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正文】
摘要:本刊讯 国务院总理7月30日主持召开匡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关键词:义务教育阶段 城市居民 学杂费 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相关范文
部级期刊
¥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