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个体户个税起征点升至2000元 【正文】
摘要:据新华社报道,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久前下发通知明确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关键词:个税起征点 个体户 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国家税务总局
单位:《农村财务会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相关范文
部级期刊
¥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