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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伦理论文8篇

时间:2023-06-08 09:14:12

商务伦理论文

商务伦理论文篇1

[关键词] 加强 宏观层次 商务伦理道德文化 建设

商务伦理道德,是以商务有关政策、经济法规和社会伦理道德、社会各个历史时期市场经济体系为基础构成的思想意识形态。对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形成和发展起着直接的、决定性的作用。遵守商务伦理道德是市场经济对从事商活动主、客体的基本要求。它涉及到由个人、组织、客户、社会公众和政府等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商务伦理道德文化是商务伦理关系的全部精神成果和行为表现的总和,适用于规范和解读商务行为及行为主体,使商务原则和伦理道德原则紧密结合。例如,商法是商务伦理道德文化的制度表现,是在商人习惯的基础上,尊崇社会伦理道德而形成的规范商务行为的全部制度和规范。由商务行为过程和结果传达出的价值观念,就是我们要认识的商务伦理道德文化的基本内容。

当代社会,人们的基本活动就是通过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以获得报酬,然后再去换取其他商品和服务。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一方面极大地推动了商品生产、促进社会向前发展,另一方面又对商务伦理道德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原商业部部长同志指出:“商业道德准则不仅是有商业活动的企业的准则,也是全社会的道德准则,商业伦理应该体现在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真正成为一个我们时代的精神支柱。”然而,近十多年来,我国在政治经济生活领域发生的重大变革,猛烈冲击了传统的道德和伦理学理论体系。在新旧观念变革中、特别是在经济体系转换时期,社会道德生活领域呈现出严重的无序状态,反道德行为象瘟疫一样,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产生了严重的破坏。从古到今,在我国,伦理道德教育从小学到大学;从生活到工作;从家庭到社会从来就没有间断过。何以到今天整个社会伦理道德严重缺失,以至于发生震惊中外的“朗讯贿赂门事件”(“朗讯贿赂门再度拷问商业潜规则”2007年12月25日03:01《第一财经日报》)和使全国人民为之感动的“肢残盲妇乞讨八年替亡夫还贷”事件?

据2007年12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美国电信设备巨头阿尔卡特朗讯就涉嫌在中国行贿一事同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将支付250万美元罚金。这是一种清晰的认罪行为。早在2005年,朗讯就因涉嫌行贿,迫于美方司法压力,解雇了中国区的4名主管人员。美国司法部的声明指出,从2000年到2003年,朗讯花费了数百万美元用于涉及中国官员的314次旅行,涉及近1000人,其中包括纯粹的观光娱乐旅行。仅在2002年和2003年,就有24起朗讯赞助的针对中国官员的旅行。司法部门的声明指出:“参加这些旅行(受贿)的人物有政府官员,其中还包括国有电信公司的高管,以及省级电信子公司的负责人。”但声明并没有指出涉嫌机构和官员的具体名称。那么,“是谁接受了朗讯的贿赂?为什么在中国的违法行为,美国闹出了大动静,而咱们这里居然风平浪静、安然无事?”

也是在2007年,据《重庆晚报》11月28日《肢残盲妇乞讨八年替亡夫还贷》报道了垫江县高峰镇石丰村1组58岁的村民周安会为了完成一个承诺――8年前答应丈夫临终前的嘱托:“还欠着信用社一千元贷款,一定要还。”而“走”上了为夫还贷之路。 她的想法和丈夫一样:不能欠国家的钱,借了钱哪能不还?8年来,家徒四壁,双目失明,下肢瘫痪,还带着一个9岁儿子的她,靠匍匐行乞,受尽屈辱,历经辛酸,终于还清了贷款。

如果说前一件事情让我们质疑,后一件事情让我们感动的话,把两件事情放在一起,其间的落差,在令人震惊之余,人们不禁要问“允许不道德的行为本身道德吗?”社会伦理道德严重缺失的重灾区不在微观层次。

商务伦理道德不只是用来研究的,更重要的是用于实践的。关于商务伦理道德文化的建设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根据不同主体的利益和动力不同分成三个不同的层次:微观层次,我们探讨单个的个人――雇员或雇主,同伴或经理,消费者、供应商或投资者――做什么、能做什么,以及应该做什么,以便去理解、去设想他的伦理责任。在中观层次上,不仅包含了经济性组织和公司、厂家,而且包括了贸易联盟,消费者组织、各种职业联合会等他们的行为不能简单的表述为单个成员的行为之和;在宏观层次指经济制度和经济条件形态:如经济秩序、经济、金融、社会政策、国际经济关系等。

这三个层次既不能混淆,又缺一不可。尽管三个层次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任何一个层次都不能彻底左右其他层次,即使在一个层次上所有的问题都能彻底的解决。三层次的中心点是尽可能具体的去认识决策、行动和责任之间的联系。即在每一层次上能做什么,以及应该做什么。每一单个的角色不能将他的责任推到其他的角色身上,也不能将责任从此层次推倒彼层次上。

微观层次对商务伦理道德的规范要求是:“交换自由:平等协商;公平交易,讲究情义;诚实守信,追求信誉;优质服务,礼貌待客;公平竞争,正当求利”四十个字五条规范。

中观层次的商务伦理道德强调企业责任。当今社会,各类企业已经成为人类经济和商务活动的主体,企业与其他社会存在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变得日趋显著。因此,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单位,企业必须处理好与其他社会存在的关系,才能和谐地融合到社会运行与发展的生态机制中,从而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商务伦理正是为帮助企业解决和处理好上述问题的学问。中观层次的商务伦理主要涉及企业的价值、使命和目标;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和自然界的伦理关系;企业内部的伦理关系等三个方面的建设问题。

宏观层次的商务伦理道德指社会经济制度、经济形态等。市场经济不仅是一种经济形态,也是一种伦理文化形态。作为伦理文化形态的市场经济少不了四大道德观念:一是(自由)平等观念,二是等价观念,三是互利观念,四是契约或法制观念。

宏观层次的商务伦理建设最主要的是要在经济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中把握商务伦理道德文化中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即:

正义原则。正义是在社会基本制度安排构成范畴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平等和人际关系的公正相待。正义在传统伦理文化中表现为对“义”的描述,即为人的品德公道和人格正直的品质,并具有直面邪恶的威严。

正义在经济意义上表示机会均等和市场分配公正。涉及利益分配问题,以及社会基本政治制度安排、法律程序的公正制定与实施等。现代意义上的正义主要指:遵循等值等价交换的交换性正义原则,在商务伦理道德中表现为处理经济主体关系上的尊重、独立自主、平等和公正、互惠互利的对待问题,交互目的关系上的交换价值利益、算计依据的可区分界定问题;以社会基本制度安排的分配性正义原则,在商务伦理道德中表现为处理经济行为关系上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平等和责任的对待问题,以消除事实存在的实际不公正;社会自为的普遍伦理道义上的道义性正义原则,在商务伦理道德中表现为处理经济后果关系上如何承担社会道义的问题,如人道主义、扶贫、赈灾、社会就业,以及环境保护,等等。道义性正义原则要求交易在合法的基础上,遵从社会最基本的道德正义要求,对客观上的第三方不构成道义危害(如不贩毒、不制假贩假),从而满足承担交易经济后果的社会道义。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普适性原则。要求经济主体必须以善意、诚实的态度对待承诺,这是对所有参与商务活动的行为主体、法人主体的道德准则。

信用是兑现承诺、合同、契约的前提,是实现交换价值的手段,还可以成为再生产过程不同阶段的媒介。依据信用而确立起的种种制度、程序和惯例等,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框架。信用还构成“社会资本”,与经济资本一道,对社会共同体的经济增长产生特别意义。信用体现着双方或多方共同合意而建立起的客观关系,表现为合意目的下相关权利和义务责任的互为承担。

不负责任的行为会破坏经济主体间的相互信赖,而市场信用仅靠个人力量是难以维系的,它需要一系列的复杂程序、规则,如市场准入、市场交易秩序等都必须在参与者多次博弈之后达成某种共识,从而建立起相应的信用制度。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表明,早期资本家的欺诈手段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才逐渐被比较人道的方式、比较可靠的信用规则所取代。今日的经济全球化,也恰恰是信用规则被普遍认同的结果。

基本道德原则与法律原则。基本道德规范被认为是维持社会秩序所必不可少的限制和禁令。基本道德原则往往被立法者赋予法律强制力,成为法律原则。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交易中发挥的法律职责作用,担负着公平交易管理执法功能。

是否能够在商务活动和经营行为中坚持对公平、诚信的追求,是衡量经济主体商务伦理道德意识和修养的最基本要求。我们从以上两个事例中看到,目前我国商务伦理文化建设中存在着宏观、中观和微观脱节,重视微观个人职业道德,忽视中观企业责任和宏观经济制度建设的现象。而中观企业责任的缺失有很大程度取决于宏观经济制度、法律职责的无力所导致。因而,加强宏观层次商务伦理道德文化建设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商务伦理论文篇2

关键词:金融伦理;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商业银行;金融伦理;提升路径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2

一、研究背景

从近年来的国际金融事件来看,因为金融伦理道德问题引发的金融事件深深震惊了金融界。曾在国际金融领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的世界首家商业银行——巴林银行,由于新加坡分行总经理里森的违规交易,造成高达14亿美元的损失,最终导致其破产清算,使国际金融界为之震动。如今,自2007年以来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与危机日益加深,由于伦理道德因素引起的金融事件层出不穷,如法国兴业银行70多亿美元的违规交易,致使银行损失100多亿美元。总之,大量金融丑闻的发生使许多学者和监管部门再一次将目光投向了亚里士多德、亚当·斯密等都曾论述过的金融伦理道德问题。

