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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问题研究8篇

时间:2024-01-06 08:15:06

民族问题研究

民族问题研究篇1

【关键词】城市化;民族问题;研究现状

【作 者】单菲菲,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高永久, 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300071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4-454X(2007)02-0026-006

The Recent Achievements of Study in Ethnic lssues in China ’s Urbanization Process

Shan Feifei,Gao Yongjiu

Abstract: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the ethnic issue is a pivo tal posi tion,caused widespread concern in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the academic c om munity.In this paper,based on a lot of research literature to scholars and sum med up the recent achievements of study in ethnic issues in China’s urbanizatio n process with a view to the ethnic issue with a more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the status.The article is an analysis of the process of national research p riority areas.The study also summarizes the current academic focus and attentio n,and summed up the steps and operation of the solution,At last,a national st udy of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trend.

Key words:urbanization,ethnic issues,the recent achieveme nts of study

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各个国家和民族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目前,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正在加速发展。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具有 特殊性。民族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已经引起学者们的普遍关注。本文 试图对国内学者的研究进行归纳和总结,以期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的研究现状有更 加全面的认识和把握。

一、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研究的重点领域

在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的研究中,学者们重点对城市化战略、民族社区建设、民族社 团建设、民族文化变迁、人口迁移与流动问题等几个领域作了研究。

1.城市化战略研究

城市化发展战略的选择对民族问题的妥善处理意义重大,因此,学者们针对不同地区的 发展状况,提出了相应的城市化发展战略。例如,高永久认为少数民族地区必须选择合乎实 际的城市化发展战略,改变目前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到城市化建设的 过程中来,主张采取一条建立大、中、小型城市并举的城市化战略之路,实现城市环境与经 济协调发展。①柏贵喜根据西南地区的特点,提出了“城市化中心区域”和“城市化边缘 区域”的城市化发展战略,前者以发展都市圈、城市群、城市带为战略目标 ,后者则需要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指导小城镇建设,以城镇为中心 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②张仁开等认为中国西部城市可以实行以大城市为依托、 逐 步推进的“龙头带动型”战略和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的“层序推进型”战略。③李遐龄对 新疆城市化的特色和发展战略也作了研究。④

2.民族社区建设研究

民族社区是少数民族生活的载体,是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学 者们对民族社区的研究多集中在研究社区的变迁、社区的建设、社区的功能、社区内的民族 关系以及社区现存的问题上。高永久指出,城市社区是由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城市居民 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和重要内容,是现代城市的细胞和基础,在城市 化的进程中,社区成员的信仰、价值观、行为规范、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历史传统、地方 语言和特点象征都在发生变化,如何处理好这其中的复杂关系是处理好民族问题的关键所在 。⑤高永久还对西北民族地区城市化社区多元类型及演化趋势作了分析。⑥周光大和周 劲松 提出了解决城市社区民族问题的对策:充分照顾人口较少民族的利益;认真贯彻多元一体文 化的政策;落实相关法规;深入研究城市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⑦李吉和以武汉市回族 社 区为例,分析了民族社区的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教育功能、民族文化旅游功能和民 族社区的政治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对策。⑧周建新提出的“移居社区”的概念,为城市 外来移民族群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⑨

3.民族社团建设研究

城市中的民族社团是政府与少数民族沟通的桥梁,是调节民族关系的最佳载体。正如沈 林所指出的,少数民族在城市中属于少数,有着较强的自我防御意识,在心理上需要一个社 团来求得保护,获得一种认同感。民族工作的相当一部分需要社团去做,政府包办一切的做 法难以取得成效,并且也很难取得少数民族的信任。⑩在对城市化进程中民族社团的研究 方 面,以某个城市为例,分析和探讨民族社团组织在城市中所发挥的作用的研究更为丰富一些 。例如,李筱文以广州市为例,论述了民族社团组织能从政治上、生活上保障城市少数民族 的合法权益,在增进民族之间的融洽关系上起到了很大作用,确保了城市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11]陈延超以广州市满族联谊会为例,分析了民族社团在保护和发扬少数民族传统 文化中的重要作用。[12]此外,高兴烈也以深圳市为例探讨了民族社团的基本功能。 [13]

4.民族文化变迁研究

各民族文化的涵化与发展是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方面。如果抛开政治的或经济的因素不 谈,我们可以将城市民族问题还原为文化问题,事实上这也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所面临的不 容回避的基本问题。[14]所以学者们对城市化进程中民族文化变迁的研究非常丰富, 从研究 成果来看,多集中在对城市化背景下民族文化的发展趋向及如何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问 题进行讨论。例如,李德洙提出城市是展示民族文化和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场所,而不是磨 灭民族特点的磨房。谢志峻等人认为,在城市化进程中对待少数民族文化,既不能以一元化 否定多元化,也不能强调多元化而忽视一元化,城市文化――乃至人类文化在实质上都是多 元文化的统一体。[15]高永久、范生姣、刘亚丽等人都提出了在城市化背景下,应保 护少数 民族传统文化。程苹提出应当使少数民族文化在城市化进程中得到保护与传承、弘扬与重塑 。[16]此外,高永久还提出了当前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文化涵化的主要四种类型:全涵 化和半涵化、顺涵化和逆涵化、群体涵化和个体涵化、接受、适应与拒绝等。[17]

5.人口迁移与流动问题研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向城市聚焦,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学者们主要研究了城市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状况、特点和带来的影响。例如,郑信哲分 析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定位以及给城市民族关系带来的影响。[18]乌兰察夫以深圳 市为例 ,阐述了少数民族人口的结构、增长的主要原因、发挥的作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提出建 立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协调机制。[19]林钧昌[20]、徐钢泓[21]研究了少数 民族流动人口对东 部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凌锐认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是正反两个方面 的。[22]在如何处理城市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带来的问题上,杨健吾以成都市为例, 分析了 成都市有关部门处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的各种措施。[23]周大鸣与王廷通过对广 州市H 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状况、治理状况的调查,分析了目前的治理模式,指出了治理有效性的 不足,提出了相应对策。[24]此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犯罪率的提升也是一 个极为 棘手的问题。吴大华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状入手,研究该群体的犯罪态势以及原因 ,并寻求控制此类犯罪的基本对策,为城市化进程中处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犯罪提供了启示 。[25]

二、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研究的着力点与关注点

在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研究的重点领域里,学者们又寻求研究的着力点与关注点,体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研究

对于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问题,学者们主要从少数民族的政治权益保障、 经济权益保障、法律权益保障、教育权益保障、风俗习惯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入手, 探讨了保护城市少数民族权益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进行保护。在政治权益保障方面,周竞红认 为在民族平等的原则下,少数民族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参政议政的能力得到很大 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队伍在成长。但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政治权益保障还有待于进一步 提高。[26]在经济权益保障方面,林钧昌认为要把帮助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作为第一 要务, 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城市少数民族的生活质量。[27]在法律权益保障方面,邓行的一系 列研究 分析了我国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护的法律框架和现实的法律保护,[28]尤其是强调了 对城 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29]高永久等提出通过法 律手段 来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30]在教育 权益保 障方面,王积超认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教育问题具有“教育客体的多民族性、学习载体的 多元文化传统、教育规律的特殊性”等特点,应当采取“优惠政策;提高父母素养、完善家 庭教育;更新观念、锐意改革、切实提高学校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与教学的质量”等措施 来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权益。此外,肖俊论述了保护城市少数民族权益的重要性 。[31]

2.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研究

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关系是学者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主要包括对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呈现出的新特点和对城市化进程中影响民族 关系的主要因素的研究,提出了协调城市民族关系的途径。例如,郑信哲指出了研究城市民 族问题(主要是民族关系问题)的重要性,认为我国的城市正沿着多民族化的方向发展。[32]周竞红分析了城市民族关系的新特点,提出建立城市民族关系调整新机制。[33]陈乐 齐认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民族关系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其成因客观上是由“两个不适应”, 主观上是由“五个不到位”造成的,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强化城市服务和管理功能,建立完善 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34]高永久带领《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战略及 社区建 设研究》课题组以临夏市为例进行田野考察,选定民族居住格局、人口流动、族际通婚、宗 教因素等作为衡量临夏市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状况的变量进行了定量研究。[35]周 健以广 西为例,分析了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出现的新情况及广西处理城市民族关系的几点做法与 经验。[36]此外,李忠斌认为城市民族关系具有异质同构、主流导向、交换互补、意 识整合等功能。[37]

3.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工作研究

学者们对此的研究主要是探 讨了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新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最具代表性的著 作是沈林、张继焦、杜宇、金春子等人撰写的《中国城市民族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一书,既 回顾了中国城市民族工作的发展历程,阐述了城市民族工作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又对中国 城市与民族问题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并且对城市民族工作的对象、内容、方法等方面进 行了探索。[38]李华权[39]、邢淑芳[40]等人也研究了城市民族工作的特 点、地位和作用。盘 小梅[41]、安顺爱[42]等人分别就广东、辽宁的民族工作作了调研,对这些省 民族工作的 特点、面临的问题、发挥的作用以及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方法作了探讨。马旭等人以成都市 为例,强调在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工作要突出对少数民族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完善调控民族 关系网络机制。[43]喇明清等人也以成都市社区为例,强调了社区民族工作的重要意 义,并 对社区民族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44]邓行的研究是对城 市民族 工作的概念、对象、范围、内容作了界定,并结合实地调查,分析了新时期南方城市民族关 系和城市民族工作的现状,阐述了新时期南方城市民族工作的重心。[45]

三、关于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的解决思路与操作步骤研究

关于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的解决思路与操作步骤的研究,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价值体系建构

2005年5月,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平等、 团结、互助、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并且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 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确定为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一条重要指导原则。在城市 化背景下,学者们围绕着“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价值体系建构各抒己见。南文渊指 出少数民族城市化发展的差距制约和影响着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应当加快少数民族城市化 步伐,推进构建和谐社会进程。[46]毛公宁认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的社会 主义民族关系,应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制度 、加强民族团结几个方面入手。[47]王宗礼[48]、李鸿[49]、王有星[50]等也对如何建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价值体系谈了自己的看法。

2.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改善民族群众生活质量

在城市化进程中解决民族问题 的基础是要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改善民族群众生活质量。对此,学者们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解 决思路与操作步骤,例如,对城市中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企业,以及主要由少数民 族经营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继续给予政策上的扶持,把帮扶民族企业、发展清真 食品和改善民族乡、镇的发展条件作为工作着力点,努力增加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保障少 数民族群众就业和维护他们的经济权益等。在如何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方面,黄木桂等人还认 为应当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来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并且提出了加强中心城 市的辐射作用应采取的对策。[51]

