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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小学教育8篇

时间:2023-07-06 09:28:29

民办小学教育

民办小学教育篇1

关键词:甘肃省;民办教育;中小学教育;现状;问题

中图分类号:G55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0845(2006)10-0050-02

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以及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甘肃省民办中小学教育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日趋激烈的竞争与挑战。在这关键时期,重新审视全省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发展状态,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发展对策,是民办教育研究者和民办学校管理者迫切关注的问题。

甘肃省民办教育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现已成为全省教育事业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办学层次分析,现已形成由民办高等教育、民办中等教育、民办初等教育和民办幼儿教育组成的教育体系;从办学性质分析,有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和各类中、短期业务培训;从办学体制分析,有纯粹意义的民办学校和非纯粹意义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中小学教育是全省民办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946所,在校学生24.28万人。其中,民办普通中小学89所,在校学生35 716人[1]。

一、民办中小学的发展状况

近三年来,全省民办普通中小学的发展状况如表1。

表1数据表明,民办中小学教育已是全省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大全省教育资源、满足老百姓对不同教育资源的需求、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问题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前,全省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呈现以下特征和发展趋势:

1.规模较小

甘肃省民办普通中小学占全省同级教育的比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表2。

表2数据显示,甘肃省民办普通初中和小学的学校数、在校学生占全省同级学校总数和在校学生的比例,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10左右。比较而言,民办普通高中的比例远高于初中和小学,但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外,学校平均学生人数过少。2004年,甘肃省民办高中、小学的平均学生数分别为401人和259人,而全国同年民办高中和小学的平均人数分别为625人和543人。甘肃省民办中小学教育与全国和部分其他省市相比,仍然处于低水平状态。

2.发展速度缓慢

2003―2004年,全国民办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比例分别增长1.48、0.96和0.2个百分点,甘肃省上述三项比例分别增长0.87、0.25和-0.02个百分点;全国民办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在校学生比例分别增长1.12、1.01和0.57个百分点,甘肃省上述三项比例分别增长0.39、-0.02、-0.02个百分点。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和在校学生比例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负增长现象。

3.两极分化日益明显,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已进入优胜劣汰期

学校间竞争加剧,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发展潜力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优胜劣汰的态势已经出现,全省民办中小学教育正在由量的扩张进入质的提高阶段。

二、制约民办中小学发展的问题与思考

甘肃省民办中小学在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有些是全省民办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办学规模小、办学条件差、生源萎缩、师资不稳定、质量有待提高、发展后劲不足等。但这些仅是表象,更深层次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办学指导思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1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因此,民办教育的投资者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关注社会效益。然而,在目前的一些民办学校投资者中,有人认为,投资教育不仅风险小,又可名、利双收。他们将教育产业化,将投资办学作为一种单纯的商业运作和融资手段,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忽视了教育的特殊性和规律性,从而出现“有钱办学的不懂教育,懂教育的人又没钱办学”的不正常现象。从表面来看,投资者聘请教育专家开展教学管理活动,但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权依然控制在投资者手中,其分权程度完全取决于投资者的经济效益。在这种以经济效益为宗旨的办学指导思想指引下,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混乱、教育质量差是必不可免的事实。

2.观念转变问题

目前,由于我国的社会中介机构不够健全,所以,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机构仍是民办教育的主要管理者,如果其认识出现偏差,会直接影响民办教育的正常发展。尽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确定了“发展教育要坚持公办、民办两条腿走路”的大方针,《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规定:“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既从法律上对民办教育有了明确定位,也反映了国家支持民办教育的基本方针。但在具体实践中,传统计划经济观念仍在束缚着教育决策者的思想和行动,以公办教育为正统,以公办教育的业绩作为考察各级教育成败得失的重要依据,对民办教育采取放任、忽视或歧视的态度,甚至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担心民办教育的发展,会影响公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会与公办学校争生源,冲击公办学校,对其辖区内的教育秩序产生冲击而严加管束。有的教育主管部门认为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弱,教学质量不高,没有举办的必要,从而设置种种限制措施,对民办学校仍停留在“严管”上。

受教育决策者狭隘观念的影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教育的宣传、扶持、服务均不到位,所谓的管理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或者“管理”但不服务、“鼓励”但不扶持、“重视”但不平等,从而在老百姓心目中对民办教育形成一些错误的认识,导致民办教育的社会认同感不强,许多家长选择民办学校多为无奈之举。

3.政策不公平问题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的界定和全省基础教育的办学体制,目前全省中小学校可分为三类:纯粹意义的公办学校、纯粹意义的民办学校和非纯粹意义的“民办”或“公办”学校。非纯粹意义的“民办”或“公办”学校是公办学校通过“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等形式改制而成的学校,它们界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上述三类学校享受的政策是不公平的。

首先,纯粹民办学校与纯粹公办学校之间不公平。尽管《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扶持和奖励、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作了明确的规定,但距离落实还有一定距离。民办学校在政府扶持、享受各种优惠待遇、教师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上得不到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待遇,甚至会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歧视。

其次,纯粹意义的民办学校与非纯粹意义的“公办”或“民办”学校之间不公平。非纯粹意义的“公办”或“民办”学校一般都是历史上形成的重点学校,它们具有较好的师资、教学条件、地理位置和生源,而且,它们的办学基地(校园、教室、运动场等)多数是原有的国有资产,多数教师是原有的国家在编教师,甚至有些学校的教师工资仍然由国家财政拨发。它们基本上都有几十年的办学历史,经过多年的积淀,已产生较好的品牌效应,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信任。这种心理效应成为这类学校发展的拓展性原因,致使重点学校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形成强大的凝聚力,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机遇。这些学校一方面继续在政府的扶持下,享受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另一方面又可以在“改制”政策的扶持下,利用国家非财政性经费办学,向学生家长收取较大数额的费用。两个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了这类学校的发展。

而纯粹意义的民办学校是从零起步,在经费来源上主要靠收取学生的学费来维持其发展,在学校声誉上它们一无所有,没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积淀,要取得学生及其家长的信任是一件很难的事。因此,民办学校在发展初期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生源不足的问题,生源不足的问题也就是经费不足的问题,而经费不足会影响到民办学校的办学能力和发展潜力[2]。

参考文献:

民办小学教育篇2

众所周知,民办(私立)中小学的发展要求教育投资必须得到合理回报(利润)。这就要求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活动不仅应当遵循教育学规律,也必须遵循经济学规律,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考虑教育资源(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益,降低成本,获得适当的利润,以求得生存和发展。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和实施,大陆的民办(私立)教育的生存环境得到彻底的改善。民办(私立)教育投资的合理回报已经得到了官方的认可。随之而来的是如何制定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收费标准,如何对待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成本和价格了。