诸如此类的存在于商业银行内部的伦理道德问题,在国内商业银行中也时有发生,严重地损害了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权威调查机构麦肯锡的2002年的调查表明,1999年以来,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某家银行约有20%的最优质客户已经将其最主要的银行关系转移至其他外资银行。由此可见,在外资金融机构的强大的压力下,我们不得不更加关注中国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问题。

从金融丑闻的严重后果及危害性看,金融伦理的提升已成为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稳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怎样通过引入金融伦理来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理论上和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金融伦理与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理论分析

1.金融伦理的理论基础

现代金融理论的发展表明,金融不仅是一种技术性的活动,而且也会涉及到价值判断。金融生活中种种不道德行为和一些不公平的制度设计也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人们日益认识到金融伦理是影响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那么,什么是金融伦理?其存在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1)金融伦理的内涵

对金融伦理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伦理是指金融活动参与各方在金融交易中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金融活动的利益相关者包括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社区、政府、参与者等在金融交易与金融活动中所涉及的伦理关系、伦理意识、伦理准则和伦理活动的总和。狭义的金融伦理指的是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及金融市场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与行为方式,是作为主体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金融从业人员和金融市场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与道德准则,或者说是金融服务的供给方所体现出来的善恶行为与准则。

(2)金融伦理存在的理论依据

一是金融活动是利益相关者的活动。不管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还是参与者都是具有一定社会责任和道德取向的契约人。金融从业人员与各类参与者都具有一定的道德取向,或者说有一种恶性或善性道德前提,受社会道德环境的影响,表现出善或恶的道德取向。在金融活动中面对伦理冲突时,其作为“经济人”的属性,在利己与利他当中,往往就会陷入作出“超功利”利他的善性道德选择还是“狭隘功利”利已的道德选择的两难境地,如果选择利他或者自觉履行作为职业人的业务就是善性道德决策,相反是恶性道德决策。

二是金融制度的制定包含道德规范要求。金融制度是维系金融正常秩序、配置金融资源、界定利益相关者责任和义务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要坚持公共利益至上,倡导互利守信、合作共赢的伦理精神,以及共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秩序与环境的道德要求,使金融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在金融活动中各利益相关者都尽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以自身活动的合道德性义务和相关责任的履行为前提的。否则,既不合伦理道德要求又不合制度规定,直至违反法律的规定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三是金融理论的发展揭示了金融活动的伦理属性。许多金融从业人员认为,金融活动是以金融量论为基础的技术性活动,只关心决策制定后的结果。一些金融理论者也将金融学理解为仅依赖可视事实的客观科学,不作任何关于伦理价值的判断,只关心方法手段,而不关心目的。只以经验证据来证明检验的实证主义而排除本应该进行价值判断的规范性命题与判断。

这就非常明确地揭示出“在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命题中,同时也包含了如何公正合理实现股东利益的规范性的伦理命题,方法和目的统一于同一活动中,金融活动的伦理属性非常明显。特别是在使用别人的钱进行金融活动时,作为受托人或人的金融从业者,面对的是实现委托人或者被人的利益最大化还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选择,这就使得金融活动存在巨大的道德风险。这些都充分说明,金融与伦理的关系不是外力强加的,是金融活动中相辅相成的不可或缺的矛盾统一体,金融伦理客观存在于金融活动当中。

2.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内涵

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和中国对入世承诺的履行,在中国的外资银行数量迅速增加,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和压力也越来越大,对自身核心竞争力也越来越关注。那么,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究竟是什么?

商业银行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企业,其核心竞争力应该是什么?1990年,Prahalad和Hamel在《哈佛商业评论》1990年第1期发表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一文中提出,“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内的一种积累性资源,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各种技术流派思想的资源”。这种竞争力是“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力量源泉”。并且提出,核心竞争力包括三个层次的内涵:一是“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或学说,特别是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派的学识或知识”;二是“关于工作的组织和价值的传递”;三是“交流、介入和跨越组织边界的深入工作”。他们形象地用“树形”理论来进一步解释核心竞争力:一个企业就象一棵树,核心产品是树干,业务单位是树枝、树叶,果实则是顾客所需要的最终产品,提供养分、维系生命、稳固树身的根就是核心竞争力。

三、金融伦理视角下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原理分析及路径

1.金融伦理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原理分析

(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是指某些参与人拥有但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按其发生的时间不同,会分别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商业银行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是其引入金融伦理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原因。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交易的主体,与商业银行员工、客户间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与员工存在利益不一致或不信任,从而耗费大量的资源用作监督成本,由于银行与员工之间没有形成合力,资源内耗,无形中降低了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2)委托理论

委托理论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的,其主要研究的委托关系是指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根据一种明示或隐含的契约,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根据后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通过对委托理论的研究,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从制度、文化等角度,寻求激励的影响因素,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人,使银行员工、商业银行、股东、国家的利益重合,从而避免如商业银行员工独自或与客户合谋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通过理顺各行为主体的委托关系,各主体利益趋于一致,则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自然能得到有效提升。

2.商业银行金融伦理提升路径的拓展

(1)客户伦理方面

由于客户对商业银行提品与服务的选择往往来源于银行的各种宣传资料与一线客户经理的推介,在信息的不对称条件下,客户在享受产品与服务、协议定价、接受促销、柜台服务咨询等的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容易受到不公正待遇,每当此时客户往往用脚投票,从而造成了银行客户与业务的大量流失。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应积极关注并从产品与服务、定价、促销与柜台服务四个方面来提升自身客户伦理水平。

(2)竞争伦理方面

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机制作为市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时刻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相互间的竞争主要发生在争取优质客户、争取市场与存贷款和争取优秀人才和信息三个方面。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应积极关注并从市场、人才、信息以及竞争规范四个方面来提升自身竞争伦理水平。

(3)员工伦理方面

由于商业银行与员工双方间的权利责任是不完全对称,一方的某些权利,另一方没有责任与之相配。更重要的是,员工与商业银行的权利责任可能发生冲突,员工有时要面对实现商业银行权利的责任可能与实现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的责任相矛盾的问题。这是商业银行员工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伦理难题。作为掌握商业银行核心机密和技术的员工,更有出卖商业银行而获得自身利益的优势,此种情况下,员工的忠诚度就成为重要的伦理问题。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应积极关注并从员工管理、员工保障、员工忠诚度、争议处理四个方面来提升自身员工伦理水平。

(4)股东伦理方面

从目前中国国情来看商业银行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与民营商业银行,这三类商业银行都采用股份制的形式。各种类型商业银行体现的是商业银行与股东间的关系,伦理关系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利润的获取是在各种利益相关者共同作用中获得的,而且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国际金融市场资本流动加剧,知识、信息等要素逐渐代替股东投入的资本,这些因素导致了商业银行与股东间权利与责任关系变化,各自所应该承担的伦理责任与道德义务也逐渐变化。因此,建议商业银行至少从两个方面来处理好员工伦理关系:一是对股东应尽的责任;二是处理好利益冲突伦理。

(5)环境伦理方面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要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以及金融政策、货币政策和经济政策等的调控,由此形成了政商伦理关系。各类商业银行又都是以网点形式分布在相关社区的,与社区以及当地政府间关系密切,对所在社区社会经济发展负有重要责任,产生重要影响,社会责任重大。商业银行在进行投资时,是否只是顾及自身利益而人为留下投资盲点,或者不考虑申请贷款企业的性质进行投资,或者不参与当地政府或社区组织的环保等社会公益活动等等,这些涉及生态伦理。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应积极关注并从政商伦理、社会责任和生态伦理三个方面来提升自身环境伦理水平。

(6)伦理建设方面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提升员工的伦理道德认识与层次、制定伦理规则、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减少和消除不符合金融伦理的思想与行为,努力提高银行与全体人员的伦理道德素质,形成自身的伦理优势。这种由较高伦理道德素质形成的伦理优势,最终将转化为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成为战胜竞争对手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应积极关注并领导伦理、伦理规则、伦理道德教育、伦理决策与伦理控制五个方面来提升自身伦理建设水平。

四、结论

金融伦理对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然而,长期以来,却没有得到学术理论界和实践部门的重视,或者重视程度不够。故本文选取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分重要而又易被人们忽视的金融伦理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各类型商业银行普遍树立了金融伦理意识,认识到了金融伦理的重要性,但由于其金融伦理意识存在差异,导致其对金融伦理的认同度也存在差异。

商务伦理论文篇3

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营销中的商业欺诈甚至一些道德沦丧的恶性事件不断被曝光,国内学者开始对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中的伦理问题进行研究。刘向晖提出了网络不道德营销行为的表现及治理对策,在后续研究中,他又构建了企业网络营销伦理水平的两维模型并分析了企业网络营销伦理战略的不同选择;周延云等从系统思维角度对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中的伦理缺失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应的伦理规范及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对策;陈永胜对网络营销中的精神产品开发中伦理道德失范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赖兴珲、陈开慧从社会系统的角度对电子商务环境下信息伦理的隐私权、信用危机、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吴伟光从商业伦理道德的目标与标准角度系统分析了网络营销环境中的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何华征从伦理角度对网络经济运行机制的垄断性、可持续发展进行反思。阎俊、陶平从政府、行业、社会、企业四个方面分别展开论述,较全面地提出了治理营销伦理失范行为的具体措施。

就目前文献来看,近年来国内外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中的伦理问题,这与企业网络营销活动中频频发生不道德现象及市场营销学自身的发展趋势密切相关。国内外学者从网络经济、社会文化、法律法规、网络安全、企业战略等角度对企业网络营销伦理进行了定量与定性分析,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国内对企业网络营销伦理的研究主要还在理论研究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另外,通过分析,我们发现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网络营销伦理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伦理缺失表现形态、原因及对策方面,而对企业网络营销伦理影响因素的研究并不多见,而实际又表现出客观的需求,这就是本文研究主题提出的背景,也是本文创新点所在。本文将在先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文化、法律法规、消费者等因素,构建企业网络营销伦理影响因素模型,以便为企业提高网络营销质量提供参考。