3.建立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

城市民族法律法规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引起 了学者们的重视。邓行指出了在城市民族法制建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城市少数民族权益 保障法的法律层次及效力问题;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护立法的前瞻性和现实性问题;城市少 数民族的界定及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52]徐合平在其研究中探讨了 民族立 法在城市化进程中的现状、存在问题,提出了建议与对策:加快立法步伐,完善城市民族法 律部门的立法体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53]

4.尊重并维护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

民族风俗习惯、历来是民族问题中的敏感因素。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 ,仍然要尊重并维护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高永久等人以伊宁为例,指出城市化进 程中的清真寺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清真寺不仅在建筑上别具风格,同时也具有文物价值和 历史史料价值,迁居伊宁的回族,其历史情况仍可从现在一些清真寺的寺名中反映出来。所 以,修建和保护清真寺不仅可以解决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宗教活动场所问题,而且对 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传承与身份认同具有重要意义。[54]

5.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工作研究

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民族问题对民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周竞红在研究少数民族流 动人口构成和城市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长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城市民族工作在内容 、范围、方式方面均应作出适应性的调整,城市民族工作应更注重政策环境的建设,注重法 制建设,注重少数民族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之间的密切合作与协调,建立起更有效的机 制,从而有效地管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并保障少数民族应有的权益。[55]此外,闫 丽娟提出民族工作的社区化是城市化进程中协调民族关系的一种视角。[56]

四、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研究的发展趋向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的研究已取得了大量的成绩,但是 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还有待于广大研究者们去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笔者认为,在城市化进 程中民族问题研究的发展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把握“城市化”和“民族问题”的概念,拓宽研究领域

对于少数民族“城市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城市的过程,它也是少 数民族地区社会形态、经济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变化的一种过程,是一个民族生产方式、生 活方式和社会文化全面变迁的过程。同样,“民族问题”也不仅仅局限于民族关系,还包括 其他多方面的内容。因此,在研究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时,要把握“城市化”与“民族 问题”的内涵与外延,拓宽研究领域,尤其是进一步去发掘、探索和研究现存的大量未经触 及和深入的领域,不断丰富研究成果。

2.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尤其是重视对策研究

从现有的研究来看,个案研究非常丰富。相当多的成果停留在对地理现状的调查分析上 ,以某个地区的调查报告形式出现,缺乏深入的理论分析。进行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的研 究,应当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总结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少数民族城市化规律,尤其是要针 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思路或解决途径,从而形成系统的理论。

3.加强关于城市化进程中关系少数民族切实利益的问题的研究

在城市化进程中,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和文 化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维护少数民族的权益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工作重点。我们 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所关注的(例如: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文化的传承、产业、教育 、医保、救助体系)问题的研究,关心少数民族的切实利益,让研究面对现实,让理论真正 指导实践,让城市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群体的生活水平能有根本提高。

4.认识少数民族城市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非协调发展的现状制约着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一方面,少数民 族城市化滞后制约着我国改革发展中深层次矛盾的解决,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城市化发展的 不平衡影响着我国民族关系的健康、和谐发展,这些阻碍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57]因此,探讨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意义、地位与作用 非常必要。

5.关注城市的“国际化”

21世纪中国的城市化沿着“集镇市镇化,市镇城市化,小城市大城市化,大城市国际化 ”的“梯级”城市化模式前进[58],中国沿边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不少城市已开始向国 际化城 市迈进。城市的国际化引起了新的城市民族问题,使城市民族问题掺杂了国际因素。在研究 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时,学者们应当对这些新问题予以关注。

6.丰富研究方法

从目前对于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研究的方法来看,还是比较单一的,缺乏跨学科、跨 地域、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的研究。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吸取社会学、经济学、民族学 、民俗学、人类学、教育学等各个社会科学的理论成果,来推动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的研 究取得突破性进展,从而加大研究的理论建构力度,提高研究的理论水平和层次。

民族问题研究篇2

《20世纪的中国民族问题》一书由概论、正文十五章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共计73万字。全书以晚清、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时代的历史进程为背景,以国外列强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国内民族民族关系问题,民族发展不平衡问题,民族分裂主义问题,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和体制问题,民族主义和民族凝聚力问题等为内容,依托翔实的史料、宽阔的视野,全景式地论述了中国百年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重要事件及过程,深入分析和总结了百年来中国各种政治力量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政策与实践的成败得失。所持理论和观点对当下民族问题研究的一些热点或焦点也不失为一种学术回应。该书内容之丰富、见解之深刻、体系之严谨给人以深刻印象。通览全书有如下特点:

第一,以宏观视野,科学地把握了20世纪中国民族问题的演变脉络。作者将民族问题置于中国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中进行考察,将20世纪中国的民族问题分为国家民族(中华民族)和中国各民族两个层次,全书的内容和结构都围绕这两个层次的民族问题展开研究。作者认为,中国百年民族问题大致可划分为两段:20世纪上半叶为前半段,国外列强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是这个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由此决定这时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与中国的民主革命相关联;20世纪下半叶为后半段,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同理,这个时期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主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联。

第二,除了以时间为顺序,总结20世纪中国的各种政治力量如何处理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外,还对有重大影响的民族问题进行专题性研究。例如,研究指出,辛亥革命前后边疆危机导致的民族问题,不仅影响到整个20世纪中国国家统一问题,而且遗留到21世纪;解读中国的民族主义时,始终将其与近现代中国民主革命时期的政治局势和国家存亡密切联系。这种专题性研究不仅让读者可以全面了解20世纪中国的蒙古、、新疆、台湾错综复杂的民族问题是怎样形成的,而且也能看清民族问题对后世的深远影响,包括对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性。

该书运用大量史料,提出重要观点。例如,在论述国内民族关系时,作者认为辛亥革命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得中华民族朝着民族解放和振兴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这一革命是在虽经“清扫”但仍然十分浓郁的“民族复仇”氛围中发生的,“虽然了旧世界,却也为新世界的建立留下了难以修复的民族裂痕”,而且这种裂痕波及到20世纪的蒙汉、藏汉关系。又如,起自晚清,延续至民国时期的边疆“新政”及作为“新政”基本内容的“移民实边”,是“中国民族分布杂居化、散居化结构形成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是对历史上清朝实行民族隔离政策的革命”等。这些观点见微知著,在相关问题的研究上做出了突破和推进。

第三,围绕20世纪的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这一宏大议题,提出了许多富有洞见的观点。例如,作者指出,20世纪的中华民族着重解决的是两大基本问题:一是摆脱民族压迫,实现民族解放和平等;二是摆脱贫穷,实现民族振兴和繁荣。前一个问题自鸦片战争开始,经一百年的浴血奋斗,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便告基本解决;后一个问题自20世纪中期开始,至今仍在努力解决之中。事实证明,民族发展是一个较之民族解放更为艰巨、漫长的过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发展差距问题不但成为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而且成为我国民族问题中的主要矛盾,对其他民族问题具有主导和制约作用。再如,对于民族关系的论述,作者认为,“20世纪中国各民族的关系总的趋势是相互接近、相互认同,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日益巩固。然而,20世纪也是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现象依然存在的时期,是各民族自我认同和权益意识得到空前强化的时期。这一状况决定了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和冲突成为中国民族关系的另一面而长期存在”。作者对于20世纪中国各种政治力量的民族政策及治理体制给予了实事求是的评价,认为它们都是十分珍贵的历史遗产,值得认真总结、批判、继承和发展。关于民族凝聚力问题,作者认为中华民族自古有着很强的凝聚力,但这种凝聚力的传统凝聚因素在100年的历史发展中实现了更新和重构。这一更新和重构是成功的,在民族国家建设史上堪具典范意义。然而,中国民族凝聚力至今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缺失,值得人们有一个深刻的反思和清醒的认识。这些论点,不但揭示了不同时期民族问题的主要矛盾和实质,而且高度概括了中国百年来诸民族问题的总体状况。

第四,全书始终注意将历史上的民族问题研究与对现实民族问题的认识紧密结合,除了在相关章节对20世纪中国民族问题做了动态性的分析外,还对民族问题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做出深刻的评论。作者指出,在迈进新世纪后的今天,20世纪的中国民族问题不但大部分在延续,而且很多还在“升级”,认识这些问题,要以社会历史大背景、民族过程规律、“民族牌”的功利性运用等视点来考察;以此便可看出,当前中国的民族问题是中国社会发展和民族过程规律性的表现,是民族问题固有特性在新时期的必然反映,在未来的相当一段时期内,中国的民族问题仍将持续,同时也将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和民族过程不断得到化解。这些论点既揭示了当今中国民族问题凸显的内在机理,也为我们正确认识当今中国的民族问题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视角。

民族问题研究篇3

[关键词]原住民;民族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4-0290-01

台湾的“原住民”属于南岛语族。直到1994年宪法的修订,才正式将其统称为“原住民”,后又改为“原住民族”。 台湾“原住民”和少数民族有着不同之处,根据联合国的说法,原住民主要是指在外来殖民者到来之前就已经住在该地,而成员身份均取决于该族群自己。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和发展,台湾“原住民”已经逐渐向主流社会回归。尽管如此,台湾的民族问题依然是台湾的“原住民”中的主要问题,它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种是国家的认同,另一种是中华民族的认同。因此,文中探讨台湾的“原住民”及民族问题更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一、 台湾“原住民”的发展历程

根据资料显示,台湾“原住民”发展至今已有6000多年的历史了,台湾原住民的祖先

在分批由东亚大陆或南洋群岛陆续泛舟迁台后,便因海洋阻隔,很少与外界接触,一直过着封闭的原始部落的生活。在清代,台湾少数民族并非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直到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宝岛台湾之后,实行“藩政”,而台湾少数民族也被称为“藩族”,后因日本昭和天皇抵台巡视,“藩族”便又被改为“高砂族”。由于日本的典型的民族压迫性政策,使得台湾少数民族一直处于被压迫的状态。从而民族称谓来看,日本学者将其划分为“高砂族”和“平埔族”两类。同时以生活习俗和婚姻等相关情况将“高砂族”划分为泰雅、布农等不同8-10族,而“平埔族”则分为西拉雅、巴布拉、道卡斯等不同的10族,这也为台湾少数民族的称谓奠定了基础。自1945年,接管台湾后,台湾少数民族又被称为“高山族”,后又称为“山胞”,从此,台湾少数民族摆脱了日本帝国主义的压迫。直到20世纪80年代,台湾“高山族”逐渐被称为“原住民”或者“原住民族”。到后期,我国宝岛台湾政局形式出现了重要变化,之外的势力要求结束独裁统治,实行民主政治的要求。而此时,台湾“原住民”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掀起台湾“原住民”民族运动以维护自身民族的权益。