和公办的中小学不一样,民办(私立)学校可以更为认真的考虑教育价格问题。民办(私立)教育的投资者无疑是希望通过投资民办(私立)教育得到合理回报。投入到民办(私立)中小学领域的资本也和其他领域的资本一样,需要在不断运动中增值自己。教育投资按其本性来说,它不仅要求补偿原来的价值,而且还要得到一个价值增值额。

2.民办(私立)中小学教育价格的构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由市场中的供求双方共同确定的。同样民办(私立)教育的价格分供应价格和需求价格两个方面。教育供给价格是由教育的卖方(学校)计算的包括教育生产者的报酬、购买教育生产资料的成本、教育机会成本和适当的利润构成。

民办(私立)中小学的价格就是在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一定期间(一般是一年),按照所支出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向受教育者个人收取的现金的总和。显然民办(私立)中小学的价格的构成不仅只含有教育成本,还应当含有利润成份。wwW.133229.COm这个价格包括民办(私立)中小学的办学成本以及平均利润。之所以要考虑利润,是因为办学单位不仅要保持原有的规模,而且还要添置新的设备,增建新的校舍,以便扩大教育规模,这些都需要追加投资,进行积累,积累来自赢利,利润是积累的源泉。此外,还需要给投资者一定的回报。

教育的需求价格是教育的买方(政府、个人和家庭、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购买一定质量的教育服务所能支付的价格。当教育需求价格和教育供给价格相等时,就达到了市场均衡价格。

公办学校的教育价格是由政府、受教育者个人、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共同分担的。但是就民办(私立)中小学来说,教育价格基本上是由受教育者个人承担的。然而,就义务教育阶段而言,理论上政府也应当承担一部分,政府可以通过专项经费,或者是教育券的形式给予民办(私立)中小学一定的补助,也可以通过税收减免来承担,目的是表明政府对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支持。

从教育的供应单位——民办(私立)学校来讲,核算学生接受某一阶段(如1年)教育的价格时,必须仔细核算培养一个学生所花费的平均成本及利润,其中成本的核算十分关键。

3.成本与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价格

笔者以为,教育的供应价格应当是由教育的供应单位(学校)根据教育成本和教育市场确定,政府对民办(私立)中小学教育价格管理责任不应强化,不同质量和条件的学校价格应当是不同的,整齐化一的价格,不能反映民办(私立)中小学质量的多样性。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民办(私立)中小学和其他企业一样,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自己的经济利益,应当有权利参与制定教育的价格。学校在考虑教育的价格时所计算的成本应当只计算生产者的成本,即学校在培养学生过程中所需要的花费(即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而不应当包含学生的个人成本,个人教育成本的计算只是在计算个人教育投资及其效益时才有意义。

和公办中小学一样,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成本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基本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成本、房屋建筑成本、设备购置成本和折旧等),其次是教师工资成本(即人员经费成本),第三是办公经费成本(即公用经费成本,根据我们对直辖市几所公办中小学的调查,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大约在1000元左右,初中略高一些。其中日常公用开支占30-40%.)。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只有尽量降低成本,才能在一定的市场价格情况下,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利润)。显然,由于办学机制的差异,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成本可以比公办中小学更为节约。

4.影响教育价格的市场因素

教育市场是影响教育价格的重要因素,这是民办(私立)中小学最难把握的难题。教育市场是教育生产者和教育需求者之间进行交换关系的总和。在完善的教育市场中,教育的卖方(学校)在供求规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等作用下与教育的买方(政府、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进行多元的平等交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办(私立)中小学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其作用是为所有的有效教育需求者提供有偿的教育服务。民办(私立)中小学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并且从理论上讲,教育的供需也必然受到市场机制的调节。民办(私立)中小学必须运用价格机制,适应市场的竞争。

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价格是否能够被接受,面临着三方面的压力,首先是公办中小学的压力,因为生源是有限的,一般来说公办学校的收费比较低(因为有政府的财政资助),对民办(私立)中小学的压力最大。其次是民办(私立)中小学彼此之间的竞争,虽然办学机制相同,教育成本相当,但是的民办(私立)学校还会由于教师素质,办学条件等带来的一些差异,这些都将影响学校的社会竞争力。第三应该是家长的承受能力,如果民办(私立)学校仅仅把生源目标对着富裕家庭,把价格定得很高,那么必然将大量的生源拱手相让。因此学校必须考虑学生家长对教育价格的承受能力。

5.民办(私立)中小学的社会责任

民办小学教育篇3

(一)从教育机构数看发展

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数量变化比较大,呈快速增长的态势。

2005年,全国幼儿毛入园率为41.4%;小学儿童净入学率为99.15%,小学毛入学率为106.4%,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8.4%;初中毛入学率超过9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69.68%;全口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52.7%;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为76.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这是我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发展的一个背景,同时,这样一个发展成就,也有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一份不可忽视的贡献。从表1可以看出1996年至2005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机构数从92.3万所回落到57.5万所,十年减少了37.7%,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机构数则从2.8万所上升到8.49万所,十年增长了203%,所占比例由3.03%上升到14.77%,目前看,这个比例不算小。

表1显示,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普通中学维持在8万所左右,民办普通中学则由1400多所(占1.83%)上升至7783所(占9.98%);全国职业中学由10049所下降到6423所,民办职业中学则由568所(占5.65%)上升至2042所,所占比例达到31.79%;全国小学由64.6万所下降到36.6万所,十年减少了43%,民办小学则由1400多所(占0.22%)升至6200多所(占1.7%),民办小学的增长幅度很大,但所占比例还极小;全国幼儿园由18.7万所下降到12.4:万所,民办幼儿园则由2.45万所(占13.06%)上升至6.88万所(占55.33%),从2004年起,全国民办幼儿园机构数就超过了公办幼儿园的机构数。

(二)从在校学生数看发展(此部分相关数据参见表2)

