况对乡村改革的进程会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乡村中依附公共权力的分利集团是乡村改革的阻力,而个别基层改革派官员是潜在动力而难于成为现实的动力。在此情况下,县乡政府改革的动力因素应该从上下两个方向寻找:中央政府和农民。没有来自上面的支持和压力,县乡政府改革就难于展开;没有来自下面的支持和压力,县乡政府改革的成果就不能保持。近年来关于乡镇政府是去是留的讨论十分热烈,有人主张乡镇自治,有人主张“县政、乡派、村治”等等。笔者认为,关于乡村治理模式的组织制度设计要考虑到县乡两级政府改革的关联性,从县乡村一体的角度统筹考虑县、乡政府改革。应考虑到农民对于降低乡村治理成本的需求,因为这个成本是由农民来承担的。任何增加成本的改革无论从长远来看多么美好,都会在当前造成消极后果。县乡政府的行为应受到符合市场原则的监督和制约,如果县乡政府内部不能做到分权制衡,那么就更加依赖于通过外部多种力量的联合约束机制来防止地方恶政或政府失灵现象的发生。这里所说的外部力量就是上面的中央政府、下面的农民和相对独立的媒体与知识界。

(三)压力型体制的改造与重建:新动力机制

根据荣敬本等人的定义:所谓“压力型体制”,指的是一级政治组织(县、乡)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的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县、乡党委和政府把这些任务和指标层层量化分解,下派给下级组织和个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然后根据完成的情况进行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奖惩。由于这些任务和指标中的主要项目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即一旦某项任务没有达标,就视其全年工作成绩为零,不得给予任何奖励和先进称号),所以农村各级组织始终是在这种评价体系的沉重压力下运行。种242

在这种压力型体制下,由于政绩考评方式是上级考评下级,县乡官员任免升迁的决定因素还是上级官员,于是“一些官员为了向上级部门突出自己的政绩,大搞集资活动,搞劳民伤财的浮夸建设,加重企业和农民的负担”。1994年11月某省有一个批文下达到开封市与开封县,说“全国明清时代的四大名镇唯独我省的朱仙镇落后了,我们脸上无光,希望朱仙镇加快发展”。不久,“年轻气盛的尚某调往朱仙镇任党委书记。他雄心勃勃,想大干一番,以显政绩。提出‘两年再造一个朱仙镇’的浮夸口号。拆旧房,修马路,疏河道,建旅游景观,造商场,盖办公大楼。大规模基建投资的钱从何处来?一是召集各工程队带资参建,二是贷款,三是向全镇村民高额征集。据说,1995年向每人摊派四五百元之多,相当于村民全年一半以上的家庭收入,于是民怨四起”。年252有的县官搜刮民脂民膏建“度假村”而不管是否会有人来度假,有的要求农民大种某种农产品而不管销路价格如何。此类树政绩行为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乡村可谓不胜枚举。即便是在群众中口碑不错的“清官”也不敢在政绩问题上掉以轻心。据原陈留镇党委书记介绍,“1994年,省里下达文件说,农民是否种棉,种多少,可由农民自己选择,政府不加干涉。这一年,陈留镇的棉花产量由原来国家定购的300万斤下降到五十万斤。然而某中央领导来视察,重申国家收购的原定指标,于是陈留镇便有250万斤的收购缺口。当时的定购价是每百斤450元,而市场价每百斤800元以上。这样,陈留镇村民只能到邻县按市价收购棉花,并按定购价卖给国家,光这一项,增加了陈留村民共计八九百万元的负担。陈留村民都掉着眼泪到邻县去收购棉花,并按期完成棉花定购任务。看了真叫人感动”。元262按理说这位“清官”以及县里官员应该向上级反映实际情况,请求减少定购任务,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为了不给上级留下工作不力的印象,他们宁肯让农民“掉着眼泪到邻县去收购棉花”。县乡官员的“政绩”里有多少是农民的血泪,又有多少给农民带来了福祉,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大问题。