台湾“原住民”相对于我国传统所说的“土著”而言,从现实意义上来说具有一定的政治含义,因此,台湾“原住民”经历了相当漫长的发展历程。尤其在西方列强的进入之后,对社会组织和人口等都受到严重损害,出现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尽管在现代社会中,他们能够保留着传统的文化和生活方式,但依然处于社会发展的边缘地带。而土著人口大约有3亿,分布在世界各地。1984年,由台湾少数民族人士组成的原权会,掀起了正名运动,而这次的正名运动和土著人运动密切相关的,直至台湾少数民族以“原住民”作为统称,以此来体现他们是台湾宝岛的初始居民。因此,在台湾,“原住民”和“土著”有着共同的名字,其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同时也是企图立足于世界地位的政治称谓。

二、未来台湾原住民的人口的发展趋势

当前的台湾“原住民”人口分布不均,且人均变化比较大。从台湾人口统计的数量来看,2003年,台湾“原住民”总人口数约43.4万人,大都分布在台湾省的十八个县、乡、镇中,还有一部分居住在台北、台中、新竹等地,而早在1996年人口仅达到369251人,由此可见,台湾“原住民”居住人规模呈现发展之势。由于人口的发展和婚姻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台湾原住民婚姻方式来说,台湾原住民在恋爱和婚姻生活中和大陆少数民族也有很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台湾阿美族和大陆云南的摩梭人都保留着母系制,婚姻由女性做主,家务由女性掌管,婚姻真正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不受财产和权势的影响,因此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在恋爱和婚姻方面,既没有民事纠纷,也没有刑事犯罪。所以,这种和南方少数民族之间有着共同的风俗,且这种风俗一直延续至今,比如,在男女谈情说爱的时候,常常男用口琴,女用鼻箫来表达自己的心声,这是经历几千年而不变的风俗。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行,台湾“原住民”婚姻、年龄阶层或是出生等方面禁忌或者是风俗都得到了自由发展,比如,台湾“原住民”和汉族的广泛通婚,使得原住民彻底被汉化。与此同时,这种文化变迁的方式也影响着汉民族和台湾“原住民”,最终形成了混合文化。但随着台湾政策不断革新,人们的生活条件和卫生条件的逐渐提升,在逐渐恢复台湾“原住民”身份的同时,未来台湾“原住民”人口将会出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三、 现代台湾社会文明的进步对“原住民”造成的影响

随着我国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台湾“原住民”的文化生活也逐渐变得丰富多彩起来。早在清代,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的同化政策,使得台湾“原住民”的文化遭到极大流失,尤其在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其传统文化流失更为严重。台湾“原住民”语言的消失就是其中最显著的标志。而今,随着多元文化理念的大力倡导,使得人们对于教育文化更加重视,力图恢复母语教育。尤其在1998年《原住民教育法》的公布,更是推动了原住民教育的提升和发展。而今,台湾“原住民”的文化生活已经得到了巨大提升,尤其在科技和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原住民”的文化已经逐渐满足现代台湾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需要。另外,在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方面,台湾“原住民”已逐步进入城市化生活的进程中,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都有了巨大的改变,尤其是精神文明的提升,更是具有社会的普遍性。

四、台湾“原住民”民族的发扬广大和与时俱进

台湾“原住民”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程,在新世纪的到来时,台湾“原住民”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为台湾“原住民”民族的发扬广大和与时俱进迎来了新的契机。首先,台湾“原住民”的社会政策由原来的救急式和临时性的福利逐渐向制度化和保障性的社会服务模式转变,足以体现政府对台湾“原住民”民族发展的重视度。其次,台湾“原住民”被动式的福利逐渐向积极性的福利转变,尤其是台湾“原住民”的社会政策,为其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机会。最后是多元化思维的转变。在台湾“原住民”发展的进程中,医疗卫生和住宅等方面的均得到倾斜性关照,同时针对儿童、老人也出现相应的保障政策,为改变台湾“原住民”边缘性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台湾“原住民”将会得到进一步完善,时刻紧跟时展的脚步,促使台湾“原住民”的文化水平和生活水平等得到全面发展,从而满足“原住民”的实际发展需求,同时也将自身优势得到传承和发扬,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五、 结语

综上所述,台湾“原住民”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程,不仅经历了民族压迫和殖民的奴役,同时还经历了社会的歧视和民族的不平等地位。由此可见,当时台湾“原住民”生存的艰难。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现代台湾社会文明的进步,更使人们意识到台湾“原住民”民族的重要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政策,从而保障了台湾“原住民”的权益,缩小了台湾“原住民”边缘性地位。相信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台湾“原住民”的文化和生活水平等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参考文献

[1] 陈立周.从同化到多元化――台湾原住民社会运动对其社会政策发展的影响[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1,(2):85-90.

民族问题研究篇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二、三十年,对少数民族人口问题的研究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以后才开始起步,由于基础资料奇缺、已往研究成果贫乏及研究力量薄弱等原因,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起步十分艰难。

一、民族人口研究的进展取决于人口基本数据的提供状况

1953年和1964年的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仅有各民族人口数量和地区分布资料,而1982年的全国和民族自治地主的100%机器汇总资料和1%抽样资料(仅限于100万人口以上可用)则提供了各民族人口数量、分布、婚姻、家庭、生育、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职业等重要基础数据,对民族人口的分析研究开始提供了空前的有利条件,从而第一次基本上弄清了民族人口的种种特点和存在的诸多问题。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机器汇总的民族人口资料,除了1982年的内容外,还具有更有价值的重要特点:第一,增加了民族人口迁移、死亡等项目;第二,按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对婚姻、生育、死亡、文化程度(分在校、毕业、肄业等)、文盲、职业、行业、年龄、性别等进行设计和交叉汇总,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唯一的,为分析各民族人口状况、特点和问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对推进中国民族人口学科发展起了空前的关键性作用。因此,有位美国人口学家反映,东南亚有的国家也准备效仿。在多种抽样调查中的民族人口资料相当丰富,如1987年和1995年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88年全国2‰生育节育抽样调查资料、8个少数民族妇女婚育情况抽样调查数汇总等,对分析研究各民族人口、婚姻、生育等的现状和历史变迁,提供了可信依据。典型调查和社区调查资料,从另一个侧面丰富了民族人口研究内容,《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2)反映了20多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人口、社会、经济、自然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涵盖了对9个民族(或地区)的人口调查资料分析研究外,还对全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和对策研究并提出了今后的任务。

二、国内、外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民族人口研究的展开

在奠基性和开拓性的研究过程中,受到了国家教委、国家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政部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联合国人口基金的积极扶持,除了资助民族人口专著出版外,还分别设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在“七五”期间,国家教委和国家社科基金分别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等课题,国家计生委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家庭、婚姻、生育、节育情况系列调查研究”课题;在“八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中国各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和“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策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教委的P04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统计局的P33项目“中国1990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计生委的P07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研究”课题,国家民委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等。这些调查研究和分析研究的开展与完成,不仅扭转了少数民族人口资料缺乏的局面,而且可以说是世界各国中仅有的少数民族人口资料最丰富的国家,更可喜的是有的人口研究机构正在建立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库。

中国人口学会成立以来对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也给予了很大的关注,早在80年代初期就在兰州、贵阳和昆明召开了三次“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90年代人口学会又设立了“中国民族人口专业委员会”,以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工作。

近20年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研讨会就召开了10多次大中型会议,还于1992年和1994年在新疆乌鲁木齐和云南昆明分别召开了两次国际会议,即“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学术研讨会”与“1990年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讨会”。1987年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筹划会”是第一次召开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和实际部门的联合调查尝试,与会人员来自15个省、市、自治区,以协调和组织该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确定了承担民族社区的调查单位和专家、学者,要求按照统一设计(经过试点调查修改)的调查问卷、说明书与汇总表进行调查,调查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和咨询报告。为了互通信息和交流情况,由综合研究协调办公室及时寄发简报。

1989年夏天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社区人口调查与研究成果评审会,在1993年出版了由张天路主编、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该书汇集了藏、彝、回、布依、朝鲜、满、瑶、京、黎、佤、拉祜、纳西(摩棱人)、基诺、畲、水、东乡、裕固、柯尔克孜、土、撒拉、锡伯21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调查报告。

1993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民族人口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计生委、统计局、高校、统战、民委、政协等系统的近100名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彭佩云、蒋正华等多位领导出席指导。会议共提交论文55篇文,对1990年人口普查的民族人口资料进行深入开发的同时,还进行了适当的补充调查,为各民族人口死亡率与平均寿命、各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特别是对各民族人口指标直接进行横向比较,首次开发出了少数民族赶上和超过汉族的多项人口指标,树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新形象。会后出版了《中国民族人口演进》(张天路,1993)。

为了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的开展,经过张天路、马正亮的努力,在甘肃计生委提供出版经费的支持下,《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杂志(季刊)在1987年正式创刊,在马正亮副主编的主持下直到1999年已发行了48期。由于它是世界唯一的少数民族人口刊物,因此它的影响远远不仅限于国内。

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在80年代出版了10本专著,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10多份咨询报告。在专著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民族人口学》(张天路1989)。这标志着民族人口学科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中正式建立起来,填补了社会科学领域的空白。90年代出版了31本专著,发表了5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40多篇咨询和调查报告。

三、少数民族人口研究涉及的主要范围和主要问题

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范围之广、问题之多和难度之大,不亚于(或者可以说还稍多于)全国(或地区)的人口内容,涉及的主要范围包括:民族人口学科的建立与完善问题;基础理论建设与应用研究问题;方法论与研究方法问题;人口数量变动因素中的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指更改民族成份)、民族通婚家庭子女的民族属性等定量与构成问题;婚姻和家庭户中的构成、初婚年龄等问题以外的民族通婚的比例变化问题,以及婚姻形式(或婚姻制度)对民族人口再生产与其后代的素质问题;民族因素对婚姻、生产、死亡、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等的下面或副面影响问题;民族人口政策问题;民族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的相互关系问题;民族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问题;民族人口指标达到或超过汉族水平等。

