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法治悖论及其消解

陈伟斌 学术论坛 2015年第05期

摘要:法治的目的是要限制国家权力,而为了限制国家权力又需要国家权力,这就形成了法治悖论。法治悖论的解决不能依靠国家权力间的相互制衡,而必须依靠向市场和社会分权,用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来制衡国家权力。

关键词:法治悖论国家权力权力制衡市场权力社会权力

单位: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 广东湛江524088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论坛

CSSCI南大期刊

¥408.00

关注 42人评论|7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