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时事报告 > 土地管理问责制有了具体操作依据 【正文】
摘要: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等联合修订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一次明确了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问责的四种情形:一是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
关键词:土地管理 问责制 具体操作 耕地面积 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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