2经济转型期企业加强网络营销伦理建设的重要性分析

当前企业网络营销伦理的缺失是经济转型时期社会发展不成熟的体现,企业不道德的网络营销行为已经触及到很多社会问题,阻碍了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在经济转型期,企业加强网络营销伦理建设意义巨大。主要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

(1)有利于商业伦理学的丰富和发展。网络营销伦理在学科上从属于商业伦理学下营销伦理范畴,其根本特点就是对企业网络营销策略、行为及机构道德标准进行判断。目前从国外营销伦理研究的主题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绿色营销问题;广告问题;产品安全;消费者的伦理态度;涉及弱势消费群体的伦理问题;涉及隐私的伦理;互联网营销中的伦理等。因此,探究企业网络营销活动中出现的伦理冲突与道德悖论问题并给予解答,将有助于深化商业伦理学的研究。

(2)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世说新语》指出,“小胜靠智,大胜靠德”。1992年哈佛商学院的约翰和詹姆斯教授在对美国22个行业72家公司调研后指出,企业文化对企业长期经营业绩的影响显著,并预言今后企业文化将成为决定企业兴衰的关键因素,而网络营销伦理正是企业文化的重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升级转型的历史时刻,企业遵守道德准则、履行社会责任,是核心竞争力的一种体现,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要条件,也是企业提升品牌价值、超越竞争对手的重要时期。企业通过树立和深化社会责任意识,不仅有利于预防和控制企业经营风险,激发员工创造活力,丰富企业品牌内涵,增强对投资和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而且会赢得社会的信任与支持,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升级转型。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鲜明特征。电子商务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拓展市场和创新经营模式的有效手段,在扩大经济总量、增加税收、带动就业、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网络营销是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经济转型期企业网络营销伦理建设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升级转型、发展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大作用。

(4)有利于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不道德的网络营销行为不仅扭曲社会主导价值取向,影响社会道德风气,还会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恶化企业投资环境,增加市场监管成本,严重损坏政府形象。良好的网络营销伦理有助于统筹兼顾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实现人与自然、企业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和谐统一,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经济转型期企业网络营销伦理缺失表现形态分析

在新旧体制的转型过程中,企业网络营销面临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环境因素都在发生变化,在这一时期,要探讨企业网络营销伦理水平,首先得剖析企业开展网络营销活动所应用的各种可控因素,这样才能深入研究导致企业网络营销伦理缺失的具体成因与影响因素。本文借助1986年美国著名市场营销学家菲利浦•科特勒教授提出的大市场营销6Ps策略(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权力Power和公共关系PublicRelations)对影响企业网络营销伦理缺失的表现形态进行剖析。在经济转型期,企业网络营销中出现的缺失行为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并且随着新的网络技术的应用,还在不断地“升级换代”。

4经济转型期企业网络营销伦理水平影响因素模型构建

4.1模型构建

本文在先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融合社会文化、法律法规、市场、网络技术、企业、消费者因素,提出了企业网络营销伦理水平影响因素模型。

4.2模型影响因素分析

4.2.1社会文化因素

(1)社会诚信文化未形成。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遵循的道德准则,但在经济转型期,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诱发道德领域产生消极现象,人们在新旧伦理观念取向的转变上使得传统伦理道德的约束作用日趋减弱,各种思潮混杂交织而新的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伦理观念仍未有效形成,国民思想观念千差万别、良莠不齐,先进的与落后的、正确的与错误的、激进的与保守的思想相互交织、相互激荡。(2)商业伦理规范未建立。伦理道德在中国人思维中已经根深蒂固,但就我国转型期的现状来说还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商业伦理规范,企业尚未理顺在网络营销活动中与相关利益人之间的关系,例如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企业与同行之间等利益关系,从而导致很多商业欺诈行为、恶性竞争行为的发生。

4.2.2法律法规因素

在经济转型期,我国网络营销市场的制度环境还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有待增强、信用体系发展亟待加强等,均在不同程度上导致不道德网络营销行为的产生。具体表现为:(1)法律法规不健全。从2004年开始,我国电子商务法规建设有了长足进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商务模式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但由于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尽管商务部等各部委已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意见以规范行业的健康发展,但从整体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例如对规范电子商务质量监管体系方面缺乏电子商务方面的基本大法;对于网络恶性竞争行为,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反垄断法》急需修订;对于滥用网络传播的企业与管理不力的地方运营商,尚无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2)市场监管政出多门。目前我国与企业电子商务运营有关的政府部门有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各部门均从各自工作职责动身出台相关的政策及其管理措施,彼此之间存在分歧、不和谐甚至抵触的景象,多头管理现象不仅造成了监管的重叠,政出多门让企业无可适从,还产生了监管的真空地带。

4.2.3市场因素

产业链庞杂无序。企业实施网络营销基本上可分为自建平台模式与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两种,从目前应用现状来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为主流。由于电子商务交易涉及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应用范围也包括交易平台、支付平台、物流平台、搜索平台等,涉足电子商务的公司和机构包括ISP、程序提供商、搜索公司、物流公司、支付公司、信用认证公司等,形成了一个庞杂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然而仅有少数法律法规如《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发展电子商务网上支付若干意见》能够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活动进行规范,市场进入政策滞后、无序竞争、监管真空状态,这给企业不道德网络营销行为提供了绝好的温床。

4.2.4网络技术因素

(1)网络技术复杂性。网络技术的进步,带来更多新的如搜索引擎、论坛、电子邮件等推广工具,微博等“自媒体”的兴起,移动电子商务工具的应用,企业网络营销的手段与招式花样百出、更替出新,这势必给网络运营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管带来难度。(2)网络成本低廉性。网络营销被公认为21世纪最有代表性的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全新商业形式,其根本原因在于开放、低成本、交互性强的In-ternet网络技术的应用。但网络成本低廉同时也导致企业一系列不道德网络营销行为的产生,如垃圾广告邮件、企业滥用微博等工具对竞争对手进行商业诽谤等等。

4.2.5企业自身因素

(1)企业家缺乏社会责任感。亚当•斯密曾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企业家要有“道德的血液”。企业家是企业网络营销策略的决策者与制订者,企业网络营销伦理水平的高低从某种角度上反映出企业家自身道德素质的高低。在经济转型期,由于现有的电子商务企业起步均较晚、实力不强,大部分企业家往往急功近利,品牌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责任感,仍然把利润最大化作为最高层次目标,这种短视行为最终导致企业发展缓慢、难有作为。(2)企业伦理文化尚未构建。从整体说来,我国电子商务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不高、内聚力不足、生命周期较短,其原因之一便是以商业伦理规范为核心、具有鲜明特色的企业伦理文化尚未建立。部分企业虽然提及社会责任,强调道德规范,但尚未制订有具体的伦理规范,导致企业发展的软实力不足。正如德•乔治所说:“伦理规范应该是具体而真实的,不仅应该接受监督并且应具备接受监督的素质。”(3)企业网络营销认识不足。部分企业对实施电子商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奉行“重线下、轻线上”的销售模式,在物流配送、安装等问题上区别对待,致使网络消费者难以享受与实体店相同的待遇;也有部分企业在实施网络营销时,崇尚“技术至上论”,重点关注技术、物流等硬件因素,而忽视了伦理道德文化等软件因素,导致网络交易纠纷不断。

4.2.6消费者因素

(1)市场信息不对称。在商品交换中,由于大部分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信息只有在接触甚至消费以后才知道,消费者明显处于劣势,这种信息不对称则很容易被不道德企业网络营销时所利用。网络营销市场的低门槛使得企业鱼龙混杂,消费者对商品的认识主要通过图片及部分文字说明,传统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在网络交易中难以得到有效改善甚至较传统市场有过之而无不及。(2)维权意识淡薄。企业采取的一切不道德网络营销行为,归根到底是为了谋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而消费者作为企业网络营销的对象,如果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那么企业不道德网络营销行为就会受到有效的抑制。然而由于消费者一方面由于缺乏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法律观念淡薄,另一方面由于诉诸法律手续繁杂成本过高,致使不道德网络营销行为得以蔓延。

4.3企业提高网络营销伦理水平建议本文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对企业提高网络营销伦理水平提出了以下4点建议,具体如下:

(1)建立商业伦理道德规范。国家、政府和社会应该唤醒人们的良知、道德自觉,增强人们的正义感和伦理责任感,引导、倡导和鼓励企业在网络营销活动中不损坏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消费者利益、企业相互之间利益,凡是达到这些要求的网络营销活动行为就是符合商业伦理道德规范的行为。

(2)完善相关法制法规建设。在经济转型期社会商业伦理道德普遍缺失的前提下,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对规范和监督企业的经营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尽快出台规范电子商务交易的基本法律,如《电子商务法》等;另一方面,针对企业网络营销中的新问题,完善与修订如《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使企业不道德的网络营销行为无滋生土壤。

(3)提升企业营销伦理水平。在经济转型期,企业须认识到加强伦理建设的重要性,应将其纳入战略管理的框架,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建立并巩固以营销伦理规范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其次,提升企业家责任感,企业家是企业的精神领袖,不能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要着眼于企业的品牌形象与长远利益;最后,构建一支高素质、重伦理的营销团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4)打造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对于现阶段企业不道德的网络营销行为,还要全社会多方参与,可打造由政府、行业协会、媒体、消费者构成的四位一体监管体系。首先,从政府层面新建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信用协调管理部门,改变目前政出多门的局面,全方位掌握和构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并从细节入手,对企业的失德行为予以严厉的责罚,最终将诚实守信决定企业成败的竞争准则牢固地建立起来;其次,从行业协会层面组织与企业的交流会、行业研讨会等,形成一个隐形的监管组织;再次,从媒体层面借助电视、消费者协会网站、报纸等权威媒体的力量弘扬道德营销的企业和严厉打击违规网络营销的企业;最后,从消费者层面通过消费者个人博客、微博维权消息,发起抵制活动等,监管部门可积极联系被举报企业,落实公众举报,全程监督协同处理,建立消费者维权的对接渠道,形成企业与消费者良性对话。

