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食品安全隐患8篇

时间:2022-12-18 12:41:01

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隐患篇1

现将《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__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_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万食安办〔2015〕2号)文件要求,现制定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请遵照执行。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对我镇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来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

对我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植物油、糕点、烧烤、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铺材料的进货、使用台账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食品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对我镇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制品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住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对我镇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镇更好保障消费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餐具的监督抽查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引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对我镇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标语、电子显示屏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我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对我镇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镇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一)集中排查清理整治阶段(3月26日至11月5日)

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落实长效管理阶段(11月6日至12月6日)

及时对隐患工作进行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一)强化领导。我镇认真配合市食安办,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镇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食品安全隐患篇2

畜牧养殖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分析

“瘦肉精”动物不同、组织部位不同,“瘦肉精”代谢时间是不一样的。从整体上看,“瘦肉精”在动物身上的代谢时间比较短,一般都在临近出栏时才使用,但是个别养殖场户对此不了解或不负责,对“瘦肉精”代谢时间考虑不周,对动物一直使用“瘦肉精”,留下了肉类食品安全隐患。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动物养殖禁止使用“瘦肉精”,可实际畜牧养殖未真正做到这一点。兽药残留对食品动物用药后,兽药的原形或其代谢产物可能残留在动物体内,降低动物产品的有毒物质,一旦被人食用,危及人的身体健康。病死动物上市畜牧养殖过程中,部分动物死亡,其尸体应该掩埋或焚烧。但是一些养殖场户在利益驱使下,将病死动物低价销售给小作坊、饭店。这些病死动物可能死于流感、链球菌病等,被人食用后,势必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微量元素超剂量在动物生长过程中,使用微量元素可以促进动物生长,若动物缺乏微量元素,轻则生病,重则死亡。但是现实中,部分养殖场户由于缺乏微量元素使用方面的专业知识,或盲目提高经济效益,不按照标准使用微量元素,造成动物体内重金属含量超标,危及食用者身体健康。

畜牧养殖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应对措施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增强养殖场户、商家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为了防治动物食品安全隐患,首要工作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增强与之相关主体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①畜牧养殖场户、商家是动物食品生产与流通过程中的直接参与者,对食品安全重要性认识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动物食品安全水平。为此,食品安全部门对主体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会议,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②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认知能力。不少消费者认为猪肉越瘦越好,鸡蛋红蛋黄是生态鸡蛋,没有识别假冒伪劣产品能力。对此,应加大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人们对食品安全意识和假冒伪劣产品识别能力,坚持购买经过检疫的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生产者和经营者违法乱纪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加大动物食品检测力度,建立诚信奖励机制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对动物食品安全的检测力度,增加动物食品的抽样数量和抽样频率,以及养殖场户活畜抽取血液或尿液化验检测次数,查出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处理,相关的养殖场户、经营户等也要依法处置。与此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测结果和违法乱纪养殖场户经营户。将检测结果与诚信体制连接起来,在公示中用不同颜色字体标注出不合格产品和商家名称,降低相关商家诚信等级。检测时,严加控制抽样环节,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真实可靠。强化养护场户监管,规范养殖行为为防控动物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质量,必须极加强养殖场户监管,规范他们的养殖行为。①对养殖场户从业者进行专业知识、政策法律等方面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畜牧养殖技能,减少无意识的不当操作,同时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②对养殖场户的各项生产记录严格检查,中如免疫记录、用药档案、微量元素使用和无害化处理记录等,一经发现问题给予严格惩处,规范养殖行为。把畜牧养殖环节的生产记录检查情况和诚信等级结合起来,若发现不良记录,可降低相关者的诚信等级。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动物食品安全隐患防控责任责任明确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将动物食品安全隐患落实到部门身上,责任部门对畜牧养殖场户实行分片区管理,分给个人监管,建立常态管理机制。若出现安全问题,立即按照责任分工追求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避免责任追踪不力。

食品安全隐患篇3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排查整治内容

结合《201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硬的手段,对食品安全各环节,进行“地毯式”和“拉网式”密集排查,深入开展治理整顿,集中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事件频发多发的问题。

(一)食用农产品种植问题。加强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农业生产过程质量监管,加大农药等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力度,严查在蔬菜、果品生产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储运食用农产品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