压力型体制的本意是想看政绩用干部,这本无可厚非,但由于无法很好地解决谁来衡量政绩及衡量标准问题,结果就出现了事与愿违的结果。在政绩的内容上,过去偏重经济发展的因素,忽视了社会治理的因素。如果能够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当作衡量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核心标准,那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压力型体制的上述弊端。在谁来衡量政绩问题上,以农民为主的县域内民众应该成为主要的评价者。

有人主张消除“压力型体制”,实际上可能误解了荣敬本等人建立民主合作型体制的建议。民主合作型体制是压力型体制的完善形式,其中并没有消除压力,也不应完全消除压力。没有压力,没有适当的监督、制约和评价机制,地方政府的恶政和失灵问题靠什么机制避免?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压力,而在于谁来施压。事实证明,在现行体制下,如果不依靠农民,中央政府的压力可能会结出恶果;如果没有中央的支持,农民的压力就很难产生应有效果。荣敬本等人认为,在民主合作型体制中,各级地方政府促进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压力和动力既来自上级政府,又来自当地民众;中央与地方、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之间进行适当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使参与各方共享合作收益,从而为合作创造必要条件。政272

总之,要理顺中央政府、县乡地方政府与农民及企业之间的关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发挥农民的作用,依靠农民,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评价政绩的核心标准;建议由媒体或独立的民意调查机构收集民意,收集民众对县乡政府及其主要官员的评价,以此作为县乡官员政绩考核的参考标准;在中央、农民、媒体之间建立畅通的联系机制,联合监督、制约地方政府的权力,是改造原有压力型体制、建设新型动力机制的关键,也是加快乡村改革进程的必由之路。

四、政治参与:农民的困境与出路

(一)农民政治参与的困境:成本与收益分析

不少学者主张建立农会、“让农民自己说话”,实质上是希望发挥农民政治参与的作用。在当今中国,农民不仅缺乏政治参与的渠道和有效机制,而且在现有机制下农民政治参与的效果十分有限。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有的农民与县乡干部拼命,有的选择自杀,近年来农民自杀、自焚的消息时常见诸媒体。农民为何渴盼“包青天”为民做主?而不是像有些学者希望的那样自己为自己做主?实质上,农民不仅缺乏为自己做主的大环境,而且缺乏相应的能力、财力资源。

选举投票和“上访”是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但由于选举投票只是在非常狭窄的范围内进行,由农民直接选举出来的村委会干部和形同虚设的县乡人大代表并不能真正维护农民利益,所以选举投票这一参与形式在目前情况下对于农民来说意义不大。在这种情况下,“上访”成了农民不得已的选择。

所谓“上访”就是公民到政府机关反映问题的过程,这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上访”现象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比如古代“拦轿喊冤”或者长途跋涉到京城告御状现象。农民之所以“上访”,往往是因为问题在正常的渠道得不到合理解决,只好向上级政府机关或者更高的政府机关越级反映问题。作为一种重要的矛盾调节手段,事实上,“上访”却不被地方政府所认可。在许多地方,官员们将上访者拒之门外,甚至暴打、威胁、抓进监狱。在某些官员看来,上访就是有罪,甚至比杀人放火、拦路抢劫还罪不可赦。每当有上级领导到下面检查工作,某些地方官们第一个要摆平的对象就是上访者,千方百计要防止发生“拦轿”喊冤的现象。如282