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维持在2.2亿人至2.3亿人左右,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则由219万人(占0.99%)上升至1812万人(占8.14%),增长了7个多百分点。全国普通中学在校学生由5400余万人上升至近8600万人,增长了近58%。民办普通中学在校学生由29万人(占0.54%)上升至5997万人(占6.98%),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年增长速度较快。全国职业中学在校学生由473万人上升至626万人,十年增长了150余万人;民办职业中学在校学生由13万人(占2.74%)上升至156万人(占24.88%),十年上升了22个多百分点,涨幅比较大,速度也比较快。十年来,全国职业中学在校学生增长中95%在民办职业学校。全国小学在校学生十年减少了2750余万人。民办小学在校学生则由46万人(占0.34%)上升至389万人(占3.58%),年均增长38万余人,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增长幅度比较大。全国幼儿园在园儿童十年减少了近500万人,减少了18%。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则由130万人(占4.89%)上升至668万人(占30.66%),上升了近25个百分点,所占比例接近1/3,增长速度非常快。

总的来看,十年来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总数基本持平,但分段的高峰点在上移,小学与幼儿同在校学生数下降比较快。其基本状态与趋势是:“九五”高峰在小学,“十五”高峰在初中,“十一五”将迎来高中阶段的高峰,“十一五”末“十二五”初将是高中后教育的高峰。十年间,从幼儿园到高中各段,民办教育机构的规模与比例都在大幅度上升,这表明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成就明显,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已经开始走—个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道路。

二、发展中的问题

(一)份额少,规模小(此部分相关数据参见表3)

总体上看,民办教育规模在整个国民教育规模中的份额还比较少,2005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占全国总数的比例只有8.14%,而且其中民办幼儿园占有较高的比例(30.66%)。从校均规模来做一个简单统计比较,与公办同级同类学校相比,民办学校的校均规模相对也比较小。如,2005年全国普通中学的校均规模是1100人,民办普通中学是770人;全国职业中学的校均规模是974人,民办职业中学是762人;全国幼儿园的平均规模是175人,民办幼儿园只有97人。例外的是,民办小学的校均规模明显高于全国小学的校均规模,全国平均为297人,民办小学为623人,民办小学校均规模超过全国小学校均规模的一倍。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办小学有大量的农村偏僻地区的小学校,规模很小,但民办小学基本上没有这种学校;二是有一批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中小学,对这类学校,学校数一般统计在民办初中或高中内,但学生数统计在小学内。

(二)地位不平等,受公办学校挤压严重

与公办中小学比较,大多数地区民办中小学处于明显的不平等的办学地位,主要体现在征地与基建、招生、教师队伍建设等政策方面,有的地区甚至在税收、学生社会优待等方面还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如,所有公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按事业单位人员上保险,民办学校的教师只能按企业人员上保险;在引进教师与高校毕业生方面,大部分地区的民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所享受的政策与公办学校有较大的政策差距,主要是国家政策层面还未完全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此也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不少地方公办转制学校的运作与管理不规范,严重挤压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常空间,这主要是有政府的倾向性问题。

(三)行政管理比较薄弱,定位不够准确

对于民办中小学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往往没有给予同样的重视。表现在管理人员和职责不到位、准入标准不明确、退出机制未建立、过程中监管职责不清或不准(缺位或越位),对违规办学、非法办学和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理不适应实践的需要。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是影响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但现实往往是对准入有一定的制度和标准,但对如何处理退出还比较模糊,要么无法处理,要么等出了大问题再处理,要么简单采取对公办学校的办法来处理,总体上对民办学校—的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最近一年多,出现了不少民办中小学关闭的情况,尤其对于一些较大规模的民办名校,出现问题时各级政府基本上是出于对保持社会稳定的考虑而采取政府包办接管的被动做法。当然,这只是就全国一般情况而言,有少数地区在民办中小学行政管理的定位和管理问题的处理方面还是做得非常好的。

(四)民办学校自身的条件、质量与管理有距离

在全国八万多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属于条件、质量和管理都到位,取得社会认可的学校还是少数,基本上还没有出现可以对优质公办中小学形成竞争压力的优质民办中小学,大部分民办中小学校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加上在民办学校当中不断出现一些严重问题,甚至经营不善而倒闭,再加上新闻媒体的炒作,影响了百姓对民办学校的认知与信心,也一定程度卜动摇了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支持的决心。尤其是最近两年,由于出现了民办中小学因“储备金”引起的几个重大事件,对全国民办中小学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加上“名校办民校”、生源减少及国家对义务教育的新政策等因素,使得相当一批民办中小学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有的举办者甚至产生了退出的念头。

(五)对民办教育的认识有偏差,教育行政部门内、外部协调难度大

在实践中,民办教育的“公益性事业”性质受到挑战,人们片面地认为民办学校是私人企业或营利性机构。由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民办教育的管理、服务不落实以及协调难度非常大,对于解决民办教育的一些重要政策问题,往往教育部门非常积极,但其他相关部门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态度。前几年,社会有关机构(包括环保卫生、税务、新闻媒体、咨询服务企业、各种中介机构等)视民办学校为“唐僧肉”,存在“趁火打劫”的现象。目前,教育外的许多部门对民办学校仍然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缺乏基本的法制观念,部门主义作风严重,对于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不闻不问,工作中抱着部门的“本本”和过去的观念,不能与时俱进。

(六)对民办教育缺乏积极的预期

由于民办教育总体上还处于发展初期,民办教育的法制环境与政策制度也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民办学校总体上是在一个相对艰难的环境下逐步成长发展起来的,民办学校自身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的教育需求,这是客观的事实,是成长中必经的阶段。结合这种现实,一方面我们应当要求所有举办者坚持“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基本办学方向和“公益性事业”的基本性质,本着为社会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基本责任,克服困难,办好每一所学校;同时,也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用更加长远的目光、更加宽容的态度和更加积极的行动,切实支持、鼓励和监督民办学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不能因为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今天的不足,而否定其未来,而看不到其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更不能只用过去或今天的眼光去估价明天的发展。总体上看,我们对中国民办教育的未来发展还缺乏积极的预期。

三、发展趋势展望

伴随中国民办教育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民办中小学幼儿同教育已经进入一个发展的新时期。面对新环境、新挑战,归根结底,是要对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有新定位、寻找新空间。基于前一阶段的发展实践,大家清楚地看到了民办幼儿教育的成长速度,普遍不怀疑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空间。事实上,目前在幼儿教育领域,民办与公办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鸿沟基本不存在,民办的份额越来越大。我们完全可以预期,“十一五”期间,民办幼儿教育的比例还将进一步扩大,而且将超过公办幼儿教育的规模。

完全不同的是,民办中小学教育遇到了比较严峻的挑战。一段时期以来,有相当一批民办中小学办学困难,甚至被迫关闭。新修订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在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的任务中,由政府负全责,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预算。民办中小学今后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在哪里?