民族人口研究的主要困难有:第一,只有每10年进行的人口普查才有可能提供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重要数据;第二,分民族人口研究面临着对56个民族人口资料的分别计算、列表、制图、分析等复杂和困难问题;第三,对民族人口进行抽样调查或社区调查的经费难以解决等。

在近20年中出版的民族人口专著多达40多本,如《民族人口学》(张天路1998)、《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与预测》(黄荣清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演进》(张天路1993)、《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中国穆斯林人口》(张天路等1991)、《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3)、《中国藏族人口》(孙兢新1994)、《中国蒙古族人口》(王镇等1997)、《贵州少数民族人口研究》(严天华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府研究》(邓宏碧1997),《PopulationDevelopmentinTibetandRelatedIssues(ZhangTianlu1997)》等。这些专著所论述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各个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历史变化、新中国时期的发展和未来50年的发展趋势;各个民族的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的变化与问题;各个民族的婚姻、生育、死亡、平均寿命和生活质量;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与效果;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内在联系和定量指标的设计以及发展模式的探索,人口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内容。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

民族人口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民族学与人口学的交叉学科或者边缘学科。直到1977年莫斯科出版社出版了《民族人口学》(B.U.科哥洛夫著),虽然缺乏定量数据,但主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方面阐述,原则性地提出了民族因素对民族人口过程的作用。由张天路编著的《民族人口学》于1989年出版第一版(约20万字)后,于1989年出版了经过修订的第二版(32.3万字),该书指出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为:应该把民族人口作为根本的立足点,既包括世界各国的各个民族,也包括中国的各个少数民族和汉族,它主要研究人口的民族构成、各民族的人口构成、人口再生产特点、人口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和民族演变所引起的人口过程,以及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相互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并分析各种社会、自然因素尤其是民族因素(包括政治、社会、宗教等所形成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对各民族人口数量、素质、婚姻、生病、死亡等的正负方面的作用。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方法

坚持以人口学的研究方法为主,并融入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有关研究方法。除经常运用数学方法、比较法、分析与综合方法外,特别强调运用人口学的问卷调查与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民族学叫实地调查)相互结合的新型调查法,它既可以得到“是什么?”,也可以寻找到“为什么?”,从而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怎么办?”

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

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路线和民族政策的指引下,从各个时期的民族人口状况、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人士的意愿等实际情况出发,新中国的民族人口政策经历了人口兴旺(50~70年代初)、酝酿和准备计划生育阶段(1971~1981年)。但是,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经过相当时期的高速增长,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等的矛盾和压力愈来愈大,有的地区相当严重,少数民族群众耳闻目染汉族家庭因开展计划生育而出现的生活条件、健康素质和文化素质都有所提高之后,便追求计划生育,甚至自发地行动起来,特别是1981年5月乌兰夫同志指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还是要搞,问题是如何搞法,……”。在以上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下,为了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的更快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赶上和达到汉族水平,便于1982年12月,经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六五》计划明确提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并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自然条件和人口状况,制定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1984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中说:“对于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可以考虑,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民族,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二胎,个别的可以生育三胎,不准生四胎,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有关的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政策,往往都是经过试行之后,逐步地予以完善。而其效果还是很不平衡,以致于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人口现代型行列,人口工作的重点已由控制人口数量型转为提高人口素质型;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则还处于高出生、高增长阶段,还面临着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等严峻问题、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还处于由传统再生产类型向现代类型转变阶段。

少数民族人口总增长率超常规的因素分析

1953~1964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由3532.0万人增长到39998.4万人,平均每年递增1.11%;1982年增长到6723.9万人,1964~1982年平均每年递增2.94%;到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达到9132.4人,1982~1990年平均每年递增3.51%;据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少数民族人口为11123.8万人。根据黄荣清教授计算,近来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变动,除了自然变动、国际迁移变动因素外,还有更为重要的社会变动(包括更改民族成份和民族通婚子女选报为少数民族成份者)因素,必须加以量化,这是国内有关部门和国外人口专家所关心的问题。据计算,1982~1990年在少数民族新增人口数量中的社会变动占了56.64%,而自然增长部分仅为43.36%,汉族则因此减少了14.15%的人口。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构成

从少数民族的婚姻特点出发,除了分析研究婚姻构成、平均初婚年龄等内容外,还要分析研究婚姻形式、民族通婚等对少数民族人口的作用。

1.各民族妇女婚姻构成的变化。1982~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婚姻构成,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而且到1990年各民族间的高低也比较悬殊。1982~1990年未婚比率上升的有维吾尔、苗、布依、侗、瑶、白、土家等族,其中维吾尔族由13.4%上升为16.3%和苗族由21.0%上升为24.0%;其他民族都有所下降,其中以朝鲜族由25.6%下降为18.5%、蒙古族由30.9%降为27.1%、回族由25.5%降为21.4%较为突出。到1990年未婚比率相对较低的为维吾尔族(16.3)、哈尼族(18.1%)和朝鲜族(18.5%),而相对较高的则为哈萨克族(34.7%)、藏族(28.1%)和蒙古族(27.1%)。1982~1990年离婚比率升高的有回、朝鲜、满、侗等,以中以朝鲜族由0.6%上升为1.0%的升幅较大;而降幅最大的为哈尼族由2.3%降为0.7%。到1990年离婚比率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5.2%)、藏族(3.2%)和傣族(1.4%)。

2.各民族妇女平均初年龄。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相对较高的有藏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分别为23.8岁、23.6岁和22.7岁,为什么前两个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如此之高?我们至今还不甚明白。相对较低者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傣族和彝族,分别为19.4岁、20.0岁、20.9岁和20.9岁。

3.各民族妇女的早婚问题。在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中,有13岁或15岁的男女青年便举行成人仪式为“戴天头”、“穿裙子”、建“察房”、盖“公房”等,从此算作成人,可以正式参加恋爱或婚姻社交活动,《古兰经》规定:女子9岁、男子12岁为“出幼”(即离开了幼年,进成年期,即可以结婚。)据1985年调查资料反映,新疆墨玉县维吾尔族已婚妇女中在10~14岁和15~19岁年龄组的已婚比率分别为24.67%和77.18%;云南傣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0.98%和15.88%;云南布朗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2.23%和17.56%;云南佤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的已婚比例分别为0.92%和23.29%。1982~1990年,除个别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有所上升外,大多数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都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有瑶族、苗族和回族,分别下降了8.3、4.5和4.3个百分点,维吾尔族下降了6.9个百分点。直到1990年早婚比率相比较高的为维吾尔、哈尼族、傣族、彝族和藏族,而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哈萨克族妇女的早婚比率只有2.6%。

4.民族通婚。根据1990年中国各民族的民族通婚状况,民族复合家庭户和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户比例最高的都为满族、蒙古族和土家族,相对较低的都为维吾尔族、藏族和哈萨克族。民族通婚的积极作用占据着主流地位,有利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和人口健康素质的提高。

少数民族妇女生育率的变化

少数民族正式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比汉族晚了10多年,即于1982年才正式展开,而且一对夫妻比汉族可以多生1~2个孩子。

1.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总和生育率在不断地下降,1989年经1981年下降了31.08%。当然,各个少数民族下降幅度很不平衡。80年代朝鲜族妇女总和生育率,不仅一直比汉族为低,而且一直在生育更替水平以下轨道运行,这与全民族的高文化素质、现代生育观念的树立有着直接的关系。80年代的满族实行一对夫妇生育2孩的政策,但由于文化素质较高和生育观念的积极转变,总和生育率也降到了生育更替水平线以下。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虽然1988年才正式开展计划生育,但总和生育率超前开展下降,到1989年已接近生育更替水平,与文化素质的提高,生育观念的先期转变有关。回族妇女总和生育率,是信仰伊斯兰民族中最低者。1981~1989总和生育率下降幅度相对最大的民族有黎族、侗族和壮族,分别下降了53.86%、35.79%和34.89%。1989年的总和生育率相对最高的为哈萨克族(5.07)和维吾尔族(5.45),其次为藏族(3.97)和布依族(3.79)。在百万人口以下民族中还有柯尔克族(6.14)、塔吉克族(6.13)、德昂族(5.03)、景颇族(4.23)、怒族(4.22)和撒拉族(4.15)等。总之,除个别民族外,进一步降低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的任务还相当艰巨。2.早育问题。各民族15~19岁妇女生育率高低相当悬殊,相当高的有拉祜族(103.1‰)、哈尼族(77.8‰)、维吾尔族(75.4‰)傣族(74.9‰)和柯尔克孜族(69.4‰),这与早婚比率较高有直接的联系,有的民族又相当的低,如裕固族(5.8‰),俄罗斯族(6.77‰),锡伯族(7.7‰)和朝鲜族(8.3‰)。

3.孩生育问题。1989年除了几个民族妇女多孩生育构成较低以外,大多数民族都较高,甚至更高达40%以上者,3孩及以上构成在40%以上有柯尔克孜、塔吉克等11个民族。1989年百万人口以上民族15~19岁妇女的多孩生育也比较严重,即各民族普遍都生育3孩,当然占该年龄组生育孩次的比例高低不等,如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1.6%)、哈萨克族(1.6%)、傣族(3.4%)和藏族(1.0%)生育4孩的有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瑶、哈尼、哈萨克和黎10个民族;甚至还有生育5孩及以上者,有藏、维吾尔、彝和黎4个民族,可以想像这些妇女生育第1胎时很有可能还处在少年时期,这对产妇和婴儿的健康都很不利。如果不及时降低对这些民族妇女、婴幼儿健康的危害以及人口高速增长势头等,给社会、经济、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将是可以预料的。

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问题

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次提供了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数据,才有可能计算各民族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校正人口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有佤(14.45‰)、鄂伦春(17.96‰)、珞巴(14.80‰)、拉祜(12.78‰)、门巴(13.43‰、珞巴(13.19‰)、德昂(13.16‰)、鄂伦春(13.24‰)、景颇(11.94‰)、傈僳(11.27‰)、哈尼(11.24‰)、独龙(11.31‰)、怒(11.50‰)、达斡尔(11.31‰)、布朗(12.91‰)和土(10.62‰)15个民族;人口死亡率相对很低的有京(5.01‰)、仫佬(5.15‰)、乌孜别克(5.74‰、锡伯(5.36‰)和满5.79‰)5个民族。