自由撰稿人艾邦对“上访”进行了如下社会经济分析。首先,“上访”导致了巨额的上访者的上访成本。这包括上访人员放弃工作的机会成本、长途跋涉的旅途、食宿成本、特别是沉重的心理成本等等。据资料显示,为了追求“公道”,上访者往往是倾家荡产。其次,接待上访者的部门也有巨大的成本,包括接待机构的建立成本、人员的工资成本、接待成本、各项固定、非固定的成本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机能调适成本等等。第三、各级官员往往对上访现象遮遮盖盖,威胁利诱等,导致大量的遮掩成本和威胁成本。第四、“上访”可能导致机构瘫痪。当作为补充手段的“上访”成为普遍使用的手段、形成“惯例”的时候,必然加大部门的任务,从而导致机构重叠,久而久之,就会多出一个“功能齐全”的“”机构。最后,“上访”还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扭曲,使正常用于生产、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转入“上访”这一由于协调解决矛盾不力引起的非生产领域,导致社会福利的巨大损失。另外,“上访”的起因在于基层的矛盾在基层得不到公正的解决,开始仅仅表现为范围很小的矛盾,随着“上访”的升级,上访者对社会和制度的失望和怀疑逐级加大,矛盾也由低到高随之升级,甚至上升到个人与国家的矛盾。矛盾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解决,对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292由此可见,以“”制度为代表的现行农民政治参与机制,对于政府和农民双方来说,都有成本过大、收效甚微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渴望乡村改革,但大多抱着等待或忍耐的态度,只有少数农民积极参与,成为乡村改革的现实动力,而多数农民仍是潜在动力。

农民的分化使农民对政治参与的态度不同。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可以把农民分为四种人。第一种人:在上面“有人”的农民(约占行政村户数的5%左右)。他们的亲戚在外(比如中央、省市、县乡)有较体面的工作和一定的社会地位,本人生活可能温饱有余或者较为富裕,在村里受到村民、村干部的尊重,因为其亲戚甚至其本人就是原有体制的受益者,所以他们一般不会与县乡政府对抗,只有其家里的确出了事受到严重伤害或委屈,才由其上面的亲戚出面为其寻回公道。第二种人:较富裕但“朝里无人”的农民(约占行政村户数的30%左右)。他们通过辛勤经营收入较多,其被政府拿走的劳动剩余在其总财富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对其生活质量影响较小,因而他们在农民和基层政府这对矛盾的互动中往往旁观或只在其感兴趣的时候和领域积极进取,极少不顾一切地与基层政府对抗。第三种人:刚刚温饱的农民(约占行政村户数的55%左右)。他们需要节衣缩食来凑医药费、孩子的学费、化肥农药钱等等,农村税费稍有增加对他们的影响就很大,因而他们非常痛恨官员吃喝腐败和不合理摊派,但其大多数仍然抱着等待清官或忍耐的态度,只有极少数会采取行动上访上告或与官员直接斗争。第四种人:比较穷的农民(约占行政村户数的10%左右)。他们特别穷困的原因一般有:主劳力智力低下或有重大疾病;供养了几个学生比如高中生、大学生结果被高额学费拖垮。前者因缺少能力、威信、见识,无法在农民与官员的互动中发挥作用;后者对子女的未来社会地位抱有较高的期望,不会轻易与官府对抗。

从另一方面来看,农民宁愿忍耐的原因主要是博弈的成本大、收益小。若为了多则几百元、少则几十元的负担而和政府对抗,代价往往是坐牢、挨打、落下某种影响后展的罪名,上访上告不仅需要自付交通费食宿费,还会耽误自家农活或打工挣钱。如果失败一切白费,如果成功大家受益,对挑头者并没有特别的好处。据于建嵘在湖南的调查所载,一个减负代表彭某就被捉走判了刑。且让我们看看另两个农民是怎么说的:

彭说:农历11月25日夜里,政府就派人到处捉减负代表。农历11月28日晚,到我家里捉我,我听到消息后从后门跑了。事实上我不是减负组代表。

范说:只要捉到的,就打……减负代表让群众解救出来,自此之后,减负组就没有活动了。

问:为什么减负组没有活动了?

范答:怕打。而且,组织起来减负,得到好处是全体村民的,出了问题是自己的。

问:你们现在是否上访?