(二)畜禽养殖问题。加强抗生素和饲料安全隐患排查,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奶站整治,严查生鲜乳中的各类违法添加行为。(此项工作由市畜牧局牵头负责)

(三)畜禽屠宰问题。加大屠宰场(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屠宰和出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严禁未经品质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肉品流入市场。(此项工作由市商贸办牵头负责)

(四)水产品养殖问题。加强饲料、渔药等投入品监管,严查在水产品养殖过程中滥用抗生素及禁用物质的行为,督促水产养殖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依法科学使用水产用药及饲料添加剂。(此项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

(五)食品生产加工问题。严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

(六)食品流通问题。加强对食品经营、仓储场所的调查摸排,严查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问题,严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等问题。强化运输、仓储、销售等重点流通环节监管,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

(七)餐饮服务问题。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餐饮原料进货索证、台帐登记及验收制度,严查火锅底料、自制调味品、自制饮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及原料等违法行为。以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强化对小餐饮的监管和综合整治。(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责任。各有关监管部门要抓紧制定排查方案,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内容和方法,实施督查督办制度,逐环节、逐行业、逐区域、逐品种开展隐患排查。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的,要坚决停产整顿,直至关闭或取缔。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依法查处辖区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注重整治实效。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食品安全现状,深刻查找问题,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与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进落实。各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建立违法违规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违法违规食品企业。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的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食品安全隐患篇4

快餐食品包装纸中的安全隐患来源

快餐食品市场上绝大部分的食品包装是纸质包装,纸质包装材料的基本成分是植物纤维,在生产过程中会加入大量助剂,例如:助流剂、助滤剂、增强剂、脱墨剂、消泡剂等专用化学品;在印刷过程中,由于印刷油墨中含有许多有害物质,尤其是溶剂型油墨,以及印刷薄膜表面存在某些缺陷,容易导致印刷溶剂残留;在贮运过程中,由于外界环境的干扰,纸质材料容易吸潮和遭受虫害。在某些情况下包装和食品会接触,此时在外界环境(温度、湿度等)的影响下,纸质包装材料中存在的蜡、荧光增白剂、施胶剂、有机氯化物、增塑剂、芳香族碳水化合物、有机挥发性物质、固化剂、表面活性剂等化学残留物和有害微生物均可能会逐渐迁移到食品中,对人类健康产生潜在威胁性。

快餐食品包装纸中潜在的主要有害物质

根据国内外文献记载,食品包装纸内的有害物质通过迁移进入食品,迁移指包装中的残留物或用以改善包装材料加工性能的添加剂,从包装材料内向食品接触的内表面扩散,从而被溶剂化或溶解。而且如果迁移量过高,长期使用就会造成有害物在体内积累,则会严重危害人体生命健康。快餐食品包装纸中的有害物质主要有三大类:全氟有机物、矿物油、苯系物。

全氟有机物(PFCs)属于惰性化合物,耐热性能优良,自20世纪中叶开始就被广泛应用于涂料、织物、皮革、食品接触材料等物质的制备中。作为优良的疏水疏油抗静电的人工合成表面活性剂大量的生产和使用,目前已在生态系统中大量累积并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持久性污染。而有研究表明:PFCs是目前最难降解的物质之一。毒理学研究表明:PFCs是一类具有肝脏毒性、心血管毒性、发育毒性、免疫系统毒性、内分泌干扰性及潜在致癌性的有害物质,可以抑制人体中过氧化物酶合成,影响能量传递、破坏细胞膜,从而诱发癌症、肝肿大等疾病。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相继颁布了相关法规禁止PFCs在某些领域内使用,同时限制该类物质的最大允许添加量。

矿物油是原油经过物理分离和化学转化过程所形成的烃类混合物,包括由饱和烃矿物油 及由芳香烃矿物油。饱和烃矿物油是由直链、支链及环状组成的,芳香烃矿物油是由聚芳烃化合物组成的纸质食品包装材料中的矿物油主要来源于胶印油墨的连结料、脱模剂以及回收纸纤维中污染的油墨,由于在使用过程中可能接触食品而发生迁移,因此逐渐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有研究表明,矿物油的毒性与其黏度高低是相反的,高黏度的矿物油不会引起明显的副作用,黏度越低越容易引起毒害作用。由于烷基类聚合芳香烃物质具有致癌性,因此不允许部分矿物油残留于食品中。