5结束语

商务伦理论文篇4

应该说,这些伦理守则为协助台湾辅导专业人员辨别自己的专业责任并规范自己的行为提供了依据,并在辅导与咨商实务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南作用。本文主要介绍台湾学校辅导专业人员道德与伦理守则的内涵、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

论文关键词:专业伦理 专业人员 伦理问题 当事人权益 辅导员 守则 专业地位 伦理规范 台湾 道德

一、道德和伦理守则的内涵

在辅导实务工作中把从事专业心理辅导的人员称为谘商员或心理治疗师,其应遵守的辅导专业伦理,又称为谘商专业伦理或谘商伦理。伦理(ethic)是规范行为的原则,据以检定行为的对错,是属于群体规范的实践历程;道德(moral)偏重解释行为本身的好、坏、善、恶,属于个人追求意义和实现价值传统的历程与结果。二者并不相同,却常相互为用,在谘商辅导领域中以专业伦理概称(刘昆辉,2004)。

俗话说:“家有家规,行有行规”。任何一门专业都要有其专业的伦理规范。所谓专业伦理就是指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时,在道德和伦理方面,对自己行为的期望及与当事人一起处理问题时应有的抉择和限制。由于谘商工作的专业特质,谘商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谘商虽对当事人、当事人的关系人、服务机构及社会都负有伦理责任,自己也应有适当的专业修养、专业准备及专业造诣。谘商伦理就建基在这一特殊关系之上(牛格正,1991)。因此,在有别于一般人际关系的特殊的专业谘商关系上,谘商伦理是谘商专业与社会大众互动的行为规范,也是维持专业生存的重要基础(王智弘,1999)。简而言之,谘商专业伦理即是谘商专业人员与谘商当事人、与其他谘商专业人员以及与社会大众之间互动关系的规范。

伦理守则代表的是一种专业的价值与专业存在的形式,它被转换成专业成员的行为标准,提供从业人员执行工作的指引,同时提供民众在与其互动时有所期待(黄月霞,1995L可见专业伦理守则的目的是协助谘商人员遇到两难问题时,以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社会责任,并不致危及谘商员和专业本身。它既不是命令,也不是知识,更不是法律,只是—种道德约束力,其性质常因社会情境、专业人员价值观而作某种幅度的改变(陈正恩,1987)。

二、学校辅导专业人员道德与伦理守则的目的和意义

谘商是一门专业,谘商专业伦理守则为专业的重要条件。反观台湾的辅导谘商工作,真正具备专业资格的谘商人员明显不足,不论是学校辅导系统或社区辅导机构,大多是半专业的义工或非专业的人员。纵使是专业辅导老师,在谘商过程中也可能涉及复杂的伦理问题。

专业伦理守则是一种一般性的指引,提供专业人员一个实施专业行为和专业责任的基本架构,具有以下六个功能(Mappes,Robb&Engels,1985):(1)保护案主;(2)提供专业人员的引导;(3)保证专业人员的自主性;(4)增加此专业的威信;(5)增加案主对此专业的信任与信心;(6)详细说明专业人员的适切行为。因此,专业伦理守则的制订与实施,对谘商伦理的内涵,写下了最具体的操作型定义。制订谘商专业伦理守则的目的在于使整体专业人员敏觉其伦理行为,并能藉此提供一个结构的引导和警告机制,以协助专业人员去面对各种伦理问题和两难困境(Keith-Spiegel&Koocher,1985),以作出合理的实务判断,避免不合伦理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而言,专业伦理守则的专业功能与角色具体反映出了专业伦理的重要性(王智弘,民2004;陈文玲,1991;Mappes,Robb&Engels,1985),表现在四大重要层面上:(1)提供规范:规范谘商员的专业能力、资格及行为;(2)提供指导:提供谘商员从事实务工作行为时的参考;(3)提供保护:首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其次保护社会大众的权益,再则保护谘商整体专业的权益,最后是保护谘商员的权益;(4)提供信任:当事人信任谘商员,社会大众信任谘商专业,谘商员专业服务的自主性得到尊重,整体谘商专业的专业性得到认可。

因此,心理谘商师或辅导工作人员,需要加强专业伦理教育。专业伦理是规范人类行为的高标准,法律是规范人类行为的低标准。为了保护个案权益以及增进谘商助人的效果,谘商师一定要熟悉谘商专业伦理守则,并且在从事辅导工作时,确实遵守伦理守则,以免在不自觉中,违背专业守则,导致个案权益受损、谘商失败,甚至影响整个谘商界的团体信誉。

三、台湾学校辅导专业人员道德与伦理守则的主要内容

纵观台湾这十几年来的伦理守则,“中国辅导学会”先后订定并修订了辅导专业人员的伦理守则,对辅导人员的伦理规范作了具体的规定。

(一)“中国辅导学会”对辅导教师提出的道德守则

1.对学生的责任对所辅导的学生的最终责任是尽其一切努力保护和促进其最大发展。

2.对家长的责任在道德与法律上,家长对其子女有相当大的责任和权利,辅导教师在采取重大措施时应尊重家长的意见,取得其同意。

3.对学校的责任忠于所服务的学校,不应任意批评或中伤学校的政策或决定,必要时还有责任以公允的态度向有关人士解释学校的政策。

4.对同事的责任尊重同事的专业地位,避免在公众面前对同事作人身攻击或专业性批评,并有义务在不违背对学生的道德责任原则下,适当地将学生资料提供给教师及行政人员。

5.对专业工作的责任了解辅导专业能力标准与道德标准,向同行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意见,并多方进修与进行研究。

6.对社会的责任对社会应尽的最大的义务是协助每个学生充分发展,以服务社会。

(二)“中国辅导学会”对辅导专汪人员提出的伦理守则

“中国辅导学会”初次订定并于1988年12月全体会员大会通过了辅导专业人员的伦理守则。该守则的内容包括十二项:1.前言;2.总则;3.辅导人员的专业责任;4.当事人的基本权益;5.咨询关系;6.咨询机密;7.团体辅导;8.测验与评量;9.研究与出版;10.咨询服务;11.青少年辅导;12.辅导员教育与督导等。

另外,该辅导学会提出的辅导人员的专业伦理责任包括:

1.应重视个人的专业辅导工作,不断充实辅导专业知能,以促进其专业成长,提升服务品质,发挥辅导功能;从事专业辅导实务的会员,应接受适当的辅导专业教育或训练,并取得正式的专业资格;

2.辅导员的首要责任,在于协助当事人学习解决问题的知识和技巧,并提供完整的、客观的及正确的信息;

3.实施辅导或谘商服务时,应知悉个人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及对社会的责任,应谨言慎行,以免贻害社会及当事人; 4.辅导未成年的当事人时,宜事先征得其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以示对其合法监护权的尊重;

5.专业辅导人员应觉知自己对国家、社会及第三者的责任,若当事人的行为对上述团体或个人有安全顾虑时,应立即提出预警;

6.辅导人员有责任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专业伦理资格、辅导或谘商过程、目标、和技术的运用等,以利当事人自由决定是否接受辅导;

7.保守谘商机密是辅导员的责任,未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不得对外泄漏任何晤谈内容或其他谘商资料;

8.运用测验结果来解释行为,或用以协助当事人做抉择,或提供做政策性决定时,应先对测验的性质、目的、评量信度和效度以及研究方法等,具有适当的了解;

9.做研究时,不得任意曲解、妄用或删除研究的资料,以保障研究结果的完整、客观及正确。

2002年,鉴于社会环境的转变及谘商师实际的需要,“中国辅导学会”对原伦理守则进行了修订。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改:其一,把主题改为“中国辅导学会谘商专业伦理守则”,并将“会员”改为“谘商师”,以便非会员谘商师也可参考,而“谘商师”一词也用以泛称包含谘商心理师、辅导教师及其他以谘商的专业技术来从事助人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二,把原伦理守则中许多重复之处删除或归类,并将所有条文重新作了调整,使其更有组织也更有系统。其三,为便利谘商师查阅,进行了分类编码,并在各条文前加注小标题,使守则更简明、完整并有系统。最后,为了顺应网络谘商的发展趋势,内容中修订并新增“网络谘商”一章,对本领域发展中的谘商服务型态加以规范。修订后的内容共包括八章:

1.总则

2.谘商关系

3.谘商心理师的专业责任

4.咨询

5.测验与评量

6.研究与出版

7.教学与督导

8.网络谘商

以谘商心理师的专业责任为甜;在第三章中明确规定的谘商师的伦理及社会责任主要有:(1)谘商师应培养自己的伦理意识,提升伦理警觉,并重视个人的专业操守,尽好自己的伦理及社会责任。(2)谘商师的首要伦理责任,即在维护当事人的基本权益,并促进其福利。(3)谘商师在公开陈述其专业资格与服务时应符合本伦理守则的要求。(4)发表谘商工作报告时,谘商师应力求具体、客观及正确,给人真实的印象。(5)谘商师不得假借任何借口歧视当事人、学生或被督导者。(6)谘商师不可对当事人做语言或行为的性骚扰,应切记自己的专业角色及身为谘商师的专业身份。(7)谘商师透过媒体演说、示范、广播、电视、录像带、印刷晶、邮件、网络或其他媒体以提供正确之讯息,媒体从事谘商咨询、辅导或教育推广工作时,应注意理论与实务的根据符合谘商专业伦理规范,并慎防听众与观众可能产生的误解。(8)谘商师不得利用其专业地位,图谋私利。(9)谘商师应尊重同事的不同理念和立场,不得冒充其他同事的代言人。(10)谘商师应与其他助人者及专业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表现高度的合作精神,尊重各人应遵循的专业伦理守则。(11)服务于机构的谘商师,对雇主可能不利于谘商师伦理责任的言行、态度,或阻碍谘商效果的措施,提高警觉。