范答:想是想上访,但一个没有钱,另一个没有什么用。

彭答:主要是没有经济援助,没有钱告状。老婆孩子也不同意去搞这些对自己无益的事。个人来为社会上服务要有能力。彭303

此外,有的地方政府还对农民实行了超经济强制,动用公安人员甚至黑社会势力以非法手段强迫农民缴纳各种税费和摊派。“同时,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土政策规定,不完成税费任务,就不准参军,不准结婚,不准生小孩(不给计划生育指标),通过所谓的合法手段来剥夺公民的法定权利”。不313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精英的最佳选择是出走而不是留下来与县乡政府对抗。他们通过外出打工、经商、求学、参军,或永远或暂时地避开了农村的那些矛盾和烦恼,并在金钱或地位方面获得了比留下来对抗要高得多的回报。近年来虽有一些“农民反抗”事件发生,但从全国来看仍属少数。一般来说,只要能活命、能吃饱或者能逃避,绝大多数农民更愿意采取妥协的态度,是不会为了几百元不合理负担而冒着生命或坐牢的危险去和官斗争的。

(二)出路:重建农民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的渠道和机制

面对农民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渠道不畅通的事实,越来越多的人主张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将非制度政治参与制度化,扩大基层民主选举范围。笔者认为,必须重建农民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的渠道和机制,但新渠道新机制的运作成本要和中央、地方、农民三方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使其具有可行性。

在建立农会问题上,必须解决农会的经费来源和独立性问题。如果农会经费来自政府,则其独立性值得怀疑。依附于政府、缺乏独立性的农会,其作用的发挥会非常有限,有现今工会的表现为证。如果农会的经费来自农民,农会领导真正由农民选举,农会则具备了代表农民利益的可能,但在现今农民剩余很少的情况下,再养活一个农会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个新的负担,这个“负担”能给农民谋得的利益注定是很小的(甚至可能是负数)。农会成立之后,农会的“领导们”就在某种程度上掌握了对农民发号施令的正当性,如何避免农会胁迫(直接胁迫或心理文化风俗习惯层次上的胁迫)农民入会、交会费问题,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如果没有农民的广泛参与,农会领导可能会异化,是难于让人信任的。农民选举出来的村委会尚且可以吃垮农民,农会为什么不会异化为另一个工会或村委会?所以,没有中央层面的较大政策调整,农会的作用值得怀疑。如果要求农民广泛参与,则交易成本过高。农民参与农会可能会增加收益,但只有当参与农会的成本在总收益中只是一小部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才会增高。

有的学者反对知识界人士充当农民利益的“代言人”,主张“让农民自己说话”,其实这是陷入了一个误区。强调发挥农民的自主作用当然是应该的,但不应忽视中央政府、媒体和知识界的作用。尽管从理论上说县乡官员应代表农民的利益,但事实上县乡公共权力依附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农民的利益之间往往存在冲突。在此情况下,谁来代表农民利益?应该是农民自己,但同时农民必须借重中央、媒体和知识界的力量。农民应该有自己代言人,因为9亿农民无法集体发言,而知识分子的发言更概括、更深刻、更能揭示问题的实质。有人说:“农民怎么表达自己苦难呢?他就会说:”我苦啊!真苦啊!‘至于怎么苦,深层原因何在,他就说不出来了“。这虽然有点夸张,但知识分子比农民更能表达、更有表达渠道、更知道如何表达、更易于影响政府决策,却是一个事实。如今”三农“问题受到政府高度关注,影响到中央政府宏观政策的制定,实际上参与讨论的知识分子自觉不自觉地发挥了”代言人“的作用。

在现实的农民政治参与活动中,农民的表现常常是:为抵制税费(很多时候是不合理的收费)而与县乡政府发生冲突,甚至包围、打伤政府公务人员,为某种“冤情”而上访,总体上来说农民的认识并没有从个人具体的经济利益上升到要求改革地方政府的高度,而改革地方政府的呼声和实践是来自于知识界和上级政府。由此可见,“组建农会、让农民自己说话”的主张,有一定局限性。笔者非常赞成“让农民自己说话”,但这必须与发挥知识界、媒体的作用联系起来,否则,农民要么是说不好、表达不好,要么是没处说。农民直接与政府对话很容易造成冲突,如果知识界和媒体在农民与政府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发挥协调作用,这样的机制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问题的解决。