苯系物大多来自于印刷油墨。一直以来,油墨引起的食品质量问题、环境问题和印刷操作工的人身安全问题被国内外广泛关注。苯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是类雌激素,影响生殖发育,甚至会诱发癌症。它们从塑料食品包装迁移到食品模拟物的。食品包装纸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可能会迁移到食品中,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纸张中常见的增塑剂包括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等,主要来自印刷、胶黏剂和涂层等。回收纸作为造纸原料也是增塑剂来源之一,我国规定食品包装纸不得采用废旧纸和社会回收废纸作原料,也规定不得使用任何回收纸、纸张印刷品、纸制品及其他回收纤维状物质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包装纸。苯系物对人的危害最大,容易引起癌症一类疾病,特别是血液系统疾病,比如溶血性贫血、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所以苯的使用量超过一定限量时对人的伤害甚至是致命的。

快餐食品包装纸中有害物质迁移的研究趋向

目前,以欧美等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食品包装材料迁移研究比较全面,主要有包装材料内有害化学物质检测,允许暴露量,迁移实验设计与模型建立等;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健全。虽然我国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但是还在摸索研究阶段;而且在这方面可参考的法律依据仅有《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 11680─89》和《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等少量国家标准和法规,与欧美等国家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对其迁移机理的研究非常少。因此我国对于快餐食品包装纸还有待去深入探究:

一是确立经济可行、能快速检测包装纸中有害物质的规范方法;

二是继续探究其他类型复合包装材料中的多种有害物的方法,并对市场上的实际应用包装进行检测评估;

三是研究包装纸中有害物在模拟物中的迁移规律,建立相关迁移模型,从而能快速预测迁移量;

四是探究减小有害物质迁移量的措施,从而提高快餐食品包装纸的安全性。

结语

食品安全隐患篇5

1食用林产品的定义及类型

林产品与食用林产品二者之间是总与分的关系。林产品泛指一切以林木、林地、森林资源等有关的林业原材料及加工制品。林产品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它以林木为基础依托,涵盖所有的林木产品、林副产品、林区农产品等。食用林产品属于林产品范畴,指的是具备食用功能的林产品,其类型也非常丰富。按照产品属性可以具体分为以下种类。①林地蔬菜类。诸如竹笋、香椿、蕨菜、蘑菇、木耳等。②林木果实类。包括核桃、板栗、松子、苹果、梨子、大枣、葡萄以及梅子等各类林木坚果和水果。③木本油料类。包括茶油、橄榄油、长柄扁桃油、核桃油、杜仲籽油、牡丹籽油、元宝枫籽油、光皮梾木果油、文冠果油等。④森林药材类。诸如黄柏、野山参、天麻、吴茱萸、金银花、罗汉果、灵芝、何首乌等。⑤木本和草本香料类。比如八角、肉桂、大料、木茴香、花椒、丁香、花椒、桂皮等。

2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食用林产品种类多样,生长环境各异,其质量安全问题存在于种植环境、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个环节中。

2.1生长环境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产地环境对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不同作物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产量及产品质量都会有所不同。某些地区由于土壤、水源等受到化工污染,存在Fe、Mn、Zn、Cd、Hg等金属物富集,在这种环境下食用林产品在生长过程中会不断吸收这些有害金属物质,并产出重金属超标的产品[2]。这些食品一旦被人体过量摄入就会导致腹泻、恶心、呕吐、腹痛等中毒反应,严重的还会引发各种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等疾病,有可能致人残疾或死亡。重金属超标将严重影响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整个产业的良性发展。