谘商专业伦理的核心概念是一组相对的伦理元素,即当事人的权利与谘商员的责任(王智弘,2004),这也是制订谘商专业伦理守则的核心架构。谘商员有三大责任,其中之一就是谘商员的伦理责任,包括:(1)谘商员应提供合格专业服务。(2)谘商员应维护当事人的基本权益。(3)谘商员应致力于增进整体专业的公共信任(牛格正,1991;王智弘,1999)。

另外,谘商伦理守则通常反对谘商师与个案发展辅导关系以外的关系,例如和个案发展友谊、参与个案的社交活动、接受个案的赠礼与邀宴、让个案用劳务代替付费、或者辅导自己的亲友等。谘商伦理守则尤其反对谘商师与个案谈恋爱、发展男女感情、与个案有任何的性关系,或与个案合伙做生意。与个案形成多重关系、利用个案的弱点来满足谘商师的需要与欲望,是明显违背专业伦理的行为。

(三)《心理师法》订定的专业伦理守则

商务伦理论文篇5

    关键词:电子商务 网络伦理 计算机伦理

    当今世界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网上购物、网上拍卖、网上直播已经闯入人们的生活,电子商务广告随处可见,“鼠标加水泥”、B to B还是B to C的讨论贴满了各大网站的BBS。电子商务正以不可阻挡之势风靡世界,给新世纪的世界经济带来了无限商机。

    1994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为12亿美元,1998年则高达500亿美元,短短的4年时间增长40多倍。据预测,今后3年内全球上网人数将增至10亿,2000年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3000亿美??010年交易额可达1万亿美元。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也非常迅速。目前全国上网主机已达350万台,网民激增至1000万人,且上网人数仍以每年300%的速度递增;中国网上商店(中国电子商务网)已达1100多家,并以每天增加2家的速度发展。

    然而,看似火爆的电子商务并没有使商务网站的CEO们欢欣鼓舞,相反却如履薄冰。翻开他们的帐簿不难发现,虽然销售额在增长,但与实际的投入相比则相差甚远。据称,要不了一年,有八成以上的网站将会倒闭。在让人兴奋不已的电子商务热的背后,开始弥漫日益浓厚的忧虑情绪。

    我国企业上网率很低,上网企业大多还处于建一个主页,在网络地产中占一个门面而已的阶段,颇具专业水平的电子商务网仅1100多家。据《中国消费类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研究报告》,我国网民参与电子商务的广度和深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距甚远。中国网民虽说有1000万之众,但与13亿人口相比显得极不相称。而这1000万网民中,参与电子商务的比例只有28.6%,参与过网上购物的仅为20.3%。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这一比例明显偏低,目前全球网民参与网上购物的比例为40%。目前我国网民参与电子商务的程度也不深,以网上购物为例,在参与过网上购物的网民中,60%在过去1年中有1到2次购物经历。而在美国,过去3个月中网上平均购物次数是7次。目前我国网民参与网上交易还处于尝试和体验阶段,有70%以上的网民认为“网上购物值得一试,但我仍选择传统购物方式”。因此,不论从企业,还是从消费者来看,电子商务作为全新的商务模式远未被接受。

    这一反差现象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经济学家、业内人士和法律界纷纷从各自的角度分析其原因。例如,不少业内分析家正确指出,信用制度不完善和配送系统不发达是我国电子商务所面临的两个最大的瓶颈;这两大瓶颈不解决,在国内开展电子商务无异于在沙滩上建高楼大厦。

    面对电子商务的滚滚浪潮,伦理学界不应患所谓的“失语症”。如果从伦理文化视角来审视这一现象,我们认为,当前国内电子商务之所以处于进退维谷的尴尬状态,其原因不仅在于国内开展电子商务的软、硬件设施建设的滞后,而且还在于我们并没有完全把握电子商务的本质和核心,忽视了电子商务的社会、伦理、文化方面,忽视了“鼠标下的德性”。

    首先,对电子商务本质的理解存在片面化,人们普遍把电子商务看成是“利用电子媒体做生意”、“在网上进行买卖活动”、“将传统的商务活动移到网上进行”。

    曾任IBM公司副总裁、著名的网络和电子商务学家查克·马丁正确指出:“仅仅建一个万维网(Web)网址并不是电子商务的全部。网络未来是真正的电子商务时代,其内容要比电子贸易广泛得多。电子贸易所涉及的是通过网络进行的产品、信息或服务的买卖,而电子商务则涉及到整个价值链的‘网络化’:从产品概念、产品创新到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和最终的消费”。 “最终,所有的人和物都将网络化。”因此,在发展电子商务时,不仅要关注技术、物流等软硬件因素,而且要重视与其密不可分的社会伦理文化因素。

    通过对国内外电子商务网站的剖析,不难发现国内电子商务网站大多是Amazon、Yahoo、eBay在国内的“克隆”,而这种“克隆”只是生搬硬套式的、表面的、形式上的模仿,将电子商务片面地理解为网上销售、网上拍卖,将电子商务等同于电子贸易。其实,正如克隆人技术一样,可以克隆出生物学意义上的“片面的”人,却不能克隆出社会伦理学意义上的完整的人,因为原子容易复制,而人的社会性因素难以拷贝,而这正是人的本质所在;电子商务的“克隆”也只能“克隆”出技术意义上的“片面的”电子商务,无法克隆出非技术因素??社会伦理文化因素,因而无法“克隆”出完整的电子商务。正如查克·马丁指出:“联网并不能一夜之间改变人们的行为,技术上和文化上的挑战会让技术驻足,等待人们逐渐改变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

    第二、从上述分析不难发现,我们对电子商务本质把握的缺失就在于忽视其社会伦理文化因素。而这种忽视又与 “信息崇拜”、“技术至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美国学者西奥多·罗斯扎克在其名著《信息崇拜》中首次全面深入地揭示了信息崇拜、技术至上及其后果。他并不是站在僵化的技术恐惧论的立场,而是坚持人道主义,在充分肯定计算机技术的意义的基础上,提醒人们警惕“信息崇拜”的危险。他指出:“信息被认为与传说中用来纺织皇帝轻薄飘逸的长袍的绸缎具有同样的性质:看不见、摸不着,却倍受推崇。”“计算机如同过于缺乏主见的皇帝一样,已被披上了各种华而不实的外衣”。 “如同所有的崇拜,信息崇拜也有意借助愚忠和盲从。尽管人们并不了解信息对于他们有什么意义以及为什么需要这么多信息,却已经开始相信我们生活在信息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我们周围的每一台计算机都成为信仰时代的‘真十字架’:救世主的标志了。”

    因此,每当谈到电子商务、网络安全、黑客行为时,人们关注的往往是如何加强网络技术的改进,而忽视了我们的生存方式、价值观、行为规范等对网络的影响。这种技术至上论常常挫伤人们发展网络和电子商务的信心,尤其在今年“黑色二月”的技术与黑客的较量中,号称坚不可摧的技术频频告急,世界各国的顶尖网站屡失城门。这种观念也强化了伦理与技术的时滞效应,正如美国学者理查德·A·斯皮内洛指出:“技术常常比伦理学理论发展得快,而这方面的滞后效应往往会给我们带来相当大的危害”。

    这一切提示我们:电子商务具有深刻的伦理底蕴。我们不仅要重视技术的作用,也应关注伦理文化的实践意义,在伦理文化与技术存在时滞效应的今天,应努力寻找平衡点,以保持二者之间必要的张力;在大力发展技术、加快网络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我国电子商务伦理规范、价值观的构建,缩短我国与世界电子商务进程的差距,防止网络经济中技术至上论、“信息崇拜”的负面影响。真正做到伦理与技术、法律携手,共同走向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的美好明天。

    美国学者理查德·A·斯皮内洛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社会和道德方面通常很难跟上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而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抓住信息时代机遇的同时,却并不总是能意识到和密切关注各种风险,为迅猛的技术进步所付出的日渐增长的社会代价。”这是一个美国学者对中国的善意的提醒,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

    第三、电子商务是市场经济、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这意味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注定要经受更多的挑战。我们不仅要克服技术上的瓶颈,而且要解决由于市场经济先天不足和经济封闭带来的人文条件欠缺等难题。在技术至上论者看来,技术问题最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也是最不成问题的问题;事实上,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在技术上已初步具备实施条件。但适应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的人文条件明显不足。

    毋须说中国13亿人口都被“全球化”,只要现有的1000万网民能真正被“电子商务化”(国际公认1000万网民是一个国家互联网产业起飞的基点),那么中国的电子商务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电子商机无限”。众多的人口和网民与电子商务的“泡沫”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个中原因,与人们长期以来在原子社会、传统经济中所形成的交易习惯、行为规范、价值观念有着深层的联系。这种联系在电子商务的初级阶段??电子贸易阶段已露端倪。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必然导致观念更新、思维方式的突破。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等对全新的电子商务的重大影响。这两者有着深层的内在联系,尽管目前这并不常常被人们所重视,但可以预见,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时,这种联系将会逐步浮出水面凸显出来。美国著名的网络和电子商务学家查克·马丁深切地注意到了网络对企业行为和个人生活等方面所产生的前所未有的巨大影响,并把这一现象称为“电子厄尔尼诺现象”。他不无忧虑地指出:“这股电子厄尔尼诺现象将在多大程度上改变着顾客、企业和各种关系,恐怕他们(指企业总裁,引者注)还没有充分的认识。”因此,漠视电子商务与社会伦理文化之间的联系或不能适时调适这种联系,这种联系就可能成为电子商务进程中的暗礁,电子商务就有触礁或被搁浅的危险;而处理得当,这种联系无疑将成为加快电子商务进程的风帆。