在中小学教育阶段,政府利用公共财政的主要的基本的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平与均衡的教育,这已经成为历史的潮流,这种认识已经被各级政府普遍接受,也必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中小学教育政策调整的方向。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应该保障的是所有适龄儿童都拥有接受达到基本标准的义务教育的机会,即提供面向人人的相对公平与均衡的义务教育。但不可否认的两个现实情况是,一方面这种公平与均衡是相对的,发展面向所有人的公平与均衡的义务教育是公办小学与初中建设的方向,在一段时期内地区间与学校间的差距还将存在;另一方面,社会对义务教育的选择性需求不会消失,而且在短时间内这种需求不会明显减弱,但公办义务。教育所能提供的这种选择性教育将急剧减少,并在政策上越来越受到限制,因而将逐步退出选择性教育的空间。因此,提供满足社会需要的选择性教育就是民办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机遇,也是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的主要空间与基本定位。这个空间的大小,不是取决于政府的政策,而是取决于公办学校均衡化的速度与程度,更主要取决于民办中小学在办学质量与特色方面的成长,即民办中小学为社会提供选择性教育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可以相信,未来五至十年,民办中小学将在选择性教育服务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其发展的空间仍然是可以预期的。

民办小学教育篇4

[关键词]民办教育;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中小学是从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讲话之后发展起来的,民办幼儿园则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家庭幼儿班(或称为个体幼儿园)起步。近十年来,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无论学校数、在校学生数及其占同级同类教育的比例,都呈逐年增长的态势,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已经成为我国中小学幼儿教育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尤其在中等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领域,民办学校在校学生的份额已经分别接近1/4和1/3,机构数的比例已经分别接近1/3和超过50%。

一、事业发展成就

(一)从教育机构数看发展

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数量变化比较大,呈快速增长的态势。

2005年,全国幼儿毛入园率为41.4%;小学儿童净入学率为99.15%,小学毛入学率为106.4%,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8.4%;初中毛入学率超过9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69.68%;全口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52.7%;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为76.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这是我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发展的一个背景,同时,这样一个发展成就,也有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一份不可忽视的贡献。从表1可以看出1996年至2005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机构数从92.3万所回落到57.5万所,十年减少了37.7%,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机构数则从2.8万所上升到8.49万所,十年增长了203%,所占比例由3.03%上升到14.77%,目前看,这个比例不算小。

表1显示,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普通中学维持在8万所左右,民办普通中学则由1400多所(占1.83%)上升至7783所(占9.98%);全国职业中学由10049所下降到6423所,民办职业中学则由568所(占5.65%)上升至2042所,所占比例达到31.79%;全国小学由64.6万所下降到36.6万所,十年减少了43%,民办小学则由1400多所(占0.22%)升至6200多所(占1.7%),民办小学的增长幅度很大,但所占比例还极小;全国幼儿园由18.7万所下降到12.4:万所,民办幼儿园则由2.45万所(占13.06%)上升至6.88万所(占55.33%),从2004年起,全国民办幼儿园机构数就超过了公办幼儿园的机构数。

(二)从在校学生数看发展(此部分相关数据参见表2)

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维持在2.2亿人至2.3亿人左右,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则由219万人(占0.99%)上升至1812万人(占8.14%),增长了7个多百分点。全国普通中学在校学生由5400余万人上升至近8600万人,增长了近58%。民办普通中学在校学生由29万人(占0.54%)上升至5997万人(占6.98%),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年增长速度较快。全国职业中学在校学生由473万人上升至626万人,十年增长了150余万人;民办职业中学在校学生由13万人(占2.74%)上升至156万人(占24.88%),十年上升了22个多百分点,涨幅比较大,速度也比较快。十年来,全国职业中学在校学生增长中95%在民办职业学校。全国小学在校学生十年减少了2750余万人。民办小学在校学生则由46万人(占0.34%)上升至389万人(占3.58%),年均增长38万余人,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增长幅度比较大。全国幼儿园在园儿童十年减少了近500万人,减少了18%。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则由130万人(占4.89%)上升至668万人(占30.66%),上升了近25个百分点,所占比例接近1/3,增长速度非常快。

总的来看,十年来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总数基本持平,但分段的高峰点在上移,小学与幼儿同在校学生数下降比较快。其基本状态与趋势是:“九五”高峰在小学,“十五”高峰在初中,“十一五”将迎来高中阶段的高峰,“十一五”末“十二五”初将是高中后教育的高峰。十年间,从幼儿园到高中各段,民办教育机构的规模与比例都在大幅度上升,这表明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成就明显,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已经开始走—个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道路。

二、发展中的问题

(一)份额少,规模小(此部分相关数据参见表3)

总体上看,民办教育规模在整个国民教育规模中的份额还比较少,2005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占全国总数的比例只有8.14%,而且其中民办幼儿园占有较高的比例(30.66%)。从校均规模来做一个简单统计比较,与公办同级同类学校相比,民办学校的校均规模相对也比较小。如,2005年全国普通中学的校均规模是1100人,民办普通中学是770人;全国职业中学的校均规模是974人,民办职业中学是762人;全国幼儿园的平均规模是175人,民办幼儿园只有97人。例外的是,民办小学的校均规模明显高于全国小学的校均规模,全国平均为297人,民办小学为623人,民办小学校均规模超过全国小学校均规模的一倍。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办小学有大量的农村偏僻地区的小学校,规模很小,但民办小学基本上没有这种学校;二是有一批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中小学,对这类学校,学校数一般统计在民办初中或高中内,但学生数统计在小学内。

(二)地位不平等,受公办学校挤压严重

与公办中小学比较,大多数地区民办中小学处于明显的不平等的办学地位,主要体现在征地与基建、招生、教师队伍建设等政策方面,有的地区甚至在税收、学生社会优待等方面还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如,所有公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按事业单位人员上保险,民办学校的教师只能按企业人员上保险;在引进教师与高校毕业生方面,大部分地区的民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所享受的政策与公办学校有较大的政策差距,主要是国家政策层面还未完全解决这个问题,一

中国

(三)行政管理比较薄弱,定位不够准确

对于民办中小学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往往没有给予同样的重视。表现在管理人员和职责不到位、准入标准不明确、退出机制未建立、过程中监管职责不清或不准(缺位或越位),对违规办学、非法办学和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理不适应实践的需要。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是影响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但现实往往是对准入有一定的制度和标准,但对如何处理退出还比较模糊,要么无法处理,要么等出了大问题再处理,要么简单采取对公办学校的办法来处理,总体上对民办学校—的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最近一年多,出现了不少民办中小学关闭的情况,尤其对于一些较大规模的民办名校,出现问题时各级政府基本上是出于对保持社会稳定的考虑而采取政府包办接管的被动做法。当然,这只是就全国一般情况而言,有少数地区在民办中小学行政管理的定位和管理问题的处理方面还是做得非常好的。