2.2生产管护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食用林产品生产和管护不当、不科学也会导致其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比如在栽植某些果树的过程中,很多种植户为防病、除虫、催长、催熟、保果等大量使用各种化学农药、化肥等,虽然缩短了产品生产周期,降低了病虫害损失,但是也造成果实化学药物残留超标,对产品的口感和食用安全造成很大影响,进而导致滞销,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比如,常见的苹果、梅子、橘子以及桃子等水果都存在普遍的农药残留问题,从而降低了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2.3产品加工环节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①多数与食用林产品产业配套的加工厂仅对产品进行粗加工,就直接投放市场,从而引发产品质量问题。在加工过程中,一些工厂作业环境恶劣,工人质量安全意识低下,职业素质不高,食用林产品常出现卫生不达标、包装污染等问题[3]。比如产品未经仔细清洗或清洗后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受到二次污染,工人在包装时并未检查。此外,包装管理流程不严格、作业不规范、标识不规范等也会导致食用林产品出现质量隐患。比如包装上关于食用林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单位、出厂日期、保质期以及产品质量等级等标识不完整;产品出厂质量检查不严格、不规范,造成产品出现各种质量缺陷。②某些小型加工厂,为追求更大利润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的现象。比如为增强食品色泽,提高产品吸引度,个别不法商家会使用硫磺来熏蒸食用林产品,比如经过硫磺熏制的鲜红枸杞,二氧化硫严重超标,如果长期食用会对人体的肝肾脏器造成较大损害。

2.4运输和存储中的质量问题

部分食用林产品保鲜时间很短,而且易损坏,不便于远距离运输和长时间存储,但是新鲜的产品往往市场价格较高。如果产品量大滞销,就必须采取低价促销的手段达到尽量减少经济损失的目的。然而,实际情况下很多收购商并不愿意接受低价损失,为提高食用林产品的保质期,延长其鲜活期,达到远距离高价销售的目的,一些商家或个人会大量使用化学保鲜剂和防腐剂来保存食用林产品,这些物质与食品长期混合,易引起食品质变或混入有害物质,从而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此外,食用林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也会因道路颠簸,导致产品挤压变形、损坏、甚至污染和霉变等,某些不良商家会对这些产品进行二次处理,混同其他产品一起销售。从而导致更多新鲜产品被污染,引发质量安全问题。

3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意义和检测体系构建

3.1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意义

3.1.1有助于提升林产品竞争力当前,食用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已不再是数量和价格竞争,而是以质量和安全为主的核心竞争。加强质量检测和管理可以提高食用林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严防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对提高林产品的生产水平和质量,增强食用林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更高利润意义重大。3.1.2有利于促进林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食用林产品经济是林业产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从规范其市场秩序,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信任度出发,可以为整个林产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3.1.3有助于提高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质量强化质量安全检测将促使食用林产品产业发展模式发生巨大改变。根据食品质量安全的相关要求,食用林产品在栽植、生产过程中将严格控制化学农药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并对生长和生产环境提出更高要求,推动整个产业开始逐步向绿色化发展方向转变[4]。化学污染的减少可以降低林业生态破坏,同时改善自然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同步。

3.2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构建

质量检测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建立健全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是市场所需,更是民生头等大事。笔者认为要构建完整的质量检测体系,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3.2.1加强检测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水平在整个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检测工作人员发挥着主导作用,其检测专业技术能力、职业道德素养、法律法规意识等都会对食用林产品的质量检测结果产生很大影响。有些检测人员,自身业务不熟悉,工作不严谨,甚至存在虚假检测等现象,给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留下隐患,也会影响整个林产品市场生态。因此必须加强检测队伍建设,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重点是对市场销量较大、日常必需的食用林产品提高质量抽检。还要加强职业道德、林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学习,明确工作规范,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应加强吸纳高素质、专业质量管理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加入,不断优化当前队伍结构,打造高水平、专业化质量安全检测精英团队。3.2.2提升质量检测机构级别,增强质量检测能力为获得更强、更充分的质量安全检测支持,各地区质检机构需要进一步提升级别,完善设备配置。符合条件的地区应按照相关程序,加快申报和建立省级或部级林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应依托现有科研条件,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加快申报并建立国家或省部级林产品检测中心、标准化检测实验室[5]。需要采购、引入更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包括采购紫外分光光度仪、原子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等实验仪器设备。通过提升机构级别,完善硬件配置,可以为各类林产品生产企业及科研究院所提供原料检测、成品质量抽检、生产工艺研发等多样化服务。3.2.3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规范性完善制度体系是构建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重要支撑,其中首要任务是健全质量检测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让整个检测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这样才能有效预防检测的随意化和人情化。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质量检测机构要加快制定适合本地区食用林产品类型、市场安全需要的产品质量标准、规范、检测工作实施程序以及检测结果评价标准等,还要根据国家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食用林产品样品管理制度和质量抽样检验技术标准[5]。应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治理,质检部门可联合工商、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开展协同管理,定期对食用林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基地、销售单位等进行质量抽检,对存在违规操作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实施处理,以充分发挥质量安全检测的重要价值。

