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时事报告 > 社会力量办医可享一系列财税优惠 【正文】
摘要:财政部社会保障司有关负责人近日就财政部门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时表示,对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一是免征营业税;二是在三年内,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
关键词:财税优惠 社会力量 营利性医疗机构 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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