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目的:以征地补偿政策为切入点,选取并构建土地征收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指标,测度土地征收的社会效率。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法,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比较分析方法。研究结果:根据超效率DEA方法测度得到的结果说明2011年开始执行的264号文的土地征收社会效率最高,达到2.457,1996—2000年阶段的土地征收社会效率最低,为1.006。研究结论:1996年以来,南京市不同征地补偿政策的社会效率整体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一定程度上说明征地补偿政策调整符合社会发展和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诉求。
关键词:土地制度 土地征收 社会成本 社会收益 社会效率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南京210095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栖霞分局 江苏南京210028 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南京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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