总之,要加大县乡机构和人员精简的力度,同时扩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范围,必须充分发挥农民和媒体对于县乡政府的监督作用,在中央、地方、农民和媒体之间建立制度化的联系机制。这种机制,将会对乡村改革的进程起到促进作用。

五、结语:整合性动力的设想与展望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中央、地方和农民在解决“三农”问题、推动乡村改革方面都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动力作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才能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然而在涉及“三农”问题的几对矛盾中,矛盾的一方往往采取退让、妥协的态度,以至事物的发展得不到应有的动力。除了前面分析过的原因之外,缺乏各方相互作用的适当机制和沟通渠道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在现行体制下,农民和县乡政府进行博弈的代价(交易成本)太大,且往往没有收益,其实质是农民还没有足够的剩余劳动来购买有利于他们的“社会秩序”;在中央和地方的互动中,中央曾经固守着一些好听而难于执行的政策来取悦农民,地方官员则以假数字来对付中央,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改造原有的压力型体制。中央、地方、农民、知识界、媒体都是相应的变量因素,各方通过有效整合形成动力系统,对于推动乡村改革、统筹解决“三农”问题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从中央的角度来看,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67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全国财政收入达到2.17万亿元;养活70%人口的农业总产值在2000年仅占GDP的12.3%.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应该而且有能力进入“以工补农”阶段了。近年来,中央在城市和农村都进行了一些涉农的改革试验,比如税费改革、两田制、小城镇建设、户籍制度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等,经验得到积累,认识得到深化。十六大报告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移323以及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在理论上又前进了一步,将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和乡村改革的推进。2004年3月,总理宣布5年内取消农业税,显示了中央政府加大力度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可以预见,中央政府将继续调整宏观政策,加大推动乡村改革的力度。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经过“三农”问题的长期困扰,再加上中央与农民的压力和媒体的监督,地方恶政和政府失灵问题将会逐渐在某种程度上得以避免。实践中,地方政府官员希望在地方政府间的制度创新竞争中拔得头筹的建功立业心态,往往会成为制度创新和乡村改革的推动力量。但这种动力因素只有在得到上自中央、下至民众两方面的支持和配合才能发挥现实而持久的作用。

从农民的角度来看,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央的政策、学界和媒体的呼吁,会使他们在理论和能力方面越来越成熟,一旦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他们将获得和地方政府进行博弈的组织资源。在地方政府与民众的博弈关系中,民众的利益诉求和民主压力是乡村改革不可缺少的动力。

从知识界、舆论界的角度来看,这些年关于“三农”问题、乡村自治的讨论非常热烈,不少学者到农村做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写出了大量的理论著作。随着理论的进一步成熟,学界有望提出系统、成本低、可操作性强的改革方案和政策建议;经过媒体的反复呼吁,解决“三农”问题、推进乡村改革的愿望已经深入人心,为进一步改革做了一定的舆论准备。由媒体或独立民意调查机构收集民众对于地方政府政绩表现的评价代替过去由上级官员评价县乡官员,并逐步过渡到县域层次(或乡镇层次)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应该成为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总之,乡村改革是各方利益主体之间多重博弈、重复博弈与合作博弈相互交错的复杂过程,各动力要素之中仍存在变量因素,对其进行有效整合以形成动力系统,对于推动乡村改革、统筹各方以解决乡村问题是必要而又可能的。在中央、地方、学界、媒体、农民之间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合作型博弈机制,减少内耗,对于形成合力以加快乡村改革的进程至关重要。

注释:

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第334页。

中国共产党通过发动农民、依靠农民取得革命胜利,这对乡村改革有借鉴意义。

曹锦清:《“三农”问题不在三农本身》,载《东方》2002年第8期。

[法]安迪·罗思曼:《外国学者看中国“三农”》,陆炜璐译,载《东方》2002年第8期,第25页。

页55谢子平、王艳敏:《乡村公共负债水平与债权结构分析:以江西G县和C县为例》,载《中国农村观察》2003年第4期,第41—44页。

文先明:《乡村债务的成因及治理》,载《中国农村观察》2003年第4期,第46页。

徐湘林:《“三农”问题困扰下的中国乡村治理》,载《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4期。

吴象:《中国农村改革实录》,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1页。

赵成根:《转型期的中央和地方》,载《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3期。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6页。

省、市(地)级政府对上是地方政府,对下是中央政府的代表,为了叙述方便而省去,但笔者在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时暗含省、市(地)在内。

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第49页。

赵剑英:《复兴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87页。

林毅夫认为不该增加农业补贴,理由是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无法支持这样大的补贴,即使有足够的财力也不该这样做;如果我们对农业进行补贴会导致农产品过剩,产生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如果我们对农业开始进行补贴,就很难取消掉;对农产品进行补贴,在执行上非常困难。林毅夫主张通过支持农村教育、减免税费等渠道支持农业、农村、农民。具体论述见林毅夫:《有关当前农村政策的几点意见》,网址:

/cn/,林毅夫发展论坛。

俞可平:《增量民主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05页。

吴理财、李芝兰:《乡镇财政及其改革初探——洪镇调查》,载《中国农村观察》2003年第4期。

谭同学:《农村治理成本视角下的县乡机构设置——以湖北省S县为实证分析对象》,载《中国农村观察》2003年第4期。

曹锦清:《“三农”问题不在三农本身》,载《东方》2002年第8期。

李昌平:《回报农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载《东方》2002年第8期,第9页。

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第75页。

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第206-223页。

篇8

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输入“外包”关键词,相关记录为16388条,输入“服务外包”关键词,相关记录有6908条,而输入“乡村外包”关键词的搜索记录为0条。在Baidu引擎上输入“乡村外包”关键词,搜索记录仅有1~2篇通讯报道。进一步对搜索到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不难发现,当前学者对于“外包与服务外包”的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外包战略、外包决策、外包绩效以及外包的方式”等方面,对于外包风险也有部分涉及,但是对于“乡村外包即国内外包”的研究目前仍是空白。因此,本文研究后危机时代乡村外包可能对江苏省服务外包产业造成的影响具有一定的意义。尤其在江苏省强调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文章的研究有助于推进后危机时代江苏省服务外包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对于促进江苏省服务外包产业低碳发展,增强与美国乡村外包的接包商抗衡,提高江苏省经济发展水平都有重要意义。