婴儿死亡率在50‰以上的有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侗、傣、黎、傈僳、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撒拉、仫佬、阿昌、普来、怒、保东、京、独龙、门巴、基诺等30个民族,其中在100‰以上的还有哈尼、布朗、塔吉克、德昂和珞巴等族。当然也有低于20‰以下的,如满、达斡尔、锡伯、裕固等族。

平均寿命在70岁以上的有回、满、畲、高山、仫佬、锡伯、乌孜别克和京8个民族,而不足60岁的还有傈僳、佤、拉祜、景颇、布朗、怒、鄂伦春、德昂、独龙、门巴、珞巴和哈尼12个民族。

人口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高低以及平均寿命的长短,除了社会、经济、文化素质、医疗卫生等原因以外,还有消极生活方式的转变程序不同等因素在起作用。

人口文化素质现状和问题

由于现代教育是提高各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转变消极传统观念、降低生育率、提高生产部门和管理行为的科学、技术水平等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民族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繁荣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1.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状况。1982~1990年,除门巴族外(原因待查),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都有所提高,但到1990年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相当悬殊。如果说综合均值5为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话,那么已有蒙古、朝鲜、满、哈萨克、高山、纳西、达斡尔、毛南、锡伯、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京、鄂伦春和赫哲15个少数民族,其中综合均值相对最高的为朝鲜族(8.54)、俄罗斯(8.12)、高山(7.99)、塔塔尔(7.60)、锡伯(7.15)和赫哲(7.11)6个民族;相对最低(≤2.0)的还有藏、拉祜、东乡、门巴和珞巴5个民族,约相当于小学二、三年级程度。

2.民族人口文盲比率下降与文盲人数增加问题。1949年以前除个别少数民族外,许多民族的人口文盲比率都在95%以上。1982~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合计)成人(15岁及以上)文盲比率由44.5%降为30.8%,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2.06%;土家族的文盲比率由36.1%降为25.2%,但文盲人数增加了65.23%;苗族文盲比率由60.2%降为41.9%,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16.7%;回族文盲比率由42.10%降为33.1%,文盲人数增加了0.9%;彝族文盲比率由63.8%降为49.7%,文盲人数增加了6.4%;侗族文盲比率由47.2%降为28.5%,文盲人数增加了17.3%;白族文盲比率由42.65降为30.2%,文盲人数增加了6.4%;哈尼族文盲比率由66.1%降为60.4%,文盲人也增加了8.5%(张天路1998)等。这不仅表明这些民族小学义务教育和新生文盲形势严峻,也反映了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超越小学教育的承受能力,即影响了人口文化素质的更快提高。民族人口生活质量问题研究

这是对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的首次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指标设计和两种不同的结果。其一,是依据美国海外开发委员会主席詹姆斯.格蒙特和客座研究贾大卫.莫里斯于1997年提出的衡量穷国贫困居民生活质量的测量方法。PQLI由婴儿死亡率、1多平均寿命和识字率3个指标组成,并经过换算成指数后之后的平均值,其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指数+1岁平均寿命指数+成人识字率/3

另一位作者则认为上述三指标中的成人识字率应以文化程度综合均值代替,其计算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1岁平均寿命+文化程度综合值数/3

用第二个方法计算出来的PQLI,普遍的比第一个方法的数值要低20多。究竟用哪种方法或者第三种方法更为科学、更有应用价值?不过国际上通用的是第一种方法,所得出的数值可以与世界各国直接进行比较。

国际上通常把PQLI值为65,又把PQLI值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80以上为高生活质量,发达国家的指数平均为92,其中西欧、北美接近95;60以下为低生活质量,最低的为非洲,平均仅为33,亚洲的平均值为58。

1990年中国百万人口以上民族,达到高生活质量的依次为满、朝鲜、汉、蒙古、壮和回6个民族;暂时还属于低生活质量的只有哈尼和藏两个民族。相对最低的哈尼族与相对最高的满族相比,相差达37个数值。

少数民族人口指标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问题的研究

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在社会、经济等方面都滞后或者大大滞后于汉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分关心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并提出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的战略任务。由于人口指标是社会、经济等的综合反映指标,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一般要晚于汉族10多年,而且实行的又是适当放宽的生育政策。能不能赶上汉族?何时才能赶上汉族?有哪些民族在哪些方面先期赶上汉族?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都是国家、民族人士、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应该关心和研究的问题。

在开发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进行研究后发现,已有26个民族在人口自然增长比例、标准化出生率、4孩及以上孩次构成、15~19岁妇女早育率、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妇女平均初婚年龄、15~19岁组妇女早婚比率、标准化死亡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预期寿命、盲比率、15~19岁年龄组、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大专以上程度人数、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小学以上有文化人数、文化教育水平综合均值、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位数、少年儿童负担比、城镇化水平、第一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人口生活质量指数22项人口指标中不同程度地赶上汉族水平(张天路1998)。

在26个少数民族中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得项多少依次为:朝鲜族和满族各18项,锡伯族和俄罗斯族分别为14项和11项,达斡尔族和乌孜别克族各9项,蒙古族、高山族和鄂温克族各占8项,京族、回族、塔塔尔族和裕固族各为7项,赫哲族和裕固族各为6项,哈萨克族5项,土家族和仫佬族各4项,毛南族3项,哈尼、纳西、仫佬、藏和布依4个民族各得1项。但问题是:超过汉族指数的民族已占55个少数民族的47.27%,,其中超过汉族指标的10多个民族的得项还不多。

(十一)人口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和量化指标问题的探索

由于国家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如何科学理解民族繁荣以及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从学术、实践等方面给民族人口学提出了新的课题,因为不仅在50~60年代甚至在90年代,社会上和某些专家、学者认为:“民族繁荣的基础和前提是人口增长快,人口规模大”等,国内某些国家领导人很希望能从学术上、理论上进行研究,以使在民族人口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中有一个比较科学的统一认识。为此,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1.关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人类历史上的民族繁荣不仅有其针对性和往往被后起之秀所取代,而且还大致存在着传统型和现代型两种类型。传统型民族繁荣存在于传统经济、传统人口再生产时代,人多力量大是其主要表现形式;现代型民族繁荣则存在于现代经济时代,要求人口增长慢、人口文化科学素质高,特别是进入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人口文化科学素质的高低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否立身于世界之林的基础和前提。

中国所追求的确良民族繁荣,无疑是现代型民族繁荣。经过反复探索,设计了现代型民族繁荣(初级阶段)的15项参考性定量指标(张天路1998),用以检验其发展进程。这些参考性定量指标分别是:(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500美元以上(根据1990、1991年世界人口数据表中的平均数设计);(2)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15%;(3)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45%以上;(4)农业劳动力在产业部门中占30%以下;(5)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50%以上;(6)成人识字率占同龄人口的95%以上;(7)中学入学率占同龄人口的80%以上;(8)高等教育入学学生占同龄人口的10%~15%(7、8项根据1988年、1989年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数据设计);(9)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数在1000人以下,医生密度能使患者在3小时内就医;(10)婴儿死亡率达到20‰左右;(11)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0岁;(12)实现了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以下,人口倍增时间延长到70年以上;(13)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达2.0左右;(14)实现了成年型人口,使少年儿童系数达到25%以下,年龄中位数接近30岁;(15)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达到80以上。

实际上,这些指标一般地都高于当前发展中国家水平,都又低于或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因此,即使某个国家或民族全面实现了这些指标,但还需要更上一层楼。在1990年的中国56个民族中,达到或超过指标项目的为朝鲜族最高,有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倍增长年限、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城镇人口比例、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倍数和生活质量10项;其次为锡伯族,有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成人识字率、年龄中位数和生活质量6项。蒙古、回、满、壮、俄罗斯、高山、裕回、畲、达斡尔、仫佬、毛南、塔塔尔、乌孜别克等族,在1项或几项达到了繁荣指标要求。存在的问题是:第一,达到繁荣指标的民族还不多,而且即使达到了繁荣指标的民族得项也还不高;第二,西部地区的众多民族特别是西南地区的民族,在达标方面还处于待起步状态。2.“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这是日本和中国的朝鲜族在实施现代型民族繁荣过程中的重要经验和创新:第一,要实行计划生育,减慢人口增长速度,为普及小学、中学教育和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均经济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第二,把全民教育置于优先发展地位,由于人口文化素质的极大提高,为控制人口数量,降低人口死亡率、延长平均寿命和提供高素质劳动人力、提高产业部门的科技含量与经济效益等起了积极作用;第三,全力发展民族经济,深化市场经济实行开放政策,提高人均经济水平,为发展教育、控制人口工作和社会养老等事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总之,“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必然导致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振兴民族经济的协调与良性循环,可以说是实现现代型民族繁荣的有效途径。

(十二)人口研究的成效显著

由于位于世界最大、最高的高原腹地秘形成独特自然环境,且长期封闭;封建农奴制度延续了八、九个世纪,且社会经济远远滞后于内地;独有的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广泛流行;特殊的婚俗、生活方式和传统文化;达赖集团和国外一些人歪曲人口事实,不断编造人口谎言。因此,人口问题便具有独特性、神秘性和敏感性,自然受到了国内外某些部门和学者的关注与重视,80年代以来成为研究的热点,其研究成果之多、分析研究的之深、社会经济效益之突出、对人口学科的贡献性等,在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据不完全统计,仅专著已有10本:《中国人口.分册》(刘瑞1989)、《人口的变迁》(张天路1989)、《当代中国人口》(孙兢新1992)、《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资料调查报告集.卷》(常崇煊1989)、《边区开发论著.居民收入、消费中的城乡差异》(马戎等1993);《中国简况.人口的过去、现状与未来趋势》(中文和多种外文本)(张天路1994);《跨世纪的中国人口.卷》(晋美多吉等1994)年、《中国藏族人口研究系列.藏族人口》(李永胜等1997)、《PopulationDevelopmentinTibetandRelatedIssues》(张天路1997年)等。此外,还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和调查报告。这些专著和论文,对人口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特点、问题与对策等进行了定性、定量的研究。1.历史人口问题的严峻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口数量问题。在这块1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历史上最多有过多少人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曾有94.5万人、600万人,也有人说曾经达到1000万人甚至更有3300万人之说。各家之说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旧既没有户籍制度,又没有进行过人口普查,应该说都是一些估计数或者推算数。如果估计或推算一个地区人数都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发育程度或者它具有养活多少人口的生产水平和经济实力作为依据,彼此的差距不至于大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总之,这个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二是婚姻、生育、死亡等问题十分严重。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的高年龄组人口的有关资料(因为他们都是出生在30年代以前,可以代表旧水平):65~69岁妇女的不婚比率达10.8%,分别比全国藏族(9.2%)维吾尔(0.2%)高1.6个和10.2个百分点;60~64岁妇女终身不育高达17.7%,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4%高16.3个百分点;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在3.01~3.85之间徘徊,这与国内外的自发性生育在5.0以上的水差甚大;和平解放前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30‰,平均寿命只有35岁(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和计划生育办公室1995)。三是现代文化教育的空白。和平解放前的还处于以宗教寺院教育为主阶段,没有一所现代学校。因此,盲率高达90.6%,其中男性为80.0%,女性为97.6%;乡村盲率高达91.4%,其中男性为81.6%,女性为98.1%。