    第四、当我们对电子商务的本质特征有了深刻的认识之后,就不会再用传统的商业思维去争论新型的电子商务中的问题,我们应用电子商务的思维去运营电子商务,加强网络伦理文化的建设,以营造出适合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网络伦理环境。

    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中经网总经理胡小明先生认为:“电子商务需要一个系统环境。而系统的生成比单个的技术生成要慢得多。人们老是用技术的成熟度来代替系统的可行度。这是一个很大的偏差。”中国证券电子商务网CEO朱在国先生也强调指出:“当电子商务本质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时,在国内开展电子商务就不再是海市蜃楼”。 如果把这里的“系统环境”和“国情”仅仅理解为硬件、软件条件,无疑是片面的,相信也不是两位老总的初衷。它还应该包括社会、文化、伦理等更为广泛的内容,包括电子商务发展所必需的网络伦理环境或网络伦理生态。

    所谓伦理生态是指人生存、生活和发展于其中的伦理环境或道德环境。 这种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近几年来,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所谓的“网络生态危机”,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网络信息污染:网络色情、虚假信息、垃圾邮件等严重污染网络环境。这不仅有碍网络的纯洁,对青少年的成长构成威胁,而且这些有害、虚假信息占用大量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大降低了网络运行的效率,也使市场经济的“帝王法则”??诚实信用原则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网络病毒:自从1987年10月发现第一例计算机病毒以来,计算机病毒增长速度已远远超过计算机本身的发展速度。到1997年全世界已发现的计算机病毒数高达15000种之巨。计算机病毒一旦与网络联姻(即网络病毒),其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危害就更大。1988年的“电子珍珠港事件”??莫里斯蠕虫案、CIH病毒以及刚刚出现的“爱虫”病毒对互联网的侵袭使人们达到了谈毒色变的程度,网络病毒使人们对网络安全充满疑虑,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障碍之一。

    黑客及黑客行为:黑客也许是人类社会最让人难以捉摸的一群人,他们有时扮演网络侠客的角色,有时就是网络罪犯。今天,把大多数的黑客称为骇客,也许更为准确,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发展到了故意进行数字破坏的程度,对网络安全和电子商务构成了巨大威胁。

    网络犯罪: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络性犯罪、网络洗钱等网络犯罪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它的危害程度最大,是严重破坏网络环境的行为。

    侵犯隐私:互联网也许是侵犯隐私最合适的温床,这使得人们在电子商务的大门前常常不禁驻足观望。人们渴望获得电子商务快捷方便、高效低成本带来的好处,但又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无端泄露,在毫无觉察之中已被人剥得一丝不挂。

    信息膨胀与信息资源短缺:无用信息、过时信息、垃圾信息的激增致使信息交通拥挤。信息高速公路越修越宽,但依然跟不上信息膨胀的速度。另一方面,在“我快被数据淹死了”的呼声中,却又难以觅得真正需要的信息。

    文化多样性的危机:知识霸权、文化帝国主义对世界文化多样性构成的威胁,已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正如生物多样性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一样,文化多样性也是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维持文化生态平衡的关键。

商务伦理论文篇6

[关键词] 商业伦理 现状 原因 建议

自从人类开始了商业活动,商业伦理也就有了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时至今日,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在现代化、信息化条件下,商业活动由初始的物物交换发展到今日的现代商业。与此相适应,商业伦理也被赋予了全新的涵义,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且在现代商业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现代商业伦理是现代商业的道德必然,是构建和谐商业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现代商业精神的思想基础。

一、我国商业伦理现状

中国改革开放30年,相当一批企业已经完成原始积累,具备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规模优势。但回头再看看走过来的路,心情又是格外的沉重。“中国制造”以其低成本的竞争优势席卷全球,在这背后是许多企业盘剥、克扣、拖欠工人工资,肆意延长工作时间、无视生产环境与安全的违法行为。

中国企业一直走的是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有资料表明,中国原油消耗量占世界的7.4%,原煤占31%,铁矿石占30%,氧化铝占25%,而创造的GDP仅是世界的4%。让环境做出了巨大牺牲,也对资源形成了巨大浪费。中国企业信用缺失严重,造假账,偷逃枕款,不尊重知识产权,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无视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是中国企业的严重问题,也是今天中国企业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最大障碍,后果已经在逐渐显现并放大:因为无视劳工权益,从2006年开始,许多地方陆续出现“民工荒”现象;因为无视生产安全,矿难连连,许多煤矿被政府强制关闭;因为“为富不仁”,贫富差距急剧拉大,社会“仇富”心态越来越浓,社会矛盾日益突出。

二、商业伦理问题的提出

商业活动主要是通过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行为而实现的经济活动方式,因此协调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伦理关系就成为商业伦理的主要内容。此外,协调商家与供货方、商家与商家之间的伦理关系,也是商业伦理所要规范和协调的内容。由此,交换自由、诚实守信、服务至上、公平竞争等原则就成为商业伦理的基本原则。

在美国, 20世纪60年代出现了商业伦理的说法; 70年代,西方各国开始有学者专门从事商业伦理的研究,发表了有关商业伦理的专题文章,出版了有关商业伦理的专题杂志和教科书,同时产生了以商业伦理为研究课题的社会团体。在日本,商业伦理的研究,不仅有专题杂志的出版,而且产生了一批社会团体和组织,成立了商业伦理问题的专题研究组。

三、我国商业伦理问题原因分析

商业作为企业的一种特殊的行业,是沟通企业与消费者、生产与消费的纽带,是通过市场交换的方式促进商品流通的经济活动单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对商业的伦理思考和建设也就成为经济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国内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乏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国内GDP的百分之十至二十。商业伦理已经成为我国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由此引发了人们对国内市场经济环境下信用危机和道德缺失的广泛批评。

我国市场经济处于转型时期,伦理道德问题十分突出,其现状可由“危机四伏”四字来形容。我国的商业伦理问题相当严重,其中有深刻的经济和社会文化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遵守交换自由原则

交换自由原则是商业伦理的首要原则。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超标被曝光;肯德基“新奥尔良鸡翅”和“新奥尔良鸡腿堡”调料中被发现含有可能致癌的“苏丹红一号”成分;亨氏被发现“苏丹红一号”成分。外资品牌不再是优质的代名词,它们接二连三地“跌下了神坛”,这些著名品牌所暴露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商业领域作为市场经济中从事商品流通的专门行业,自由交换的法则更是其必备的伦理原则。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且也使商家信誉受损。平等互利是商家与企业生产者、供货方建立交往关系的基础,而平等互利首先就要建立在交换自由的基础上,没有双方自由、自愿的交换活动,也就谈不上平等互利也就会破坏双方之间的交易关系和合作关系。

2.违背诚实守信原则

诚实与守信既是社会道德的准则,也是经济伦理的主要原则,更是商业伦理的基本原则。生产领域中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销售领域的坑蒙拐骗、尔虞我诈,管理领域的贪污腐化欺上瞒下,科研领域的抄袭剽窃、欺世盗名,学术领域的弄虚作假、哗众取宠,人际交往中的不守信用、表里不一,都是信用危机的表现。从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来看,也需要从法律和制度上确立信用至上、信誉至上的伦理原则,做到诚实无欺、买卖公平、货真价实、真诚服务。诚实守信可以说是商业的生命,有了良好的信誉才会赢得效益,不讲信用就会失去市场、失去效益,信誉至上是商业的立足之本。

3.忽视服务至上的基本原则

商家不能忽视商品供应者的利益与需要一方面,商家要将供货方视为“顾客”,为商品供应者提供服务,不能损害供货方的积极性和权利;另一方面,商家还有义务将消费者的购买率及时反馈给企业和供应方,以有利于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所以,对商家而言“顾客至上”有着双重含义,既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又要兼顾供货方的权益,只有获得顾客和厂家双方的满意,才有商家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服务方式上,要求商家及其从业者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和周到服务。在服务环节上,要做到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环节的衔接与沟通,保证顾客的需要的及时满足。

4.挑战公平竞争是商业伦理的内在道德准则

经济领域的竞争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生产的竞争,一是利润的竞争。一些行业的垄断行为常常会受到地方利益的保护,使公平竞争难以实行,也极大地挫伤了厂家和商家的积极性。就商家来看,其自身的特殊利益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又是使其忽视道德建设的内在原因。出现了只讲经济效益不讲社会效益,只讲小集团利益不顾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只讲物质利益不讲精神利益等各种问题。市场经济造成的一切向钱看,会使一些不法商贩靠不择手段巧取豪夺而迅速致富,这势必也会影响到商业行业的行风建设,容易使商业行业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丧失道德要求和伦理自律。

商业交易中,利益主体侵害其它公司的利益。首先是竞争中的伦理问题。垄断经营是破坏竞争体制的一个主要原因,垄断企业往往会采取收购与之竞争的公司或削减产品价格来消除竞争对手,获得垄断造成的超额利润,这种做法并不违法,但它无疑对市场产生了抑制作用,并给小公司和消费者带来伤害。致使我国企业信用程度很低,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在国际商务中的形象。企业侵害职工的利益。许多企业没有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国家法定的福利保障金。有些企业随意让员工加班,随意加大工作量,使员工不堪重负。如华为科技的员工过劳死就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些小企业更是随意雇用童工,随意打骂员工,随意剥夺员工的假期,从来没有给员工发过加班费。这些现象在中国非常普遍,在中小企业,特别是私企工作过的人都对此深有体会。

