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5年4月决定设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已经增至115所,法律硕士的培养过程涌现了很多杰出的复合型、实践型的法律人才,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初步达到当初设立的目的。但是在此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教育质量评价依据及评估体制欠缺、培养方案设置不科学、图书馆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薄弱等,必须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关键词:法律硕士教育 问题 对策
单位: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 重庆400067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重庆4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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