2.人口的增长与民族构成的变化。1951年和平解放以后特别是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人口增长幅度明显加快。1951~1959年从和平解放至民主改革期间的平均每年增长率较低(0.92%);1959~1965年平均每年增长率最高(3.10%);1965~1985年从自治区成立至城镇少数民族开始计划生育期间,平均每年增长率较高(1.95%)。与此同时,人口的民族构成一直是以藏族人口占绝对优势,并在不断升高,如1982年藏族占全区人口的94.4%,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4.85%和0.75%;1990年则藏族上升为95.5%,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3.68%和0.82%;到1996年藏族、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全区人口的比例分别为96.3%、2.9%和0.8%。

3.人口预测。以1990年为221.78万人为基数进行预测,三个方案到2000年分别为263.75万人、266.51万人和209.63万人,2050年分别为401.00万人、443.10万人。以第二方案为例,除少儿比例不断下降外(由1990年上午35.5%下降到2050年的29.7%),其他各项数值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这对的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的压力很大(孙兢新1992)。

4.生育率、死亡率水平的变化。首先是妇女未婚比率的下降。1990年时40~49岁的高育龄妇女的未婚比率虽然还高达7.43%(次仁多吉1995)(比全国各民族都高),但比65~69岁终身不婚妇女的10.83%下降了3.4个百分点,这使更多妇女有了健全的家庭和生育的机会,但1995年又反弹为8.26%。其次是降低妇女不育率比例,1990年40~44岁妇女未(或者不)育率为9.4%,虽然比全国的1.1%还高8.3个百分点,但比60~64岁妇女不育率的17.7%降低了将近一半,不过1995年又反弹9.9%。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民主改革前的中等生育水平,提高到1959~1989年的4.13~5.76的高水平(其中1961年为3.89)。

降低人口死亡率,特别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的任务更为艰巨。为此,积极采取了综合性措施,如提高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水平,转变某些不利于人口存活的传统习俗,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包括西医、藏医等),实行全民公费医疗(这是中国大陆唯一享受此待遇的地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等。经过努力实施之后,的人口死亡率由1951年的28‰降为1967年的11.6‰,再降为1981年的9.72‰和1990年的7.4‰,1997年为7.9‰;婴儿死亡率则由1951年的430‰,降为1981年的155.2‰和1987年的136.0‰,1990年已降至97.4‰,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332.9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之大实为人类史上的罕见奇迹;孕产妇死亡率由1951年的500/万下降为1985年的143/万,再降为1989年和1994年的71/万和57/万,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443个百分点,又是一个大幅度下降的奇迹。人口平均寿命,由和平解放前的35岁,延长到1987年的56.95岁和1990年的59.61岁(常崇煊1993)。5.人口文化素质的变化。随着现代教育事业发展,人口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1982~1995年间的大学程度人口虽然已由0.42%提高到0.78%,但与全国平均水平(2.03%)相比相差甚远;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比率降为61.50%,但与全国的16.48%相比,还高45个百分点;文化教育程度综合均值已提高到2.19,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6.30)的34.76。因此,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及科技兴藏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四、21世纪的民族人口研究任务

经过本世纪近20年的研究,对中国各民族人口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因此,发现了各民族的人口特点、问题及其与民族因素间的联系和作用。

虽然有的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现代型行列或者正在向此类型靠近,但有更多的民族人口问题还相当严重或十分严重:人口数量增长过快和人口峰值还未显现;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还较低或者相当的低;人口构成大多数还停留在传统类型;贫困人口比例还相当高;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缓解的迹象,而且显现的和潜在的问题正在逐渐地深化和蔓延等。为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21世纪民族人口研究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1.稳定和完善民族人口政策的研究。这包括生育政策、医疗卫生政策、教育政策、扶贫到岗政策等的调查研究,为控制民族人口过快增长势头、提高民族人口素质及改善民族人口结构等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2.坚持和完善民族人口统计工作。在坚持1990年人口普查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登记和汇总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登记的分民族人口项目。3.进一步重视培养和扩大民族人口科研队伍。本来就十分薄弱的民族人口科研力量,随着年龄老化,进入21世纪的断层问题和持续发展问题更加严峻和更加突出,抓紧培养民族人口科研人才问题时不可待。

4.进一步加强民族人口科研工作。当前已出现民族人口科研课题小、经费少的严重局面,如果有关部门不予以解决,不能不影响到民族人口调查和分析的深入与质量,特别是危机到民族人口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持续发展问题。

民族问题研究篇5

[关键词]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城市化;问题;对策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少数民族人口大多居住于边疆、高原、山地、草原与森林地带,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许多民族尚处于农业或前农业经济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中出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告别传统的经济文化类型,而进入城镇发展。少数民族城市化成为民族发展中最具重要意义的事件,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鉴于少数民族在我国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性及其特殊性,少数民族城市化研究提上了日程。近年来许多民族研究者对此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入研究。

一、少数民族城市化研究的内容

(一)少数民族城市化的意义和战略途径研究

1.少数民族城市化的意义研究。学者们普遍认为,少数民族城市化对西部大开发、缩小东西差距、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推进西部地区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高永久指出,城市化是民族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民族区域经济发展稳定增长的前提,是民族地区城市空间扩散与集聚效应作用产生的保证。徐和平认为,加速城市化进程,能从外部导入新的要素,加速少数民族的社会变迁,推动其社会现代化进程,带动经济发展。袁仲由认为,实施城镇化战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集中体现,是推动城乡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蒋彬认为,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是西部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张鸿雁、陈俊峰认为,加快城市化既是缩小民族地区发展差距的主要途径,也是中国区域社会平衡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总体安全战略的重要选择。还有人认为,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城市文化多元化,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城市多元文化居民是城市建设的创造力。因此,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肯定了城市化对少数民族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2.少数民族城市化战略途径研究。对于少数民族,尤其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城市化战略途径的研究,一直是专家学者们研究的重点。

在研究方法上:研究者大多是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民族地区整体或某个具体区划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其城市化的特点,或指出城市化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最后指出战略途径或给出对策措施。例如刘晖通过对西北民族地区城市发展的进程、动力、现状、制约条件的全面分析,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重点”战略;邓正琦论述了渝东南民族地区城镇化所处的阶段,分析了该地区城镇化的特点及形成原因,探讨了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对策措施。

在战略途径上:通过认真深入的研究,学者们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西部少数民族城市化道路,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有的主张发展小城镇战略,比如张建英,他结合民族地区小城镇发展的实际,专文分析了在民族地区加强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他认为小城镇建设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其城市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快民族地区的小城镇建设:有的学者强调发展大城市,他们认为西部民族地区地域辽阔;小城镇的聚集和扩散能力极为有限,再加上西部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低;小城镇很难发挥扩大非农就业功能,只有发展大城市,建立大都市区、都市群和都市连绵区,才能发挥规模效益,扩大就业容量,减少对西部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与环境的和谐发展;还有人认为应该发展中等城市,因为发展中等城市既可以发挥一定的聚集效应,又可以避免发展小城镇的弊端。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三种论点之间并非绝对排斥关系,只是发展的重点、对象有所不同。还有的学者综合了上述观点,提出“城市体系发展论”,他们认为西部民族地区城市化应以大城市为依托,积极而有重点地发展中小城市,形成一个有机的城镇网络体系。还有人提出“非均衡型区域城镇结构体系战略”,他们认为,目前民族地区的城市化水平差异大。需要根据现实发展状况构建不同性质的城镇体系,比较发达地区可以建立高密集度、高聚集度和高度互动关系的城镇群,发展较快的城市则可以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还有人主张“市场主导型多元城镇化战略”,强调用市场化的方式,依靠各个城镇化主体的自主决策、创新和协调推进城镇化,主张城镇规模结构、空间布局、产业定位、近域扩张、人口聚集的多元化,该战略以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市场选择为核心。高永久则认为,民族地区城市化应实行“一中心两重点”的战略,即以中心城市的发展为中心,以旅游城镇和边贸口岸城镇的发展为重点,完善城市体系的等级规模,建立城乡经济社会的中介层次,调节城市的产业结构,以中心城市和特色城镇为龙头,带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腾飞。

(二)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研究

1.城市流动人口问题研究。这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少数民族城市流动人口的产生原因、特点、类型、影响、解决措施等内容。高永久教授对沈林、金春子、周竞红、胡令明、郑信哲等人在此方面的研究成果作了总结,可简单概括如下:流动人口产生的原因,一是城乡差别大;二是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流动人口的特点主要为绝对数不大,从业集中,文化素质低,居住大分散、小聚居,流动性大,流向城市形式多样化等;流动人口的类型主要有普通务工型、特色经营型、盲目流动型、迁徙城郊异地型等;流动人口的影响,既有促进文化交流,繁荣城市经济,方便市民生活等积极影响,也有增加城市管理难度、社会治安管理难度、民族关系协调工作难度等方面的负面影响。不少学者对流动人口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研究,杨健吾指出,要以“为本地少数民族服务、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为少数民族地区服务”为指导思想,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金春子认为,政府要重视流动人口工作,把其管理服务看成大事;华彦龙认为,统战部门也应有所作为。

2.对城市民族关系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随着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多民族化程度加深,城市民族关系发生了急剧变化,许多学者对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的特点、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在特点方面,学者们认为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有三个全新特点:民族间直接交往得到发展、民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民族文化交融加强;在影响因素方面,有人指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民族意识增强问题、落实民族政策问题”是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主要问题;也有人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宗教、国际因素等方面分析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主要因素;还有人以某具体城市为例,强调“单位制”对民族关系的决定性的影响,并提出

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外因说”。

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上,有人主张通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等措施,建立城市民族关系调整新机制;还有学者提出,要加强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关系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要将民族关系协调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密切关注少数民族人员流出地和流入地间的配合与协作,要坚持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还有学者从其它方面对民族关系进行研究。这些成果对城市化环境下我国民族关系新特点、新趋势作了归纳、概括,有助于把握民族关系中出现的新问题,同时对政府与司法部门协调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指导意义。