四、对我国的适当对策及建议

伦理是道德问题和道德思想的理论化和系统化。商业伦理研究商业活动中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问题的学问。它包括商业活动中的伦理要求,如商业竞争中的伦理要求,契约与合同中的伦理要求、市场营销中的伦理要求等,也包括商业体的伦理观念、道德行为与道德活动,同时也涉及人的品质与人的素质、商业活动的环境、商业伦理的教育与普及等诸多问题。

1.努力形成良好有序的经济环境

我国应在经济环境的建设上狠下工夫。在道德上,社会以公认的最低准则来要求,低于最低准则的行为应该受到道义的谴责;在执法上,社会要以是否违法作为基本依据,只要触犯就加以惩处。制度的作用在于让不讲商德者在市场中寸步难行。政府应通过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及经济手段来规范市场秩序。当有好的商业道德的时候,商业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反而是一种相对低成本的关系员工也更愿意为公司效力。这些都会促进商业效率的提高。

2.建立信用评价系统

商业信用是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诚信和信誉程度的综合性反映。它体现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特征、经营方式、信誉状况、信贷能力和在市场中的公众形象。了解一个企业机构的商务信用状况有利于经营者们在商务活动中做出准确的判断和正确的决定,而良好而完整的信用将有助于客户对企业的合作信心。从更深一层的意义看,它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市场经济行为,增大经营透明度,从而有效防范经济欺诈等犯罪活动,因而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评价系统十分必要。

3.努力形成诚实守信的商业文化

商业伦理的建设需对传统文化进行扬弃,考虑现实可操作性,并反映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商业伦理回避不了,也不是一个人就可以改善,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既需要经济的繁荣,又需要包括企业伦理在内的文化道德的同步发展。商业伦理形成以公平竞争等制度环境为前提从这个角度看,尽管我国传统文化所涉的三教九流、诸子百家等都有许多关于道德方面的论述,但还是不足以构建支撑商业运作的完整伦理框架。因为,这些论述更多地强调的是个人内修,而不是制度上的平等。所以,在继承的同时,还要有所发展。

4.企业应建立基于责任的伦理机制

首先要提高商业主体的伦理道德意识。商人从事经济活动的主导动机都是谋利,但要做到遵纪守法,遵守商业游戏规则,在经营活动中做到诚信同时注意平衡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社会之间也存在着一种和谐。企业要做到赚钱不忘良心,利己不忘利他,发达不忘社会,做一个伦理型企业。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具有广阔的外延,这些责任的履行有利于维护行业的健康和市场的繁荣,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还有利于企业构建起实实在在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信誉优势。

其次,建立公司系统的伦理制度。公司成立时应制定一套伦理道德的行为准则,然后让每个员工学习和遵守。当有这种制度时,公司首先会从内部得到约束,当公司内部有良好的约束和秩序时,它就不会轻易触犯政府的各种法律和社会道德准则。战略管理大师迈克尔•波特指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目标,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博得更多的认同和社会影响,而实质上,则有利于公司竞争力的加强。

5.公民应养成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良好习惯

在法律要求与道德要求之间存在很大的个人选择空间,这就需要有个人的人格自律来把握商业行为的伦理尺度。当一个人明白了遵守商业道德的原因后,就要养成一种好的习惯和价值观。如果忽视了对商业伦理的重视,日后会产生很多不利影响。加强制度监督和舆论监督,也会为商业伦理的建设提供有效的途径。通过法律的监督、制度的监督,可以加强商业伦理的底线规范的建设,做到对商业伦理的基本规范的遵守。商业伦理建设虽然要依靠法律、制度的他律作用,但也要依靠伦理道德的自律,只有加强自律与他律建设的统一,才能切实保障商业伦理原则和规范的普遍遵守与实现。加强商业伦理建设,除了法律、制度建设之外,还需要通过道德教育、伦理规范等形式来进行建设,这是商业伦理的确立与实施的内在动力。

参考文献:

[1]李燕:《论诚信制度及其社会人文原则》.《管理世界》

[2]孔子 论语(四库全书•经部)[M] 北京 中国戏剧出版社,2006

[3]哈达 马力:商业伦理势在必行[J].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 2001(5)

[4]周学勇:《企业诚信问肠初探》.《宁夏大学学报》

[5]复春艳:《企业城信建设的对策建议》.《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6]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M] .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1997

商务伦理论文篇7

关键词:成人教育;商业伦理;企业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21-0121-02

一、商业与伦理

伦理是“指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时遵循的各种道德准则和规范”。伦理随人类的诞生而出现,是协调人际关系、完善自我的手段。在理性人类的商业行中,必然存在着是非曲直,形成人际关系的基本伦理规范。比如最简单的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之上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各取所需。这种商品交换中的基本准则,包涵着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和相互依赖,互惠、互利和公平,即商业中的基本伦理观念。伦理观念在管理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完全缘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因为,市场经济首先是一种竞争经济,而竞争的前提是需要社会形成一种公平、公正的经营氛围,保证这种氛围有两种手段:法制和伦理。从管理科学的发展来看,当管理伦理学成为管理科学发展史上的第三个里程碑时,标志着管理科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即在管理哲学的基础上进一步上升为管理伦理学阶段,因此,伦理作为管理的一种新趋势,对于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二、商业伦理问题

商业伦理是一门关于道德的学问。它主要研究的是如何将道德标准应用到商业政策、机构以及行为中,其核心问题是企业或商业活动的正当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以及商业的行为主体如何才能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这一动态的过程中,个人伦理、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经济制度在现实的经济环境中交织,因此,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兴起的一门交叉学科――商业伦理学,它既是一门应用性的规范伦理学,将一般规范伦理学的原则与方法应用于工商管理活动而产生的新兴学科,又是在工商管理领域内发展起来的,在大学管理学院或商学院开设的一门管理学课程。商业伦理学以工商管理活动和工商管理活动领域中的规范和制度为研究对象,其主要任务是依据一般规范伦理学的原则和方法探究工商活动的伦理规则;并据此对工商管理的活动、制度和规范进行道德评价;研究工商企业的伦理建设等。具体内容包括:市场经济的伦理原则,工商企业的责任和目的,营销中的伦理原则,财务管理中的伦理问题,生产与营销中的消费者规范,环境保护问题,工商企业的伦理建设等。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和企业的市场化、国际化、规范化和诚信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拥有大批具有现代化经营管理技能和良好的伦理道德修养的商业管理和经营人才,是保证我国经济改革稳步进行的必备条件,普及和加强商业伦理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商业伦理教育融入高等成人教育的紧迫性

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参与交换的主体千差万别、参差不齐,伪劣假冒、强买强卖、坑蒙拐骗等不良商业行为充斥着市场,这些商业伦理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多样的:一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商人的形象一直不是很好,有“无商不奸”之说;二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商业伦理观发生了变形和扭曲,一些人误认为市场经济就可以不择手段地赚钱,把市场经济与商业伦理对立起来,将是非问题和法律问题等同起来,将正确与否与是否受到惩罚混为一谈;此外,由于市场本身对经济高速增长的准备不足,无论在信息的透明度与对称性、交易运行的制衡机制、政府的监管手段,还是在法律约束方面都存在许多漏洞和缺陷。高校成人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有其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伴随着我国的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伴随着高等教育由过去的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高等成人教育这个子系统也越来越明显地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制约。商品经济的观念已经渗透进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不可避免地经济意识深刻地影响着成人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的形成。事实上,商业伦理教育问题存在于各种文化环境中,即使在发达国家,公众对商业伦理教育也极为关注。商业伦理课程最早始于1915年的哈佛商学院,至今在美国已经有90%以上的商科学院提供了该课程并且越发重视商科学生的商业伦理教育(NealMcGrath,1993)。因此,我们应把商业伦理教育作为高校成人教育中德育工作的重点来抓。

四、高等成人教育开展商业伦理教育的几点思考

我国有丰富的伦理教育资源,儒家伦理、社会主义伦理和西方伦理中都有大量的宝贵思想可以为我国商业伦理建设实践服务。但是,这都必须建立在商业伦理教育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的基础上。目前,我国商业伦理教育中存在着宏观、中观和微观脱节,重视微观个人职业道德,忽视中观企业责任和宏观经济制度伦理的现象。高等院校开展的职业道德教育联系实际较少,空洞说教较多,这对商业伦理教育学科发展不利。因此,在中国普及成人教育中商业伦理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社会整体商业伦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法律制度伦理建设,依靠制度中隐含的伦理精神和价值意义引导人们的行为,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道德建设环境。提高道德素质,培养自律能力,可以通过伦理道德教育和个人道德锻炼来实现,但促使其伦理道德规范行为的完成和道德意识的觉醒还须辅之以制度性的手段,制度与伦理道德建设的最佳结合,必将促进制度和道德建设的良性发展。

2.在高等成人教育中开设商业伦理必修课,传授世界和中国最新的伦理管理理论知识和经验,注重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儒商伦理道德的教育,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的高等成人伦理教育体系。商业伦理教育是一个综合着多学科、多层面知识的教育内容,伦理学、职业社会学、职业道德等领域中的核心知识都应该被纳入到专业伦理知识结构中来,作为基本的理论知识加以传授。因此,高等成人教育在传播先进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要重视对成人的伦理道德素质的教育,这样培养的人才就不仅是技能型的、知识型的,而且是道德型的。

3.在工商企业中开展商业伦理知识的普及性教育。企业应当学习西方建立企业内部的伦理机构的经验,该伦理机构工作范畴涉及制订适合公司需求的公司伦理规则,讨论需要高层处理的伦理问题,负责公司的各种伦理培训计划,组织全企业人员参加各种伦理进修和培训等,将企业的价值文化和伦理文化与管理融为一体,把不断提高雇员的伦理道德素质列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决策之一。

4.提高全民族的道德修养,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采取普及法律知识的方法普及和强化商业伦理的社会教育,使商业伦理教育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性质的社会工程,提高全社会的商业伦理道德水平,帮助人们能够正确地区分各种商业行为中的善与恶,学会理智而智慧地处理各种社会活动中的道德困境问题,做一个道德高尚、遵纪守法、富有崇高的民族和社会正义感和责任感的人。

总之,我国高等成人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智商、情商、德商兼备的商业人才,商业伦理教育就是要树立和培养成人学生的商业伦理观,为其职业生涯成功奠定基础,最大程度地实现其自身价值。每个人都全心全意地为他人提供所需的商品和服务,在这个循环的财富积累过程中,健康的人际关系就建立起来了,这种商业伦理观就会促进企业的健康和活力,社会的繁荣和稳定。许多知名的跨国公司在全球悠久的发展历史证明,正是由于遵循了应有的伦理标准,才使他们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长久不败。

参考文献:

[1]王锴.寓财务伦理道德教育于专业教学的探索[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165-167.