二、扎根理论分析

1.扎根理论内涵与应用

扎根理论(GroundedTheory)主要由BarneyGlaser、AnselmStrauss两位学者于20世纪60年代共同探索出的一种管理研究方法,是指运用系统化的理论程序,针对某一管理问题或管理现象层层剖析并逐渐归纳出解释理论的隶属定性研究的一种方法[2]。扎根理论注重从研究资料中分析与总结出理论,一般分析程序包括:从研究资料中凝练出概念,对研究资料进行逐级登录;对研究资料和提取的概念进行层层对比,采用系统化的理论程序比较与概念相关的生成性问题;剖析理论性概念,查找与对比各级概念之间的横向与纵向联系;对比性抽样,采用系统化的理论程序对分析资料归类编码;归纳解释理论,最终获取理论解释的厚度、方向度和差异度的逻辑整体性等。对研究资料进行归类编码是运用扎根理论进行研究问题的重要步骤,一般包括三个层级的归类编码:开放性编码、关联性编码和核心性编码。随着扎根理论不断被大家熟知,国外学者对扎根理论的应用研究越来越多,他们从多个角度对扎根理论进行了探索[3,4],国内也有众多学者纷纷加入到扎根理论研究的行列中来,他们不光进行了理论的探索也进行了应用的研究[5-8]。Glaser、Strauss(1967)两人皆认为自己提出的扎根理论就是由纷繁的资料中经过提炼与总结如何识别与发现理论的一种方法论[2]。Strauss、Corbin(1994)[9]进一步研究指出扎根理论尤其强调研究理论的发展性,理论来源于所搜集的大量研究资料,在运用扎根理论时要注意研究资料与对比分析的不断照应。LayderD(1983)[10]指出扎根理论研究过程包括比较、思考、分析、转化与建立这几个阶段,其中分析阶段注重严密性与逻辑性。在定性研究领域,扎根理论是研究方法的一个重大突破,几乎具有里程碑意义[11]。扎根理论具有较广泛的应用空间,首先被应用于社会学研究领域,之后逐渐被应用于其他领域[12]。

2.调查问卷

本研究采取两轮调查问卷,调研地点为南京与苏州,这两个城市地处长三角经济前沿,而长三角的离岸外包业务较我国其他地区发达,因此调研结果具有一定代表性。调研对象为离岸外包企业,企业均龄为3.5年,第一轮在南京与苏州共计调查问卷120家企业,两地企业数量比例控制为1:1,问卷对象为企业经理与员工比例控制为1:1。第二轮问卷在前期的120家企业中选择30家企业进行深度问卷调查,两地企业数量比例仍控制为1:1,被选企业均龄为5.5年,本轮问卷对象企业负责人比例控制为100%。其中BPO(BusinessProcessOutsourcing,业务流程外包)、ITO(InformationTechnologyOutsourcing,信息技术外包)与KPO(KnowledgeProcessOutsourcing,知识流程外包)的企业比例控制为1:1:1。剔除无效作答与灰色作答问卷,2轮问卷有效率78%以上,调查集中在服务外包产业园。问卷指标服从Likert7点衡量,1~7表示非常不同意~非常同意。初始问卷提请某学院从事BPO、ITO与KPO研究方向的教师进行量表试填,并提请某服务外包研究所专家和离岸外包企业经理进行复检。问卷设计量表参考了Dhanaraj[13]、MooreandBenbasat[14]的研究方法,在量表的信度、内容效度和区别效度方面进行了双轮复合检验,并倾听了专家建议,复检后对问卷内容适当进行调整,使用SPSS15.0软件进行数据录入与分析。Cronbach''''sα系数均值>0.775,信度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皆适中。两轮问卷调查中收集了大量研究资料,在经过综合整理与分析对比之后,为了确保调研资料的完整性和确切性,再次对这30家离岸外包企业进行回访,采用深层访谈与参看企业内部资料分析等手段,对比分析前期两轮调研结果,剔除灰色信息后运用扎根理论对研究资料进行归类编码分析,如表1~表3所示。