(四)民办学校自身的条件、质量与管理有距离

在全国八万多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属于条件、质量和管理都到位,取得社会认可的学校还是少数,基本上还没有出现可以对优质公办中小学形成竞争压力的优质民办中小学,大部分民办中小学校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加上在民办学校当中不断出现一些严重问题,甚至经营不善而倒闭,再加上新闻媒体的炒作,影响了百姓对民办学校的认知与信心,也一定程度卜动摇了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支持的决心。尤其是最近两年,由于出现了民办中小学因“储备金”引起的几个重大事件,对全国民办中小学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加上“名校办民校”、生源减少及国家对义务教育的新政策等因素,使得相当一批民办中小学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有的举办者甚至产生了退出的念头。

(五)对民办教育的认识有偏差,教育行政部门内、外部协调难度大

在实践中,民办教育的“公益性事业”性质受到挑战,人们片面地认为民办学校是私人企业或营利性机构。由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民办教育的管理、服务不落实以及协调难度非常大,对于解决民办教育的一些重要政策问题,往往教育部门非常积极,但其他相关部门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态度。前几年,社会有关机构(包括环保卫生、税务、新闻媒体、咨询服务企业、各种中介机构等)视民办学校为“唐僧肉”,存在“趁火打劫”的现象。目前,教育外的许多部门对民办学校仍然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缺乏基本的法制观念,部门主义作风严重,对于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不闻不问,工作中抱着部门的“本本”和过去的观念,不能与时俱进。

(六)对民办教育缺乏积极的预期

由于民办教育总体上还处于发展初期,民办教育的法制环境与政策制度也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民办学校总体上是在一个相对艰难的环境下逐步成长发展起来的,民办学校自身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的教育需求,这是客观的事实,是成长中必经的阶段。结合这种现实,一方面我们应当要求所有举办者坚持“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基本办学方向和“公益性事业”的基本性质,本着为社会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基本责任,克服困难,办好每一所学校;同时,也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用更加长远的目光、更加宽容的态度和更加积极的行动,切实支持、鼓励和监督民办学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不能因为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今天的不足,而否定其未来,而看不到其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更不能只用过去或今天的眼光去估价明天的发展。总体上看,我们对中国民办教育的未来发展还缺乏积极的预期。

三、发展趋势展望

伴随中国民办教育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民办中小学幼儿同教育已经进入一个发展的新时期。面对新环境、新挑战,归根结底,是要对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有新定位、寻找新空间。基于前一阶段的发展实践,大家清楚地看到了民办幼儿教育的成长速度,普遍不怀疑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空间。事实上,目前在幼儿教育领域,民办与公办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鸿沟基本不存在,民办的份额越来越大。我们完全可以预期,“十一五”期间,民办幼儿教育的比例还将进一步扩大,而且将超过公办幼儿教育的规模。

民办小学教育篇5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办好民办中小学的前提

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与公立学校一样,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办学方向不明确,办学思想不端正,很难培养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阶级社会中,教育具有阶级性并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鼓励举办民办学校,并不是任其自由发展,而必须按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要求,遵循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具体来说,民办中小学要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使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等。

为了确保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方向,从教育行政部门来说,对举办民办中小学既要鼓励又要严格审批和加强管理,即,既要从政策上加以扶植和提供服务,又要严格审查其办学条件,看它是否达到设校的基本标准和是否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具体地说,当前要加强对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和管理,加强对学校教育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加强对学校收费及财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从民办学校举办者来说,必须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民办学校存在的前提。那种把学校办成“贵族”学校的做法,以及以营利为目的的做法,都是违背我国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的,都是和民办教育的宗旨相悖的,应该自觉抵制。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办好民办中小学的关键

民办中小学的校长、教师来源与公立学校不同。由于民办学校大多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的校长由董事长兼任,有的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其师资来源则主要靠公开向社会招聘,包括专职和兼职两类。专职教师的来源大约有3方面:一是招聘退休教师和校长。这部分人年龄偏高,但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能为教育事业继续发挥力量,所占比例也较大。二是青年教师,刚毕业或毕业分配不久即来应聘者。他们有热情、有理想、思想新,也肯干,然而经验不足,也不够稳定。三是从公立学校以高薪和优厚待遇“吸引”过来的骨干教师。这部分人教学好,精力充沛,是民办学校师资队伍中的中坚力量。然而这种做法却对公立学校师资力量造成冲击。总的说来,民办学校师资状况令人堪忧。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招聘制也隐藏着许多问题。最关键的是招聘制意味着校方随时可将不如意的教师“炒鱿鱼”,同时也意味着教师有权“选择”,可以自由“跳槽”。因此,师资队伍老化和流动性大、不稳定成为民办学校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而办好民办学校的必需条件就是要有好的校长和稳定的有较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校长是学校管理的主要领导者,也是学校活动的协调者,办学特色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长的素质和办学自。因此,首先应当聘请具备国家规定的校长任职资格,政治思想水平高,具有现代教育思想,精通教育、教学和管理规律的行家来担任校长。同时,很重要的一点是,学校内部管理方面必须理顺董事会与校长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与校长之间应当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校长全权负责学校的行政及教育、教学工作,董事会要对校长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学校、领导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但不可任意干涉学校内部事务和日常工作。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校长按教育规律开展学校工作。

有了好校长,还需要组建稳定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第一,学校要运用好民办学校的用人自,把好聘任师资的质量关。要选聘具备国家认定教师资格,具有敬业精神,政治、业务水平高,懂教育教学规律的教师;同时注意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要合理。第二,应当加强教师队伍的内部管理。要建立健全教职工的管理制度,对教职工聘任、待遇、工作的考核评估和职称晋升等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除了使用经济和行政手段之外,在工作中要尊重教师,依靠教师,吸收教师参加民主管理,使其克服“打工仔”的雇佣思想,树立主人翁态度,将培养学生视为自己神圣的天职。第三,要抓好福利工作,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民办中小学教师没有铁饭碗,除了离、退休来工作的教师外,对于其他教师和工作人员来说,必须设法解决他们的住房、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问题,使其无后顾之忧,才能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稳定师资队伍。第四,民办中小学也需要以培训、进修的方式继续提高教师的文化科学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技能;同时也要对教师的工作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以促使其不断进步。

总之,必须依靠高水平的校长的教育教学管理以及广大具有较高素质的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才能办好民办学校,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