3.民族社区研究。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曾经形成了某一民族集中居住于一地的居住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富有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的社区。民族社区问题研究主要涉及到民族社区的变迁、城市民族社区建设等方面。关于社区变迁的概念和内容。有学者认为,社区变迁主要指社区整体结构与各个要素之间通过相互作用,不断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发展,在新的条件与机制基础上运行与发展的历史过程,包括人口变迁、空间关系变迁、经济结构变迁、生活质量与生活方式变迁等各个方面。这方面比较突出的是对城市中回族社区的研究,有人对回族社区拆迁中回族居住格局的变化问题进行探讨,并强调回族社区城市化过程中需要认真研究回族群体的文化变迁过程,还要重视少数民族群体及个体在城市化中的作用;还有学者对西北回族穆斯林社区的地缘、社缘变迁进行研究,并指出以文化自觉的方式,实现自身结构的现代化是城市回族穆斯林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还有人对网络穆斯林社区的兴起与发展进行了探讨。关于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民族问题,有的学者强调,充分照顾人口较少的民族的利益,认真贯彻多元一体文化的政策,认真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规,深入系统研究城市民族问题的特点和发生变化的规律,是解决城市社区建设中民族问题的主要对策。还有人对城市民族社区建设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民族社区应以历史形成,或自然形成为原则;应在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旗帜下,提倡团结、尊重、了解和友谊;社区服务应作为市政服务机构的一个分支,以便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居民服务,还要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居民的职业教育,以促进就业,维持社会安定。

4.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为了贯彻实施《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权益,一些民族研究者作了相应的研究。有学者认为,民族地区流动人口教育问题具有“教育主体的多民族性、学习载体的多元文化传统、教育规律的特殊性”等特点,应从“政策上优惠;提高父母素养,完善家庭教育;更新观念,锐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益。还有人认为,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权益,既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又是保障人权的需要,应通过法律途径给予保障,尤其强调完善立法的重要性。还有学者对少数民族文化权益保障问题作了研究,并指出民族地区城市化建设必须立足于民族多元和文化多样的区域特色,注重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增加城市化建设中的文化含量。

二、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

(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遇到巨大困难

目前,一些具有民族传统文化特点的建筑物因年代久远而成为危房,有的正在被拆毁。对此,当地政府也提出了保护措施,但由于能力和财力有限,使这一工作呈现出了既想要保护又没有保护好的状态。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某些族群的某些民俗文化正在消失。如位于渝东南的土家族的一些民俗文化正在或已经在城市化进程中消失。土家族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打闹”习俗因劳动组合发生重大变化而逐渐消失;狩猎活动及其敬猎神的习俗因对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保护而消失;秀山石堤酉水一带的渔业习俗正在消失;婚俗中的“哭嫁”及其仪式正在逐渐消失;土老司及其相关习俗已经消失;“舍巴日”与年节习俗发生了重大变化,“舍巴日”近几十年来已没再举行,酉水河一带的族年已变成以户为单位过,不再去祠堂里敬奉祖先:土家族的服饰也在日常生活中已经消失。以上情况说明,民族地区的城市化进程的确正在加速。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少数民族的生存方式与习惯正在发生突变。

(二)社会流动带来的碰撞与冲突

城市化作为一个人口现象,是人口不断地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不可避免,不同民族之间的碰撞、冲突的机会增多。可以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处于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最活跃、最敏感位置上的群体,也是最具有不稳定性的群体,其问题所波及的影响也是广泛而深刻的。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能促进文化交流,繁荣城市经济方便市民生活等积极影响,也有增加城市管理难度、社会治安管理难度、民族关系协调工作难度等方面的负面影响。

(三)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城市生活的各种力量对于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影响总体来看是具有瓦解性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本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意识逐渐增强,突出地表现为以本民族的现状与其他民族,特别是与汉族对比的现象,更加注重对各项合法权益的维护。城市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城市民族关系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只有根据城市民族关系发展的规律来做工作,才能使城市民族关系适应多元复杂的城市发展现状与未来的趋势。有的学者认为,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权益,既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又是保障人权的需要,应通过法律途径给予保障,尤其强调完善立法的重要性。还有学者在少数民族文化权益保障问题上认为民族地区城市化建设必须立足于民族多元和文化多样的区域特色,注重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增加城市化建设中的文化含量。

当前在推进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认识上还存在着偏差;小城镇建设相对分散;乡镇产业构成低;资金严重短缺;乡镇干部素质低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然阻碍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三、解决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对策

在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针对上述某些问题的分析,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由于在城市化进程中,各少数民族都主动地融入主流文化,在主流文化面前,少数民族自己的文化则属于弱势文化,容易被主流文化所摒弃或涵化。在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将逐渐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与生活习惯,既吸收新的文化元素,又通过文化选择淘汰某些不适应现代文明的文化。某些传统文化也会因为失去了自己的生存土壤而逐渐消失。对此,各级政府须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相反,对有些民族文化的存在价值我们也应有所斟酌。例如纳西族、彝族、傈僳族和独龙族等民族的支系中,盛行垛木房和木楞房,连墙体在内的整座房屋要

由上百棵树木构成,过量的砍伐森林对生态平衡危害极大,其继续存在的价值也值得商榷。

(二)认真解决社会流动所带来的文化冲突

不少学者对流动人口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研究,杨健吾指出,要以“为本地少数民族服务、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为少数民族地区服务”为指导思想,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民族流动人口在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会因为自身的文化素质低、遵纪守法的意识差、组织纪律性不强等产生的不良习气,无法适应城市相对有序的生活方式,无法接收城市相关部门的管理,结果会引起一些冲突。在处理流动人口问题上应充分意识到流动人口所带来问题的多样性和由此而产生的民族关系的复杂化。要解决好不同民族成员间的一般摩擦,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使各民族在频繁而直接的交往过程中能够相互认识、了解、尊重、认可,并在此前提下,构建出一种相互协调的民族关系。

(三)保障少数民族的正当权益

要在户籍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创新,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户籍登记制度。实施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以身份证为合法证件,让人口在乡村和小城镇间自由合理流动。鉴于民族地区农民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实际情况,为使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可以保留农民迁移户口后对土地的承包权利,自己也可以雇帮工种植,即可有偿转让承包地,使分散的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实现规模经营。

(四)结合民族文化需求推进城市化进程

民族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在城镇的规划设计上应该注重民族特色,在建筑上亦应建一些传统民族形式的建筑群,以适应少数民族的审美需求和人文需求。在少数民族人口众多的区县,随着人口老龄化,为满足少数民族老年人的信仰与饮食的需求,建议设立少数民族敬老院或在有少数民族人口的敬老院设置具有少数民族风格的食谱。除此之外,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还应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以旅游业带动民族地区城市发展,这也是可能带动民族地区提高城市化水平、推进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产业,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还要提高民族地区人口素质和干部的水平,推进民族地区城市化水平。提高民族地区人口素质的一个切入点就是基础教育,让年轻的一代接受现代生活,带动整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

四、结语

城市化是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集中,城市的数量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历史过程,城市化是个动态的过程,不仅是经济的过程,也是文化等社会性过程。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城市化问题之间的关系,从而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永久,城市化与民族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127~131。

[2]徐和平,城市化与贵州少数民族社会现代化[J].贵州民族研究,2000(3):39~43。

[3]袁仲由,关于加快实施民族地区城镇化战略的思考[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1):24~28。

[4]蒋彬,西部民族地区城镇化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4(2):47~53。

民族问题研究篇6

[关键词]民族地区

民族经济政策

[作者]朱宏伟,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授、博士。广州,510665

[中图分类号]D63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1)01-0046-005

民族经济政策,是国家基本政策之一,是整个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经济控制的手段之一,是党和国家为了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其根本目的在于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民族经济政策受国家宏观经济战略制约,体现民族地区因地制宜的经济发展模式,对发展民族经济,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以及东西部区域发展的差距,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综合国力以及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奋斗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有助于正确认识民族经济政策制定的理性逻辑,正确认识我国民族经济政策实施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指导意见。本文对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研究的对象、方法以及内容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归纳出我国现在民族经济政策研究的基本框架,并对研究中的不足进行了总结。

一、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对象

民族经济政策研究是以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民族经济政策为对象进行的研究。从时间上来看,任何民族经济政策都是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制定和实施的,民族经济政策具有时间界限;从空间上来看,民族经济政策是针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而制定和实施的,民族经济政策具有空间界限。因此,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对象可以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进行界定。

从时间方面上看,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对象包括各历史阶段我国的民族经济政策。如徐杰舜和罗树杰(1994)研究了中国古代民族经济政策;杨军和章育良(2003)研究了左宗堂在西北的民族经济政策;彭谦(2001)和青觉等(2002)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经济政策的形成与发展进行了研究;袁雅丽(2006)研究了建国以来党的民族经济政策在青海的实践;栾爱峰和秉浩(2009)对新中国60年的民族经济政策进行探讨;张红梅(2004)对当代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政策的研究;彭秋虹(2005)探讨了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经济政策。

从空间方面上看,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研究的对象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把我国全部民族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其民族经济政策。如杨寿川(2000)的《我国民族经济政策与实践》;温军的《中国民族经济政策的形成、演变与评价》(1998)和《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演变与启示》(2001);红梅(2000)的《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50年》;张凤艳等(2005)的《实现中国民族和谐的经济政策及其调整》。另一类则针对具体某一民族地区的经济政策而进行的研究。如韩红等(2008)研究改革开放以来辽宁民族经济政策演变特点及影响;白扬(2009)对内蒙古民族经济政策进行总结;袁雅丽(2006)探讨了建国以来党的民族经济政策在青海的实践;冷志明和游新彩(2008)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民族地区经济政策进行了实证分析。

二、民族经济政策研究方法

学科的发展与研究方法密不可分,一个学科的方法的选取直接关系到该学科的发展前途。民族经济政策是民族学、政治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其研究方法应当借鉴这三个学科的方法,并吸收当前的一些新的研究方法。朱宏伟(2009)在《论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一文中探讨了民族经济学研究的一般方法,从研究问题、思维方式、资料来源以及分析技术上来看,民族经济政策研究主要采取的方法包括: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归纳与演绎、实地调研与文献查阅、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等方法。这些关于民族经济研究的基本方法也可以应用于研究民族经济政策。