3.归类编码分析

(1)开放性编码开放性编码分析目的是从研究资料中发现凝练的概念类属,并对概念类属施以命名及类属化,最终确定概念类属的属性和维度。通过开放性编码分析最终从研究资料中抽象生成出个60个开放性编码(以部分内容示例),如表1所示。(2)关联性编码关联性编码分析主要目的是查找与构建概念类属之间的关联,以体现研究资料中各个范畴之间的关联度与差异度。通过关联性编码分析最终得到6个关联性编码,如表2所示。(3)核心性编码核心性编码分析的目的是在所有已构建的概念类属中经过系统化的理论程序对比分析后选择一个核心类属,信息逐级收缩被集中到与核心类属相关的编码中。对提取的6个关联性编码结合企业回访与专家会商的原始资料进行不断互动比较,发现“资源体系、经济体系、社会体系”这3个核心范畴可以用来体现其他所有主副范畴(如表3所示)。经过综合分析与对比,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乡村外包模式虽然尚不成熟,但是发展迅速,生命周期虽不好量化预测但不会短;第二,服务经济时代推动了服务外包浪潮,大背景有利于乡村外包模式的发展壮大;第三,出于政策与成本等因素的考虑,美国发包商倾向于乡村外包模式的概率较大;第四,高失业率促使美国政府鼓励企业选择乡村外包模式;第五,江苏省服务外包企业应认识到国际外包市场的严峻以及其他接包国家的兴起,需抱团参与国际接包;第六,政府对服务外包产业进行扶持旨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企业不可过分依赖,重点还在于自身的创新与品牌能力的提升;第七,政府、行业、企业与高校应牵手,实行四方联动,在政策、人才与体制等多方面强化协调,度过金融危机与欧债危机剩下的寒冬;第八,美国不会立即把发包给亚洲的业务全部转变成乡村外包模式发包,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江苏省企业不提升接包实力,难以在离岸外包业务中胜出。2010年发生在美国的两则案例可以对上述结论进一步佐证。案例一:2010年,美国颁布加强边境安全的法案,规定以后员工人数大于50名的IT服务外包企业,若一半以上为外国籍,则外籍员工人均签证费上涨至少2000美元。法案发起人之一的参议员CharlesSchumer说法案目的是提高美国就业率。案例二: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010年报道了Atlanta一家名叫RuralOutsourcing的企业营业额达400亿美元,同比增长近300%。Hamilton(企业CEO)认为RuralOutsourcing引领了美国服务外包的未来模式。RuralOutsourcing在Arkansas还开设了一家分公司。RuralOutsourcing企业客户包括众多知名企业,例如汽车公司RenaultS.A、保险公司BlueCross、食品公司Seneca等。美国一些专家学者与企业人员对RuralOutsourcing公司研究认为,在美国国内向大企业接包降低了成本与国际市场风险,而且费用不用关注汇率变动,更避免了国际法律纠纷的困扰,在政策上是迎合美国政府鼓励企业发展和提高就业率的举措。

三、构建有效应对乡村外包的竞争力体系

如何有效应对乡村外包对江苏省服务外包产业造成的可能性影响,这是离岸外包企业必须思考的问题。本文研究认为在宏观环境上我们无法改变双重危机的大趋势,也无法左右国际服务外包市场大环境,但可以在中观环境(政府、行业与社会)与微观环境(企业)上通过构建服务外包竞争力体系来有效应对乡村外包模式的可能性冲击。服务外包竞争力体系共设3级指标体系,1级指标体系设3个考量指标;包括资源体系、经济体系与社会体系;2级指标体系设6个考量指标,包括人力资源、设施资源、经济投入、经济产出、政策环境与安全环境;3级指标体系设12个考量指标,在提高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数量方面加大招聘力度,提高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建立具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在提升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质量方面,服务外包企业可以与高校合作,在高校开设定向班,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服务外包专业高素质人才;在科学规划服务外包产业园方面,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在行业协会支持下,组织专家力量,研究制定具有战略意义的科学方案;鼓励与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积极获取国际服务外包认证方面,包括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CMMI);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认证(PCMM);IT服务安全管理认证(ISO20000);信息安全认证(ISO27001/BS7799);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认证(SAS70)等六类国际资质认证;另外还要加大政府对服务外包企业的资金扶持,加大服务外包企业在业务上的资金投入,提高离岸外包合同额与执行额,加大政府对服务外包企业政策支撑与引导,发挥服务外包行业协会的协调与监督作用,建立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与加强服务外包信息安全管理力度等。具体如图1所示。江苏省服务外包企业在政府、行业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协调与监督下,按照服务外包竞争力体系图的各级考量指标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与品牌能力,就有足够的实力与美国的乡村外包接包商抗衡,在国际服务外包市场竞争中也可领先于亚洲其他国家的接包商。

四、结论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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