三、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以质量求生存,促发展

要办好民办中小学,最关键的一点是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对于近几年才刚刚起步的民办中小学来说,教育质量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在质量问题上,决不能走“应试教育”的老路,而必须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和劳动技能素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办中小学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与各个学校之间的竞争,只有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目前民办学校虽然存在不少有待改进的问题,但它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却具有自身的优势。首先,民办中小学在校长和教师招聘、教育和教学管理、学生收费、经费使用、课程改革、教材使用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自和灵活性,因而可以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较为宽松的教育内、外部环境。其次,它们可以不受现有的办学模式、管理体制的约束,有利于使其成为“素质教育改革的实验沃土”。民办中小学应当充分利用这些优势,优化对人、财、物、事的管理,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素质教育改革实验。在改革过程中,要广采博纳中、外优秀的教育经验,借鉴公立学校已取得成效的素质教育实验模式,从学制、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到教育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实验和创新,探索一条具有民办学校自身特色的素质教育改革新路子。

民办中小学的上上下下都要转变观念,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从本校实际出发,精心策划,大胆进行素质教育的改革实验。

其一,要针对民办中小学生源的特殊性,加强德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民办中小学的学生有许多优点,但因不少学生来自比较富裕的家庭,生活优裕,受到家长过分溺爱等,养成了某些不良行为习惯。比如,有“骄”“娇”二气,优越感强,集体观念薄弱,组织纪律性较差,生活不能自理,吃穿搞攀比,浪费现象严重等,有的甚至程度不同地沾染了各种恶习并且不服管教。面对这些学习素质差而又参差不齐的教育对象,思想品德教育的难度相当大。加之大多数民办中小学实行寄宿制,学校必须对学生提供“全天候”服务,承担教育、教养的双重任务。因此,民办中小学必须加强德育,把育人工作当作头等重要的事情来抓,将德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这样才能使学生健康成长。否则,他们在道德上、人格上从小形成的缺陷,将可能危及其一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一定要注意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当前要着重抓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要结合学生的实际和身心特点,开展“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教育,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奋斗和创业。特别要针对学生行为习惯上的弱点,加强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尤其要突出“封闭式管理、开放式教育”的特色,加强德育的实践环节,让学生有机会在社会实践和活动中受到深刻教育,养成良好品德,提高思想觉悟,成为“四有”新人。

其二,许多民办学校设有从小学到高中的各个年级,这有利于进行学制改革,可以尝试进行“五·四·三制”的改革实验。

实验证明,五年能学完目前六年制小学的课程。将节约的一年加到初中阶段,可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使其更多地参加体育锻炼;加大选修课程,满足兴趣爱好;而且还能有时间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劳动技术实践等,为其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矗。高中阶段则可以实行“高三分流”,即在高中三年级根据学生志愿,实行普教与职教分流,分别为升学和就业作好准备。这样,学制改革就可以为大面积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其三,民办中小学还应当利用其自进行课程改革的有益尝试,构建诸如“大纲课程+特色课程+选修课程”的优化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首先必须圆满完成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教学任务,使学生达到合格的基本标准;同时加强英语、计算机等特色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学有专长;另外还要增设丰富多采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多方面的兴趣爱好,促进特长发展。要从优化学科课程,加强活动课程,开发隐型课程入手来造就学生完整的智能体系和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格。

其四,课堂教学是提高学生素质的主渠道,民办中小学可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向课堂要时间、要效率。

如可以自主选择行之有效的实验教材进行教学,以达到省时、省力的效果;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为指导思想,进行教学法的改革实验;利用经费的自由支配权,舍得投资改善教学设施,大力开展电化教育,通过现代化教学手段达到课堂教学“高质量、轻负担”的最佳效果。

民办小学教育篇6

【关键词】民办教育 监督管理 教师权益

一、我国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现状

经过近十来年的艰难发展,我国民办中小学当前正处在规范发展向优质特色发展的转型阶段,现状如下: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0.65万所,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达3065.39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89304所,在园儿童1134.17万人;民办普通小学5496所,在校生502.88万人;民办普通初中4331所,在校生433.89万人;民办职业初中4所,在校生0.1万人;民办普通高中2670所,在校生230.13万人。(数据来源于《教育部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二、目前我国民办中小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权属性不明确

《民促法》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相当多的民办学校的法人财产权难以落实到位。现有法律法规对举办者投入形成的学校资产的产权归属没有明确,导致举办者对投入学校的自有资产的安全性有担心,不愿意把资产过户到民办学校名下。

(二)优惠政策未落实

1.公共财政扶持政策

一是没有设立部级的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多数省市也没有设立;二是民办学校学生不能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国家公共财政资源;三是民办学校难以享受政府财政资助项目。

2.税收政策

一是民办学校无法通过免税资格的认定;二是一些地方对民办学校学费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三是民办学校征地建校和资产过户中所涉税费很多(如耕地税、契税、增值税、市政公用设施费、服务性收费等),增加了办学成本。

3.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这不适合《民促法》的有关规定。缺乏适合民办学校的会计制度,导致现实中会计制度混乱,产生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三)监督管理不规范

民办学校自我监督和民办教育行业自律机制不完善;学校财务资产监管缺位;学校及举办者退出程序、财产分割不规范——出现私下交易、买卖学校办学资质和资产的行为;违法违规办学、非法办学行为未能有效治理——乱办学、乱宣传招生、乱收费。

(四)教师的权益未真正地得到落实

民办学校教师没有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相同的“教师编制”。民办学校教师实质上属于“企业编制”、“工人身份”,按照企业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导致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待遇大大低于公办学校退休教师。民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存在较大障碍。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在职培训、进修、继续教育没有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的师资培训体系。

民办学校教师在人事档案管理、教龄工龄连续计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转正定级、户籍挂靠、党团组织关系挂靠、人才引进和流动等方面存在障碍。

三、意见与建议

(一)明确产权归属

注册登记时,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与举办者的其他资产分离,并依法办理验资过户手续,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

非营利性学校,捐资人或出资人不拥有学校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营利性学校,投资者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通过其在学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的决策权依法得到体现和保障,但不能直接掌控学校财产,干预学校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财产可以继承、转让,也可以设定物权质押、担保,进行借贷融资;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二)规范税收与财务会计制度

营利性:企业或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学费收入部分继续予以免征营业税;其盈余部分的所得税,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科技产业企业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非营利性: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监督管理

学校接受的政府资助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或纳入审批机关指定的财务管理中心专户管理。与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拨付款项的额度、用途、期限,并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维护教师权益

