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食品工业 > 农产品增值税扣除办法出台乳业食用油业先减负4% 【正文】
摘要:农产品加工企业,尤其是乳业和食用油业有望迎来“减负”的好消息。乳制品、食用油企业将试点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将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约4%的税收负担。
关键词:食用油 产品增值税 农产品加工企业 减负 乳业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相关范文
部级期刊
¥8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