4结语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食用林产品作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必须确保质量安全可靠。针对现阶段,我国食用林产品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有必要采取综合措施,推动质量检测体系的尽快构建,将安全风险因素遏制在萌芽状态,以切实维护林产品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刘文图,庄宇铮,许冰冰,等.“互联网+”背景下林产品供应链模式优化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20,42(2):85-87.

[2]陈良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对策[J].现代食品,2016,8(15):72-73.

[3],王凤,唐文静.浅析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对策[J].2021(23):6.

[4]刘刚,李国栋.食用林产品监督抽检样品采集方法探讨[J].现代园艺,2017(15):78-79.

食品安全隐患篇6

超市卖蔬菜普遍捆胶带

笔者在超市看到,上架的各种蔬菜已经被胶带绑成捆,胶带有黑色、红色、蓝色等。不同的颜色有不同的含义,有的已经打好标价不用称重,有的还需要去称重打价格;不同的蔬菜捆上相同颜色的胶带,价格也就可能相同,等等。

笔者又走访了其他超市,发现用胶带捆绑蔬菜的情况比较普遍。有的顾客认为无所谓,反正回家就把胶带拆掉了,也没看到有明显的残留物。有的顾客称没有办法,既然选择在超市买菜,就要面对这个现实,要想购买没有胶带的蔬菜,可以去农贸市场。还有的顾客表示,一直感觉“蔬菜胶带”不好,所以就很少在超市里买菜。

一家蔬菜供货商的员工表示,蔬菜用胶带捆绑好,就不容易脱落,还能防止顾客撕下蔬菜外层的叶子,看起来比较整洁,也方便购买。这么多年一直都是这样做的,他没有听说这种做法不好或被禁止。而超市的相关人员也表示,用胶带捆绑蔬菜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销售商称胶带为工业级

为此,笔者联系了北京的一家胶带销售公司,该公司一名女销售人员称,胶带类型是工业级胶带。随后,笔者又拨打了深圳一家胶带公司的电话,对方表示,他们所生产销售的胶带虽然是工业级的,但很安全环保。这两家公司的人员说,很多超市都用这种胶带。

据了解,天然食用胶太贵,所以超市里的“蔬菜胶带”大部分都是工业用胶。购买用胶带捆绑的蔬菜后,最好把沾过胶带的部分去掉,这样才更安全。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顾客对超市的“蔬菜胶带”不放心,可以送检,通过检验确定其是否安全。另外,质监局人员还称“没有听说过超市蔬菜用胶带捆绑有何规定”。

建议用草捆或垫纸隔离

一些市民希望超市能够改进蔬菜捆绑方式,让顾客消费更放心。王女士说,农贸市场里的不少青菜也是捆绑的,用的是细绳、稻草或茅草,超市也可以改用细绳捆绑。但是,也有人认为用绳子捆绑不够结实,容易散开,还会增加重量。

陈先生则认为,为了避免胶带接触菜叶,可以在胶带与菜叶之间垫上纸条,“有的超市就是这样做的”。而在一些超市里,有些蔬菜直接用保鲜膜包裹,然后再用胶带绑住,这样也可以避免胶带与蔬菜接触。

胶带是否影响食品安全尚存争议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这样的规定,“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包装农产品应当防止机械损伤和二次污染。

那么,超市使用胶带会不会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专家称,蔬菜胶带一般采用一种叫“压敏胶”的化学材料做黏着剂。使用压敏胶的胶带对食物的安全应该不会产生影响,原因是压敏胶没有毒,而且这种胶质更容易粘在背衬带上,而不是蔬菜上。