[2]俞庆刚.论大学生经济伦理教育的重要性[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4):302.

[3]聂进.关于普及和加强我国商业伦理教育的思考[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1):808-812.

[4]王棣华.企业财务管理学的伦理倾向[J].四川会计,2001,(7).

商务伦理论文篇8

关键词:营销伦理;营销道德;营销伦理失范

一、营销道德评价的伦理学研究

(一)我国传统商业道德思想。我国传统商业道德源于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儒家文化,儒家伦理中的义利观是其主要思想基础。“义”指道德规范,要求人和企业自觉做合乎情理的事情;“利”则指物质利益和社会地位。所谓“义利观”,即如何来认识和妥善处理义与利问的关系或矛盾,应用到商业领域就是“见利思义”的商业经营理念,“取之有义”的商业行为准则,“先义后利”的经商战略和“重义轻利”价值判断。总结我国传统商业道德的基本思想,主要包括诚实守信的顾客观,讲究货真价实,买卖公平,一诺千金;勤俭敬业的自律观,讲究勤奋节俭、敬业自律;以和为贵的竞争观,讲究和气生财、办事不成仁义在;乐善好施的社会责任观,讲究乐善好施、扶贫济困。

(二)西方道德评价的一般理论。西方伦理学家依据结果或过程的标准,将道德评价分为功利论和道义论。功利论是19世纪西方颇有影响的伦理学观点,从启蒙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开始,经过人的本性是利己还是利他的长期争论,由英国哲学家威廉·葛德文和切勒米·边沁系统地建立了其思想体系,最后由约翰·斯图阿特·穆勒进一步完善而成。其核心思想是以行为的后果是否给大多数人带来幸福或效用来判断行为的道德合理性,其强调把行为的后果作为判断行为道德与否的依据。与功利论相反,道义论认为某一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取决于该行为本身内在的正当性。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思想启蒙运动的开创者伊曼努尔·康德、英国哲学家威廉·D·罗斯及美国哈佛大学哲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等。道义论强调评价行为的道德与否是基于行为本身而不是行为引致的结果,而行为本身的道德与否取决于该行为是否遵守了义务,这些义务是由人们的直觉和经验归纳出来的。

(三)西方营销道德评价的具体理论。西方三大营销道德判定理论主要包括显要义务理论、相称理论和社会公正理论。英国学者罗斯在1930年出版的《“对”与“善”》一书中,系统提出了关于“显要义务”或“显要责任”的观念。所谓显要义务,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环境中人们自认为合适的行为,主要包括六条基本的显要义务,即诚实、感恩、公正、行善、自我完善、不作恶。加勒特于1966年提出相称理论,认为应从目的、手段和后果三方面综合判断营销行为是否道德。目的指从什么出发点来行事;手段指使目的得以实现的过程及此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后果指行为所引起的结果,包括行为人意欲达到的结果,也包括不为行为人所期望但能被行为人预料到的结果。社会公正理论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罗尔斯在1971年提出,该理论从一种称作起始位置的状态出发,构建一个理想的社会公正系统,这一系统所适用的伦理准则是力图使弱者利益得到增进,或至少不会因强者的剥夺而使弱者变得越来越弱,并认为正当的行为就是重视和尊重人的各种基本权利或与自由的正义原则相一致的行为。

以上有关营销道德评价的伦理学研究有着悠久的思想渊源,分别从各自角度提出了企业营销道德的评判标准及应有的社会责任等道德观念,不仅成为早期商业伦理的主要评判准则,更为现在的企业营销伦理研究提供了基本的思考基础。

二、营销伦理本身的综述性研究

(一)国外营销伦理理论综述。国外学者对营销伦理研究的主要特点是理论研究同实证分析相结合,侧重从伦理角度分析营销战略与决策,研究的方法主要是综合应用伦理学、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等多门学科的方法。美国乔治顿大学的N·克瑞奇·史密斯与哈佛大学的约翰A·奎里奇于1993年合作出版的《营销伦理》一书系统分析了营销中的伦理现象,并收集了大量的案例材料。欧洲学者相关研究的代表性著作有于1989年由豪斯特·斯特曼和阿尔彻特·卢安编辑的由30位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写的《企业伦理学》及英国西蒙·韦布利的《公司原则和企业伦理章程》。另外,国外学者还建立了许多研究企业伦理及营销道德的研究机构,并在学校开设了营销伦理的相关课程。

(二)国内营销伦理理论综述。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对现代企业营销伦理的研究。谢建明于1994年最早呼吁企业加强营销道德建设,甘碧群教授也于1994年提出应当重视对企业营销道德的研究。专门探讨营销伦理的论文约有100多篇,有影响的专著有六本:《宏观市场营销研究》(甘碧群,J994)、《企业营销道德》(甘碧群,1997)、《市场营销伦理》(王淑芹,1999)、《企业营销中的伦理问题研究》(寇小萱,2001)、《营销伦理》(王方华,周祖城,2005)和《道德营销论》(高朴,2005)。我国学者对于营销伦理的研究,主要从营销伦理失范现象的表现、营销伦理失范的原因及营销伦理失范行为的治理三方面进行探讨。在营销伦理失范现象的表现方面,寇小萱(1999)早期研究认为营销不道德现象主要体现在商品生产及销售中的假冒伪劣现象,竞相降价带来的恶性竞争及欺诈消费者等行为。近年来国内学者大都认为营销组合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失范现象,赵银德(2004)就提出了营销策略组合中的伦理挑战。另外,郑冉冉(2005)重点强调了市场调研方面侵犯他人隐私、弄虚作假等营销伦理失范现象,刘秋民(2006)认为在产品售后服务中同样存在道德问题。在营销伦理失范的原因方面,周利国、毛瑞锋(2006)经过深入的理论分析提出营销伦理失范的客观经济基础是商品市场信息不对称,重要原因是市场竞争体系和政策法规环境不健全,社会文化基础是文化环境和企业文化建设,主观原因是企业领导者个人的道德素质低下,企业内部管理不完善为营销伦理失范准备了土壤。朱丽叶(2006)进一步将以上原因分为企业外部环境因素及企业内部环境因素。在营销伦理失范行为的治理方面,我国学者提出以下几种方法: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新闻媒体、行业监督作用;树立社会市场营销理念;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等等。另外,阎俊、陶平(2003)从政府、行业、社会、企业四个方面分别展开论述,较全面的提出了治理营销伦理失范行为的具体措施。

国外营销伦理的应用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其研究范围拓展到新兴的服务营销、绿色营销和一些特殊行业的营销领域,如保险营销、银行营销、医疗营销、药业营销等,研究方法注重实证研究,为规范性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证支持。九十年代营销伦理向跨学科的研究方向发展,多个学科的新方法和新理论也被引入到对营销伦理的研究,由于全球化和技术进步所导致的新营销伦理问题的出现,学者又将其扩展到跨文化营销、网络营销和数据库营销等领域的研究。

我国学者对营销伦理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于网络营销、保险营销、跨文化营销、绿色营销、体验营销及产品包装等领域的相关研究。刘向晖在2003年分析了网络营销伦理失范的负面影响及产生根源,并提出遏制网络营销中不道德行为的对策,2005年他又提出网络营销伦理水平的两维模型并探讨了企业网络营销伦理战略的不同选择及企业制定网络营销伦理战略时必须考虑的各种因素。陈璟菁(2006)对保险营销伦理失范现象及其成因进行分析,建立了保险营销伦理决策模型并进行实证检验,提出我国保险营销伦理建设的对策措施。何伟俊(2001)分析了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营销的反伦理现象并提出跨文化背景下建构市场营销伦理体系的对策。张喜民、(2005)分析了跨国公司在华市场营销的道德问题,并提出如何约束和规范跨国公司在华营销行为的设想。冯巨章(2006)主要从跨国公司营销中的伦理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形式来分析跨国公司在我国营销伦理失范现象。田剑(2006)重点分析了跨国公司营销伦理问题的成因。施祖军(2005)结合绿色营销的定义及特点,阐述了绿色营销三个主要的伦理涵义。李珂、李纲(2006)对体验营销中的伦理冲突及其诱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体验营销的伦理意义。刘安民、罗秋明(2002)提出产品包装应反映市场营销伦理道德思想的要求。韩晓莉(2006)详细论述了违背产品包装道德的危害并提出符合营销伦理道德的包装原则。

四、营销伦理研究现状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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