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难点及对策 【正文】
摘要:2006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以下简称187号文),要求从2007年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项目进行全面清算,土地增值税作为当前国家宏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税收工具之一,对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收益、抑制投资冲动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 清算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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