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食品工业 > 市场监管总局:“三品一械”不得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 【正文】
摘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通知,要求做好"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各地要从严审查“三品一械”广告,“三品一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三品一械”是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关键词:市场监管 代言人 广告 审查工作 医疗器械
单位: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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