民办小学教育篇7

2012年8月3日,重庆市政府网公布了关于重庆市民办学前教育的五项优惠政策,旨在鼓励民办学前教育发展。

一是提供税费优惠。民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用地划拨解决,其校舍建设行政性、服务性收费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均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按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教育劳动收入享受税收优惠。

二是扩宽融资渠道。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微企予以扶持,可用非教学资产作抵押和保教费收费权作质押申请贷款。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人每年400元生均公用经费,市财政设立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改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

四是资助幼儿入学。给予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3~6岁重庆籍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人每年10个月、每月150元保教费和每人每年220天、每天3元生活费资助。

五是将民办幼儿园教师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一起纳入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体系。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2012-8-3)

青岛:幼儿园接收外来幼儿,可获奖励

2012年7月,青岛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学前教育奖补办法,规定对普惠性幼儿园和接收外来娃的幼儿园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奖励。投入越多,获得的奖励和补助也越多。

《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各区(市)若积极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市财政局将按照财力补助数额、补助幼儿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投入及管理等因素各占30%、30%、10%、30%的权重给与奖补;对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区(市),市财政局将按照补助幼儿数、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投入及管理等因素各占40%、20%、40%的权重给与奖补;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的区(市),将按照补助幼儿数、投入及管理等因素各占60%、40%的权重给与奖补。

来源:《齐鲁晚报》(2012-8-1)

安徽:2013年秋季起将全面取消“学前班”教育

从2013年秋季起,安徽省将全面取消学前班,农村小学学前班改设为附属园或幼教点,有条件地区改为独立园。对于教师严重匮缺的问题,可通过小学富余教师经转岗培训担任。各类公办、民办幼儿园、幼教点一律禁止小学化教学。

民办小学教育篇8

关键词:民办中小学;挑战;差距;建议

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private education),是相对于公办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民办中小学在深圳民办教育中占有很大比重。

随着深圳人口,尤其是来深务工人口的激增,公办教育资源显得远远不够。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推动下,社会资本嗅着需求,民办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近年来,深圳民办中小学不论在数量上还是在校生总量上都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这客观上缓解了公办学校学位紧张问题,并为政府节约了大量财政投入。民办学校灵活的机制和办学方式,也为深圳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了学校市场化经营、管理经验,丰富了市民的教育选择。但是这些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学生受教育状况一直是民办学校的核心要素,更是市民关心的焦点。

为了了解深圳特区民办中小学学生教育状况,调查在深圳宝安、龙岗两区随机选取了四所九年制民办学校,采用上门问卷的方式就目前民办学校的基本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特别困难学生等进行了问卷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民办中小学校在改善当地教育环境的同时又有新特点

如果说在罗湖、福田、南山这三个教育资源丰沛的老特区,民办教育是对公办教育的一个补充,但在宝安区和龙岗区,民办教育却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为解决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做出了重大贡献,并大大改善了当地教育环境。

(一)民办中小学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户籍构成复杂。调查的四所学校均为九年一贯制,有初中、小学,在校学生1600至2500人之间。其中龙岗区华龙学校在校学生36个班1700多人;宝安区振华学校在校学生33个班1600多人;宝安区冠华学校在校学生38个班1800多人;宝安区宝龙学校在校学生45个班2400多人。现在民办中学的办学规模有效缓解了就学困难是不容质疑的。民办中小学的学生户籍构成复杂,非深圳户籍学生占绝大数。调查显示学生均为非深户籍,他们来自全国各地,而这其中约39%为城镇户口,约61%来自农村。学生相当部分为超生子女或多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只占10%左右;另外学生戴眼镜的比例大,超过50%,身体素质状况一般,但呈现一届比一届差的状况,令人堪忧。

(二)民办中小学师资力量呈现增长趋势。就现在的调查来看,民办学校师资力量任然显得偏紧,师生比都高于国家的规定。其中宝龙学校教职工110人,师生比为1:23,其他三校都超过1:18。民办学校教师来自全国各地,约一半是独自一人来深打拼,他们工资待遇低,包吃住平均每月3500元左右,教师队伍不太稳定。从2013年起,深圳市政府开始对民办教师实行补助政策,即根据在民办学校工作年限,教龄1-10年以上每月分别补助500-1000元,这一措施使教师队伍稳定性由原来的70%提高到90%以上,民办中小学师资力量的提高是学生教育状况改善的基础保障。

(三)民办中小学学生的成绩普遍较低,学习动机也低。调查显示,在校生的学习成绩普遍不理想,平时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在10%以上,特别是英语学习成绩普遍较差,有个别转入的六年级学生居然没上过英语课。学生学习不主动,自觉性不高,且越是高年级越表现明显,大部分学生除了完成老师要求必须完成的作业外,对自己没有更高的要求。57%以上的学生无法取得在深圳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资格,即使少数能参加中考,升普通高中也不到33%,其他只能读职高。

(四)民办中小学学生的家庭经济水平较低。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较复杂,以做工、经营小本生意的居多。另外家庭成员中,单亲家庭比例达15%以上。这些家长工作较忙,生活压力大,没有过多的时间关心孩子的学习,即使有时间也可能在麻将桌上。这些家长认为小孩读书是学校、老师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甚至学校要求家长在小孩作业上签名都有点多余,很多家长在学习上从来没有辅导过小孩。

(五)民办中小学校学生流动很大。民办学校学生流动情况十分严重、且比例高,每年有超过20%的学生进出(宝龙学校平均每年有400-500学生流动;冠华学校平均每年有500-600学生流动),主要原因是父母流动到别的地方或回老家,学生也只能随之流动到其他学校,但真正辍学的极少。另外小学一年级及小学六年级转公办学校的相对较多。

二、调查结果发现民办中小学校面临发展的挑战

就现在调查结果看,深圳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发展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对教育发展的需求,民办中小学的办学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的发展在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期,在这个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学校的持续发展受到了严重挑战。

(一)学生的升学资格方面。由于深圳市政府对非深户籍学生入学及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有严格的规定,民办学校大部分学生在深圳读了几年书,不但考公办学校受到限制,甚至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资格都没有(宝龙学校2013年初中三年级150多名毕业生,只有40多人取得中考资格;振华学校2013年初三年级120多名毕业生,只有30多人取得中考资格)。学校、家长及学生都感到不公,但无可奈何,为此,学生普遍感到自卑、看不到前途、甚至自暴自弃;加之家庭经济困难及经常流动、社会的歧视等原因,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缺少动力,自觉性差,学习成绩不理想,绝大部分学生对未来基本不抱希望,越到高年级越表现突出。