食品安全隐患篇7

关键词:农村;食品安全;应对机制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4-0241-01

1、从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出发

我国农村区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特别在河北省,传统农业生产开展的仍然非常广泛,土地牢牢地束缚着人口的流动,与此同时,不断前进的城镇化进程并没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生活环境特别是饮食习惯和食品流通、供应状况,农民继续面对农药污染、工业污染、大型疫病等食品安全隐患的威胁,一旦爆发大的食品危机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政府有关部门往往在应对相关事件的时候颇感乏力,这首先需要从根源上认识农村这一特殊环境中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1.1食源性安全隐患

我国农村食品安全面临的主要食源性安全隐患主要包括:农药污染、工业污染保存不当以及误食过期变质的食品等。其中农药污染并不是仅指常见的农药残留毒性问题(农药药液或药粉粘附在果实表面直到药效消失),也包括不同剂型的农药因不同的作用方式而在土壤中流失、渗漏和吸附的现象,这一类污染主要有有机磷、有机氯有机氮农药污染。通过土壤分解并且进入食物链,形成一种浓缩的化学成分,被人食用后,毒性就大大增强了,这样的中毒现象不易察觉,但是对人体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工业污染主要是由于工业生产造成的水、空气、土壤污染从而影响农作物质量,或者某些工业用化学元素进入食物链造成意外中毒的现象,我国在布局工业时,往往远离市区,邻近乡村,这样大大增加了农村的污染几率,增大了其影响食品安全的可能;保存不当及误食过期变质食品这类现象在农村很常见,由于食品包装不全或者包装被涂改,有时候很难察觉,另外现在食品外包装标注采用多种文字造成了辨识困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安全隐患。

1.2流通性安全隐患

根据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将市场分为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说法,可以将以下几类农村食品安全面对的隐患定义为流通性安全隐患,主要包括:大型疫病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零散零售业、集市等引起的安全问题。其中大型疫病主要是指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等动物疫病,这些大型疫病不仅造成了农副产品大幅减产,更为可怕的是,一旦感染这些疫病的牲畜的制品流入市场或者掺杂进入别的食品中,那样危险将更为严重;另外,由于农村属于次级消费市场,通常市场多见的并不是各种优质产品,而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有关调查显示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正在充斥着农村市场,加上农村有赶集、赶圩等逢节气集中购买商品的习俗,这也更加刺激了假冒伪劣产品在农村的流通,形成了一个监管上无法逾越的死角,也加重了这类危害现象。

1.3非食源性安全隐患

非食源性安全隐患作为最为防不胜防的一个现象,在近几年已是愈演愈烈。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添加剂的加入,常见的添加剂如防腐用的山梨酸钠、亚硝基类等,提色用的各种人工色素,或者为了使食品物理状态更接近真实而采用的增稠剂、明胶等等。但是,三聚氰胺、苏丹红、甲醛甚至有危害的转基因作物等非食品原料居然也堂而皇之的进入到了食品领域,这样的现象一旦出现,真的是让农村消费者无所适从,根本没有办法辨别,如果已经致害,也只能默默忍受,甚至没有可行的救济渠道。这一类安全隐患是极难克服的,可以说是给监管方出了一道难题。

总之,由于我国农村市场的复杂多样,食品安全隐患层出不穷,对于监管而言确实是一个巨大而难于完成的系统工程,但这并不是放纵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籍口,相反,要通过总结情况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

2、可以依靠的法律手段

(1)电子监管制度。

食品质量电子监管即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最初是由欧盟为应对疯牛病问题于1997年开始逐步建立起来的。“可追踪”的定义表述为“食品市场各个阶段的信息流的连续性保障体系。”按照欧盟《食品法》的规定,食品、饮料、供食品制造用的家畜,以及食品、饲料制造相关的物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的各个阶段必须确立这种可追踪系统。该系统对各个阶段的主体做了规定,以保证可以确认以上各种提供物的来源与方向。可追踪系统能够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追踪检查产品,有利于监测任何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也就是说,该系统就是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给每件商品标上号码、保存相关的管理记录,能够追踪食品由生产、处理、加工、流通及销售的整个过程的相关信息的系统。周应恒教授在介绍这个系统的时候是在研究了我国食品现状之后的,但是侧重点不是农村食品安全现状。其实针对农村的情况,如果推行食品质量电子监管,就必须处理好监管成本问题,如果要农民通过购买产品来分担这一成本,那只会带来逆向选择,因为没有监管的食品价格会更低。

