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不动产契证史简介——以福州市不动产契证为例 【正文】
摘要:我国不动产契证史可分为三个阶段,表现三种不同的权属登记结果凭证:不动产立契时期,立不动产契;不动产发证时期,发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并发证时期,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同时发不动产权证或证明。研究不动产契证发展史,以期对现代业务有所指导。
关键词:不动产 契证 历史
单位:福州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相关范文
省级期刊
¥1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