(二)学生生活方面。民办中小学办学条件较差,均不提供住宿,振华学校连食堂也没有,其他学校也只能为部分学生提供简单的午餐,学生普遍较为节俭,大部分学生很少有零用钱,学生除吃饱肚子,不敢有太多的奢求,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诱惑大,一些学生感到迷茫,很容易产生不平衡心理,甚至走上偷盗、抢劫的道路。学校纪律管理调查显示每个学校都有相应的制度,管理较为严格,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敢轻举妄动,所以在校期间的违纪现象更多表现为不交作业,迟到等。但是调查发现学生出了校门就问题多了,比如:抽烟、进网吧、谈恋爱,与一些社会青年混在一起,甚至打群架等。

(三)学校安管理全与校外活动方面。学校都十分重视安全教育,主管部门也有明确的要求,初一新生都要到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基地进行集中训练。学校也深感安全重于一切,通过班会、宣传栏、消防演习、法制讲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安全意识较强,学生在校基本能按要求做,安全事故极少。但在校外安全意识要差一些。学生校外以自己活动为主,民办学校活动场地、教师资源都有限,无法在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活动。因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学生参加兴趣班、特长班及其他辅班的人数极少。

(四)学校在关心特别困难学生方面。在经济方面,个别学生不能按时缴纳学费,极个别交不起学费。调查发现,拖欠学费的学生约占5%左右,没有能力交缴学费每校都有几个。宝龙学校每年拖欠学费达30万元以上,该校学生刘某春、刘某宝到上海参加了中国达人秀表演杂技,但学费一直靠学校减免;振华学校、冠华学校每年也几万学费拖欠;华龙学校相对好些,还为两名困难学生减免了几年学费。在学习方面,每所学校都有个别残疾或智障的学生,无法坚持正常的学习;也有个别学生成绩差,科科不及格,上学纯粹属于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另外民办学校学生很少参加课辅导班、特长班,除了学点书本知识,知识面窄。

(五)与办学校差距方面。一是办学条件差。所有民办学校几乎是由某一老板或几个老板投资创办,调查的四所学校中除华龙学校是自建校舍外,其他都是租房办学,成本高,回报少,加之房租不断上涨,学校入不敷出,难以为继;二是师资不理想。老板名义是办学,实际是投资,主要是考虑经济效益,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因而不可能花高薪聘请好教师,相对差的待遇也只能请到水平与之相匹配的老师,老师队伍也因待遇差而不稳定;三是学生来源差。民办学校招的学生不但没有深圳户籍,大多父母也是生活在城市的低层,父母文化水平低,经济条件不好,从小无法为小孩提供较好的学习条件及环境,远离乡土外出打工,只能找民办学校解决小孩上学问题;四是学生享受不到本应该有的公平待遇。这些学生因没深圳户口,不能上公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却享受不了义务教育的免费(学生由于超生或无法提供政府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绝大部分学生要交缴学费,小学每学期2050-2250元,初中每学期2700-3000元。能享受免缴学费的不多,冠华学校享受免缴学费的只有80多人,宝龙只有90多人,不到10%,振华、华龙相对好些,也不到30%)。

三、进一步提高民办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几点建议

(一)积极支持民办中小学发展,营造民办学校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宽松、优越、积极的政策环境,公正、有序、有力的政策舞台,是民办中小学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基本条件。民办教育是一种公益性事业而非赢利性企业,其产出主要是社会效益、公共服务,这就决定了政府在对民办学校实行管理时要坚持适当免税政策、适当财政补偿和积极扶持政策。合理的民办学校税收政策,能有效地激发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的热情,能有效地解决民办学校的办学资金问题。制定的、民办学校税收优惠政策的宽严,实质上是向社会表明了政府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程度,合理的税收政策可以坚定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或持续办学的信念,有利于民办学校的持续发展。合理的民办学校税收政策有利于促进教育领域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还可以优化民办学校的区域布局,从而把控区域内民办学校的数量和质量。

(二)立足顶层设计,创新民办学校持续发展的学校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构建一种学习型、进取型、治理型的管理框架,是民办学校实现自我发展,迈入良性循环的科学路径。为民办中小学发展牵线搭桥、搭建发展平台,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供给,是政府的管理责任。改进管理办法,对民办中小学不宜套用对公立学校的管理办法。主管部门须在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和民办学校的特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检查、监督与指导的宏观调控职能。主管部门必须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把好审批关,重点做好办学基本条件和董事长、校长的资质审查。

(三)继续增强民办学校发展的师资力量。教师是民办学校的首要办学资源,是最具能动性和增值性的办学要素,优秀教师的培育与吸纳是民办学校的核心生存力所在。优秀教师是民办学校的脊梁,是民办学校发展的原动力,是其与公办学校相抗衡的核心资源。这就需要完善民校教师的社会保障体系,尽力缩小公民办学校教师间的待遇差距,积极构建公民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的评价、评优、赛教、培训制度,帮助民办学校建立安全、稳定的教师工作环境,全力为民办中小学发展提供一种优质的管理服务。

(四)统筹规划,做好调查研究。民办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应根据当社会经济发展与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做好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纳入当地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之中。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开展民办教育的科研工作,教育科研工作者要围绕民办教育发展的思路与对策,开展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短期发展与长远规划相结合的调研,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与管理服务,为广大民办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服务。还要完善对民办中小学的评估制度。重点做好办学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学校办学质量评估、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管理评估等可通过建立社会中介评估机构来组织实施,将评估结果可作为政府部门实施宏观调控与监督的重要依据。

(五)民办学校结合社会公益服务资源,积极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尚未。民办学校要提高教学质量不能单靠一己之力,还要联合外界有利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一是整合社区资源。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家园网服务平台的作用,为社区内学生提供综合性、专业化服务,做大做强“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二是参加培育特色项目。针对学生的的群体特点和发展需求,和社区一起培育和推广“青春家园”、“四点半学校”等服务项目和阵地,让公益项目提供教育帮扶、慈善关爱、权益保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服务。三是强化文化共融。通过引导学生参加“深圳是我家”、“社区邻里节”等品牌活动,加大青少年宫、社区图书馆等文化阵地建设,促进学生融入社区生活,提升他文明素质、城市归属感和认同感。

参考文献:

[1] 王传瑜;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0年.

[2] 何华宇.基于动态能力的弱势民办学校持续成长研究[J].民办教育研究,2009,(9).

[3] 姜成全;民办学校优化教育模式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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