(2)危机紧急应对预案。

危机紧急应对预案是一种后置的救济措施,散见于各个法律之中,有些地方条例也规定了相关的食品安全事故紧急预案,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对突发性的事件能迅速处理,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这类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四类保障即:信息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其中信息保障要求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医疗保障要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技术保障要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事故发生时,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委托,检测机构要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物资保障要求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上述可见,这一措施的推广需要加大政府投入,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投入。

(3)召回制度的完善。

我国《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食品召回制度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食品安全预防措施,通过及时回收产生质量问题的食品,可以将食品安全隐患降到最低。结合我国当前农村的现状,这一制度的实现必须依赖一定的媒介工具,并且能够真正的将投入市场流通的食品召回,这个成本问题必须先由政府来承担,否则召回制度将会无法推行下去。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广大农民的收入有所提高,但是在消费方面还是达不到城市居民的程度,这样的现实造成了食品方面的农村消费适度从紧的局面,因此,适当的政府补贴也十分必要,使得农村市场也能像城市市场一样得到政府监管的重视。

3、可以利用的媒体途径

首先,要充分利用村村通系统,现在由于卫星电视的普及和数字技术在农村家庭的推广,以电视作为载体来宣传食品质量已经成为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一种宣传形式,在曝光食品质量问题的同时,积极介绍优质的食品到农村,既引导了消费,又保证了安全。虽然这有变相广告之嫌,但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这样做的成本很低并且效果也最好,关键之处在于,信息能够直接传递到农村消费者的面前,这在几年前还是不可想象的。

其次,要积极拓展农村图书馆作为信息窗口,近几年我国农村兴建了大量的农村图书馆,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的阅读领域,在其中应增加更多有关食品安全类的书籍,宣传科学饮食、安全饮食、健康饮食,培养农民对存在隐患食品的辨别能力。

再次,要借助3G通信网络的力量来打好农村食品安全保卫战,随着手机的普及,其已成为农民手中最重要的信息工具。3G网络因其强大的信息功能,不仅能传递图片、声音甚至图像,这些直观的信息对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极为重要,借助这一工具,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一定能够事半功倍。

4、农村食品安全展望

通过上述论述,我们不难发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困难重重,但并不是毫无头绪,在借助先进信息工具的条件下,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在政府引导和帮助下,我们深信进行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是一定能够取得极佳效果的,让我们在未来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1]周应恒,现代食品安奎与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食品安全隐患篇8

一是送餐单位无经营许可证、作业人员无健康证、生产环境无人监督。退休工人张大爷最近对社区、学校附近的送餐点进行了调查。设在社区、医院、学校附近专事送便宜饭菜的家庭作坊,都没有经营许可证,作业人员也没有健康证。打个广告,家庭主妇用自家的锅、碗、瓢、盆,蒸一屉馒头、煮一锅饭、颠炒几个菜,用塑料盒装上送出,就完成了送餐的全部操作。

送餐单位无经营许可证、作业人员无健康证,属违法经营。食品安全法第27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第29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第34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是使用的多是来路不明的廉价油、劣质肉和处理菜。由于送餐店多为无证小店和家庭作坊,为了提高竞争力,减少作业成本,发挥低价优势,他们采购的都是价位最低的原材料,其中不乏来路不明的油,如地沟油,劣质肉,肉摊的边角废料、病猪肉,用的一些调料也多是产地不明的劣货假货,所用的菜多是商贩的处理菜,所用的饭盒多是没有安全保证的便宜的塑料盒。

法律禁止使用来路不明的地沟油、劣质肉、病猪肉和处理菜。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等等。

三是偷工减料价格欺诈。前几天王先生家里来了客人,叫外卖送菜,要了一盘红烧排骨,卖家声称用料为“精排”,送上的却是“毛排”,收的却是“精排”的钱。要了一盘鱼香肉丝,没有几条肉丝,大多是配料青豆和胡萝卜丝。此外说是免费送餐,送餐员却要收小费。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