实证分析解决“是什么”的问题,是对民族经济的基本特征和运行规律的探讨;规范分析解决的是“应该是什么”的问题,是在特定的价值标准下,如何发展民族经济的问题。归纳是首先观察某些现象并据此得到结论的过程,是对具体的经验事实进行研究,从中形成理论并用之于理论假说的过程;演绎是指通过逻辑性推广已经事实,经过推理获得结论的过程,它探究与理论命题相关的资料并探讨理论自身的一致性。实地调研是对客观存在的事物进行实地考察并加以理论化的一种方法;文献查阅是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通过总结与分析前人的研究成果,从而形成一些新的观点或研究成果的一种研究方法。质化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分析资料,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研究方法;量化研究,是一种对事物可以量化部分进行测量和分析,以检验关于该事物的某些理论假设的研究方法。

从研究问题上看,目前大多对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都把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结合起来运用,如对民族经济政策各具体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状况及其形成、演变过程的分析属于实证分析的范畴。而政策评价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等方面的研究则是属于规范分析的范畴。从思维方式来看,对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多以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栾爱峰和秉浩(2009)在《新中国民族经济政策60年》中对民族经济政策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采用了归纳的方法,而在论述如何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和WTO规则相适应、有利于帮助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则采用演绎的方法。从资料来源上看,更多的关于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都是通过文献查阅来获取资料的,实地调查很少。文献查阅法可以获得的信息面会更广,成本较低,同时也有助于对问题形成一个较为全面的系统的认识,但由于所采用的是二手数据,是经过过滤和处理的,可能有一些对研究者具有重大研究价值的信息在数据加工过程中被过滤掉或处理掉。从分析技术上看,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大多数为质化研究,少数采用量化研究,基本上也都只是对一些经济数量指标进行简单的统计分析,缺乏一些能够更深入地反映问题的量化分析。因此,在研究方法方面,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存在着“重定性分析,轻定量分析”的问题,当然,政策本身是一个比较难以量化的变量,对政策的量化处理在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在今后的研究中,对民族经济政策的定量化研究,有可能成为学科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三、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内容

1、具体研究民族经济政策的不同方面

根据民族经济政策的具体内容,国内学术界对民族经济政策研究主要反映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优惠政策、税收政策、贸易政策、扶贫政策等方面。

产业政策方面,彭秋虹(2005)认为,为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党的第

三代领导集体十分重视制定发展少数民族产业经济的政策,注重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桂宇(2006)对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产业政策体系进行了研究。他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目前的旅游产业相关政策体系还需要完善,各项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政策制定应结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特殊性,制定注重社会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政策[18]。孔祥恩(2008)强调,建设民族经济强市,必须坚持产业优先,大力发展民族经济。

财政政策方面,李惠英(2005)研究了西部大开发中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政策,她对西部大开发中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政策进行回顾,分析了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政策现状及主要存在问题,并提出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政策支持的思路和对策。万圭(2009)从财政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现状,指出了分税制存在的缺陷,同时分析了民族地区财政支出的不合理性,并对如何增加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合理财政支出结构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优惠政策方面,许文苑和白蕊(2005)认为,坚持和完善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是新世纪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在坚持对民族地区实行优惠政策问题上,要走出“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实行民族优惠政策会妨碍市场经济发展”、“实行民族优惠政策,会助长民族自治地方等、靠、要”和“扶贫政策等同于民族优惠政策”等认识误区,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坚持和完善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马清俊和马少虎(2008)指出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原来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面临着不能很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尴尬,这个问题在经济领域尤为突出。具体表现为:有些政策因与现行政策不一致而失去了其“优惠”的功能;有些政策实施难度增大,甚至无法实施;市场经济下政策“先发效应”更加明显。

税收政策方面,冷志明和游新彩(2008)对上世纪50年代以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实施的税收政策进行实证分析,分析了这些税收政策所带来的正面效益,同时也指出为切实有效地保护民族地区的自身经济利益,现行税收政策的调整和补充已成当务之急。

贸易政策方面,彭秋虹(2005)指出,民族贸易政策是体现国家对少数民族特殊照顾的重要标志之一。民族贸易的发展巩固了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物质基础,增强民族经济加速发展的动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加强领导,调整民族贸易县;给予民族贸易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专项贷款政策。

扶贫政策方面,刘慧丽(2009)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政策进行了研究,她指出,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政策应该放宽标准,扩大扶持范围,加大扶贫力度,在扶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上重点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倾斜,安排专项扶贫资金。

2、总体探讨民族经济政策的形成、演变、过程和评价

如果从民族经济政策的发展过程来看,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又涉及政策形成、政策演变、政策过程、评价等问题。

政策形成方面,彭谦(2001)对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经济政策的形成进行了分析,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民族经济政策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政策原则,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适合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

政策演变方面,温军(1998,2001)把少数民族经济政策发展演变过程大致分为起步形成、曲折发展、停滞徘徊、恢复发展四个阶段,并通过考察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演进历程,认为新世纪应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以人为本、优先加快社会发展”的新追赶战略,重新界定传统发展方向,以加快少数民族的现代化发展进程。韩红等(2008)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辽宁民族经济政策演变特点。研究指出,辽宁省民族经济政策演变具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从政策侧重点上,早期的救济式脱贫优惠政策逐渐向开发式致富扶持政策转变;从政策的覆盖面上,早期的全面覆盖式优惠政策逐渐转为侧重于民族贸易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专项扶持政策;从政策的稳定性上,财税优惠和产业扶持政策稳定性较差,扶贫政策特别是专项基金扶持政策稳定性较高。

政策过程是政策制定、政策实施、政策评估及政策调整、终结的整个运行过程,因此在研究中也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唐世亮(2007)对街津口赫哲民族乡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监控和终结阶段进行分析。他认为,政策制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自下而上,一是自上而下。政策执行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基本途径,也是检验政策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政策评估是检验政策效果、效益和效率的基本途径,是决定政策修正、调整、继续或终止的重要依据,是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由之路。政策监控是政策信息反馈的一种途径,通过政策监控可以保证政策合法化,保证政策贯彻实施,保证政策的调整与完善,并促进政策的终结。

政策评价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程序,对实施民族经济政策的效益、效率、效果及价值进行综合性分析判断的行为。杨云嫱(2005)对少数民族经济政策评估体系构建的二重结构进行探讨,她认为一个科学、公正且有效的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评估体系,主要应当从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两种维度来构建。温军(2004)用定量的方法对1949~2002年中国少数民族地区财政优惠、税收优惠、人口生育等13项经济政策的稳定性进行评估。他根据各政策的稳定性程度,把政策分为高稳定程度、中上稳定程度、中下稳定程度、低稳定程度、极低稳定程度五种类型。研究表明,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展开,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经济政策,已经基本失去其功能作用。1949~2002年少数民族经济政策变更频率较高、稳定程度相对较低、执行连续性相对较差。国家比较重视就业、教育、扶贫优惠政策、扶贫专项基金、对口支援、计划生育、农业及外贸边贸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少数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生产企业、财政、扶贫开发计划、工业、税收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则重视不够。他的研究尝试用定量的方法对政策稳定性进行评估,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四、结语

作为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经济政策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对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有助于深入、全面地认识我国民族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现状以及在政策过程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其提出的建议与对策,对今后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实,调整民族经济政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前文中,我们梳理了目前民族经济政策研究的基本概况,认为当代中国的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基本上可归纳为下表:

虽然中国的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由于参与研究的力量不足和研究者的无意忽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第一,民族经济政策作为一个经济因素直接作用于经济,而影响经济的因素除了民族经济政策等经济因素以外,还包括其他非经济因素,如文化、思想等。民族经济政策与非经济因素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互动作用,目前在民族经济政策与非经济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研究相对较为匮乏。

民族问题研究篇7

一、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着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宗教信仰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

  

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第二,个体民族心理研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民族心理研究的主流。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在某种程度上是西部民族地区的大开发。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进行,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开发商希望对西部各个民族有个全面的了解。西部各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下来的心理特征,必定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实施过程中以及在民族经济和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其中,民族心理的积极影响将促进西部大开发各项战略决策的实行和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如维吾尔族和回族善于经商的心理特点则有助于这两个民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消极影响则会阻碍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和民族地区发展,如一些民族闭关自守的心理特点则不利于该民族的发展和进步。许多从事民族心理研究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并深入西部民族地区,调查西部各个民族的心理特征,在此基础上,写出了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论文,并积极倡导各个民族发扬优秀的民族心理特征,抛弃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心理特征,使西部各个民族早目走上兴旺发达之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实施,个体民族心理研究会进一步深入发展。因为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的实施需要西部各个民族的配合,各个民族要配合国家的战略决策,首先要在心理方面充分地认识和理解西部大开发对西部各个民族带来的好处,然后才能在行为上支持和拥护国家的决策。

第三,民族心理学的理论体系将不断完善。任何理论都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民族心理学的理论体系也是一样,它必须来源于实践,又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在这方面,我国的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的资深前辈们已经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如前所述,他们在大量的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探索中国民族心理发展规律,对一些民族心理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今后,随着西部大开发以来兴起的对西部各个民族心理方面的研究,民族学和心理学工作者将会在大量的个体民族心理研究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研究方面积累可观的素材和成果,可以总结出西部个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概括出西部民族心理发展规律。中国的西部又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此可以升华到对整个中华民族心理发展规律的探讨。在这样的良性循环研究过程中,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理论体系将不断得到完善和充实。

民族问题研究篇8

一、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

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第二,个体民族心理研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民族心理研究的主流。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在某种程度上是西部民族地区的大开发。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进行,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开发商希望对西部各个民族有个全面的了解。西部各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下来的心理特征,必定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实施过程中以及在民族经济和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其中,民族心理的积极影响将促进西部大开发各项战略决策的实行和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如维吾尔族和回族善于经商的心理特点则有助于这两个民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消极影响则会阻碍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和民族地区发展,如一些民族闭关自守的心理特点则不利于该民族的发展和进步。许多从事民族心理研究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并深入西部民族地区,调查西部各个民族的心理特征,在此基础上,写出了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论文,并积极倡导各个民族发扬优秀的民族心理特征,抛弃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心理特征,使西部各个民族早目走上兴旺发达之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实施,个体民族心理研究会进一步深入发展。因为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的实施需要西部各个民族的配合,各个民族要配合国家的战略决策,首先要在心理方面充分地认识和理解西部大开发对西部各个民族带来的好处,然后才能在行为上支持和拥护国家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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