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中国实行的是以食品生产销售者犯罪为主,食品安全监管者犯罪为辅,并兼顾食品运输储存在犯罪的食品安全刑法规制体系,但仍然存在同食品安全全过程控制的潮流相悖、忽视食品安全犯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以及忽视食品安全犯罪的经济属性等现实困境。必须通过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行为进行全过程刑法规制,比照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加大刑罚力度,以及充分发挥罚金刑的作用等有效路径,对现有刑法规制进行相应的完善。
关键词:食品安全 刑法规制 实践困境 犯罪
单位: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广州5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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