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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评估立法初探

杨晓江 现代教育管理 2007年第11期

摘要: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活动中存在着诸多矛盾,这些矛盾的本质是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之争,调整利益和协调矛盾的最佳方法是立法,而目前我国教育评估立法的现状不能满足社会实践的需要,为此需要加快教育评估立法的步伐。立法愿望的实现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而目前这些必备条件尚不成熟。为了促进我国教育评估立法的早日实现,需要在加强实践、多方呼吁、利用机遇和创造客观条件等方面加强努力。

关键词:高等教育教育评估教育立法

单位: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江苏南京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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